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初探_博弈论论文

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初探_博弈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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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0;C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3)04-0043-08

一、博弈分析范式与社会科学研究

(一)博弈论与博弈分析范式

博弈论(game theory)源起于人们对扑克牌游戏、国际象棋、市场竞争的数学研究,自1944年冯·诺伊曼(John Von Neumann)与摩根斯坦(O.Morgenstern)合著的《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出版以后[1],作为一门应用数学分支的现代博弈论(亦称对策论)正式形成并在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得到应用。在一些博弈论教材中,博弈论多被习惯性地定义为一种形式化的数理分析工具。比如,迈尔森(R.Myerson)将博弈论定义为“对智能的理性决策者之间相互冲突与合作的数学模型的研究。”[2]奥斯本(M.Osborne)和鲁宾斯坦(A.Rubinstein)也认为:“博弈论是一个分析工具包,它被设计用来帮助我们理解所观察到的决策主体之间相互作用时的现象。”[3]然而,经过多年发展,博弈论已超越形式化数理分析工具的范畴而成为一个分析理性人乃至生物个体策略互动的一般框架,广泛应用于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伦理学、语言学、生物学等研究领域,引发了一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博弈论革命”。

埃尔斯特(J.Elster)认为,有别于功能主义、结构主义、角色理论等社会科学分析范式,博弈论以分析意向性行为人之间的意向性互动为旨归,属意向性解释和因果解释的范畴,能够同时处理人类互动过程所内含的三类相互依赖性并为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提供微观行为基础。[4]利希巴赫(M.Lichbach)则从本体论、方法论的层面上对理性选择理论(实则博弈论)、历史主义和结构主义等分析范式做了细致的分析和比较,虽然对前者企图统一社会科学研究的野心不以为然,但并不讳言博弈论已成为一个带有扩张倾向的主流分析范式。[5]国内崔之元教授也认为:“博弈论不仅是一门应用数学,不仅是一种方法,而且是关于人类理性选择行为的实质性的理论。”[6]奥曼(R.Aumann)、宾默尔(K.Binmore)、金蒂斯(H.Gintis)等博弈论学者在对理性假设、共同知识(common knowledge)假设等隐身于各种精致优美的博弈论模型背后的理论预设进行反思时也将目光转向哲学领域,对博弈论的知识论基础加以探究。

就其理论预设而言,博弈论认为或至少分析性地认为社会实在是由理性个体间的策略互动建构形成的:一方面,人们的微观策略互动建构并重构着组织、制度、历史等各类宏观社会实在;另一方面,人们在建构和重构这些宏观社会实在时又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用技术性的语言来说,博弈论认为博弈的局中人在互动时会在他对其他行动者对他的各个行动方案(策略)的各种可能反应的预判的基础上选择能够最大化其期望效用的行动方案,而博弈结果由各方的策略选择共同决定,是主体间交互理性的产物,纳什均衡(Nash equilibrium)等概念则被用来指称各方主体间交互理性达成一致的情形。若依库恩(T.Kuhn)的范式理论,一个范式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学术共同体就“世界是什么样的”等诸如此类的问题所共同承诺的那些“形而上学部分”。[7]那么,博弈论直指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相互依赖性,对社会实在做出了主体间、理性主义与建构论式的承诺,因而是一个实质性的社会科学分析范式即博弈分析范式①,其可用来分析小到两个人的符号互动,大到整个社会交往合作秩序的建构与扩展过程。

(二)博弈分析范式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的比较优势

由于采取了上述理论预设,博弈分析范式使人们能够在一个更微观、更精细的层次上来解析个体与整体、行动与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较好地回避了社会科学方法论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二分带来的紧张与对立,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阐释各类社会政治现象。也正因为如此,一些学者将其对社会科学的意义与微积分对经典力学与物理学的意义相提并论。[8]迈尔森更大胆地宣称:“非合作博弈论实际上实现了社会科学研究的统一,纳什均衡概念的提出是20世纪可与DNA双螺旋结构的生物学发现相媲美的理论贡献。”[9]金蒂斯虽然十分清楚博弈分析范式的弱点,但还是禁不住雄心勃勃地试图以之为一般分析框架来统一整个行为科学,因为在他看来,“博弈论对于理解各种生命形式尤其是人类变化过程具有核心作用”,并且,“忽视博弈论对一个学科来说是一件糟糕的事情。”[10]

