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萍1 王利2 郑良3
1.身份证号码:370105197xxxx14122;2.身份证号码:3701231989xxxx1724;
3.身份证号码:3708311972xxxx4618 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山东济南 25000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各个行业和领域的工作量都在增加,工程项目的投标对高质量项目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规范和维持这一问题。中国的项目招标法律制度是实施各种项目招标程序的行为准则的重要基础,尽管中国的招标法律制度自制定和实施以来已经有了自己独立的体系,但从我国招投标法律制度的现状来看,我国工程招投标制度还是存在一定问题的,本文将从三方面进行剖析思考,探寻完善我国招投标法律制度的途径。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
1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1.1单位恶意竞争报价
合适的竞争性报价的目的是赢得投标。一些分项单价被人为地提高或降低,而单价的提高或降低相对较大。然而,事实上,一些建筑工程单位仍然有一些恶意的报价竞争。在研究和分析了主要单位的心理后,这些单位有意或有针对性地调整单价或对一些子项目的单价做出更大让步,以通过亏损报价赢得投标。这些单位在中标之后,施工单位再通过变更工程量或者是对建筑材料动手脚等方法来引发业主单位的工程质量不合格、违规操作等问题,这将严重扰乱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市场。
1.2审查不严格
在施工招标期间,各种考试不严格,会造成许多问题。投标时,如果建设单位不详细检查投标人的技术水平、管理方法和施工能力,将会造成投标漏洞,导致投标不准确,不利于投标的顺利进行,严重时还会导致投标中断。例如,如果业主不严格审查投标过程和文件,就会影响投标的准备工作,导致许多投标单位恶意利用漏洞,致力于实现低价中标,此类行为会降低投标的质量水平,进而就会干预建筑施工的质量,引发一系列的工程问题或技术问题。
1.3招投标法律体系标准不一
当前,我国招标管理体系中存在的法律规范不统一,各按自己的主张办事,不互相配合、招投标关键环节中缺少法律规定等诸如此类的问题需要被改善。例如,《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可以发现,这样的立法规定,具体的评标办法也是下放到国务院部门,同样给了“权力寻租”的机会。
1.4评标专家委员会成员的监管无法有效到位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评标委员会必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代表,其主要成员应由技术、经济等领域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必须超过5人,其中技术和经济领域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评委应从中央专家数据库中随机选出。但是,由于建筑行业内的评标专家数目十分的有限,特别是一些中小城市,各个专家之间比较熟悉,如果投标单位与几个专家之间取得协作,建立良好的关系就可能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进而会从根本上失去投标的公正、公平性,所以,评标专家委员会成员的监管工作必须要做到位,避免与投标单位之间的私下接触,减少违规操作现象的出现。
2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处理策略
2.1改进招投标的各监督体系,强化监察力度
建设工程招投标屡出问题,主要原因是监督制度缺乏与监管缺位。而要想妥善处理这种情况,那么就非常有必要改进和优化招投标的法律制度以及相应的监督体系,同时还需要将中介机构的功用彻底展现出来,并对各项招标环节进行法律评定,比如招标公告的公布、资格预审文件的公示以及招标文件的发出等等。此外,应该加大监察力度,对各个有关单位和机构展开相应的监察工作,确保招标全过程均处于监督范围内,进而最大程度避免招投标工作中漏洞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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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规范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对于招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评标办法、废标条件、主要合同条款、投标承诺、技术标准、主材标准、工程量清单、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文明和安全施工措施、预防陪标和围标措施应该是编审的重点。对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费要单独列项报价,以保证招标文件的针对性和合法性。不仅如此,还要对建筑企业的投标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在进行开标和评标的时候,要严格审查所有投标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级别和近些年来的中标记录,对其编制的投标书应该逐一审查。凡是存在编制不认真、资料抄袭的就可以判定为陪标。招标单位应对这样的行为进行处理,以弥补这种行为给招标单位带来的损失。
2.3中标人非法转包、弄虚作假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施工单位除施工单位外,施工单位也将违反正常秩序。如果投标人投标项目资格不够,则私人挂在其他合格公司;一些投标人勾结投标人操纵投标活动;还有一些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是同谋的,根据竞争情况,投标人将会联合起来,只要有中标,其他人将参加分手。也有分包项目的现象。“分包”现象的存在是目前“大豆凝乳”项目的根本原因之一。一些企业投标后,直接分包或者非法分包给其他实体,收取费用,托管包裹,对于工程质量和安全性不进行管理和不负责任。这种分包现象,几个能力不足的企业,没有施工经验,进入施工现场,对质量安全问题构成隐患。因为层层“分包”的同时,招标单位吃“肉”后,建设单位的左侧只剩下“骨头”,使得角落现象不时发生,造成严重破坏项目的质量,甚至造成资源的浪费。
2.4构建、健全评标专家制度
主要内容:严格审查专家资格,动态控制评标专家,有效共享资源,提高评标水平。对于违纪行为,我们应该取消他们的资格,严格处理评标疏忽的专家,监督评标现场,加强评标专家的再教育,并在上岗前取得资格证书。有效地反映了开放性。潜在投标人获取投标信息并实行发布投标通知的制度是很方便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阻挠招标公告的位置和范围。招标文件使评标标准和方法透明,不披露评标标准和方法,不能作为评标的依据;落实无标底评标。编制工程量清单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时,造价咨询机构审查清单中的工程量。将对应条款添加进招标文件的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二次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无异议存在的,认定投标。招标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含有各设计图纸内容,工程量清单没有计算工程量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经把这笔项费计算在工程量中。
2.5做好实地考察,避免投标单位盲目报价
业主要对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考察,不能仅仅重视招投标价格,投标企业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做好合理分析,保证在工程拥有足够的投资,保证工程质量,避免出现投资紧缺,分包给施工单位,造成偷工减料等现象,进而影响工程质量。建筑工程企业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建立信用档案,将企业单位的业绩、社会信誉、资历材料等都记录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对招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设立监管部门,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2.6严格审查投标单位资质
在招投标时,建设部门务必遵照投标制度,实地考察投标单位已竣工工程,审查其建设资金运转情况,评定投标单位履行合约的信用度,对于无法满足竞标规定的单位,一律不能审查通过。采用综合评定方法,审查投标部门标书,并进行标书的评标与定标工作。公平公正对待所有投标部门,不可加入个人主观想法,对工作内容进行严格保密,并执行良好监督管理。
结语
综上所述,由于受到建筑工程市场完全开放、建设体制不断变革的影响,工程的招投标策略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道路,完善了建筑工程的市场体系。适应强烈的建设市场竞争,可以使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各个阶段的造价得到较好控制,可以减少建筑工程的成本,获取巨大的利益,还能提升工程的中标率,提高工程的整体质量。在开展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时,一定要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监督好工程的质量,才能使建筑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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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齐媛媛.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7.
论文作者:李萍1,王利2,郑良3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6
标签:招投标论文; 评标论文; 单位论文; 工程论文; 专家论文; 投标人论文; 建筑工程论文; 《防护工程》2018年第2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