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后论文能不能不改 重复格式

答辩后论文能不能不改 重复格式

问: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交材料胶装之后发现格式错误,还用重新改吗?要是改很麻烦的。。。不改,会不会
  1. 答:最好是更改过来,不会影响学位证书的,只是可能会抽查检查,如果出现问题就不好了,导师也会受牵连的。
    硕士毕业论文为硕士研究生所撰写的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更高的学术水平,更加强调作者思想观点的独创性,以及研究成果应具备更强的实用价值和更高的科学价值。共分为12大类。
    硕士学位论文注意事项:
    1、摘要中应排除本学科领域已成为常识的内容;切忌把应在引言中出现的内容写入摘要;一般也不要对论文内容作诠释和评论(尤其是自我评价)。
    2、不得简单重复题名中已有的信息。比如一篇文章的题名是《几种中国兰种子试管培养根状茎发生的研究》,摘要的开头就不要再写:“为了……,对几种中国兰种子试管培养根状茎的发生进行了研究”。
    3、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摘要先写什么,后写什么,要按逻辑顺序来安排。句子之间要上下连贯,互相呼应。摘要慎用长句,句型应力求简单。每句话要表意明白,无空泛、笼统、含混之词,但摘要毕竟是一篇完整的短文,电报式的写法亦不足取。摘要不分段。
    4、用第三人称。建议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法标明一次文献的性质和文献主题,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
    5、要使用规范化的名词术语,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号和术语。新术语或尚无合适汉文术语的,可用原文或译出后加括号注明原文。
    6、除了实在无法变通以外,一般不用数学公式和化学结构式,不出现插图、表格。
  2. 答:最好是更改过来
    不会影响学位证书的
    只是可能会抽查检查,如果出现问题就不好了
    导师也会收牵连的
问:论文答辩过了,要大改是不是要重写啊?
  1. 答:你好:不能重写,也不能大篇幅修改,由于没有时间,且答辩是针对现有的论文而答辩的。不清楚答辩给你提出啥问题,用了大改一词,有两种可能,一是论文的创新分量不够,另一种可能是论文的结构不合理,一般第二种可能性大些。不妨看看意见,若真是结构不合理,可把理论和实例分开,先写大理论,再写创新理论,最后实验的模式,不要写一个理论加一个实例,这样理论和实践突出,工作量展示清晰。
  2. 答:据学术堂了解,当毕业答辩时遇到这样的问题时,会有摸不清头的纠结,“大改”对于毕业论文写作如同重写般的;在面临这种境况的同学,建议放平心态,“既来之,则安之”;也该庆幸答辩通过,论文没有要求重写重新答辩。
    既然答辩已经通过了,就相当于最大的关已经过了。剩下的需要改动的地方,就根据导师的意见去修改。你导师所说的需要大改的地方,在答辩过程中,其他导师有没有提出过问题或者建议,如果有的话,应该综合起来进行修改。
    总之,改肯定是要改的,因为最后定稿了之后要提交,保存到图书馆系统,以备日后抽查只需。不过,你的论文应该主要内容没什么大的问题,不然答辩也不会通过。所以,没必要过于忧虑,和导师沟通好,按部就班的进行修改就行了。
问:答辩完论文还要修改么?
  1. 答:需要。
    答辩后强制修改流程
    1、在正式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后简称《反馈表》,详见附件),并将《反馈表》随学位论文定稿提交导师和导师组审核。
    2、导师和导师组长针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给出明确意见,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
    3、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学位论文原文和《反馈表》,进行复核后给出是否按专家意见修改,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意见。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按意见修改的,作出限期修改和重新答辩的决议。
    4、《反馈表》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存档,存档期限为学位授予后三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不定期地随机抽查。
    扩展资料
    预答辩委员会应全面审查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点,经充分讨论后对论文做出综合评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做出“预答辩通过”或“预答辩未通过”的结论。
    对预答辩未通过的学位论文,申请人应根据参加预答辩的专家和导师意见对论文做相应修改,半年后可再次提出预答辩申请。预答辩未通过的论文不能进入正式答辩。
    参考资料来源:
  2. 答:需要。
    答辩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所有学位申请人全部须进行修改。学生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修改或不按时提交论文定稿的,其学位申请将不予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学位论文修改后,学位申请人应填写《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论文修改定稿表》(以下简称《定稿表》),并经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审核签章后,方可正式定稿存档。
    《定稿表》和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全部论文文件,通过研究生系统提交)于6月15日15:00前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并于6月20日领取纸质版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人签字后于6月22日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论文全文电子版同时向校图书馆提交定稿,作为上级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学位论文抽检的文本。图书馆论文采集系统的提交办法以图书馆相应说明为准。
    扩展资料
    学位申请人应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的“学位授予数据核对”模块内核对本人学位授予信息学位授予数据用于教育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学位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全部责任。申请人在核对无误后,应在规定时间点击“打印”按钮,生成《学位基本数据表》进行签字确认,并于6月15日15:00前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材料提交《定稿表》《学位基本数据表》和签字后论文的提交以区队为单位,由区队长负责。区队长提交材料时应上报未提交人员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
  3. 答:答辩结束,如果答辩组老师提出论文的问题,你还需要修改你的论文,如果答辩通过只要修改论文,那你只需要把修改好的论文交给你的指导老师就可以,如果指导老师说你的论文没有问题可以装订了,那说明你的论文通过不需要修改;还有一种情况,你论文需要修改,并且你答辩没通过,那你需要修改好论文提交给你指导老师,在进行二辩,二辩没有问题了,在装订,
    一般自己学院的老师很少让二辩,除非你写的是真的不行。论文装订一定要按学校要求的装订顺序来,还有装订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检查。
  4. 答:需要。
    答辩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所有学位申请人全部须进行修改,学生无正当理由拒不进行修改或不按时提交论文定稿的,其学位申请将不予提交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
    答辩后强制修改流程
    1、在正式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委员会委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填写《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反馈表》,并将《反馈表》随学位论文定稿提交导师和导师组审核。
    2、导师和导师组长针对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给出明确意见,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
    3、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学位论文原文和《反馈表》,进行复核后给出是否按专家意见修改,达到申请学位要求的意见。达到授予学位要求的,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未按意见修改的,作出限期修改和重新答辩的决议。
    4、《反馈表》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存档,存档期限为学位授予后三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不定期地随机抽查。
  5. 答:都答辩完了肯定就不用改了,谦虚接受老师给的意见,答辩过了就不用改了,如果没过要申请二次答辩。
答辩后论文能不能不改 重复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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