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技术产业化问题的几点认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点论文,高技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若干概念界定
1.什么是高技术产业化
研究表明,高技术产业化,是指高技术由产品到产业的发展。它有三层含义:①高技术本身的对外转让。②高技术物化为产品产业。③高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包括传统产业结构知识化、传统产业结构信息化和传统产业结构生态化。其中,主要是指后两方面。
2.高技术产品、高技术企业和高技术产业
(1)生产高技术产品的企业并不一定是高技术企业。例如, 部分“三资”企业,由于研发与制造的分离,尽管其生产的是高技术产品,但研究与开发在母国,中国只是其加工制造车间,这部分“三资”企业不能算是高新技术企业。
(2)高技术企业并非全部分布在高技术产业中。例如, 汽车产业并非高技术产业,但并不否定在汽车产业中有大量高技术企业的存在。
(3)高技术产业与高技术产业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 本文在某种程度上是将二者混合使用的。
3.高技术企业的界定指标
(1)多样性。 由于人们对高技术企业不同角度和不同阶段的多维认识,便产生了对高技术企业划分的多种标准。
(2)两指标。 国外部分发达国家:研究与开发经费在销售额中所占比重;科技人员(包括科学家、工程师、技术工人)占劳动力的比重。国内: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一般为50%);研究与开发经费占企业销售额的比重(一般为5%)。
(3)单指标:研究与开发强度。
4.高技术产业的动态性与空间性
(1)动态性。1996年,OECD将R&D强度作为界定高技术产业的基本指标,根据国际产业分类(ISIC),并依据13个OECD成员国80年代初的相关数据,确定了6类产业为高技术产业。1994年,OECD 分别选用总的R&D强度、直接R&D强度、间接R&D强度三项指标,根据OECD10 个成员国1973~1992年的统计数据逐步计算,最终确定指标值明显高于其他产业的航空航天制造业、计算机与办公设备制造业、电子与通讯设备制造业和医药品制造业为高技术产业。80年代,原属高技术产业范畴的专用科学仪器设备制造业和电气机械与设备制造业,由于其指标值已不具备明显高于其他产业的特点,因此归入“中高技术产业”范围。
(2)空间性。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高技术产业的界定水准是不统一的。同样的高技术产业,中国的R & D强度要低于发达国家。 按OECD新的分类标准,R&D强度低于1%的是低技术产业,1%~3%之间的是中技术产业,3%以上的是高技术产业, 而严格的高技术产业划分标准实际上已提高到R&D强度10%以上,3%~10%之间的划分为中高技术产业。按此标准,中国的高技术产业仅相当于工业发达国家的中高技术产业水准。中国与工业发达国家高技术产业的R&D强度差距较大, 一是因为中国高技术的发展以引进吸收型居多,导致高技术产业以加工装配为主,因而高技术产业的R&D强度相对较低; 二是因为中国技术人员工资成本较低,相对于国外同等的高技术开发成果, 中国高技术产业的R&D强度也会相对较低。
二、国际比较
1.发展模式比较
(1)中国:着重传统产业的高度化; 经济发达国家:着重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据统计,目前美国80%的资金投入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产业,15%的资金投入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只有5%投入一般产业。 日本、西欧各工业国家也大致如此。
(2)中国:着重技术改造、技术引进; 经济发达国家:着重技术开发、技术创新。
(3)中国:强调设备升级,重物; 经济发达国家:强调智力投入,重人。
(4)中国:产业间升级和产业内升级“双慢”; 经济发达国家:产业间升级和产业内升级“双快”。
(5)中国:工业经济道路;经济发达国家:知识经济道路。
2.成果转化比较
(1)转化层次。一般而言,一项科技成果要经过四个层次转化, 最终才能完成其价值最大限度实现。亦即:评价率—中试率—商品化—产业化。就中国言,其绝大多数科技成果仅局限于评价率、中试率上,往往到此为止。与此相反,经济发达国家的科技成果转化则大多推进到商品化、产业化上,即终极层次。
(2)转化比率。关于高科技成果的转化情况, 国家科委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作过抽样调查,该调查分两步进行,第一步是选择100 项获得过国家奖励的较重大的高技术成果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目前中国高技术商品化率为10%左右,产业化率为 5 %左右。 第二步是在1985年、1991年和1992年上半年《科技成果公报》公布的约7000项科技成果中,选择1000项高技术成果对其转化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目前中国高技术商品化率为25%左右,产业化率为7%左右。 关于发达国家,其科技成果的最终转化率,即商品化率和产业化率为60%~80%。
(3)转化速度。西门子公司的管理专家作过精密计算, 产品开发时间每缩短1天,可增加0.3%的商业利润;缩短5天,可增加1.6%的商业利润;缩短10天,可增加3.5%的商业利润。据说, 西门子公司仅缩短产品开发时间这一项,每年可获取近6亿美元的纯利润, 而这种利润却不花任何代价。知识经济就是速度经济。而在中国,关于高技术成果的转化速度问题尚未引起足够重视。在由“大鱼吃小鱼”转向“快鱼吃慢鱼”的时代,转化速度已成为高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关键所在。
(4)转化范围。包括:①高技术产业之间的转化, 即由高技术制造业→高技术服务业→高技术农业的转化。②由高技术产业向非高技术产业的转化。③由军工产业向民用产业的转化。知识经济就是范围经济。转化范围越广,价值增值越大。无限次重复应用是转化范围的实质所在。就中国而言,高技术成果只在单一领域一次性转化;而在发达国家,高技术成果则在多个领域无限次转化。
3.发展结果比较
(1)高技术产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据统计,1997年, 中国这一数字为3%左右,而同年美国这一数字为15%。
(2)高技术产业产值占制造业总产值的比重。据统计,1997 年,中国这一数字为12.2%,1999年,经合组织国家(OECD)这一数字已近30%,预计2002年将达到40%。
(3)高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国制成品出口的比重。据统计,1999年,中国高技术产品出口额达250亿美元,占外贸出口比重上升到13%, 而同年经合组织国家制成品出口中,高技术产品已接近40%。
(4)高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美国是世界上高技术产业最发达的国家,其高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1961~ 1965年约为7%,1991~1995年为24%,1996年提高到约33%,1997年为36%。据测算,1997年,中国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分别为8.11%、60.75%和28.05%,其中工业53.99%, 高技术产业约4.2%。
三、两个结合及其创新
研究表明,中国与发达国家在高技术产业发展上的差距,其根本原因在于科技与经济、教育与经济的结合问题上。因此,加快中国高技术产业化发展的关键则在于最大限度地实现科技与经济、教育与经济的有机结合及其创新。
1.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及其创新