一旦人们将博弈分析范式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就有可能产生如下几项比较优势:其一,由于它的理论预设具有相当大的一般性、包容性和广涵性,凡研究者认为是理性个体(人、生物、计算机)之间策略互动的现象都可以置于博弈分析范式的框架之内加以探究;其二,通过将微观个体行为与宏观社会实在置于互动的层面上加以理解和阐释,人们能够更好地化解个体与整体、行动与结构的二分与循环论证问题,在为组织、制度、历史、文化等宏观社会实在提供微观行为基础的同时也为理解后者赖以发生的各种约束和条件提供宏观的语境和背景;其三,通过对博弈情势进行数理建模,研究者可以对博弈各方所处物理环境、信息分布、主观信念、行动策略以及支付(收益)进行直观描述,从而对问题有更准确的把握;其四,由于大量使用数学语言,博弈分析范式为学术对话和交流提供了清晰、精确的形式化语言系统,为检验各种认识在逻辑上是否一致提供了一个基础,使研究者能够根据数学模型自结论回溯至假设,以便理解导致特定结论的假设条件。[11]其五,运用博弈分析范式进行研究,有助于研究者提出一系列量化的可检验的理论命题,以便人们根据经验事实对这些理论命题进行证实或证伪。

二、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发展阶段、代表人物与理论成果

(一)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涵义

我们知道,政治学研究始终具有海纳百川、包容并蓄的理论传统,十分注意借鉴、吸收、运用和发展其他学科的分析方法与理论成果。博弈分析范式也不例外,倘若政治学者接受它的理论预设,认为社会政治实在是有理性个人间策略互动的产物,就能够将其应用于政治学研究,使它的上述特点和优势在政治学研究领域得到充分体现。

需要说明的是,在国外学术话语体系中,人们通常将博弈论看成是理性选择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2],或者干脆等同于理性选择理论本身,并不严格区分理性选择理论与博弈论这两个概念,也很少使用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提法。然而,国外学者所说的理性选择理论绝大多数情况下实际指的就是以博弈论为核心组成部分或者说博弈论化了的“升级版”的理性选择理论。鉴于国内外学术话语体系的差异,对二者做一概念上的区分,将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从理性选择政治学研究中抽取出来做一相对独立的系统梳理与评析,仍然不乏积极意义。这样,一则可以使我们更清晰地凸显出二者之间既相联系又相区别、既继承又发展的事实,二则也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国外政治学研究的发展趋势。更重要的还在于,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用语比理性选择政治学研究的用语能够更全面准确地传递出其作为一种主体间、理性主义与建构论式政治学研究的真实意涵和内在精神。

另一方面,随着政治学研究的“专业化、分化与杂化”和跨学科、跨子学科交叉与融合的日益发展[13],政治学研究这一概念的涵义与指称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很难严格界定。宽泛地讲,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概念至少可以包含两层涵义:一是指政治学者所从事的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二是指具有其他学科背景的学者针对传统政治学理论议题所做的博弈分析。本文主要采用第一层涵义,即政治学者运用博弈分析范式的理论预设、研究方法、数理模型而进行的政治学研究。这样,一来可以将本文限定在一个相对有限的范围之内,二来也能够将公共物品供应、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群体合作、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与道德习俗演化等跨学科研究议题纳入视野,以真实反映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问题意识和发展现状。

