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措施(上)_农民论文

2011年国家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措施(上)_农民论文

2011年国家支持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中),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民增收论文,政策措施论文,粮食论文,国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核心提示

13.不断增加对动物疫病防控的投入,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

14.中央财政将投入5亿元资金实施畜禽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标准化生产改造。

15.加大“农超对接”政策支持力度,超市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严禁超市向合作社收取进场费、赞助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严禁任意拖欠货款。超市一般应采取日结的方式收购蔬菜等生鲜农产品,尽量缩短账期。

16.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到“绿色通道”产品范围。

17.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

18.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大幅增加专项补助资金,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优先安排产粮大县,加强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促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

19.中央投资优先支持向农户集中供气的大中型沼气项目。沼气服务体系重点建设乡村服务网点。

20.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继续对有一定产业基础、文化水平较高、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开展系统的创业培训;依靠专家和科技人员力量,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培训和科普活动。

21.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期内,除法定事由外,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土地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22.继续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和业务政策支持力度,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继续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发展,逐步增加试点数量。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多样化的小额信贷产品,积极引导农民开展农村信用合作。

13.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

为了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国家不断增加对动物疫病防控的投入,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目前我国已形成以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补助、扑杀补贴和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为主要内容的动物防疫补贴政策。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扑杀补贴政策: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和布病、结核病阳性奶牛实施强制扑杀。对因重大动物疫病扑杀畜禽给养殖者造成的损失予以补贴,补贴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政策:为支持基层动物防疫工作,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实行经费补助。补助经费用于对村级防疫员承担的为畜禽实施强制免疫等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的劳务补助。

14.扶持“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政策

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是从根本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菜篮子”产品稳定供应、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2010年农业部公布了首批参加创建的819个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并安排1.2亿元财政资金用于支持235个标准园建设。2011年农业部将进一步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在优势产区扩大创建范围,创建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基地,示范带动园艺产品质量全面提升和效益提高,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标准园每园补贴50万元。其中,35万元用于生态栽培物化技术应用补贴,10万元用于推进标准化生产补贴,5万元用于质量管理补贴。

2010年,中央财政投入5亿元资金实施畜禽标准化养殖扶持项目,对主产省区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规模养殖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标准化生产改造。2011年,中央财政将继续投入5亿元扶持资金。

15.支持鲜活农产品“农超对接”政策

开展“农超对接”(引导大型连锁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试点,是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途径。国家支持“农超对接”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一是加大“农超对接”政策支持力度。支持超市加快冷链系统、物流配送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合作社建设冷藏保鲜设施、配置冷藏运输工具、检验检测设备等。超市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二是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鼓励同类农产品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联合与合作,充分发挥集聚效应,形成规模效益,提高均衡供应超市农产品的能力。三是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流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实施标准化生产,加强安全生产记录管理,依据农产品流通相关标准,对农产品进行分级、包装、加贴标识,创建品牌,实现合作社产品质量可追溯。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蔬菜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化扶持项目、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超市的需求,实行统一采购种苗、统一采购和使用农资、统一记载田间档案、统一采收产品、统一检测农残。四是降低“农超对接”门槛。严禁超市向合作社收取进场费、赞助费、摊位费、条码费等不合理费用,严禁任意拖欠货款。超市一般应采取日结的方式收购蔬菜等生鲜农产品,尽量缩短账期。鼓励超市和合作社签订长期对接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紧密的对接关系,提高合同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

16.完善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2010年国家有关部门决定进一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扩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从2010年12月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新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的公路收费站点,要按规定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设置“绿色通道”专用标识标志,引导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快速通过。二是增加鲜活农产品品种。在2009年确定的24类133种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的基础上,将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到“绿色通道”产品范围,落实免收车辆通行费等相关政策。三是进一步细化“整车合法装载”的认定标准。对《目录》范围内的不同鲜活农产品混装的车辆,按规定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各项政策;对《目录》范围内和《目录》范围外的其他农产品混装,且混装的其他农产品不超过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20%的车辆,比照整车装载鲜活农产品车辆执行。对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17.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从2011年起,国家将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目标是“两保—促进”,即“保护草原生态,保障牛羊肉等特色畜产品供给,促进牧民增收”。政策主要内容是:(一)实施禁牧补助。对生存环境非常恶劣、草场严重退化、不宜放牧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6元的测算标准对牧民给予禁牧补助。(二)实施草畜平衡奖励。对禁牧区域以外的可利用草原,在核定合理载畜量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未超载的牧民按照每亩每年1.5元的测算标准给予草畜平衡奖励。(三)给予牧民生产生补贴。包括畜牧良种补贴、牧草良种补贴和每户牧民500元的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四)绩效考核奖励。补奖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财政部和农业部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监督,并按照各地草原生态保护效果、地方财政投入、工作进展情况等因素进行绩效考评。中央财政每年安排奖励资金,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省份给予资金奖励,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工作。以上四项共136亿元。

