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所事事--老子的管理境界论_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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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围绕“无为自然”宇宙人生的发展规律,在为人、为政二者和谐统一的基础上,建构了为政智慧和为政理想的三层境界:“爱民治国”、“天门开阖”、“明白四达”,一方面要求为政须顺应自然、顺应民意民心、顺应社会发展规律;另一方面要求为政者把握“四不”领导学和“三宝”生存法则,实现从“修之于身”到“修之于天下”的至境。

老子的《道德经》与孔子的《论语》一样,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总源头的两个层面,不仅体现了中国人生的两种生存方式和立身处世法则,也代表了中国管理智慧的两种基本范式。老子的思想体系博大精深,它蕴含了丰富的为人之本、为政之道、治国之术和立世之法等大成智慧,成为人们生存发展智慧的源泉和宝藏。从系统观来看,老子的全部学说,就是“无为自化”、“无为而无不为”(《四十八章》)[1][2]。无论是从哲学上、政治上,还是为人处世等,“无为”只是手段,“无不为”才是目的。所谓“无为”,从宏观上说,就是一切均顺应自然规律,顺应社会规律,顺应民意民心,不滥用权力,不给人民增加额外的负担,也就是说不强迫人民去做什么,让人民自觉承担责任义务,在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中自由自在地发展,处处符合“道”的要求。老子的“道”,即“执一”、“抱一”、“太一”、“执道”。“道”本义为“道路”,又指“规律”、“本体”等。“道”是老子哲学的最高概念,是宇宙和万物的根本,其本质是人的内在生命的一种真实感抒发和自然生态规律的谐和统一的状态和方式(即生存发展大成智慧),也即达到以德为本、“以人为本”,具体包括三个层次:实存意义的“道”、规律性的“道”、生活准则的“道”[2]。

从宏观上说,为政之道,就是无为自化、“无为而治”(《三章》),这不仅是大成管理的本质,也是一切管理的最高境界。所谓大成管理,就是一切顺应人的自然发展规律,顺从自我意愿,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谐和的情境中,日新其德,优化人性,张扬灵性,提升理性,完善德性,发展生存智慧,并创造丰裕的社会财富,进而从时、空、信息、效益和潜能等集大成优化的人类生存(自然生态)平衡协调活动。它的最大优势就是一切从自由、平等、博爱出发,在人的自由谐和发展的基础上清除所有人为限制的一切霸道规则或霸王制度及规范,为人民大众(众生)营造出一个祥和、快乐、美满、幸福而协谐的生存乐园。从微观来说,就是“无为自化,清静自正”,这是为人之本的最高境界。这里的无为,即微观的无为,指人类的一切活动必须顺应人自身的自然发展规律,不要自造种种制度;自化,指自我化育,自生自长,听任宇宙万物自然的大成变化,即自我升化、自我超越、自我实现、自我成就的统一,“自化”的过程即道德提升的过程;清静,即全部欲求活动始终遵循“道”,是自然无为的内在与外在表现的谐和统一;自正,指守得天地自然规律奥秘的完美、和谐的最理想状态和方式,也就是具备得天独厚之生存发展智慧基源(“道”)。事实上,这八个字不仅孕含了人的生存发展智慧,也道出了为人与立世、为政与治国的基本行动准则。

为政必须先学会为人,只有会做人,才能更好地谋政 (做事、做学问)。老子“发现了事物转化的规律”,“广泛而深刻地接触到世界的运动变化”[3],走出“自然”与“人谋”的矛盾困境,强调以人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以责任为己任,突破个人“欲望”的樊篱,从正反两面论证了为政治国的哲学和无为的领导学。这二者正是为政者(管理者、领导者)必须自我提升的“人谋”之术的内核和为政境界,这与现代管理学与领导学思想不谋而合。老子在《道德经·第十章》中明确指出,为政治国的哲学智慧、执政理想必须经历三层境界:

