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
引言
由于我国城市规划专业起步晚、发展慢等,长期以来在制定相关规划时还未统一法律和标准,并且相关的管理部门间缺少沟通协调,城市规划往往会超过土地利用规划中规定的用地范围,这些一系列现实的问题使我国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还没有实现很好的衔接。因此,探讨关于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问题对我国现阶段城市规划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将分析两大规划的概念进一步引出当前存在的主要矛盾问题,通过分析现阶段的客观现象,从而就衔接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旨在促进我国土地资源的长远利用,把我国城市建设为规划合理,资源节约的、科学的、有规划的城市综合体,实现两大规划的科学合理衔接,共同实现我国社会经济的繁荣昌盛。
1城市总体规划涵义
城市规划是依据现有城市数据做出科学合理推测未来城市的未来蓝图并且合理分配现有城市资源以便于能够适应所做城市蓝图的科学手段以及合理措施,并对城市环境的利用与构建加以提案。城市规划的任务是,在一定时期内依照当时城市发展目标和社会目标,明确城市属性、城区大小和未来发展途径,通过正确的土地处理方案完成城区空间功能的统筹规划和其他工程项目的安排与明确步骤,城市规划通常包括两个阶段,分别为全面规划以及细节规划,大中城市发展过程中还可能额外增加城市区域规划作为补充。其中,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代表的城市规划,其代表城市政府的意志通过合理讨论完善相关意见来确定城市发展方向以及具体完成步骤,掌握城市布局的实现途径和程序,通过城市内部空间的合理分配尤其是城区土地的规划安排来完成对于城市未来发展程序的步骤控制精确城镇发展的正确方向。
2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异同
城市规划主要是对城市中各项建设与未来发展方向进行整体规划与安排的过程,通过规划各类用地面积大小与建设地点来满足城市用地需求以及协调城市建设的流线管理问题,以推动城市经济的顺利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中按照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与当地自然环境、经济条件、社会环境,对土地开发、利用、保护行为在空间与时间上的规划与安排,是国家开展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基础。只有科学规划用地才能够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两者的相同之处有以下几点:一是均有相关法律作为依据,城市规划依据《城乡规划法》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土地管理法》开展;二是两者的组织领导均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规划范围不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土地用途进行规划,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与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相应行政级别中的全部土地资源,是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城市规划则是对城市市区、近郊区域、城市行政区域等因城市建设与发展需要开展的规划控制。规划思路不同。城市规划是在对城市的历史、经济、地理、历史、人文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按照当前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得出的规划设想,基本很少考虑到耕地与基本农田的保护,而是从城市发展需求出发,着眼于城市发展。土地利用总规划的思路是按照上级下达的永久基本农田、城乡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耕地以及净增耕地面积控制指标,重点在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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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
3.1编制内容的协调
基于国土空间规划的需求,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都涉及到城市人口规模、经济总量、建设用地面积、承载力等,两者各自进行独立研究不仅重复工作,还存在调研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性,对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为了实现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可以形成专题合作小组,设置包含城乡规划与土地总体规划的专题,如城市发展战略专题。城乡规划需要制定发展战略来指导城市规划设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需要明确发展战略来指导城市土地利用的方向。两者的战略基础十分接近,因此在制定城市发展战略的过程中不仅要考虑到城市发展,还需要兼顾土地与资源环境相协调。结合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来制定城市发展战略,不仅仅有助于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规划的协调衔接,还能够使得城市发展战略更加贴近城市发展需求,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需求。又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对耕地占用进行管控,明确耕地与基本农田的规模,这需要与城市建设的规模布局需求协调,避免与城市规划出现冲突矛盾。而城市规划中在城市拓展、道路基层设施布局等设计时也需要涉及耕地占用的相关问题,如何在城市规划中高效占用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也需要与土地利用总规划共同研究协调。
3.2矛盾关系协调与统一的思路
城市规划和土地总体规划一定要与现阶段社会的整体经济发展战略相符。若两种规划都违背了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就会对当地产业结构的优化与发展造成严重阻碍,极大的影响城市的发展规模和城市布局,从而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针对这一情况,在对两种规划的矛盾进行协调时,需将一个科学合理的社会经济总体发展战略制定出来,并以此给予两种规划科学指导。不仅如此,在展开两种规划时,还需立足于环境角度展开思考,由于我们生存与发展最重要的条件就是土地资源,在两种规划中,都一定要在保护土地资源的基础上,对当地环境的承载量进行科学评价,不能为了发展而对土地过度开发,使之超过承载力,而这也是一个城市可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因素。
3.3共同论证规划方案
基于现阶段规划基础期同时限之间的差异较大,难以有效协调的情况下,政府应基于地区经济发展战略的调整或关键性时间节点,组织统一修订正在实施的规划,对相关规划进行充分论证及研讨后,制定科学合理的衔接方案,并对规划内容予以完善,促使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统一,在城市规划图上确定出保护区、建设项目区、重点开发区,促使其相互吻合,从而构建节约型城市。
结语
总之,制订和实施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是管好用好城市土地、合理布局城市空间的重要保证。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处级阶段,各个方面发展迅猛,对土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如何将有限的土地发挥出最大的效应,就需要城市规划的辅助协调。相对国外,现阶段我们的规划水平还有待提高,由于体制问题,我们的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之间的衔接还有待完善,在当前土地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可以采用决策讨论等政策手段,信息化系统等高科技手段来完成对于土地规划的高利用率以及高产出比的设计计划,也要保证用地实施方案同当地的经济社会协调促进其发展。
参考文献
[1]于志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规划如何协调发展[J].河南建材,2016(5):257.
[2]刘治国.论沈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调[J].中华建设,2017(1):90-91.
论文作者:陈锦培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实践》2019年38卷1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3/5
标签:城市规划论文; 城市论文; 总体规划论文; 土地利用论文; 土地论文; 土地资源论文; 发展战略论文; 《建筑实践》2019年38卷19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