中国原始阵列法“伏羲固有圆阵”考证_伏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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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法就是兵民战斗或驻守的队形。古代兵书常说:“止即为营,动即为阵”(《武经总要》卷8《李靖阵法》); “队法即阵法”(《江南经略》)。古代阵法体现了冷兵器时代的有效作战方式,亦即最优化的组合方式。它适应当时兵员的素质和武器装备的特点,使整体力量配置合理,空间点位利用得当,既能发挥单兵的作用,又能做到相互间的协同配合,兼之准确严明的旗鼓号令,科学机敏的调度指挥,使之行止坐立灵活自如,进退开合随机制变,收到齐勇若一、群威群胆的功效,从而增强整体实力,达到克敌制胜的目的。

在我国古代,基于军政合一的组织形式和耕战结合的生活方式,军阵布列成为贵族、平民所必备的常识。恰因于此,上古的巫史疏于记述,加之相关历史资料的流失,使后世对初期的军阵知之甚少。对此,兵学名著《唐太宗李卫公问对》(以下简称《唐李问对》)归之于“史官鲜克知兵,不能纪其实迹焉。”而孔子不对卫灵公有关兵阵之问(见《史记·孔子世家》),又使长期以来一直占据政治、思想、文化要席的儒家者流耻言兵事,轻视军旅之学。历代兵家竞以权谋相尚,故意将排兵布阵的法门秘而藏之。战国以后的阴阳五行家则乘虚而入,将普普通通的军队行列之法附会以阴阳、五行、谶讳迷信之说,使原本朴实无华的军阵之学,笼罩上诡异莫名的神奇色彩。自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和汉武帝的独尊儒术后,历代封建统治者纷纷学步,极力箝制思想,愚弄民众,更使一门颇富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军阵科学变成“使贪使愚”的“诡道”(《唐李问对》、《三略》等兵书均有此论)。延至后世,不仅平民百姓难测军阵之高深,就连文人学者也道不出前代阵垒的奥秘,以致像《三国演义》这样凝聚着数代人智慧的古典小说,作者虽恃旷世奇才,妙笔生花,也不能破解诸葛亮所遗八阵之谜,在述及鱼腹浦困扰东吴健将陆逊时,只空作一番云遮雾绕的缥缈描绘(见第84回:《陆逊营烧七百里,孔明巧布八阵图》)。再晚出的《杨家将演义》等小说,更对古代阵法茫然无知,以致编织出“天门阵”之类的无稽之谈。

如今我们检视百代的军阵科学,理应拨除迷蒙,返璞归真,有则证其实,无则论其虚。对于古阵法的深入探讨,不仅可以给今人和后世提供可贵的军事知识,而且还将推进对中国古代经济、政治、思想和科学技术等方面的综合研究。多学科的通力合作,将有助于进一步解决历史上长期争论不休的一些疑难问题。

古代兵家将阵法的创立归诸伏羲时代,谓之为师卦阵或积卒阵,后世兵家或谓之曰先天圆阵。这其中虽掺杂着玄虚的遐想,但却有符合武学发展规律的内涵。

从军阵史的角度看,所谓伏羲先天圆阵,应是我国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产物。此时,原始畜牧业有所发展,狩猎和圈养家畜家禽成为重要的经济生活。白天,男子成群结队就近围捕野兽禽鸟;晚间,还要在驻地四周值宿,防御毒虫猛兽或敌对氏族的袭扰。久而久之,原始先民们便自发地摸索到一种围守或围攻的阵列。他们或者依山傍水结成半圆队形,情似偃(却)月阵,或在平原旷野之中结成环状的圆阵,并以此作为组织生产(打猎)和生活的主要形式。

在先秦秦汉典籍中,曾屡见伏羲氏作八卦的记述。《易·系辞下》云:

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

所谓“八卦”,近世学者推断为先民刻画记事的方法。其实,当时较为发达的畜牧经济,必然首先产生与渔猎生活相适应的思想和文化,更准确地推论,八卦应是反映氏族成员群出放牧,并用以堵截逸畜和结围狩猎的思维及其方法。上文先道及八卦的由来——它是观物取象创造出来的;继之说明作八卦的意图——在于“通神明”,“类万物”,“以佃以渔”。“佃”通“畋”,即打猎。用八卦之术即圆环布列方法结围打猎、结网捕鱼,这就是伏羲时人最直接的目的,也是整段文字明确的落脚点。《汉书·律历志》亦云,“太昊(伏羲)作网罟,以田渔取牺牲,故天下号曰庖牺氏”,破解得实实在在,一语中的。后世学者只倾心从哲学的角度探究伏羲八卦的玄妙含义,却忽视了它对当时人们求存求活的现实经济意义和军事意义。

