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思想及意义》

《论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思想及意义》

周巍[1]2016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受左倾意识形态的影响,近年来学术界对公民社会提出了一些否定和质疑的观点,认为公民社会是资产阶级或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是新自由主义编造出来的粗糙神话,担心公民社会容易变成西方反华势力干涉内政的工具和手段,会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和谐社会的构建。笔者认为这些观点值得商榷,究其原因,还是大家对公民社会本身存在误读和误解,有必要加以辨析和澄清。邓小平同志曾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公民社会本质是一种社会形态,资本主义有公民社会,社会主义也会存在公民社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中国公民社会的本质属性是社会主义。中国从来没有建成西方意义上的公民社会,因此不能按照西方语境来理解和权衡刚刚兴起的中国公民社会。当前国内大多数学者对公民社会的定义和分析仍旧深受西方语境的影响,因此,认真思考洛克、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葛兰西、哈贝马斯等理论家对市民社会的分析,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的理论渊源非常必要和重要。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是由私人生活领域及其外部保障构成的整体,市民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独立个体及自治性团体,市民社会由需要的体系、司法、警察和同业公会叁个体系构成,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马克思在批判继承洛克与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基础上,科学界定了市民社会的定义,指出市民社会是“物质生产关系的总和”,“包括该阶段上的整个商业生活和工业生活”,市民社会的重要构成要素是“社会组织”。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政治国家反作用于市民社会。论证市民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矛盾解决方案是将市民社会建设成共产主义社会,建构成有共产主义觉悟的“自由人联合体”,实现个人自由发展。恩格斯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发展的贡献在于进一步论证“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私有制是市民社会一切矛盾的根源。葛兰西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发展体现在从文化视角分析市民社会,强调从暴力革命转向非暴力的文化领导权的争夺。哈贝马斯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发展在于提出政治国家-经济基础-市民社会叁分法,将市民社会区分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概念,关注当代资本主义的合法性危机。列宁生前并没有专门就市民社会理论做出深入阐述,但其社会主义建设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建设具有内在的联系,列宁主张鼓励商品经济发展,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强调需要发挥人民群众作用,坚持依法治国;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无产阶级文化建设和公民素质培养。列宁社会主义建设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提供重要的思想理论渊源,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提供了方法论指导。本文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是“物质生产关系总和”这一核心观点,借鉴葛兰西的文化视角和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和合法性概念,参考了邓正来、俞可平对社会自主领域的定义。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是指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介乎于“政府”和“市场”之间的社会自主领域。这一概论它包括四个基本要素:现代公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组织、公共领域。其基本特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灵魂指引;以现代公民和社会组织为载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发展的复杂性决定其需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其本身存在的局限性也需要中国共产党来解决。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多元价值观对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多元利益主体及复杂利益诉求方式对党的执政能力,公民社会的开放流动性对共产党自身党的建设等都提出了巨大挑战,值得引起高度重视和应对。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建设面临很多的挑战。政治体制改革滞后,干群矛盾和官员腐败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政府治理理念和体制尚未完全树立;经济体制改革缺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有待健全;社会发展尚未成熟,社会组织有待发展,社会工作尚未得到社会普遍认同;公民文化尚未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地位还需加强,公民意识还有待加强,公民社会发展路径尚未达成共识。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建设需要多方努力。要加强党的领导,党要确立公民社会发展必然性的历史观,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加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府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公共服务型政府,加强以改善民生为主的社会建设,加快推进现代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事业。要发展社会组织,理顺体制,加大培育和支持力度,落实监督和评估。要提高公民素质,培育公民意识,创新公民教育。本文没有对作为一个社会实体的公民社会进行实证性的研究,今后应该加强实证性方法研究与规范性研究的结合,更好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理论。

