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论——责任伦理的逻辑起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论文,逻辑论文,角色论文,起点论文,责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8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735(2007)04-0001-07
角色是什么?角色是人的面具,角色是人的身份的象征,有多少种身份就有多少个角色。人的身份是由人的社会地位决定的,人的社会地位是由人们所处社会关系决定的,人们的社会地位就是人们在社会关系网中的坐标点。因而,一旦涉入人际关系之中,社会马上就赋予人一个与此关系对应的社会角色;随着角色的出现,责任接踵而至。以角色责任为研究对象的学问叫责任伦理学。
责任伦理属于社会伦理。社会是由一个个“个体”组成的,“个体”既包括单个人的个体,也包括以集体出现的组织。社会伦理既要调节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还要调节组织与组织、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关系,所以,这种以组织出现的“个体”,只能存在于社会伦理体系之中。无论是集体个体还是个人个体,他们都是以“角色”的名义出现的,因而,角色是个体在特定社会关系中的坐标定位,角色是责任伦理的逻辑起点。角色研究,实际上就是对责任伦理逻辑起点的研究。
为什么角色可以成为责任伦理的逻辑起点呢?原因如次:一是因为责任依附于角色,角色是责任伦理中最基本最简单最抽象的范畴。比如,没有父亲这一角色,也就没有父亲的责任,没有警察角色,也就没有维护社会治安的直接责任,至少维护社会治安不是他的分内之责。二是角色是人们认识责任的中介,有角色就有责任,角色在先,责任紧随其后;角色解除了责任也自动解除,履行没有角色的责任往往会被认为是越权、侵权或多管闲事,人的责任的大小多少全系于角色的大小多少之中。三是角色和责任同时产生,也就是责任伦理学的逻辑起点和其历史起点是一致的。四是作为责任伦理逻辑起点的角色和作为责任伦理研究对象的责任永远联系在一起,角色和责任贯穿于本研究的始终,角色和责任是表和里的关系,角色失去责任支撑就名不副实,责任没有角色引领标识则名不正言不顺。五是作为责任伦理逻辑起点的角色直接存在于各种社会关系之中,且这一关系为三方(关系的双方和社会)承认的标识。综上所述,角色作为责任伦理的逻辑起点是当之无愧的。
一、角色是个体的社会面具
人从娘胎肚里呱呱坠地时起,社会就给了他(她)一个角色:相对社会来说,他(她)是婴儿的角色,相对父母来说,他(她)是儿子或女儿的角色,如果他(她)是父母的第一个孩子,由于他(她)的诞生又增添了一个父亲和母亲的角色,如果他(她)是父辈中第一个下辈,则又新生出爷爷、奶奶、叔叔、姑姑、婶婶等等角色来。与这个婴儿诞生连带新生出的其他角色,都要和这个婴儿构成一种社会关系,相应的,这些角色也因这个婴儿的诞生连带出一系列的责任和义务,也连带出一些权利和荣誉。随着这个婴儿的成长,他的社会角色会越来越多,因而权利和责任也越来越大。角色总是和人的活动范围和活动能力联系在一起的。同理,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面世,社会也会赋予他一个角色,相应地他也要承担这个角色要承担的社会责任。下文中不再专论集体角色。
角色是社会赋予的,角色又是个体争取的。因自然联系而承担的角色,是社会赋予的,甚至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对于这一类角色的获得往往是不自觉的,甚至是不自愿的;还有一类角色是社会强行分配的,如承担社会义务的公民角色,战争爆发时全民皆兵的战士角色,自然灾害降临时挽救危难的志愿者角色,等等;也有一些角色是主体凭能力争取的,如:工学博士角色,主任、厂长、市长的角色,等等。
角色是人的社会地位和身份的显现。人的角色多、角色大,意味着这个人在社会上的影响大、贡献大。角色是作为行为主体的社会面具出现的,就像演员一样,演什么角色,就要按这个角色的外在形象着装,就要按照这个角色的内在要求去思考问题,最重要的就是要按社会对这个角色的要求去承担责任和履行义务,也可享受这个角色应该享受的权利。鲍曼称角色为“人的工作服”,下班后就把“工作服脱了”,即卸下了角色的“面具”,显出自我本色。然而,角色虽然只是一种标识,但是这个标识所代表的内容却是实在的、丰富的。角色也是一种符号,但当这种符号出现以后,紧跟着的就是责任。