(二)三个发展阶段以及各阶段代表人物与理论成果

毋庸置疑,博弈分析范式的形成与发展及其在政治学研究领域的应用推动了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形成与发展。然而,这一过程并非是一个政治学研究从属于或单向接受博弈分析范式的过程,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有其自身发展的脉络和逻辑,对博弈分析范式的丰富与完善也作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贡献,因而有必要加以单独讨论。为了叙述方便,我们将这一过程大致划分为试探期、成型期和常规科学发展期三个阶段并侧重对各个阶段的发展水平、代表人物与理论成果进行扼要评析。

1.试探期

《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出版以后,著名政治学者多伊奇(K.Deutsch)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一理论动向,对其应用于政治学研究领域的可能性予以肯定:“在一定范围内,该方法与一些政治学理论问题的相关性是显而易见的。”[14]经济学家赫维茨(L.Hurwicz)也认为:“两位作者用以处理经济问题的方法具有充分的一般性,因而适用于政治学、社会学甚至军事战略学。”[15]他们的乐观预测很快得到验证。进入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里克尔(W.Riker)、谢林(T.Schelling)、罗尔斯(J.Rawls)、诺齐克(R.Nozick)、谢普斯尔(K.Shepsle)、奥德舒克(P.Ordeshook)、奥唐耐(G.O’Donnell)等人开始试探性地应用博弈论的概念、方法和模型对政治联盟、组织行为、策略投票、议会过程、国际谈判、军控与核扩散、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政治发展与民主转型等理论议题展开研究,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也随之崭露头角。

里克尔1962年出版的《政治联盟理论》被公认为经典之作。[16]里克尔在书中提出了“社会法则是建立在博弈论基础上的”这样一个在当时还显得比较大胆和超前的命题[17],并运用“核”(core)这一合作博弈论的重要概念提出了著名的最小获胜联盟理论,在政治联盟、组织行为、议会过程等研究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国际政治理论家谢林不但首开先河将博弈论应用于国际谈判、军事冲突、军控与核扩散等问题的研究,还提出了“聚点”(focal point)均衡和“可信承诺”(credible commitment)的重要思想,对博弈论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并因此荣膺诺贝尔经济学奖。[18]比较政治学者奥唐耐通过分析阿根廷各党派之间的联盟与博弈对该国政治发展的影响而将博弈论引入比较政治发展研究[19],带动了后续民主转型研究的分析范式转型。

博弈论对罗尔斯、诺齐克等人的政治哲学研究也产生了直接而有力的影响。在构建公平正义学说时,最大最小法则(maximin rule)这一严格竞争博弈(零和博弈)的纳什均衡决策法则是罗尔斯推演差别原则的关键,也是人们批评差别原则的一个重要切入点。[20]此外,我们看到,罗尔斯从卢斯和雷法合著的《博弈与决策》以及冯·诺伊曼和摩根斯坦在《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中加以明晰化的冯·诺伊曼—摩根斯坦期望效用理论中获益匪浅。[21]罗尔斯本人也承认:“正义论也许是理性选择理论最重要的部分之一”。[22]诺齐克对博弈论的运用就更为明显和彻底。在论证最小国家理论时,诺齐克依据的正是囚徒困境这一经典博弈模型。[23]有意思的是,罗尔斯等人对理性选择和博弈论的运用将传统的社会契约论改造为精致的道德几何学论证体系,引发了大量的后续研究,形成一个庞大的所谓的“罗尔斯产业”[24],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当代政治哲学研究的复兴与繁荣。

总体上看,由于博弈分析范式自身还不十分成熟以及政治学者对其还普遍比较陌生,因此从人数、成果数量和理论影响等几个方面看,该阶段还属于少数政治学者试探性地从事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早期发展阶段。

