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就和经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改革开放论文,成就论文,经验论文,我国论文,民主政治建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提出了一种新的广义政治观。他指出:“就我们国内来说,什么是中国最大的政治?四个现代化就是中国最大的政治”[1]。“四个现代化,集中起来讲就是经济建设。”[2]“经济工作是当前最大的政治,经济问题是压倒一切的政治问题。”[3]把经济工作定性为政治,这从一般人的知识视角出发,理解起来有一定的困难。但在邓小平这里,道理再简单不过。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我们当前最大的政治。因为它代表着人民的最大的利益、最根本的利益。”[4]“我这里说的政治,是国内外阶级斗争的大局,是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在现实斗争中的根本利害。”[5]这就是邓小平的广义政治观,凡是关系到人民根本利益和最大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需要党和政府动员、集中整个国家和社会力量做好的头等大事都是政治问题,无论这个问题是在狭义的政治领域,还是在经济社会文化领域。这种广义政治观的视角,对于正确定位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非常重要。既然中国最大的政治问题是经济建设,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就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展开,不能把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与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割裂开来。
有了这样一种广义的政治观,就容易理解为什么中国共产党对政治体制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总有一个与经济建设相关联的视角,或是从经济建设、或是从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角度,提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党的十四大报告说得最清楚:“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同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相适应,必须按照民主化和法制化紧密结合的要求,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党的十五大报告也明确指出:“我们必须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要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而“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这种关联性,决定了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原则。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提出:“我们政治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三条:第一,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第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而调动人民积极性的最中心的环节,还是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6]后来邓小平又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始终保持党和国家的活力,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基层和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积极性。[7]在党的十五大报告和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明确提出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五项基本原则”。十五大报告指出:“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十六大报告与十五大报告的表述基本相同,只是在修辞上作了一些调整。十七大报告对上述原则作了分解,提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虽然在各个时期内容有所调整和不同,但基本精神和内在逻辑是一致的。即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既要满足经济建设这个广义的政治发展提出的客观需求,同时还要满足狭义的扩大政治民主和保障权利自由等的政治发展需要。
从广义的政治观来观察和评价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会比从狭义的政治民主来观察和评价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乐观得多。中国改革开放30年经济建设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党和政府在这个关系到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的最大政治问题上,是干得最漂亮的,创造了一个在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30年并将继续发展的奇迹。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在关系到人民根本利益和最大利益的经济建设这个最大的政治问题上,是搞得最好的。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保障了宏观政治稳定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充分调动了亿万人民积极参与到这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人民的参与热情得到了无与伦比的焕发,人民的创新力、主观能动性、传统的致富基因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和发挥。
如果单纯从狭义的政治民主来观察和评价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那实际的感受和观察到的事实就不那么乐观了。尽管我国在党的科学民主执政、人民民主和法制建设、政府改革、基层民主和人权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在某些领域和方面存在的问题也相当明显。比如官员和领导的腐败问题,钱权交易、生活腐化堕落、官僚主义作风;封建主义家长制和裙带利益关系,强势领导或小集团对权力的垄断;普通民众的当家作主地位与实际沦为政治上的弱势群体;法治在一定程度上仍然靠领导者的作风(传统的人治),而不是靠制度文化来维系等等。这些问题虽然与我国传统的封建专制制度和计划经济时代政治体制的固有弊端有关,但改革开放已经过去了30年,这些问题仍然存在,有的方面不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甚至有不断扩大和蔓延之势。这不能不使许多人感到担心乃至寒心,这是要求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治国家建设的呼声不断的根本原因。
从广义政治观的视角,即从整个国家社会发展进程和现代化建设大局的总体上来评价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基本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我们在评价和观察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时,千万不能忽视这样一种广义政治观的视角。不这样看问题,我们就会迷失大局、以偏概全甚至一叶障目,从而对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缺乏正确的评价和认识。同时我们也要从狭义的政治民主出发,既看到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成就,也充分认识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这样看问题,我们也会偏执或错误地理解民众对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期待和需求。所以,这两种视角哪个都不能缺。邓小平在总结改革开放10年最大的失误时指出:“我们最大失误是在教育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了,教育发展不够”[8],“这里我主要是讲思想政治教育”[9]。思想政治教育非常重要。要向人民讲清楚,并让人民真正理解邓小平讲的“经济建设是当前最大的政治”这个道理,树立一种经济和政治相互关联的广义政治观,才能使人民正确认识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成就和不足,正确理解党的政治发展的方针政策。
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涵和实质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初的一次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指出:“什么是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呢?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民主。人民的民主同对敌人的专政分不开,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也分不开。”[10]“我们在宣传民主的时候,一定要把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个人主义民主严格地区分开来,一定要把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结合起来,把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民主和纪律、民主和党的领导结合起来。”[11]这“五个结合”,是邓小平对我国民主实质认识的精髓,也是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一贯坚持的原则。他认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一定要在党的领导、法制、纪律、秩序下进行,“不要社会主义法制的民主,不要党的领导的民主,不要纪律和秩序的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12]这些思想基本奠定了我们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调。
