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所得税确认与盈余管理的相关性研究_盈余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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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盈余管理行为降低了上市公司公开财务信息的质量,削弱了投资者对公开会计信息的信任度,因此,盈余管理成为了会计学界研究的热点。国外学者主要从盈余管理动机和盈余管理质量角度研究了递延所得税与盈余管理的相关性。Mills和Newberry(2001)发现,已上市、拥有高负债率、处于财务困境、微亏的公司存在较大的财税差异,这些公司更可能存在盈余管理行为。Philips等(2003)研究表明,基于递延所得税的盈余管理检验方法,比传统琼斯模型计算出的操纵性应计利润更能有效地揭示公司为平滑利润和避免亏损所进行的盈余管理行为。Revsine(2002)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突然增加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突然减少均是收益质量恶化的标志。Hanlon(2005)考察了递延所得税与公司盈余质量的关系,发现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暂时性差异的大小与会计收益的持续性高低呈反向关系。国外研究表明,不仅管理层利用递延所得税管理公司会计盈余,而且,递延所得税与盈余管理质量之间存在相关性。基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递延所得税确认,很可能沦为公司盈余管理的工具。

      从国内情况看,新所得税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和新税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国内围绕递延所得税与盈余管理相关性的研究成果也随之增多。魏涛等(2007)研究发现,非经常性损益对我国上市公司当年以及后续年度的扭亏作用远远大于操纵性应计利润。被公司用于盈余操纵的非经常性损益类科目很可能具有递延所得税后果。曲晓辉等(2010)研究发现,中国上市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利用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来避免盈利下滑,递延所得税对于检测盈余管理行为具有操纵性应计利润之外的增量作用。田培源等(2010)发现大部分虚增了利润的中国上市公司并没有承担相应的所得税成本,这表明财税差异分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探测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张红艳(2012)通过分析公开财务数据说明企业如何利用大额递延所得税确认实现扭亏为盈,递延所得税作为盈余管理手段时有较大的主观判断空间,而且直接作用于企业净利润。

      国内递延所得税与盈余管理相关性实证研究存在的问题:一是计量模型过于单一,几乎全部采用操纵性应计利润;二是研究数据集中于新准则刚颁布的2008-2010年,研究时间较短、较特殊,金融危机期间的数据可能对研究结果造成一定影响。本文通过相对较长期间的数据来观察上市公司递延所得税确认与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之间的相关性。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资产、负债按照会计准则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被确认为资产负债表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影响利润表上列示的所得税费用。企业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当期减少了利润表上的所得税费用,同时减少了未来期间所得税税款的流出。即当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时,按照税法规定多交的那部分税款并不影响企业当期会计净利润的核算,而是被记为资产负债表上的一项长期资产,用以抵减未来期间应纳税所得,即在转回时增加未来期间利润表上的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作用方向恰好相反。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引入适应了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和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状况,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同时引入,在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管理层确认递延所得税的主观判断空间,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提供了便利和掩护。

      国内上市公司管理层不乏短期利益追求者,其盈余管理动机多为达到证监会规定的IPO要求或配股盈余要求,因而,很可能使用递延所得税资产来达到向上管理盈余的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数额是有上限的,所得税准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应当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但准则中并没有明确估算“上限”的具体操作方法,这就给企业会计人员留下了很大的职业判断空间。企业可能在亏损年份积累递延所得税资产,或在表现较好的年份积累递延所得税负债,以达到调节盈余的目的。

      (二)盈余管理行为的计量

      由于经济事项的复杂性和变化性,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必然要留有一定的可选择性和灵活性空间。绝对真实和中立的企业盈余数据并不存在,只是在特定会计制度约束下存在相对合理的盈余结果。盈余管理行为的合理性取决于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是出于自私的机会主义,还是为了给投资者更好地传递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价值相关性信息。但这一动机难以从企业短期的表现察觉,只有时间能够告诉我们真相。

      盈余管理内涵的复杂性,盈余管理行为的隐蔽性使得盈余管理行为计量成为相关实证研究的关键环节。学者们提出了多种盈余管理的计量方法和模型,如应计利润分离法、真实盈余管理计量法、盈余分布检测法和特定应计项目法等。本文实证研究部分主要参考了应计利润分离法和盈余分布检测法这两种发展较为成熟的模型和方法。

