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社会资本贡献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技术创新论文,资本论文,贡献论文,产业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自从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提出“社会资本”概念以来,理论界掀起了对社会资本的研究热潮。到目前为止,研究已经从狭义的个人人际关系网络,拓展到组织甚至更宏观的社会经济层面,一些学者已经开始把社会资本与企业联盟、社会资本与经济增长联系起来进行研究。但是,作为产学研合作创新的重要形式——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却很少有人把它和社会资本联系起来进行深入研究。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是产业内联盟各方为了实现共同的战略性创新目标,通过各种长期契约安排、股权安排和彼此间的默契而结成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要素水平式双向或多向流动的松散网络型组织。体现的是联盟成员间的一种正式关系,是社会资本应用的一个重要领域。在本文中,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也可以看作一个具有区域性特征的小范围社会网络。在这一社会网络中,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作为网络主体,位于网络的中心位置,他们三者之间在组织上相互独立。但是因为共同的愿景,即知识共享、技术攻关、制定产业共有标准,而参与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这一创新网络中来,希望能够充分利用联盟内部的社会资本:政府政策支持,企业家之间的人脉关系,与科研机构、高校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等,共同合作创新,从而实现各自的利益。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来讲,也可以把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看作是一个创新协作网络。与此同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作为以产业技术创新为目标的战略联盟,在某些领域体现着政府的意志导向和国家的战略目标,与政府有着密切的联系①。政府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发展提供政府资金、服务、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支持,并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政策,为联盟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因而也是联盟网络重要的参与者。另外,由各类行业协会、商会、会计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所组成的中介服务机构在联盟中促进成员之间的网络联系,是官产学研结合的重要纽带,也是联盟创新的重要支持力量。它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共同构成了一个联盟内部复杂的社会网络。
由此可知,一个成熟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并不单单体现在企业以及相关成员的地理集中,而更在于表征下隐藏的深层次的社会资本——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政府之间、企业内外、区域内外所形成的各种网络关系、信任关系、规范制度等。
本文将围绕着社会资本这一独特视角,探讨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这种组织形式下,社会资本的表现与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
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社会资本的界定
从新经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本身就可以看成是一个社会关系网络,各行为主体之间的经济活动嵌入在网络之中并受其约束。从社会资本的所有者角度来看,社会资本可以分为个人拥有的社会资本、组织的社会资本和整个共同体的社会资本。我们这里所阐述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社会资本,就是整个共同体的社会资本的一种。
1980年,皮埃尔·布迪厄正式提出了“社会资本”概念,他将社会资本界定为“资本的三种基本形态之一,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相对应,是实际或潜在资源的集合,这些资源与由相互默认或承认的关系所组成的持久网络有关”②。在布迪厄的资本类型框架中,经济资本居于基础性的位置,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的建立对经济资本有依赖性。社会资本以关系网络的形式存在。“社会资本理论的核心主张就是:关系网络创造了一种解决社会问题的有价值的资源,并向成员提供集体所有的资本,即使成员相互信任的可信度”(Bourdieu,1986)。一般认为,布迪厄是从社会网络的角度来研究社会资本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布迪厄开创了社会网络分析的社会资本研究。也正是这一点,被后来的社会资本研究者继承和发展。
