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保持共产党员论文,几个问题论文,先进性论文,活动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从2004年开始,全党将分期分批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围绕找出党员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如何根据党员不同群体进行分层次、有针对性的教育以及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和处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问题,中央组织部分别在17个单位进行了为期近一年的试点,从试点反映出来的问题和我们对一些单位摸底调查得到的情况来看,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尤其是在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和处理阶段,应注意解决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本职工作与党的工作的关系
在现阶段,判断一个共产党员是否先进,除了要看他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自觉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积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等最基本的要求外,还要看他是否能胜任本职工作,本职工作成绩如何。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些党员本职工作干得非常出色,有的还是某些部门的“业务尖子”,但在评议中群众却认为他们只是“业务骨干”,而不是先进党员,这种现象绝非个别,这里实际上涉及到党员在日常工作中如何认识和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党的工作的关系问题。
党在执政之前,党员的本职工作和党的工作可以说是泾渭分明,界线非常清楚。例如,解放前一位店员是党员,白天要站柜台,为老板打工,为顾客服务,他心里很清楚,这是他的本职工作,必须做好。下班后,他要参加党的会议,要完成党交给的散发传单、传递情报等工作。他知道这是党的工作,更要做好。当今,西方许多政党的党员对本职工作和党的工作的认识也是明确的,他们知道,竞选活动(如为党募集资金,到有关集会去当啦啦队)是党的工作,应积极参加。所以,德国社民党的章程里就有“党员对党的工作要有政治热情”的要求。
党执政以后(由于我们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本质上是一党单独执政),党员的本职工作和党的工作往往难以分清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尤其如此。长期以来,在这些部门工作的党员,思想认识上有个误区:只要完成了本职工作,就完成了党交给的工作。实际上这种认识是片面的。诚然,作为一个执政党党员来说,他所从事的本职工作也是党的工作的一部分,他工作的好坏,也会给党的工作带来正负面影响。但是,我们也必须指出,作为一个执政党的党员,在党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党员的本职工作和党的工作还是有区别的:除了党内各种会议外,以党委支部的名义召开的各种形势报告会、思想交流会、各种公益活动(如助残帮困、扶贫救灾等);各种调研活动,都是党的工作的组成部分。作为党员,也必须积极参加。遗憾的是,由于一些党员在思想上没有分清本职工作与党的工作的区别,把自己所从事的本职工作简单地等同于党的工作,他们对本职工作倾注全力,干得很出色,而对于以党组织名义召开各种会议(党委会和支部会除外)和开展的各种活动,总是以种种理由,能躲则躲,能逃则逃。为什么现在党的各种活动越来越失去吸引力?广大党员参与的政治热情不高?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党员注重干好本职工作而忽略参与党的工作造成的。要通过这次先进性教育,使全党同志明确,在执政条件下,党员的本职工作与党的工作的联系与区别,从而激发广大党员自觉参与党的工作的热情,使我们这个具有八十多年历史的大党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
二、工作实绩与工作精神的关系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尤其是在对不合格党员的认定和处理阶段,工作实绩是评判党员先进与否的一个重要依据。德、能、勤、绩是考核党员干部的综合指标,从广义的角度来讲,它也是评判普通党员先进与否的综合指标。这里讲的绩,就是工作实绩。因为工作成绩是证明党员先进与否最有说服力的根据。
现在的问题是,有些党员工作平平,多少年来工作都没有冒过“尖”。这些党员是否列为“不合格党员”?对此,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慎重处置。事物是纷繁复杂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绝不能搞“一刀切”。有一个试点单位曾遇到这样一件事:有一位从事教学科研的党员,平时备课也很认真,但由于表达能力欠佳,教学效果一直很差,学生意见很大;科研工作也很努力,一年写出了五篇论文共计四万余字,但均未公开发表,多年来年终考评常常评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许多人提议把他列为“不合格党员”。党支部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并对他近几年来的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考察,认为这位党员只是能力有限,工作态度还是好的,凡是领导分配的工作,他总是尽心尽责去完成。如让他兼管资料工作,他管得井井有条,要他协助工会工作,对每次活动都考虑得细致周到。他陷入目前这种困境,一是先天条件造成的,如口头表达问题;二是领导也有责任,即用非所长。如果把这位同志调到适合他工作的岗位,相信一定能干出成绩。基于这样的考虑,党支部没有把他列为“不合格党员”,而是让他担任专职资料员,短短的几个月,他的工作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上述例子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既要坚持工作实绩标准,但又不能唯实绩论,一定要把工作实绩与工作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这里讲的工作精神,归根结底就是江泽民同志在2001年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讲话中提出来的“五种精神”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紧跟时代,勇于创新的精神;知难而进,一往无前的精神;艰苦奋斗,务求实效的精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
三、组织观念与纪律观念的关系
