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心理弹性发展研究综述_心理弹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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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儿童弹性(resilience)的研究是在对高危儿童、处境不利儿童和处于应激状态的儿童(以下统称处境不利儿童)研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起初,受流行病学和医学研究思想和范式的影响,心理学研究者把处境不利儿童看作一个同质的、不分化的群体,通过与正常儿童的配对比较研究,找到了一系列导致儿童处境不利的危险因素,如贫穷、困难气质、父母的教养质量低、社会支持少,等等。以致于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研究者普遍认为,处境不利一定导致发展不利,处境不利儿童日后的成就水平、适应能力必定低于正常儿童,他们的发展遵循着“处境不利(高危)——压力——适应不良”的直线模型。20世纪80年代以后,研究者才逐渐注意到,以前的研究只专注于正常儿童与处境不利儿童的对比,很少注意处境不利儿童群体内的变异及个体之间的差异。同时,处境不利儿童发展的非直线模型也迫使研究者思考以下问题:为什么面对同样的压力,有些儿童发展不良,有些儿童却发展得很好,其发展水平甚至超出了正常儿童的发展水平。由于Norman Garmezy等人20世纪80年代的奠基性研究工作[1],儿童弹性发展的研究逐渐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

与以前只关注于处境不利儿童与正常儿童的对比研究相比,对处境不利弹性儿童与非弹性儿童的对比研究无论是研究方法、研究思想,还是其实践价值,都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对于促进儿童(不仅仅是处境不利儿童)更加健康和快乐地成长和人类潜能的开发也有重大的意义。因此,本文试就儿童弹性的定义、研究方法、影响儿童弹性的因素及其作用机制作一简要介绍和分析,期望能对我国的发展心理学研究和学前教育有所启发。

1 何谓儿童的弹性

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例子,有的人虽然小时侯家境贫寒,甚至眼瞎耳聋,四肢残疾,但他们不畏艰难、顽强拼搏,成年后,他们有的能自食其力,生活幸福,甚至有的人对社会作出的贡献比正常人还要大。这些就是本文所要谈论的儿童的弹性发展现象。当然,至于海伦凯勒的传奇故事,也许每个人都耳熟能详。

那么,作为科学研究意义上的弹性指的是什么呢?目前研究者对此还未达成共识。Masten,Best & Garmezy 1990年定义了三类弹性概念[2]:第一类弹性指的是“克服逆境”,它与公众对弹性的理解一致,认为弹性是个人内部的一种具体的个人力量;第二类弹性指的是,面对急性或慢性生活压力(如父母离婚、家庭经济困难),个体并未受到消极的影响,而是成功地应付了这些压力;第三类弹性指的是经历创伤后的恢复,即创伤没能将个体打倒。Rutterl987年也提出了一个弹性的概念[2]。他认为,弹性即是与危险因素产生交互作用的因素或保护性过程。

尽管当前研究人员对对弹性的概念性定义还未取得一致意见,对于如何理解弹性的内在结构也存在分歧,但在进行科学研究时,一般都将弹性从操作意义上定义为具体的保护性因素(protective factors)的结果。这些保护性因素既可以是个体外部的因素(如家庭或社区的支持),也可以是个体本身的一些特点(如自我效能、气质、社会技能等)。

2 儿童弹性的研究思想及方法

弹性研究一般遵循这样一个程序:先是鉴定出两类处境不利儿童:一类功能较好或具有较好的应付技能(弹性儿童),另一类则功能较低或应付技能较差(非弹性儿童),接下来是寻找与这些应付技能有关的个体因素、家庭和家庭以外的因素,最后是寻找弹性的中介(mediating)过程,即阐明其内在机制。

弹性研究的具体方法有三个:弹性研究的第一个方法是假设保护性因素和危险因素是同一个连续体的两端。因此,如果通过对弹性与非弹性儿童的对比研究,发现二者在家庭经济这个因素上存在着显著性差异,那么,贫穷就被认为是危险因素,而家庭经济良好就是保护性因素,因为后者提高了儿童的弹性。该方法在研究中最为常用,但它有一个明显的缺陷就是不够准确(在连续体上不存在明显的分界点),且无助于人们对弹性的过程或作用机制的理解,因为危险和弹性对儿童的影响路径可能是不同的。