美国社会学家科尔曼从社会结构的意义上论述了社会资本,他认为,“社会资本不是一个单一体,而是有许多种,彼此之间有两个共同之处:它们都包括社会结构的某些方面,而且有利于同一结构中个人的某些联系;和其他形式的资本一样,社会资本也是生产性的,使某些目的的实现成为可能,而在缺少它的时候,这些目的不会实现”③。
罗纳德·伯特认为,社会资本是指网络结构给网络中的各个节点提供资源和控制资源的程度,他称之为“朋友、同事以及更一般的熟人,通过他们获得使用金融和人力资本的机会”,亦即“结构性的社会资本”,获得某种优势④。
罗伯特·普特南把社会资本解释为社会组织的信任、规范以及网络特征⑤,具有能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效率的功能。这一定义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并被作为解释经济增长和政治稳定等社会发展现象的关键因素。
本文对社会资本的定义借鉴了罗伯特·普特南对社会资本的解释,认为社会资本是指嵌入在社会结构中的,能够给拥有者带来效用的制度的总和,以及为促进个体或者组织互动效率提高所能运用的各种资源的能力,包括社会网络、信任、规范等社会资源。
三、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社会资本的表现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的社会资本,包括规范、网络和信任。其中规范是使得合作成功的重要保障,有效的规范和强有力的惩罚措施往往可以起到警示作用;网络是社会资本的必要载体,它可以提供信息渠道,是交流与合作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是人们获得收益的前提;而信任是社会资本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也是人际间、联盟成员间合作的基础,是体现社会资本节约交易费用的关键。
1.规范
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内,社会资本中的规范有内生和外生两种,内生规范源于人际关系以及组织关联衍生出来的集体行为规范,如道德传统、社会规范、联盟章程等,它们是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相互认可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外生规范源于政府和公共部门的政策制度供给,是组织外部门为促进联盟组织发展而提供的法规和制度。内生和外生的规范,是确保联盟内成员个体利益与联盟整体利益相一致,确保联盟内成员行为一致的重要手段,规划了联盟发展的方向。
2.网络
网络,尤其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协作网络,以技术联系为合作纽带,突破了传统的市场结构划分模式,打破了传统研究中企业同市场间的界限,是介于企业与市场两者之间的一种规制结构。由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成员主体来自工业界、科研院所、高校、政府以及中介服务机构多个不同领域,从而构建了涵盖多个知识领域的新型网状创新模式。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有利于要素在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之间充分流动和高效配置。林南(Lin,2005)认为,“在市场不完备,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网络充当了信息桥,通过社会关系网络可以获得许多有价值的信息。”社会关系网络作为联盟内部以及联盟组织与成员组织之间的重要载体,不仅提高了信息流动的频率和效率,同时也为知识、技术、经验、资金以及人才等流动创造了机会和便利。网络是信息传递的桥梁,是社会资本可以实现价值增值的途径。
3.信任
社会资本中最基础的是信任,它是经济活动能够稳定协调运行的一个重要因素。联盟内部的每一项交易活动都包含有信任要素,信任也是社会系统的重要润滑剂。
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内,由政府牵引,以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友好合作关系为基础的社会资本演化而来的组织间的信任比联盟组织外的信任更为重要。通过社会网络,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信任机制,减少了组织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有效防止了机会主义、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降低了联盟组织内的交易成本,提高了市场的交易效率。
四、社会资本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的作用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的社会资本具有双重作用,它既能减少联盟运行的交易成本,加快知识的积累和技术创新,实现资源在联盟内的高效配置。但“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任何进步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任何‘正效应’都会伴生相应的‘负效应’”,联盟内部的社会资本也不例外,它在发挥正面作用的同时构成了对主体行动的规制和约束,而这一点往往被许多学者所忽略。
1.社会资本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的正效应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内成员的分工合作网络以及相互间的高度信任,有助于减少联盟交易成本,形成长期稳定的竞争合作关系;社会资本促进分工和交易的扩大、知识的交流、信息的流动以及联盟创新效率提高,从而促进联盟的正向发展。