付文军[2]2016年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政治经济学批判是马克思的事业,这意味着他既要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批判性分析,又要对国民经济学展开理论省思。得益于批判,马克思主义得以生成、发展和完善。透过对一切存在的实践批判、辩证批判、历史批判、内在批判和总体批判,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性维度得以凸显。深谙“批判之道”,是马克思思想得以持续发力的关键。批判乃马克思主义的本真精神,此即聚焦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关键所在。从哲学批判而政治批判,从政治批判而经济批判,是马克思批判理论的发展路向。借由“资本之思”而实现实践的“革命性变革”,最终达至“自由王国”,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基本精神。藉此,马克思向我们展示了一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密切相关的完整画卷。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早期,马克思通过对“市民社会”、“私有制”、“异化劳动”、“实践”和“生产关系”等社会经济范畴的理论省察,实现了政治经济学批判理论主题的转换。具体而言,从“天上迷雾”到“市民社会”、从“财产权”到“私有制”、从“对象化劳动”到“异化劳动”、从“感性直观”到实践、从“生产活动”到“生产关系”、从“批判的批判”到“哲学的贫困”、从“政治经济学批判”到社会实践的转变,即是马克思在研习政治经济学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批判思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成熟时期,借助于之前的学术积淀,马克思实现了对资本主义经济“二律背反”——劳动致富和劳动者贫困、工作日的控制和延长、减少人数和增加产量、节约和浪费、价值的增殖和丧失——的论说。同时,马克思还展开了对“商品”、“货币”、“劳动”和“资本”的批判性分析,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逻辑体系由此生成。作为一部现代性“诊断说明书”,政治经济学批判向我们展示了商品、货币、劳动和资本的多维意蕴,并先后破解了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人类之谜和资本拜物教的秘密。最后,马克思通过对“分工”、“市场”和“时空”等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范畴的全面考量,道出了“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总之,在政治经济学批判过程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与之相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本真面相得以确证,各种掩盖于物物关系之下的社会关系得到了澄明。通过理论批判和现实批判,马克思做着借思想触及社会现实的伟大尝试,并取得了巨大成功。面对变化发展了的环境(主要是新世纪之初的金融危机之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理论再次受到追捧。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当代“在场”,充分表明了这一理论本身的科学性,也再次说明了这一理论之于时代的意义。在我国,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为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提供了智力支援。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在中国共产党人的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也不断完善。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硕果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完善也反过来印证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当代效力。

李文峰[3]2011年在《论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及其价值意蕴》文中研究指明“市民社会”是西方传统政治哲学和社会理论中的一个核心概念,是当前学术界一个常说常新的研究课题,是贯穿于马克思一生思想的重要概念和主线。近些年来,随着对西方政治思潮研究和译介的深入,尤其是对马克思经典着作重新解读浪潮的兴起,其市民社会理论受到了国内外学术界的高度重视。主要集中在从马克思的文本中抽取有关市民社会的论述,为建构中国特色市民社会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而很少从哲学发展史的脉络和线索,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进行系统和全面的阐述。因此,本文试图从整体上对马克思不同时期市民社会概念及其思想进行探析,以达到深挖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哲学根基和丰富内涵,梳理其市民社会思想的演变和发展轨迹,最终得出市民社会理论对马克思唯物史观形成的理论价值,使我们对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在其历史唯物主义形成过程中的枢纽作用得到重新认识。在此基础上抽取出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思想的基本内容和经典论述以及所隐含在背后的社会建构思想等。这对于当前中国正在进行的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刻的价值意蕴。本文主要从四部分进行写作。第一部分,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思想渊源的梳理。主要从传统意义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高度合一,到现代意义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二元分离进行阐释。前者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认为市民社会是指政治共同体或城邦国家。后者以黑格尔为代表,真正在现代意义上,把市民社会从政治国家中分离出来,这是其思想中较深刻的地方。但由于其唯心主义观念以及对国家理性的盲目信仰和崇拜,最终得出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唯心主义结论。第二部分,讲述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发展轨迹,即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核心观点的提出,到《德法年鉴》时期的市民社会理论的政治学转向,再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的市民社会思想的经济学转向,最终到《德意志意识形态》对市民社会理论的系统阐述和论证。可以说市民社会思想伴随其整个研究的全过程,是唯物史观创立的重要枢纽,对市民社会的法哲学批判与分析,促使唯物史观的萌芽,对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解剖,使历史唯物主义得以最终诞生和确立。第叁部分,从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发展轨迹中,抽取出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思想的基本理论。主要包括:马克思从多重视角对市民社会概念的阐释;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关系;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人性本质以及对市民社会的超越和人类解放的思想。马克思对市民社会概念的理解是通过对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得出与其相反的结论,即市民社会决定国家。随着对市民社会经济学研究的深入,马克思洞察到了市民社会本身就是一种社会异化形式,只不过这种异化形式具有历史必然性,因而必须对其进行克服和超越。只有这样,才能从政治解放过渡到到人类解放,即达到真正的社会解放。可以说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人性本质一直渗透和贯穿始终。第四部分,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价值意蕴。在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语境下,我们更有必要挖掘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中的社会建构的哲学资源。因为中国本身正在经历着一个市民社会的发展进程。就如,理论在一个国家实现的程度,总是取决于理论满足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一样,市民社会理论对于当代中国的发展来说就是这样一种理论。系统全面地研究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必将对我国止在进行的经济、政治、文化、和谐社会即四位一体的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提供重大而深刻的价值意蕴。

