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度变迁和演化路径的多样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多样性论文,中国论文,路径论文,制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持续的制度变迁是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和发展的重要动力来源。在对中国20多年的制度变迁过程进行理论研究时,许多学者总是试图抽象或概括出中国制度变迁方式及其路径的一般模式。但事后却发现,这种抽象和概括仅仅是以某一区域或某一时期的特殊经验为基础的主观模型,无法反映中国制度变迁和演化的真实图景。产生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国制度变迁方式及其路径的现实多样性。这种多样性不仅表现为中国制度变迁方式及其路径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大的地域空间上的巨大差异,同样也表现在同一区域内,例如长江三角洲地区“温州模式”和“苏南模式”的区别及其动态演进过程之中。
随着西方制度变迁理论的引进,20世纪90年代以来,许多中国学者根据已有的经验对中国制度变迁和演化展开了深入的理论分析和概括,试图抽象出某种能够解释中国制度变迁进程的一般性理论框架或假说。林毅夫从制度供给和需求的角度,把制度变迁划分为诱致性和强制性两种制度变迁方式,并认为这两种方式的“二元并存”可以解释中国“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改革历程[1]。由于没有考虑“放权让利”改革后地方政府在制度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林毅夫的上述分析显得过于抽象。杨瑞龙根据江苏尤其是昆山地区的改革经验,在制度变迁“二元并存论”的基础上,把“放权让利”改革后具有独立利益目标的地方政府引入中国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提出了“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理论假说[2]。他认为,在中国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中,制度变迁要依次经历“供给主导型”、“中间扩散型”和“需求诱致型”三个阶段。金祥荣则以温州模式和浙江的改革经验为基础,概括出“多种制度变迁方式并存和渐进转换假说”,把制度变迁方式划分为供给主导型、准需求诱致型和需求诱致型三种方式[3]。
上述分析对中国制度变迁的过程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概括,为中国制度变迁理论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但问题的关键似乎不在于中国制度变迁和演化究竟采取什么方式,更为重要的是揭示在什么样的条件下特定制度变迁能够获得成功并推动经济增长和发展?制度变迁和演化路径的基础和内在机制是什么?是什么决定了制度变迁和演化出现不同的路径?这是因为,中国制度变迁和演化在区域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差异,既存在总体的路径依赖也存在局部的路径锁定。制度变迁和演化路径的多样性不仅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现实,而且是制约中国经济长期发展的重要变量。因而,对中国制度变迁和演化路径多样性的讨论,是深化中国制度变迁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二、不确定性条件下的认知、学习与制度变迁和演化的路径特征
对制度变迁和演化路径多样性的探讨,始终是制度变迁和演化理论讨论的核心。诺思指出,考察人类历史发展进程时存在的一个关键性疑难问题,是如何解释制度变迁的路径及其绩效差异甚大的原因[4]。无论从纵向历史还是从横向现实看,人类社会的经济制度变迁在不同时期和地区都表现出相当大的差异。制度及其变迁既可能促进经济增长,也可能导致经济长期停滞和衰退。
为了解释制度变迁及其对经济绩效影响的不确定性,诺思引入了产权结构、新古典国家、组织和学习,探讨影响制度变迁、演化方向和路径的内在机制和决定因素①。在早期的研究中[5],诺思根据美国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运用新古典经济学分析框架对制度变迁的一般原则和过程进行理论抽象。他认为,制度创新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既有制度框架下无法获得的潜在外部收益,这些潜在外部收益来源于规模经济、外部性、风险和交易费用的变化。制度创新能否进行取决于制度变迁过程中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只要能够获得这些潜在外部收益的一项新的制度安排的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制度创新就会发生。但是这一最初的制度分析的新古典经济学框架存在着明显的逻辑缺陷:如果制度变迁遵循上述逻辑,现实的制度和制度变迁总是有效率的。
当把上述理论运用于欧洲经济史的研究时,诺思意识到制度并不总是有效率的,制度差异是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经济增长相差甚大的根源。诺思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组织在西欧的发展正是西方兴起的原因所在”[6](p.1),而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的产生则是制度创新,尤其是产权结构变革的产物。从整个欧洲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看,首先在西方世界崛起的是尼德兰和英格兰,而崛起的根源在于这两个地区最早实行能够激励和保护经济中从事创新活动的产权结构变革。
但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为什么这种有效率的产权变革首先发生在尼德兰和英格兰地区,为什么没有在整个西方世界得到快速普及并替代那些没有效率的产权结构?
