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余管理的伦理分析_盈余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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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良好的信息环境,公司的会计信息便是经济发展所不可或缺的重要信息资源。经济伦理乃至经济信息伦理要求会计信息的生产、传播和使用应当遵从基本的伦理规范和道德原则。盈余管理是对会计信息的核心部分盈利信息所进行的一种管理,好的盈余管理能够帮助企业更好的发展,而不好的盈余管理则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不仅损害投资者和其他信息使用者的利益,也会影响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发展。由于盈余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是合法的,因此,评价盈余管理“好”与“不好”更需要从伦理角度进行分析。然而,目前对于盈余管理的伦理研究还处于“缺位”状态,盈余管理道德评价的伦理基础也甚不明确,导致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对盈余管理道德属性存在界定上的模糊和不一致。道德评价是伦理研究的重要方面,如何从伦理角度正确评价盈余管理的“好”与“不好”,对于避免和防范会计信息失真,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本文运用伦理学关于道德评价的两大主流理论——功利主义和道义论,针对盈余管理道德评价问题展开分析,从伦理角度厘清盈余管理在当前研究中的道德评价困惑,构建基于伦理基础的道德评价实施原则。

一、盈余管理的概念内涵

由于现实世界的非完美性,会计信息作为降低代理成本、解决所有者和管理层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一种手段在资本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近年来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却受到了来自管理层会计造假或是盈余管理的挑战,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会计造假是通过违法手段对会计信息进行编造,比如我国银广夏、蓝田、东方电子等造假案件,都是上市公司通过编造虚假的合同、凭证,确认虚假收入或银行存款,欺骗投资者。会计造假是对法律、规则的公然僭越,将受到法律的管制和惩罚。而盈余管理与违反准则的会计造假行为不同,盈余管理是管理层在公认会计原则允许的框架内对公司利润进行的一种调节和管理(Davidson et al.,1987)①。对于盈余管理概念的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1)盈余管理的主体是公司管理层。(2)盈余管理是在不违反会计准则规定的基础上利用准则的灵活性对会计利润进行的操控,因此,盈余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是合法的,也因为此,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着盈余管理现象。(3)盈余管理基于特定的动机。Field et al.(2001)总结了盈余管理的三类动机:契约动机、资产定价动机和受第三方影响的动机②,其中契约动机主要包括管理层为了提高奖金报酬的薪酬契约动机以及为避免违背债务合同限制条款的债务契约动机等。资产定价动机是指管理层利用盈余管理来影响股价的一类动机,如避免亏损动机、达到盈利目标或是分析师预期的动机等。而受第三方影响动机则是由于企业盈利信息也是政府部门监管企业的重要依据,因此管理层便会产生监管动机(或称政治成本动机)、纳税动机等受第三方影响的盈余管理动机。上述三类动机分析了盈余管理产生的直接动因。

二、盈余管理的道德两面性

尽管盈余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违法,但不违法不代表在道德上是可取的,盈余管理既有合道德的一面,同时也具有不道德的一面。Holthausen(1990)从道德优劣角度对盈余管理的动机和行为进行了区分,提出了理解盈余管理的三种观点:机会主义观(Opportunistic Behavior)、有效契约观(Efficient Contracting)和信息观(Information Perspectives)③。其中,机会主义观是指管理层利用盈余管理误导报表使用者、通过改变财富分配的方式最大化其自身利益的一种盈余管理。机会主义盈余管理可能造成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损失。有效契约观下的盈余管理是为了降低契约成本,最大化企业价值。Schipper(1989)曾指出由于委托代理冲突以及信息不对称,盈余管理难以完全被消除,契约各方的权衡选择和相互博弈决定了盈余管理存在的必要性,消除盈余管理则可能产生很高的成本而未必可取④;信息观下的盈余管理是管理层为了更好的传递公司信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从道德上讲,机会主义动机是一种在不考虑利益相关方得失条件下的自我主义。当这种自我主义和会计信息失真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往往就会出现商业欺诈行为,这反映了盈余管理不合道德的一面;而有效契约观和信息观下的盈余管理则是从公司与股东的合作收益和整体利益出发,具有共赢和互利的性质,体现了盈余管理合道德的一面。发挥盈余管理的积极作用、抑制其消极方面是确保盈余管理良性发展的必要前提。

