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非均相胶粘剂的生成机理分析_语义分析论文

新异黏合语的生成机制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异论文,机制论文,黏合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语言的使用过程实际上就是语言的发展过程,其间各种新词新语层出不穷。每个新词新语都有自己产生的背景、方式和理据。有的晓畅明白,有的则曲折隐晦。比如“肥皂剧”这个词,我们最初看到它,虽然大概知道其中的“剧”是“戏剧”之类,但对于整个词语的确切意思却不甚了了。即使调动所有的语言知识,也仍然理不出头绪。因为文艺作品“剧”与洗涤用品“肥皂”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事物,无法联系到一起。按照既有词语如“爱情剧”、“历史剧”等的思路来理解,它应该解读为“关于肥皂的戏剧”,然而这却不是其本意。要搞清楚“肥皂剧”的真实涵义,就必须追根溯源,看它是如何生成的。

从源头上来看,“肥皂剧”是个外来词,它由英语复合名词(compounds)“soap opera”直译而来。民族和语言不同,并不意味着一般事理也必定不同。英语中,“soap(肥皂)”和“opera”的关系同样风马牛不相及。那么,英语中的“soap”和“opera”是凭什么结合到一起生成“soap opera”的呢?原来,这背后另有故事。20世纪30年代,美国无线电广播中经常播放一种长篇连续剧,因其间多插播“soap”广告,有人就用“soap op-era”指称这类广播剧。时间一长,“soap opera”就用开了。后来进入电视时代,虽然插播的广告与“soap”毫无关系,但是人们仍习惯性地用“soap opera”来指那些分时段播放的“以家庭问题为题材的电视连续剧”,较著名的如《老友记》(Friends)、《欲望城市》(Sex and City)等。

两个本不相干的名词直接结合构成一个新形式,在汉语里并不限于“肥皂剧”这一个词。汉语中有相当多的名词性结构形式都是以这种方式生成的。比如2008年家喻户晓的“可乐男孩”就是一个代表。“可乐男孩”跟“soap opera”一样另类。首先,“可乐”跟“男孩”没有天然的联系,其次,用“可乐”来限定“男孩”,不仅太特别,还有点怪异,让人一时摸不着头脑。同样,“可乐男孩”的生成也基于一个故事①。当我们了解了该故事之后,就不感到有什么不当,反而认为这是一个新颖、简洁的表达形式。它除了用于指称特定的个体之外,还能表达其他语义信息。这是别的形式如“汶川男孩”之类做不到的。像“可乐男孩”这类还有很多。既有指人的,也有指物的。前者如“气球男孩、玻璃女孩、元宵小姐、灯塔民警、板凳妈妈、刀锋战士、馅饼教授、白宫书记”等,后者如“鼠标手、汽车炸弹、粉丝经济、民生地铁、项目学术、情人腐败”等②。

“可乐男孩”之类从形式上看,用的是黏合方式;从语义方面看,多为超常搭配,给人的感觉是另类、新奇。因此,方便起见,本文称之为新异黏合语。汉语语法学界似乎尚未有人对这种指称形式做过专门研究,我们试图在这方面做一点尝试。

二、新异黏合语是一种复合词语

就内部的结构、语义关系来看,“可乐男孩”之类因组成成分的不同而大有区别,且这种差异错综复杂。下面以“木头人”和“教授爷爷”为例做一点考察。

先看“木头人”。从结构上看,“木头”是限定“人”,整个形式是偏正结构关系;从语义上看,有两种情况。一是直陈,“木头”是材料,“木头人”指一个用木头雕刻的人。二是隐喻,“木头人”指反应迟钝、木讷呆板的人。一种结构对应两种语义。

再来看“教授爷爷”。它有两种结构关系,各自表达一种语义。表偏正关系时,“教授”限定中心语“爷爷”,指的是“当教授的爷爷”,比如“他有一个教授爷爷”③。表补述关系时,“教授”是中心语,“爷爷”是呼语,以“爷爷”来称呼某教授,以示礼貌。

“教授爷爷”用于表示以上两种结构和语义关系,都是普通用法,没有特异之处。“木头人”用于直陈,指“木头雕刻的人”时,跟“木头桌子”的用法一样,也不会引起人们异样的感觉。因此,“教授爷爷、木头人、木头桌子”之类应该划归短语范畴。但“木头人”表示隐喻关系,指反应迟钝、木讷呆板的人时,其句法特征明显地弱化了;表示直陈关系时可以加结构助词“的”,说成“木头的人”,而用于表示隐喻关系时则不行,整个形式的语义不是两个构成成分语义的简单相加,也无法由它们的语义直接推导出来。新语义的形成是通过对两个成分语义的整合得到的。“木头人”语义形成的这种特征跟合成词词义形成的特征相符。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类黏合形式具有词的语义特征,可以看作复合词语。它们远不同于一般的偏正短语。本文的新异黏合语就是指第二种用法的“木头人”之类。

将“木头人”归入词范畴,一般不会引起人们的异议④,但是如果推而广之,说新异黏合语具有词的语义特征,是一种复合词语,则需要做一番论证。这个问题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首先,“复合词语”概念本身是个典型范畴,进入该范畴的成员其“词”的地位并不平等,肯定会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有的属中心成员,具有更多的复合词语的特征;有的属非中心成员,仅有复合词语的某方面特征(另一方面又表现出其他的句法特征)。其次,新异黏合语是一个动态的语言单位,处在发展变化之中。某个新异黏合语产生之初,其句法结构的特征比较明显,此时作为复合词语,可能不太典型,但是随着使用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使用频率的不断增加等,其最初的句法结构特征会逐渐弱化,以至近乎完全消失,这样它们就由句法单位变成词法单位。下面以“布什鞋”为例来说明这一点。