对于伏羲氏作八卦同当时畜牧经济生活的联系,现存最古老的文献之一《易经》多有反映,突出地体现了古人对于六畜的推重。六十四卦的卦辞寥寥600余字,却多次提及马、牛、虎、鱼、鸟等等, 而爻辞中更广泛涉及马(10见)、牛(7见)、羊(5见)、豕等六畜,此外还语及龙、虎、鹿、鱼、鼠、狐、龟、豹、禽、鸟、燕、鹤等飞禽走兽,粗略统计有54处。传注《易经》的《说卦》等文献深得易学精髓,分别用马、牛、龙、鸡、猪、雉、狗、羊8种动物来诠释乾、坤、震、巽、 坎、离、艮、兑八个经卦,把握了八卦之学的初始意义。至于重卦始于何时,古代学者众说纷纭:王弼说始于伏羲,郑玄说始于神农,司马迁、班固、扬雄、王充均说始于周文王。但有两点可以认定:一是早在伏羲时代,经过长期的渔猎生活实践,已习于用半圆形或圆形阵势围捕兽畜,守护驻地和财产。至于阵图上设多少点位,当以参与人数的多寡而异,未必分为八方八位,但圆形环列之法为八经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二是卦辞、爻辞虽系殷周以后的产物,但它遗留着八卦之说的原始痕迹,即反映着畜牧经济的思想和文化。

《史记·日者列传》记述占卜名家司马季主之论,有云:“自伏羲作八卦,周文王演三百八十四爻,而天下治。越王勾践放文王八卦以破敌国,霸天下。”这里认定八卦之术从伏羲始创到周文王改进、完善,一直是经世治国的不易法门。所谓经世,在伏羲时代无疑当指畜牧经济生活和对自然、社会之敌的防卫活动。及至夏、商、周国家产生与发展,“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八卦之学便成为祭祀活动与军事行动的依据。直至春秋末期的越王勾践,依然把八卦作为图存争霸的军事法宝。

遗憾的是,殷、周以降,充满宗教迷信的占卜之风盛行,从社会行为方面把初始的实用之学变为神学,把点位划分和武力分配组合之术引入游戏天人的歧途。春秋以后,儒者扬文事、抑武功,有意无意地冲淡八卦本身的军事意义,而去一味探寻先圣先贤的微言大义。战国以来阴阳五行学的兴盛,更进一步从理论上把具有朴素辩证法的易卦学和具有朴素唯物论的五行说导向异端,糅和成无所不能、无所不包的万全之学。

说伏羲先天圆阵是中国最原始的阵法,可从先民的初始意识和社会实践方面得到证实。

人类的认识是沿着由近及远、由浅入深、由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的客观规律发展的。人们生活在天之下、地之上,天上的万象,地上的万物,都成为认知的对象。其中,首先对关系存亡的衣、食、住、用之资极力求索;其次,对于涉及作息行止的昼、夜、阴、晴、四时、八节等等密切注视。于是,原始先民通过万千年来的观物取象,将最常见的、周而复始的事物,视之为天造地设,不可移易。在长期仰观俯察的过程中,他们发现圆和尖直两种物象比比皆是。而尖直的物象仅存在于具体的狭小空间内,既能看得见,又能摸得着;许多圆的物象却廖廓无限,不即不离,令人神往。最发人深思的是天,像半个大圆球覆罩着苍茫原野,其间又缀满日月星辰等大大小小难以计数的圆球。地上的莽莽林海也挺立着无数圆柱形的茎干,其上结着圆形的果实,可供果腹之需。而栖息于天地间的飞鸟野禽,按时节生出圆圆的蛋卵,既能孵化繁衍自己的后代,又为人们提供可食之物。远取诸物,山岭逶迤,圆拱形的天然洞穴为人类造就起居之所;近取诸身,“人为灵虫,形最似天”(《晋书·天文志》引姚信《昕天论》),圆头圆脸之上对生着环状的耳目,张合着圆形的口唇;如此等等。于是,圆的观念根深蒂固,渐渐具有了初始、大成、宏博精深、无边无极、孕藏万机的涵义,遂成为先民的无尚信仰,也是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神圣准则。