为了解释无效率产权制度的长期存在,诺思引入了新古典国家[7]。在诺思看来,国家的统治者是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其目标函数是双重的:既追求统治者短期租金最大化,又要通过交易费用的降低使全社会总产出最大化以增加税收。但是上述双重目标常常是相互冲突的,存在所谓的“诺思悖论”,这是无效产权结构长期存在的根源。
在诺思的上述分析中,产权结构及其变革是制度变迁的核心,是解释国家或地区之间经济绩效差异的决定变量。但是对制度变迁理论而言,解释产权结构变革本身更重要。而用新古典国家理论和“诺思悖论”解释产权结构变革存在相当大的局限性,因为“诺思悖论”成立的前提是国家专制。为了对制度变迁路径及其对经济绩效影响的不确定性做出更符合现实的解释,诺思抛弃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制度分析范式,通过组织、制度与组织的动态互动、认知和学习等概念的引入,试图构建一个制度变迁的动态演化理论。
诺思认为,从制度的运行看,制度与组织的区分及其互动关系是制度变迁和演化的基本动因[4]。制度是游戏规则,包括政治团体、经济团体、社会团体和教育团体在内的组织则是游戏的参与者。制度和标准经济理论中的各种制约因素,决定了组织活动的机会集合,拥有特定目标的组织的创立和演进是为了捕捉制度及其变迁可能带来的潜在盈利机会。在这一过程中,组织不仅变得更加有效,而且还将逐渐改变现有的制度框架[4](p.9)。而在制度和经济组织的上述动态互动过程中,为什么会出现制度变迁方向及其绩效的不确定性和多样性呢?诺思认为,决定制度变迁和演化最终路径的是两个因素:一是制度与组织的共生关系所引起的固定特征——它们已随着这些制度所提供的激励结构而演进;二是人类对机会集合变化的认识与反应所做出的反馈过程[4]。
上述认识表明,诺思对制度变迁的理解已出现了重大转变,意识到新古典经济学的制度分析范式无法解释现实中的制度演化进程,开始从制度演化当事人的心理认知和决策行为出发讨论制度演化的内在发生机制和演进路径[8] [9]。与新古典经济学强调理性假设条件下的静态或比较静态最优选择模型根本不同,诺思认识到制度变迁是不确定条件下的演化过程,它首先表现为制度变迁当事人为应对与交易活动相关的外部环境变化和探索解决环境问题途径的认知、学习和知识积累的过程。为了更好地理解制度演化过程,我们先从人类决策的角度弄清楚究竟什么是制度。
奈特最早考察了不确定条件下的人类决策行为,并强调这种类型的决策对社会经济活动的意义[10]。在对风险和不确定性做出严格区分的基础上,奈特强调不确定性根源于人类对事件本身性质的认识和知识的缺乏。阿尔钦进一步提出,在不确定条件下人类的选择行为不可能是最优的,更多地表现为一种试错、学习、模仿和创新过程[11]。
西蒙把人类决策中的不确定性归结为有限理性,即环境的复杂性和人类计算能力的限制[12]。而人类的决策是一个从前提到结论的过程,其中决策的前提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决策过程中,只要推理是正确的,结论已经包含在前提当中。决策前提包括事实前提和价值前提,分别指如何有效率工作和归属于谁的知识和信息。作为激励和约束个体行为的规则,制度是人类决策前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在交易活动中积累的共同知识。无论是个体还是企业和社会集体,通过表现为决策前提的知识和信息的积累使决策程序化和惯例化,是减少不确定性和提高组织和社会分工和协作效率的根本途径。因而,制度本身就是作为人类决策前提的共同知识积累的程序化和惯例化。这完全符合诺思对制度的定义,制度是人类创造的用以规范人们的社会、政治和经济交换中的相互关系,以减少在追求他们利益时的不确定性[13]。
从决策的角度上看,作为制度的知识包括两类:明确的知识和默示性知识。与之相对应的则是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明确的知识可以在广泛的社会范围内进行交流,而默示性知识则是专用性的,其被认知和理解的范围仅限于拥有共同经验背景的特定组织、集体和区域。更为重要的是,由两类知识构成的制度具有不同的实施特征,正式制度的实施往往需要第三方的强制,而非正式制度则具有自我实施的特征。而从认知的角度看,任何知识都是主观对客观现实的反映,是不断学习的结果,它不仅表现为经验、技巧和惯例,而且表现认知结构、心智模式和信念。因而,从人类决策,进而从认知和知识积累的角度考察制度的分化和演化,为解释制度变迁路径的多样化及其内在决定机制提供了重要逻辑线索。
诺思指出,组织及其企业家是制度变迁的当事人,当他们认识到通过创新引入某种新制度能够改善他们的竞争地位时,他们将引入新制度[13]。与早期的论述不同,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研究中,诺思一再强调改善竞争地位是组织进行制度创新的目的,而制度创新过程则是对能够改善其竞争地位的游戏规则的修正。因而,制度创新的起点是组织的企业家个体的认知和学习,而制度创新能否成功或出现路径依赖则取决于与该制度创新相关的其他当事人集体学习和共同知识的积累。
沿着这一思路,诺思、曼特扎维诺斯和萨里克(Mantzavinos,Douglass C.North and Syed Shariq)从个体认知出发讨论制度创新及其路径依赖,指出制度变迁路径依赖的基础是企业家个体和其他当事人集体在认知和学习中共同知识和信念的形成和演化[14]。
