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的“消失”与大众传媒对儿童生活的影响_童年的消逝论文

儿童的“消失”与大众传媒对儿童生活的影响_童年的消逝论文

童年的“消逝”与大众媒介对儿童生活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众论文,媒介论文,童年论文,儿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597(2007)01—0101—04

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大众媒介,特别是儿童媒介是儿童获取必要的和充分的信息资源、娱乐资源和知识资源最重要的途径。但是,自从电影等大众媒介产生以来,尤其是20世纪50年代电视在西方开始普及后,一些社会学家、教育者、文化研究者担心这些大众媒介的普遍使用会使儿童过早地进入成人社会。其理由主要是,电视利用其形象手段,将成人社会一览无遗地暴露给儿童,从而导致儿童过早地成人化。1982年,尼尔·波兹曼出版了《童年的消逝》(The Disappearance of Childhood)一书,提出了这样一个命题,“以电视为中心的媒介环境正在导致童年在北美地区的消逝”。波兹曼认为,童年理念能否存在主要取决于当时社会的大众媒介形式。在对童年历史考察的基础上,他认为:印刷媒介有效地将成人世界与儿童世界相隔离,由此发明了童年;以电视为中心的媒介环境模糊了成人世界与儿童世界的界限,由此导致童年在北美地区的消逝。

一、童年是什么

波兹曼的研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或许正是由于对这种消逝的意识,学者们才开始对儿童的历史充满研究热情,就像《童年的消逝》中写道:“在此特别要提的是,所有证据中最具有说服力的是,在所有童年历史中,对于童年历史的探讨,已经变成学者之间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仿佛要与麦克卢汉的观察相呼应,即当某个社会现实逐渐绝迹时,它就会变成人们怀旧的焦点,是促使人们加以思考的主题。”[1](p6) 那么是否就如他们所说的,儿童是否在童年生活中消失了呢?童年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概念?

童年(childhood)即儿童期,指的是生理上自然存在的一个年龄阶段,或者说它是随着现代科学特别是生理学、心理学的发展而被确定的一个概念。但是,近几十年来,文化学和历史学家们的研究说明了:所谓童年期,本质上是近代社会变迁的一个产物,它是社会和历史的概念。20世纪60年代初,法国学者阿利艾斯在他的《儿童的历史——一部家庭生活的社会史》中指出:儿童概念其实只是近代教育制度确立以来形成的一个概念,在那以前,人们对于儿童与成年人的区别并没有明确的意识。在阿利艾斯以后,又有一些研究者从各种角度对童年的形成作了分析和说明。具体地说,研究者说明了童年是近代以来随着教育、产业、信息传播技术等的发展以及中产阶级的成长而成长起来的一个概念及特殊年龄阶段。与此同时,研究者试图解释这样一个问题:童年对于成人社会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波兹曼认为,童年的理念可能是文艺复兴以来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将儿童看作在人格上独立于成人的个体,让儿童享有与之身心发展相适应的童年生活,但美好的童年并非自有人类社会以来儿童就天然享有,也未必会永远存在。波兹曼说明,16世纪以前,6~7岁以上的儿童被认为与成人没有什么不同,因为在当时大家是以口语来交流的,“在口语世界里,成人的概念并不存在,因此,儿童的概念就更不用提了”。在这样一个口语世界里,儿童生活在一个跟成人一样的社会范围,儿童有机会接触该文化中几乎一切行为方式。“那时没有分离的童年世界。儿童跟成年人一样做同样的游戏,玩同样的玩具,听同样的童话故事。他们在一起过同样的生活,从不分开。”[1](p22) 波兹曼的描绘说明了,当时的文化不能够、也不情愿对儿童有什么隐瞒,因为在口语时代,当一个儿童学会如何说话的时候,他就变成了一个成人,一个全面参与社会活动的成人。因此,中世纪童年缺失的根本原因是当时的传播环境不能够把儿童与成人分离。

但印刷术的发明和普及改变了一切。首先,印刷创造了一个新的成年定义:“成年人是指有阅读能力的人;儿童则是指没有阅读能力的人。”在这样一个新的传播环境里,儿童要成长为成年人,儿童就必须接受教育,以达到成熟的成人,这就产生了童年的概念;其次,印刷可以重新赋予人类的自我意识,让每一个独特的个体得以自我思索和讨论,因为印刷术使阅读者及其反应跟社会环境脱离开来,读者可以退回到自己的心灵世界,阅读发展人的个性,“阅读成为反社会的行为”强化了自我意识,最终导致童年开花结果的种子;再次,印刷起到了隔离成人与儿童的作用,使儿童远离了成人的秘密、社会的秘密,儿童文化与成人文化成为了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可以说,印刷术大大限制了儿童了解社会秘密的可能性,将中世纪儿童习以为常的日常生活世界的经验封闭了。

