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重大原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村工作论文,原则论文,党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江泽民同志指出:“党管农村工作,是我们的一个传统,也是一个重大原则。”这一科学论断是千真万确和深谋远虑的,它对于我们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国有12亿多人口,9亿在农村,这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我们党能不能把广大农民群众吸引和组织在自己周围,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实现跨世纪发展目标和农民的利益而斗争,决定着党的事业的成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不能忽视农村工作。从我省来看,全省85%的人口在农村、75%的国民收入、70%的财政收入、60%的创汇收入和80%的轻工业原料都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农业。这是我省的基本省情,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这种状况不可能有根本性的变化。在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国民经济对农业的依赖也不可能有大的改变。切实做好农村工作,保持农业持续稳定地发展,粮油充足,肉、蛋、禽、菜等农副产品供应充裕,人心才能稳定,农村才能稳定,城市才能稳定,全局才能稳定。因此,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重大原则,重视农业,加强农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至关重要。只有农村工作做好了,稳住了农村这个大头,才能具有把握全局的主动权。
农村工作中除了经济工作,还包括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的组织和政权建设、社会发展等方方面面,需要党委统一协调,直接去抓。这些工作做好了,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还关系到工农联盟的巩固,关系到密切党与农民群众的联系,关系到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所以说,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是一个重大原则。做好农村工作,既是个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需要各级党委高度重视,刻苦地去抓。
那么,各级党委怎样坚持党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原则呢?笔者认为,主要是抓事关全局的大事。强调党管农村工作,不是要党委去包揽农村工作的全部具体任务,而是要抓住农村工作的重大问题,着力推进。从我省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来看,主要应抓好以下十个方面:
第一,要认真抓好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的落实。这是各级党委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重要的途径和方式。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特别要注意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本地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创造性地进行工作。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制定了到2010年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了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目标、方针、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各级党委要把中央的精神在当地具体化,抓住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症结,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特别要注意解决宏观调控机制不健全、不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滞后,农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缓慢,农村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不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滞后,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不健全,农村经济增长方式落后,农业和农村工作管理体制不顺、领导方式落后等问题,围绕今后12年的奋斗目标,对农村工作进行全面规划。
第二,要注意全面推进农村改革。改革是动力,改革是革命。只有改革,才能促进发展。所以,党委必须把改革当作自己的主要任务来抓。必须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调整和完善农村所有制结构,大力发展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农村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努力发展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建设,扩大农业对外开发,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
第三,要抓带方向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做好宏观决策。这是党委抓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职责。党委领导农村工作,必须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执行型思维定式和经验型决策的传统习惯,明确在新形势下进行决策的依据、范围、重点,增强决策的战略性和超前性,尤其是对事关农村工作方向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要站在微观与宏观结合的角度,做出科学决策。这是一条基本原则。
党委对农村工作实现科学决策,应该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农业和农村工作发展战略,包括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目标、总体思路、产业开发布局以及实施目标所采取的重大政策措施。二是指导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主要发展指标等重大问题进行科学决策。三是研究决定事关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重大资金投向、重大改革措施以及经济建设中出现的其他重大问题。四是制定适应本地情况的地方性政策措施。五是正确地进行预测、分析,把握农村工作发展的形势,确定发展方向,保证农村工作不走弯路。
第四,要认真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党要管党,党管干部,这是两条重要原则,也是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由之路和关键所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事关全局,事关长远,各级党委责无旁贷,县(市)委更应发挥好自己的作用。要着重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以增强服务功能为重点的经营体制建设,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内容的民主制度建设,解决好“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的问题。这三项基础建设,是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的,必须配套抓好。同时要把对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抓好。现在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干部。要引导广大党员基层干部认真落实省委的要求,树立廉洁奉公的形象,努力学习的形象,改革开放的形象,共同富裕的形象和遵纪守法的形象。为适应农村改革与发展的要求,要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对基层干部重点进行邓小平理论、农村政策、民主法制、市场经济知识和农村科技知识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增强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本领。同时要针对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存在的脱离群众、简单粗暴、强迫命令和以权谋私等问题,突出抓好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尊重农民自主权,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掌握农村政治思想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学会做群众工作,学会认识和处理新时期农村人民内部矛盾,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五,要认真抓好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畸形发展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是党委的重要职责。根据全面实现党的十五大的战略部署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要求,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切不可一手硬一手软。小康目标的实现,不单是个经济指标,还包括社会发展指标,包括人的精神面貌的改变,道德水准的提高。在抓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要抓好科技、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控制非农占地、小城镇建设、社会治安、保护生态环境,等等。
