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经济时代的民族文化_知识经济论文

知识经济时代的民族文化_知识经济论文

知识经济时代的民族文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文化论文,知识经济时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知识经济时代不可避免地是一个高度全球化的时代。这种全球化将会对人类的文化生活造成什么影响,经济、政治的全球化是否也意味着文化生活的全球化,是否意味着民族文化的归并与消亡。这些是我们在迈向知识经济时代时不能不认真考虑的重大理论问题。

经济、政治的全球化是我们这个时代不可逆转的潮流,知识经济的到来又使得这一潮流如虎添翼。在走向这个时代,甚至在为这个时代欢呼之时,人们却也不能不关注着民族文化在这一全球化浪潮中的命运,不能不为之而忧虑。应该承认,这种忧虑并非杞人忧天。如果说,以往工业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还只是在器物、一般社会生活层面削弱或消除了民族差异;那么,知识经济的到来则似乎要从文化这个最深、最后的层面上取消民族差异。一个最为触目惊心的事实便是互联网的发展。正如手推磨是农业社会的标志,蒸汽机是进入工业社会的标志一样,互联网可以说是知识经济社会的技术标志。互联网使得人们的交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农业经济时代,绝大多数人的活动半径不过几十里,人们的交往大多限于乡里乡亲范围内,是一种面对面的直接的互动。进入工业经济时代以来,人们的活动半径大为延伸,交往范围亦大为扩展。然而,人们在这一时期的交往仍然在很大程度上是欠发展的。工业经济时代的交往是建立在商品交换的基础之上的。正是通过分工与交换把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国家的人联在了一起。但这种联结的受限制之处在于,首先,它是一种间接的交往,一种通过商品交换而进行的交往,而不是直接的交往;其次,它主要地是一种器物层面,即物质生活层面的交往。而以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交往,则有可能既是直接的(通过网络技术直接地互动)又是全面地包括了精神文化层面在内的交往。而这就似乎预示着一种趋势,一切民族文化的差异都将消融在互联网之中。而且,目前互联网上发达国家挟其技术与经济优势而造成的语言上的垄断地位,亦不能不使人们对此疑虑重重。

那么,应当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笔者以为,以互联网为标志的知识经济将会对各个民族的文化产生极为深刻的影响,但我们却不能简单地看待这一影响。这里最为重要的是我们不能笼统地谈论文化,笼统地谈论民族文化。任何一种文化,其功能都在于赋予生活以意义。但生活的意义不是单一的,而是在两个层面上存在的,一个是现实生活层面上的意义,一个是理想生活层面上的意义。生活的意义无非就是人们规范自己行为的价值准则。人的活动不同于动物之处,在于人能够进行有意识的选择,肯定某些活动而排斥另一些活动,或者说认定某些活动为有价值的,而另一些活动为无价值、甚至负价值的。人类对生活意义的需要首先是对于现实生活意义的需要。人类的生物性决定了人类生活首先只能是一种受外部环境和人自身条件制约的有限的现实生活。这种现实性不仅表现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亦表现于人与人的关系上。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人首先把物质交换关系视为首要的关系,把外部自然首先视为物质生活资料的来源。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为保证生物生命存在的社会秩序,亦成了首要的考虑。这意味着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经济活动和生产社会秩序的政治活动在人类生活中是在更大程度上受限定的。虽然经济活动与政治活动作为人类活动是人类自觉地进行的。是在某种可能性空间范围内可选择的,但是,这种选择是极大地被限定的。在经济和政治生活中,虽然人们可以作出抉择,但这种抉择却一般地不可能达致完美,而只能是在各种不完美的可能性之中的选择。这种不完美性既然是为人类生存的现实条件所决定,那么它便是人类所不得不接受的东西。但是,人类所拥有的语言符号能力使他又能够借助于象征作用而超越这种现实性限制,而指向一种完全自由的境界,不受任何现实条件限制的境界。这样,人类的精神性对于生活意义的需要便有两个层面,一个是对于现实生活意义的需要,一个则是对于理想生活意义的需要。生活意义的两个层面决定了精神文化活动或精神生产亦有两个层面,即生产现实生活意义的精神文化活动与生产理想生活意义的精神文化活动。前者可称之为现实性或实用性文化活动,后者则可称之为理想性文化活动。前者的产品为实用性生活意义或实用性文化,后者的产品则为理想性生活意义或理想性文化。前者是一种有限的、相对的生活意义,后者则是一种无限的、超越的生活意义。换言之,前者是为人们的现实活动提供意义,是现实活动的意义;后者则是为这种意义提供意义,是意义的意义。显然,两个层面的意义或文化与人们的现实活动的关系是相当不同的。因此,当人们的现实活动即经济、政治活动走向全球化之时,对于两个层面的文化的影响也必然是不同的。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地谈论民族文化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命运,无疑是失之于笼统的。适当的做法则应当是把两个文化层面分析开来,分别地考察它们与经济、政治全球化的关系,分别地考察它们在知识经济时代中的命运。

