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职业教育政策目标和手段的背离及矫正,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业教育论文,我国现行论文,手段论文,目标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516(2002)01-0005-03
我国职业教育政策是党和国家为了贯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而规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规范,也是统一和引导职业教育从业人员意志和行为的准则。职业教育政策包括政策目标和政策手段两个方面。就政策目标来说,其根本着眼点是职业教育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必须采用一定的措施即政策手段。与职业教育政策目标相适应的政策手段将对职业教育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相反,则会产生消极的影响。从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政策目标和手段之间的关系看,存在着背离现象,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职业教育的滑坡和职教资源的流失,影响了教育的合理结构,从而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本文仅就职业教育政策目标和手段背离的现状、后果及矫正措施进行探讨,以求教于同行。
一、职业教育政策目标和手段背离的状况分析
90年代中期以前,计划经济的成分占主导地位,由于职业教育(主要指中专、技校)的事业经费拨款、基建及专项经费的支出、专业设置、招生及毕业分配都是由国家计划控制,再加上我们处在短缺经济的大背景下,在这种集权体制的运行机制中,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目标和手段之间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即使有背离成分,也不十分明显。职业教育政策目标和手段的背离,是在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由于我们对职教本身的认识不足和对职教形势的判断失误,采取的政策手段不能适应机制转换形势的需要而逐步呈现出来的,最近两年表现尤为明显。这种背离具体表现在:
1.投入政策偏差,难以保证发展目标的实现
职业教育具有产业属性和事业属性这两种属性。职业教育作为一项事业,承担着提高整个社会劳动者的素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任务,社会是最大的受益者。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应该对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普通教育一视同仁,在投入上同等对待。但由于最近两年舆论界大谈教育产业化,人为夸大职业教育的产业属性,忽视职业教育的事业属性,从上到下各级政府不同程度地认为职业教育应靠自身产业运作的回报和接受职业教育受益者个人及企业出资来增加投入,于是,投入政策上重基础教育和普通教育,轻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所需的经费不仅不能因为事业发展的需要而不断增加,反而相对减少了。由于投入不足,政府只得制定和出台高收费政策,为了弥补教育经费的不足,职业学校大多也只能采取高收费政策。这样一方面提高了门槛,致使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难以实现;另一方面进一步加重了人们对职业教育的鄙薄和轻视态度,从而引导学生去挤普通高校的“独木桥”,影响了职业教育的生源。
2.硬性确定普职比例,无法保证职教规模
近几年来,由于自主择业制度的实施,加之社会上就业需求学历的高移化,职业学校学生择业难度加大,职业学校招生形势急转直下。如何增加职教生源,稳定职业教育规模,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想得更多的是通过行政命令,制定各种土政策,以确保普职比例,而对如何尽快地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需要,形成比较系统的行之有效的就业政策,做好“出口”这篇文章思考不够。没有好的就业动力机制,靠硬性规定普职比例是难以稳定职业教育生源规模的。目前我国劳动准入制度只是停留在推广、宣传上,而没有具体的措施、政策作保证。劳动力市场还没有对就业者提出职业资格限制,因而导致了大批未接受职业教育或培训的廉价农民工、普通工进入企业就业,大大挤占了职校生的就业空间,直接影响了学生就读职校的动力。
3.衔接政策不完善,无力拓宽职业教育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随着高等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各地采取中职毕业生参加高职入学考试的政策,实现了中高职的衔接。但总的说来,目前的这种衔接尚处在探索阶段,衔接政策尚不完善。从现象和本质两个层面上综合分析,其问题有四:一是比例偏小,到2001年底,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的,只占全国高职院校在校生的15%;二是层次不高,在中高职衔接中,由于独立设置的高职本科院校较少,且大多是职技师院,中职主要是与高职专科衔接,高职专科与本科的沟通还未完全实现,更别说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三是半封闭式、单向式的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壁垒仍很森严;四是外延式和粗放式的中高职衔接基本上限于学历教育领域或学校教育体系内部,非学历教育与培训还未真正纳入轨道,加之这种衔接政策不完善,使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一方面中等职业教育在新形势下仍不能完全摆脱终结性教育的束缚,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空间仍然受到严格的限制;另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则体现不出高职的特点,质量和效益将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4.招生政策厚此薄彼,不能激发职校生的就学动力
由于受“重普轻职”和“普优职劣”社会观念的影响,在我国现行的高职招生录取政策中,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含本、专科),主要采取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为主的政策,这是有失偏颇的。因为高职是一种高等专门教育,其任务是为社会的各个领域培养高级技术型人才。而普高则是非专门化的教育,学的是普通教育课程,严格地讲普高学生的知识结构并不适应高职学习,而且在情绪和态度上也没有为升入高职做准备。因此高职院校大规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不仅现有的生源很难在2-3年的时间里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更重要的是使普高热愈益升温。我国近两年骤然出现的普高热、职教冷的现象,与高校扩招尤其是高职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有直接关系,尽管高职院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但终因数量太少,对职高毕业生缺乏吸引力,因此,严重制约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从以上几个方面看,我国现行的职业教育政策虽然确定了合理的目标,但随着体制的转换,其手段与目标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背离,因而使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受阻。