2.成型期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生物学家史密斯(J.Smith)将经典博弈论应用于生物演化建模并提出演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ESS)的概念,演化博弈论得以形成并快速发展。在演化博弈论的影响下,演化博弈论对均衡策略的产生、变化与收敛给出了进化论式的解释,赋予其模仿、学习、突变等新的来源,从而使博弈论分析框架更加灵活、全面,理论解释力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政治学者也从不同角度对博弈分析框架进行修正和完善并将其更加紧密地与政治学研究结合起来,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譬如,著名政治学者阿克谢罗德(R.Axelrod)较早将演化博弈论引入社会科学研究,就囚徒困境模型中的局中人如何走出困境、实现合作展开深入研究[25],为博弈分析范式的完善做出了重要贡献;奥斯特罗姆等人以博弈分析范式为核心组件提出的制度分析与发展(Institutional Analysis and Development,IAD)框架重视现实世界中人们的学习能力,认为制度选择行为可分为宪法规则、集体规则和操作性规则三个不同层级,人们能够修改上一层级的博弈规则以发展出新的策略集合进而实现制度变迁,从而突破了博弈规则和策略集合外生给定的传统观念,更好地解释了人类的制度选择行为与制度变迁过程[26];贝茨(R.Bates)等人另辟蹊径地将历史叙事与博弈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强调历史过程在策略选择与均衡精炼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埃尔斯特、罗默(J.Roemer)等人发展了博弈分析马克思主义并将其应用于剥削、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论议题的批判性研究,将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注入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提升了它的理论品格,也丰富了博弈分析范式的理论多样性。

在这些代表人物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政治学者加入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阵营;不同的分析路线逐渐形成并从不同的方向上对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加以拓展;各分析路线之间进行频繁的学术交流,相互借鉴对方的学术观点和研究结论;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大量涌现,被众多研究者频繁引用;一批教科书性质的博弈分析政治学教材应运先后出版,对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分析方法、理论模型及其应用于政治学研究所得到的重要结论进行系统总结[27];而以奥斯特罗姆后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为突出标志,该发展阶段的研究工作也得到了学术界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认可。可以说,八九十年代是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理论框架和主要分析路线基本成型并取得重要进展的一个黄金时期。

3.常规科学发展期

随着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发展成型并占据政治学分析范式的主流甚至统治地位,它也进入了一个“常规科学”发展期[28]。策略、均衡、支付、核、囚徒困境、讨价还价、协调博弈等博弈论术语成为学术交流的通用学术话语,大批学者在博弈分析范式的理论预设下展开常规科学性质的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以至于能否运用博弈分析模型和计量分析方法甚至成为美国政治学界文章发表、学生培养、教职聘用的重要依据,而其他分析范式则面临日益边缘化的窘境,直到2000年美国政治学界爆发了一场声势颇为浩大的“范式改革运动”(Perestroika)之后这种情况才有所改观。[29]

我们以2001至2010年间《美国政治学评论》、《美国政治学杂志》、《政治研究》等英美主流政治学刊物刊发的文章为对象做了一个初步的文献分析,发现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类文章仍然十分常见,基本保持每期一篇甚至一期多篇的刊发频率。从研究内容上看,这些文章涉及策略投票、政治联盟、国际关系、公共物品供应、宪政与法治、政治发展与民主转型、市场经济的政治基础、群体合作、自由平等、公平正义、道德习俗演化等广泛的理论议题。从研究方法上看,人们非常娴熟地将博弈建模、调查研究、案例分析、实验仿真、统计计量等多种分析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一些具体问题和理论细节进行精雕细刻式的细化与完善,通过一些添砖加瓦式的研究工作使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更加血肉丰满。

不过,我们也应注意到,这一阶段的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越来越具有库恩所谓的“解谜”特征,虽然日渐丰富、精巧、细致,但也难免给人理论原创性不足之感。在笔者看来,出现这种情况恐怕和一个困扰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重要问题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有关。日常经验告诉我们,权力在人们的社会政治生活策略互动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理应被纳入博弈分析范式的理论框架,成为它的一个核心要素。然而,遗憾的是,虽然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有了长足进步,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但权力还只是作为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一个分析对象而存在,并没有作为一个理论要素而被整合进其分析框架之中。可以想见,如何将权力这一政治学的核心要素纳入分析框架以使我们能够从权力的角度加深对理性个体间策略互动的理解仍将会是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甚至整个博弈分析范式面临的一个主要挑战,也是未来需要继续深入的一个发展方向。