      应计利润分离法能在一定程度上估计出单个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是最常用于盈余管理实证研究的一种方法。运用这种方法的理论前提是:在权责发生制下,企业的会计盈余由经营性现金流量和应计利润两部分组成。相对于经营性现金流量,管理层更倾向于采用操纵空间更大、操纵成本更小、更加隐蔽的应计利润来管理盈余。这一方法下的代表模型是琼斯模型,该模型对盈余管理的测度效果得到了国内外学者较为一致的认可。

      盈余分布检测法根据所有样本公司盈余的整体分布来判断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以及识别存在盈余管理的阀值点,该方法不估计单个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这种方法的基本假设是:在不存在盈余管理的情况下,样本公司的真实盈余从整体上应该呈现平滑正态分布,当在某一特定盈余水平处存在盈余管理时,该盈余水平的相邻处在盈余分布频率直方图中会出现异常值(高值或低值)。盈余分布检测法在揭示盈余管理行为和盈余程度上更具有整体性和直观性,也常被用于比较和评价不同盈余管理计量方法,揭示盈余管理的能力。

      (三)研究假设

      

      企业净利润反映的是一个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是计算企业经营效益和财务表现的关键指标,如销售净利率、净资产回报率等,往往成为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关键点和最终目标。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操纵通常只直接作用于营业利润或利润总额,之后还要承担所得税成本。而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利用递延所得税进行的盈余管理由于直接影响所得税费用,故可以直接作用于企业净利润。这种盈余管理手段没有所得税成本,能起到百分之百的盈余管理效果。正是递延所得税的这种“得天独厚”的优势,促使企业管理层将其用作盈余管理的工具。而一般来说,由于税法相对于会计准则具有更大的刚性,应税收入被操纵的程度要低于会计盈余,所以,基于递延所得税的财税差异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企业盈余管理行为。Philips等(2003)认为递延所得税费用比应计利润分离法下计算出的操纵性应计利润更能有效地揭示公司出于平滑利润和避免亏损目的所进行的盈余管理行为。曲晓辉等(2010)认为递延所得税费用在解释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时具有操纵性应计利润之外的增量作用。受上述研究启发,本文提出第一个假设:

      假设1:基于递延所得税的财税差异比应计利润分离法在整体上对盈余管理行为有更强的识别能力和揭示作用。

      因递延所得税的确认会影响企业当期的净利润和现金流量,尤其是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长大于递延所得税负债时,虽然能够增加企业当期账面净利润,但这部分净利润并不是企业真实盈利能力的反映,当递延所得税转回时将为未来的企业财务表现埋下隐患。递延所得税资产只有企业在未来五年内创造足够多的应税收入的前提下才能变现,若未能如愿,大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到期冲回将会使企业的财务表现雪上加霜,故包含了递延所得税因素的企业净利润和现金流量的可持续性值得怀疑。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第二个假设:

      假设2: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影响了对未来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量的可预测性,即降低了盈余质量。

      三、样本描述与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考虑到样本期间会计制度的连续性,本文选取了在2010-2014年的年度报告中确认并披露了递延所得税的中国境内上市公司作为样本企业。实证研究中使用的数据来源于锐思金融研究数据库、国泰安数据库和巨潮资讯网,且分析中所使用的财务数据为合并报表数据。

      (二)样本企业递延所得税确认情况描述性统计

      本文在2010-2014年分别选取了1 999家、2 249家、2 580家、2 551家、2 546家总共11 925家样本企业。各年度的样本企业个数均占当年境内上市企业总数的90%以上,即绝大多数的境内上市公司在新所得税准则颁布后进行了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样本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占期末总资产的比率如表1所示。

      统计分析显示,在11 925个样本中,11 441个样本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样本只有3 988个,不到前者的一半。表1中的数据进一步表明,样本企业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模远大于递延所得税负债。因账面上较大规模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会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企业整体的资产质量,若未来5年内企业没有赚取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这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只是“镜中水月”,并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更不能改善企业的基本面,反而会给企业未来的财务表现埋下隐患。为进一步反映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情况,将递延所得税占总资产比率的变化情况列示如下,详见表2。

