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_反腐论文

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_反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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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把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这是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几个重大问题之一。对于我们每个领导干部来说,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清除腐败,深入、持久、更有成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整个社会风气的不断好转,保持我党的执政地位,是贯穿在改革开放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为什么要反腐败

(一)反腐败是保持党的本色,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腐败现象危害党和人民政权。邓小平同志多次告诫全党,对反腐败斗争要“提得更高一点、看得更深一点”。针对改革开放以后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不断滋长蔓延的情况,他严肃地指出,“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么,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检察机关近几年所查办的经济案件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无不与权力有关,正象人们所说的那样:“受贿的多是有职有权的,贪污的多是管物管钱的。”发案越来越多,案值越来越大,一些作案分子顶风上的气焰十分嚣张。这些腐败行为,严重地破坏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邓小平同志在总结1989年政治风波的教训时曾指出:“由于腐败现象的滋生,使一部分群众对党和政府丧失了信心”。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失民心者失天下,千古一理。如果听任腐败现象发展,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政权就有可能不攻自破,自我毁灭。最近报纸上公布的河南汝州市、山东乳山市、辽宁丹东市主要领导人犯罪案例等大量事实说明,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主要领导人搞腐败,不仅不能领导好反腐败斗争,还会助长这个地区、部门的腐败现象。最终可能导致党的领导在这个地区、部门的丧失。“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不深入、持久、更有成效地开展反腐败斗争,我们党确实有丧失执政地位的危险。

(二)反腐败是维护良好的经济秩序,为市场经济提供最有力的服务的需要。腐败现象破坏改革开放,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阻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邓小平同志深刻地洞察到这一点,把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看作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保证。他一再告诫全党:开放、搞活政策持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就要干多久,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开放、搞活政策的正确执行。“如果不搞这个斗争,四个现代化建设,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就要失败”。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市场主体之间公平交易,平等竞争。而腐败现象的本质特征是一些手中掌握人员聘用权、物资调拔权、财政拨款权、信贷权等各种权力的人对市场进行不正当干预。从而践踏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破坏了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和运行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侵占了市场主体的利益。

尤其是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过程中,腐败现象使重大改革措施难以得到顺利、正确、统一的贯彻落实。几乎国家每出台一项新的改革措施,很快就出现新的犯罪活动。而且一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人犯罪也明显增多,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要有政治上的敏感性,不仅要对危害改革措施实施的犯罪活动不管以什么形式出现,都要毫不留情地予以打击,并且要不断地澄清“打击经济犯罪会妨碍经济的发展”、“抓人多了(指经济犯罪)会影响稳定”的模糊认识。

(三)反腐败是促进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需要。腐败现象是党风、社会风气不好的最集中、最突出的表现。它严重冲击党的优良传统,劣化人民群众情绪,酿成不安定因素。在一些腐败现象严重的单位,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丧失殆尽。一些机关以权谋私;一些垄断性行业以石油谋私、以电谋私、以钢材谋私、以酒谋私、以烟谋私,以车皮谋私、以票谋私等等。且上行下效,“你捞我也捞,不捞白不捞,白捞谁都捞”,形成不良的小氛围。腐败现象严重毒化社会风气,导致社会道德沦丧。使一些人特别是一些青年人的勤俭、奉献、追求事业、助人为乐等道德观念贬值,头脑里充满尔虞我诈、唯利是图、及时行乐、消极处世等颓废观念,相当一部分人追求不义之财,有的诈骗,有的盗窃,有的杀人越货等,由此走上了刑事犯罪道路,从而导致社会治安形势相当严峻,人民群众人心浮动,失去安全感。腐败现象所侵蚀的实质上是我们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我们的民族魂。如果说腐败对于经济建设造成的破坏不可低估的话,那么它导致的精神颓废、道德沦丧包括诱发的刑事犯罪,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对我们民族的危害则更为严重和深远得多,甚至几代人都难以挽回。