对于我们的祖先崇信圆通,先秦史料多有反映。《说卦》传注八经卦的第一卦,首句即云:“乾为天,为圜。”这无疑是观物取象得出的结论:“易者,象也;象者,像也”;“在天成像,在地成形”;“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系辞》)。极富哲学思想的《老子》则指出:“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第七十七章)抑扬损益的结果,自然成为圆转之体,且可立见“曲则全”(第二十二章)的妙用,从而符合“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第二十五章)的宇宙大道。否则,“揣而棁之,不可常保”(第九章)。这是老聃对古代圆则通、圆则久思想的继承和发挥。屈原满腹情怀,慨然问天,也曾发出“圜则九重,孰营度之”的惊疑与浩叹(《楚辞·天问》)。直至两汉魏晋时期,有关天体的重大理论均不脱圆的巢臼。浑天说曰:“天形象鸟卵”,天包地,犹如卵包黄,半天在地之上,半天在地之下,南、北两极在天两端,日月星辰皆绕极轴而转。(《参见《晋书·天文志》、《宋书·天文志》等)。以禽蛋比况宇宙,以蛋黄比况地球,即圆中套圆的思路,同原始时代的思想一脉相承。盖天说则更直接追溯到上古,说是:“本庖牺氏立周天历度……其言天似盖笠,地法覆盘,天地各中高外下。”(《晋书·天文志》)天像无把的伞,地如隆底的盘,圆伞罩在圆盘之上,恰恰合成缺月形的半圆体。人类祖先有了这般先入为主的认识,在生产和生活中遵循圆的法则,创造圆形结构,就不足为奇了。

社会生产和生活实践则更加深化了原始先民对圆形阵列的认识。人们在狩猎和畜牧活动中,对于许多动物尤其是马和牛的自卫本能多所了解,深受启示。马群遇警时,本能地结成环形队列,头向内,尾向外,用后蹄踢打来犯之敌;牛群闻警,也本能地结成环形队列,尾向内,头向外,用犄角抗击来犯之敌。另有一些小动物,其行为也十分高妙:蜘蛛能结成八角形的网(有称“八卦网”),轮廓近似圆形,用以捕捉食物,不仅结构匀称,略无遗漏,且能承受较强的拉力;蜜蜂筑成六角形的蜂房,形体亦近于圆状,既省工省料,又坚实耐用。如此等等,不胜枚举。马、牛等动物的神奇布列,自会被先民引为天然法则,信守不移。《说卦》所谓“乾为天,为圜……为马”,“坤为地,为母……为牛”,当是这种古老意念的反映。

人类出于动物本能的反应和接受许多动物习于圆转的启示,在长期的狩猎活动和偶然的武力冲突中,最初是漫无秩序的一拥而上,蛮力厮打;久而久之,渐知自发地调整均衡各点位的人力,使之间距、疏密相对匀称,既可防被包围者逃逸,又可充分发挥围击者的作用。积年累月,经验的升华,使他们渐能有意识地参照日月之形,布成井然有序的圆形或半圆形阵列,于是圆阵或偃(却)月阵便初具雏形了。

此种阵列一成,其中的诸多便利就愈益显现出来。一是原始时代的武装冲突带有偶然性,而对野兽的防御又带有被动性(不知其来自何时何方)。在此情况下,圆形阵列最适于常备性的防卫:以之围攻,被围之野兽或敌人突向何处,何处便是主战方位;以之防守,来犯之敌攻自何处,何处便是主守方位。这可谓以不变应万变。二是圆阵无前无后,无左无右,可四面八方全方位地正面待敌,免除了后顾之忧和旁顾之虑。三是圆阵无首无尾,全局混通,圆转如意,便于两侧应援。四是在天长岁久的环列实践中,先民得以渐渐对圆阵产生数理方面的朦胧感悟:以同样人力驻守同样面积,圆形阵列较之其他形状可增强防护密度;换言之,以同样人力、同样密度结阵,圆形阵列较之其他形状可扩大防护范围。待到能自觉地认识和解释这种现象,须得有几何学方面的知识。到那般境地,圆阵业已运用纯熟,且能与方阵参酌变通,则是稍后时代的事了。

对于伏羲时代圆形阵列的运用,史前的考古成果提供了较充实的依据。

其一,原始先民对于圆的信仰达到极点。在这方面,最有力的佐证是他们死后的安葬仪式。早在18000年前, 处在母系氏族社会前期的山顶洞人,尽管未脱蒙昧状态,却已对圆形圆体产生崇高信仰。山顶洞的下层是人们死后的安葬区,其骨架周围多用赤铁粉末撒成醒目的圆圈。赤红应象征血与火:血是人们的生命得以延续的源泉;火则是人们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保障;圆环便是吉祥和圆满的象征,是人们从生产到生活、由生至死所寄托的不渝理想。进入母系氏族公社全盛时期,在仰韶等文化遗址中,墓坑形状有圆有方(也有不规则形),但圆形当属于人们的刻意追求。在华县元君庙仰韶文化遗址中,发现一座男性老人墓,盖因墓主生前有过突出贡献,死后便在坑道中用石块垒成圆圈,作为墓椁,予以特殊埋葬。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曾论及原始宗教信仰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指出:“宗教是在最原始的时代从人们关于自己本身的自然和周围的外部自然的错误的、是原始的观念中产生的。”(《马克斯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 年版,第250页)所谓“周围的外部自然”, 是指生产与生活实践中时常接触的天地万物,亦即“远取诸物”,前文已述及;所谓“人们关于自己本身的自然”,就是人们生养繁衍(也属社会生产的一大门类)等生理现象,亦即“近取诸身”,后文还将再加论析。