三、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理论议题与分析路线

(一)组织、行为与制度三大理论议题

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理论议题大体可分为组织、行为与制度三大范畴。早期的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主要集中于组织、行为研究,具体包括政治联盟、议会过程、策略投票等主要内容。其后由于受到新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蓬勃发展的影响,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重心也由组织、行为分析转移到制度分析上来。目前来看,这一领域也是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最活跃、最深入、成果最丰硕的一个领域。

由于博弈分析范式具有很强的社会科学元分析范式(meta-paradigm)的理论属性,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理论议题因而表现出十分鲜明的跨学科、跨子学科交叉研究的特征。举例来说,在新政治经济学这一学科交叉领域,来自政治学和经济学的博弈分析理论家密切合作,在市场经济的宪政基础、经济发展与政治民主、公共物品供应、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等理论议题上取得了大量积极的研究成果。同样,在政治哲学领域,政治哲学家与博弈论学者、经济学家的联系也颇为紧密。如前所述,一方面罗尔斯、诺齐克等人的政治哲学研究受到博弈论的影响,另一方面宾默尔等博弈论学者的社会契约论研究和伦理学研究也受到罗尔斯等人的政治哲学研究的影响,从而呈现出一种相互交流、彼此借鉴的良好局面。宾默尔在《博弈论与社会契约》一书中曾经明确表示:“我希望能告诉人们博弈论是研究政治哲学必不可少的工具。”[30]我们看到,这一希望已逐渐变成现实,以群体合作、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与道德习俗演化等议题为主要内容的博弈分析政治哲学研究已成为一个成就显著且发展动力十足的学术领域。

(二)五个主要的分析路线

得益于政治学分析范式多元化的理论传统,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者在理解“社会实在由理性个体间的策略互动建构形成”这一博弈分析范式理论预设上存在着旨趣、视角和侧重点上的微妙差异,在“策略”是源自审慎推理、遗传演化、模仿学习抑或突变创新以及个体微观行动受到组织、制度、历史、文化等宏观的结构性变量多大程度的影响等一系列问题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分化出里克尔、谢普斯尔、奥德舒克、温格斯特(B.Weingast)等代表的理性选择、阿克谢罗德代表的演化分析、奥斯特罗姆代表的经验主义、贝茨、格雷夫(A.Greif)、温格斯特等代表的分析叙事以及埃尔斯特、罗默等代表的博弈分析马克思主义等几个主要的分析路线。

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面,这些分析路线之间的家族相似性常常多于其差异性,它们之间在学术渊源上亦存在着千丝万缕的紧密联系或亲缘关系。另一方面,同一学者在不同时期的分析路线也会发生变化,即使在某一分析路线内部,其观点也不尽完全相同。而且,随着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深入,各分析路线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吸收、借鉴、融合的发展趋势。因此,上述提法只是为了使我们对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内部存在着多个分析线路这一事实有所了解并方便我们对它们之间的异同进行比较分析而提出的,不应把它们当作标签而固化下来。

(三)理性选择与分析叙事两个分析路线的基本特征

限于篇幅,本文只对理性选择与分析叙事两个分析路线的主要特征进行扼要介绍与评析,其他几个分析路线留待将来再做介绍与评析。

1.理性选择分析路线

唐斯(A.Downs)、布坎南(J.Buchanan)、奥尔森(M.Olson)等经济学家对民主投票行为、宪政民主的公共选择过程、利益集团与集体行动的组织困境等问题的研究是理性选择分析路线的直接理论来源,其代表人物有前面提到的里克尔、谢普斯尔、奥德舒克、温格斯特等人。理性选择分析路线保留了较多的理性选择理论的元素,与其他分析路线相比,具有理论假设最少、研究结论最为一般、适用范围最广等主要特征,但也导致产生诸如对人们的理性能力要求过高、难以深度解释一些经验事实或历史个案以及对价值和规范问题关注不够等一些弱点和不足。不过,对这些弱点和不足进行修复的努力却直接间接地刺激了后续其他分析路线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说,理性选择分析路线在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一种类似于母体和催化剂的作用。