人类对现实环境的感知是以已有的认识结构为基础的,认知结构是人类长期演化的结果,它既与人类长期应对自然环境的变化而形成的基因结构有关,又与特定制度框架下人类有意识创造的以规范社会环境的文化结构相关[14]。由于各自面对的环境的不同和经验的差异,认知结构构成了个体感知、解释和解决外部环境问题的心智模式。个体感知的信号既来自物质环境,也来自社会文化环境,心智模式对这些信号做出解读,并对环境变化做出主观解释、预期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在实际行动中,个体还将根据环境的反馈,反思已经做出的解释、预期和解决方案,并根据反思的结果,修正、强化或者摈弃现有的心智模式。这个过程就是个体的学习过程。通过反复的学习,个体将积累那些在解释和解决某一环境中特殊问题时的有用知识,并用以解释和解决更为广泛的问题。
个体的心智模式对环境问题的解释和解决不一定都成功,因而学习是一个在试错中不断演化的过程。对某一问题的解释或解决的失败,会导致新方案的提出和试验。从这个角度看,心智模式本身是一个可变的或柔性的知识结构。但当环境的反馈多次证实同一心智模式是正确的时候,此心智模式将被沉淀或稳定下来,这种稳定的或定型的心智模式被称为个体的知识和“信念”,而相互关联的知识和信念则构成个体的知识和信念体系[14]。作为行为的依据,它们构成了个体的决策前提。因而,个体决策行为的依据和前提是个体在学习过程中形成的信念及信念体系。
作为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制度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其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4]。从决策的内在依据看,作为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制度是组织、集体和社会对社会交往中反复出现的有效解决问题的方式、知识和信念的共享。因而,构成制度的是共同知识、共同信念和共同信念体系,而共同信念的形成是集体学习的结果。
当社会面对共同的外部环境变化或冲击而使交易活动面临阻碍或不确定性时,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将通过个体之间的直接交流和集体学习形成某种共享的心智模式。它提供了一个对现实交易活动问题的共同的解释框架和解决方案。动态地看,共享的心智模式将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反馈和集体学习的深化而不断得到修正、强化甚至摈弃。在集体学习的过程中,当某一共享的心智模式被反复证实是正确的时候,就形成了社会的共同知识和信念。当这种共同知识和信念被凝固为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决策前提时,制度就形成了。因而,制度的形成和演进是集体学习的结果,并表现为共同知识和信念的形成和演化过程。图1描述了通过集体学习,作为共同知识和信念的制度的形成和演进过程。
图1 制度的形成和演进过程
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体之间的直接交流,形成了应对特定环境和环境问题的共同知识和信念。如果环境反馈反复证实某种共同知识和信念是正确的和有效率的,它将得到不断的强化,并被推广普及用于解决更为广泛的问题。随着推广普及范围的扩大,环境的差异将使共同知识和信念的适用性出现问题,通过环境反馈,共同知识和信念将得到修正。当环境反馈发现现有的共同知识和信念难以成功解决环境变化及其问题时,现有的共同知识和信念将被摈弃,新的共同知识和信念将被提出。这一过程同时就是制度的演化过程,它代表了现实的制度变迁和演化的轨迹。为此,诺思、曼特扎维诺斯和萨里克把制度演化的轨迹概括为:现实→信念→制度→具体政策→结果(被改变了的现实)的学习和反馈过程[14]。
制度变迁和演化的路径特征也是人类上述认知过程的反映。人类在认识现实世界的过程中,首先是用已经形成的共同知识和信念解释和解决环境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当现有的共同知识和信念能够解释和解决环境问题时,它会得到不断的强化和推广普及,并呈现报酬递增特征。此时,相应的制度结构在处理特定环境中的某些交易时总是有效率的,每当遇到类似的问题,人们就会无意识地运用它,这就形成了制度演化中的路径依赖。但是当环境发生变化时,新的问题使制度的适用性出现问题。在解释和解决这些新问题时,共同知识和信念可能表现出某种刚性,难以立即变更和修正。此时,制度演化将出现路径锁定。只有通过创新,才能形成新的共同知识和信念。因而,制度演化既与环境变化相联系,又可能滞后于环境变化。
与新古典经济学的描述不同,现实的制度变迁是一个演化的过程。在不确定条件下,制度演化是交易活动的当事人之间的集体认知和学习中形成共同知识和信念的结果。由于共同知识和信念在很大程度上属于默示性知识,制度变迁是内生的,既不可能照搬某种已有的模式,也无法最优化,而是一个不断探索、模仿、试错和创新的过程。因而,制度演化的最终路径将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作为交易活动当事人的组织及其企业家面对竞争压力对改善其竞争地位的机会、条件和途径的认知,并通过集体学习把这种认知所形成的心智模式转化为共同知识和信念;二是在各种组织的互动过程中,制度演化所表现出来的报酬递增或递减特征,即制度演进的路径依赖和锁定。