三、盈余管理与经济信息伦理

社会伦理道德是调节社会各领域利益关系的重要的社会规则。这意味着,在经济活动中,企业不仅要按经济活动的社会规则行事,也要按照一定的伦理道德要求行事。在这里,经济领域中的伦理道德要求就是社会的经济伦理规则。当我们在探讨主要是通过控制会计信息影响企业收益的盈余管理时,我们就应当首先从经济信息伦理的角度来认识盈余管理所要遵循的经济伦理规则。经济信息伦理是保障信息环境公平公正、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许敬媛(2012)指出,“经济信息伦理是经济信息在经济活动和信息活动中的‘应该的应该之应该’,是调节经济信息生产者、服务者、使用者之间相互关系的道德原则和道德行为规范的总和。”⑤由于盈余管理本身内含着管理层(会计信息生产者)的道德价值取向,因此,盈余管理就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管理,而应当是一种经济伦理式的信息管理。符合经济伦理要求的盈余管理能够提高会计信息在控制企业成本继而帮助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比如有效契约观和信息观下的盈余管理;而基于机会主义动机的盈余管理往往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和经济信息污染问题,不仅扰乱了信息市场秩序,也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研究盈余管理的合道德性离不开对盈余管理行为的道德评价问题。其关键就在于找到区分合道德或不合道德的盈余管理标准,在此基础上,对不道德的盈余管理进行惩罚和约束,而对合道德的盈余管理给予鼓励和提倡。由于盈余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是合法的,因此,如果能够占据盈余管理的道德制高点,那么,合道德的盈余管理就会给企业带来追加的道德资本。这种盈余管理方式无论是对企业自身还是对市场秩序来说,都是举足轻重的。

四、盈余管理研究中的道德评价问题

从已有的盈余管理文献来看,评价盈余管理的道德原则主要有两种:(1)依据动机的自利属性进行道德判断。比如Watts and Zimmerman(1990)就曾基于管理层最大化自身利益的角度把薪酬契约动机、债务契约动机以及政治成本动机看作是机会主义动机,资产定价动机在一定程度上也被认为是一种机会主义动机。大部分实证研究也是基于机会主义的观点来解释Field et al.(2001)提出的三类盈余管理动机。(2)依据盈余管理的行为结果进行道德判断。Louis and Robinson(2005)、Gunny(2010)、Badertscher et al.(2012)等学者就曾指出,如果盈余管理有助于增加公司未来的资产价值或是有助于提高盈利的预测能力,那么盈余管理就是基于有效契约观或是信息观,而非机会主义式的盈余管理。

由于道德评价原则的不一致,实证研究对盈余管理的道德界定显得十分模糊和混乱。具体地说,基于自利动机的机会主义式的盈余管理,也许从行为结果角度分析又会被看作是一种非机会主义行为。比如说管理层薪酬动机下的盈余管理,大部分研究成果将其视为管理层为了最大化自身报酬的一种机会主义行为,但如果这一盈余管理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资产价值,那么,从行为结果角度分析又会成为有效契约观的盈余管理。再比如债务契约动机,它既可能是管理层为了最大化自身利益用来误导债权人的一种机会主义动机,也可能是出于最大化企业价值、避免违约损失的需要。实际上最大化企业价值和最大化管理层利益有时并不冲突,最大化企业价值的同时也有助于管理层自身利益的增加。因此,在实证研究中也有学者从最大化企业价值角度将债务契约动机或是政治成本动机看作是一种有效契约动机(Malmquist,1990;Christie and Zimmerman,1994;Hand and Skantz,1998)。