波兹曼认为,1850~1950年间是童年的黄金时代。因为在1950年之前,至少美国已成功地让儿童离开工厂,接受教育,儿童有了自己的服装、自己的家具、自己的文学、自己的游戏以及自己的社交世界。数以百计的法律规定儿童和成人在本质上有区别,社会赋予儿童优待的地位,并提供特殊保护。到20世纪初期,在美国,童年概念已被视为一种天生的权利,一种超越社会和经济阶层的理想。但是,到了20世纪中期,随着电子技术的发明与出现,首先是收音机广播,然后是电视,开始动摇和破坏了童年,“由于电子媒体肆无忌惮地揭示一切文化秘密,它已对成人的权威和儿童的好奇构成了严重的挑战”。

二、童年的“消逝”

在波兹曼等研究者看来,无论是童年的产生还是童年的“消逝”,首先都是文化——符号环境的产物;作为符号本身,文字原来是成年人垄断知识、控制信息最重要的工具,是人们接受人类经验的主要途径,而作为儿童,他们必须首先去学习由成年人发明、操纵的文字符号、文字规则,具有了一定的阅读能力,然后才能“知书达礼”,与成年人一起接受文化的信息。但如今符号世界及其传播方式的变化打破了将儿童隔离于成年人世界的屏障。研究者认为在美国,这种变化发生于20世纪50年代,由于同电子传播平行发展的“影像革命”,一个由图片、漫画、海报和广告所构成的符号世界出现了。对语言和阅读能力,电子和影像革命共同代表一种不协调却火力强大的攻击武器,将原有的理念世界重新改写为光速画像和画面。

应该说,研究者敏锐地意识到了图像对于消除童年和成年人的作用:由于图像的重要性逐渐取代了文字,新的符号世界破坏了区分儿童和成人的历史根基,尤其是电视。在电视身上,原来的资讯结构崩溃了。“虽然电视上也出现语言,而且有时候也很重要,但是支配观众的意识、传达重要意义的是影像,而非语言。用最简单的一句话表示,人们观看电视。”最重要的一点是,电视呈现资讯的方式,是让每个人都有机会观看它,“这就意味着电视节目不需要以‘儿童’和‘成人’来进行分类。……出现这种情况,不只是因为电视的符号形式在认知方面毫无神秘可言,而且是因为电视机不能藏在柜子里或放在架子上束之高阁,让儿童够不着,即电视的外在形式,跟它的符号形式一样,不能使它具有排他性”。由此,“我们可以断定,电视侵蚀了童年和成年的分界线。这表现在三个方面,而它们都跟电视无法区分信息使用权密切相关:第一,因为理解电视的形式不需要任何训练;第二,因为无论对头脑还是行为,电视都没有复杂的要求;第三,因为电视不能分离观众”。[1](p114)

正是由于电视等电子媒体引起的资讯结构的变化,成年人将儿童隔离于成人世界“污垢”的努力失去了原本的效果,如今的儿童可以轻而易举地了解成人世界里的欲望和游戏。而成人对作为“天使”的儿童也开始失去想象的热情,成人开始意识到:儿童并不真的幼稚无知,他们通过电子媒体了解了他们想知道的一切。儿童和成人一样共同居住在电子环境里,他们不再呈现出儿童的个性,儿童和成人一起变成了“大众社会人”。电子速度并非人类感官的延伸,而是否定人类感官的存在,它带领我们进入一个与他人同时存在又转眼即逝的世界,远非人类个体经验所及。正因如此,它消灭个人风格,也就是人类的个性本身。而波兹曼等研究者认为,个性才是童年概念的土壤,消灭了个性,童年当然也就不复存在了。

与此同时,童年概念的消逝必然会影响到成人概念的存在,因为童年概念是与成人概念同时并存的,没有童年概念当然也就没有成人概念。波兹曼认为,当代成人概念绝大部分是印刷媒介造就的,几乎所有跟成人世界有关的特性都与识字文化有关,如自制力、延后满足的包容力、复杂的抽象思考能力、关注历史和未来的能力、注重理性和秩序的能力。他认为,电视文化,说到底是一个以图像和故事为主的文化。当电视媒介将识字能力推移到文化的边缘,进而取代它在文化的中心地位时,一个崭新的儿童化的成人概念开始出现,这种成人在知识、情感能力发展上拒绝成熟,他们不愿与儿童有明显的界限。