由于竞争压力、所处的物质及文化环境和内部组织结构的差异,不同历史时期和区域共同信念的形成和制度演化路径是不同的②。同时,制度演进的路径依赖和锁定决定了不同时期和区域的共同知识和信念具有不同程度的刚性,并对环境变化做出程度不同的反应。因而,从认知和学习的角度看,现实的制度创新和演进将受到两个方面的成本约束:与某项制度安排的共同信念的形成、普及、修正和摈弃相关的学习成本和实施成本。影响学习成本的因素包括既有共同信念的刚性程度、外部竞争压力、环境复杂性和集体学习的能力,而影响实施成本的因素则主要是既有组织结构所决定的利益格局对共同信念的抵触。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以20世纪80年代以来天津的经济增长和发展为例,考察特定区域内的制度变迁和演进的路径是如何形成的。在该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试图对中国制度变迁和演化路径的多样性做出一个简单而又符合现实的理论解释。
三、20世纪80年代以来天津经济增长和发展中的制度变革因素
无论是从历史还是从现实看,天津都是中国北方最重要的经济中心。与深圳和江浙等地的新兴工业城市和地区不同,改革开放以来,天津经济经历了由盛而衰到再度兴盛的过程。1980-1994年,天津市GDP的增长速度总体上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而在1994年之后,天津市的GDP增长开始提速,并且以远高于全国平均增长速度的水平快速增长。从天津市外商投资企业工业总产值所占比例的变化情况看,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的天津经济快速增长主要是外资推动的。统计资料显示[15],1994-2003年的10年间,天津市累计批准直接利用外资项目9654个,实际直接利用外资达到233.22亿美元,年均递增27.6%,高于全市经济增长15.1个百分点。经过10多年的快速进入,天津市外资经济的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90年的3.71%迅速上升到1995年的27.71%和2004年的43.21%[16]。
外资的进入,不仅在量上推动了天津经济的快速增长,更重要的是带动了天津经济结构的大规模变迁。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外资的大规模进入,在短期内改变了天津市原有的产业结构。首先,外资的进入彻底改变了天津市的轻重工业结构。在计划经济时代,天津是全国知名的轻工业城市,1990年天津市的轻重工业比例分别为51.99%和48.01%,到2004年上述比例则演变为23.94%和76.07%。其次,改变了天津市的工业,尤其是制造业结构。1990年天津工业总产值排名前五位的产业分别是化学工业、纺织工业、机械工业、黑色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这些产业的总产值合计占天津市整个工业总产值的46.27%。而随着外资的大规模进入,这一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2004年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的工业总产值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达到25.10%和12.43%,成为天津工业产值比重排名第一和第二的行业。
(2)从更微观的行业层面上看,外资的大规模进入从根本上改变了天津制造业重要行业的内部生产组织结构。与深圳和江浙等地的发展模式根本不同,在天津市,外资是通过对本地制造业现有资源的利用和重组快速发展和壮大起来的。无论是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还是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外资企业通过合资、分包、供应链管理和技术控制等手段重新构造本地产业链,并主导整个产业的发展。例如,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充分利用了天津电子信息产业已有的本地制造能力,成功地把国有企业改造为加工和配套生产企业。
因而,我们可以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天津经济增长做出如下判断:第一,这一时期天津经济发展可以明显地划分为两个大的阶段:1980-1994年的低速增长和路径锁定;1994-2004年的高速增长和路径依赖。第二,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天津经济的快速增长和路径依赖是制度变革的结果,其中的关键是外资的大规模进入。外资进入的方式主要是对传统国有企业的嫁接改造和产业链重构,这充分利用了天津经济的比较优势和雄厚的产业基础。与深圳和江浙等地区的经济增长不同,经济增长的“外生性”和外资特殊进入方式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天津经济增长和发展的主要制度变革因素。对天津经济制度变迁和演化特殊路径及其经济绩效的深入分析,将为中国制度变迁理论的研究提供新鲜的经验材料和理论启发。
四、围绕着非国有经济的“行业进入权”而展开的产权制度创新
在中国经济转型理论研究中,分权改革和地方政府行为被看作是考察中国制度变迁和演化的出发点。钱颖一和温加斯特的研究表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之初的分权改革创造了一个来自地方和基层的改革支持机制,地方政府在经济上的制约保证了有效率改革的持续推进[17]。从一般意义上看,改革开放之初的分权改革的意义在于使地方政府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并使其在经济利益驱动和竞争压力下成为制度创新的主体。杨瑞龙指出,分享剩余索取权和拥有资源配置权的地方政府在我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一定阶段扮演了制度变迁“第一行动集团”角色,是连接中央政府的制度供给意愿和微观主体制度需求的重要中介[2]。