      从表2可以看出,样本企业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占总资产的比率变化剧烈,2010年、2011年、2012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占总资产比率的均值比上年增长超过或接近100%,即使是数值较低的2013年和2014年,递延所得税资产占总资产比率的均值比上年增长也在50%以上,这说明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数额逐年大幅度增加。

      (三)研究设计

      本文从以下三个角度研究递延所得税确认和盈余管理的相关性:

      (1)检验基于递延所得税的财税差异与盈余管理行为的存在性。首先,观察样本企业净资产收益率(ROE)的分布形态,进而判断样本企业在整体上是否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其次,分别使用在递延所得税基础上测度出的财税差异和利用应计利润分离法计算出的操纵性应计利润来调整样本企业的ROE。最后,根据经过不同调整项调整后的ROE分布形态来判断基于递延所得税的财税差异是否比应计利润分离法对盈余管理行为有更强的识别能力和揭示作用。本文采用应计利润分离法下最具代表性的琼斯模型,对2010-2014年总样本进行回归。

      (2)检验递延所得税与盈余管理程度的相关性。通过递延所得税与操纵性应计利润之间的相关系数及其显著性来分析递延所得税确认与盈余管理程度的相关性。

      (3)检验递延所得税与盈余质量的相关性。通过分析递延所得税及其变化与企业未来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量之间的关系,来判断递延所得税的确认是否能够传递企业未来盈余和现金流量信息。在样本企业中进一步筛选出在2010年(含)前上市的企业,观察这些企业2010-2014年连续五年中的持续递延所得税确认与企业净利润、经营性现金流量之间的关系,筛选出的样本企业共有2 603家。

      本文研究中涉及的变量名称及定义如表3所示。

      本文研究中涉及的琼斯模型:

      

      

      财税差异=当期所得税率(CITR)-平均实际税率(ETR),如果财税差异大于0,说明可能存在向上的盈余管理行为。这里需要说明:平均实际税率(ETR)=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当期所得税率(CITR)=当期所得税/利润总额;当期所得税=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所得税费用+Δ递延所得税资产-Δ递延所得税负债。

      Green(1999)将公司的盈余水平和经营性现金流量水平之间的时间序列相关系数作为测度盈余质量的一种方法:相关系数越大,表示盈余质量越高。基于这一思想,本文筛选出在2010-2014年持续进行递延所得税确认的样本企业共2 603家,将其剔除递延所得税影响前后的净利润按照模型(1)进行回归,通过比较回归系数大小及其显著性的变化来观察递延所得税确认对企业报告盈余质量的影响,其中企业规模Size和行业Industry为控制变量。

      

      

      四、实证分析

      (一)递延所得税与盈余管理行为存在性检验

      1.分析样本企业的财税差异,如表4所示。从表4可以看出,样本企业的财税差异均值都大于0,递延所得税对净利润的整体影响是向上的,即从整体上看,上市公司有利用递延所得税调增盈余之嫌,进一步证实了本文之前的猜想。

      2.进一步分析样本企业平均实际税率(ETR)和当期所得税率(CITR),如表5和表6所示。从表5和表6可以看出,平均实际税率和当期所得税率的中位数几乎一致,变化很小,但两者的平均值相差较大,且不稳定,两者存在一定程度的背离。成对样本T检验结果进一步证明了两者之间的差异在统计上的显著性。这种显著性差异是由企业账面上的递延所得税造成的,这意味着从平均来看,企业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对企业净利润产生的影响不可忽视。此外,无论是从CITR或ETR角度衡量,样本企业均存在一定数量的极端值,这些存在极端值的企业尤其值得关注。

      3.运用琼斯模型进行分析,其结果如表7所示。表7的指标表明琼斯模型的拟合效果较好,模型变量具有约60%的解释力度。

      4.分别将经财税差异和操纵性应计利润DA调整过的ROE与调整前进行对比。表8为经不同调整项调整后的ROE统计分布及调整前后的ROE分布正态性检验,图1至图3为相应的ROE频率分布直方图。