2008年年底,时任美国总统的乔治·布什访问战火中的伊拉克。他在一次演讲中遭到伊拉克记者扎伊迪脱鞋袭击。一时间,被扎伊迪用作武器的“皮鞋”备受关注,媒体直接称之为“布什鞋”。精明的鞋厂老板也看到了商机,将他们生产的这款皮鞋更名为“布什鞋”。“布什鞋”是直接由“布什”和“鞋”黏合而成的。它不同于组合式“布什的鞋”。在“布什的鞋”中,“布什”是“鞋”的拥有者,而“布什鞋”一般则不表示这种所有关系⑤。“布什鞋”最初被用来指扎伊迪袭击布什时的那双鞋,无疑属于句法层面的短语。可是当它被用来命名鞋厂生产的皮鞋的时候,其短语特征明显有所削弱。如果将来有一天它完全成为该鞋厂的一个品名,后来的消费者甚至根本不知道它这一段历史的话,它就彻底成为一个合成词,与“耐克鞋、东坡肉”之类的指称形式同属一类了。

我们今天看“木头人”,不再有新奇、怪异的感觉,不是因为二者形成的认知机制不同,而是因为对我们来说,“木头人”不是新的指称形式,它先于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我们一开始就是将它作为一个整体习得的。这从有关语文工具书给“木头人”单独立条即可证明。可以肯定,“木头人”产生之初,人们同样感到新奇、怪异,只是因为长期的使用,现代人才很少感到隐喻的存在。为了区别起见,有人称像“木头人”这样的情况为“死隐喻”(dead metaphor)。一般而言,“死隐喻”是指隐喻用法因长期使用而固定下来成为常态,普通大众已感觉不到是隐喻,多认为它“生来如此”——这正是一般词汇的基本特征。

三、复合词语的语言样板

由一般的语言常识可知,汉英两种语言基本词汇的生成方式虽有别,但它们的复合词语却表现出较强的相似性(similarity)。如果选择从复合词语这个层面入手,不仅可以看出两者的词汇异同,而且还可以借鉴英语复合词语的有关研究成果来探讨汉语的某些复合词语,以深化对汉语复合词语的认识和分析。

Jespersen(1946)将英语中的复合词语分为以下6大类(分别以A、B代表两个不同的词,“AB”这一线性序列就是二者的黏合形式)。

1)A修饰限定B。如“gas-light”(汽灯)。

2)B修饰限定A。如“tiptoe”(趾尖,脚尖)。

3)A与B加合,表示一个区域性整体。如“Schleswig-Holstein”⑥。

4)A与B结合表示一个个体。如“servant-girl”(女仆)。

5)Bahuvrihi式。如“red-coat”⑦。

6)连字符构式。如“son-in-law”(女婿)。

下面结合汉语的情况略加阐述。第一类形式是英汉都常用的形式,但在英语中它仅见于句法层面。在汉语里,它为词法和句法所共享⑧。

第二类形式颇可玩味。英语中的“toe”和“tip”大概对应于汉语里的“趾”和“尖”,两种语言用它们表达同一概念范畴时,用的却是完全相反的语序。Jespersen从语义关系出发,说“tiptoe”的“toe”修饰限定“tip”。这就等于是说中心语在前,修饰限定语在后。汉语中的“趾尖”,应理解为“趾”修饰限定“尖”,符合惯常的“修饰限定语在前”的语序规律。就汉语和英语来说,修饰限定成分前置是常态。故第二类即使在英语中也罕见⑨。

第三类形式是同等并置式,A和B没有主从之分。Jespersen认为这种形式仅用于指国家和地区。汉语的情况并不这么单一,而且形式也有变化。首先,汉语追求双音化,两个国家或地区名称的并列常常被简省为一个双音节形式。比如“中美(战略对话)”、“京津(城际列车)”等。并置这种结构式在汉语里为合成词和短语所常用。前者如“城乡、门窗、车马”等。后者如“北京、天津(将有大雪)、华东华中(持续高温)”等。

第四类形式是描述限定式,A和B有主从之分,A对B加以限定,B是核心。如英语中“boy friend、woman writer、man servant、lady doctor”之类。严格说来,它是第一类的一个下位类型。Jespersen之所以要单独列出,我们推测主要是考虑到A、B两个名词在特定的语境中可以单独用于指称同一个体(在这一点上与第一类有别)。描述限定式在汉语中同样存在,如“演员教授、警察情人、土地财政”等。

需要指出的是,Jespersen对这类形式的分析有失偏颇。比如他认为“a boy-king”这个复合词语有以下两种解读(参看Jespersen,1946:147):

(1)a boy-king=a king who is also a boy(Ⅰ)

or:=a boy who is also a king(Ⅱ)

尽管Jespersen也指出,第一种解读可能性更大,为优先解读。但我们认为这不是优先与否的问题。对于“boy-king”来说,它只有Ⅰ这一种解读。至于“a boy who is also a king”(Ⅱ)这种解读,充其量只能说是对指称归宿的另一种分析性表述。实际上,与Ⅱ对应的复合词语应该是“king-boy”。虽然“boy-king”和“king-boy”在某种情况下可以用来指同一个人,但就这两个复合词语本身来看,其着眼点和出发点明显不同。汉语的情况同样如此,如“演员教授”和“教授演员”完全是两个不同的黏合语,尽管它们有时可以用来指同一个人。

