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研究_民族问题论文

国家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研究_民族问题论文

民族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政治教育论文,民族论文,内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5707(2014)2-0015-06

民族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政权或国家(尤其是多民族国家)有目的、有计划地对社会成员进行民族观教育,使其认同民族、民族共同体和国家的一项社会实践活动,包含着多方面的教育内容。民族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并针对受教育者的思想实际,经教育者选择设计后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输送给受教育者的关于民族观、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认同、国家认同等方面的信息。教育内容作为民族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是教育主体与客体进行互动的中介,是确定教育方法和原则的前提,也是增强民族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的基本条件。民族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教育、国家观教育、宗教观教育、历史观教育和文化观教育等5个方面。民族思想政治教育这5个方面的内容有其内在的逻辑联系,他们一方面彼此相互联系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另一方面,每一项内容都有着丰富的内涵,彼此又相互区别。

一、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

所谓民族观,就是社会成员对民族问题、民族现象的根本看法和观点,是一定的世界观在民族问题、民族现象上的表现。民族观的内涵十分丰富,既包括人们对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基本看法,又包括人们对待和处理民族问题的态度和方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根本看法和根本观点,是社会主义政党和国家制定民族政策、处理民族问题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思想,也是人们正确认识民族、民族问题和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思想准则。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内容十分丰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应该着重凸显以下内容。

(一)民族认同教育

民族认同是社会成员对自己民族归属的一种自觉认知。一般来说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民族认同是民族成员个体对自己族属的认知、选择和情感归属、依附,一旦获得认知,并进行族属的选择,这一个体便自觉不自觉地将民族记忆、文化价值观等进行内化与维持;第二,对同族成员相似性的认知和情感接纳,并形成“同族”的集体概念;第三,对民族差异、民族边界的觉察和主观认知。三种内涵实际上是一个过程的三个方面。个体归属感获得的同时便拥有了对民族集体的认知,对民族认知的同时即划分了己族与他族的边界。因此,对社会成员进行民族认同教育,首先要进行本民族的认同教育,使他们热爱本民族,了解本民族的发展史,熟悉本民族的文化和传统,愿意为本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其思想境界,升华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其次是进行中华民族的认同教育。我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多民族国家,进行中华民族的认同教育,就是要使他们认识到,我国各民族在历史迁徙、婚嫁以及碰撞、冲突甚至兵戎相见之后,交往范围总是不断扩大,融合程度总是不断加深,从而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杂居、共生互补的格局。伟大的中华民族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最后是要进行热爱各民族的教育,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二)民族平等教育

坚持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重要内容。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思想主要包括:第一,主张一切民族平等,就一个国家来说,是指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从世界范围来说,是指各个民族国家之间一律平等。第二,主张各民族在权利方面完全平等,即不仅要实现各民族的政治平等,还要实现各民族经济社会领域的平等。第三,要实现真正的民族平等,就必须消灭一切阶级差别。第四,在社会主义国家里,还要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弱小民族达到事实上的平等,发达民族不仅应该尊重形式上的民族平等,而且还要不惜牺牲自己的某些利益,去帮助和实现弱小民族在事实上的平等。既要反对“大民族主义”,也要反对狭隘民族主义。

(三)民族团结教育

民族团结教育的目的是使受教育者深刻认识到民族团结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胜利的基本保证,是实现中国梦的基本保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新型民族关系的客观需要。当前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应当着力加强“两个共同”(即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四个认同”(即“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五个维护”(即“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教育,使受教育者真正认识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之福;祖国分裂、民族离乱,是各族人民之祸”。

(四)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教育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民族思想的指导下,根据中国国情和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问题、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行为准则,是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处理民族问题的具体体现。中国共产党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民族的产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社会主义时期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阶段,各民族间的共同因素在不断增多,但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将长期存在;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逐步解决;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各族人民都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各族人民要互相尊重,和谐相处,不断巩固各民族的大团结;各民族要加强互助合作,努力实现共同进步和繁荣;发展经济、改善生活是我国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其他各种问题的基础;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政策的重大贡献,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在处理民族问题时要注意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等等。

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教育的这些内容是相互融合、相互补充的。民族认同、民族平等教育为民族团结教育提供了基础和前提;民族团结教育能更好地实现民族平等与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既是这些内容的具体体现,又为其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政策支持。