但对解释现实中国制度变迁的进程而言,更重要的现象是在同样的分权政策背景下,为什么会出现不同的地方政府行为?③ [18] [19] 史晋川以“浙江模式”为例,指出浙江地区的制度变迁是该区域民间与地方政府互动及选择的结果[20]。在中国的实际制度变迁过程中,制度创新的当事人或主体不仅仅是地方政府,还包括以当地企业为主的各种经济组织在内的其他当事人,它们会通过各种方式影响地方政府的行为。因而,在与企业等其他当事人互动中产生的地方政府在制度创新中的行为差异,是解释中国制度变迁和演化路径多样性的关键。
要解释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差异的影响因素,我们首先要弄清楚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是围绕着什么展开的?杨瑞龙认为,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地方政府行为的核心是与其他地区竞争制度创新的进入权。这是因为,我国中央政府在改革过程中采取的是非平衡改革战略,即先试验后推广的策略。如果能够从中央政府手中获得改革的优先权,成为改革的试点单位就可以获得优惠政策和改革先发优势带来的“垄断租金”[2]。但是杨瑞龙教授并没有明确“制度创新的进入权”具体是什么。金祥荣根据浙江改革的经验明确指出,“温州在全国率先通过局部制度创新,也即通过体制外的制度创新,完成了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体制转轨,建立起了以非国有、非公有制经济为基础的明晰的、排他性产权制度”[3]。
从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的实际过程看,地方政府制度创新行为是围绕着以非国有和非公有经济的行业进入权为核心的产权结构变革而展开的。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几乎所有行业的进入权都排他性地归国有经济及其主管部门所拥有。在经济转型中,地方政府对行业进入权管制的放松本质上就是以非国有、非公有制经济为基础的明晰的、排他性产权制度的建立过程。为了满足本地企业的制度创新需求,围绕着非国有和非公有经济的行业进入权,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行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为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本地企业向中央政府争取行业进入权或项目;另一方面放松对本地非国有和非公有制企业的行业管制,并逐渐引入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④ [21]。
围绕着行业进入权,与制度创新相关的当事人或主体是多重的,既包括地方政府也包括以国有、非国有和非公有企业为主的其他经济组织。作为制度变迁的初始条件,这些与制度创新相关的主体所构成的既有组织结构将影响制度变迁和演化方式及路径的选择。从中国制度变迁的已有经验看,至少存在着两种制度变迁的区域和行业类型:国有企业占主导的地区和行业;国有经济力量薄弱地区和行业的制度变迁。
以国有企业占主导的地区和行业为例,为了分析的简便,我们假设与制度创新相关的主体仅仅包括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在缺乏外部竞争的改革早期,拥有行业进入垄断权的国有企业没有创新动力,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动机仅仅表现为为本地国有企业向中央政府争取行业进入权(即所谓的争项目和争资金)。而对包括外资和民营企业在内的非国有和非公有企业而言,打破国有企业对行业进入权的垄断,就意味着可以获得垄断租金。因而,外资和民营企业具有很强的制度创新需求和动力,但它们的力量过于弱小。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制度创新动力都会不断增强。但能否顺利实现制度创新,关键是在与当地企业的互动中,地方政府能否形成并适应与外部环境变化的新的制度安排相对应的共同知识和信念。
在共同知识和信念的形成和演化过程中,制度创新面临的成本约束既包括与共同信念形成中知识的积累相关的学习成本,也包括围绕着行业进入权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冲突而引起的实施成本。在许多情况下,即使制定了好的制度创新方案,也往往会因为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和阻挠而难以实施⑤ [3]。
作为中国北方的工业重镇,在改革开放之初,与其他工业落后地区相比,天津工业仍然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国有经济占绝对优势和缺乏外部竞争的条件下,政府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心智模式和共同信念仍然占支配地位,制度创新面临着高昂的学习成本约束。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共同信念是如何争取国家的资金支持,通过技术改造和新项目的上马,保持和提高天津经济的优势地位。1980-1993年,经过市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共同努力,天津市的国有工业投入技术改造资金210.35亿元,相当于1980年国有工业固定资产原值的2.2倍[22]。