二、反腐败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大庆市委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经济犯罪,在两条战线上作战,使大庆再创辉煌,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廉政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开展。去年8月中纪委二次全会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努力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大庆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当前的经济犯罪活动与以往比较有共性的一面,也有一些新的特点。从全国来看,个案案值越来越大,涉及处以上领导干部人数越来越多。我国重建检察机关以来,共受理贪污贿赂罪案70万件,立案侦查40万件,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80亿元,挖出的蠹虫多达10万多人,仅去年8月中纪委二次全会以来,就查处厅局级干部100多人,县处级干部2000多人。从近几年来我市办理经济案件的情况看,归纳起来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顶风作案的多。去年8月中纪委二次全会以后5个月所立案侦查的各类经济案件48件,大都是近一、二年作的案。今年以来作案的案件占立案总数的22.2%。从查处的案件情况看,目前,一些贪污贿赂犯罪分子无视党纪国法、胆大妄为,铤而走险。有一个特大受贿、挪用公款案犯就是1993年以来连续作案的,直至案发前几天还受贿5000元。另一个特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犯共作案16次,有9次是在1993年以后作案的。二是大案多。今年1-9月份,在立案侦查的经济犯罪案件中,万元以上大案47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52%,比1992年同期上升了213%,占贪污贿赂等经济案件立案总数的52.2%。三是要案突出。1989年8月两高《通告》发布至去年8月,我们共查处处级以上干部经济犯罪案8件8人,而今年1-9月份,我们已立案侦查处级以上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罪案7件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人犯分别上升了600%,与1992年同期相比案件、人犯分别上升了600%。四是案值明显增大。从所查处的案件看,经济犯罪分子十分贪婪,犯罪金额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两高《通告》前,最高案值贪污是6.5万元,受贿是11万元,1992年有一案案值达29万余元,而今年1-9月份所立的经济案件中,犯罪金额有的高达上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某特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犯贪污103万元,受贿12.6万元,挪用公款310万元,案值总计达425.6万元。今年所立的×××、×××两案的案值之大,是我市历年来办案中所罕见的。五是案犯年龄偏轻。今年1-9月份立查的100名案犯中,35岁以下的39人,35岁—一45岁的45人,二者占84%。石油管理局工农事务办动迁科某案犯,贪污公款20,340元,作案时只有27岁。六是党员干部犯罪增多,处级以上干部犯罪增长趋势较大。今年立查的100名案犯中,党员31名,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15人,去年同期立查117名案犯,党员22人,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4人。从受理群众举报情况看,举报处以上领导干部犯罪的比历年都多。

从以上情况分析可以看出,我市反腐败斗争的任务还相当繁重,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也十分艰巨。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不仅有深远的历史意义,而且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三、产生腐败现象的原因

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权力腐化变质的表现。同我们党和政府的性质和宗旨是不相容的。党内、政府内存在腐败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的、历史的原因,外来因素的影响,也有我们自身体制上、工作上的缺陷和不足。

—一剥削阶级腐朽思想意识的侵蚀。我国是一个封建社会历史很长的国家,封建主义和其他剥削阶级思想影响将长期存在,总要通过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加之改革开放过程中,资产阶级的价值观、腐朽思想、生活方式乘机而入,腐蚀和冲击某些意志薄弱者的理想和信念。一些党员、干部被腐蚀了,甚至有的入党多年的老党员和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干部也未能抵制住腐朽东西的侵蚀,一切向钱看,搞权钱交易,腐化堕落了。

—一思想政治工作薄弱。这些年来,有的单位对党员和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得不紧,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在一部分党员和干部中滋长,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为追逐利润,千方百计地用金钱、美色等手段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一些人经不住诱惑,为贪图个人利益,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大肆进行贪污受贿等犯罪活动。

—一体制上存在弊端,市场缺乏规范和秩序。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渡时期,由于新旧体制交替,改革措施不配套,制度不健全,市场秩序不完善等,使经济活动存在一定的漏洞,给一些违法乱纪者以可乘之机。这些人钻改革的空子,利用体制上的弊端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变换各种手法以权谋私。

—一法制不健全。由于立法不完善,许多应当制定的法律一时还制定不出来,致使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没有法律加以规范,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法制建设上存在漏洞;对腐败现象警惕不足,惩治不力,致使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很容易滋生蔓延。

—一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党内和党外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是对权力运用的有效制约,但目前还存在监督制度不健全,监督渠道不畅通,监督工作还没有完全形成合力,不能有效地监督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其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甚至违法犯罪。

四、怎样理解深入、持久、更有成效地进行反腐败斗争

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应该贯彻在改革开放的全过程,而且必须在深入、持久、更有成效上下功夫。

笔者认为,“深入、持久、更有成效”至少应包括四层意思:

其一,在认识上切实把反腐败斗争提高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坚持不懈地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反腐败,邓小平同志有许多论述。他把腐败问题的危害性提到了很高的高度,把它同党和国家的命运、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联系了起来。江泽民同志也强调,现在担心的不是几个敌对分子,几个敌对分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各级领导丧失警惕,在一片歌舞升平之中麻痹大意。你腐败了,迟早是要垮台的。对此,我们应有足够的认识,时时刻刻保持清醒头脑。要联系实际,联系思想,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的一系列有关重要论述,学习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二次、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学习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文件,真正把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更有成效地进行下去。