实用性文化是与经济、政治直接相关的文化层面,因而,知识经济所极大地强化了的经济、政治的全球化对它的影响也就最为直接。那么,经济、政治的全球化将会对实用性文化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既然实用性文化是对于人们现实生活中行为方式的规范,既然任何一种行为方式都必定有与之相匹配的规范准则,则全球化对于这一文化层面的影响便只能从其对于人们行为方式的改变去理解之。

其实,经济、政治的全球化自市场经济登上历史舞台以来就已经开始了。市场经济,按其本性来说,就是一种趋于冲破任何地域限制而无限地扩张其领地的力量。一部市场经济史,也就是一部市场的扩张史,一部作为一种特殊的市场经济形式的资本主义的扩张史。但无论如何,这一全球化趋势在以往的经济生活中并未居于主导地位,经济生活的重心,一般而言,仍保留于民族国家的范围内。只是在近几十年以来,特别是亚洲金融风暴以来,经济生活的全球化才真正显示出了其对于经济发展的主导性地位来,亦显示出了其所具有的巨大的破坏性力量一面来。而一直以来,对于经济的全球化,人们都是以一种乐观的眼光去看待的。经济全球化所包含的破坏性力量的显露表明,当市场经济走向全球化之时,当人们之间的交往达到一种真正的“世界历史”尺度之时,人类的行为方式也就发生了一种根本性的变化。人们之间交往的范围的扩大,在一定限度内只是一种量上的扩张,而达到某一限度之后,则可能导致一种质的变迁。从历史上看,工业经济取代农业经济,是和人们之间的交往从狭小的地域范围扩展到民族范围内甚至世界范围内分不开的。而今,知识经济之取代工业经济亦不可避免地要以人们之间的交往范围的决定性扩张为条件。而这一扩张的趋势,只能是经济交往以及一般交往的真正全球化、世界化。

交往的全球化意味着一种新的行为方式的凸现,而这种新的行为方式不可避免地要求一种与之相匹配的新的规范方式与价值准则。人类的任何行为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方式将其规范在一个能够有序地存在的范围内,否则便难以正常地进行。对于不同范围内的交往,能与之匹配的规范方式亦不相同。在交往限于狭小地域范围内的农业经济时代,与之相匹配的规范方式,主要地是基于血缘或地缘共同体的礼俗、伦理规范方式。在交往扩展至民族国家范围内的工业经济时代,取代礼俗、伦理规范方式的主要是基于国家强力的法治规范方式。而在步入交往全球化的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人们却还没有发明出一种适应于这种交往方式的有效的规范方式。诚然,迄今为止,人们已经建立了为数不少的国际组织与机构,以便协调不同民族国家之间的交往行为。但是,由于这类组织或机构缺乏像民族国家那样的合法权力,因而实际上并不能起到有效的规范作用。这种情况表明,在交往范围极大扩张的今天,有效规范方式的短缺,已成了一个制约交往水平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问题。亚洲金融风暴的出现,便是一个极好的例证。对此,其中的风潮人物索罗斯有着比之一般人更为清楚的认识。与一般人对经济全球化持全然的乐观态度不同,索罗斯清楚地看到了其中的巨大风险。因此,面对全球化的挑战,人们只有两种选择:或者退回去,限制全球化的发展;或者迎接这一挑战,创建与之相适应的规范方式。显然,后退是没有出路的,我们只能前进。