由于缺乏产权制度变革,单纯的技术改造并没有带来经济效益的大幅度提高,却出现了在技术改造投入持续增加的同时工业总产值增长和经济效益持续滑坡的局面[22]。在深圳和江浙等新兴工业基地的竞争压力面前,由于技术改造的低水平重复、技改资金拨改贷政策的实施和资金来源的匮乏,天津的国有企业负债日趋严重,经济效益不断下滑。20世纪90年代初,天津试图通过对现有的国有企业进行单纯的技术改造振兴和发展天津经济的思路面临巨大的挑战。1990年天津市工业企业中,设备役龄超过20年的占36.7%,50-60年代技术水平的占60%,70-80年代技术水平的仅占不到10%。同时,随着全国改革和开放的深入展开,在新兴工业基地的竞争面前,天津国有企业的体制弊端和沉重的历史包袱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日益显现。原有的制度框架和经济发展思路已经使天津经济发展步入了路径锁定。
与此同时,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少数企业通过引进外资嫁接和改造国有企业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果。在这一成功经验的启发下,能否通过利用外资发展本地经济和嫁接改造现有国有企业,探索一条振兴和发展天津经济的新道路成为政府决策层、企业界和学者讨论的共同话题[23]。由于原有共同信念的束缚,当时对利用外资发展本地经济的思路存在许多困惑、疑虑和指责。例如,外资的大量进入是否会削弱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压制民族工业的发展和外资对国有企业的嫁接改造是否存在被外资利用和剥削等。1992年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彻底打破了这些困惑、疑虑和指责。
在总结已有经验的基础上,1993年底天津市委和市政府提出了“三五八十”四大奋斗目标,提出了振兴和发展天津经济新的战略思路。其中的“八”和“十”是指,要用8年左右的时间,利用外资把天津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嫁接改造调整一遍,用10年的时间基本建成滨海新区。两者都涉及对外资行业进入权的管制放松。当时的市政府对如何利用外资发展本地经济和改造现有企业的基本思路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强调以市场换技术。要求企业在利用外资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把提高技术水平放在首位;二是强调合资的规模和层次。要求天津市重点行业的龙头和骨干企业与大型跨国公司合资,通过合资企业的技术升级、规模扩张和效益增强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三是强调本地生产网络对外资企业进行产品和零部件配套,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
利用外资发展本地经济的共同信念的形成和相关战略的实施,使天津经济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截止2003年底,世界500强大型跨国公司中的98家在天津投资设厂,投资项目251个,合同外资额67亿美元。233.22亿美元外资中的64亿美元用于对全市800多家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嫁接改造,涉及电子信息、汽车、机械和化工等诸多行业。引进和利用外资的成功,使天津市的电子信息、汽车、医药、冶金、化工和新能源及环保6大支柱产业和12大产品基地初步形成和竞争力的快速提升。在12大产品基地中,移动通信、新型电子元器件、白色家电、石油套管等30多种产品的产销量居全国第一,数千种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使天津再度成为中国北方最为重要的制造业基地[15]。同时,通过外资的引进和产业东移战略的实施,使天津滨海新区成为中国北方最有活力的经济开发区⑥。
五、学习成本和实施成本与制度变迁和演化路径的选择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天津经济发展看,与新兴工业城市相比,仅仅着眼于现有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而缺乏制度创新是整个80年代天津经济持续下滑的根本原因。而90年代中期的经济快速发展则是以引进外资和对外资行业进入权放松管制为核心的制度创新的结果。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天津的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存在着路径锁定;而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天津的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则呈现出路径依赖。为什么在不同的时期出现了不同的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的路径特征呢?其内在机制是什么?
