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鲁格曼在国际贸易中的“新思维”及其启示_新贸易理论论文

克鲁格曼在国际贸易中的“新思维”及其启示_新贸易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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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839(2004)03-0081-05

保罗·克鲁格曼(1953-),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教授,1982至1983年间,曾任美国白宫经济顾问,1991年荣获克拉克奖。当经济学界、新闻界为亚洲奇迹大奏凯歌的时候,克鲁格曼却一语道破这种奇迹背后的潜在危机,这也为他在世界上赢得了声誉。

保罗·克鲁格曼在国际贸易、贸易地理、国际金融以及凯恩斯经济学的复兴等方面都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其理论核心则主要围绕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国际经济学)领域。在国际贸易领域里,他发明了“新贸易理论”这一名词,揭示了不完全竞争的世界市场结构理论和实践含义。他的主要贡献是战略性贸易理论,即引入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等的“新贸易理论”,相应地他提出了“战略性贸易政策”。

一、贸易政策的新思路和“新贸易理论”

克鲁格曼认为,经济分析在政策制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能揭示出一些不作分析时有可能被忽视的问题,并且这种分析应当是确实的、与现实密切联系的。随着贸易政策所处的环境的变化,古典经济学中用来支持自由贸易的经济分析显得越来越不切实际,而“国际贸易新理论实际上是对国际贸易理论新命题的研究,它准确地强调国际经济中被传统国际贸易理论忽略的两个特征,即报酬递增和不完全竞争”[1](前言)。

(一)贸易政策的新思路

分析贸易问题的方式一经开始改变,这种改变可能最终导致贸易政策的变化。传统的自由贸易观点是建立在理想的理论模型之上的,是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同时信息是完全对称的假说下建立的,抛弃了这个假设,市场能够完全有效进行资源配置的结论是值得怀疑的。传统贸易观点的实质,就是认为进出口活动基本上等同于其他经济活动,国际贸易可被看作是一个生产过程,在此过程中,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商人们将一国相对便宜的商品转化为在另一国较为昂贵的商品,因此,就像其他经济活动一样,对外贸易也可完全由分散化的市场机制最有效地完成。传统的经济分析为自由贸易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支持,即便在一个其它国家都远离自由贸易的世界也是如此。但是传统的分析能否作为合适的现代贸易研究框架,受到了严峻的考验。贸易特征的变化和经济理论的深入发展,使人们认识到建立在理想化模型上的自由贸易不具备精确地描述偏离完全市场的情况。现实的全球经济恰恰既不是完全竞争的情况,也不是完全的寡头垄断,而是不完全的竞争或是垄断竞争的情况。传统的经济分析方法显然是不大适用的。这就使经济学家产生了新的认识,有两种认为积极的贸易政策可以比自由贸易更能使一国受益的方法,一种是通过政府政策使国家获得较大份额的“租”;另一种方法是通过这些政策使国家获得更多的“外部经济”。“租”是指“某种要素所得到的收益高于该要素用于其他用途所获得的收益”。如果贸易的新思路是正确的,重要的贸易部门就应是那些“租”不会轻易因竞争而消失的部门。如果我们相信那些部门确实存在大量的“租”,那么至少从原理上讲,就有可能通过贸易政策使本国获得更多的“租”。“外部经济”则为采取积极的贸易政策提供了另一个依据,是指一些个人或厂商从其他从事某种经济活动的个人或厂商那里获得的收益。贸易政策可以被用来扶持能够生产外部经济的活动。