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教育

国家观是人们对自己国家的民族、历史、政治、经济、文化、领土、主权、制度等问题的根本认识和根本看法。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对国家问题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是关于国家的产生、本质、国家发展演变的趋势以及国家消亡等理论观点的总称。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爱国精神、国家主流文化与核心价值体系、公民政治意识、公民对国家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其中国家认同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维护祖国统一教育是重点。

(一)国家认同教育

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是实现统治意志的机关。一个国家只有得到本国国民和国际社会的认同才能得以存在。国家认同有两方面的涵义,从国际层面看,国家认同是一种国际社会的政治构建,是一个民族国家的合法性逐步得到认同的过程,即在不断变化的国际环境和国家力量对比此消彼长的情况下确立适当的国家地位和自我身份,进而明确其利益,决定其对外政策和行为。从国内层面看,国家认同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对自己归属哪个国家的认知以及对这个国家的政治、文化、族群等要素的评价和情感,这是族群认同和文化认同的升华。进行国家认同教育,是为了使受教育者在对本民族认同及对中华民族认同的基础之上形成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认同,培养受教育者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自豪感、依恋感和归属感。同时,国家认同教育也为爱国主义的产生奠定基础,是促使社会成员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的前提。

(二)爱国主义教育

爱国主义是千百年来形成的一种深厚的情感,是人们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情感和为祖国献身精神的统一。爱国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核心。在现实生活中,爱国主义总是以不同的形式体现在每一个人的日常言行举止之中,并且对人们的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具体地说,爱国主义就是一个人热爱自己祖国的真挚情感,它表现为忠诚、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是一个人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在对待国家态度上的具体体现,也是凝聚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强大精神动力。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从国家的产生、发展的历史等角度增强受教育者对国家的热爱,培养受教育者对祖国的情感并促成受教育者将这种情感转化为积极主动、自觉报效祖国的动力,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自觉地维护国家的团结和统一,反对各种分裂祖国的行为,积极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之中。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最集中的表现就是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三)维护祖国统一教育

我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统一多民族国家。国家的发展离不开安定团结的环境,各民族的发展也有赖于祖国的完整统一。进行维护祖国统一的教育在于使受教育者了解个人、民族、国家的发展与祖国统一的关系,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观念,形成自觉维护国家统一的意识并将其转化为积极行动,以实际行动来捍卫祖国的统一,反对以任何形式破坏祖国安定团结和分裂祖国的行为。

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教育的内容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国家认同教育是爱国主义教育和维护祖国统一教育的前提和基础,爱国主义教育是连接国家认同教育和维护祖国统一教育的桥梁,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是民族认同和爱国主义教育的升华。

三、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

民族和宗教联系十分密切,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因此,正确认识宗教问题和宗教现象,对于有效地开展民族思想政治教育意义重大。当前,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教育,要凸显以下3个方面的内容。

(一)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基本知识教育

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是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宗教产生于原始社会,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科技不发达,人们对强大的自然力量,如雷电、地震等自然现象既感到恐惧,又无法抵抗进而产生神秘感,于是便认为存在着一种超自然的力量支配着人类世界,并对其虔诚崇拜,即产生了最原始的自然宗教。因此,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历史上的任何宗教,都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一切宗教产生的根源,最终取决于社会的物质条件。除此之外,宗教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人类认识上的缺陷,在当时生产力落后和科学不发达的情况下,人们认识水平受到了限制而产生了某些认识上的错误,对无法控制和无法解释的现象充满了敬畏。关于宗教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都反对用观念和意识来解释宗教,他们都主张从一定的社会关系、物质生活条件中去寻找宗教的本质。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从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立场出发,深刻地揭示了宗教的本质,他指出,“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虚幻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1]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宗教不是永恒存在的,随着阶级的消灭,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随着人们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自然和社会现象的认识会不断深化,当对强大的自然灾害和社会危害不再恐惧时,宗教就会自行消亡。当然,宗教的消亡是一个长期的逐步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宗教还会长期存在。马克思主义还认为,宗教作为一种规范,具有调节人们行为以及社会整合、社会控制等作用。因此,要注意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为社会服务,防止和反对宗教的消极作用和破坏作用。

(二)中国共产党宗教政策教育

中国共产党一直非常重视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并且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共产党现阶段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是:宗教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不能用行政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去发展宗教;宗教信仰自由受国家宪法保护,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要宣传无神论,但不能把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区别等同于政治上的对立,要坚持政治上的团结合作、信仰上的相互尊重;国家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违法活动;我国宗教方面的矛盾主要是人们内部矛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出现对抗性,要严格区别、妥善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宗教方面的对外友好交往,防止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不允许任何境外宗教团体和个人干预我国宗教事务;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要支持他们加强自身建设,自主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爱国宗教界人士是团结信教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宗教界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界要把爱教与爱国结合起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活动;所有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都必须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

