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家族企业伦理转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论文,经济全球化论文,家族企业论文,背景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家族企业是一种以家系族缘为基础而产生的企业。大量家族企业的存在是任何经济结构中都不可缺少的内容。在我国,民营企业普遍采用家族拥有和经营的形式。有学者估计,家族式企业在我国民营企业中至少占90%以上。家族企业作为企业系统和家族系统的混合体,企业经济建构深深嵌入于家族文化中,在中国浓郁的家庭伦理文化背景下,企业的产生、发展和壮大,无不受着家庭和家族伦理的影响和制约。在世界经济日益走向全球化的今天,我国的家族企业面临着一个如何跟上时代,因时改革,与时俱进的问题。家族企业伦理关系和规范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家族企业必须直面这种挑战,适时做出转变,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发展和壮大。
一 体现于家族企业中的传统家庭伦理
家庭是人类最古老、最基本、最普遍的一种社会关系。马克思曾言:“每日都在重新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增殖。这就是夫妻之间的关系,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家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2页)可见,家庭就是由婚姻和血缘关系联系而同居在一起的、在经济上和在抚育子女上合作的一对夫妇或一些成年亲属组成的人类共同体。相对于家庭而言,家族则是按世系原则在血缘关系上最亲近的一些人们的集合。费孝通在他的《乡土中国》一书中指出,家族是由家庭所构成的,家庭是家族的基本单位。中国传统的复合型的大家庭本身就是一个家族。家庭和家族的这种关系使得其伦理规范具有共通性和重叠性。家族企业作为在家庭或家族的基础上产生的企业,在带有东方色彩的中国家族企业经营模式中,家庭情感和企业理智总是交织在一起,调节家庭或家族的伦理规范自然地被延伸和移植到企业当中,从而使得中国古老的家庭伦理在经济生活中得到了最直接的反映。家庭伦理作为家族企业中非经济的文化因素,对企业产生着深刻而持久的影响。
1.孝道观念。
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父权制社会,父子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和主轴,调节其关系的基本伦理规范就是所谓的“父慈子孝”。慈是对父母而言的,孝是对子女而言的。不过,随着中国社会的演进,慈的要求不断被弱化,而孝道观念却得到了着力推崇,成为传统家庭伦理的核心。孝的动机也由原初的满足亲子的情感需要,演变为子孙对包括父母在内的血缘宗亲的依附和遵从。这种以孝道维护着的伦理关系,把绝对屈从于家长作为每一家庭成员的必尽义务。它所强调的对家长权威的服从和尊重,在家族企业初创阶段,能起到凝聚家族力量,保持整个企业思想和行动的统一和快速,使企业在艰难条件下立足的作用。然则,孝道观念却使家长的权威达到至极。在家族企业中,家长既是最高产权代表,又是最高经营管理者,不仅独揽所有重要决策权,甚至独揽重大执行权,全权在握,一个人说了算。这种由对孝的推崇而形成的家族企业“一言堂”的作风,往往由于家长受制于知识、经验和能力的局限而造成企业低质量的决策。企业中家长的一权独揽,也使得有能力、有个性的后起之秀难能有所作为,从而也可能阻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传统的孝道观念还有一个重要的内容,即视没有男性后代为最大的不孝。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种孝道观以人的生产也即父系血缘的延续为要,希冀家系永承不绝是整个家庭或家族的最高追求。相对于家系传承这个终极目的,家业不过是一种手段,家产不过是一个物质基础。这种以家系理念为切入点的伦理诉求,缺乏西方社会那种以积蓄财富为“天职”的宗教伦理作支撑,淡化了对包括企业经营在内的经济利益的追求,弱化了人们的谋利动机,是家族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惰性力。
2.血缘相亲。
中国社会是一个父系制血缘家族为本体的社会,社会生活中始终笼罩着血缘宗法的浓雾,其影响之深远,至今没能根绝。受血缘宗法关系的影响,家族企业强调血缘相亲的重要意义,特别注重家庭或家族中成员关系的和睦团结,家族企业也正是从家族成员共有的亲缘关系、共有的经历、身份及共同的语言中汲取到特别的力量。他们把家庭或家族中的角色和义务伦理移植到企业里,互相信任和关怀,对家人的幸福和前途有着高度的承诺和责任,愿意为对方奉献和付出。这种血缘关系弥补了一般企业中纯粹经济关系的暂时性、不稳定性等不足。这种人与人之间的责任和承诺是靠契约约束的人际关系难以达到的。