第五类形式即Bahuvrihi式很常见⑩。这种形式多用作诨名(即绰号)。它通常以表示人体或服饰等的某个部分的名词作为B,与充当第一个成分的A结合,表示某个(些)人(或拟人化的非生物)。这种用法其实就是转喻(metonymy),在汉语的口语或文学作品中都很常见。由转喻方式生成的词语现在并不限于表人或表拟人化的非生物,其构成成分选取的范围明显有所扩大,已大大超出人体或服饰之类的范畴。本文讨论的新异黏合语主要属于这一类。

第六类形式由介词连接两个名词而成。与一般介词短语不同的是,这里词与词之间有连字符(hyphen)。这类词语有的比较稳固,如“son-in-law、mother-in-law、commander-m-chief”,有的则是临时用法,如“lady-in-waiting、Jack-in-office”等。汉语没有这样的结构形式。

上面的第一类、第四类和第五类是现代汉语黏合语的主要结构形式。从内部结构关系来看,第四类和第五类同样是A修饰限定B。这样,我们就可以将这三类归为一个大类,宏观上的共同特征是:前面成分A修饰限定后面成分B,B是整个复合词语的核心。

考察汉语在历史上各个时期的情况,会发现,“”(“”代表修饰限定语,“”代表中心语)这种线性序列式一直为黏合形式所用。即“”是汉语黏合形式的一个语言样板(11)。所谓语言样板,简单地说,就是语言产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一定稳固性的语言框架,包括形式和语义两个方面。形式上的线性序列是一种构式样板,它为新语言单位的产生提供或规定结构模式,从而使新产生的语言单位与该语言既有的语言单位相谐;语义性质和关系是一种语义类型样板,它为对新生形式所表语义的解读提供引导和依据。语言样板的产生,从编码的角度来看,它使得语言的发展不至于偏离正常的轨道,从而让表现形式得以不断丰富;从解码的角度来看,它使得人们的解读不至于无所适从或望文生义,从而使交际得以顺利进行。下面介绍一个关于语言样板效应的实验。

这是Ryder(1994)报告的一个实验。实验目的是测试人们对英语复合词语“milk-woman”的解读。在12个被试中,有10个人将“milk-woman”解读为“a woman who sells or delivers milk”(卖(或送)牛奶的妇女),占总数的83.33%,2个人理解为“a woman who has lots of milk and nurses small infants in need of loving care”(奶水充足、为婴儿哺乳的妇女),占16.67%。显然,第一种解读占压倒性优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Ryder做了分析。

英语中存在“food+man”、“food+wife”这种黏合形式的语言样板,其语义解读是:

具体有:bread man、iceman、meatman、milkman、ice-cream man、alewife、fishwife。在这些复合词语中,今天仍在用的只有“milkman”和“ice-cream man”。即上述语言样板构式在实际语言生活中仅落实为这两个,人们接触和学习到的也是这类具体的词语。因此,“milkman”和“icecream man”就是语言生活中的样板词语。当人们看到新产生的“milk-woman”这个新形式时,他们大脑词库里已有的样板词语“milkman”就被激活,从而诱导他们按照对应于“milkman”的语义类型样板,来理解“milk-woman”,故而将其解读为“a woman who sells or delivers milk”。另外两个被试之所以有不同的另一种解读,主要是因为他们采用了个人的语义信息图式(如早期使用的“wet nurses”)或另一种语言样板,如“milk cow”。选取什么样的语言样板,一方面与语言样板的突显性、活跃程度和使用频率有关,另一方面,与语言使用者的知识背景和大脑里的词库存量等也有关。语言样板在编码环节的作用原理与此相同,不再赘述。

再回过头来看“”的语义样板类型。Ryder(1994:35)将复合词语的语义关系类型区分为三类。(一)当是表人名词时,主要为表示职业、性别、种族等身份特征的名词;(二)当是表动物、植物的名词时,主要为表示外形、生活习性等方面的名词;(三)当为表一般实体的名词时,主要为表示组成、时间、位置、来源、外形、性质及目的等的名词。汉语的情况有所不同。这里列举的语义样板类型在汉语里有的只存在于词法层面。另一方面,汉语里有些黏合语的语义关系在这里根本找不到对应的类型,即超出了Ryder的归纳和概括。吕叔湘在论述汉语语法问题时曾说,汉语动词与宾语的关系是说不完的。看来,考察汉语的修饰限定语跟中心语的关系,恐怕也要用“说不完”来概括。不管汉语黏合语的语义关系有多么繁杂,有一点很简单,那就是在句法上前面的名词修饰限定后面的名词——这是最关键的语言样板(“”)。

语言样板是有层级的。高层语言样板是一种抽象构式(construction),低层语言样板是某一组或某一个语言个案(case)。高层样板与低层样板的关系实际上是型(type)与例(token)的关系。虽然语言样板是型或例,但不是所有的型和例都具有语言样板的功能。就汉语复合词语来说,其高层的语言样板是“”,低层的语言样板则视具体情况而定。语言样板的选择除了受突显性、活跃程度和使用频率等影响外,还有一个决定因素,就是相关性。比如人们生成或解读“milk-woman”时,之所以要选择“milkman”为语言样板,一个重要原因就是“woman”跟“man”同属一个语义场,而且表示相对的概念;再者,在词语中,它们都是与“milk”组合。