陈凯[4]2017年在《从共同体到联合体—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个人共同的生活方式,共同体既规定着个人存在的具体形式,也体现出个人生活的具体内容。个人与共同体的现实关系决定着个人生存与发展的现实状态及其生活的质量。自然共同体是个人生存与发展最初的历史形态,是前资本主义时期人类共同的生活方式,是个人生活的历时形态。它是自然生产力条件下人基于生存的目的而自发选择的结果,是“人的依赖性”发展阶段。在自然共同体中,从事生产的基本单位是以血缘、姻亲等自然关系为纽带而结成的群体,而个人没有或者缺乏独立性,必须依赖共同体来实现自身的存在和发展。同时,自然共同体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也造就了个人能力的全面性发展。但受制于较低的自然生产力水平,人的发展这种全面性又是原始的、被迫的、较低层次的全面性,呈现出“人的依赖性”的特征。在自然生产力条件下,人若不能全面地掌握生活必需品的全部生产技能,就无法获取足够的生存和生活资料。也即是说,在自然共同体中,所谓的个人发展的丰富性、全面性是非自愿的和不自由的,而是在生存压力的迫使下人对自身的依赖性的体现。由于社会生产力长期停留在较低的水平,这样就使得自然共同体成为了整个前资本主义时期包括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在内的人的主要的生活方式。市民社会共同体是个人生存与发展方式的第二个阶段,是资本主义制度下人的共同生活方式,资产阶级社会是其最典型的形态。市民社会共同体取代自然共同体成为个人主要的生活方式,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把人从自然状态下的“人的依赖性”推进到“物的依赖性”的发展阶段,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大进步。市民社会共同体把人从以血缘、姻亲等自然关系为纽带结成的群体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把个人塑造成为一个个具有独立性的经济实体,使人的生存与发展获得了较大程度的自由。但同时,市民社会共同体又给人制造了一个物化的生活世界,在这种物化的生活环境中,人生产与生活的目的也被简化为对实物的占有(主要表现为对货币的追求和占有),呈现出较强的“物的依赖性”特征。所以,在市民社会共同体条件下,个人所获取的自由只是一种形式上的自由,是人被物统治和奴役下的自由。自由人联合体是人的生存与发展的最高阶段,是人的生活的未来形态,是共同体的最高形式,是对市民社会共同体的积极扬弃。在“自由人联合体”中,劳动和享受、占有和奉献、普遍利益和特殊利益的矛盾得到了彻底地解决和统一,每个人也都得到了最充分的自由和最彻底的解放,是人的本质的真正复归。从“市民社会共同体”发展为“自由人联合体”是人的生活方式的一次质的飞跃,它使人的生存与发展彻底拜托了“物的依赖性”,真正进入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阶段。本论文的宗旨即以马克思共同体思想为理论基础和指导,以现实的个人生存状况为基点,以个人与共同体(即社会)的关系为依托,考察历史上存在过和存在着的共同体形式的特征及其成员的生存与发展状态,阐释旧的共同体(指自然共同体和市民社会共同体)与联合体(“自由人联合体”)的联系与区别,从而揭示从共同体到联合体的必要性及其动力。在此基础上,挖掘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基本内涵与本真意蕴,全面分析它的科学性、现实性与当代价值。