然而,由于血缘相亲表现出来的并不是“兼爱”,而是依据与家族核心成员的血缘关系的远近呈现出“差序格局”,近者越亲,远者渐疏,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是随着家族关系的疏远而逐次递减,且本族人的心理认同往往是与对非本家族人的排斥紧密相连的。一方面认为“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另一方面又认为“非我族内,其心必异”。在企业经济活动中,企业内部靠血缘关系建立信任。父母对子女的爱与子女对父母的孝顺,构成了血缘基础上的信任的核心,由此一层一层往外扩展,先是兄弟姐妹,再到伯叔子侄,再到同宗,最后到同姓同乡同村。这种血缘相亲在强调“亲缘”的重要意义的同时,却弱化了“家”与外界联系的纽带,浸蚀着同非族类人的信任基础。血缘相亲表现出来的“差序格局”,在企业用人机制上更是根据亲缘差序关系优先原则来用人,企业一般由家族成员担任高层管理职位,管理靠家长的权威及温情的命令,家族成员根据辈份高低、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确定其在企业中的地位。这种牵亲引戚、用人唯亲、排斥圈外人的作法,形成了家族企业的狭隘性和封闭性,往往造成企业组织内部帮派体系间的组织内耗,不仅妨碍了企业走向公司化,而且不利于企业员工的团结奋进。
3.家族主义。
中国是一个以家庭为本位的社会,家是人们感情和精神的支柱。家在为其成员提供情感寄托和实际关怀的同时,通过家族成员的自觉努力而延续着自己的生长历程。中国人对家的割舍不断的历史感、归属感、道德感、责任感的“本体性”需求,构成了中国人普遍具有的家族主义精神。受这种家族主义的影响,家被认为是做人的基本意义,家族的利益是人们奋斗的目标和评判事物的标准,具有高于一切的地位。这种家族至上性构成了中国人社会性中重要的一面,影响和制约着他们的经济行为。
受家族主义家庭至上性的影响,中国人对于非经济的行为动机如超越性、认同感和献身对象等很大一部分是在家族组织中得以体现的。因此,为自家人而创业和工作的强烈原动力和“责任感”,增强了家族企业的竞争优势。“信任”、“了解”、“同心同德”、乐于奉献和付出等等,这些都是家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强大的无形资源。家族企业的“以厂为家”、“以店为家”也使得其在经济活动中注重家族声誉,尤其是对家族祖传的字号、招牌、品牌的保护意识,以一种“宁失万贯,不丢品牌”的精神,维护着家族企业在人们心目中的口碑和声誉。
然则,家族的至上性却趋向于把人们一切活动的意义都限制在家族范围之内。在家族至上观念的影响下,人们的思想和行为都受到狭隘的家族利益的限制,以家族利益排斥其他社会群体和他人的利益。“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是不少人遵信的道德戒律。与对本家族利益倾心关注形成对照的是,家族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往往表现出社会责任感差,缺乏对国家、对消费者负责的责任意识。受狭隘家族观念的影响,中国人常常怀有追根报远、“父母在不远游”的思想观念。“热土难离”形成的狭隘性、保守性和闭锁性,使家族企业往往满足于家族的既得利益和既成事实,对一切变革的行为和趋势往往持怀疑和否定的态度,在企业经营发展中易于得过且过,缺乏激进的变革精神和勇气,缺乏昂扬的激进精神。
二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家族企业伦理转型
中国传统家庭伦理与家族企业的关系表明,家族企业深受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影响。随着世界经济不断走向全球化,家族企业都有一个面对新的形势,进行经营理念的更新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家族企业既要继承传统家庭伦理中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优良传统,剔除其阻碍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又要不断吸收合乎现代企业发展要求的新的伦理因子,实现家族企业伦理的转型和创新。
1.企业伦理关系要从封闭走向开放。
家族企业在现代企业管理体制尚未形成之前,最初实行的是家族式封闭管理体制。不少家族企业,家长是董事长,儿子是副董事长,妻子是财务总监,七大姑八大姨以及各种亲属朋友等等在企业中占据高低不等的领导管理岗位。由此,家庭或家族的伦理关系被自然地延伸到企业当中。企业往往表现为宗族型的集体,企业伦理因而也即是家法族规。企业运转更多地依赖于亲缘、族缘、地缘以及业缘等网织成的较为封闭的人伦关系。这种人伦关系网,在家族企业经济发展的早期对于降低企业监督控制等方面的成本,增强企业的内部凝聚力等确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然则,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家族企业在向现代化企业迈进的过程中,越来越有赖于掌握现代科学生产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来管理,越来越依靠管理专家集体和智囊机构的领导。尤其是随着“资迅时代”的到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构成了全球性经营网络,电子商务网络大有取代人际商业网络之势。面对新的形势,家族企业很有必要吸引优秀的技术、管理人才,才能在严酷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为此,家族企业有必要通过放弃部分股权,吸纳非家族成员,从家族单一的产权模式向股份制的产权制度过渡,实行家族企业股份制改造,形成具有家族特色的产权制度,走家族经济与现代经济融合的途径。