其二,实践产生思想观念,思想观念又反作用于实践。数十万年的力行与集思,使得圆形器物的创造殚精竭虑,琳琅满目。早在二三十万年前,处在猿人向氏族社会过渡阶段的古人,已能打制成大小不等的大量球形投掷器,以供狩猎之用。圆形或凹形(近似半圆)的刮削器数量既多,制作也较精细,成为普遍使用的骨器、石器或木器的加工用具。及至距今5万年前,先民更有着划时代的创造,在一些文化遗址中, 先后发掘出石镞,说明当时人们已经使用弓箭。弓箭是半圆状(缺月形)与尖直状两种部件的结合,既用作生产(打猎)工具,又用作防身却敌的武器,这当是天道“其犹张弓”思维的物化表现。正是先民这种对圆的不断求索,推动社会跨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即现代人阶段,母系氏族制度开始确立下来。

距今1万年前后,氏族社会进入发展阶段。 生产工具也有了质的飞跃,出现了加工磨制的新石器, 圆形器物则更得到长足发展。 在距今8000年左右的河南新郑裴李岗新石器早期文化遗址中,所发掘到的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都表现出一个突出特点,即着意进行圆形加工。裴李岗最有代表性的器物是作为加工用具的石磨盘,两端均磨成圆弧状,腰部内收,整体似鞋底。其重要生产工具石铲和石斧,刃部、柄部甚至两侧都磨制成圆弧形,供打猎用的石弹丸更是地道的圆状工具,或为正圆球,或为椭圆球。在生活器具方面,大量圜底器的存在,给裴李岗文化遗存涂上十分醒目的特色。数量最多且最为特殊的是陶壶,一个个器体浑圆,宛若足球,上方还带有弯月形的双耳;少数平底器,学者们也疑为圜底坯胎受压变平的结果。还有大量的陶鼎、陶盆、陶罐、陶钵、陶碗和三足器,或似一个整球,或似一个圆球体切割而成的大半圆和小半圆。与裴李岗文化同期的河南密县莪沟、巩县铁生沟等遗址和河北武安县的磁山文化遗址,以及略晚于裴李岗文化的山东滕县北辛遗址,所发掘到的陶制生活用具每每多圜底器,形体酷似圆球或半圆球,表现出一以贯之的主导思想。圜底器不易放置,因而需要添加三足予以支撑,如此费工费时,却刻意仿制,自是受一定的信念支配。将之同尔后的文化遗存相对照,可看出新石器早期先民的圆圜运作情思异常专一。

到仰韶文化阶段,随着母系氏族公社步入全盛,物极必反,势不可免地导致社会物质文化诸方面的革新与流变。而新的生产技术的采用,则是促使社会变革的极活跃的因素。仰韶文化的居民已能把采集和剥取的植物纤维用圆转的纺轮捻成麻线,织成简单的麻布,用以遮羞蔽寒,结束了食肉寝皮的生活,从而创造了人类“野蛮时代中级阶段特别重要的工业成就”(恩格斯语)。而作为新石器时代最具特色的制陶业,在各地仰韶文化遗址中都发现大量面目一新的产品。当时,人们在居住区附近挖掘圆形土坑作为火膛,四周用草拌泥筑成圆顶窑室,中间架设窑箄,箄上放置用泥条盘筑而成的陶坯,火膛中燃烧木柴,即可烧制成大小不等的各类圆形陶器。由于此时期发明了慢轮修整技术,使器壁厚薄匀称,即美观,又结实耐用。在这一系列的生产实践和艺术创造过程中,从筑窑到制坯,都是圆转运作的结果。同裴李岗文化相比,仰韶文化少三足器而多平底器,器形千姿百态,器体不拘一格。这说明,崇圆思维达到纯熟之际,便开始出现求新求变的动向。但是,综观整个母系氏族社会,陶器生产的根本格局却始终如一,不仅没有方形的生活器皿,就连器体上的图案纹饰也难见到方格形。直至父系氏族社会,慢轮修整发展到更先进的快轮制陶技术,陶器制作达到更加精美的地步。此后的主要生活加工成就,虽仍集中地体现在圆形器具方面,但在陶器图案纹饰方面却出现了方形,表明“方”的意义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其实用价值正在逐步破除人们先前单纯对圆的追求与迷信。