      盈余分布检测法的基本假设前提是:根据中心极限定理,如果样本量足够大,且不存在产生系统误差的明显因素,那么,ROE的分布应该近似于服从正态分布。从所有样本公司调整前的ROE分布频数(图1)来看,样本企业ROE整体上呈现明显的不对称分布:在0%~1%微利区间的样本量远大于-1%~0%微亏区间的样本量,盈利企业远多于亏损企业。这说明存在非随机因素影响了这一盈余分布,很有可能是企业为了避免账面亏损而进行了向上的盈余管理。

      观察表8中经不同调整项调整后的ROE统计分布情况的变化,同时对比图1和图2可以看出,经财税差异调整ROE的均值与中位数之间差距比调整前更小,更符合正态分布的特征和形态。但经操纵性应计利润DA调整过后的ROE反而呈现截然不同的分布形态(图3)。唯一的相似点在于经调整过后的ROE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这表明无论是从递延所得税指标还是操纵性应计利润指标来看,样本企业盈余管理的方向整体上都是向上的。如果盈余分布检测法的正态分布假设成立,那么经财税差异调整的ROE分布更符合真实盈余的分布形态。但从表8的正态性检验结果来看,P值均小于0.05,这表明调整前后的ROE分布均不服从正态分布,即很有可能盈余分布检测法的基本假设前提并不存在。经查阅相关文献发现,盈余管理并不是造成ROE不对称分布的全部原因,样本选择偏差(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会计准则对于盈利和亏损企业的区别处理等都可能造成ROE分布的不对称。因而,假设1是否成立还无法下定论,取决于盈余分布检测法的基本假设前提是否在中国资本市场成立,而目前尚未有学者在这方面给出相关的研究结论,因此,难以判断财税差异是否比操纵性利润DA对盈余管理管理行为具有更强的揭示作用。

      

      

      如果抛开“真实盈余分布近似正态分布”的前提假设,从频率分布直方图中可以看出,经财税差异调整的ROE分布与调整前并无明显区别,而在经操纵性应计利润DA调整后,ROE在(-0.3,0.4)区间的比例从90%下降到30%左右,其分布形态也出现了重大变化,亏损企业个数剧增,ROE高于40%的企业个数却出现了轻微的下降。结合对中国资本市场和上市公司的理解,似乎操纵性应计利润DA揭示的盈余管理程度更符合大众的预期,而递延所得税揭示的企业盈余管理的程度远不如应计利润分离法。

      (二)递延所得税与盈余管理程度相关性检验

      上一检验只能从频率分布直方图上直观判断递延所得税对盈余管理行为的揭示作用,但由于不确定盈余分布检测法的假设前提是否在中国资本市场成立,以及经财税差异调整前后ROE的分布变化太小,因而难以仔细甄别递延所得税与盈余管理行为之间的相关性。鉴于琼斯模型计量盈余管理程度的作用已获得国内外学者较为广泛的认可,因而,针对递延所得税变化与琼斯模型计算出的操纵性应计利润DA、总应计利润TA和经营性现金流量CFO进行相关性检验,进一步判断递延所得税与盈余管理程度的相关性,如表9所示。

      

      图1 未调整ROE频率分布直方图

      

      图2 经财税差异调整ROE频率分布直方图

      

      图3 经操纵性应计利润DA调整ROE频率分布直方图

      由表9可知,递延所得税变化与企业操纵性应计利润DA、总应计利润TA和经营现金流CFO均显著相关,这表明递延所得税变化确实与企业盈余管理行为存在相关性;但是表中显示的相关系数并不大,这与之前的存在性检验结果相呼应,即递延所得税整体上的盈余管理效果并不明显。

      (三)递延所得税与盈余质量相关性检验

      前述分析已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递延所得税确认与企业盈余管理行为之间的相关性,这部分通过剔除当期递延所得税影响后企业净利润的变化来分析递延所得税对于当期及未来期间净利润的影响。