作为社会面具的角色,其获得和分配,是要遵循一定的社会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对规律的遵从,是角色的根基,有根基的角色是名符其实的,没有根基的角色是蹩脚的、虚假的,甚至是冒名顶替的。那么什么是角色的根基呢?先拿演员做例子,有的演员属本色演员,只能演与他的本色相仿的一类角色,演其他行当、性格的角色就不像,就蹩脚;另一类演员属于功夫演员,能演多种角色,甚至是男演员能演女性角色,女演员能演男性角色;也有一些演员,演不了角色(重要的有个性的角色),只能当替身跑龙套。演技就是演员的根基。社会角色的根基有三:一是自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根基,比如父子、母女和兄弟等角色;二是经过社会法律关系形成的根基,比如夫妻、师徒和合法收养的子女等角色;三是凭能力、经验、影响和群众认同形成的根基,比如学术上的头衔,科学技术上的荣誉,政府官员和社会职务等的角色。当然,这三种角色根基有相通相融的地方,也有互相交叉的地方,但是其最基本的根基仍然是我以上分述的三种。以上所列角色的根基,是仅就其形式上、能力上和程序上说的,一个称职的社会角色,还有更为根本更为深刻的内在因素构成的根基,即德性根基。关于角色的德性,我在下文中将有更深入的论述。
角色是人的面具,人顶着各种各样的面具,出入于各种各样的场合,从事各种各样的工作,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调解各种各样的矛盾,满足各种各样的需要。有根基有角色责任实现能力的人,可以让角色“扮演”得惟妙惟肖;无根基无角色责任实现能力的人,无法演绎角色应该“扮演”的“戏”,只能给自我给他人给社会带来损失和痛苦。以上是两个极端。还有五种情况值得研究:即,有根基无能力,有能力无根基,有根基能力弱,有能力根基弱,或是根基不坚硬能力也不坚硬。这些情况的出现,都会给社会,给他人,也给顶着角色的行为主体造成损失。
可见,社会角色的分配是与社会运行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公平、合理、科学地分配社会角色,将成为社会良性运行的关键。
二、角色是个体社会关系的定位
行为主体社会角色的出现是因为行为主体社会关系的形成,行为主体有多少社会关系,就有多少社会角色依附于行为主体之上。
人的社会关系是动态的,是处于不断生成和不断消除状态之中的。角色除了和关系联系在一起之外,角色还和行动联系在一起。角色行动,既可以是主动的,也可以是被动的,既可以是肢体实践性的,也可以是意念思想性的。因而,关系的定位是在动态中形成的,也可以说关系是实践的结果。不行动,无实践,是不可能形成关系的。静态是关系的中止,静止不可能生成关系。关系中止了,角色也就卸任了;生成不了关系,也就形成不了角色。无论是自然生成的,还是主动争取的,或是社会分配的,都少不了行动或实践。儿子不脱离母胎,不发出第一声啼哭,这父子母子关系就不能形成;农民不拿锄头去耕耘土地,这耕种关系就不存在。
社会角色的动态存在不仅表现为行为主体在行动中争得社会角色,还表现为行为主体在实践中保持社会角色,更表现为社会角色是流动的。角色既可以为任一行为主体获得,也可以离开不称职的行为主体另选新的行为主体造就新角色。
社会角色的动态性是由社会的发展性和竞争性引起的。社会是不断发展前进的,前进发展着的社会也会赋予各种社会角色以不同的内涵和要求。社会的进步发展不仅仅赋予同一角色以不同内涵,还会因社会进步发展的需要而生出许多新的角色。新角色的诞生既表现为新的社会关系的生成,也表现为社会分工的细化和新的职业的出现;新角色的诞生既可能是新的生产力的产生,也可能是人们新的服务需求的出现。有生就有灭,既有新角色的诞生,就有老角色的终止或死亡。角色的新陈代谢、生生不息,是与人类的新陈代谢和生生不息一致的。角色的本质是人的社会责任的分配和实现,是社会责任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接和继承。
三、角色与责任
角色和责任的关系,是名和实的关系,是表和里的关系,是形式和内容的关系。社会角色如果失去角色责任实现的支撑,则角色与傀儡无异。
责任是角色的连带物,无角色就无责任,有角色就有责任。“责任依赖于角色,而不是依赖于完成任务的人。角色并不是‘自我’——只是在我们工作期间穿上的工作服,当下班后,我们就又会把它脱下来。”[1](P22)历史上形成的和历史上流传下来的角色,有约定俗成的责任,我们称之为旧有责任;也有因社会发展社会进步生发出的新角色,我们称之为新责任。旧有责任随着社会的进步也有新内容的加入,新责任中也有与其相连的旧有责任的因素。责任的继承创新与文化的继承创新是一致的。
那么什么是责任、什么是角色呢?二者之间的关系怎样呢?