80年代初以来,温格斯特开始成为理性选择分析路线中一个十分活跃的学者,发表了一系列颇有影响的文章,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观点,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温格斯特对理性选择分析路线的基本思路和研究程序做了很好的归纳,有助于认识其基本特征,我们将其转述如下:

理性选择途径是从一组具有明确偏好的个人开始的。在明确背景下的个人策略互动是这一途径的特点。制度影响着每个个体的有效行为,影响着这些行为的次序,影响对每一个决策者都有用的信息结构,而这些影响又使制度模型化。[31]

需要说明的是,温格斯特这里所说的理性选择途径虽未明确使用博弈论、博弈分析范式一类的术语,但实际上意指的就是以经典理性选择理论的“理性人假设”为基础对“个人策略互动”进行博弈分析的理性选择分析路线。我们认为,上述这段话十分准确、贴切地描述了理性选择分析路线的基本思路和研究程序,有助于认识其基本特征。当然,后期理性选择分析路线也做出一些积极的改变,“理性人假设”有所放松,较为注意借鉴、吸收其他各派的理论要素和长处,等等。温格斯特本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在90年代后期与贝茨、格雷夫等人一起提出和倡导分析叙事的分析路线,理性选择的色彩有所淡化。

2.分析叙事(analytic narrative)分析路线

该分析路线的核心主张由贝茨、格雷夫、利维(M.Levi)、罗森瑟(Jean-Laurent Rosenthal)和温格斯特五人在90年代末正式提出,是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各分析路线中出现较晚但引起广泛关注且影响力不容忽视的一支。

分析叙事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追求理论与事件或者说演绎与归纳、普遍与特殊的有机统一。正如贝茨等人指出的那样:“我们的方式是叙事性质的,它与事件、报道和场景紧密相连。它又是分析的,诉诸明确和形式化的逻辑演绎,从而有助于探究与解释。”在此过程中,“对理性选择与博弈论的运用,使叙事转化为分析叙事。”[32]分析叙事的核心任务就是“如何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发展出系统化的理论解释。”[33]不难看出,同宏大叙事(metanarratives)相比,分析叙事的理论目标是中观的、具体的和有限的,满足于对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具体制度、机制进行深度的案例分析,而同一些传统的历史制度主义理论传统相比,分析叙事又不限于叙述历史,而是力图对其进行深度解释。

分析叙事研究者通常首先要对档案、记录、文献等相关史料进行收集整理,对相关历史事件进行叙述还原,然后通过构造适当的博弈模型(通常为扩展型博弈模型)对这些史料加以形式化,使之理论再现为一个或一组简洁明了、清晰直观、逻辑一致且可检验的数理模型并据此对所研究的问题提出理论解释。因此,分析叙事理论模型中博弈的参与者不再是抽象的个人或组织(联盟),而是历史上真实的个人或组织(联盟),他们的策略集合、互动过程以及博弈结果也是根据史料加以分析总结的。因此,一方面,分析叙事力图从当事人的偏好、策略与行动的微观视角出发去理解制度、机制现象;另一方面,当事人的偏好、策略、互动过程以及最后形成的制度、机制又是从其所处的历史场景之中加以理解和把握的。

在博弈分析政治学各分析路线之中,分析叙事尤为重视从历史制度主义这一古老的政治学理论传统之中汲取理论养分并将其与博弈分析模型有机地结合起来,较好地弥补了此前研究普遍存在的历史维度的弱点。因此,甫一提出便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与积极反响。不过,人们对这种将博弈分析模型与历史事件结合起来以解释复杂历史过程的做法也存有不少疑问。埃尔斯特便认为分析叙事没有取得预料中的成功,与上述五位学者还就此有过一番认真的对话与争论。[34]然而,无论如何,作为在新的理论发展水平上恢复政治学理论传统的一项积极探索,分析叙事的理论价值是值得肯定的。