四、新异黏合语产生的认知机制

隐喻是建立在某种相似性的基础上,一旦形成,大多能逐渐稳固下来。时间久了,人们甚至感觉不到它是隐喻。由于隐喻是基于相似关系,因此并不是随便两个名词都能进行隐喻式黏合,隐喻黏合语是相对有限的封闭的类。

转喻却不同,它是建立在相关性的基础上。相关性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相关性,两个事物之间有一种天然的内在联系,这种相关性是可分析的;另一种是偶发相关性,原本两个不相关的事物,由于外界因素的作用,在一定的时空条件下发生了某种联系,从而变得相关起来。自然相关性是相对稳定的,可以预测;偶发相关性则是临时的,不可预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理论上任何两个名词都能进行转喻式黏合,转喻黏合语是一个相对开放的类。随意性和不可预测性使得许多转喻黏合语显得很另类,让人感觉更新奇。

本节分析隐喻式黏合语和转喻式黏合语。每式举两例。隐喻例子是“纸片模特”和“鸵鸟政策”。转喻例子是“钉子女孩”和“垃圾危机”。初看这四个黏合语一般都很难知道其确切含义,只是觉得新奇。“鸵鸟政策”不是关于鸵鸟养殖的政策,“纸片模特”不是纸片制作的模特,“钉子女孩”不是难缠的女孩,“垃圾危机”不是垃圾泛滥成灾所造成的危机。

先看隐喻的例子。2010年岁末,28岁的伊莎贝尔·卡罗去世。媒体在报道的时候,大多数都用了“纸片模特”这个词语(有的用“纸片人”)。用“模特”指伊莎贝尔·卡罗,自然没有问题,因为她的职业就是模特。但为什么要加上“纸片”这个限定成分呢?原来,卡罗从13岁开始就饱受厌食症的困扰,身高1.65米的她,体重只有30公斤。2007年意大利时装周上,卡罗拍了一组裸照,图片中的她两颊凹陷,瘦骨嶙峋,看上去就像一张纸。这就是说,卡罗与“纸片”有某种相似性,存在隐喻的条件。

说到“政策”,一般都是什么“经济政策、外交政策、财政政策、房地产政策”等。这些黏合语中的前一个成分都是“政策”关涉的对象(或曰主题)。社会语言生活中,基本上没有以某个动物作为关涉对象,形成以该动物命名的“政策”黏合语。即使为保护某种野生动物如大熊猫,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但不称它为“熊猫政策”(12)。那么这个广为使用的“鸵鸟政策”是怎么回事呢?鸵鸟主要生活在非洲的草原和沙漠地带。据说它有一个特点:它遇到某种危急情况时,就把头钻进沙里,对危险避而不见,似乎这样就能躲过劫难。如果将鸵鸟这一举动看作是它化解危险的一种手段,那么会发现,人类在处理危机时,有时采取的某些措施和策略等,跟鸵鸟的做法有很大的相似性。

再来看转喻的例子。虽然现代汉语中有“钉子户、钉子精神、垃圾站、垃圾问题、垃圾食品”及“北京女孩、阳光女孩、经济危机、婚姻危机”等人们非常熟悉的黏合语形式,但“钉子女孩”和“垃圾危机”却不属这一类,我们无法比照“钉子户”来理解“钉子女孩”,也无法比照“经济危机”来理解“垃圾危机”。分析“钉子女孩”和“垃圾危机”需要了解它们产生的事件背景(13)。

事件一:陕西榆林市米脂县有个一岁半的女孩,体内不时有铁钉排出,曾经一个月排出20多枚。拍片发现,其体内的钉子数量还不时在增加。媒体称该女孩为“钉子女孩”。

事件二:意大利政府为解决那不勒斯地区的垃圾问题,计划在位于该地东南约20公里的地方新建一座欧洲最大的垃圾处理场。该计划未及实施,就有大批民众走上街头抗议示威,并几度与警方发生激烈冲突。另一方面,由于未能及时清理那不勒斯地区的垃圾,意大利政府被欧盟指责违反了相关法规,受到重罚。因而媒体称“意大利爆发垃圾危机”。

一般而言,光杆名词“女孩”可以用来指第一个事件中的当事人——排泄铁钉的小女孩,“危机”可以用来概括第二个事件中意大利政府所面临的困境,但是由于这样的指称过于宽泛,因此,需要转而寻求更具特定内涵的指称形式。由指称的实体及现有的黏合语语言样板可知,新的指称形式应是“女孩”和“危机”的下位类型,即核心成分仍是“女孩”和“危机”,需要的只是确定核心前面的那个修饰限定成分。那么如何确定这个修饰限定成分呢?