但是,创建与交往全球化相匹配的规范方式,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之事。它不仅涉及到成体系的组织机构的建立,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涉及到文化观念的根本性转变。诚然,对于任何规范而言,有效的权力机构都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缺乏一般民众对于其合法性的认同,单纯的强力便不可能起到有效的规范作用。而要获得这种合法性认同,一种规范方式便必须得到被广泛认同的价值准则或文化观念的支持。考诸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与交往范围的决定性扩张相应的规范方式的转变,都是以实用性文化的相应转变为必要条件的。如从农业经济时代的地域性交往转变为工业经济时代的民族国家范围内的交往,便是以近代实用性文化,特别是以关于法治社会、个人权利、民主政治等观念的确立为必要条件的。这一观念转变的实质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的认同对象由血缘或地缘共同体扩展到了民族国家。在民族国家范围内每一个社会成员都有平等的权利,成了一种文化共识。因此,直接同经济、政治活动相关联的实用性文化的转变便是创建新的规范方式的必要条件。而既然新的规范方式是一种对于全球化交往方式的规范,那么这种实用性文化也就必然是与这种交往方式相匹配的,即必然是一种全球化的实用性文化。而其实质则只能是,在世界范围内承认每一个民族的平等与每一个人类成员的平等。当然,走向这样一种全球化的实用性文化的道路将会是极其曲折而漫长的,但无论如何,这一趋势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如果没有一致的规范方式,没有一致的支持这些规范方式的价值准则,我们将无法应付全球化交往所带来的困难与风险。因此,我们从中得出的结论只能是,在交往真正全球化的知识经济时代,实用性文化层面上的民族文化将趋于融合成一个全球化的实用性文化。

但实用性文化不是民族文化的全部,甚至也不是一个民族的文化的最为重要、最为核心的部分。实用性文化由于是为了应付现实生活中的问题而创设的,是受到种种既定的外部条件的制约的,因而便往往并不能充分地表达一个民族的最为深层的价值趋向。而理想性文化则由于并非为了现实生活而设,它便能够更为充分地表达一个民族的文化趣味、文化理想。这两种文化的差别正有如人身上的衣物与衣物上的装饰之对人的意义的不同。衣物上的装饰虽然对人并无实用价值,但它似更能体现一个人的情趣、追求。就此而言,理想性文化构成了一个民族的文化的最为核心的部分。因此,民族文化能否保留的关键并不在于实用性文化的保留与否,而是在于理想性文化能否长存。