从强调政治体制改革到强调发展人民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始于党的十四大。十四大把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标确定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体目标锁定为“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主要内容”,提出中国的政治建设“应当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取得明显进展”。这是我国政治建设目标的重大调整。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并且提出:“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联系起来思考、探讨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标志着我们党对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深化。
在1998年12月纪念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江泽民对社会主义民主、共产党的执政和依法治国的内涵和关系做了更加清晰的阐述:“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是全国各族人民享有的最广大的民主,它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和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护人权。民主总是同法制结合在一起的,什么样的民主就由什么样的法制来体现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是同社会主义法制相结合的。我们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3]
到了十六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以及它们之间关系的规范表述就出来了。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个表述意义非凡。党的十五大以来,一些人过分强调“法治”的“至高无上”,过分强调“依法治国”的作用和定位,认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要统一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来。国内外敌对势力也利用“宪政”等大做文章。在这样的背景下面,明确规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和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就显得非常重要。十六大这个规范的表述,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和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完全说清楚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其他类型的民主政治的本质区别和特征,就在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其实质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党领导人民依法当家作主”。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素,这些基本要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构成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性质,并且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要求。我们不能过分夸大或淡化其中的任何一个要素,“三统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要求和实质规定。
搞清楚什么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质和内涵非常重要。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但如果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个最基本的问题都不能完全搞清楚,搞不懂我们要建设的这个民主政治与世界上其他类型的民主政治的根本区别和联系、有哪些优势和不足,那就不可能明确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坚持什么、必须克服什么、要避免什么、应该向别人学习什么、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发展目标、通过什么方式达到这样的目标等等问题。“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比较好地回答了这些问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不同于个人主义或自由主义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追求最广大人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各个环节上的全面参与;追求最广大人民真正实现政治上的平等和自由;追求政府最大限度地发挥公权力效能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服务。而不是像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公民是在精英和强势集团竞争基础上的授权性参与,只是法权意义上的政治平等和自由,政府公权力受到置疑不得不实行宪政。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比西方个人主义或自由主义的民主有更高的民主追求和制度优势。
但要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一理想的民主目标,在中国需要有一种保证、组织和引导的力量。近百年中国民主政治实践的历史证明,这样一种保证的力量、组织的力量、引导的力量就是中国共产党。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社会主义的新中国,也就没有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以邓小平讲,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道路是一回事。因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共产党的政治追求,没有共产党谁还去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谁还去追求最广大人民的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有可能实现。另一方面,人民当家作主也需要找到一种稳定持续的行为模式和实现方式,仅仅靠先进分子的表率作用还不够,还需要使人民当家作主不因人为的因素改变而改变,使人民当家作主具有权威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样的一种稳定持续的行为模式和实现方式,就是人民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所以,“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能够得以实现的制度保障和法制保障。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质的揭示,是我们党坚持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的最重要成果之一。这一重要的理论成果完全是我们根据自身的国情、根据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实事求是的理论创新,发明权属于中国伟大的思想解放和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政治实践。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性质
改革开放初,邓小平讲:“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14]邓小平的解释是:“改革的性质同过去的革命一样,也是为了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使中国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说,改革也可以叫革命性的变革。”[15]邓小平还讲过:“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16]应该说,邓小平把改革看作是一场革命,是比较坚持的一贯认识。但这个“革命”指的是:“为了扫除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障碍”,社会主义制度在一定范围内“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所以,改革的实质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党的十三大报告,也是沿袭了邓小平讲过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的提法,明确指出:“在初级阶段,特别在当前时期,由于长期形成的僵化体制严重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改革更成为迫切的历史要求。改革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自我完善,是推进一切工作的动力。”