这还得回到事件上来。从表达内容上看,该“女孩”是“排泄铁钉”事件中的女孩,该“危机”是“垃圾处理”事件引发的政治危机。另一方面,特定事件表达的内容可以作为“女孩”或“危机”的一种特征,用它们对“女孩”或“危机”加以限定,就可以使二者的外延大为缩小,从而将它们锚定(anchor)在一个特殊的个体或类别上。但事件一般都为命题所表征,如果采取命题的形式来作为“女孩”或“危机”的内涵限定成分,那么形成的至少是一个复杂的短语结构。比如“排泄铁钉的女孩”、“垃圾处理引发的危机”。虽然它们在表义方面没有问题,但却完全是另一种形式的语言单位,其句法、语义及语用等方面都与“女孩”和“危机”这种“词”形式没有平行性,使用上有诸多限制,不像词语那么自由、灵活。

要使新的指称形式仍然具有“词”的特点,那只能是利用“女孩”和“危机”作为核心成分构成的复合词语。按照复合词的语言样板,就是选取一个名词作为修饰限定成分,将它们跟“女孩”、“危机”直接组合。为保证其内涵语义不至于偏离事件内容,该修饰限定语必须能关涉该事件,人们要能通过它联想起该事件,或者说它能够激活该事件。这样一来,就必须选择与事件直接相关联的事物(或参与者),即形式上是指称某个实体的名词,内容上却是表示特定事件的命题——我们称为事件转喻(event metonemy)。事件转喻不同于一般转喻。一般转喻是发生在两个实体概念之间,由一个实体概念达及另一与之具有某种关联的实体概念。比如以“白宫”转喻“美国政府”(如“白宫未做回应”),是因为白宫是美国政府主要部门的办公地。事件转喻是发生在实体概念与事件之间,由某个实体概念达及一个事件概念,这个实体通常在事件关涉的所有事物中具有非常强的突显性和直接相关性。

拿女孩“排泄铁钉”事件来说,除“女孩”这个主体之外,最直接的关联实体就是“铁钉”(俗称“钉子”)。因此,就可以采用转喻的认知机制,以“钉子”来转指“排泄铁钉”这一事件,构成“钉子女孩”来指称“排泄铁钉的女孩”。同样的道理,用“垃圾危机”来指称“因垃圾处理问题引发的政治危机”。当然,它们在产生之初,都只用于特指。

无论是隐喻黏合语,还是转喻黏合语,都是基于复合词语的语言样板而创造的。

五、新异黏合语的语义功能

名词一般分为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专有名词在任何情况下都指称一个特定的对象(暂不考虑同名的情况),因此一个专有名词就是一个特定对象的固定名称。普通名词的情况与此不同,虽然在特定的语境中,一个普通名词可以用于指某个特定的对象,但就一般情况而言,普通名词表示的是一类事物,它潜在的对象组成了一个无限开放的类,跟专有名词相比,它是类名。因此,对于一个光杆普通名词来说,它所表示的就是一个最原始的类,也是一个最基本的类。这个类与其他名词所表示的类相区别。至于它内部成员是否有某方面的不同,是否可以再分别,该名词本身是无法表示的。比如“虎”这个名词,只是区别于“豹、鹿、象、猴、兔、牛、马、羊”等的一种动物的类名。如果只需跟其他动物相区别,用“虎”这个类名就足够了;可是如果需要在它的内部做进一步的区分,则“虎”就不足以表达。此时需要根据内部区分的情况,重新命名。如果区分的结果是小类,则相应地用下位类名。比如“亚洲虎、非洲虎”,或“东北虎、华南虎”;如果区分的结果是某个特定的个体,则需用一个专名,比如“黄彪”(14)。

如果将普通光杆名词所表示的类看作是一级分类的话,那么深入到一级类内部所做的分类就是二级分类。依次进行下去,便是三级分类、四级分类,等等。普通光杆名词表示的是一级分类的结果,那么二级、三级等分类的结果又用什么样的语言形式来表示呢?根据朱德熙(1980:7),表示二级、三级等分类结果的语言形式有的是偏正短语。朱先生说:“譬如在‘白纸’里,我们用‘白’这种属性来限制‘纸’这个类名;加上限制之后,就出现了一个新的类名‘白纸’。‘白’是给纸分类的根据,说‘白纸’的时候,确定所说的是‘白纸’这个类,而不是别的类,如‘红纸’‘黑纸’等等。”张敏(1998)通过对偏正短语中“的”字隐现规律的认知研究,更进一步地证实了不带“的”的偏正短语(即黏合语)具有分类的语义功能。

人类对事物的分类,一般情况下,主要是根据事物某一稳定的、关系密切的属性进行的,即人们分类的标准主要是稳定的、客观的本质属性,这样的分类大多是一级分类,这种分类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客观事物本身的特征及人类的认识水平和认知能力等。表征一级分类结果的是典型的词。另一方面,由于分类是人的一种认知活动,它带有很强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只要有认识和表达的某种需要,人们就可以随时随地地进行分类。一方面,大类分小类,小类再分小小类,不断细分;另一方面,即使对于某一个特定的个体,还可以从历时的角度分类,或根据共时活动中的某一项特征进行类的表述。任何一个事物都有多面性,正所谓“横看成岭侧成峰”。只要变换角度,就能找出不同之处,此时它就具有了“另一类”的特征。新异黏合语的产生正是这种认知操作的结果,它是人们对某种(个)事物进行次级分类后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类名。作为特殊类名,新异黏合语有两个基本的语义功能,一是命名,二是指示。本来命名是所有类名(专名的命名功能自然不必说了)的一个基本语义功能,似乎没有必要将它作为黏合语的语义功能特别提及,但考虑到黏合语在命名的同时还有其他的语用功能,所以在讨论它的语义功能时,还是将命名作为一个专题。