其三,原始村落遗址及其房屋建筑,体现着先民走出穴居生活,进一步战天斗地、改造大自然的智慧与创造,也反映出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思维方式与运作方法。况且,村落设施和房屋建筑本身就是一种对人和野兽的防卫举措,自必与阵法的产生、发展有着内在的联系。

在新石器早期的裴李岗文化遗址中,还没有发现房屋遗存,只挖掘出许多近于圆形的灰坑,其中有居住之穴。与之同类型的河南密县莪沟北岗遗址发现6处房基,有5处属圆形半地穴式房屋,直径在2.2~2.8米左右,屋门朝向不一,墙壁附近有作为支撑房顶之用的柱洞,数目不等,有的还在室内竖立支柱(如图1—Ⅰ和Ⅱ)。还有一方形残址, 似为房屋遗迹,其详不可得。另有灰坑数十个,都是圆形、椭圆形或不规则形,有的似是居住之穴。同期的河南巩县铁生沟遗址,亦发现一处近圆形的房基(如图1—Ⅲ),与莪沟相似。此外发现3个灰坑,为圆形和不规则形,壁直,圜底。这些原始遗存表明,走出穴居生活的先民,其居处仍采用圆形建构,由于受经验和技术水平的限制,形状尚未达到规整的地步。而柱洞的数目不一、距离不等,表明其时还不知道选取合理的力点,不能在圆周上作正确的力量分配。

进入仰韶文化阶段,在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中原地区,仍多流行半地穴式的圆形小房子,此外也有方形和不规则形房屋。其他地区的房屋有方有圆,有地穴式、半地穴式建筑,也有地上建筑,形式纷纭多样。但就中不难看出,其主流仍为圆房,其发展倾向则是逐步由圆房向方房过渡。在这方面,关中地区的原始村落和房屋遗存为我们提供了重要例证。在西安半坡约3万平方米的原始村落遗址内, 其中心位置有一座近方形的大型房屋,系村民的公共活动场所。大房的北侧环列45座中小型房屋,分布不甚规矩,但大体门户朝南,面向大房,呈不规则的半月形状。这可能仅是原始村落的一部分,如全面发掘,其整体布局当如陕西临潼姜寨仰韶文化遗址(详见《考古》1973年第3期、1975年第5期,《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3期)。现予剖析如下。首先,从宏观上看, 整个姜寨原始村落遗址浑然是一个体圆中空的大圆阵。它的西面和西南方背靠临河,倚为天然屏障,河道弯曲,略呈半圆形状。东面从稍偏东北的方向作为起点,挖掘两条深宽各约2米的大壕沟, 作为防卫设施:第一条由东北向东南弧形延伸,当与临河堤防衔接(距临河约50米处,因遗址遭到破坏,不可知其原貌);第二条壕沟由东北向西北蜿蜒伸展,环绕遗址的正北一面和东北、西北两隅(正北面因有现临潼县姜寨村居民点,未能完整发掘,不便准确叙述)。两条壕沟人为地形成大半个圆弧,与临河小半个圆弧相合,构成一个整圆,圆环之内便是先民的聚居之所,体现了先民“驻则圆布”的原始军事思想。两条壕沟的起点处故意断隔约达10米,形成东北门户;第一条壕沟又在东南方位留有约10米的通道,作为东南门户。两条壕沟的外侧亦即原始村落的正东南,是先民的安葬区,分布着三片墓地,总体上形成墓葬区与居住区内外分开的格局(见图2)。

图2 陕西临潼姜寨仰韶文化村落遗址布局示意图

其次,居住区的中部是一个面积约4000平方米的大广场,场内未发现任何重要遗迹和设施,仅见多处圆形的牲畜夜宿场和圈栏痕迹,进一步反映了先民奉行外实中虚的圆环运作方法。再次,中心广场周围星罗棋布般环列至少五个建筑群(未发掘和遭破坏的遗址未必没有建筑物),每群有10余座或20多座房屋,其中都有一座方形大屋,面积约80平方米左右,似为每一群体居民各自的公共活动场所。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所有大、中、小房屋的门都朝着中心广场,充分体现了原始村民极强烈的内向意识。而实现内聚的最合理的表现形态,自然是匀称的圆环状分布。最后,现知五个大房屋分别座落在村落遗址的东部偏南、东南、西南、西北、北部偏东五个方面,点位间隔不匀称,也无正东、正西、正南、正北选位的迹象,表明先民的方位意识模糊,也乏对应观念,体现出圆阵初创时期的特点。房屋中多有柱洞,一、二、四、六不等。可柱洞点位与房屋基址不相对应,所取着力点自难合理,也反映出其时环列技巧处于粗疏状态,尚不知正确地使用支点、分配力量。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在陕西、河南、甘肃、江苏等仰韶文化遗址中,都有许多方形房屋,何以不能引为方阵布列的依据呢?下述几点似可说明其时的方房处于自发构建的初始阶段:(1 )许多方屋是简陋的草木棚,属急就之所;(2)角隅不够方正,呈现似方非方之形;(3)不少方屋南北宽、东西窄,是对方屋构建的颠倒;(4 )大多数方屋门户偏斜,反映出尚无偏正概念;(5)大量不规则房屋的存在, 首先是对方屋的否定;(6 )父系氏族公社时期比较流行的圆角方屋和圆角方城(另篇专述),说明在此后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仍处于由圆到方的过渡形态中。