(二)对国际贸易的重新思考——“规模经济”贸易理论

20世纪70年代末,许多从事国际贸易研究的经济学家发现,无法再用“比较优势”理论来解释当时的国际贸易状况了。除了资源的差异,“历史偶然性决定”也是贸易产生的原因,尤其是相近国家之间的贸易。通常认为,贸易是对资源差异的反应,一个拥有高技术低劳动力资源的国家,会出口那些需要高技术低劳动力的产品,而进口那些相反比例投入的产品,这就是所谓的“小麦模式”。如果两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当,有相同的自然资源,可以生产同样好的产品,那么他们也就没有什么理由进行相互之间贸易了。然而,国际贸易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大幅度增加,但不是在那些经济互补的国家,而是在发达国家之间。这种进行国际贸易的国家间的相似性,改变了传统的对国际贸易的看法。发达国家在整体技术水平和资源拥有方面已经越来越相近了。但由于时机和机会的差异,以及市场细分程度的加深,使得各国在具体层面的竞争完全不同,从而使各国足以找到可以互相贸易的产品。此时,国家与国家之间的贸易行为已不再完全取决于各国之间的资源优劣的差异,而更多地取决于一个国家在某一时间上在某个行业上所具有的规模优势。“新贸易理论认为,相当一部分国际贸易,特别是经济特征相似国家之间的贸易,其产生原因主要是报酬递增形成的国际分工,而不是国与国之间在资源禀赋上存在的差别”。[1](第2页)在考虑贸易问题的时候,我们必需把一个国家的某一个行业看作是一个整体,该行业面对的市场不再是相对于国际市场而言比较狭小的国内市场。运用经济学中的规模经济与规模不经济理论来分析,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市场需求的增多,一个国家可以扩大其在某个行业的生产规模,而生产规模的扩大又可以使该行业的产品成本下降,从而在国际市场上赢得优势。相反,如果一个国家的某个行业规模较小,其行业成本必然相对较高,自然会在国际市场处于相对的劣势位置上。由此可见,即使一个国家在某种资源的占有上据有相对优势,如果该国具有资源优势的行业没有发展起来,没有形成规模的话,它还是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任何一个国家不可能拥有世界上的所有行业,或是生产某一行业中的所有产品,而只能生产某些行业中的某几种类型或型号的产品。世界上不同行业之间规模经济成为了国际贸易的基础,也推动了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三)报酬递增与不完全竞争的结合

克鲁格曼认为,规模经济对于许多产品的生产本身就是一个限制,因此,国际分工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固有的优势”造成的。这种“固有的优势”的来源很可能是历史的原因,即报酬递增所产生的聚集所导致的。这一贸易分工被称为“飞机模式”,即“在飞机制造中,所需要的规模经济之大以至于世界市场最多只能容纳为数不多的制造者,而且世界上一定只有少数几个飞机制造中心”[1](第2页)。事实上,规模经济作为对于某种产业的准入要求的同时,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限制,以至于成为分工的前提之一。规模经济导致的报酬递增,本身是对资本、技术和人才的一种聚合,这种聚合反过来又进一步使经济规模扩大,这就形成了在某个行业的相对的垄断地位,这种地位一旦形成就是短时期内无法超越、长时期内无必要超越的“固有的优势”。这样形成的国际分工只能是垂直型的分工。另一方面,到底这种分工的地域如何确定,克鲁格曼认为“历史某种偶然性”是一个重要因素。这种偶然性也是由于报酬递增的结果。同时,克鲁格曼还认为,“存在着一种过去积累的产量决定当前生产率的动态规模经济”[1](第99页),也就是说“边干边学”也是国际分工形成的原因之一,因为学习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形成为比较优势。报酬递增形成国际分工这一假说和现实世界经济中的垄断竞争市场成为了一对矛盾,因为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在报酬递增条件下,按边际成本来确定价格往往导致大家都遭受损失的结果。“惟一的例外是报酬递增对企业来说必须是完全外生的”[1](第4页),外生经济在理论上的复杂性和实际中的难以确定,成为构建新贸易理论的关键。所以,报酬递增要与不完全竞争结合起来,就必须使成本随生产规模的扩大而下降,而与企业规模的变化无关。这需要两个例外的条件来支持,要么是全球生产或产业的良好整合,要么是政府实行保护政策。克鲁格曼进而认为:“对一个具有大量劳动力但工资较低的国家来说,使用暂时的保护来形成比较优势的永久性转换似乎成效极佳。”[1](第106页)显然,克鲁格曼的这一认识不仅逐渐地得到了经济学家的认可,国际贸易的实践和世界经济的走势也对此给予了支持,当然,国际贸易的实践主要是指“保护政策”,而世界经济的走势则是经济全球化以及推动经济全球化的企业组织在全球的扩展。