前面我们考察实用性文化在知识经济时代走向全球化的不可避免性的时候,所特别强调的是实用性文化与人们的现实生活的直接相关性或关联方式。同理,理想性文化能否保留,亦在于它与人们的现实活动的关联是否有异于实用性文化。事实上,作为精神文化活动之两种产品的两个层面的文化或生活意义,与人们的现实生活即经济活动、政治活动之间的关联亦是极为不同的。文化或生活意义的需求取决于人类活动的可选择性。面对着为语言符号所打开的可能世界,面对着多种多样的选择项,人们必须为自己的活动确立起一个界限、一个范围。即通过象征性的精神文化活动为自身确立一个意义界限,以此界限把人与其他物种区别开来,把人自身提升到所有其他物种的存在水平之上。可以说,精神文化活动的实质就是划界,划分人与其他存在物之界限。所谓赋予生活以意义,也正是通过划界,确定一种范围内的活动为有意义的,而在这一范围之外的活动则为负面意义的。这种界限由于其存在的持久性,使人们往往视之为自然的或神定的,而看不到它之为人类自身的创造物。而文化作为一种人为性的划界活动,当其作为界限或规范要求人们自觉遵循时,也就承担了提供如此这般划界的理由的义务。但是,人们的现实活动的意义界限既然只是处于自然规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而非全然的自决,则这一层面上划界的理由或根据便由于受限制于外部自然条件而不可能是自足的。尽管现实生活的规范有着不得不如此的限制,但一种人为的划界而无充分的理由,便不免受到质疑,动摇其可信性。因而,为这种划界寻找一种终极的、无可置疑的理由,从而保证现实生活的有意义存在,便也是必须进行的。但这种理由不可能在实用性文化层面找到,否则便只能是一种无穷的倒退,而不可能达到无可置疑之点,而是只能超越现实生活,超越实用性文化层,直指一种再无需其他理由的终极理由,无须其他意义的终极意义。这样一种完满无缺的理由或意义,便只能是一种理想性的东西。作为一种理想性的东西,它并不能直接规范人们的现实生活,而只能给现实生活的有限意义间接地提供一种终极意义上的规范作用。或者说,将现实生活的有限意义搭接到理想的终极意义上去,使得现实生活亦由之能具有某种超越性意义。显然,两个层面上的生活意义与现实生活的关联方式是非常不同的。在实用性文化层面上,生活意义直接就是对于现实生活的肯定或否定,是直接关联着现实生活的规范的东西,是直接以经济、政治等现实活动为内容的。而在理想性文化层面上,生活意义作为一种终极性的理想目标,则只是间接地相关于现实生活。如果说,实用性文化层面上的生活意义是与现实生活或经济、政治活动直接捆绑在一起或直接结合在一起的话;那么,理想性文化层面的生活意义由于其超越性而只是虚拟地与现实生活联结在一起的。前一种联结或结合是明确的、具体的,而后一种联结则是模糊的、抽象的。一种理想性文化,对于现实生活中的人们来说,它永远只是一个理念性的“应当”,而非现实性的“必须”;它只是对于人们形而上的追问的一种满足,而非对于现实生活问题的解决。因此,人们便可能在精神生活中将这种理念置放于极为崇高的位置,而同时在现实生活中遵循相当不同的实用性文化规范行事。它与现实生活之间只有一种虚拟的搭挂关系。人们之所以需要一个生活理想并不是要在现实生活中按照理想的规范去行动,而只是要使自身的生活具有一种超越的意义,即通过将现实生活虚拟地搭挂于终极理想之上,以获得超越于现实的恒久意义。事实上,人们在生活中也总是能将这种理想性文化的目标与实用性文化的目标分开来的,人们一般地并不要求终极理想具有可实现性。例如:中国传统文化中儒家之思想的“大同”之世,便被推向一个难以企及的、只存在于追忆中的上古时代。基督教文化更是将理想之境推到了彼岸的天国。因此,既然理想性文化与现实生活之间只有一种虚拟的搭挂关系,那么一种不可避免的结论就是,当现实生活发生转变时,并不必然地要求或导致理想性文化的相应变化。终极理想的超越性以及与现实生活搭挂的虚拟性,能够有效地防止现实生活层面的变化传递到理想性文化层面。这也就是说,当人们的现实生活趋于全球化之时,虽然实用性文化的全球化是不可避免的,但理想性文化却不必然要发生同样的变化,作为一个民族的文化之核心的理想性文化是有可能保留其传统特征的。