责任是行为主体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对定在任务的自由确认和自觉服从。责任首先是任务,是每一个行为主体在特定的社会关系中必须完成的任务。这个任务必须是正当的。行为主体完成这一任务是保证社会运行和发展的需要,也是行为主体生存进步和价值实现的需要,如果这一任务不完成,就将影响他人和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但是责任并不等于任务,只有被行为主体自由确认和自觉服从自觉自愿去做的任务才叫责任。同时责任还有一个承诺的问题,既然是行为主体自觉自愿承担的责任,就要充分认识这个责任,积极寻找实现责任的途径和方法,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千方百计地去兑现承诺,履行责任,完成任务。没能实现责任,就要承担责任失误的责任,就要接受社会、他人和自我良心的谴责。有时,这种谴责以中止或结束这一责任所对应的角色为表征。
在一个法制健全、政治清明、经济发达、社会运行良好的社会,免除责任也就是免去行为主体的角色。这种关系解除的方法,既可以是社会人为的解散这种关系,使角色消失;也可以是自然地消除角色,比如拿夫妻关系来说,既可以是以离婚方式解散这一组关系,也可能是以一方死亡解散这组关系。“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限来时各自飞。”也有法律和社会都无法解散、自然死亡也无法解散免除的关系,这是人类最基本的血缘关系,如父子母女关系。
以上分析的关系解散和角色免除,还只是就形式上说,就其实质内容来说,形式上的关系解除了还有感情的存在,角色解除了还有影响存在。比如夫妻之间,形式上关系还存在,但在感情上早已形同陌路,相反的情况也是存在的,即:没有夫妻之名,享有夫妻之实;名实背离,必然导致侵权、伤害和混乱。如老干部,他虽然退休了,曾担任过的行政职务的角色免除了,但他执政期间的影响还在,权力和权利依然像幽灵一样地紧紧地环绕在身边。而这种没有角色,不承担责任,但仍然享受权利的情况,还较为普遍地存在。这是当代中国社会角色和社会责任错位的重要原因,也是社会进步受到影响的重要原因。
那么什么是角色呢?角色是行为主体在特定的时空所处社会关系的标识和确立。这种确立是由人为法、习惯法和自然法所确认的。角色只是对一种社会关系的确立和认证,只是社会结构的一个结点。获得了这一角色,只是获得了一种资格和名义,能否真正成为这一角色,名符其实,还得看他能否正确认同这一角色的责任,能否按质按量地履行这一角色的责任。能履行这一角色责任,是尽职尽责,是名符其实,是一种社会运行的正常状态;能超额履行这一角色责任,是这一角色的楷模和榜样,是引领社会进步的这一角色群的领袖;如果不能履行这一角色责任,是不称职,将要被这一组关系所淘汰。淘汰表现为:一是解除关系,免去角色,剥夺角色权利;二是关系弱化,角色名存实亡,傀儡就是对这种情况的描述。可见,角色只是符号,只是头衔,角色的实质是履行责任。
履行角色责任的根本在行为主体的心智,即行为主体的责任认同能力、责任实现能力和责任心。责任是社会结构结点上的凝聚力、承载力,角色只是这个结点上力量的表征。
四、角色认同与责任认同
认同是知和信的问题,仅知不信不叫认同,认同应是认知、信守和承诺的统一。认同是角色行为的开始。
角色认同是对在特定时空中社会所赋予的社会关系的认同。角色认同有两方面的含义,一为自己对社会赋予的角色的认同,二为社会对行为主体所处社会关系应得的角色的认同。社会角色认同的本质,是对行为主体角色根基的审查和对行为主体所在社会关系的确认。只有当行为主体对所处角色的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相一致时,才是真正的角色认同;失去了其中任何一方的认同,都将对关系的维护和巩固,对责任的履行与逃避,产生重大影响。