隐喻黏合语的核心成分一般仅限普通名词,我们没有发现专有名词的用例。普通名词实际上就是类名。它的光杆形式表示的是该类事物的集合。当我们通过隐喻手段引入一个成分,用来修饰限定该普通名词时,我们实际上是在对原集合进行划分,即将具有限定成分所表属性特征的成员另组一个集合,并以该黏合语作为这个新集合的名称。这项工作也就是一种命名工作,具有这种属性特征的事物由此得到一个新的类名。跟一般的黏合语不同,隐喻黏合语修饰限定成分的选取是通过隐喻手段获得的,该成分与核心成分没有常规联系,它们不属于同一个语义场。二者之所以能结合起来,主要是利用了某种相似关系,通过人类的隐喻认知机制来完成的。在隐喻黏合语中,修饰限定成分具有较强的描写性。因此,隐喻黏合语实际上是一种描写性命名。这是它不同于一般黏合语的地方。拿“旅馆”来说,作为类名,其集合内的成员可谓成千上万,各个体之间总有这样或那样的差异,人们可以根据有关属性特征对它再分类,形成各种不同的下位类型。比如根据其内部设施及服务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分成“三星级旅馆、四星级旅馆”和“五星级旅馆”等。这些类名都只能说是判断性的类名,它们明显不同于隐喻黏合语“胶囊旅馆”。因为“三星级旅馆”和“胶囊旅馆”在人的大脑中形成的意象图式明显不同,如果没有住过“三星级旅馆”,仅靠“三星级旅馆”这个名称,是无法想象“三星级旅馆”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可是即使没有住过胶囊旅馆,凭“胶囊旅馆”这个名称就可以大概描绘出该旅馆的样子(一般人都比较熟悉“胶囊”)。

转喻黏合语的情况从形式上来看,要复杂一些。首先,就核心名词来说,除表人或表物的普通名词之外,还可以是表人的专有名词(包括专名的省略形式)。第一种情况的例子前面已经列举,此不赘。第二种情况如“馄饨侯、茶汤李、爆肚冯、骆驼祥子”等。其次,就修饰限定成分来说,虽然主要为普通名词,但有时也可以是表人的专有名词(主要为专名的省略形式)。比如“谋女郎、安女郎、冯女郎”等(15)。

同样是用于表人,转喻黏合语多是定指,少数后来虽可能用于类指,但其定指性还是明显强于隐喻黏合语。像“馄饨侯、骆驼祥子”这类形式的定指性非常明显,自不必说。即使如“可乐男孩”和“刀锋战士”等,它们产生之初,也是有特定的指称对象。前者指四川地震灾区的薛枭,后者指南非运动名将奥斯卡·皮斯托瑞斯。“谋女郎”之类现在可能会用于类指,但最初它们也都是特指。所以在这一点上,跟隐喻黏合语如“木头人、蜘蛛人”等有明显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凡人都有自己的专名,可为什么言者放着既有的专名不用,而要另外创造转喻黏合语这个新形式呢?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了解一下专名的实质。

按克里普克的观点,专名是严格意义上的指示词。在一切可能世界里专名都指称同一对象。专名在实际语言活动中之所以能起作用,不是由于它的“含义”,而是在于它的起源和历史。人们获得各自的专名,一方面是由于各自的血缘关系,另一方面是由于某种命名活动。比如“丘吉尔”这个专名之所以用于指丘吉尔这个人,并不是丘吉尔本人体现了“丘吉尔”这个专名的“含义”,而是由于丘吉尔出生后就被他父母赋予了这个名称,其他人遵照一种社会性规约,一律用该名来称呼他,即使他们不知道丘吉尔的种种特征。(克里普克,2005)

这就是说,专名并不能告诉我们指称对象的某种特定的“含义”,即使有人看到某个专名就能想起有关该指称对象的种种“含义”性特征,那也是因为他事先对该对象有所了解,甚或很熟悉。如果我们不认识或不了解专名所指的那个人,那么,我们是无法通过专名知道这个人的种种内涵性特征的。至于发生在这个人身上的某一特定历史事件,那更是无从知晓。既然专名如此的“空洞”,那么在需要突显某个人身上所发生的历史事件时,就可以暂时放弃专名,而重新赋予他一个全新的指称形式,并且使这个历史事件在该形式中得以表征。要达到这个目的,首先选择一个直接的上位概念名词,作为核心成分,然后利用转喻的认知机制,利用事件转喻手段再选取一个修饰限定性成分,将二者直接黏合到一起,以形成一个新的名称。该名称虽然形式上不具备专名的特征,但指称功能上却等同于专名,即核心功能仍是指示。所不同的是,它明确突显了指称对象的某种偶然性特征。相对于本来的专名来说,这个指称形式似乎更具个性。可以说,这类黏合语属于一种指示性(deictic)命名。

以上是核心为表人名词的情况。核心为表物(包括抽象物)的转喻黏合语,也仍然不同于隐喻黏合语,它基本的语义功能也是指示,同样属于指示性命名。不同的是,这类黏合语在产生之初是特指某一特定事物(或事件),但由于这种事物或事件在社会活动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因而使它可用于表示类指。比如“项目学术”、“情人腐败”等都是通过事件转喻,直指“学术”和“腐败”的一种下位类型。它们产生的理据和机制跟上面情况相类,此不赘。