可见,民族文化理想性层面的保留不仅是可能的,而且在某种意义上也有其必然性或强制性。一种理想性文化,是人们为自己所建立的作为安身立命之本的精神家园。既然是自己的精神家园,那就必须具有使居于其中的人有回家的亲切感。否则,便不成其为家园。就一个民族的传统理想性文化而言,它表达了该民族传统的终极生活理想。一般说来,这种文化理想形成于雅斯贝尔斯所说的“轴心时代”。这是人类历史上的特定时期,在这一时期里,各传统文化的特质基本上定型。在中国,这一历史时期即老、孔、孟、庄时代,正是他们这样一大批“同时代人”的文化创造活动,奠定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理想原型。这样一种生活理想一经形成,便深深地积淀于该民族文化之中,构成该民族深层的“文化—心理结构”,具有极强的稳定性。造成这种稳定性的原因在于一个民族的理想性文化只是该民族的生活理想,而不是现实的生活规范,因而它便能够超越受特定历史情景规定而不断变化的现实生活,具有一种真正的形而上的特征。这样一种经历了数千百年而绵延下来的生活理想,在人们心中的根植之深入、之牢固,是超乎寻常的,因而它就必定具有一种近乎自然的强制性的吸引力量,使得人们难以轻易将其割舍。既然数千百年来这样一种生活理想为人们提供了生活的终极意义,既然由于数千百年的长存而使人们感到它亲切得如同自身的一部分,既然任何一种可能的替代品都不能使人们感到它的亲切性,感到它是自己难分难舍的精神家园;那么,这样一种民族传统文化理想的力量便是难于抵抗的。近代以来中国文化史上的一种可称之为“精神还乡”的令人困惑不解的现象,就是有那么多的思想大师在早年不遗余力地鼓吹反传统,而在晚年却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变成了传统文化的衷心拥护者。这当中,有代表性的人物可举出梁启超、严复,以及当今仍活跃于理论界的李泽厚等人来。如果从亲切的精神家园对于一个人,尤其对于一个敏感的文化人的意义上来看,就不难体悟到他们那种想回家的心情。早年对传统的反叛是为了保种图存,而并非对文化理想的抛弃。及至晚年,遍历寰宇,见无一处能安顿自家心灵,自然倦游思乡。这种对亲切的精神家园的留恋,在每一个人那里或强或弱都是难以避免的。就此而言,民族文化中理想性层面的保留,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必然的或强制性的。

但民族文化中理想性层面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保留,并不是说一种理想性文化能够以任何一种方式原封不动地保留下来。以什么方式保留,仍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一种文化,如果不想失去生命力,不想仅仅以一种文化“木乃伊”的方式保存,那它就必须在现实生活中起作用,发挥自身的功能。既然理想性文化的功能是为现实生活的意义或实用性文化提供终极意义,那么在迈入交往全球化的知识经济时代的时候,民族文化中的理想性层面亦必须与转变了的实用性文化搭接起来,能够为新的实用性文化提供终极意义支持。而这就需要对传统的理想性文化进行一种再解释工作。这样一种再解释也就是文化的“反本开新”。所谓“反本”,就是剥除一切由于种种历史的、偶然的原因而附加于文化理想之上的东西,回归到文化理想本身;而所谓“开新”,则是依据变化了的现实重新创建文化理想与实用性文化之间的虚拟性的搭接、关联。在人类历史上,文化的这种“反本开新”是屡见不鲜的。可以说没有一种理想性文化不经过这种“反本开新”而能够存留至今的。而这种“反本开新”之所以可能,正是由于理想性文化与现实生活搭挂的虚拟性。由于这种搭挂是非实在的、非硬性的,从而使得这种再解释的空间便是极其巨大的,巨大到既足以给予新的实用性文化以终极意义上的支持,又能够保留传统的文化理想。通过这种“反本开新”,作为一种民族文化之核心的理想性文化或文化理想便能够适应现实生活的变化而得到保留。

通过上述考察,我们的结论是:知识经济时代人们之间交往的高度全球化,将不可避免的要导致实用性文化的全球化,亦即导致实用性层面上各民族文化汇合成一种普遍的全球性文化;而在理想性层面上,各民族文化则有可能通过“反本开新”而保留下来,形成一种诸多色彩各异的文化理想缤纷杂陈、争奇斗艳的亮丽景观。面对此种文化前景,人们能够而且应该做的是:在实用性文化层面上,力求创建一种具有最大的普遍性的全球化的实用性文化,使得这种文化能够最大限度地平等对待每一个人类成员;而在理想性文化层面上,既然各民族文化理想的保留是可能的,则我们所应当做的就是对自己民族文化理想的“反本开新”和对其他民族文化理想的宽容,甚至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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