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意识”:当代哲学“和而不同”的哲学智慧_形而上学论文

“边缘意识”:当代哲学“和而不同”的哲学智慧_形而上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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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形而上学终结”与“形而上学恐怖”之间

“拒斥形而上学”、“形而上学的终结”,这是当代哲学的一个重要主题和倾向。应当承认,这种主张看到了传统形而上学的深层困境,洞察到了“形而上学恐怖”严重的理论和实践后果,因而有其深刻的合理性。然而,仅仅宣告“形而上学的终结”是不能真正有效地克服形而上学的,这是因为,“形而上学的终结”与“形而上学的恐怖”两者并不像表面显示的那样处于对立的两极,两者在深层其实是“内在相通”的。

一方面,在“形而上学的恐怖”中,实际上已经内在包含着“形而上学的终结”的因子,“形而上学的终结”只不过是“形而上学的恐怖”内在逻辑的实现和完成。“形而上学的终结”乃是形而上学的自我完成和自我实现。就此而言,“形而上学的终结”不过是“形而上学的恐怖”的题中应有之义,形而上学的“终结”已经包含在形而上学的“开端”之中了,“终结”是“开端”的完成和实现,“开端”就是“结尾”,这种黑格尔似的辩证运动正构成了形而上学的内在“命运”。

另一方面,在“形而上学的终结”中,又以一种隐性的、变形的方式再现着“形而上学的恐怖”。“形而上学的终结”意味着一切超越性价值的消失,意味着否定一切规范的合法性。然而,随着一切规范性被宣布为不可能,“技术主义”和“欲望主义”就有可能乘虚而入,占据形而上学“先验本质”的位置,成为人的现实生活的一体化的统治力量。在此意义上,“技术主义”、“欲望主义”与“虚无主义”是互为表里、相互支持的。所谓“技术主义”,即把技术当作万能的东西来崇拜,认为可以把技术思维贯彻到人类所有的领域来解决一切领域的问题,与“技术主义”相伴随的是思想、行为和心态的“欲望主义”,它把人的感官享受、物的占有、资本的增殖、本能的满足当成生命的全部意义。“技术主义”与“欲望主义”当然是“拒斥形而上学”的,它把一切“深度模式”都当成“形而上学的恐怖”而避之不及,平面化的欲望的生产、征服、占有和满足成为了唯一的游戏规则。然而,当技术和欲望变成了唯一的追求时,实质上它们被当成了“新神”而由人们顶礼膜拜。

二、超越“形而上学恐怖”与“形而上学终结”的“边界意识”

在我们看来,这种新的智慧和哲学意识就是“边界意识”。“边界意识”既区别于“形而上学的恐怖”,又区别于“形而上学的终结”,用中国古代哲学思想表达,这是一种“和而不同”的理论意识。

如果用现代哲学语言来考察,我们可以获得“和而不同”的三个方面的基本规定:(1)“和而不同”不是对“以一驭万”的“终极词汇”的寻求, 不是要用一个单一的观点来涵盖生命、存在、思想和语言的一切面向,而是以承认差异性、承认个性为前提;它不是要为生命、存在、思想和语言提供一个在所有时间、所有地点都适用的、非历史的形而上学支点,而是承认它们都具有其各自的存在运动和历史性生成;它不是要寻找一个人生活在各个领域之上的、掌控着各个领域的通用的“游戏规则”,而是承认各个领域都有属己的、不同的游戏规则。(2)“和而不同”不是“什么都行”的放纵,不是放弃约束的无规则的游戏,而是承认人的生活的各个不同领域都有其必须遵守的法则和原理,每一个领域都是人的生活的不同“扇面”,各个“扇面”都有其内在的要求和游戏规则。(3)“和而不同”是一种“多样性”的“统一”,但这种“统一”不是“实体的统一性”,而是一种“活动的统一性”和“功能的统一性”,它是遵循各自游戏规则的各个“生活领域”、各种“生活形式”在其“游戏”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并生”和“互补”的关系。

由此,我们不难发现,“和而不同”作为一种与“同而不和”有着重大区别的存在结构和价值秩序,其关节点是对“边界意识”的自觉。离开“边界意识”,“和而不同”的存在结构和价值秩序将不复存在。概括而言,我们所说的“边界意识”包括如下四重规定。