角色认同是行为主体的一种能力。角色认同取决于行为主体的形势洞察力、关系控制力、角色认知力和角色亲和力。角色认同的过程是一个获得关系双方承认的过程,也是获得第三方(社会或政府)承认的过程。“‘名誉’揭示的是一种肯定的自我关系,这种关系在结构上与个体特殊性获得主体间承认的前提密切相关。”[2](P27)霍耐特所说的“名誉”就相当于“角色”。所以,角色虽然只是一个符号,一个象征,一个头衔,其获得应以行为主体的心智为根基,没有足够的能力、德性和智慧,要争得一个社会角色是很难的。反过来说,社会对角色的分配和任免也应以行为主体的能力、德性和智慧为依据,舍此,便有失公允,会引发社会的杂音,杂音多了就不和谐。
责任认同是角色认同的继续,责任认同往往与角色认同同步。一个明智的人,在进行角色认同时,首先考虑的就是我有没有资格和能力来承担这一角色。资格者,社会影响也;能力者,履行角色责任的知识储备和履行这一角色责任的经验、技能也。因为明智的人知道,责任是集责、权、利于一体的,造成责任失误,是要追究责任、受到谴责和惩处的。与其受到谴责和惩处,不如不就任这一角色,不承担这一责任。特别是对角色的追求,尤其要与自己的心智相匹配。在这儿我用心智一词,不用能力一词,因为心智包括德和才两个方面,而能力往往被人们误解为仅指技能技巧。实际上能力本身也应该包括德能和才能,包括做人和做事。正如孔子所说:“知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论语·卫灵公》)
做人和做事,对于一个领导者和组织者来说,二者是统一的。人能做事,众多的事要众多的人去做。会做人的人能动员大家一起做事,众人拾柴火焰高,人多力量大,这个时候的做人就是做事。但无论如何会做人的人,也要会做事。要大家一起做的事,独自一人去做,做不了也做不好,是吃力不讨好,是笨伯;可以你做也可以叫别人做,你让别人做了,且别人心甘情愿地做,为你负责,是聪明的人;本应该你去做,且是你这一角色的分内之责,却让别人代劳,是失职,久而久之会大权旁落,是先当懒虫后当傀儡。所以,做人做事是不可能截然分开的。做人与做事,对任何一个角色来说,相当于鸟之两翼,车之双轮,缺一不可。认识到哪些事不可做,哪些事必须做,哪些事可做可不做,哪些事可以不做而又不得不做,哪些事应该做而在特定的场合又不能不放弃做,是大智慧。
角色认同与责任认同既有约定俗成的定则,又不能拘泥于约定俗成的定则;既不放弃角色逃避责任,又不能不知权衡,对任何一个可属于你的权利都要逮住不放,而至使丧失更多的权利和责任。对角色和责任的认同也是一个灵活的动态的过程,要注意方法和策略。这种方法和策略的核心是轻重缓急的支配和利害得失的权衡。
五、角色期待和角色解除
行为主体的角色期待和角色解除,是人的主体性的体现,是人实现理想过程中的主动追求和自觉放弃。角色期待和角色解除,是有所为有所不为。
角色期待和角色解除应该都是人的积极的选择。期待是为了获得,放弃也是为了更好地获得。不放弃,腾不开空间和精力,不能有效地争取新的获得;不期待就没有新的追求,满足于已有的空间,是消极固守。所以积极争取和主动放弃,是一个事物的两面,是生存辩证法在角色获取上的运用。
那么什么是角色期待呢?角色期待有两种类型,一种角色期待往往表现为人们对高于自己优于自己目前所处角色的一种更高级的角色的向往和追求。角色期待是一种积极上进的表现。另一种角色期待往往表现为对个人兴趣爱好的追求和向往,在常人看来,他所追求的新角色并不比老角色好(比如,县长不当了要去当演员),但新角色是他的兴趣爱好和理想所在,他以为在新的角色生涯中更能实现自己的价值。这种角色期待,从表面上看好像不是为了进步,实际上仍然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追求更理想更幸福更有意义的生活,亦是为了实现人生价值,仍然是积极上进的表现。
角色解除和角色期待应是一致的,新的角色的获得往往表现为对旧的角色的解除。当然,新角色和旧角色同时存在的角色期待也是有的,那是为了获得更宽更广的生活生存空间的做法。与此相对的是,不以获得新的角色为目的而解除旧的角色,这种解除往往表现为不堪其责任重负,或是不堪其关系纠缠,为了寻求解脱,被迫做出角色解除的选择。有些人的自杀亦属于谋求角色解除。