石燕[5]2017年在《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思想及其在当代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文中指出辩证法问题一直是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思想对当今世界发展的很多问题,如生态问题、发展问题、资本问题、国家建设问题、人的生存问题等都有理论观照,更是国内外研究的热点。本文以马克思恩格斯经典文本为基础梳理他们的辩证法思想,考察其在当代中国的运用和发展,论述其对当代中国的指导意义。马克思辩证法思想经过了萌芽、孕育和形成的发展过程。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通过分析原子概念的内部矛盾表达了对自我意识的自由的追求;在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分析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主义、折中主义和二元论;在异化劳动理论中指出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双重错误,揭示了黑格尔辩证法否定性的虚无地位,发现了异化是黑格尔辩证法的积极环节,展现了实现共产主义独特的逻辑路线;在对自我意识哲学的批判中分析了黑格尔辩证方法的基本特征,揭露了其在现实工人实践中的危害,论述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辩证关系。最终,马克思系统阐述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这标志着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形成。马克思将历史辩证法运用于分析资本主义社会,转化为资本逻辑,指出资本逻辑"同一性"是黑格尔辩证法"同一性"现实基础的印证。恩格斯在反对杜林主义中指出了杜林哲学体系的错误,阐述了辩证法及其规律,描述了人类认识运动的辩证法;在自然辩证法中科学定义了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论述了自然、人、社会的和谐共存;在对德国古典哲学清算中阐释了黑格尔哲学体系与方法的矛盾,论述了辩证法与哲学基本问题、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在晚年通信中阐述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强调辩证法是唯物史观的基本方法。在此基础上,本文回应了卢卡奇等西方学者提出的是否存在自然辩证法、自然能否自主辩证法的争论。在黑格尔那里,辩证法完成了本体论转向,自然、社会都具有本体维度,既然有历史辩证法,就有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承认自然辩证法的存在,还将自然辩证法内容引进历史辩证法中,恩格斯也是基于本体论角度提出自然辩证法。由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自然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无法向黑格尔所论述的那样实现无缝衔接、和谐共存,只有推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能恢复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和谐共存的理想状态,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是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理论趣旨,可惜,这一点没有被西方学者所理解。在革命时期,毛泽东主要从认识论和矛盾观角度运用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思想。在认识论上,毛泽东论述了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理性认识与实践、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的辩证关系;在矛盾观上,毛泽东论述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次要的矛盾、主要的矛盾方面和次要的矛盾方面、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分析了对抗在矛盾中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本文阐释了毛泽东研究唯物辩证法的原因,论述了毛泽东对唯物辩证法的创新,回应了施拉姆对毛泽东辩证法思想的相关误解。从辩证法是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视角,本文阐释了矛盾问题"精髓论"。从古希腊哲学开始,辩证法就具有重视理论、蔑视实践的研究倾向,马克思恩格斯实现了辩证法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毛泽东继承了辩证法的这一理解视角,将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从方法论意义上提出矛盾问题"精髓论"。在建设初期,毛泽东在建设社会主义过程中从"两点论"和"重点论"运用了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思想;在巩固社会主义过程中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基本矛盾、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矛盾观。十一届叁中全会之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主要从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矛盾同一性、质量互变规律运用了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思想;江泽民主要从社会基本矛盾理论、"两点论"和"重点论"运用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思想;胡锦涛根据系统科学和生态学的发展成果,运用系统思维管理国家,运用生态思维阐释人和自然的和谐共存。因此,全面、协调发展观蕴含了系统思维、可持续发展观蕴含了生态思维,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思想,"和谐"理念从矛盾的同一性运用了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思想;系统辩证法是系统思维的深化,习近平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蕴含了系统辩证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运用了整体优化律、结构功能律和差异协同律,它要处理好其与两个环境的关系,注重系统的顶层设计,广泛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结合的积极作用。