弹性研究的第二个常用方法是检验危险因素和保护性因素的交互作用。虽然这种交互作用的函数形式(functional form)不尽相同,但最典型的模式是,在保护性因素存在的条件下,危险因素对结果的影响很小或根本不产生影响,即,在保护性因素存在的条件下,当个体从低压力环境进入高压力环境时,其回归线是平的或升高不大,但若不存在保护性因素,危险因素与消极结果之间必定存在很强的函数关系。由此可见,该方法的潜在假设是保护性因素可以减少危险因素对儿童的消极影响。该方法主要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1)检验急性的消极因素(如生病、死亡、失业)的影响;(2)对压力源的一次性测量;(3)检验单个保护性因素的作用;(4)检验保护性因素和危险因素的两重交互作用。弹性研究的第三个研究方法是方法二的一个变式:先选取一群处境不利儿童(如早产的低体重儿、同伴关系不良、父母离异、学业不良等),然后通过纵向追踪研究,多次测量个体的发展情况以寻找保护性因素。在一些研究中,通过对儿童发展水平的测量,找出弹性儿童组与非弹性儿童组,这样,那些能够显著地(统计意义上)区分两组儿童的因素便被认为是保护性因素。

显然,方法二、三未能清楚地说明保护性因素在儿童的弹性发展中是如何起作用的,即,在高危和低危两种条件下,保护性因素所起的作用是否相同,对此我们知之甚少。也就是说,交互作用本身并未告诉我们保护性因素是如何起作用的。

3 导致儿童弹性发展的保护性因素

所谓保护性因素就是能减轻处境不利儿童所受到的消极影响,促使儿童弹性发展的因素,它与危险性因素是相对的。应该说,寻找并促进儿童弹性发展的保护性因素是当前研究者的主要关注点,在这方面也积累了大量的资料。目前有相当多的研究者倾向于将影响儿童弹性的保护性因素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儿童变量,另一类是环境变量。但也有不少研究者倾向于三分法,即把保护性因素分为个体因素、家庭因素和家庭以外的因素。笔者综合各类研究和他人的归纳[3][4][5][6][7][8],将儿童的弹性变量总结如下(见表1):

表1 儿童的弹性变量

应该看到,这种把各种所谓的“保护性”因素罗列在一起的做法可能会使我们把问题过于简化:首先,这种三分法虽然有助于区分个体因素与环境的客观特征,但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它使我们无法深刻领会人与环境以及各保护性因素之间的交互作用。例如,经验研究表明,社会支持是导致儿童弹性的一个重要的保护性因素,但Riley和Eckenrode 1986年对居住在城市里的妇女的深入研究发现[9l,社会支持是否起作用以及作用的大小还取决于社会经济地位、教育和控制点等因素,若妇女的经济地位高、又受过较高的教育和具有内部控制点,则社会支持就将发生影响,否则将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其次,根据该表格所示,我们只能知道单个保护性因素对儿童弹性的影响,这与生活现实是严重不符的,因为,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儿童往往要同时受到多个保护性(或/和破坏性)因素的影响,显然,这多个因素对个体的影响并非只是多个因素的简单相加。据Garmezy报告[10],危险因素的效应是成几何级增长的,当没有或只有一个危险因素时,虽然危险的水平不一定很高,但若危险因素增加到2个时,危险水平要增高4倍,若增加到4个,则危险水平要增加10倍。据此推测,保护性因素的效应也可能是呈几何级增长的。

因此,如果我们想理解弹性的根源及保护性因素在减少危险中的作用,考虑各因素间的交互作用以及说明其内在机制,建构理论模型是非常必要的。为了对多个保护性因素和破坏性因素及其结合的内在作用机制有一个较概括的了解,下面我们简要介绍一个儿童的发展模型[5]。该模型融合了人类发展的三种理论观点:动机和自我系统理论、自我(identity)和文化生态理论及弹性发展研究。

可以看到,该模型同时考虑到了保护性因素和危险因素,个体以外的情境变量和个体变量对行为结果的影响。该模型还暗示,在考察个体的行为结果时,应以生态学的观点综合审视各因素的交互作用,并分析其内部作用机制(直接的还是间接的,中介因素是什么),而不是简单地把弹性归结为一系列单个的分崩离析的保护性因素。