就角色期待和角色解除的选择来看,角色期待是积极的向上的乐观的明智的进取的选择;而角色解除则是被动的甚至是无奈的选择。角色选择受到人的主客观条件的限制,期待的东西往往一辈子得不到,想解除的东西也可能到死才能实现。人的很多痛苦,特别是精神上的痛苦,大多数就来自这种“得不到”和“解不脱”的纠缠、挣扎。
为什么有的人想什么有什么,欲摆脱则马上能摆脱呢?是命运之神对他们特别惠顾吗?是机遇专门青睐他们吗?非也!机遇特别惠顾那些有准备的人。那么要作哪些准备呢?一是心理准备,不要不切实际,不要好高骛远,不要期望值过高,更重要的是实事求是地看待他人,实事求是地看待自己,实事求是地看待社会,非如此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和抉择。二是能力准备,任何一个角色,任何一种责任,其承担和实现都要有一定的甚至是特殊的能力,要了解承担新角色需要哪些条件哪些能力,应早作准备,长期积累才可偶然得之。所谓不作非分之想,就是毫无准备时不要贪图意外的收获。三是要作道德准备,优化自己的人格,净化自己的灵魂,磨练自己的意志,消除自己的贪欲。这是角色期待和角色解除中最重要的准备。四是艰苦卓绝,持之以恒,长期努力,百折不挠。任何理想的达到都是与追求者的长期努力分不开的,一蹴而就的成功算不得真正的成功。
六、角色的主次与大小
角色本无主次,也无所谓大小,且主次大小是变动的,小可变成大,大可变成小,主能变成次,次能驾驭主。我这里之所以要把主次大小作一个问题拿出来讨论,是因为社会上都习惯于把角色分成主次大小。
所谓大角色,是因为他相对于其他众多角色而言,是其责任大、影响大、权力大、利益大;所谓小角色,是因为他相对于一些大角色而言,是其责任小、影响小、权力小、利益少;所谓主要角色是因为他相对于其他次要角色而言,他居于领导地位、统治地位、决策地位,起关键作用;所谓次要角色,是因为他相对于一些主要角色而言,他居于从属地位、被领导、被支配地位,起一般作用。大角色之上还有大角色,小角色之下还有小角色。所以角色的大小主次,都是相对的,是可以互相转化的。
就整个社会而言,有多人共同承担一个角色,有一人承担多个角色;即:社会角色是一对多和多对一的关系。角色的大小主次是与行为主体活动的时空联系在一起的。随着活动的空间的增大,大角色可能变成小角色;随着活动空间的缩小,小角色可能变成大角色。更为重要的是大角色的贡献不一定比小角色大,从古至今,小角色做出大贡献的大有人在;次要角色超过主要角色的也大有人在。我们只有把握住了角色大小主次的辩证法,才能正确对待自己的角色,才能居大角色时不骄横,处小角色时不气馁,居主要角色时不傲视小角色,处小角色时不献媚大角色。
正确处理角色大小主次的关系,是一个人在社会上不断进步的关键所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处于大角色、主角色地位者,掉以轻心,忘乎所以,都可能向其反面逆转;任何时候任何地方,处于小角色或次角色地位的人,若能自强不息,积极进取,也定能向相反方向转化,进入大角色、主角色。从小到大,从次到主,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正常规律。
命运的主动权,有时的确掌握在自己手里,关键是看你如何运作。
七、角色的知性、理性与德性
本论所言知性,是指角色对感性材料的认知、判断和综合处理后显示出的能力气质;本论所言理性,是指角色对感觉、欲望所应有的理智控制力;本论所言德性,是指行为主体在理性指导下,正确处理角色与自我、角色与他者、角色与社会、角色与自然、角色与角色、角色与责任的关系,也就是角色所应有的道德认知能力和道德实践能力。
