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经济性治理模式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旅游景区论文,利益论文,模式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旅游景区的发展,旅游景区的管理也经历了不同的管理阶段,湘潭大学管理学院的阎有兵、肖瑶针对目前景区管理模式存在所有权治理主体缺位、高负债下的债券治理软约束等问题进而导致旅游景区经营者失控、内部人员控制等等问题分析的基础上,常是构建一种新的旅游景区经营管理模式,即旅游景区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经济性治理模式。
首先,文章阐述了公司治理理论对旅游景区管理模式创新的启示和重要的指导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公司治理结构为景区管理模式提供了参照模板,其次公司治理理论中利益相关者的治理为景区管理主体多元化提出了直接的指导。总之,景区的管理模式应当适应景区自身的特点和需求,而不应该本末倒置。
在对管理模式的创新中,本文共阐述了5个主要原则,即保护旅游景区所有者利益;保护旅游景区相关利益主体权利;信息公开化原则;旅游景区可持续发展原则以及社区参与原则。在此基础上,对旅游景区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那些为旅游景区建立和运营提供资源的个人和组织构成了景区的利益相关者主体,他们的利益目标同中存异,从而构成了相互制衡、相互牵制的关系而旅游景区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经济性治理模式则可以协调这种关系中的冲突和矛盾,它的主要特征为以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科学决策和高效运行为目标。该模式主要是通过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两个板块来实现的。
该模式的优势主要表现为:1、有利于旅游景区内部制衡的实现 2、有利于对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形成有效保护 3、有利于旅游景区社会责任的实现 该模式可以通过以下3个主要途径实现:1、正确界定旅游景区利益相关者 2、合理重构旅游景区内部治理结构,即为强化董事会监督职能;建立共同治理的监事会制度;塑造高效的经理人激励和约束机制;选派职工参与景区治理;引入治理咨询委员会;提供社区参与机会。3、优化旅游景区外部治理环境,加强金融市场对于旅游景区的外部治理;加强需求市场对旅游景区的外部治理;加强竞争对旅游景区的外部治理;加强国家法律法规对旅游景区的外部治理;加强社会舆论对旅游景区的外部治理。
总之,要加强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使旅游景区内部和外部都形成一种监督制衡机制,一种推动各利益相关者为旅游景区长远利益努力的激励机制。
摘自《社会科学家》(桂林),2007.3.108~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