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土地不断深化改革,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也在稳定的开展。在开展的过程中避免不了会出现一些纠纷,要想解决这些纠纷必须从细节处作为出发点去解决。对此本文将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在此基础上再提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解决策略,进而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解决措施
我国土地资源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资产,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土地改革发展越来越明显。要想规范农村土地住宅建设与耕地保护,必须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稳定开展。
1.集体土地概述
集体土地主要是指广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同时还可以理解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土地所有制的一种非常重要形式。除了集体所有土地其他的都属国家所有,这里的集体主要是指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的一种所有权,其他集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集体所有土地包括广大农民使用的宅基地、农用地和村集体农用地、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土地还有很多特性,综合性、竞争性、生产性、增值性、流通性等特点。
2.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的问题
2.1宣传准备工作不到位
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过程中,宣传准备工作不能够有效落实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增加确权工作难度[1]。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主要原因是因为地方政府部门之间准备工作不到位,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交流和配合,进而造成在工作上处于被动。农村集体土地部门由于资料收集不全与作业技术人员对有关业务不熟练,最终会造成重复返工的现象发生,同时还有一部分群众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和认识。不能够充分意识到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由于群众对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缺乏积极性,登记意识也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签字盖章的难度,还会造成土地之间界线不能够准确的划分,进而会严重影响土地确权工作的正常开展。
2.2历史遗留原因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管理是一个复杂的工作,由于历史发展的原因,土地权属变动多,村集体划分合并变动多,涉及人员多,且多为口头文字约定划分,图形成果极少,有很大一部分土地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属证明材料不完整的现象,再加上人事变动进而会造成证明材料不够完整。因为缺少其他一些有关资料,进而造成土地存在争议性或者纠纷问题,然而,很多作业单位是不能够合理处理这些纠纷问题的,在某种程度上会给确权工作带来很大难度。还有一部分地区存在没有批准就开始建设的现象,同时还有其他少批多建等各种违规用地现象,部分地区还存在小产权房的现象,这些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就会增加确权工作开展的难度。
2.3确权工作秩序混乱
在开展确权工作过程中,因为其他国土部门之间缺乏完善的沟通渠道,进而其他项目单位开始出现竞争,那些在实践中获取到的重要经验不能够实现共享,进而会导致土地确权工作各自为政的状况,进而会影响确权工作秩序的正常开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有一部分人员不够重视作业规程,进而造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人员队伍技术素质与业务水平达不到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的要求,导致土地所有权人签字盖章不规范、填报表格不完整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会严重影响确权工作的开展[2]。以上这些问题或造成秩序混乱、效率下降、各地确权工作质量参差不齐的现象发生。
2.4成图软件不成熟,内业建库标准不具体
在对农村集体作业早期发展阶段,因为成图软件发展不够成熟,造成成图操作和创建信息数据库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以上这些问题会造成作业单位工作量的增加,进而会影响工作效率。在作业初期数据库的建设标准还不够详细具体,创建数据库标准没有从本质上定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对图层结构也缺乏科学、合理的解释,这样在一定程度上会延长整个确权工作完成时间。
2.5干部与村民观念问题
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伴随着土地改革逐渐发展起来的,假设对这些工作整体认识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就会严重影响土地确权工作发展进程[3]。城市民众都具备丰富的文化知识,这些是农村居民所不具有的,由于村民思想观念、文化知识方面的欠缺,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不一定能够得到村民们的积极配合,进而造成执行人员的工作安排得不到足够的尊重。当村民们碰到有很大争议土地划分时,也不会认同确权书中的内容,进而会引起纠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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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的问题解决策略
3.1完善纠纷解决机制,提升调解效率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在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避免不了会出现各种纠纷,因此,一定要创建科学、合理的纠纷解决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够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同时还有助于保证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一定要积极健全解决纠纷的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够保护好土地当事人的各种合法权益,同时还能够促进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避免不了出现一些纠纷,只有节省更多调解时间、提升调节效率才能够保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正常开展,在调节纠纷的工作中,可以把那些带有很大争议的土地列入到独立的土地界限中,只有参与土地当事双方的人意见统一后,才能够开展土地确权登记划分工作。关于其他一部分不容易解决的土地确权登记问题,应将争议调查清楚,出具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站在当下农村集体确权登记工作的角度来说,调解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最佳方式,因此,一定要充分发挥当事人的调节能力,积极完善土地确权各项登记工作,进而保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有效开展。
3.2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
在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进行管理过程中,工作人员的知识经验和业务水平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中,工作人员自身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应用法律知识去维护好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提升登记人员的土地法律法规意识非常重要,同时在学习和实践中还应该持续不断丰富理论知识体系[4]。通常情况下,都会对其上岗之前进行系统培训,定期组织各种业务技能考核,积极完善其他业务水平与奖惩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够进一步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关于部分少数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与业务单位应该对其进行严厉的警告,限制其开办业务的权利。
3.3增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宣传力度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是维护广大农民权益的一项工作,为了激发广大农民配合确权工作的兴趣,调动农民配合确权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这就要求农民一定要全面了解确权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在绝大多数农村地区,很多农民的整体文化程度并不是很高,农民缺乏对法律法规各种常规至少的全面了解,当他们的权益受到损害之后,通常都无法使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只有农民明白自已的权益,才能积极行使自已的权利,才能积极确认自已的权益,才能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加强法律宣传力度具有重要作用,两者之间是一种相辅相承的关系。基层农村宣传工作必须和广大工作人员深入到一线,在现场认真讲解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中的细节问题,进而鼓励他们能够积极的参与进来。
3.4健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范围体系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常常会出现很多纠纷,主要原因是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自身缺乏完整的管理体系。因此,一定要全面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与此同时还应该划分出来农村集体土地中的宅基地使用权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够保证土地确权工作能够正常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中的每一部分、农业生产耕地与建设用地、其他闲置土地都是应该重视的。
3.5做好交流明确土地所有权
交流、沟通是开展农村集体工作的重要方式,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纠纷,认真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界线纠纷是农村土地
确权工作进行过程中的重要难点,因此,土地确权执行人员必须和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充分交流,不管是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必须和管理部门交流明确划分界限,在开展确认工作中碰到村民不解的问题时,一定要及时与村民进行交流,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国营农、林场与农村结合部的界线问题。执行人员还应该安排双方之间互相交流来解决村民之间存在的纠纷。
4.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土地所有权问题、集体土地中历史遗留问题、农村居民思想观念落后问题。因此,在开展农村集体确权工作过程中,一定要综合其他因素去考虑和分析,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对策,只有这样才能够推动农村集体确权登记工作稳定开展。
参考文献:
[1]康蕊,张爱昆.当前农村土地确权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农民致富之友,2017(14):31-31.
[2]罗明梅.论农村土地确权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7(1):15-16.
[3]马秀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研究[J].中国市场,2017(14):271-272.
[4]李剑勇.我国农村土地确权中的问题与解决对策[J].农民致富之友,2017(22):12-12.
作者简介:
本文作者杨兴强在国土测绘行业工作三十年,经历了改革开放最辉煌建设的三十年,十分熟悉测绘业务和国土管理业务(特别是不动产确权、地籍测量业务)。2007年评为测量工程师,2010年任测绘院副院长,2014至今任测绘院院长、测绘学会秘书长。
论文作者:杨兴强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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