(1)研发体系。要以建立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开发体系为目标,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将相互独立的科技资源与经济资源统一到实现企业经营总目标上,使两者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紧密结合,创造新的生产函数;并动态地对科技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使科技资源在与经济资源的结合中进一步向企业倾斜,使得企业直接面对市场开展技术开发活动,实现企业技术开发活动与经营活动的统一。要逐步将研究与开发主体由目前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转向企业(集团),真正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决策主体、开发主体、投资主体和应用主体。从长期看,应对现有各级各类研究、开发机构进行整合:一是要么鼓励研究开发机构投入大型企业集团,开展定向研究,直接服务企业;要么推动应用型科研机构和设计单位实行企业化转制。二是鼓励科研院所以不同方式举办科技产业实体,使其从一开始就走上以市场为导向的轨道。三是在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的共同作用下,各类研究开发机构之间形成各具特色的合理分工,逐步形成若干专业性研究开发中心。
(2)融资体系。从资金来源看, 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包括财政拨款(或者私人自募)、风险资本、银行贷款、股票上市等方面。为此,要在这些方面形成较成熟的、相对独立的运作体系,针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采取相应的投资方式,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全过程发展。
就财政拨款而言,通过立法形式,规定国家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国家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保证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在2000年达到1.0%的基础上,2005 年提高到1.5%~2.0%。
就风险资本而言,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发展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投资基金,建立风险投资撤出机制,加大对成长中的高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待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立高技术企业板块。
就间接融资而言,一是国家成立高科技产业化信贷担保基金,对高技术的产业化项目所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二是强化银企合作,允许银行与部分大企业、大集团相互投资、交叉持股,实行产融结合;三是允许大企业、大集团成立财务公司,统借统还企业技术进步所需资金;四是扩大企业对外融资权限,政府对于此类企业实行外债余额单列,一并根据企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余额数量。
就直接融资而言,赋予大企业、大集团直接融资权,优先安排企业及其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和股票上市,允许企业扩大配股比例,允许企业对外兼并、联合海外企业。
(3)服务体系。 要实现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供需双方必须占有大量的、充分的有效信息,信息交流、技术交流的渠道要通畅。政府要在创造良好的信息和科技成果的转让、交易环境上下功夫,使技术作为最重要生产要素的作用能真正发挥出来。为此,必须下大力气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体系,包括建立科技成果交易中心、技术市场促进中心、技术经纪所、技术合同仲裁委员会、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知识产权审判庭,规范全国的技术交易中介、咨询、评估、仲裁、审判等配套的技术市场体系。中介服务业的发展,争取形成一批按国际惯例运作的中介服务组织,为将来形成面向国内外的信息服务业奠定基础。
2.教育与经济的结合及其创新
如果说一国的科技现状决定着高技术产业化的今天的话,那么一国的国民教育则决定着高技术产业化的明天。为此,必须全方位地改革现行教育体系,实现教育与经济的有机结合。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在世界上处于较低水平,这是长期以来制约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个关键因素,也是制约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一个瓶颈环节。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在世界上处于较低水平,一是指中国人民接受教育的年限较短;二是指中国人民接受教育的内容陈旧;三是指中国人民接受教育的方式落后,由此造成了不利于以创新为本质特征的高技术产业的发展。今后,除提高全国受教育的年限外,关键是改革教育内容、教育方式,切实实现以下转变:从传统教育转向素质教育。在素质教育中,从计划经济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转向市场经济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从短缺经济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转向过剩经济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从贫困经济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转向富裕经济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从封闭发展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转向开放发展(全球化)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从工业经济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转向知识经济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信息经济、网络经济、数字经济、虚拟经济,以此为标志的知识经济将成为21世纪的主导型经济形态,这是中国现行教育制度面临的最大的挑战。为使中国在21世纪高技术产业发展乃至在知识经济的新角逐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教育领先将比以往任何时候更为重要。
与以资本投入为主要增长源泉的传统增长方式不同,现代经济增长方式是以知识为主要投入增长源的。为了适应这一变化,必须构筑一整套全新的“游戏规则”,旨在加快实现科技与经济、教育与经济的两个有机结合及其创新。这就是:从以物质资本为中心的“物质资本统治人力资本”规则转向以人力资本为中心的“人力资本统治物质资本”规则。在科技、教育成为决定一国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主导因素的同时,它们也成为决定个人收入水平提高快慢的主导因素。因此,高技术企业的发展,一个关键的方面就是最大限度的寻找技术和教育的价值实现形式,使知识资本化、并进一步产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