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中小企业今年在企业生产力、生产效率及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然而在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其存在的融资问题也逐渐被放大。在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下,互联网成为经济发展的新的渠道和途经,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给中小企业的融资带来了不同的解决办法。本文将就基于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主要优势进行简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基于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进行详细探讨。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模式;中小企业融资;探讨;融资问题
一、中小企业融资存在问题概述
1.直接融资渠道狭窄
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实力弱,缺乏信用地位与社会地位,使其难以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集资。我国的资本市场上上市门槛高,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为1000万元,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同时,申请上市所必须支付的法律、会计、审计等中介服务费用,对中小民营企业来说也是很昂贵的。另外,开设的中小企业板块,但它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创业板。由于上市条件仍然与主板的上市条件为标准,如上市公司必须连续三年盈利等硬指标的限制,因此,在间接融资方面处于劣势的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为自身融资难度极大。
2.间接融资难度大
间接融资是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主要渠道,主要表现为企业向商业银行贷款。而我国现行的金融体制中商业银行是国有银行和国有控股银行,长期以来一直是为国有企业服务的。中小银行及民间金融机构数目少、规模小,资产实力弱,风险承受能力差,并且在经营业务上受到- -定的行政控制。此外,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体系的壁垒较高,即使有少量民间资本得以进入银行业,也因受到行政控制而无法真正按照市场准则运行。由于缺少民间资本这一高度追求效益得竞争者的参与,银行领域难以展开充分竞争,也制约了中小银行及民营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从而制约了这些中小银行及民营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3.企业资信状况不佳,难以取得贷款支持
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信用经济,信用成为市场交易的基本准则,企业信用的好坏对其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尚未建立的以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为前提的道德信用,使社会不具备进行信用贷款的基础。近几年金融系统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方式进行了重大调整,由过去基本以信用放款为主改为抵押贷款和担保贷款,贷款的审查也主要注重对企业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的考察分析,对企业的资信评级也普遍关注企业资产规模。而处于发展和创业中的中小企业,由于发展历史短通常不具备较大的资产规模、良好的历史经营业绩记录和被银行认可的担保和抵押,因而在资信评级中也不能获得较高的资信等级。其结果是,在银行发放的信贷中,非国有中小企业所占的比重非常低。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的优势
1.大数据优势
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其中一个最主要优势就是大数据优势,由于其具备获取,以及处理大数据的能力,因此其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就可以有效的解决中小企业所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资金供给方可以通过互联网获取各类企业的相关数据,并根据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决策,从而有效的解决了以往资金供给方因为不了解中小企业,而将其排除在投资方之外,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互联网金融模式,还有助于金融企业,结合各中小企业的实际特点,为其制定相应的个性化金融服务,这对于提升中小企业的竞争优势,改善其融资难问题,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于信贷需求企业而言,利用互联网金融可以很快找到能够发放贷款的金融平台,从而快速地找到能够合作的平台。对于金融企业而言则是可以利用互联网金融来分析企业的信用等级、盈利状况以及未来的预期经营状况,全面判断一个企业是否具备还款的能力。例如,一家造纸厂在向互联网金融企业提出融资申请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可以根据申请企业的业务往来信息、资金流动信息、各种税费缴纳信息来初步判断申请企业的经营状况。在此基础上还可以根据当前纸张消费市场的发展数据,来预测一些申请厂家未来产品市场的宏观状况。最后得出该造纸企业是否具备相关资格,从而确定是否审批发放融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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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本优势
与传统的银行贷款方式不同,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有效实现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因为其单笔贷款数额小,所以将极大的降低了资金回笼风险,同时其可以同时向多个企业进行贷款,这对于解决中小企业 的融资问题,有着重要作用。此外,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 成本优势还体现在作业和交易成本,以及信息处理成本方 面,其成本较低,相对与传统银行贷款,其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资源,因而具有很大的成本优势。
三、互联网融资的主要模式
1.P2P模式
P2P模式是一种以第三方中介平台为基础的资金供需双方的借贷过程。一方面资金的需求方利用第三方平台来发布自己对于资金的需求信息,包括具体的需求量和愿意为获取资金而支付的成本等;而这时资金空闲者则可以通过浏览该平台上的企业借贷信息,来确定是否借出资金。第三方平台在这一过程中会对资金需求与供应者的信息进行审核和配对,从而为双方找到合适的另一方,而第三方平台主要靠收取相关的手续费而发展。当前出现的P2C模式与此类似。P2P融资模式因其简单和易操作在我国获得了较大的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目前较为活跃的P2P网贷平台已经达到数百家,并且在 2012 年由最大的 8 家平台公司完成了 100 亿元以上的融资。P2P模式给予投资者的利息回报要明显高于商业银行的回报率。
2.众筹模式
众筹模式是一种与传统融资模式有着较大相似之处的融资模式,其运行的原理在于:资金需求者在相关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发出自己对资金的相关需求信息,并且承诺利用公司的股权、债券以及相关实物等来进行交换,进而从资金供应者手中获取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众筹模式下企业可以将自己的实有财务以交换的方式在互联网上进行抵押,这就避开了传统商业银行在贷款时对抵押物的限制要求。而投资者也可以根据自己对于投资的需要选择相对应的抵押物。这样资金需求的双方都能获得发展。众筹模式最先成功的案例出现在 2009年,并在此之后迅速扩展。在我国众筹模式的发展也较为迅速,例如,我国某知名众筹平台仅用两年的时间,就成功地为700多个项目实现了众筹融资,推动了这些项目的发展。在众筹模式下第三方众筹平台也起到了一个中介作用,它将投资者的资金以规定的方式打入贷借款者的账户中。并且按照约定的方式向借款人申请获得相关的回报。众筹模式下能够参与的企业类型较多,对于那些初期创业但是又缺乏资金的中小企业而言,这种众筹模式是其初期发展的有效促进方式。
四、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融资的劣势和挑战
1.金融理念落后
金融概念的落后限制了中小企业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更好的融资。由于中小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普遍较低, 对互联网金融的了解不足。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相对落后。因此, 公司管理者应该对管理理念和公司发展战略有独到的眼光, 与时俱进, 促进中小企业互联网平台数据共享, 建立强有力的信用传递机制, 缓解问题。网络数据的开放和共享是大数据到来的最重要标志。事实上,由于中国中小企业金融观念落后,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不足,统一的信息和制度尚未建立。中小企业的在线数据也相对分散。中小企业的信贷和管理数据较少涉及且记录不规范。因此,中小企业的稳定发展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才能与时俱进,建立和完善可靠的信息共享机制。
2.存在法律风险
网络金融存在法律风险。主要原因是金融产品或互联网金融公司的投资者未能按照合同有效行使权利或义务。由于政策法规的变化,他们也可能没有法律依据。首先是政策和监管的高度不确定性。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的形式,缺乏直接的针对性法律。在许多领域,缺乏法律监督。政治和法律有许多漏洞或漏洞。它往往是某些产品领域的出现和监管政策的出台。接下来是金融和网络安全风险的叠加。互联网金融机构包括传统金融业的道德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因此, 缺乏互联网金融相关法规和法律规定损失是阻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论文作者:张佳东 陈诺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2月6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3/4
标签:互联网论文; 金融论文; 融资论文; 中小企业论文; 模式论文; 企业论文; 资金论文; 《知识-力量》2019年12月60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