“爱民治国,能无为乎?”这是为政的第一层境界:爱护民众,治理国家,肩负天下大任,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顺应自然人心而不加造作,才能深得人民的爱戴和拥护,这种以人为中心的民本理念是管理领导者应具的最基础的、最现实的、最起码的思想境界和道德人格要求,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一切为人民大众的利益着想。在老子看来,实现爱民与治国的政治理想境界,首要的是,为政者必须以每一个体的生命与生存价值的贵重和博爱为基础,决不轻用自己的智慧才能来处理天下大事,或凭一己私欲预先制订好框框来圈定人民的思想行为,必须“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七十一章》)。其次,以服务为宗旨,不能扰民、损民、害民,“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六十六章》),“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是以不厌”(《七十二章》),一切为人民大众着想、服务、谋利,顺其自然,不要逼迫和压制人民,更不应强奸民意,这是领导者必备的人格素质和必须加强的道德修养、更是必须提高的自我思想境界。其三,以责任为准绳,一般包括为人、为政的双重责任。“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为天下王”(《七十八章》),领导者应有承担天下大责任的气质,切忌一切从自我出发,以一己私欲来作为制订规范他人的规章制度的准绳,而自己却可超乎其外,只坐享名利、财富而又不担当责任。

“天门开阖,能为雌乎?”这是为政的第二层境界。老子从动的哲学基点来观察宇宙人生:宇宙奥秘之门的开启,宇宙奥秘的巨大变化(天地间自然变化),能够宁静对待吗?要求为政者大智若愚,用大智慧的本能来把握宇宙人生的变易规律,具备处理人事与社会、自然等持续发展动态变化的大成智慧,按照人自身的普遍无限的本性自然生活,也就是说,不能将瞬息万变的世事简单化、庸俗化、数量化或概念化,在为人处事上创造性地运用变易规律,顺应自然、顺应人心、顺应社会发展规律来生活与管理,从而表现出无知而无不知的大成就[4];这的确是为政者更高层次的智慧、道德、修养和技巧的境界。

“明白四达,能无知乎?”这是为政的第三层境界。为而不为,垂拱而治的德业[4]。理想的光辉照亮四方,一切都达到无迷无惑,无所不知的境界,摆脱自我(利害),进入以整个宇宙世界为出发点和目的的普遍无限的活动之中,掌握为人与处事、为政与治国的智慧、技巧、方法。“为无为,则无不治”(《三章》)。为政治国,倘若能顺应自然,能把握万事万物的动态变化,就会高明无处不了然,不会困于忘形无知,就没有不太平的。这是每一个为政者向往的大成事业。这第三层境界是在一、二层境界的基础上实现的。

总的来说,“道”集中而具体于为人与为政、处事与做学问两个层面。事实上,这正是社会人生的两件大事、实事、真事。为政治国是为人之本的具体表现,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人做好了,政也治好了;事办成了,学问也做得潇洒。为政治国达到了以上三层境界,就自觉进入了“玄德”(潜在深厚品德)的修养境界,也就是“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十章》《五十一章》)的理想人格、情操。从“天门开阖”到“明白四达”的“修之于身”的终极结果,就是以“无为”去“爱民治国”的“修之于天下”的至境,这就是一切为政者(管理者、领导者)的人生修养(自身道德)与为政治国(为政智慧)的境界要求。

老子从“道法自然”出发,提出了为政的理想,构建了为政治国的“无为自化”境界,进而对为政者提出了“四不自”领导学[4]要求:“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能长”(《二十二章》),因为“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 (《二十四章》),只有记住了这些为人、为政与立世的道理,才能达到“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七十二章》)。这里的“自见”、“自是”、“自伐”、“自矜”,都是反自然 (“道”)的行径,短暂而不能持久的,说明躁进自炫的行为不可恃[2],从反面论证了有“道”的为政者的人格、品性、情操的修养,确为我们为人立身处世,尤其是从政者之千古不易的座右铭。

在老子看来,作为为政者(上层领导者),不仅要掌握“无为而无不为”、“无为而治”的领导智慧方法论,包括生存的规则、做人的技巧、做学问的方法,更应重视自身的德(生存前提)、学(智慧源泉)、才(竞争势力)、识(创新远见),体(物质基础),即道德人格、才力智慧、行为规范以至身体素质的不断提升,尤其是为民着想的责任感,即以民为本的思想境界等修养,自觉历练礼贤下士的用人之德,达到“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六十八章》)[3]的境界。具体地说,应把握以下几方面:

首先,“治人、事天,莫若啬”(《五十九章》)的领导之术。培蓄能量,厚藏根基,充实生命力,爱惜精力,早作准备,这是管理持久的分寸把握和精力养护技巧的要求。只有为政者认识并按照自己的天赋的道德存在、道德本原、道德价值去生活,不断地积德,才能“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五十九章》)。也就是说,不仅要打好能量、精力等物质基础,而且要“重积德”,提高道德、情操、人格等精神方面的修养,这才是真正的领导之术的体现。

其二,“治大国,若烹小鲜”(《六十章》)的治国之道。为政之要义在“清静无为”,如“烹小鲜”一样得心应手、轻而易举,而不搅扰百姓、不害民,祸患在人为。为政治国若“以道莅天下”,人为得当,鬼魅都不作怪了,那么灵怪伤害不了人,是因为圣人根本不伤害人,“夫两不相伤,故德交归焉”(《六十章》)。这样,好处便同归于人民大众了,人人各遂其生而相安无事。这种生存规则,确是为政者的大成智慧。

其三,有“慎终如始”的处事之责,“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六十四章》),“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六十三章》),这就是说,无论什么事都应从细小事做起,坚守不懈,始终以天下为己任,这就是管理者与领导者的真正大责任。历史事实证明,只有为政者心忧天下,心怀天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范仲淹《岳阳楼记》),才能积备始终如一的为国为民的大智慧和高度责任感。

其四,为政者之德,在于“民不重”、“民不害”(《六十六章》),而以实际行动去为民爱民,以真诚实事赢得天下人民的爱戴和尊重,尤其应做到施政宽厚,切不可苛察,应明白“其政闷闷,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五十八章》),“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七十四章》),“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七十五章》)的道理。故老子郑重指出,为政者的各种政策必须合乎自然常理、合乎常情民心,切忌“新官上任三把火”式的缺乏稳定承继性,更不是别出心裁的想象、构思、设计。人民难于领导和治管,在于为政者的有所施为,或强奸民意、或扰民、或害民。“有为”,是指领导者对下属、对群众有所索取那些不该索取的东西,所以人民就会反抗,难以治理。因此为政者应有宽宏政风,不要苛严,“以百姓为刍狗”(《五章》),否则“信不足焉,有不信焉”(《二十三章》),从而会“掉价”,降低自己的声威,在自己管辖的境内出现“一家饱暖千家怨,半世功名百世愆”的局面。一句话,这种不按照人的发展规律与自然规律行事的人事管理活动,就是不符合“道”的法则。

其五,“以人为本”是为政治国和立身处世的本原,也是做人技巧和生存规则。为政必先为人,为人与为政是统一的。管理最大的弊端,是无视人的存在、无视生命的价值、无视时间的价值。所以,老子在肯定和贵重人的生存价值与地位作用的同时,强调为政者“道”与“德”的修为和学习,与孔子思想体系中的“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论语·子张》)和为政以德(《论语·为政》)有异曲同工之妙。老子指出“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人是万物之灵,世界的主宰者,“道”的利用者。老子看来,在宇宙空间“四大”之一的“人”,永远是人性、灵性、理性和德性相互矛盾而谐和的大成统一体,人类社会的一切变化都是这四者矛盾的结晶和斗争的产物。也是人法自然,永恒持续不断学习和效法“道”的过程,是人的生存发展智慧的根本来源。因此,在为政立世上,老子要求领导管理者一方面应性度恢廓,情操高尚,“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二章》),从而具有立世为民,治政为民的胸怀和情操;一方面又要“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也”(《九章》)。老子告诫说,为人与为政既不可“居功”,患得患失,又要“功遂身退”,正确对待“宠辱”,不可受宠若惊,即“得之若惊,失之若惊”(《十三章》)。更重要的是,不要因过分的占有或欲望要求的无限扩张而迷失了人的本性,应“去甚,去奢,去泰”(《二十九章》)。老子指出,这是世人没有认识到“身”与“患”的关系:“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十三章》)。只要“以身为天下”,才能贵“可寄天下”、爱“可托天下”,真正实现“无为而治”、“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十七章》)的境界。也就是说,为政应有“民成父母”(《大禹赋》铭文)的亲民理念,政府的作为以不干扰人民为上策,政府的职责在于辅助人民,政府的权力应符合人民的意愿和需求,权力运用的最高境界是“下知有之”,功成事遂,百姓不感到政府力量的存在,而不见其统治,反而觉得是自我发展的结果,这就符合于“道”,即自然发展规律。