总之,在“大众社会人”的背景下,某些成人逐渐失去了对信息的控制权而且愈来愈追求儿童化;而儿童则有更多的机会和渠道接触成人社会,但由于他们缺少成人的理性思考,他们也就不可能成长为真正的成人。也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在电子媒介时代,既没有真正的儿童,也没有真正的成人,有的则是儿童化的成人和成人化的儿童。

三、大众媒介对儿童生活的影响

《童年的消逝》阐发的一个重要命题就是:印刷媒介及其文化产生了童年概念,而电视媒介及其文化瓦解了童年概念,它正在导致美好童年的消逝。波兹曼向人们鸣响了警钟:那就是美国的儿童文化正面临被电视摧毁的危险。这种观点引发了人们探讨媒介文化与童年生活的兴趣。不仅成年人,儿童也加入了讨论。有的孩子给波兹曼写信说:“我天天看电视,但我没有感到童年消逝了,我仍然是儿童。”那么,童年真的如波兹曼所说由于电视的普及而消逝了吗?波兹曼的观点对于我们认识中国的媒介文化与童年生活有什么样的意义?

其实,童年概念的出现与发展,首先关涉到人们对儿童观的基本理解。儿童作为人这种生物体的一个发展阶段,自有人类以来就存在着。只要儿童存在,童年就应该存在,但这种存在,仅仅是作为生物性的存在,与文化和观念上的存在无关。直至14~17世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以及18世纪欧洲思想启蒙运动,人的价值、人的尊严被重新认识以后,“儿童”才被发现。人们看到,世界上除了男人,还有妇女和儿童,由此产生了相应的童年概念和儿童观。在对儿童认识的基本方面,许多心理学家、哲学家等均有独特的贡献。18世纪的卢梭在《爱弥儿》中认为,儿童是独立于成人的个体,有自己的尊严和权利,儿童期是个体生命发展的重要时期,其重要意义不仅仅是成人生活的预备,儿童的现在和将来是一个连续发展的过程,儿童应该享受大自然赋予的童年生活,只有经过这样的阶段,儿童的身心发展才有可能,教育不应为儿童的未来牺牲儿童的现在,而应该重视儿童的现在。到了20世纪,美国教育家杜威充分肯定了童年生活的价值,他指出,“生活就是生长,所以一个人在一个阶段的生活,和在另一个阶段的生活,是同样真实、同样积极的,这两个阶段的生活,内容同样丰富,地位同样重要。因此,教育就是不问年龄大小,提供保证生长或充分生活的条件的事业”。[2] “常态的儿童和常态的成人都在不断生长,他们之间的区别不是生长不生长的区别,而是各有适合于不同情况的不同的生长方式”,“生长的首要条件是未成熟状态”[3],所以,教育者要“尊重未成熟状态”。因此,尊重儿童、保护儿童并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是每一个社会应有的责任。

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童年的消逝》,尼尔·波兹曼的重要贡献就在于通过回顾童年概念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童年概念是一种社会概念,即文化概念。为我们理解儿童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即儿童的存在,不仅仅是生物学上的存在,更是文化意义上的存在。作为文化概念的童年,它可以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也可以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消失。当一个社会中的儿童过着童年应有的生活的时候,人们不必提到童年概念;当这种童年生活可能被损害的时候,人们要捍卫童年;当这种童年生活尚未出现或未被社会认可的时候,则要提出和发展童年概念。