职业教育政策目标和手段的背离,必然形成不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严重后果,突出表现在:①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发展中的反差进一步加大,人们对职业教育的误解进一步加深;②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相对减少,职业教育发展的后劲不足;③职业教育的生源相对减少,与经济发展的互动性将逐步削弱。
二、职业教育政策目标和手段背离的矫正措施
1.制定增加职业教育投入的倾斜政策
一方面,与普通教育相比,我国职业教育起步晚,发展历程较短,在发展规模、办学经验、办学成果等方面,比不上普教。从客观上讲,职业教育还属“幼稚教育”;另一方面,职业教育因其岗位性、职业性强恰恰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进行实训基地建设和对学生实施技能训练,与普通教育相比要有更大的投入。因此,要加快职业教育的发展,政府必须制定增加职业教育投入的优惠政策。这方面世界许多国家已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他们在发展教育过程中,政府都在千方百计地增加投入,支持职业教育事业。如澳大利亚政府和州政府的投入约占职业教育经费的50%,德国达到55%,新西兰占70%,丹麦达到67-75%。近年来我国政府对职业教育也有很大投入,但与国外相比,与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相比仍显不足。据统计,我国政府对职业教育投入只占职教事业经费的20%左右,显然太低。此外,在我国劳动力供给远大于需求的情况下,作为劳动力买方市场的企业,也缺少投资职业教育的外在压力。作为职业教育的受益者,应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但目前国家仍是职业教育投入的主体。因此,国家必须象重视普通教育那样,重视职业教育,制定政府投入为主,企业出资和学生缴费为辅的投入政策,以确保正常的职业教育经费。在现今职冷普热的情况下,政府还可运用经济杠杆加强调控,即政府征收高中阶段教育基金,也就是说,政府将职教收费标准与普教拉平,甚至低于普教,然后将提高普教收费之所得,由政府调节使用,以支持职教事业的发展。
2.尽快完善并实施劳动准入制度
劳动准入制度是实现合理就业的重要保证,也是规定就业者必须接受职业教育或培训,从而抑制“普高热”,推动职业教育长久发展的根本措施。应该说,我们国家已经意识到了劳动准入制度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撑作用。1998年,劳动部提出了劳动预备役制度;2000年7月,劳动部又规定,对90个工种实行职业资格准入,要求劳动者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合格者方能被录用。由于目前社会上对推行职业资格证书的思想准备较差,加之劳动力就业市场不规范,劳动准入还只停留在宣传发动上。因此,政府要实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目标,就应当加大劳动准入制度推行的力度,扩大准入“范围”。当前,推行职业准入制度,必须抓好几个环节:一是立法,要对就业准入的范围、技术标准、就业政策及违背准入制度的惩处等作出明确的规定,通过立法强化职业准入的权威性;二是加强领导,协调各部门、各行业职业准入工作,国家必须设立职业资格委员会,以负责制定宏观政策,解决职业准入制度推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三是认真总结近几年实行劳动预备制度方面的一些经验,抓好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一个推行职业准入的总体规划,确定职业准入的时间表,按地区、行业、职业类型,分类推进,先易后难,逐步完善。
3.尽快完善中高职衔接政策,构建教育立交桥
中高职衔接、普职内外沟通,是我国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界十分关注的重大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不同类型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为学校毕业生提供继续学习深造的机会。”实现中高职衔接、普职沟通,是教育制度和教育体系的创新,又是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有效保证,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借鉴各国解决此类问题的做法和基本原则,结合我国职教特点和高职发展的实际,总结近两年我国中高职衔接的实践经验,出台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的、具体的、可操作的,带有法规性、政策性的措施:一是必须建立中高职衔接的统筹管理机构,这种机构要从中央到地方一以贯之,以便理顺关系,加强中高职之间的协调和联系;二是明确不同类型的衔接模式,也就是说确定衔接模式的可行性和合法性,规定哪种衔接是国家认可的,这是实现衔接的前提和基础;三是以专业设置为主线,以课程结构调整为核心,以高职教育为主体,以中职教育为基础,出台指导性的课程标准,以解决中高职衔接中文化基础脱节、专业理论重复、专业技能倒挂的问题,避免教育资源和智力资源的浪费,提高职业教育的整体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另外从激励职业教育的角度着眼,以宽进严出为基础,探索并制定相对稳定的适合我国职业学校学生实际的考试制度,这是解决中高职衔接的关键。
4.调整国家现行的招生政策
这种政策调整应包括两个方面:首先是高职院校的招生政策必须调整,要把目前仍以招收普高毕业生为主改为以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为主。具体来说,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要达到60%以上;其次,调整现行的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可考虑在普通高校的一些应用型学科中划出一定的比例(10%-20%)招收中职毕业生,不仅允许中职毕业生报考普通高校,更重要的通过降分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保证有一部分优秀职校生进入普通高校学习。上述两个方面的调整,不仅可以实现高职院校培养理论与技能相结合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的目标,体现真正意义上的高等职业教育,而且能构建中高职衔接、普职沟通的教育立交桥,开通中职毕业生进入各类高校的渠道,以此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并为他们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实现更高的发展目标创造条件。同时也能为发挥普职优势,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