4 弹性发展的作用机制

所谓弹性发展的机制,就是阐明在儿童的弹性发展中,保护性因素是通过哪些途径对儿童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Rutter1990年在对许多经验性研究文献进行归纳总结后提出了弹性发展的四种作用机制[11]:(1)降低危险因素的影响,包括改变个体对危险因素的认知和避免或减少与危险因素的接触。先让儿童在危险性较低的环境下学习如何成功地应付这些危险因素,这样,当他(她)碰到更大的危险时就可以减少其不利影响了,实际上,这是一种补偿或抵消作用。(2)减少由于(长期的)危险因素而产生的消极连锁反应。例如,由于得到健在父亲或母亲的良好照顾或得到他人的良好照顾,儿童得以幸免于由于父亲或母亲一方的去世带来的消极连锁影响。(3)保护性因素对儿童弹性发展的影响可以通过自尊和自我效能的提高来实现。研究发现:有两类经验可以提高儿童的自尊和自我效能感,它们是与他人建立安全与爱的和谐关系,和获得成功的解决问题的经验,这样,儿童就有信心解决不利的处境。(4)为个体获取资源或为个体完成生命中的重要转折期而创造机会。

Garmezy,Masten,& Tellegen(1984)也提出了弹性发展的三种机制模型[12]:补偿模型(compensatory model)、挑战模型(challenge model)和免疫对脆弱模型(immunity-versus-vulnerability)。其含义与Rutter的以上观点基本一致。

5 儿童的弹性发展对教育和研究的启示

儿童的弹性使人们看到了处境不利儿童身上的自我生长力和向上力,看到了许多可促进儿童弹性成长的可操纵的环境变量,也看到了对处境不利儿童进行干预的希望。根据国外已有的关于儿童弹性的研究成果,结合国内处境不利儿童干预的不足,我们认为,儿童的弹性研究及其成果对教育和研究的启示至少有三:

5.1 制定生态观的干预计划。前面我们多次强调危险因素对处境不利儿童的消极影响具有累积效应,同时研究还发现,弹性儿童在任何一个时间点上都至少存在三个保护性因素。因此我们在制订干预计划时,应尽可能综合操纵可能对儿童产生影响的所有因素,应从系统的多水平的角度来审视儿童的生活环境:生物的、心理的、家庭的、社会网络的、机构的、历史的,等等。例如,对儿童攻击行为干预计划应该从儿童、家庭、社区或社会文化环境三个水平上寻求解决的办法,而不应仅仅局限于其中的一个水平对儿童进行干预。

5.2 国家和相应的社会政府机构应积极参与干预活动。由于处境不利儿童在现实生活中要同时受到多个危险因素的影响,因此,这一方面要求干预者在设计干预计划时要考虑各因素的交互作用,尽量把各因素都囊括在干预计划内。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某些因素(如贫穷、法律保障、社会的接纳态度,等等),并不是靠个人或家长自发地组织就能够解决的,它需要国家和相关社会机构的积极介入。笔者认为,国家和相关的社会机构的作用主要在于制定法律和政策并提供资金援助。通过法律条款和政策的制定,如强制学校接受特殊儿童入学,强制地方政府为特殊儿童提供特殊服务和经济援助,鼓励民办特殊学校等,可以为处境不利儿童提供平等的权利和机会。此外,国家和相关的社会机构也可以通过直接拨款办学、设立研究、服务机构,直接为高危儿童提供服务。国外有些政府在这方面做的比较好,它们通过颁布一系列法令,使个别教育计划、迎头赶上计划、个别化家庭服务计划、回归主流、跟踪计划等,逐步成为全社会的理念。我们相信,我国政府可以做得更好。

5.3 就儿童弹性发展研究本身而言,目前它还处于初始阶段。如果我们把这项研究分为两步的话,那么,第一步便是寻找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因果关系的诸多变量;第二步则是阐明其内在机制,即建构理论模型和作用机制模型。应该看到,目前对儿童弹性发展的研究还主要处于科学研究的起始阶段,其研究重点还主要是寻找导致儿童弹性发展的保护性因素,因此,我们可以预测,未来一段时间的儿童弹性发展研究的重点和热点是对特定领域(如学习障碍、父母离异、贫穷等)的弹性发展的作用机制模型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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