20世纪80年代,江浙和珠三角地区分别通过发展非国有、非公有和外资经济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这两个地区分别实施了以放松非国有和非公有经济的行业进入权为核心的产权制度创新,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引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而从20世纪80年代初的实际情况看,天津的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至少存在着三条路径:一是行业进入的管制权仍然控制在国有经济手中,通过技术改造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二是放松对非国有和非公有经济的行业进入权管制,对国有经济进行改制和启动民间投资;三是放松对外资经济行业进入权的管制,大规模引进外资。从制度演化的角度看,天津当时之所以选择第一条路径,既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共同信念转换所面临的学习成本约束有关,也与现有组织结构的利益摩擦所引起的实施成本相关。
20世纪80年代初,由于天津在制造业的优势地位,并没有感受到外部的竞争压力和通过修改游戏规则改善其竞争地位的必要。在这种情况下,既有的与计划经济体制相联系的共同信念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反馈是不敏感或刚性的。同时,在改革和开放之初,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要求,引进外资和发展民营经济究竟是“姓资”还是“姓社”尚在争议之中。在这种背景下,维持原有的制度框架,通过技术改造发展和壮大具有本地优势的国有经济这一战略思路和共同信念形成的学习成本最低。另外,在国有经济占绝对优势的经济体系中,放松对非国有和非公有经济行业进入权的管制将会使国有经济面临竞争压力和利益损失,而当时的行业进入权基本上掌握在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手中。即使中央政府在正式制度层面上明文支持和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放松对非国有经济行业进入权的制度创新也会面临高昂的实施成本约束⑦。更为重要的是,与占绝对优势的国有企业相比,非国有经济在天津非常弱小。至少在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弱小的非国有经济难以担当推动天津经济发展的重任。因而,20世纪80年代天津的制度变迁路径选择及其锁定效应的存在是在学习成本和实施成本约束条件下地方政府和当地经济组织之间互动过程中内生的结果。
而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上述情况出现了根本性变化。首先,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中央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尤其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的发表,掀起了全国范围的引进外资和发展民营经济的热潮;其次,新兴工业城市在利用外资和发展民营经济带动本地经济发展和提高本地产业竞争力所带来的竞争效应和示范效应;第三,1984年成立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引进外资带动经济发展的成效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显现,同时个别国有企业利用外资嫁接改造也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果。这些成功经验的示范效应和来自新兴工业城市的竞争压力,大大降低了在引进外资和启动民间投资上形成和实施共同信念以及新的制度安排的学习成本和实施成本。
随着外部环境反馈的加剧和路径锁定效应的增强⑧ [24],天津市政府开始对现有制度框架及其共同信念进行反思和修正。20世纪90年代初,围绕着天津经济的发展战略问题,仍然存在着两条制度变迁路径选择:一是放松对外资的行业进入权管制,通过引进外资及其对国有企业的嫁接改造推动本地经济的发展;二是放松对民营企业的行业进入权管制,通过民间资本的启动和国有企业的改制带动本地经济的发展。
从制度创新的成本约束看,第一条路径是一种较为现实的选择。引进外资只是对20世纪80年代共同信念或制度框架的修正,而不是彻底摈弃。这是因为,一方面引进外资主要采取合资和独资的形式,无论是给独资企业进行配套生产还是直接合资生产,都可以在给国有企业带来盈利的同时获得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另一方面利用外资搞活本地经济,可以增加地方政府的税收和减轻本地的就业压力。此外,对外资企业而言,无论是独资还是合资都可以低成本整合本地资源的比较优势,实现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扩张。因而,20世纪90年代初围绕外资进入权而展开的制度创新,不仅面临较小的学习成本约束,也面临较小的实施成本约束。而对于民营经济的行业进入和国有企业的改革而言,与20世纪80年代初的情况类似,在天津仍然面临着较高的学习成本和实施成本约束。