伏羲先天圆阵的产生与发展,还可在古文字方面得到反证。中国古代文字的创造有六种法则,其中较早出现的是象形和会意字。因此,文字本身的演进过程,隐含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内容,由此亦可揭示伏羲先天圆阵的局部面目。

伏羲又称虙羲、宓羲,还被称为太昊、东皇、青帝、太一、泰帝等。伏,金文作,左为“人”,右为“犬”,仅一见,为人名。《说文》云:“伏,司也,从人从犬,犬司(伺)人也。”徐铉曰:“司,今作伺”,有静候、观察之意。“虙”与“伏”同音。《颜氏家训·书证》云:“虙子贱为单父宰,即虙羲之后。俗字亦为宓,或复加山(密)……济南伏生即子贱之后,是知虙之与伏古来通字,误以为宓,较可知也。”又,《说文》云:“宓,安也。”段玉裁注曰:“安,竫(静)也,竫者亭安也。”《淮南子·览冥训》有“宓穆休于太祖之下”语,高诱注曰:“宓,宁;穆,和。”羲,是“牺(犧)”字的假借。《说文》云:“牺,宗庙之牲也,从牛,羲声。贾侍中说此非古字。”贾逵说古时无“牺”字,自然是以“羲”字代之,因此有的文献还其本来面目,迳称伏牺、庖牺。以上引证,可见伏羲(牺)的这几种名谓包含着较一致的历史内容,即:选好点位,静候野兽,伺机聚而歼之。参证一些传说和东鳞西爪的文献记述,我们理应把伏羲放在原始畜牧经济的历史背景下加以考察,从而就可追溯到“阵法起源于狩猎”这一兵家通识的最初源头。

伏羲又称包牺。《说文》:“包作像人怀妊,已在中,像子未成形也。元气起于子,子,人所生也。”又云:“羲,气也。”这是从生理角度考释字义,更贴近文字初造时的寓意。征之于“祖”、“父”、“母”诸字,似可隐约窥见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祖先崇拜倾向。甲骨文之“祖”字,郭沫若释为男性生殖器的象形,与父系氏族公社出现后的社会现实相吻合。在龙山文化和齐家文化的遗址中,都曾多次发现泥土烧塑成的陶祖或雕刻而成的石祖,就是“祖”字的确切注脚。甲骨文之“父”字,郭沫若释曰:“乃斧之初字。石器时代男子持石斧以事操作,故孳乳为父母之父。”郭氏对于有关男性的两个最有代表性的字,分别从社会生产的两大门类着眼考释,是卓有见识的。再看泛指女性长辈的“母”字,甲骨文作,李孝定曰:“契文从女,上著两点,象两乳形。”其实,整个字体有几个圆曲部分,下端似是圆腹与圆臀的象形。《说文》“母”字作,释曰:“牧也,从女,象怀子形,一曰象乳子也。”许慎和李孝定对“包”、“母”的考释都注目于社会生产、生活,同样是极有见地的。仅2000年左右的父系氏族社会,就形成了如痴如醉般的男性生殖器崇拜,那么,在长达二三十万年的历史长河中,母系氏族社会从孕育到确定进而达到极盛时期,对女性的崇仰之情更是诚挚不移、至圣至神的。这种崇拜理应集中在妇女怀胎的肚腹、哺育后代的双乳,等等。这些部位圆圆地鼓起,恰又同长天和日月同形,自应是圆的信念不可动摇的初始根源之一,也就是恩格斯所说的观念由此产生的“人们关于自己本身的自然”。《白虎通义》卷1说:“伏羲仰观象于天,俯察法于地,因夫妇,正五行,始定人道,画八卦以治下。治下伏而化之,故谓之伏羲也。”这里把夫妇生产、生活作为正定“天道”、“人道”乃至易卦之术的依据,确是把握了伏羲之世的脉搏。秦汉以前的儒者质朴务实,故能触摸到一些社会历史问题的实质。末世的腐儒道貌岸然,一味地高唱道义,耻言男女婚媾之事,致使浅显的问题也变得玄奥艰深。更重要的是,母系氏族社会在脱离蒙昧状态之后一去而不复返,代之而起的父权制度久延未绝,因此,对祖考的崇拜不断升级,而对先妣的缅怀则处于附属状态,变得越来越淡漠。漫长的封建专制更使追思以往的女权盛事为现实社会所不容,甚至加意百般扼杀,最后终被遗忘得一干二净了。