二、新贸易理论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启示

(一)新贸易理论在我国的适用性

在确定我国的对外发展战略时,需要明确我国发展开放经济的目标定位。我国作为发展中大国对国际贸易的依存度与发展中小国显然不同的。发展中小国的国内市场狭小,也更适合于传统的自由贸易理论,其经济的发展要依赖出口的扩大。小国人口相对较少,通过发展几个甚至是一个支柱性产业,就可以满足国家经济增长的需要,也可以解决该国的就业问题。比如芬兰的电子通信业,新西兰的畜牧业。而我国则不然,作为一个发展中大国,我国更适合于新贸易理论的原则。我国必须有一个相对比较全面的行业体系结构,来充分地满足十几亿人口的就业问题,同时只有有了较为全面的行业体系结构才可以避免在一些行业中受制于人。而且应该看到,我国的国内市场容量和资源条件为在我国发展专业化和规模经济提供了必要条件,因此,我国的对外贸易目标不是片面追求外向度,而是在扩大开放和扩大对外贸易中利用国际资源和国际市场提升国内的产业结构,改变我国目前产业结构普遍较低的现状。那么,为了创造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产业,国家要在市场选择的基础上,通过在国际市场上以低位资源换取高位资源,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资金,或使两者结合的机制,有重点地培植一批高位产业,如目前比较切合我国市场需求的机械电子、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建筑业等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某些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关键性产业如计算机、电信、生物技术等技术密集型产业。同时,对国外资源及国外产业建立一定的进入壁垒,鼓励高位资源和高位产业进入我国。确定目标后,我们可根据我国的市场结构、实际的发展水平并运用战略贸易理论的基本内容、实施条件、政策效应得到一些启示。

(二)我国目前的市场状况和政府政策

我国市场容量潜力巨大,我们是完全有可能依托国内市场需求发展规模经济的。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现有的部门比较齐全的现代工业是在国家的高度保护下建立起来的,有着规模小、生产效率低下、工业布局不合理的特点,行政区划导致的地方主义和国内交通运输通讯的落后从主客观上造成了市场的分割,在高额关税保护下,厂商所获得的高额利润驱使国内重复建设(如汽车、医药行业)。所以尽管从全国来说,市场潜力很大,但无论是在企业内部的规模经济方面,还是在企业的外部规模经济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通常高位产业由于拥有巨大的外部效应而产生聚集经济,由于规模经济而要求最小有效规模,在我国却因为国内市场分割和过高的保护而导致现实的反差。并且,信息失灵、地方割据、要素流动不畅使得我国的不完全竞争也大大有别于发达国家的同类行业的不完全竞争。因此,相应的对策是:对目标发展行业实施行业进入壁垒,对行业的关税保护要适度,使国内厂商由于高关税壁垒的存在,仅凭小规模就能享有地方市场垄断租金的减小,应减到刚好能使外国厂商放弃阻止我国厂商进入该行业。否则,高度保护导致的垄断租金会扭曲厂商的行为,盲目进入该行业,导致该行业持续处于需要高度保护的幼稚状态。另外,打破行政垄断和地方封锁,促进企业联合兼并,成立大型企业集团,保持行业内竞争活力,并规范市场行为,给行业施加竞争压力,使企业通过自发的市场行为和竞争实现最优生产规模。

(三)我国目前实施战略贸易政策的宏微观基础

实施贸易干预要有助于实现产业高位化的目标,规模经济和不完全竞争是使理论成立的必要条件,而隐含的实施条件还包括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和信息完全、决策独立、干预有效的政府。具体而言,即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市场微观主体(企业)和宏观主体(政府);国内完善、统一、有序的大市场及市场体系;健全有效的市场运行传导机制和宏观调控机制。但是我国目前在以上各方面均大有欠缺。所以,关键在于建立一种激励创新的产权制度,而这种新的产权制度能使我国的人力资本的生成机制、企业的创新机制内生于经济活动之中并能规范市场行为、宏观政策的运行。企业及企业家的创新活动(组织、制度创新;产品、技术创新)是规模经济产业和垄断利润产业的源泉。目前我国实行战略贸易政策缺乏创新机制和对企业家能力的推动。而且由于企业制度的不健全(产权不清、政企不分等),企业往往缺乏进取的内在动力,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推行常常培养出更多的政策依赖性,甚至大量的“非生产性寻租”行为。而且各种机制不完善常使政策信号在传递中被延误、失真,政策工具的作用常被扭曲,反而恶化了资源的配置。所以,我国的体制改革实际要解决的就是创造一个拥有上述激励机制的制度,只有这样,贸易干预才有助于我国的产业高位化目标。我国目前采用的是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由于我国政府本身存在信息不完整的致命弱点将会使得实行了干预政策而无法获得事先预想的改善,并且时常受制于既得利益集团而难免在制度创新中迈不开步子,所以逐渐变政府主导型制度创新为市场主导型制度创新,并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化,才是改变我国实施战略贸易政策的宏微观基础的关键。