因此,对于盈余管理的道德评价究竟是应该依据动机进行判断,还是依据行为所产生的结果进行判断,目前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且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盈余管理道德评价的理论立场不明也恰恰折射出伦理学中功利主义与道义论之间的分歧与冲突,并使这一分歧和冲突也反映在了实际的企业管理层面上。下文将基于这两大理论立场展开对盈余管理的道德分析,力图廓清这个问题。

五、对盈余管理的功利主义分析和道义论分析

功利主义和道义论是伦理学中关于道德评价的两大主流理论。功利主义主张用行为后果产生的效用大小来决定道德属性。道义论则强调道德行为应是主观上尊重道德规则的结果,而不是客观上追求效用的行为,因此主张依据道德动机、道德行为本身所遵循的道德标准来判断和决策道德。

1.功利主义原则下盈余管理的道德评价悖论

基于功利主义的观点,对盈余管理的道德评价可以从盈余管理行为所产生的效用后果进行衡量。借用陈冬华在《论盈余管理实证研究应去道德化》⑥一文中的例子来说,假设公司管理层出于机会主义动机进行盈余管理,对利益相关者当期的福利效用将产生如下影响,见表1。

机会主义动机的盈余管理是管理层为了最大化自身利益,其结果往往以牺牲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为代价。因此在表1中,X5和X7的盈余管理行为是不现实的,因为管理层的利益有受损。X6和X8的盈余管理行为增加了管理层自身的利益,并造成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损失,社会福利的总效用也有受损,所以从功利主义原则来看,X6和X8肯定是不道德的行为,例如管理层以掏空为目的的盈余管理。X3和X4也同样如此,但不同的是,X3所导致的社会总福利是增加的,而在X4情况下,社会总福利没有变化。尽管在这两种情况下,社会福利没有减少,但他们都不是帕累托优态配置,不满足福利的最大化要求。X1和X2的盈余管理行为实现了帕累托改进,没有人利益受损,社会总福利也增加了,因此X1和X2显然是可取的。可见,出于自利动机的行为也可能会产生好的效果。

表1仅仅列示了当期的影响,对于一项决策行为的判断不仅应着眼于短期的分析,也应该关注其对企业长远发展以及利益相关者未来福利的影响。假设该盈余管理行为对企业的长期影响如表2所示。可以看到,之前否定的X5也许未必不可取,比如说管理层为了增加未来利益的盈余管理,如计提一些秘密准备、平滑收益等等。在这种动机下,当初的盈余管理是通过牺牲当期利润来增加未来年度的盈利。而之前认可的盈余管理行为X2也许只是为了眼前利益的短期手段,并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例如管理层为了增加当期盈利,而削减研发支出。实际上可能的组合会有很多,并不限于表2所示。

图1 福利效用的各种可能性组合

为了分析的简便,我们将利益相关者分为管理层和其他利益相关者,那么这里便会有16种可能的组合(如图1所示),进一步细分则会有更多的组合。在图1中,M表示管理层,R代表其他各利益相关者,“+”代表福利增加,“-”代表福利减少。在这16种组合里,第12和第16的情形下,管理层不论当期和未来利益均受损,所以这两种盈余管理行为几乎不可能发生,其余14种情况均有可能存在,而在这14种情况下,还要具体分析各自对总福利变化的影响来评价其合道德性,但是问题在于是按照当期的总效用来评价,还是按照未来的总效用进行评价?

因此,通过上述分析可以发现,功利主义原则下对盈余管理的道德评价可能存在一些悖论:

悖论之一:重结果、轻过程,究竟道德不道德?功利主义原则注重行为结果的效用,忽视了对道德行为过程的调控,有可能鼓励那些动机不道德的盈余管理行为。在功利主义原则下,机会主义动机的盈余管理如果产生了好的效果,就值得肯定,例如表一中X1和X2行为。也许X1和X2的行为结果只是暂时的表现或是一种偶然,但功利主义的评价原则便会在一定程度上助长这些不道德的行为,从而招致盲目的结果主义,忽视了过程和手段运用的合道德性。