(1)社会资本规范要素的正效应
不同的规范,塑造着不同的经济行动,产生着不同的经济效果,规范成为行动者的社会资本。但在现实中,行动者的经济追求和社会规范经常是存在矛盾的。而要解决或弱化这种矛盾,就需要政府的政策给予支持和引导。
政府政策是重要的规范,关于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政策不是针对具体企业或科研机构的某个项目生产规模的扩大,而是更加关注联盟内成员所处的经济和社会环境、联盟成长的障碍、妨碍成员间合作的阻力以及更细微层面的如知识扩散、人才流动、创新的支撑条件等;更加关注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大学研究院所间、企业与政府间的关系和这种关系的背景,努力促进产、学、研的合作、企业间分工和创新系统形成。基点是产业共性技术的创新,联盟内成员企业竞争力的提高以及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上升,而不是单纯的生产规模扩大。政策作为社会资本的核心内容,其重大意义在于,它从联盟产生开始就是整个联盟的社会资本,所以规范要素的构建与完善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健康持续发展有积极的决定性影响。
(2)社会资本网络要素的正效应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内成员间社会资本网络相联接,即形成网络桥,横跨在各个原有的社会网络之间,从而形成一个多类型、多层次的复杂社会网络,使社会资本在促使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挥规模和集聚效用方面作用放大。联盟网络为促进组织间学习和知识转移,激励新知识创造,提高组织创新能力提供了机会和有效途径⑥。由于知识是粘性的、难以传播的⑦,要实现组织间有效的学习和知识转移,企业必须广泛地接近这些知识,网络为接近这些知识提供了有效的路径。社会资本网络关系还促进了相互模仿和学习,分散了开发新产品的成本和风险,为技术创新打下了基础,也为联盟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提供了可能。
(3)社会资本信任要素的正效应
信任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作用,表现为可以使联盟成员通过联盟内网络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网络,使信息、知识等可以在联盟内进行自由的流动。联盟内主体间合作关系网络越完善,信任度越高,企业间、企业与其它机构间、决策者以及技术人员间就能更自由、更充分地分享和传播新技术知识,并且在相互信任下共同学习⑧。在市场环境中,知识收益的不确定性导致企业在学习上的短期化行为,希望在联合学习中“搭便车”,这种道德风险造成成员企业联合学习的困难。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内,由于存在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降低了联盟成员内所存在的道德风险,使得他们能够以非契约的形式共同学习、交流和分享知识,以信任为基础的交易活动能够减少交易成本,促进联盟内协作创新活动的进程。
2.社会资本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的负效应
作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成员主体联系的社会资本,既是成员主体获取各种物质及精神资源满足的主要渠道,也同时构成了对主体行动的规制和约束。为了更全面地理解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社会资本对联盟发展及技术创新的作用机制,研究社会资本对联盟发展的负面效应显得很有必要。
(1)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社会资本会造成技术创新“路径依赖”
社会结构(包含正式与非正式制度)可能影响联盟创新网络的形成与演进路径,这集中体现在联盟网络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能力等方面。按照North(1990)等的观点:技术变迁路径嵌入在社会结构之中,社会结构的差异会影响技术的选择与创新路径。如果某一经济体中存在“社会关系网络锁定”等路径依赖与路径锁定现象,就会形成阻碍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技术创新,或成为由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演化的制度性障碍因素,我们将其称之为“路径依赖”陷阱。
在新经济社会学家看来(Granovetter,1985),经济制度无非是行动者网络互动的社会构建,制度的锁定效应其实就是网络互动模式对外部环境变化反应能力的弱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各种社会关系嵌入的“社会网络结构”一旦形成某种特征与内涵,其未来演进与发展便具有不断保持和强化特点,从而很难被潜在的和更优的社会网络结构所取代。这是因为,联盟中的社会文化是经过联盟内成员的长期累积和历史沉淀的成果,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惰性,很难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调整,在演进过程中具有相对的滞后性;而且,联盟的社会文化具有自我同质性再生功能,借鉴演化经济学的相关概念,联盟中各成员的行为常常是以惯例为基础的,用同一套的方式来做事,这种惯例同自然界中基因的同样进化规律,并倾向于保持其重要特征,并通过内化过程得以自我传播与复制。