第六,要善于协调方方面面的工作,形成抓农村工作的合力。党委的核心地位决定了必须抓协调。一是要形成以党委为核心的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合力。首先,要明确省、地、县3级5套班子做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职责,各个班子都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农业和农村工作摆在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合力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其次,要建立农业和农村工作协调制度。各级党委应定期不定期地召集五个班子分管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领导成员,就农村工作中的全局性问题,沟通情况,统一思想,协调动作。再次,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处理好五个领导班子抓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关系。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不能政出多门;另一方面要处理好党委与政府的工作关系,既要防止和克服那种认为“党委抓政治、抓精神文明,政府抓农业、抓农村经济”的形而上学思想,又要防止和克服党委包揽一切,使党委工作行政化的偏向。二是组织和发动各行各业大力支援农业。省、地、县各级各部门都应该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确定为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的任务、规划和措施,真正做到“农业发展我发展,我与农业共兴衰”,自觉地为农业服务,为农村服务,为农民服务。县一级党政机关在检查和总结各部门为农业、为农村、为农民服务的工作时,应吸收一些乡村干部和农民代表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发挥政治优势,善于把党委的意图转化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离开了农民群众的理解和积极参与就不可能成功。在实践中,各级党委在制定和执行农村政策时,必须把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作为首要出发点,切实保障农民经济上的物质利益和政治上的民主权利,切不可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在指导农村工作时,必须始终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整个农村工作的中心,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切不可违背群众意愿,不顾客观条件照搬、照套、一刀切。
第七,要完善农业和农村工作落实机制,保证把各项决策落到实处。党委领导农村工作,光有科学决策不够,还必须建立和完善有约束力和可操作性的制度,逐步形成工作落实机制。在这方面,从我省的实际来看,必须建立健全5项制度,一是目标责任制度。各级党委每年要将确定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目标,按工作任务量化、责任明确化、完成时限具体化的要求,分解到党委常委(委员)、政府副职及有关部门。每一个方面的问题都要有人去研究,每一项工作都要有人负责,每一个困难都要有人去解决。决不能把工作仅仅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口头上,一定要真抓实干。二是检查通报制度。对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经常组织检查,随时通报落实情况;党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每季度对有关部门承办农村工作的情况要听取汇报,及时协调解决落实中的问题,党委常委会每年年中和年末听取各常委和政府副职对分管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或由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综合汇报,集体研究抓落实问题。三是报告工作制度。省农口部门和地州市党委每半年向省委报告一次农村工作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四是协调制度。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以及难度较大、久拖不决的问题,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主动协调,消除梗阻,化解矛盾。五是督促检查与考核干部相结合制度。由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联合对农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察。把干部的政绩作为奖惩和使用的主要依据。
第八,要加强法制建设,逐步实现以法治农,以法促农。这是党在新时期抓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手段。要把宣传和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要健全农村法律机构,搞好农村法律的实施,积极开展农村法律咨询服务。运用法律手段,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和各种破坏农业生产的行为,促进农产品生产和市场的稳定。
第九,要理顺农业和农村工作管理体制。我们现在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虽然涉农部门多,但缺乏全面统筹、综合协调,必须实行改革。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运转灵、效率高、重效益的以宏观指导为主的管理体制。首先,这种管理体制,要成为现代农业、商品农业的领导组织体系,机构宜粗不宜细,宜宏观不宜微观。其次,这种管理体制,要成为职能职责明确、相互配合协调的体系,要成为运转灵、效率高的体系。既不宜把本来是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相互连接的内容,因为部门的分割和权限不同而相互割裂开来,又不宜用临时性领导小组代替职能部门工作。再次,这种管理体制,要与社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有机衔接,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对党委、政府实施领导的辅助作用。第四,这种管理体制的综合协调部门必须是职能上务实、有权威的,不能只有综合协调的职责,而无综合协调的功能。
第十,要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宣传。党委在领导农业和农村工作中,必须高度重视对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宣传,这是一项基本职责。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多种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专论,重点宣传党的十五大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十大任务”,三中全会《决定》,农业的战略地位,我国我省20年农村改革的基本经验,跨世纪农业和农村工作发展的目标、方针、任务和政策措施,农业农村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经验、新对策,等等。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形成上上下下普遍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关心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氛围。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