总之,隐喻黏合语是一种描写性命名形式,其作用在于给人一种更直观、更形象的感觉,语言表达更生动。隐喻黏合语不是针对某一个特定个体的,有的经过长期使用之后,会逐渐稳固沉淀下来,成为一般词汇成分。转喻黏合语是一种指示性命名形式,当核心成分为表人名词时,其作用在于突显与指称对象相关的某种历史事件(或职业特征),由于它是针对特定的个体,一般不会成为类指形式,有的甚至昙花一现,永远定格在某个历史时期。当核心成分为表物名词时,其作用在于指示另一种下位类型,而且可能会推行开来,成为一种类指形式;隐喻黏合语的修饰限定成分是一个带有主观色彩的描写成分,而转喻黏合语的修饰限定成分则是一个纯粹客观的标记成分;隐喻黏合语的限定成分主要表示性质义,转喻黏合语的限定成分主要表示事件概念义;隐喻黏合语易于词汇化,转喻黏合语词汇化的概率很低。拿“钉子户”和“钉子女孩”来说,现实中,具有“钉子”那样“拔不动”特征的人户可能较多,因此,该隐喻使用的几率比较高,而且所指不会永远固定于某一个或几个特定的个体,当它趋向于表类指时,就明显有了一般词汇的特征。而“钉子女孩”的情况却不同,从体内排泄铁钉,这是一种不具常规性、相当极端的个别现象,因此它使用的几率非常低,可能就这么一起个案,永远都不会有表类指的机会,自然也就不可能词汇化。

有些词语的引申义实际上是因新异黏合语的使用而得,即意义来自用法(维特根斯坦(1988)说“用法就是意义”)。比如“铁”和“绿色”现在分别有“坚强、坚固、坚定不移”和“无公害、无污染、符合环保要求”之类的意义,实际上这都是从隐喻用法(如“铁”)或转喻用法(如“绿色”)而来的。由此产生的引申义随后又引导人们进行更广泛的应用。比如“绿色人物”的说法应该是在“绿色”因“绿色食品”的使用产生新义之后。

六、新异黏合语的异质性与先入为主原则

新异黏合语主要是通过隐喻和转喻的认知手段产生的。隐喻基于相似性,转喻基于相关性。但对两个事物之间相似性的考察,可以着眼于外貌形态,也可着眼于内在本质。关于事物之间的相关性,前面曾指出有两种情况,一是自然相关,一是偶然相关。自然相关可从多方面寻绎,偶然相关虽是临时的,但只要给足条件,即可发生。如此一来,同一个黏合形式可能面临多种解读,或者是相类的两个形式有着迥异的解读。比如“玉米糖”,既可以理解为“玉米熬制而成的糖”,也可以理解为“外形如玉米状的糖”。前一种解读是常态黏合语,后一种解读是隐喻黏合语。

“稻草人”、“蜘蛛人”和“植物人”,都由名词加“人”黏合而成,但赋予这三个形式以语义时,其出发点和认知机制却不尽相同。“稻草人”属常态黏合语,它指用“稻草”扎成的形似于人的东西,“稻草”是材料;“蜘蛛人”和“植物人”都属隐喻黏合语,前者取的是某人与“蜘蛛”行动上的某种相似性,后者取的是某人与“植物”的某种相似性。

转喻黏合语是通过事件转喻形成的,但对于什么事件可以采取转喻这一认知手段,却没有特别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原则上任何一个事件都可以用于转喻。因此,就某一个转喻黏合语来说,如果我们不知道或者撇开它最初产生的理据,仅仅从理解的角度孤立地来分析的话,可以说它联系的事件很多,即面临着多种解读。拿“馅饼教授”这个黏合语来说,在不知道它的来龙去脉之前,如下一系列事件都可作为该黏合语的转喻源:

i.某教授发明了一种美味营养的馅饼。

ii.某教授每次请客,都只用馅饼招待客人。

iii.某教授一次就餐时与人发生争执,用馅饼袭击对方。

这就是说,对于转喻黏合语,如果任由读者自行解读,那差不多一个人就有一种解读,这显然违反了语言的基本原则,无法进行交际。前面曾指出,转喻黏合语的本质属性在于指示,因此,一个转喻黏合语它究竟何所指,必须回到它产生之初的特定语境中来考察。它基于什么事件,指的什么人,特定的语境对此有严格的限制和界定。它产生之后,转指的事件和所指的对象就固定下来,与该黏合语绑定在一起,“生死与共”。此后,其他任何人在任何场合对它的使用,都必须始终与该事件、该对象相联系。与其他任何可能的事件相比,该事件和对象先入为主,我们称之为“先入为主”原则。

现在来看“馅饼教授”的情况。1992年8月1日,北京林业大学外语系党总支书记崔万增在街上设摊卖馅饼。媒体在报道时,称崔万增为“馅饼教授”。导致这个转喻黏合语产生的事件是“崔万增教授卖馅饼”。此后,“馅饼教授”也仅作为崔万增的专称。当然,如果类似的事件频频发生,甚或演变为一种常态,而且涉及其他许多教授,那么“馅饼教授”就可能由专指演变为类指。

绝大多数转喻黏合语都比较极端,因而显得新奇、怪异,但是也有一些很平常,而且有的因为指称的泛化,可以用于类指。比如“酒司机、情人腐败、庙会经济、绿色食品”等。有的因为指称的泛化,在解读上存在两歧的问题。比如“津贴专家”,用于指“研究津贴的专家”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似乎都无不可。作前者解时,“津贴专家”又可归入常态黏合语之列,因为它与平时用的“水稻专家、陶瓷专家”等属同类。

实际上,如果追根究源的话,“水稻专家”之类的常态黏合语也有转喻的痕迹,只不过这类形式前后两个名词的相关性比较自然且符合常规,从而使人感觉不到其间有转喻机制的作用。比照前面关于死隐喻的说法,不妨将“水稻专家”之类黏合语中的转喻看作是“死转喻”(dead metonemy)。