五大发展理念立足于当下中国社会现实的特殊性,从"两点论"和"重点论"运用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思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也蕴含了系统辩证法,它强调了系统的整体性、结构性和开放性。在此基础上,本文探究当代中国唯物辩证法观的嬗变、唯物辩证法的具体形态及其实践价值。在改革开放前,我国对唯物辩证法的理解主要来源于苏联教科书,这即是苏联教科书式唯物辩证法观,它是计划经济的产物。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注重从认识论角度理解唯物辩证法,这即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唯物辩证法观,它高扬人的主体能动性,号召人们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倡导问题意识,开始了自主探索中国式唯物辩证法观,这即是方法论意义上的唯物辩证法观,它强调以马克思主义方法论为指导,从唯物辩证法中寻找具体的辩证方法来解决我国社会发展的疑难问题,具体表现为系统辩证法和生态辩证法。不管哪种唯物辩证法观,都是为了论证党执政地位及其领导的革命和建设道路的合法性、合理性。在此过程中,我国强调从不同的辩证思维运用和发展唯物辩证法,这就使唯物辩证法在当代中国具有不同的具体形态,即注重矛盾思维的社会主义发展辩证法、注重系统思维的系统辩证法和注重生态思维的生态辩证法。社会主义发展辩证法主要论述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建设和巩固社会主义,它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系统辩证法是系统科学发展的产物,从系统思维研究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是唯物辩证法的新形式。胡锦涛和习近平运用系统辩证法处理国家管理中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以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生态辩证法是狭义生态学发展的产物,它将自然界理解为一个生态系统,从生态思维思考自然与人的辩证关系,是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发展。胡锦涛和习近平运用生态辩证法处理自然和人的关系,以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共处。当代中国唯物辩证法的实践价值体现在资本逻辑、系统辩证法和生态辩证法对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启示上。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思想具有丰富的内容,它对当今世界的很多问题都有观照、启示和借鉴意义,在当代中国还具有深厚的现实土壤和宽阔的发展空间,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卢维良[6]2012年在《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与现代性思想的内在关联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马克思思想是一个整体性的思想体系,各个具体思想相互联系、紧密相关。市民社会理论与现代性思想作为马克思思想的两个组成部分在发展进程上存在着内在关联,体现在叁个方面。马克思在批判继承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市民社会是政治国家的基础”的论断,标志着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市民社会理论以及以阐发“市民社会”为核心的现代性思想的开端。黑格尔主义是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出发点,《博士论文》和《莱茵报》前期,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和理性主义深信不疑,这期间他的市民社会理论与现代性思想还处于萌芽时期。《博士论文》中贯穿着“自我意识”原则,马克思借“自我意识”原则高扬市民社会中人的权利、自由和平等,彰显启蒙现代性。《莱茵报》前期,马克思借维护新闻出版自由来维护广大劳动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以此来颂扬现代理性和启蒙精神。《莱茵报》后期,马克思遇到了极其苦恼的“物质利益问题”,使他开始对自己信仰的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和理性主义产生怀疑,为了清算自己唯心主义信仰,他对黑格尔的法哲学尤其是其市民社会理论进行了批判,在批判过程中提出了与黑格尔相反的“市民社会是政治国家的基础”的结论,标志着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市民社会理论与现代性思想的开端。此后,马克思继续对市民社会的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进行探索,使其市民社会理论与现代性思想在哲学范围内得到进一步发展。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深入剖析了市民社会,全面阐发了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市民社会理论和现代性思想。自1844年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后,马克思便逐渐深入到市民社会内部,运用逐渐形成的唯物史观对市民社会的商品、货币、生产、资本等进行剖析,揭示出市民社会的异化和物化的本质以及资本逻辑的实质,使得以唯物史观为基础的市民社会理论与现代性思想得到全面阐发;同时,由于得到唯物史观、剩余价值理论等“科学”的论证,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与现代性思想得到进一步完善,达到成熟。马克思在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的科学论证基础上,指出了扬弃市民社会、实现人的解放是克服市民社会内在矛盾、解决现代性困境的唯一出路,标志着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和现代性思想得到了进一步升华。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与现代性思想的内在关联,对于中国现代性建构尤其是社会主义市民社会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鉴于市民社会在促进现代性发展的同时又因其内部存在着矛盾和缺陷而对现代性发展起着阻碍作用。因此,当前中国建构社会主义现代性,应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道路,通过学习型政党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培育社会资本、加强市民社会组织建设以及民主法治建设等措施来促进中国社会主义市民社会建设,通过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导作用,努力地避免市民社会给现代性发展带来的阻滞。