首先,“边界意识”是一种否认“共同的人性”、“普遍的善”、“统一性的原理”、“总体性的法则”、“同一性的本质”的“非本质主义”的理论意识,它自觉地承认人的生活世界的各个领域的相对“分离性”和“断裂性”,以及由此所具有的相对“自主性”和“自律性”,对此可以概括为“边界意识”的“领域分化”原则。它主张人的生活世界不是一个“合乎逻辑”的按照某种先验模式设计出来的理性整体,不是一个巴门尼德意义上的从“中心到各处都保持着平衡”和“均等”的“圆球”,不是一个柏拉图意义上的由最高“至善”理念所统率的、以“至善”为中心而形成的圆融一致的统一体,而是一个由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交错的各个面向和各个领域编织而成的“拼贴画”。“连续性”或“贯通性”。承认领域的“分化”、领域的相对“自主性”,以及各领域游戏规则的“自律性”,是“边界意识”的第一重规定。

与第一重规定内在相关,“边界意识”自觉地承认每一个领域所具有的内在的“有限性”和“相对性”,并强调恰恰因为这种有限性有相对性,每一个领域才获得了自身的规定性。所谓“有限性”,包含两层基本含义:一是它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时间”(这里的时间,不仅是物理时间,更是社会历史“时间”)上的限度,指的是每一领域的“历史性”,即每一领域总是存在于特定的历史情境之中,空间(这里的空间,不仅是物理空间,更是社会历史“空间”)上的限度,指的是每一领域在空间上的“有界性”或“有域性”,它不能成为“包打天下”、“通吃一切”的“超级帝国”;二是指每一领域的存在、运动和生成所遵守的“游戏规则”的规范力量都是有限的,它只是适用于自己领域的特殊规则和原理,因而对其他领域没有约束力和规范性。所谓“相对性”,就是指每个领域的存在都是相对于一定的时空背景、相对于其他领域而存在的,后者规定了每个领域得以存在和活动的“场域”或“范围”,离开后者,每一个领域就将失去其现实的存在可能性。“有限性”和“相对性”表明,任何领域的存在都处于一定时间和空间、一定具体条件的“边界”之内,“无边界”的领域只能是一种抽象的存在。

与上述规定密不可分的是,“边界意识”自觉地肯定:人的生活世界的每一个领域的产生、运动和演进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特殊的目的或需要,这些目的或需要是每一个领域所特有的,它构成了此一领域的“中轴原理”,是一切活动为之环绕的中心,对此规定,我们可以概括为领域的“自成目的性”。它强调的是,不存在普遍的、对所有的领域都适用的“总体性”的目的、功能和需要,各个领域的目的、功能和需要是“分殊”的而不是普适的,因而既不能用一般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某种“目的”来要求每个特殊的领域,也不能用其他领域的目的、功能和需要来衡量和裁判自身领域。

上述三者,实际上已包含了边界意识的第四重规定,那就是它自觉地意识到:每个领域的“游戏规则”不得越过各自领域的“边界”,去干涉其他领域的活动,去规范其他领域的存在、运动和生成,去充当其他领域的“权威”。如果企图越过边界,把本来只适用于自身领域的规则用于其他领域,充当其他领域的“话语霸权”,必然带来人的生活世界秩序的错位和混乱,从而导致诸多难以解决的悖论,甚至将导致整个生活世界的虚无化和人的自由的彻底丧失。因此,“边界意识”自觉禁止每个领域的规则对其他领域的“僭越”。当然,禁止越界和僭越,并不意味着各个领域之间是“老死不相往来”的绝对隔绝的关系,相反,它们之间可能而且必须进行交往和合作,但这种交往和合作的前提条件正是各个领域对自身规则的限度保持明确的意识,并自觉防止其越界和僭越。只有这样,真正的交往和合作才成为可能,而越界和僭越正是破坏生活世界各个领域的交往和合作的“罪魁祸首”。

三、现当代哲学中“边界意识”的自觉

在现当代哲学中,一些哲学家已表现出比较自觉的“边界意识”,他们对“边界意识”的运用和阐发,是现当代哲学取得的重大成果之一。综观现当代哲学,“边界意识”充分体现和运用在“语言”、“知识”和“存在”各个层面上,而且,这些不同层面并非彼此分离,而是相互渗透和交织在一起。

语言层面的“边界意识”在维特根斯坦那里体现得最为明显,在《逻辑哲学论》前言中,他明确说到:“这本书将为思维划定一条界线,或者毋宁说,不是为思想而是为思想的表达划一个界限……因此这界限只能在语言中来划分,而处在界限那一边的东西就纯粹是无意义的东西”。对于该书的宗旨,维氏这样一言以蔽之:“这本书的全部意义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凡是可以说的东西都可以说得清楚;对于不能谈论的东西必须保持沉默”。所谓“可说的东西”,就是“自然科学的命题”,“哲学中正确的方法是:除了可说的东西,即自然科学的命题——也就是与哲学无关的东西之外,就不再说什么”;除了自然科学的命题,像伦理、美学、宗教以及哲学形而上学等都应划入“不可说”的领域。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以往哲学的重大失误正在于它们把哲学当成“自然科学之一”,企图用逻辑的方式去思想“非逻辑的东西”,结果把“非逻辑领域”还原为“逻辑化”的世界,而这种“逻辑化”的结果便是“非逻辑领域”的消亡。