先说角色的知性。任何一个成熟的社会角色,都要有一定的认知能力,而这种认知能力应是建立在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较为宽厚的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有一定社会经验,有正常社会交往能力,具备一般的从现象到本质、从个别到一般的分析概括能力基础之上的。角色的知性是由人的感性、直觉和体悟构成的。所谓感性是由人的眼、耳、鼻、舌、身对外在事物的观察、感知和体悟(我把阅读也归入观察中),由观察而分析,由分析而联想,由联想而推测,既有横向的对周边事物的联想推测,也有纵向的对历史和未来的推测。在获得知性的过程中脑起了重要的作用。斯宾诺莎说:“我们首先必须尽力寻求一种方法来医治知性,并且尽可能于开始时纯化知性,以便知性可以成功地、无误地、并尽可能地完善地认识事物。”[3](P24)
具备了必要的认识基础以后,角色能够认知到作为这一角色所需要的技能技巧,从事社会交际活动时所需要的沟通技能和心理承受能力,以及在各种活动中可能遭遇到的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以及对行动后果的预测能力、多重角色之间可能发生的矛盾冲突的调解能力和控制能力,等等。知不是目的,实现角色责任才是目的。知性,应是角色在生产、生活、学习中,为实现角色责任而应该具有的认知、判断、抉择能力和实践能力。
再说理性。理性是科学态度和民主精神的结合。所谓科学态度是指尊重科学和尊重科学的思维。要确立科学态度:一要克服经验形成的成见和偏见,公平正义,实事求是;二要行为主体能独立思考,不人云亦云,不见风使舵,不出尔反尔,不迷信权威,不独断专横;三要对事物认识清楚明白,既不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也不只见表象不见本质。所谓民主,这里不是指民主制度,而是指民主精神,民主是既尊重自己也尊重别人,人人都按自己的意愿发表意见,人人都能按自己的意愿发表意见。理性同愚昧和迷信是死敌[4](P311-316)。角色的理性是要以理智、理性来指导行为,在于使思想服从理性,在于使人格趋于完善。理性要求作为行为主体的角色,能达到自由和必然的统一。
理性的基础是知性,但理性又高于知性。理性是有理想、有信仰、有认识判断标准的知性。理性指挥知性在什么方向什么区域去认知,认知的目的是什么;理性左右主体的行为目标选择,理性是角色的价值标准。理性为角色的行为取舍定标准,定方向。理性是角色的方向盘和控制器;理性为角色之舟掌舵、导航。
当角色遭遇情绪、情感和直接欲望的干扰不能做出正确抉择时,理性发挥导航纠偏作用,让角色不为情感所左右,避免做出错误的选择。近年来流行的跟着感觉走,就是缺乏理性的表现;一些年轻人整天沉溺于网上虚拟世界,甚至迷上网恋,亦是缺乏理性的结果。为情所困,为情所惑,为情所累,殉情,仇杀,均是情感泛滥、缺乏理性控制酿出的恶果,都是不理智的表现。理性是情感的龙头,理性让情感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理性表现为尊重科学,破除迷信,有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善于运用科学方法分析问题判断问题。
最后说说德性。“德性能够使一个人在追求自己的生活目的的过程中拥有善,使他能够在困惑和迷乱中清醒地知道自己将要做什么,自己有什么样的目的,自己信守的道德标准是什么。在追求美好生活中,德性的践行是必要的,因为德性使人从当下的存在情态向可能的生活目的超越,从现实的人性向明确生活的本真目的后的人性的转化。”[5](P30)麦金太尔更是说得清楚:德性“不仅维持实践,使我们获得实践的内在利益,而且也将使我们能够克服我们所遭遇的伤害、危险、诱惑和涣散,从而在对相关类型的善的追求中支撑我们,并且还将把不断增长的自我认识和对善的认识充实我们。”[6](P277)德性是行为主体对角色与本我、角色与他者、角色与自然、角色与社会、角色与角色、角色与责任之间的关系的正确处理。