1998年12月,江泽民在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2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对改革性质的提法和政治体制改革性质的认识非常明确。江泽民指出:“我们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自觉地调整和改革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之间不相适应的方面和环节,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目的是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17]对于政治体制改革,江泽民指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们党总结历史和现实经验作出的重要决策。我们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展人民民主,健全国家法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领导制度和干部制度,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18]党的十六大,沿袭了上述认识,更加明确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讲到55年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时也指出:“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
党的十七大报告,重新启用了十四大和十五大报告关于改革开放是一场新的革命的提法,指出:“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目的就是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现代化,让中国人民富裕起来,振兴伟大的中华民族;就是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在引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而且在报告的第二部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两次提到“改革开放是一场新的伟大革命”。这里需要厘清的是,“改革开放”和“改革”这两个概念在内涵上的区别和联系。“改革”的主要对象是经济体制以及政治和其他方面的体制,实质是推进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开放”主要是指破除封闭锁国政策,实质是为了“吸收和利用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创造的一切先进文明成果来发展社会主义”。从区别的视角,改革主要是对内部体制而言,开放主要对外部文明而言。从同一的视角,改革和开放是一回事。邓小平就明确讲过:“我们的经济改革,概括一点说,就是对内搞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也是对内开放,通过开放调动全国人民的积极性。”[19]
改革开放是新时期最鲜明的特色,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国家富强和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从这个意义上说,把改革开放定位为一场新时期的伟大革命,也是符合历史实际的。但如果单提“改革”,还是有所偏重的好,解读为“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更能揭示我国整个体制改革的性质和规律,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所以,十七大报告在阐述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时表述得很确切:“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可见,作为改革开放这场伟大革命组成部分的政治体制改革,仍然要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并且要从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出发,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明确政治体制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非常重要。它至少有两大实践意义:一是明确了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在现有的政治制度体系框架内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不是另起炉灶、脱离我国政治制度体系另搞一套。从邓小平开始,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民主集中制度、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以及后来的群众自治制度,得到历次党的代表大会的肯定和坚持。胡锦涛总书记在2004年庆祝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讲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经过反复探索、不断总结,逐步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主要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制度,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好、发展好这些制度。”[20]之所以要继续坚持和完善这些基本的政治制度,是因为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检验和完善发展,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这些基本的政治制度集中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是我国稳定长久地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政治理想的制度基础。对于这些基本的政治制度,是不断完善和发展的问题,是发挥这些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的问题,不是质疑、动摇和改变的问题。
二是我们现在的这些制度和体制机制,与人民不断提高的政治参与的诉求,与尊重和保障人权,与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还不完全适应,尤其是在我国政治体制存在的固有弊端方面。为了“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我国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通过不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解决民主政治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就是说,政治体制改革的过程既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制度创新过程,又是解决民主政治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回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提出的各种挑战的过程,是制度创新和解决问题的实践的统一。解决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回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各种挑战,不是靠别的一套什么制度模式和办法,而是靠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靠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体制机制。比如如何解决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政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相统一的问题,解决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问题,解决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相统一的问题,解决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发展相统一的问题,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上层建筑相统一的问题,解决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民主政治建设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执政能力建设相统一的问题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通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来解决。照抄照搬别国的制度模式和发展道路,不从中国的实践问题和发展需要出发,不充分利用中国的制度资源解决自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是不会有出路的。这个道理,不仅已经被近代以来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历史所证明,也必将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实践和发展道路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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