从国内外家庭企业演进的规律来看,家族企业的发展基本上是沿着家族式企业→企业家族化→家族企业化→公众公司这个路径演进的。这种演进模式表明,家族企业要在更广阔的市场上成功地扩张,则首先必需打破封闭的关系网络,摆脱其将企业的生存发展与家族兴衰紧密联系的传统。同时,家庭企业还要不失时机地学习跨文化管理,将中国式家族传统与西方的制度化管理成功地结合起来,必须不仅要依靠家族,更要超越家族,实现伦理关系从封闭向开放的转型。
2.企业伦理秩序要从纵向转向横向。
家族企业实际上是由家庭和企业这两个重叠的系统构成,家庭企业里各成员所负的职责和所扮演的角色,往往也就是个人在家庭中所扮演角色的延伸。每个人在家庭里所处的地位,往往对于他在家族企业里所扮演的角色有重大的影响。伦理关系的价值法码是血缘的身份和历史的功劳,整个企业表现出一种纵向性的伦理关系。处于这一伦理关系顶点的是家长,也是一企之主。他们凭借在企业发展的早期的过人的胆略、实干的能力,成为企业创业时的“英雄”,成为企业成员愿意服从或效忠的权威。这类企业的伦理宣言也好,其他成文的规章制度也好,都是家长对属下成员道德要求的体现,尽管也反映了家长的个人道德理想,但实际上往往只是纵向地用来约束属下而不是自己。在员工素质不高,行业竞争无序,社会信用程度偏低的环境中,建立在家长权威基础上的纵向型企业伦理秩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但是,信息化时代是一个依赖群体智慧的时代,经理、专家和全体员工理当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理当受到企业平等的待遇。因此,家族企业很有必要把自己的价值定向、价值选择、价值追求、价值判断从纵向垂直的由血缘亲情所决定的伦理关系向横向伦理关系转变。
这种横向的企业伦理关系的形成,要求家族企业将纵向地面向家庭中的利人、利他推向有利于横向秩序的企业所有员工,在企业中培养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人道主义精神;要从企业人道主义立场出发推行人性化管理,使“尊重每一个人”成为企业的经营哲学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点;要发挥企业全体员工的智慧和才能,满足其心理欲求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可以想见,这种横向的企业伦理关系一旦浓缩为家庭企业的伦理精神、企业价值观,则可具化为管理观念、生产原则、营销宗旨、员工准则,贯穿于企业的各种制度之中。它有助于塑造公平、公正、民主的企业形象,有助于维护广大员工正当的财产权利、契约关系和交往活动,也有助于降低生产管理成本,并产生巨大的精神动力,启动企业经历各种挑战,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和伦理目标的统一。
3.企业伦理价值取向要从单一谋利转向担负起社会的责任。
一般而言,家族企业赢利目标明确,有极强的逐利性,与之相对的则是社会责任感差。一些企业只顾一己私利,不愿承担社会责任,“只论效益,不论道德”,在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的过程中甚至不择手段,如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破坏环境、恶意违约,不讲信誉等等。凡此种种不道德的现象,使交易成本恶性增长,严重地阻碍着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实践证明,这种不讲伦理的经济最不经济。
家族企业作为现代社会关系体系中的一个网结和单元,其特定地位包含着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综合,作为市场经济的经营者,家族企业既有进入市场、占领市场的权利,又有遵循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原则的义务。这种权利和义务的结合,客观上要求家族企业的谋利行为除了经济上的可行性,法律上的合法性以外,还存在伦理观念上的行为正当性。家族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应当遵循符合社会整体与长远利益的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家族企业伦理因而除了是调适本企业内部各种关系的行为规范外,而且更应该表现为面向社会、面向宏观经济发展的责任心和法制精神,以及对国家社会,对消费者负责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诚如1999年7月15日我国33位非公有制经济代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发布的《信誉宣言》中所庄严承诺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中,从自己做起,带头做到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做到爱国敬业、照章纳税、关心职工;做到重质量、树品牌、守合同、重服务。”这正是家族企业在新历史时期应有的社会道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