何谓正确处理?也就是要在处理这些关系时要遵循理性的原则,比如在处理角色与本我的关系时要遵循主体性原则,其核心是自尊自立,个性的全面自由发展;在处理角色与他者的关系时要遵循自由平等原则,其核心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在处理角色与自然、角色与社会的关系时,要遵循共生共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其核心是不要浪费透支资源,不要损害他人利益,力争做到互补双赢;在处理个人承担的角色与角色之间的关系时,要遵循统筹兼顾原则,其核心是要把握住众多角色间的亲、疏、远、近和轻、重、缓、急关系,处理的结果应是福德双赢;在处理角色与责任的关系时,要遵循知行合一原则,其核心内容是言必信,行必果,言行一致,不逃避责任,不推卸责任。
从处理以上各组关系的意义上理解,德性就是理性,理性力量对自然的控制是社会进步的唯一途径。角色的理性最终表现为角色的德性。理性让角色独立思考,不盲从、不轻信、不投机取巧,尊重规律,相信科学,勤劳勇敢,俭朴诚实,与人为善,积极进取,有眼光,有判断力,有鉴别能力,有正义感,有同情心。理性让角色识大体、顾大局,知道事物的轻、重、缓、急,善于处理远和近、轻和重、情和理、内和外的关系,立潮头而身正,处下流而昂首。
八、角色的精神寄托和角色的终极关怀
角色是活的,角色是能动的,角色连带着责任,责任推动着角色。因而,角色是有精神追求的,角色的精神追求表现为角色的终极关怀。
什么是终极关怀?什么是角色的终极关怀?
终极关怀是人类超越自己的直接的和次终极的利益和要求,无条件地追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终极关怀是人的精神的制高点,也是人对最高伦理价值的追求。精神是人的知、情、意的结合,精神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一种有明确目标追求的意志力。这种意志力推动着人们对生存、生产和生活方式的选择;这种意志力使人们的生活充满阳光、五彩斑斓;这种意志力既是人们追求理想的风帆,又是人们战胜困难的动力;这种意志力既是交往中的亲和力、感召力,又是人们在孤独中、困苦中、危难中摆脱困境、起死回生、转败为胜的生命活力。因而,终极关怀是推动人的生命的活力。有生命活力的人,高位截瘫的残疾人能成为顶天立地的英雄;没有生命活力的人,即使是身强体壮的小伙子也不堪一击。孕育精神就是培养生命活力。生命的活力是人的终极关怀的直接表现。
生命的活力表现为一种百折不挠的韧性,愈挫愈奋的斗志,吃苦耐劳的品性,宽宏大量的胸怀。脆弱、浅薄、虚荣、娇嫩和短视,都谈不上精神和活力。精神是理念对物质的轻视,精神是意志对肉体的驾驭。视死如归表现出精神的高贵,宁死不屈表现出理想的坚定。
角色是人的整个生命的一角,众多的一角合在一起才构成了人的完整的生命。角色是生命的碎片,角色还不是生命。人们面对依附于生命之上的众多角色,每天象赶场一样地穿梭在角色的丛林之中,忙忙碌碌,东奔西走。忙,是人的生命的原色。但是忙并不体现终极关怀,忙的价值取向才体现终极关怀。因而,人们在忙中千万不要忘记了自我,千万不要丢弃了本色。而这不能忘记的自我和不能丢弃的本色,就是人的终极价值追求,也就是人的终极关怀。人的终极关怀是统率角色责任的最高统帅,如果所有角色责任的实现都是围绕终极关怀进行的,那么这个人的人生将是辉煌的,也是极具生命力的。如果角色责任实现价值不明确,甚至是混乱的,那么这个人的终极关怀也是灰暗不明的。
精神是肉体的灵魂,精神是生命的火焰,没有精神充盈其间的生命是黯淡的黑夜,没有精神支撑的肉体与行尸走肉无异。
角色的终极关怀是精神对生命之火的点燃;角色的终极关怀是精神赋予肉体以力量;角色的终极关怀表现为精神对行为主体生命力的激活;角色的终极关怀表现为责任伦理的最高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