武二虎[7]2013年在《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对构建中国市民社会的价值研究》文中提出“市民社会”思想是一个理论与现实意义兼备的话题,在最近30年来受到国际国内学者的再次关注,他们从自己所处时代的“现实”出发表达着不同的诉求。在中国,对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理解,已经从概念的研究扩展到构建中国市民社会的领域,诸如构建中国市民社会何以可能、何以必要,尤其是对构建中国市民社会的意义以及路径等问题的探究,已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鉴于此,厘清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形成的文本依据,从“实践”去理解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存在的相关问题,充分挖掘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本真精神,才能为构建“美丽中国”奠定良好基础。本文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章,探讨马克思之前市民社会思想的发展。马克思之前的市民社会思想发展主要有叁种范式:其一,亚里士多德、西塞罗范式的市民社会概念;其二,洛克范式的市民社会概念;其叁,黑格尔模式的市民社会概念。第二章,探讨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形成的文本依据。从《莱茵报》时期对“理性国家观”的质疑和哲学批判,到《德法年鉴》时期通过对理性国家观的进一步批判,使市民社会得到“复活”;再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实现了对市民社会的哲学批判到经济学解剖的转向,最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及《哲学的贫困》中对市民社会概念进行了阐述。第叁章,探讨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基本内容。这主要体现在:其一,市民社会思想存在的逻辑前提——现实的人;其二,市民社会的“复活”;其叁,扬弃异化的市民社会,走向新的“市民社会”——“自由人的联合体”。第四章,探讨关于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理解问题。主要论述由于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复杂性造成的对市民社会概念、市民社会与国家之间关系的片面理解。本文依据马克思的经典文本,认为只有从“实践”去理解,才能实现同一概念不同指涉的历史贯通性,挖掘出其蕴含的批判与建构的理论意义。第五章,探讨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对构建中国市民社会的价值。通过对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辨正,凸显出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对构建中国市民社会的时代价值。