长期以来,党内不少同志有这样一种误解:把组织观念等同于纪律观念。说某某同志组织观念不强,往往是指其纪律观念不强。对于这种误解,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应该澄清。何谓组织观念?组织观念就是党员对党组织的基本看法,是衡量一个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要增强组织观念,就是要求党员遵循《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努力做到认真履行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坚持参加组织生活,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执行组织作出的各项决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何谓纪律观念?纪律观念就是党员对党的纪律的基本看法,也是衡量一个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增强纪律观念,就是要提高对党的纪律的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和理解。为此,党组织要通过党风党纪教育和组织管理工作来增强党员的纪律观念;党员个人则要通过加强自身学习和党性锻练来加强纪律观念。
由此可见,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是包容而非等同关系。组织观念是个大概念,它包含了纪律观念的内容,纪律观念是构成组织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我们把组织观念等同于纪律观念,实际上是降低了对党员先进性的要求。根据目前党员队伍的现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突出增强组织观念教育,要教育党员时刻不忘自己是党的人,要说党的话、干党的事、走党指引的道路。
目前,党员队伍中,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中,组织观念不强的表现是“两面人”现象比较严重。何谓“两面人”?就是有些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言行不一、心口不一、表里不一。在公开场合,在会议桌上,在报告席里,他们大谈特谈党的理想信念,举双手赞成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千方百计地把自己装扮成马列主义者,装扮成党的人。而在私人场合,在朋友聚会的餐桌上,却破口大骂共产党,历数共产党的种种不是,忘记了自己是共产党员,是党的领导。好像党内存在的种种弊端与他毫无关系。由于“两面人”示假藏真,要识破他们的庐山真面目还有相当难度。一旦这些“两面人”受到重用,窃取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江泽民同志曾经要求中央有关部门,能否发明一种“政治上的X光机”,对我们的干部心灵深处进行透视。江泽民同志说的“政治上的X光机”,意思是指有一套完备的干部考察制度。
不可否认,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漏洞,是“两面人”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一些领导干部不是经过真正的民主程序被选拔任用的,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无法落实。这样,就会出现少数人选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问题,导致用人标准不高、用人失察的情况,有些领导干部一边贪污腐败,一边被提拔重用。究其原因,恐怕主要就在于此。
另外,“两面人”现象的产生与干部的监督体制不健全也有着直接的关系。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没有权力的监督必然会使监督流于形式。有些干部开始走上领导岗位时还能够兢兢业业地工作,扎扎实实地做事,还能为老百姓着想。但随着环境和地位的变化,渐渐地就把握不住自己,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由于监督不到位,久而久之,就从小错到大错,由量变到质变,一步一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胡长清在交代自己犯罪的原因时说:组织上对自己的监督,就像“牛栏里关猫,进出自由”。广西玉林市委原书记李乘龙说:“我的权力太大,稍不注意权力就会转化为金钱。但是我任玉林市委书记五年,没有一个人找我谈过话。由于玉林市公、检、法的领导都是我任命的,所以监督机构对我形同虚设。”这说明,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存在着漏洞。疏于管理、疏于监督,使“两面人”现象得以产生并有了市场。
四、发展党内民主与党内矛盾公开化的关系
在调查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不少人希望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要进一步促进党内民主,真正让广大党员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要像过去那样对党内发生的事情老是“捂着”、“盖着”,主张把党内矛盾公开化,要让“真像”大白于天下。发展党内民主是否要把党内矛盾公开化,不仅是先进性教育活动必须要回答的问题,也是党内民主建设整个历程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这就指出了发展党内民主的正确道路:一是明确了党内民主的重要性,第一次把党内民主提升到事关党的生命和发展人民民主的高度;二是明确了发展党内民主的基础是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内民主从其内涵来讲,就是在党的政治生活中,全体党员一律平等地享有直接或者间接地决定和管理党内事务的权利;三是明确了发展党内民主的重点是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四是明确了发展党内民主的切入点是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体制和机制是把根本制度和具体制度有机、有效连接起来的传送带,只有从改革体制和机制入手,才能使根本制度和具体制度得到有效运转;五是明确了发展党内民主的落脚点是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
发展党内民主,关键是要做到“两个统一”。一是民主与集中的统一。既要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又要维护党内民主的程序和纪律,要求全党同志必须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的原则,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发展党内民主,是民主集中制的民主,而不是无政府主义极端化的民主。如果不分层次、不分场合、不分时间地点,随随便便地使党内矛盾公开化,只会在党内造成混乱,给敌对势力以可乘之机。二是民主与团结的统一。党的八大《党章》指出:“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的生命,是党的力量所在。”党的十六大报告又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可见,党的团结和民主都是党的生命,如果随便公开党内矛盾,势必会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也会危及党的生命。
为什么有些同志主张党内矛盾公开化?这里有一个认识的误区,以为西方政党民主化,就是允许将党内矛盾公开化,其实并非如此。德国社会民主党法律顾问卡斯腾施丹恩德博士,在“2003年中德政党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上明确指出:“党员可以而且应该能够批评自己的党。这也包括了党员有批评党的领导人的权利。党内一致性原则却要求这种批评应在党内,尤其是在相应的责任委员会中进行。相反,不团结的行为是故意将党内矛盾公布于众,听任社民党的形象受损。”西方政党尚且如此,作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在如何处理党内矛盾的问题上,难道还要倒退到西方政党的后面去吗?