有意思的是,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启动和发展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共识。在乡镇企业转制和为“红帽子”企业正名在江浙地区已经是大势所趋的情况下,在国有经济占主导的中国北方经济中,启动民间投资和国有企业改制仍然面临着相当高的成本约束⑨。这至少说明,无论是外地的制度创新经验还是中央政府的正式制度安排,只有经过地方的集体学习并形成共同信念的条件下,才能被纳入到当地的制度框架范围。这再次证明,由当地组织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互动和集体学习所决定的制度变迁和演化路径是内生性的。在学习成本和实施成本约束下,中国的制度变迁和演化路径在区域之间不可能是一致的,而是不同的和多样性的。
六、总结和政策建议
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经验事实表明,中国的制度变迁是围绕着国有经济之外的其他经济主体的“行业进入权”而展开的产权制度创新过程,并在此基础上逐渐培育市场微观主体和引入市场配置资源机制。从认知的角度看,制度创新和演化是各种组织,尤其是政府和经济组织之间互动和集体学习中不断积累与解决交易问题相关的共同知识的结果,是制度变迁当事人共同信念的形成、强化、推广普及、修正和摈弃的过程。制度演进的路径依赖表现为共同信念对交易问题的适应,即共同信念的形成、强化和推广普及。而路径锁定则表现为共同信念对新的交易问题的不适应,即共同信念的修正、摈弃和新的共同信念的形成过程。从制度的形成和演化的角度看,制度本身是制度创新主体或当事人集体学习中共同知识和信念的惯例化和程序化,制度的实施表现为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对共同知识和信念的共享、应用和遵循。这构成了制度创新和演化中的学习成本和实施成本约束。通过共同知识和信念的共享,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可以对交易活动做出合理的预期,以减少交易的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交易效率。
在制度创新和演化过程中,由于各地区面对的外部环境变化、竞争压力、现有共同信念的刚性特征和当地组织的内在结构存在着广泛的差异,地方政府与经济组织之间集体学习及其共同知识的积累和共同信念的形成都是不同的和当地化的,这构成了中国制度变迁和演化路径多样性的内在决定机制。因而,各地区的制度变迁路径是内生的和演化的,是制度变迁当事人之间学习、模仿、试错和创新的结果。由于制度,尤其是具有自我实施特征的非正式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属于当地化的默示性知识,在各地区的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过程中,现有的成功经验或模式都只具有借鉴意义,难以照抄照搬。
注释:
①在探讨制度及其变迁与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时,诺思的思维轨迹是不断演进的,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以1990年出版的《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为标志,之前诺思试图建立一个新古典范式的制度变迁理论;之后试图建立一个动态的和演化的制度变迁理论。
②从这个角度看,所谓改革的初始条件,不仅包括自然资源,而且还包括既有的历史文化、组织结构和共同信念在内的各种约束。
③周业安和赵晓男的调查发现,中国的地方政府在竞争层面上存在着进取型、保护型和掠夺型等多种行为类型。何梦笔也指出,当在一国范围内存在巨大的空间差异时,全国统一的经济转型政策将引发各地政治经济的不同反应,进而促使各地形成不同的转型路径。
④杨开忠、陶然和刘明兴认为:“过去二十年中国经济转轨的本质,在于不断解除国家在经济领域各方面的管制,特别是在原有的计划体制外允许非国有部门和市场体制的发展,同时在原有计划部门也相应改革,引入市场竞争的因素,从而渐渐缩小计划体制的覆盖范围,使得中国经济的比较优势得以发挥。”
⑤金祥荣把这两类成本归结为解放思想的摩擦成本和直接的利益冲突引起的摩擦成本。
⑥天津滨海新区的成功建设,使中央政府在2005年最终把它纳入国家的区域发展战略。在2006年5月26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正式把天津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为:继深圳经济特区和浦东新区之后的又一带动区域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极。至此,发源于20世纪中期有关天津未来经济发展的这一共同信念最终上升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⑦实际调研中我们发现,在最早出现民营化的若干传统产业,民营企业都是通过与国有企业的联营或配套生产的方式在获得国有企业的支持下才进入该行业的。而真正大规模民营经济进入的出现,是在政府体制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的行业管理部门基本丧失行业进入控制权之后。
⑧由于经济制度改革的滞后,20世纪80年代末期,天津已经被视为计划经济的“孤岛”。
⑨事实上,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发表之后,天津也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中小企业改革和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文件[参见2003年天津市人民政府经济体改办等选编的《企业改革文件选编》(内部资料)]。而直到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民间投资的启动和民营经济发展才逐渐成为推动天津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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