张海夫[8]2001年在《《论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思想及意义》》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一些学者对市民社会展开了讨论,其根本原因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的推进所带来的社会转型。在讨论过程中,产生了不同的理论观点,也取得了一些成果。本文对这些观点和成果作些反思和评价,尤其是对国内论者在运用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时,有学者赞成,有学者反对的不同观点,依照文本进行具体分析。认为马克思市民社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市民社会”被马克思赋予多重含义。市民社会应该是唯物史观的重要范畴,市民社会的价值功能是其他唯物史观范畴所不能替代的。因此,用市民社会来解释当前我国社会转型中出的新情况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部分,我国近年来市民社会研究的概况。主要综述了改革开放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来我国市民社会研究的概况。我的选题也是源于对这些观点和成果的思考。 第二部分,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按照对原文的理解,把自己几年学习中对马克思市民社会概念、理论加以研究和探讨。 第叁部分,马克思“市民社会”的意义。从理论上看马克思“市民社会”是唯物史观的重要范畴;从实践上看,针对中国社会转型出现的新变化,用市民社会加以解释,有助于社会的发展。

张岩冰[9]2018年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市民社会理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市民社会是西方近代思想史上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市民社会理论,是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成熟的标志。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是中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研究和探讨的一个重点问题。国内外学者的相关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内容,但由于未能自觉把握《德意志意识形态》市民社会理论所立足的“现实的个人”这一新的理论前提,在市民社会的涵义、性质、功能及形式等问题的认识上存在片面性。因而,本文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市民社会理论”作为研究主题,试图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原文文本出发,全面把握《德意志意识形态》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的新前提“现实的个人”,以期在此基础上实现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市民社会理论的思想来源、基本观点、理论创新及当代发展等内容的深入研究。论文的主要观点如下:1、近代原子论及整体论、《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前的市民社会思想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市民社会理论研究的思想来源。2、《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地确立了“现实的个人”的涵义及性质,并将其作为市民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从“现实的个人”出发,《德意志意识形态》科学界定了市民社会的涵义、性质及地位,分析了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产生基础和特征,构建了系统的市民社会理论体系。3、《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市民社会理论不仅超越了近代市民社会思想,而且也是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前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的发展和超越。这主要表现为:对市民社会前提的认识从“抽象的个人”发展到“现实的个人”;对市民社会涵义及性质的认识从自然与历史分离发展到自然与历史的统一;对市民社会内容和范围的认识从资本主义发展到全部社会形态。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承和发展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市民社会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继承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以“现实的个人”为前提、市民社会是历史的基础及社会主义公有制等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发展主要体现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等方面。

孙淑[10]2009年在《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文中指出市民社会在西方的研究由来已久。传统的市民社会与政治社会、公民社会、文明社会等是同义词,是指政治共同体或城邦国家,具体指自由和平等的公民在一个合法界定的法律体系之下结成的伦理政治共同体。在这里,市民社会就是国家,国家和市民社会是重合的。黑格尔是把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分离的第一人,并提出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概念。马克思通过对黑格尔法哲学进行批评,开始触及市民社会的研究。从最初借鉴黑格尔市民社会的概念到加以发展超越,马克思形成了自己的市民社会概念。市民社会理论也是马克思主义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是“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的论断,深刻揭示了市民社会的本质。本文首先研究了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理论来源即黑格尔市民社会理论,通过对黑格尔市民社会思想的基本内容及主要特征的分析,一方面对黑格尔提出的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分离观点表示肯定,另一方面对黑格尔政治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本末倒置的观点进行批评,指出其理论的局限性,并结合原着分析了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发展脉络;其次,对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基本内容进行了阐述。本文指出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在不同时期的叁种含义反映出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的发展逻辑,马克思提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唯物结论揭示了社会发展演变的规律;最后,本文结合我国当前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思考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重点探讨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叁个方面的内在衔接,肯定了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指导作用,并提出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毕竟探讨的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运用其理论时必须结合我国国情,用发展、创新的眼光看待它。

参考文献:

[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建设研究[D]. 周巍. 湖南大学. 2016

[2].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付文军. 兰州大学. 2016

[3]. 论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及其价值意蕴[D]. 李文峰. 西南大学. 2011

[4]. 从共同体到联合体—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研究[D]. 陈凯. 华侨大学. 2017

[5]. 马克思恩格斯辩证法思想及其在当代中国的运用和发展[D]. 石燕. 安徽大学. 2017

[6]. 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与现代性思想的内在关联研究[D]. 卢维良. 电子科技大学. 2012

[7]. 马克思市民社会思想对构建中国市民社会的价值研究[D]. 武二虎. 西南大学. 2013

[8]. 《论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思想及意义》[D]. 张海夫. 云南师范大学. 2001

[9]. 《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市民社会理论研究[D]. 张岩冰. 浙江理工大学. 2018

[10].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理论及其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D]. 孙淑. 东北大学. 2009

标签:;  ;  ;  ;  ;  ;  ;  ;  ;  ;  ;  ;  ;  ;  ;  ;  ;  

《论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思想及意义》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