此外,与阵法直接相关的“军”、“阵”等字,在其发展演化过程中,也久久不失远古时代的内蕴。军,金文作,外部均有弧形半圆,状如姜寨原始村落遗址的人工防卫壕沟,其偏旁则有均匀环绕布列的含义。《说文》作,释曰:“圜围也。”朱芳圃引申解说:“四千人为军,从包省,从车。车,兵车也……字从车从,会意。古者车战,止则以车自围。”许慎所处的东汉时代,方、圆、曲、直、锐各种阵形应有尽有,驻守仍习于环布,进攻则以方阵为主。许氏仍以圆环布列释“军”字,并非以偏概全,而是袭用“军”字的远古概念,即环列为军。又,“阵”字,金文与“陈”字通,作即“阜”旁,代表山岗,说明陈列之法习于傍依山岗。宋朝徐铉等校定《说文》,更进一步发挥解说“陈”字,云:“陈者,太昊之墟,画八卦之所”,把伏羲(即太昊)创八卦与之关联起来。在大汶口文化遗址中,发掘到伏羲后世的许多遗迹遗物,其中在大口陶尊上屡见图像刻画。有的学者认为是文字的萌芽,前为繁体,后为简体,有的学者认为仅仅标明制作者的族徽,考释不一。但有一点可以确定,图像由圆、半圆和尖状合成,象征着日、月、山,意味着太昊、少昊之墟同样是依山岗择居,仿照日、月之形,作圆状或半圆状布列。圆形轮廓的成熟,自然为“画八卦”奠定了第一笔。

征诸文献记载、考古发掘和古文字演变,足以证明伏羲时代确已运用圆形阵法,以之狩猎和驻防。至于伏羲圆阵如何具体布列,历代兵家有各种猜测和推演,但多掺杂着故弄玄虚成分,难以切合历史实际。现举两种较为朴实的说法。

明人程道生在其《握机经·师卦阵记》中云:

师卦之阵,伏羲氏王天下之所作也。伏羲仰观积卒宿,而得五营九军之数。乃以一卦当十二,十二里面布十二卦:布四坎于中以为贞,布八坤于外以为悔,环八方坤、坎之相汲,营在其中矣。……坤者,顺也,静也;坎者,险也,不可测也。或静或不可测,奇正在其中矣。

明代军事家何良臣在其兵学名著《阵纪》卷三《阵宜》篇中,也对伏羲圆阵作过论析:

天之积卒,阵之宗也。内外方圆,左右顾应,曲折参连,互隐奇正,备而简,固而整,虽神圣握兵,不外乎是。故伏羲氏观积卒而立五军九营,谓顺静临险或不可测,遂名之曰师卦阵也。

综括两说,可归纳出如下四层意思。

1.此阵是伏羲氏对积卒十二星的聚拱形状有所感悟,依之布列成阵,因此称其为积卒阵。所以又称师卦阵,是附会《易》之第七卦“师卦”,此卦专卜出师用兵的吉凶。程氏所谓“贞”、“悔”,都是占卜之词,分别借喻“奇兵”和“正兵”。

2.所谓“五军九营”(或曰“五营九军”),就是把总兵力分为十二部分,当积卒十二星之数;外围按八个方位环列八部兵力,每部独成一营,共八营;每相邻两营合为一军,共四军;中间按四个方位排列四部兵力,合为一营,亦即一军。这就构成一个完整的大圆阵,共计五军九营。现用图3表示如下。

3.外八营各自严守一个方位,静伺来袭之敌,不可随意移易,是为正兵。内四部合为一营,作为机动兵力,可从四个方向分别就近应援外营,也可伺机而出袭扰敌兵,是为奇兵。这便是“奇正在其中”,“或静或不可测”了。

4.何良臣说伏羲圆阵是“阵之宗”,此言不诬。它确实是最原始的阵法,且由之孕育出方、直、曲、锐等阵形。云其“备而简”、“固而整”,也是经验之谈。对于防守而言,圆阵浑然一体,无边角薄弱环节,最为牢固可恃,且便于“左右顾应”。至于“内外方圆”,“曲折参连,互隐奇正”,则是后世兵家的想当然之辞,多混同于轩辕及其以后的圆阵,并非伏羲阵法的本来面目。