七、余论

两个名词直接黏合的形式汉语古已有之,要是从本源上来看的话,大多数都采用了事件转喻的认知手段,而且产生之初同样给人以新奇之感。只不过多用、久用之后,人们就习以为常罢了。但是,也有今天看来仍然新异的古代黏合语。举一个例子:

(2)燕慕容皝以牛假贫民,使佃苑中,税其什之八,自有牛者税其七。参军封嵒谏,以为魏晋之世,假官田牛者不过税其什六,自有牛者中分之,不取其七八也。予观今吾乡之俗,募人耕田,十取其五,而用主牛者,取其六,谓之,盖晋法也。([宋]洪迈《容斋随笔·牛米》卷第四)

例(2)的“牛米”特指自己出“牛”募人种田所得的稻米,以“牛”转指“用主牛募人种田,收取十分之六的稻米”这个事件,即“牛米”不是“给牛吃的米”。这说明,通过事件转喻生成黏合语的方式是汉语自身就有的,并非受“肥皂剧”这类外来词的影响。汉英之所以都有这同一种生成方式,主要是因为人类的认知机制和对语言形式的追求具有某种共性。比如在某些多式综合语里(如爱斯基摩语和印第安语言),通过附加或者补充的方式,在词干上添加一些词汇或语法元素,从而使一个句子所表达的内容被压缩或拼合在一个词里。德语里也有类似的用法,比如一位丈夫因工作狂热而影响到了妻子,于是妻子称他为“Tag-und-Nacht-am-Schreibtisch-Hokker”(日夜坐在写字台边的人)。它由六个可以独立使用的单词构成,其中还有一个是包含两部分的复合词,这些词临时组成了一个新词(施杜里希,2009:260-261)。如果从形式上来看,我们不妨将现代汉语里的黏合语看作是多式综合语形式的高度凝练,它直接省略了一些词。省略后近乎词的指称形式完全摆脱了完整形式所体现出的那种临时状态,词的特征和功能更加突显和稳固。

注释:

①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地区发生强烈地震,一名叫薛枭的中学生在被困80个小时后获救。他从废墟中被挖出来后说的第一句话是“我要喝可乐”。在场所有的人都为他这种乐观淡定、坚强不屈的精神所感动和鼓舞,大家送他一个可爱的称号“可乐男孩”。

②这里列举的都是媒体曾经或经常使用的,限于篇幅,不一一具体说明。

③偏正关系的“教授爷爷”还有其他解读,如“一口一声自称教授的爷爷”、“孙子当了教授的爷爷”等。这是审稿专家指出的,谨致谢忱。“教授”和“爷爷”都是表人名词,这两种解读(包括其他各种潜在的解读)标记性很强,跟表物名词与表人名词的黏合在语用效果方面有所不同,故下面的分析略而不计。

④《现代汉语词典》已将其作为词条收录。

⑤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布什鞋”也可表示“布什的鞋”。如:甲:这是谁的鞋?乙:布什鞋。

⑥“Schleswig-Holstein”指德国的“石荷州”。由“石勒苏维格”(Schleswig)和“荷斯坦因”(Holstein)组成。严格地说,“石勒苏维格”(Schleswig)指的是德国的南石勒苏维格,因为北石勒苏维格在丹麦境内。

⑦Jespersen当时举“red coat”这个例子时,并不指“红外套”。17世纪至20世纪初,“red coat”被用来指英国陆军士兵,因为那时大部分英国士兵的制服都是红色的。“red coat”用于指士兵现在已成历史。

⑧英语除复合词之外,其他多音节形式的单词都不是通过语素之间的修饰关系构成的,主要是通过词缀(前缀、后缀)或屈折变化形成的。现代汉语以双音词为主,而双音词的产生主要不是通过附缀,而是通过语素的黏合形成的。英语的复合词虽也是两个词的黏合,但它跟汉语不同,它是句法范畴里的黏合。

⑨Jespersen认为英语中的这种结构形式的产生是受外语影响的结果。

⑩“bahuvrihi”来自梵文。它本身就是一个复合形式,“bahu”意为“much”(多),“vrihi”意为“rice”(米),由二者结合起来的“bahuvrihi”意为“much rice”(多米),但实际上它常用来指“富有的人”。像这样由两个词结合起来用于指称某个个体的形式被称作“bahuvrihi compound”。

(11)“语言样板”系笔者根据Ryder(1994)中“linguistic template”翻译而来,但后面文字则是笔者自己的论述。Ryder(1994)在讨论具体例子时有几处提到“linguistic template”,但他文中却没有关于“语言样板”的明确定义(目前尚不清楚它原初的出处),或许Ryder(1994)的“linguistic template”来自其他学者的论著。另,本文关于“语言样板”的形式和语义这两个下位类型的区分,也是笔者自己的看法。

(12)虽然可以这样命名,但至少目前尚未有这个黏合语。

(13)这两个事件分别见于《北京青年报》2010年6月23日B2版和10月24日B1版的报道。

(14)假如它是某动物园给一只黄色条纹的老虎起的名字。

(15)“谋女郎、安女郎、冯女郎”分别指在张艺谋、李安、冯小刚导演的电影中饰演女主角的演员。

标签:;  ;  

新型非均相胶粘剂的生成机理分析_语义分析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