因此,特定的联盟文化、价值观以及网络关系在为联盟的创新等提供各类资源、信息支持的同时,也可能对联盟的技术创新产生限制,导致联盟创新机制的僵化以及创新能力的退化,使联盟被锁定于既有的技术或产业路径,并最终对联盟的技术创新和自身发展产生负面的影响。
(2)社会网络、强关系会造成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技术创新的低效
创新的本质就是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与整合过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社会资本对于联盟技术创新的作用也在于其社会网络是信息获取的主要渠道、知识整合的平台。因此,讨论联盟内社会资本对于技术创新的影响问题离不开对“信息”主题的再探讨。
在格兰诺维特的《弱关系的力量》一文中,他探讨了关系的不同属性对于行为者所能获得信息有效性的影响。根据“双方交往的时间、情感深度、亲密程度以及具有互惠性特征”关系,他将行为者的网络关系分为强关系与弱关系,并认为,弱关系能给行动者带来更有价值的信息资源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网络中也存在着强关系与弱关系。联盟成员随着交易活动的持续进行以及交易者之间的频繁互动,交易者本身的社会属性也日益凸显,具有高度的信任与互惠期望的社会因素,而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这些社会网络关系就会逐渐转变为强关系。
在技术创新的研究文献中,一般认为,基于信任、合作关系的联盟,其社会关系网络是联盟成员有效获取信息,进行持续创新的优势所在。然而,研究者往往忽视的是,过强的网络关系同样可能给联盟的创新带来诸多风险,甚至导致联盟创新的低效。虽然联盟中的强关系可以促进网络成员的信息交流行动,提高信息的共享程度,但是如果联盟中的成员拥有的强关系比例过高,这种过强的网络联系可能导致联盟网络整体的失衡,并阻碍联盟创新效率的提升。
第一,网络关系同质化与信息的质量。严格来讲,联盟成员创新所需的信息必须是有效的信息。虽然强关系可以保证信息的可靠性与真实性,但通过强关系获得的信息往往高度重复,有效性较差。
第二,网络规模与信息的数量。由于强关系的建立与维护都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以及物质资本,强关系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了对网络整体规模的限制。拥有较多嵌入性关系的成员,意味着它与其他成员的联系较强,投入到单个互动单位上的资源总量可能较多,与此同时减少了发展更多网络伙伴的机会,由此导致的直接结果就是该联盟成员所建立的网络规模可能偏小,成员与外部环境的接触点较少。因此,过强的联盟社会网络关系虽然可以提高联盟整体的信息共享水平,但却减少了单个成员接触新信息的机会,降低了联盟成员的有效创新行为。
(3)社会资本的锁定效应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小范围网络的发达,意味着分工的细化和“关系交易”的盛行,表现为更多的专用性资产,从而使得“圈子”的封闭性增强,这也会限制个体成员企业的自由发展,使得成员企业不得不以牺牲个体的发展机会来服从整体的利益。
五、社会资本促进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的若干对策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内部的社会资本是长期演化的结果,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对此无能为力,相反,政府在构建适合的社会资本,抑制社会资本的负面效应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我们认为,政府政策的核心是实现联盟内关系资本与制度资本的平衡。具体做法包括:联盟制度的构建,联盟网络的构建和联盟信任的构建。其中联盟制度构建是联盟网络和联盟信任构建的基础。
1.联盟制度的构建
尽管信用、网络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替正式制度治理联盟的交易并降低交易费用,但对联盟的长远发展来说,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制度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可以促使社会资本发挥积极影响,抑制社会资本的消极影响,是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持续发展的基础。因此,政府应当努力建立完善的联盟制度。
在联盟制度建设方面,政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政府应当建立稳定的产权制度,使联盟成员主体在经济利益上有长期稳定的预期,而不是只关注短期利益,从而利于联盟的合作,促进联盟社会资本的积累和联盟的健康发展。其次,政府应当完善法律法规,承担起维护市场秩序的责任,创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使联盟内部竞争有效进行。第三,政府应当保证政策透明、可执行和可持续,既有利于企业对未来有稳定的预期,又可以使可信承诺和可信威胁的信号显示的激励和惩罚措施,防止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促进大范围的联盟合作博弈的产生,促进联盟社会资本的积累。
2.联盟网络的构建
关系网络主要局限在家族、亲缘以及朋友之间,是一种强联系网络,是在非正式的长期互动中积淀下来的;结构性网络是联盟成员之间在多次交易中形成的结构化网络,是交易、分工深化的结果,弱联系在结构性网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联盟网络的强联系可以保证契约的自我执行,有效规避机会主义行为。但是,过强的联系又可能导致联盟交易锁定在小范围内,降低联盟交易效率,还可能导致获取信息重复和信息有效性下降,这些缺点都需要弱联系来弥补。同时,比强联系相对开放的弱联系有利于联盟和外界的知识、信息交流,促进联盟创新。因此,联盟网络中的关系网络和结构性网络是互补的,联盟网络的构建应当达到关系网络和结构性网络的平衡。既要维护联盟网络的内部整合、治理能力,又要保证联盟网络的外部开放性,即构建开放条件下的联盟网络。