综合各方面的材料全面分析考证,伏羲先天圆阵的原貌当如下述:

其一,该阵依据参与人数的多寡和防卫范围的大小,组成或疏或密、可大可小的半圆形或圆形阵列。仅因其对人力开始有自觉的部署,使之有别于一拥而上的群聚斗殴,从而成为一种阵法。在发展十分缓慢的远古时代,这一小小的进步,也已经历了悠久的岁月,无疑应视为一个重大飞跃。

其二,当母系氏族公社刚刚确立之时,一个血缘氏族一般只有十几人,除去老弱病残之外,所剩青壮无几。此时,他们重在守护穴居之处,或借助山水之阻就近围捕禽兽。因此,阵形初萌生时应当是背倚山岗列成的半圆形围圈,即所谓偃(却)月阵(见图4—Ⅰ)。

随着氏族、胞族、部落的出现,参与狩猎和武力争斗的人数不断增加,阵列也渐渐扩而大之,逐步运用于平原广野。以此阵法逐捕野兽,可于一面或两面张网,其余用人结围,仍呈偃(却)月阵形;也可于四面八方全部由人结成完整的圆阵(见图4—Ⅱ)。总之,有了半圆, 整体之圆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

其三,伏羲先天圆阵不可能具有中枢指挥机构和预先部署的机动武力,即无程、何二氏所说的“内营”、“奇兵”。此时的圆阵主要用于狩猎或围击来犯之敌,中间部位往往是被攻击的对象。氏族部落间的武装冲突系偶然行为,多是遭遇战,事先难以做周密的组织,只是历久相沿成习,本能地结成圆阵包抄敌方。倘被敌方包围,则己方龟缩在核心部位,背靠背的环列对外,以密集的小圆阵应付外围之敌。参与其间的长者负有指挥、调度族众之责,但他们更主要是战斗员,必须战守在一个方位上,带头冲杀。氏族部落的佼佼者“身自耕,妻亲织”(《淮南子·齐俗训》),在狩猎和战斗中身先士卒,这是伏羲神农时代的惯例。在守护驻地的斗争中,洞穴内的妇女老幼协助伺察外敌,或呐喊助威,或抛掷碎石、木块略襄一臂之力,对于克敌制胜有时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且对指挥参谋机构和机动人员的功用有所启示,推动后世“内营”、“奇兵”和中军帷幄的产生,那是父系氏族社会以后的情景。

其四,伏羲所处的母系氏族公社时代,先民尚无明确的方位概念(在另篇“轩辕握机阵”中引证),人们只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对于日、月东升西坠的两个方位格外注目,对三辰的弧形运行轨迹了然于胸。出于趋光就暖的需要,先民们寒则就阳,暑则就阴,在向阳面居留活动较多,但对南、北方位不甚了了。因此,圆曲是当时的主导思想,而圆的本身就是不辨方位、浑浑沌沌的反映。既然无确定的方位,便难有约定俗成的部署分配抽象,换言之,即不可能产生固定的四、八等营垒组合、部分方法,更难形成四面八方互相策应的八卦阵形。据此断言,伏羲确定八个经卦卦位的说法殊不可信。《左传·定公四年》正义引《易》云:“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离、艮、兑、消、息。”凭此孤证虽不能证实早期之《易》曾有十个卦位,却足以据之怀疑初创时的八卦之说。征之于历久流传的“天地三界,十方万灵”的神学口头禅,“十方”可能是对于初脱蒙昧状态的先民认知模糊的概括。但是,从另一方面讲,既已自觉地部署、分配人力,就可日益周正、匀称地构成圆环阵列,也就勾画出“八卦”的外体轮廓,为其产生奠定了初步基础。依此说伏羲作八卦,也就不纯属无稽之语了。

其五,裴李岗及其同期的文化遗址多见圜底器和三足器。仰韶文化的初期多平底器,无需三足支撑,因而少见三足器。但在中期以后,临潼姜寨、渭南史家等仰韶文化遗址发掘出的陶器,却屡见正三角形、正六角形的图案花纹。这说明三分圆环和三足鼎立观念业已成熟,对确立圆阵的固定营位必然有指导意义,可证伏羲时三营部列法已经出现。正三角发展到正六角,又表明平分、对应思想的形成,对于伏羲先天圆阵过渡到轩辕握机阵起着推进作用,笔者拟在另篇《中国原始阵法“轩辕握机阵”考述》一文中一并论证。轩辕以后,正东、正西、正南、正北的方位概念逐渐明确,促使阵法发生重大变革,圆阵向方阵演化。到那时,程、何二氏所说的“内外方圆”、“曲折参连”方始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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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始阵列法“伏羲固有圆阵”考证_伏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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