总之,老子的人生哲学和管理智慧,就是“道法自然”,其内核不外乎“无为而无不为”、“自然”、“谐和”等宇宙变易规律。它内含着老子宇宙秩序观的奥秘,也包含老子深刻的政治智慧。老子看透了宇宙人生“重为轻根,静为躁君”(《二十六章》)和“祸福相依”等辩证发展变化的关系。事实上,历史上任何政治体制,在开创时都跳不出这种大原则的演变。为此,老子从“无为”、“自然”、“谐和”反复演变的法则,描绘出“虽有荣观,燕处超然” (《二十六章》)的为政与治国、为人与立世的蓝图:“唐虞揖让三杯酒,汤武征诰一局棋”(宋·邵康节名句;又《一法通》)。在人生的进退之间,相互揖让而禅位,杯酒言欢,坦率自然[4],毫无心机,这是一种多么崇高而自然、和谐而理想的惬意的人生境界!故切忌滥用行政权力“以身轻天下”,这正是老子立身行事、为政治国的“道”境界。

老子从人的生命与生存的高度,从道德和质量两个层面:即一方面从道德修养提出“三宝”法则,“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六十七章》),所谓“不敢为天下先”,就是以天下为公,不敢使一己私利居前,不以个人荣辱为重,凡事以天下苍生的福祉为要务,决不愚蠢无知地把个人的利益、价值和重要性置于整个宇宙人生的利益、价值和重要性之上,从而实现“有为”、“大为”,甚至“天下先”的大目标,达到“无为而治”,进而修得“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的人生“玄德”境界。一方面从生存规格提出“致虚极,守静笃”(《十六章》)的质量标准。静到极点,就会动,“动之徐生”,心平气和,生生不息,永远长生,这就是自然生命的规律。物质与精神、社会与自然的最高境界是遵循“道”,即“有”、“无”和谐相生。“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出于无有,人于无间”。人与自然的完美融合,这就是人的生存至境。

在历史上,凡是“盛世”都是采用老子之学来为政治国的。汉文帝刘恒的一生就实践了老子这三件法宝,如他接替皇位(《汉书·文帝本纪》)与收服南粤王赵佗(《汉书·卷95·西南夷两粤朝鲜传第65》)[5],实际上就是老子哲学的灵活运用。据《汉书》载,刘恒“诣长安,至高陵止,而使宋昌先之长安观度”,“至渭桥。群臣拜谒称臣,代王 (刘恒)下拜”。“太尉勃乃跪上天子玺。代王谢曰:‘至邸而议之’”。汉文帝刘恒收下玉玺后却没有立即就皇位,而是“西乡让者三,南乡让者再”,住在“邸”(宾馆)静观天下大势,等一切都观察清楚了,考虑好将来的为政方略,才宣布即位当皇帝。在静观的同时,汉文帝已看清南粤王赵佗资格最老,又拥有重兵割据一方,很不好对付。为此,汉文帝只用黄老之道,“以德怀之,佗遂称臣”,一方面修明内政,一方面与赵佗书信来往:汉文帝赐《南粤王赵佗书》、南粤王赵佗上《汉文帝书》,这往来的两封信,不仅消弭了一场大战于无形,也拯救了无数生灵。可见,历史上汉文帝一生的道德修养,就是学老子,行黄老之术,他毕生奉行老子的“三宝”,在执政期间,减刑罚、减赋税,宽大到了极点。他“即位23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无所增益。有不便,辄弛以利民”;“专务以德化民,是以海内殷富,兴于礼义,断狱数百,几致刑措”,监狱中几乎没有犯人,这就是著名的文景之治的大盛况。