悖论之二:合道德或不合道德的界限在哪?如果功利主义原则用行为结果的效用来评价其管理的道德性,那么针对盈余管理的研究,合道德的标准是什么?不合道德的依据又有哪些?目前的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在这一问题上的界定还不统一,甚至还有矛盾。这种不统一和矛盾体现在:(1)如何界定机会主义观的盈余管理。一些关于盈余管理的研究通过分析管理层是否受益来验证机会主义观的盈余管理,例如Healy(1985)对薪酬动机的研究一直被视为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的证据。陈冬华(2009)指出Healy的研究中只出现了受益者,却没有提到受害者,如果没有利益受损者,在功利主义原则下如何能认定盈余管理就是机会主义行为?特别是,当这一行为同时也增加了企业价值的时候。因此,如果基于功利主义原则,往往不能将Healy(1985)分析的盈余管理动机看作是不道德的机会主义动机,Healy的研究仅仅表明了管理层存在为了增加薪酬而进行的盈余管理。机会主义动机与非机会主义动机的关键区别就在于是否出现利益受损者。(2)分析当期影响还是关注未来变化。在功利主义原则下,对于行为结果的效用分析是“基于眼前还是基于未来”在当前的研究中也是不明确的。如果盈余管理虽然损害了公司以及利益相关者当期的福利效用,但却有助于企业长远的发展,有助于增加利益相关者未来的福利,那么,这类盈余管理是否应该看作是不道德的?与此同时,我们很难在短期和长期之间找到一个明确的时间界限,而如果这个界限很难被确定,那么道德评价的前提就会模糊不清,从而给评价本身带来困难。

因此,在功利主义原则下,我们不能简单地得出“盈余管理是道德败坏或是道德优良”的结论,上述问题还有待继续深入地探讨。

2.道义论原则下盈余管理的研究困境

在道义论原则下,有效契约观和信息观下的盈余管理是道德的,因为其动机具有合道德性。而机会主义观是不道德的,即使这类盈余管理能增加公司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效用,因为其动机是为了误导他人从而最大化管理层自身利益。在道义论视角下,结论较为直观,但在实践中却很难区分机会主义观和有效契约观、信息观。比如说Field et al.(2001)总结的契约动机、资产定价动机以及受第三方影响的动机实际上分析了盈余管理产生的直接动因,属于一种显性动机。显性动机本身并不涉及道德评判,如果从管理层的自利角度将其视为一种机会主义动机,那么关键问题是如何去证明动机本身?机会主义观、有效契约观和信息观动机,涉及对动机的道德界定,属于一种隐性动机,仅仅对显性动机的检验并不足以说明其背后的道德属性。对于不同的隐性动机,如果使用了相同的盈余管理手法,其表现也可能是相似的。Field et al.(2001)就曾指出管理者出于自利动机在股票期权到期前通过会计方法的选择来提高股价,但同样的会计方法选择也可能是由其他动机引起的,比如说管理层觉得当前公司的股价被低估,通过此类盈余管理来传递信息,也就是说一些看上去是机会主义行为的盈余管理其实也可能是信息观或是有效契约观动机造成的。

道义论原则中所需要的普适性标准在实证研究中很难验证,因为道德的主观性及其内在动机很难用量化的方式进行衡量。因此,基于道义论的视角评价盈余管理的道德属性存在研究上的困境,缺少完备的理论基础以及实证方法的支持。Field et al.(2001)曾指出由于理论指导的缺乏和实证模型的设计问题,关于盈余管理动机检验的实证分析有可能会导致不正确的推断,一些看上去是机会主义行为的盈余管理也可能是其他动机造成的。Christie and Zimmerman(1994)也认为实证研究中一些被解释为机会主义动机的证据或许是有效契约动机引起的⑦。