上述两个分析路线并非截然对立,而是各具特色,各有所长。简而言之,分析叙事试图将历史过程对当事人策略选择与均衡精炼的影响模型化,适合分析中长期的、将时间维度考虑在内的、真实的策略互动过程;理性选择分析路线则试图将策略互动过程一般化,适合分析将历史等结构性约束视为事先给定的、将时间维度排除在外的、抽象的策略互动过程。它们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我们可以把分析叙事看成是在理性选择分析路线的基础上纳入历史制度主义的理论要素的产物,即所谓的“理性选择制度主义”(rationalchoice institutionalism)。[35]对研究者来说,这种多元分析路线和谐共存、良性互动的局面,为人们根据自己的学术立场和偏好各取所需提供了有利条件。

四、结语

本文从理论预设、发展阶段、代表人物、理论成就、研究议题、分析路线等几个方面展开,尝试对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做了一个较为系统的梳理、提炼和评析。当然,相关文献卷帙浩繁,我们的梳理和评述还相对有限。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不难看出,在一大批学者多年来持续的努力下,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已成长为政治学研究的一个主流分析范式和重要的知识生长点,有力地推动了政治学研究的范式转变与理论创新,丰富了对社会政治生活的理解。如果说实证主义与行为主义促使研究者将政治学研究关注的目光转向人们的行为及其后果,那么,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则将这一关注的目光进一步转向人们行为背后的动机、意向性以及互动过程及其后果。诚如库恩所言,“范式一改变,这世界本身也随之改变了”。[36]正是在范式转变的层次上,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深刻地改变了我们观察、理解、解释社会政治现象的思维方式、理论视界、分析工具和话语体系并因此而带动了整个政治学研究的蓬勃发展,也再一次验证了分析范式与研究方法的创新是政治学研究理论创新的一个重要推动力量这一事实。

归纳起来,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理论贡献大致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作为一个社会科学元分析范式,它提供了一个统一政治学分析范式的可能方案以及整合跨学科、跨子学科交叉研究的共同的方法论基础,推动了政治学研究问题意识的更新和理论边界的扩展;其二,由于更强调人类行为的主体间性、意向性和策略性,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使我们能够跨越微观与宏观、个体与整体、行动与结构之间的鸿沟,拥有了一个理解、解释社会政治现象的更为精巧灵敏的强有力的理论工具;其三,在涉及政治发展、群体合作、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上,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取得了大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对人们探求优良的政治生活发挥了积极的理论指导作用。

就笔者所知,崔之元教授大概最早对博弈论应用于政治学研究取得的早期理论成果进行了绍述,此后国内陆续有文献跟踪介绍相关进展或尝试运用一些博弈模型进行政治学、行政管理学研究。[37]不过同其重要性相比,国内政治学对博弈分析政治学的关注还十分不够,已有的研究不但数量偏少且不够深入,影响也相对有限,与国内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的同类研究相比都还仍显薄弱。但是,正如前文所述,作为一个实质性的社会科学分析范式,博弈论为人们提供了一个从范式层面上突破建构论与功能论、行动与结构、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二分窠臼的理论工具,可以有力地增进我们对社会政治现象的理解力和解释力。而随着中国社会转型与政治发展的深入、利益格局的日益多元与分化以及各利益主体之间博弈的日趋活跃,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不难从中找到落地生根、枝繁叶茂的肥沃土壤。我们也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政治学者熟悉、了解、掌握这一强大的分析工具并将其应用于中国社会转型与政治发展的理论研究。

注释:

①下文中,当需要强调博弈论的社会科学分析范式属性时,我们将使用博弈分析范式这一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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