老子的理想是“无为”境界,“无为”的前提为“无欲”,二者互为依存,共同促进,“无为”方能有大作为,“无欲”才会实现自己的大“欲望”(理想)。因而,老子一方面强调由治身到治国的从小而大的范围内,修德的重要性,也就是说修身是确立自我与为人立世的基点。另一方面老子告诫世人切忌“多欲”,多欲即不符合“道”的规范,“罪莫厚乎甚欲,咎莫险乎欲得,祸莫大乎不知足。知足之为足,此恆足矣”(《四十六章》[2],《简本〈老子〉校定》[6]),只有“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三十七章》)。老子从物质财富的生存大转移角度,将自然的规律“天之道”与社会的规律“人之道”作对比,明确地告诉世人,“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七十七章》)。为政、为人或处事(包括财富分配)不能弱肉强食,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天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这种在管理过程中自觉实现平等、公正而双赢的生存之境,正是当代管理运作的基本准则。

从为政中立世,从立世中从政,为人与为政、从政与立世的统一,这是一切管理领导者必备的素养。老子认为,为政者(管理者、领导者)立世,关键是修德做人,善于处事、善于服务、善于执政(管理),必须从以下几方面把握:一要把握问题与细事的关系,把问题消灭于萌芽,一切从小事细事做起:“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六十四章》)。二要把祸患的预防与处事始终结合起来,从源头预防根治,坚持始终如一,这样才“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六十四章》)。三要把握好强弱、刚柔的分寸关系,学会“水”的品性与生存本领。“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七十八章》),并告诫世人:“柔弱胜刚强”(《三十六章》),“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七十六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四十三章》)。四要有自知之明,把握“道”的准则,明白“曲则全”的道理,坦诚对待一切人与事,切忌妄自尊大,应开明执政,增强透明度,包括政府透明、群体透明、办事透明、管理透明等,同时不断提升自我的道德境界和素质修为,懂得“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能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二十二章》)的自然发展规律的道理。五是“权为民所用”,个人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应把握驭权的境界,“无为”是权力运用的最高境界,“下知有之”(《十七章》),“百姓皆谓:我自然”,“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顺其自然,不用什么权力;德治,即以德驭权,是境界之二,“亲而誉之”(《十七章》),“大道废,有仁义”;“畏之” (《十七章》),“智慧出,有大伪”,权、法、术结合的权术与“德治”,是境界之三;“侮之”(《十七章》),是最低的境界,是“法治”无法的自然结果(即“人治”)。从“信不足”到“有不信”,由“畏”到“侮”,这是诚心让人民对为政者完全丧失信心的做法。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和为人立世个性,或求生本能与本领。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发展计划,有自己的思想观点、有自己的生活习惯等,社会风习、公共服务、制度管理,是人性的、理性的,还是自由的、科学的,这就是高层次的“道”的规则,即人为显规则与自然潜规则的统一。

综观老子《道德经》,其为人之本、为政之道、治国之术、立世之法等大成管理智慧,尤其是“无为而无不为”的管理哲学和领导学,以及对为政者(管理者、领导者)的道德修养,行为规范要求,等等,这就是“道”的境界,也是人们生存发展的大智慧集中表现。可见,《道德经》不仅为当代管理和当代社会的双赢共生境界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参照,而且有利于当代管理者从人本出发,立足、理解、尊重、关心、保护、用好人才,大力开发人力人才资源,避免限制、束缚人才的自然成长发展的霸道规则、霸王制度的出台,真正制订出适应以人为本并利于人的人性、灵性、理性和德性的和谐发展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手段;更有利于遏制那些不按人的自然(自由、主动)发展规律的行为,诸如当前中国经济过热的政绩观的无限膨胀。老子告诫我们,违背自然规律(“道”),就会出问题;遵循自然规律(“道”),就日新发展。在人类社会,管理者应在为人与为政、立世与治国中实践定位,必须以德为先,日新其德,从以人为本、以人的生存发展为本到以人的生存发展智慧为本,都遵循“道”,即自然法则,包括人与事物的发展规律、社会发展规律,注重管理人性化与理性化的统一、管理服务化与责任化的统一、管理自由平等化与德性公正化的统一,把为人、为政、治国与立世统一起来,消除一切霸王管理制度及条款,有效提供管理空间、生存空间、自由空间和发展空间,让所有人都自由、适意、和谐、幸福、快乐地生活发展自己的才华和智慧,并自觉为社会创造财富。老子的这些思想宝库,有待我们去发掘、去研究、去弘扬,以利于更好地为当代社会的现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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