现代西方,特别是北美和欧洲的许多国家,从18世纪童年概念的“发明”,经过一系列的发展变化,应该说人们对儿童有了更充分的认识和理解,社会也赋予了儿童更多的权利,并以法律制度等形式对儿童进行保护,儿童的地位、儿童的发展有了一定的保障。但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由于技术的进步,童年概念正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危机,并由此,波兹曼竭力主张要开始捍卫童年。当然,波兹曼要捍卫的是18世纪、古典化的童年。因为在波兹曼看来,印刷品的发明在成人与儿童之间划出了一条明显的界限,因为成人能掌握儿童所不能分享的技巧:阅读和写作,这样成人就能把自己的隐私和秘密收藏起来,从而就使成人社会与儿童社会成功地分离开来;与此同时,儿童也应该有自己生存的独特价值,即需要被送到学校去学习阅读和写作,才能一点点地长大成人。因此,只要我们回到阅读、写作的理性时代,我们就能捍卫好童年。在这里,波兹曼好像忽略掉的一个基本问题,那就是,既然童年是作为文化的概念来进行讨论和规定的,那么,社会的进步、文化的变迁会引起童年概念怎样的变化,特别是进入20世纪以来,儿童赖以生长的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随着科学的发展,儿童卫生保健有了极大的改善,儿童的发展,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理,都有了很大变化。当儿童的生理、心理和智力方面发生了变化,他们的需求也会发生变化,他们身上会产生带有时代文化特征的新的特质。童年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坚持童年概念,就应该看到它的变化。因此,波兹曼所捍卫的18世纪童年,这本身就有悖于真正的童年概念,因为真正的童年概念的核心在于儿童是独立于成人的个体,他们应该享有与自己身心发展相适应的生活。要求儿童回到18世纪的童年生活,实质上是以成人头脑中的过去生活来否定儿童现在的生活。“童年应该是此时此地的儿童自然生长状态,而不是成人根据自己对童年的回忆形成的某种概念”。[4]

在波兹曼的所有观点中,我们能明显感受到的一个最基本观点是,现代技术,特别是媒体新技术直接导致了童年的消逝,因此他对电视、计算机等媒体影响下的大众文化和教育进行了广泛而尖锐的批评。那么,电视能否摧毁童年,按波兹曼的理解,电视作为视听大众文化,被成年人和儿童共享,儿童的个性不复存在,所以也就带来了儿童文化的消亡,儿童和成人一起变成了“大众社会人”。由此看来,电视摧毁的是儿童的个性,从而摧毁了童年。个性就是童年概念的基本核心,如果真是如此,儿童个性的消亡仅仅是电视这种媒介形式就能做到的吗?事实上,在现代社会,儿童个性形成既受到媒介内容的影响,也受到其他许多媒介形式的影响。流行读物、网络文化都有可能造成“大众社会人”。另外,作为儿童本身,不同的成长环境能造成不同的儿童,儿童并不是完全被动地使用媒介,儿童也并不只是单纯地生活在某种媒介环境(如电视)中,媒介对儿童的影响是儿童媒介偏好与其社会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完全排除电视节目能提高人的自我意识和个性发展的可能性。因此,要想得出电视消亡了儿童的个性、从而消亡了童年的结论,就必须对影响儿童个性的诸因素进行考察,在此基础上才能推导出童年消逝的真正原因。

不管我们如何去理解和评判波兹曼的观点,他为我们敲响的警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童年是在消逝,但童年的消逝不是单纯的媒介形式的问题,而与整个社会的观念、文化传统有关。媒介作为文化的一个方面,当然会影响到儿童的观念。如果说电视真的引起了童年的消逝,那么消逝的原因不应该是电视这种形式的本身,而是操纵电视的人,他们的文化观念、儿童观、经济利益动机等决定了他们要美化和鼓励儿童成人化。如果在我们的文化中没有童年的概念,那么,即使没有电视这种工具,成人也会利用其他手段从儿童身上获取他们的利益。

在西方社会竭力捍卫他们文化中童年的时候,我们可以以此反思和考察童年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卜卫在研究中国50年来媒介与儿童的关系后提出,在我国,童年还未成为一种社会普遍接受的社会概念,也正由于童年概念还未成为普遍的社会事实,儿童成长的社会氛围是鼓励儿童尽早成为“标准化的成人”。在这个标准化的过程中,儿童的生命过程本身被忽略了,现代儿童究竟在什么地方、在多大程度上失去了童真,相信每个成年人都有所体会。更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一些媒介正在复制这种“标准化成人”。在这种社会氛围中,一些成人以他们的要求来确定儿童节目的主题,塑造“小大人”样的儿童形象,即使表现儿童的天真,也是为了装饰成人社会,表达这些成人所要表达的思想,这样的天真其实早已不是儿童天性的自然表现,而变成了一种儿童需要学习和掌握的表情,这种表情被一些媒体工作者戏称为“电视操练”。多年来一些儿童节目“成人化”的问题就是童年概念缺乏的必然反映。因此,重新认识和理解儿童及儿童生活,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重大责任;而回归生活世界,关注儿童的生活方式,关注儿童的现实生活中地位,赋予儿童生活以生命价值,也就成为了当今文化变迁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收稿日期]200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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