当然,我们反对将党内矛盾公开化,决不是要大家去掩盖矛盾回避矛盾,更不是去“捂”去“盖”。党内矛盾是客观存在的,党历来主张要用积极的态度和正确方法来解决党内矛盾。因此,十六大《党章》明确提出:“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一句话,我们要用民主的有序的办法来解决党内矛盾,通过解决党内矛盾,进一步促进党内民主的发展。
五、“带头致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在经济欠发达的郊区和偏远农村,许多群众希望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处理好“带头致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带领群众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小康社会。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指出:“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党的十六大报告也指出:“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为此,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必须要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认识到: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党提出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其中也包括共产党员。有些地区还提出“共产党员要敢于带头致富”的口号。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些口号的提出,是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推动和贯彻落实党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政策的需要。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们党的工作重点开始实现战略性转移,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与此同时,提出了“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富民政策。然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相当一部分人对于党的这一政策还心存疑虑,持观望和等待的态度,一些人的头脑里仍然残存着“富”则意味着资本主义的僵化思想。在这样一种强大社会意识和思维定势的作用下,党的富民政策难以得到贯彻。因此,提出了共产党员要“带头致富”,以促动党的富民政策的推行。从这个意义上说,提倡党员“带头致富”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党员坚持党的宗旨的一种特殊的体现。通过党员敢于富、可以富这样一种事实,向人们昭示着党在特定时期的一种政策取向,表明党在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并以此推动和促使人们思想观念的进一步解放与转变,挣脱“左”的思想的禁锢和羁绊。
二是重新塑造共产党及其党员的崇高形象。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我们党始终坚持这种定位并不断地发挥出其先进性和战斗性作用,使党树立起了崇高的形象。然而,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下降,“无钱办事和无力办事”的现象较为普遍地存在;在农村,党的战斗堡垒作用因为集体经济的匮乏而无从发挥,一些党员因为自身的贫穷而人微言轻,以至被人瞧不起。在这种形势下,党以与时俱进的政治勇气和气魄,大胆鼓励共产党员“带头致富”是有现实意义的。在当时许多人怕富,同时也不知道怎么才能富的情况下,通过党员勤劳守法致富的活生生事实,证明我们党及其党员不仅有夺取政权、建立新中国的本领,也有善于搞经济建设、善于致富的本领,有始终站在时代前列的胆识和气魄,有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能力,始终是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代表。如果说,让一部分党员“带头致富”只是表明党的政策的新的走向的话,那么,再通过一部分党员能够靠勤劳守法而带头致富的现实,则给党的形象增添了光彩,使群众对党能够领导“四化”建设的信心得到进一步提高。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人们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的转变,在人人都想富、人人都敢富,甚至有一部分人不择手段非法致富,而且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今天,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应当主要体现在带领群众“共同富裕”上。这是因为:
第一,要求党员带领群众共同富裕,是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根本体现。除了人民的利益,我们党没有自己的任何特殊利益。这一宗旨要求,在战争年代的集中体现就是为了人民的翻身解放而前仆后继、浴血奋战;进入和平建设时期,便集中体现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上。也就是说,前者主要体现在翻身求解放上,后者则主要体现在发家致富上。党员要自觉地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就是为了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党员不能只顾个人致富,而不关心群众疾苦,忘了群众的利益,那样不但会脱离群众,而且与党的宗旨和“三个代表”相背离,同时也丧失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如果说,过去提出的党员“带头致富”或多或少难免有个人利益驱动因素的话,那么,在今天,要求党员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则是一种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精神的具体体现。
第二,要求党员带领群众共同富裕,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业减员增效的需要,近一两年下岗分流的职工总数还会有所增加,目前这些人情绪波动很大,如何帮助这部分人创造再就业和脱贫的机会,既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每一个共产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三,要求党员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要有具体措施规定。例如,作为“先富起来”的那一部分党员,鼓励他们把自身致富的本领、经验、手段传授给群众,使群众致富有门、致富有路等。
当然,提倡党员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绝不是否定“带头致富”。因为,“带头致富”是前提、是条件,“共同富裕”是结果、是目的,没有“带头致富”的示范效应,就不会有“共同富裕”的大好局面。因此,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敢于“带头致富”和全心全意带领群众“共同富裕”都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体现,也是共产党员在不同历史时期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把两者很好地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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