由于开放条件下的联盟网络的联盟文化、价值观及意识形态等较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并较容易与外部环境融合,从而能够降低社会资本的嵌入性依赖,使联盟脱离路径依赖和联盟锁定的困境,这对联盟的变革、创新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讲,政府在联盟网络构建方面应当采取下述举措:首先,地方政府应该建立便利的交通、快捷的通讯使联盟成员能够与外部建立网络联系,能够开展广泛合作。其次,政府应采取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和市场化运作方式,大力发展服务型生产力中心,技术信息中心、质量检测控制中心、开放性行业技术中心等联盟发展机构,通过创建这些技术创新平台和区域服务体系,促使联盟成员有机结合,促进联盟层次的提高和网络分工及交易的深化。
3.联盟信任的构建
关系信任是基于人际关系、信念、价值以及意识形态产生信任;关系信任主要集中在家族、亲缘和朋友之间,制度信任是建立在对法律效力和对行动效果合理计算的基础上;关系信任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形成有着重要作用,但却容易阻碍分工和交易扩大,而如果能够将关系信任建立在一个相对完善的制度之上,则能使信任更具有广泛性。
信任的基础是个人对规则依赖的需要,这些规则被很多人所接受并且指导着人际的、非个人间的交换,这也就是制度。我们认为,应当使制度信任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中处于主导地位。因为只有有了正式制度的保证,才能有利于信任扩展到更大的范围,促进分工和交易的深化以及联盟的发展。因此,联盟信任构建的关键是关系信任和制度信任的平衡,从而使信任具有广泛性。信任既能够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合作,同时也是联盟企业长期互动的结果。但是,在现实经济中,联盟的信任度并不理想,违约、机会主义行为经常发生,因此政府有必要加强对联盟信任的构建。
我们认为,政府在联盟信任的构建方面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政府必须承担起维护市场秩序的责任,创造信任的市场环境。具体讲,可以通过提供质量监管,诚信监督,知识产权保证,维护社会公平竞争等方面的制度,从而提高联盟内部成员间的信任度。其次,政府应当加强自身信任的建设,积极影响联盟内成员行为,促进成员之间的信任合作,促进联盟社会资本的积累和联盟的良性发展。第三,应该加快发展行业协会、个体劳动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民间组织,重视发挥工商联的作用,促进形成政府管理与行业自律相互补充与良性互动,营造信任文化环境。
注释:
①邸晓燕、张赤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性质、分类与政府支持》,(武汉)《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年第9期。
②③Bourdieu,P.(1986).Forms of capital.In J.C.Richards(Ed.),Handbook of theory and research for the sociology of education.New York:Greenwood Press.
④Burr,R.J.(1992).Structural holes:The social structure of competition.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⑤Putnam,R.The prosperous community:Social capital and public life.The American Prospect,1993:13:35-42.
⑥Tsai,W.Knowledge transfer in intra-organizational networks:Effects of network position and absorptive capacity on business unit innovation and performance.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2001,44(5):996-1004.
⑦Szulanski,G.Exploring stickiness:Impediments to the transfer of best practice within the firm.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1996,17(Winter Special Issue):27-43.
⑧杨之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社会资本的正效应研究》,(北京)《东方成员文化·商业文化》2010年第5期。
⑨Hansen,M.T.The search-transfer problem:The role of weak ties in sharing knowledge across organizational subunits.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1999,44:8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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