三、新贸易理论对我国外贸政策的借鉴意义

过去20多年来,我们虽然在开放上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贸易政策上仍受许多传统观念的束缚。我们在出口方面作了许多努力,但是开放国内市场方面顾虑重重。在申请恢复关贸总协定地位和加入WTO的过程中,我们把扩大进口和开放市场看作是一种交换的代价,是为了获得某种权利而不得不承担的“义务”,其想法在很大程度上是来源于“保护幼稚工业”的理论。

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对某些产业的保护是必要的,可以理解的。问题是,怎样选择保护对象?采用什么方式来保护?保护的前景与代价是什么?我们必须充分估计为保护所付出的代价,并努力以最小的代价来实现以下目标。

(一)引导我国企业实现规模经营,以获取规模经济效益

目前我国的出口企业经营规模普遍偏小,显然不能适应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格局。如果单纯依靠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我国的出口企业实现规模经营要花相当长的时间,这对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相当不利。因此,政府的适当干预就显得尤为重要。政府可以出台一些措施,鼓励我国专业性外贸公司与大型生产企业相结合,在较短时期内形成大型的外贸经营企业集团。同时,鼓励企业兼并,以利于规模经济的实现。因此,政府应规范市场行为,给企业施加压力,鼓励优势企业通过收购、控股等方式,逐步达到最佳生产规模,增强我国企业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从广阔的世界商场上获得更多的利益。

(二)利用国外成熟技术,灵活调整产品形式

规模经济的贸易学说还为我们的贸易政策提出了许多新思路,新贸易理论揭示了当代国际市场以垄断竞争和工业制成品贸易为主要特征,工业产品的多样性使得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有足够的资源来生产、出口全部的工业产品。国际贸易的空间变得越来越大,即便在同一行业内,也可能既进口又出口。现代的国际竞争并不局限于个别产品的得失,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去限制外国优质产品的进口,不一定非要通过保护来生产国外已占优势的产品。对外开放某些市场,并不等于国内的同类产业就不能发展了。别人生产了一些种类型号,我们可以集中资源生产别的或新的种类型号,并通过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向国外出口。

(三)支持战略性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怎样使某些产业形成规模经济?规模经济的贸易学说提出了一个“战略性贸易保护”的问题。由于国际市场上的不完全竞争和现代企业规模经济的存在,如何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以扩大生产降低成本,成为企业能否在国际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因素。如果政府能够正确地选择某些有发展前途并能充分发挥本国资源优势的产业,通过政策扶持,帮助其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的话,对本国利益和发展都会有益的。这种贸易保护着眼于一国长期的战略发展,被称为“战略性贸易保护”。

不少国家曾采用过战略性贸易保护政策,如日本在战后经济发展过程中,也对许多产业有过保护。它将一个产业保护一段时期,然后就转移。保护的目的只是希望在保护期内,让产业自身产生出一种技术外溢和不断自行壮大的能力,在短期内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保护的时间是短暂的,保护的行业是不断变动的。

无论是自由贸易的政策,还是“战略性贸易保护”政策,选择的依据都是如何使本国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利益不仅要从静态上估计,也要从动态上考虑。对不同产业采取不同政策,都要有尽可能精确的利弊分析。国际贸易的新理论并不告诉我们应不应该保护的问题,而是为了我们贸易政策的选择提供了更多需要考虑的问题。简单地利用贸易壁垒来保护幼稚工业是一种被动和陈旧的方式,代价是不小的。而从战略发展的角度对某些产品(不一定是整个行业)实行保护也许会带来长期的优势和利益,但是这些产品不一定是幼稚产业,保护的手段也不一定是贸易壁垒,可以是代价较小的产业政策或消费政策,保护的时期应是短暂的,这种保护是一种积极的,有前途的保护。目前,我国出口的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各地竞相发展以出口为导向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但劳动密集型产业无力带动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因此,我们应将这些具有较大外部经济效应的产业确立为目标产业,从战略高度对这些产业进行适度的扶持和保护,尤其是要有意识地鼓励我国厂商大胆进入某些高科技产业,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通过产业结构的提升,使我国在国际贸易中逐步地处于有利的位置,利用国际贸易推动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

收稿日期:200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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