知识层面的“边界意识”主要指通过对知识类型的划分,来划清不同知识形态在功能和旨趣上的分殊,从而拆解话语霸权和意识形态的专制,在此方面,舍勒、哈贝马斯等无疑是最重要的代表人物。

舍勒认为,“知识”具有一种基本的在体性,它是人的一种生存方式,是作为在者的人与另一更为整全的在者建立起一种生存关系。舍勒在《哲学的世界观》中,把知识划分为三种主要类型,他指出:“人力所及的知识有这样三种,即宰制知识或成效知识、本质知识或教化知识、形而上学知识或救赎知识”。在他看来,这三种类型的知识有其不同的功能,遵循着不同的原则,因而存在着不能彼此代替和还原的“边界”。“宰制知识或成效知识”坚持的乃是“实证”的原则,要求认识与所经验的事实相一致,并最终服务于人的物质需要的满足;“本质知识或教化知识”坚持的乃是“本质直观”的原则,要求观照世界绝对“自明的本质”,以把握世界的先验的本质结构;“形而上学知识或救赎知识”遵循的是个体的爱意行为法则,要求个人全身心投入对绝对的无限追求之中,以使个人获得精神的拯救。

虽然在精神气质上,哈贝马斯与舍勒有着重大的不同,但在划分知识类型、确定各种知识类型的界限并凸显其有限性方面,他与舍勒体现出相似的思想倾向。他认为,知识是与“人类兴趣”分不开的,“我把兴趣称之为与人类再生产的可能性和人类自身形成的既定的基本条件,即劳动和相互作用相联系的基本导向”。人类兴趣主要有三种:“技术兴趣”,指有关经验和分析的劳动过程;“实践兴趣”,是人际之间关于意义的沟通和了解;“解放兴趣”,是关于摆脱劳动的支配和沟通的扭曲,以使人获得自我反思的超越力量。与这三种人类兴趣相适应,存在着三种不同类型的知识:实证经验性知识、实践交往性知识以及解放批判性知识。第一类知识以自然科学为代表,旨在对对象的控制;第二类知识主要满足人的交往的需要,旨在达到对人类行为的意义的掌握;第三类知识受人的自由解放的目的引导,旨在通过对人的自我反省,不断地摆脱那些控制人类的枷锁和束缚。三种知识类型各与不同的旨趣相联系,各有不同的理性法则,各有其边界和领域,因而任何一种知识类型的话语霸权都是佞妄和越界。

存在层面的“边界意识”,主要指通过对“存在”与“存在者”的划分,揭示“逻辑”与“思”、“科学对象”与“思想对象”、“光亮之域”与“神秘之域”的界限,从而破除以“本体—神学—逻辑学”为核心的形而上学的专制。在此方面,海德格尔无疑是杰出的代表。

“存在”的意义是通过与“存在者”区分而显现的。海德格尔认为,必须把“存在”与“存在者”区分开来,对二者进行明确的划界,才有可能重获存在的本源性意义,这就是海德格尔著名的“存在论的区分”。二者的区别在于,形而上学是一门关于,“存在者整体”的科学,它“着眼于存在中的存在者之共属一体,来思考存在者整体——世界、人类和上帝。传统形而上学以论证性表象的思维方式来思考存在者之为存在者”。而实证科学则是“关于某个现成存在者的科学,即关于某个实在的科学”;“实证科学是对某个现成摆着的和已经以某种方式被揭示出来的存在者的有所论证的揭示”。由于它执著于这种对象化的、逻辑化的“科学”的思维方式,西方传统形而上学遗忘了真正的“存在”,它们所孜孜以求的不过是假冒“存在”之名的“存在者”。与这种科学化、对象化的认识方式不同,“形而上学就是超出在者之上的追问,以求返回来对这样的存者整体获得理解”,即形而上学要超越知识论的把握方式,寻求一种与“存在”的本性相适应的方式来阐释存在的意义。在海德格尔看来,“存在”是对“存在者”的超越,存在“不是”存在者,因而存在也就是“无”,正是这种超越“存在者”的“无”使得“存在者”成为可能。传统形而上学运用对象化、科学化的思维方式来把握“无”,结果“无”被当成“存在者”因而“无”。只有通过“存在论的区分”,才有可能克服“存在”之被遗忘的命运,为存在意义的彰显开辟道路。

上述哲学家在具体哲学观点上各不相同,但他们对“边界意识”不同程度的自觉,提示着一种新型的哲学智慧,对于人们重新理解人与世界,对于重思哲学的未来发展和形而上学的命运,都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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