18.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政策

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主要指灌溉面积1万亩、除涝面积3万亩、库容10万立方米、渠道流量1立方米每秒、机电泵站装机容量1千瓦以下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包括万亩以上灌区的渠系工程。为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提高防灾抗灾能力,2005年中央财政设立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采取“民办公助”方式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给予适当补助。2009年至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补助850个县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其中13个粮食主产省521个县,占61.3%。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大幅增加专项补助资金,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优先安排产粮大县,加强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促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央决定,今年增加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补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以工代赈投资等中央专项资金规模30亿元以上,主要用于引导粮食主产区农民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9.实施农村沼气建设政策

2003年以来,中央大力支持农村沼气建设,投资规模和支持领域不断拓展,2010年,中央投资52亿元补助建设农村沼气,新增沼气用户320万户,其中大中型沼气工程1000处以上。继续加强沼气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后续服务管理提升行动,着力提高沼气使用率和“三沼”利用率,促进农村沼气发展上规模、上水平。2011年,国家将继续支持发展农村沼气,力争年末农村沼气户数达到4325万户,比上年增加325万户。

农村沼气建设实行项目管理,按照“因地制宜农户自愿、保证质量、强化服务”的原则稳步实施户用沼气项目。户用沼气项目基本建设内容为户用沼气池,同步实施改圈、改厕、改厨。目前每个户用沼气中央投资补助标准西部、中部和东部分别为1500元、1200元和1000元;对农户相对集中的村庄,以农村居民为用气对象,按照“统一建池、集中供气、综合利用”的原则,支持建设以畜禽粪便或秸秆为原料的小型沼气,沼渣沼液用于还田,按照供气户数,小型沼气中央补助标准为户用沼气补助标准的150%;在具有稳定原料来源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或行政村等,支持建设以畜禽粪便或秸秆为原料的大中型沼气,沼气可用于向周围居民供气或发电,中央投资优先支持向农户集中供气的大中型沼气项目。对西、中、东部地区大中型沼气,中央分别补助项目总投资的45%、35%和25%,总量分别不超过250万元、200万元和150万元,地方分别按照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5%、10%和20%的标准予以配套投入。沼气服务体系重点建设乡村服务网点,主要建设内容是“六个一”,即一处服务场所、一个原料发酵贮存池、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沼气配件。对西、中、东部地区乡村服务网点,中央按照每个4.5万元、3.5万元和2.5万元分别予以补助,地方按照不低于0.5万元、1.5万元和2.5万元的标准分别予以补助。

20.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政策

2011年农业部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一是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丰富培训内容,细化培训专业,规范培训实施,加快培养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的专业化、技能型经营服务人才。二是继续对有一定产业基础、文化水平较高、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开展系统的创业培训,增强农民的创业意识、提高农民的创业能力,促进农业的规模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三是组织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依靠专家和科技人员力量,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培训和科普活动。四是继续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依托11个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举办50期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经验交流、创业扶持等方式,培训50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大学生村官。五是实施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遴选农村生产能手、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产品经纪人,通过学习培训、研讨交流、参观考察、观摩展示等方式,提高他们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

21.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指向十分明确,目的就是要更好地稳定农民对土地经营的预期,给农民吃长效“定心丸”。

我国农村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实行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核心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关键是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期内,除法定事由外,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土地承包期届满,由上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22.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政策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事关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有效满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金融服务的需要,今年中央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

一是健全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业农村的激励机制。今年将继续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和业务的财税、货币等政策支持力度,通过税收优惠、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政策,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三农”。进一步完善对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管理机制和考核办法,以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农业农村贷款,特别是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贷款,逐步增加涉农贷款比重。二是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三种类型。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组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超过400家。实践证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增加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改善农村金融服务、降低农村贷款利率等方面的作用十分显著,受到农民群众的广泛欢迎。今年中央提出要继续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健康发展,逐步增加试点数量,使更多的农民群众能够享受到金融服务。三是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今年中央将加大政策力度支持发展小额贷款,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多样化的小额信贷产品,努力满足农民的小额信贷需求。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业务,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二三产业;积极引导农民开展农村信用合作,通过农村资金内部循环来解决农民贷款问题。

(未完待续)

(联系电话:010-85815522转2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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