      首先,对剔除递延所得税对净利润的影响额和剔除递延所得税影响后样本企业的净利润变化率进行统计分析,如表10所示。

      由表10可知,在多数情况下,剔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后企业净利润出现下降。从绝对额来看,剔除递延所得税对金融保险行业净利润影响最大,2010年达到21亿元,2012年和2013年近10亿元。从相对值来看,对房地产业、建筑业和其他制造业影响较大。2010年,造纸印刷业、传播与文化和其他制造业在剔除递延所得税影响后,其净利润分别下降了129%、238%和306%;2011年,纺织服装业下降了832%;2012年,其他制造业下降了140%;2013年,对采掘业和金融保险业的影响均超过100%。这意味着递延所得税确认与否对这些行业影响显著。同时,这也启示广大投资者在分析上述行业的报告盈余质量时,更应该进一步分析其中递延所得税的影响,从而能更准确地理解企业的盈余信息。

      表11进一步比较2010-2014年持续进行递延所得税确认的2 603家样本企业在剔除递延所得税前后各年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量之间的相关系数。

      表11上半部分为调整前的相关系数,下半部分为剔除递延所得税影响后的相关系数。结果显示,递延所得税剔除前后,所有系数均显著相关。由表11可以看出,大部分相关系数在剔除所得税影响之后存在轻微下降。考虑到递延所得税变化引起的盈余变化并非企业正常的盈余变化,意味着企业真实盈余的持续性比报告盈余更低。即递延所得税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美化企业报告盈余的作用。而表12所列示的模型(1)的回归结果也传达了类似的信息。

      从表12可看出,在剔除递延所得税影响之后,回归系数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与前述相关性分析的结果相似。

      总的回归结果表明,假设2在一定程度是成立的:包含递延所得税影响的净利润的可持续性和可预测性均较高,这启示投资者在判断企业盈利表现和发展潜力时,应该剔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五、研究结论及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基于国内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公开财务报表数据为依据,围绕上市公司递延所得税和盈余管理行为的相关性进行了多角度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得出以下研究结论:

      1.当企业确认了比递延所得税负债更多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将对企业净利润产生正向的影响。统计结果表明,进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样本企业数量接近进行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的样本数的三倍,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样本企业确实存在利用递延所得税进行向上盈余管理的行为。根据本文选取的连续五年的样本,在10 991家盈利企业中,剔除掉递延所得税影响后,有155家企业出现了亏损。这表明递延所得税确实对这155家企业的账面利润起到了扭亏为盈的作用。

      2.根据盈余分布检测法的基本假设前提,如果样本量足够大,真实盈余分布在统计意义上是光滑连续且近似于正态分布的。本文研究显示,经财税差异调整的ROE分布更符合正态分布特征和形态。但由于中国特殊的监管环境,“真实盈余分布近似服从正态分布”尚未在中国资本市场得到普遍的证实和认可,因而,无法判断基于递延所得税的财税差异是否比操纵性应计利润对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有更强的识别能力。递延所得税揭示的企业盈余管理的程度远不如应计利润分离法。

      3.递延所得税的变化与企业操纵性应计利润显著相关,但相关系数较小。统计数据显示,11 925家样本企业当中,8 785家企业在剔除所得税影响后,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占总体样本量约73.67%。近半数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幅度集中在1%~5%的区间。

      4.本文发现剔除递延所得税前的报告净利润的可预测性不如剔除递延所得税后,这表明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对企业未来利润、经营性现金流量的可预测性,即降低了报告盈余质量。

      (二)相关建议

      一些敏锐的分析师在对上市公司公开年报进行分析时,就曾通过递延所得税的变化发现并揭示企业粉饰报表、操纵盈余的情况。本文研究结论也证实了企业递延所得税确认与盈余管理之间存在相关性。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1.就外部信息使用者而言,在判断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时,不能只关注财报上显示的数字,更应该关注这些数字背后的经济事项,需要了解相应的会计准则,还原真实的交易情况,多看财务报表附注和相关舆论报道。

      2.就企业而言,由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产生的未实现利得会增加企业当期的利润,企业如果将这部分净利润进行分配,现金就会提前流出企业。因此,企业在进行股利分配或增发配股时,不应仅以净利润为基础,而应剔除账面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减少对企业基本面的影响,保证企业在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盈利分配。

      3.就监管当局而言,要更加关注上市公司的核心经营能力,而不能简单地将上市公司的报告盈余与上市公司增发、退市等事项挂钩。那些经营不善的上市公司为了避免被强行退市,很可能利用包括递延所得税在内的各种手段操纵利润。因此,监管指标更应综合考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企业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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