六、对盈余管理进行道德评价的实践路径

综合上文分析,可见,关于盈余管理的道德评判还缺少完备的理论基础,进而造成实证研究的道德立场不清晰、不明确。功利主义和道义论是伦理学中评价道德行为的两大主流理论,当前盈余管理在道德界定上的模糊不清也正反映了这两大理论内在的矛盾与冲突。在功利主义原则下,由于动机属性与行为结果可能存在的不一致,在如何确定合道德之标准的问题上存在着一些悖论;在道义论原则下,因为道德的主观性及其内在动机又很难用量化的方式进行衡量,因此在研究上存在难以逾越的困境。所以,完善盈余管理道德评价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实证原则,构建理论和实证完备一致的研究体系,对于盈余管理研究以及经济信息伦理的研究都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针对当前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如下建议和实践路径:

1.区分盈余管理的显性动机与隐性动机。Field et al.(2001)和Holthausen(1990)从不同层面对盈余管理动机进行了界定,实证研究应避免对其直接动因也即显性动机进行道德判断,对显性动机的验证还难以评价盈余管理的道德属性(即隐性动机)。以往的研究从自利动机的角度将这些显性动机视为机会主义动机,然而主观的自利倾向不可观察也难以被验证,如果仅仅依据管理层利益的增加就把自利作为判定标准,在理论上也难有说服力。而在对显性动机进行检验时加入这种道义论原则下的道德评价又可能导致实证分析与理论基础的逻辑不一致,从而难以自圆其说。

2.构建统合的理论基础和评价原则。完全的功利主义可能导致“目的至上”、“结果之上”引起的道德失范,而完全的道义论原则也会带来道德评价的模糊与混淆。因此,对盈余管理动机及其行为的道德评价应借鉴两者的优点,在此基础上构建适合盈余管理分析的道德范式。

(1)完善功利主义的评价原则。功利主义原则的最大优点是目的明确,易于在实践中形成一套统一的计算原则和方法。但在盈余管理的研究中,一些功利主义的评价参量、评价标准还待开发,如总效用如何度量、相关方的利益受损如何评价、考虑效用变化是应该着眼短期变化还是分析长远影响,以及对长远影响又该如何进行界定和衡量等等一系列问题都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并加以明确。

(2)统合功利主义与道义论。功利主义和道义论并不是完全对立、不可调和的。传统的功利主义是一种行动功利主义⑧,注重行为的效用结果,以效用决定道德。在与道义论进行对话的过程中,功利主义也开始不断进行自我修正和完善,出现了“规则功利主义”这一功利主义与道义论相调和的产物,规则功利主义将道德的普适规则也纳入道德的评价标准,吸收了道义论在普遍约束力上的优点,从“以效用决定道德”的直接形式转变为“先以效用决定规则,再以规则决定道德”的间接形式(盛晓明等,2009)。道德规则也需要符合人的终极效用,脱离人的基本需求的道德规则是不切实际的,道德规则与效用的辩证统一关系使功利主义与道义论具备了可以统合的理论基础。对于盈余管理的道德评价来说,单纯的功利主义或是单纯的道义论原则都不利于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要么会出现功利主义原则下的评价悖论,要么会出现道义论原则下的研究困境。当然,在统合功利主义和道义论的理论前提下,还有一些问题仍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比如如何对道德规则进行效用度量,如何把功利主义与道义论之间的调和方式带入盈余管理决策,产生合道德的决策模式,等等,这些都有待于后续研究的不懈努力。

①转引自Schipper K.Commentary on earnings management.Accounting Horizons.1989(3):91-102.

②参见Field T D,Lys T Z,Vincent L.Empirical research on accounting choice.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2001,31:255-307.

③参见Holthausen R W.Accounting method choice:opportunistic behavior,efficient contracting,and information perspectives.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1990,12:207-218.

④参见Schipper K.Commentary on earnings management.Accounting Horizons.1989(3):91-102.

⑤许敬媛:《经济信息伦理探微》,《江苏社会科学》2012年第2期。

⑥陈冬华:《论盈余管理实证研究应去道德化——一种规范分析的路径》,《会计研究》2009年第3期。

⑦参见Christie A A and Zimmerman J L.Efficient and opportunistic choices of accounting procedures.The Accounting Review.1994,69(4):539-566.

⑧盛晓明、马婷婷:《在行动与规则之间——论效用主义与道义论的关系问题》,《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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