其二,在工作上要在反腐败斗争中真抓实干。真抓实干就是要加强领导,只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再大的案子都查得下去,再难解决的腐败问题都可以解决;真抓实干,就要充分发挥各个职能部门的作用。纪检、监察、检察、法院以及各个经济监督部门,是反腐败的职能部门,这是我们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基本队伍。职能部门做到目标一致,步调一致,发挥群体作用,反腐败斗争就能取得成效;真抓实干,就要大力提倡认真工作,一切都要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中央反腐败的若干规定办事。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保证抓一项是一项,抓一项成一项。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其三,在效果上要在反腐败斗争中标本兼治。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反腐败斗争“要边反边改,边反边建,标本兼治”这就要求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一方面,要立足当前,从治标入手,首先把消极腐败现象发展蔓延的势头遏制住;另一方面,要标本兼治,寓治本于治标之中,逐步解决引发腐败现象的源头和深层次问题。反腐败必须面对当前的严峻现实,从治标入手,加大惩处力度,强化整改措施。反腐败从根本上讲,一要靠教育,二要靠法制。但是对极少数腐败分子,教育和制度不是万能的,唯一的办法就是惩处。反腐败必须釜底抽薪,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从治标入手,寓治本于治标之中,边反边改,边反边建,真正使那些掌握一定权力的机关和个人,既不敢腐败,又不能腐败。

其四,在时间上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不搞“一阵风”。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整个过程中都要反腐败。这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案子一个案子去查处,反腐败一步一步地引向深入,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把工作推向前进,要树立持久作战的思想,决不能稍有松懈。我们应该从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高度,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高度,深刻领会“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的方针,把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作为一件大事切实抓好,使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顺利发展,因此,反腐败必须有长期作战的准备,但同时也不能忽视阶段性目标和成果。而要在确定的总体目标下,分阶段部署实施,一个时期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若干突出问题,并通过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发展和深入。

五、遏制腐败的对策

腐败现象是党风和廉政建设必须解决的一个重点。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反腐败的部署,继续抓好反腐败斗争。通过积极努力,腐败现象是完全可以遏制的。

—一从教育入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内产生不正之风,出现腐败现象,从根本上讲,都是与党员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滑坡紧密联系的。就这一点上讲,教育是根本。加强党风,增强党性,通过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是根本性的措施。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和加强道德修养教育,大力提倡艰苦奋斗精神,弘扬廉政楷模,抨击腐败现象,造成“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风气。要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把思想教育贯穿在改革开放的全过程。我们党有5000多万党员,1000多万党员干部,他们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领导力量,教育好他们,就抓住了反腐败的关键,就能以党风廉政建设,带动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一抓住重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的表率作用。党的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自身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和反映着党组织的形象。只有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率先垂范,才会取信于民。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表率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要求,在反腐败斗争中真抓实干。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到位、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彻底破除“大环境不变,小环境难办”论,象抓经济建设那样抓反腐败斗争。二是带头搞好清查,不怕“拔出萝卜带起泥”。要有“自我解剖”的精神,勇于清查自身和单位存在的不廉洁问题,清查违法违纪问题,清查滋生腐败现象的漏洞,清查领导执纪不严的渎职行为,等等,并做到及时纠正,使之“红头文件往下飞,出了问题有人追”。三是带头洁身自好,杜绝边反边犯。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保持和发扬共产党人廉洁奉公的本色,不挥霍浪费,不假公济私,不损公肥私,不贪污腐化,不收受礼物,不行贿受贿。四是带头管好家里的人,把好本单位的门。既“修身”又“齐家”,治理好本单位。教育自己的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允许凭借自己的地位、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一经发现有人违反,坚决依法处理,绝不姑息养奸。

—一严格执法,从严立法。首先,是要严格执法,加大打击的力度。应抓住四个环节:1.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管什么人犯了法,都要依法处理,绝不让其逍遥法外。2.坚持依法从严从重的方针,对一些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必须给予最严厉的法律制裁。3.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从领导干部抓起,越是高级干部,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名人,对他们的违法犯罪事件越要抓紧查处。4.加强对法人代表犯罪的打击,并注意研究法人代表犯罪的新动向,坚决依法惩治。其次,是从严立法。应从立法上体现从严肃贪反贿的精神。要加大法网密度,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害极大的挥霍、浪费行为应定罪、科刑,与贪污受贿等同,在刑法上单列为挥霍罪、浪费罪。对贪污、受贿罪的立案数额标准,应比盗窃罪更低,刑期更高,并要严格规定犯罪分子必须退赃,不得在经济上占任何便宜,等等。要从执法和立法上充分反映出我们反腐败的决心。

—一深化改革,调整经济政策。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深化改革。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中,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积极稳妥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从体制上防范腐败现象。另一个方面,是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策。要注意保证政府部门制定和执行市场经济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统一性,使统的功能和放的功能融为一体,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并要不断创造条件,消除经济运行中的“双轨制”,堵塞易于产生经济犯罪的一个渠道。

—一坚持多管齐下,进行综合治理。克服腐败现象涉及党和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一起动手,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综合治理,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一是健全权力内部制约机制、权力外部制约机制和党内外监督机制,使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专门机关监督、舆论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一体化、制度化、法律化。二是党纪、政纪、法纪一起抓,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配合,优势互补,避免各自为战,出现空档现象。三是搞好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治理,要在重点抓好党风的同时,下功夫抓好政风和社会风气,形成刹风整纪的社会大环境。四是党政工团协同动作,分别从各自的角度发挥作用,密切配合,通过协作,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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