(三)正确认识宗教与民族关系的教育

宗教与民族的关系十分密切,并且相互交织。全世界所有民族都存在着某种形式的宗教信仰,一定的民族生存环境孕育了适合该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特有宗教,它既对该民族的自身发展壮大产生深刻影响,还对与其他民族的关系产生着深刻影响。宗教与民族尽管联系紧密,但两者之间也有明显的区别,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和体系。民族是一种人们共同体,而宗教是一种意识形态;宗教是一种特殊的思想信仰,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后天获得的,人们对宗教的信仰可以自由选择;而民族则不同,民族是由血缘和出生的家庭而决定的,个人在后天无法做出选择。一方面,宗教虽然在民族的形成和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与民族之间并不是严格的对应关系;另一方面,虽然经常会出现一些因宗教问题而引发的民族问题,但两者不能一概混淆而等同看待。宗教问题要在宗教政策的指导下解决;而民族问题应在民族政策的指导下解决。

四、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教育

历史观也叫社会历史观,是人们对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看法和认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通常也称为唯物史观,它是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关于人类社会发展最一般规律的科学,是无产阶级的世界观。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历史发展具有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关于民族发展的历史,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历史的本质特征就是各民族之间相互交往、相互依赖、相互依存、相互交融。随着历史的发展,人类个体之间以及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在不断扩大和加强,交往的程度也在不断加深。但在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所有存在过的民族,无论其大小、存在的时间长短,都有着自己曾经的历史,都参与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都为人类历史的发展和进步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在历史和现实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历史观认为,现实是由历史不断演进而成的,谈现实问题,不能回避和否认历史的演进过程;谈历史问题,既不能无视现实,更不能割裂历史。因此,应该着眼于历史的整个过程,辩证地看待现实和历史,正确认识历史上的民族发展、民族融合、民族交往、民族斗争、民族英雄以及少数民族政权,从而获得对历史的正确认识与判断,以及对现实的正确认识。进行马克思主义历史观教育,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

(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与发展教育

胡锦涛指出:“我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多民族国家,我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民族人民密切交往、相互依存、休戚与共,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共同推动了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2]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是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一过程实际上也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对于中华民族的形成,费孝通先生概括为6个特点:“一,汉族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凝聚核心,汉族大量深入到民族聚集区,形成一个点线结合、东密西疏的网络,这个网络正是多元一体格局的骨架。二,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占全国面积一半以上,主要是高原、山地与草原,大杂居、小聚居的现状,使各民族加深了解,巩固了团结。三,除个别少数民族用汉语作为自己民族的语言外,大多数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四,社会的经济需要以及政治原因是导致中国各民族融合的最重要的条件。五,中华民族是由众多的多元机构组成的。六,中华民族一体化是一个逐步完成的历史过程。这个自在民族实体在共同抵抗西方列强的压力下形成了一个休戚与共的自觉的民族实体。”[3]因此,在中华民族和国家的形成过程中,各民族都为中华民族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各族人民必然选择的教育

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在西方列强的侵略下,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各民族围绕救亡图存、振兴中华,进行了种种艰辛探索和斗争,但最终都归于失败。在不断失败又不断奋起的过程中,各族人民最终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道路,推翻了反动统治,建立了社会主义的新中国,各族人民当家做了主人。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制定实施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为核心的民族政策,开辟了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事业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少数民族人民生活得到明显改善。这些巨大成就充分表明: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是我国各族人民艰辛探索、反复比较的结果,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历史反复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拯救各民族、解放各民族、团结各民族;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繁荣各民族、发展各民族、振兴各民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根本道路。我国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要教育全国各族人民树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决心,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五、马克思主义文化观教育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基和灵魂。文化观是关于文化的根本观点和看法,马克思主义文化观就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文化及文化现象的根本观点和根本看法。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灿烂文化的民族。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是包含了56个民族的、共同的优秀文化传统;各民族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少数民族文化和汉族文化相互交流,相互吸取营养,共同促进了中华文明的形成和提高,共同推动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和发展。开展马克思主义文化观教育,要着重把握3个方面。

(一)正确看待本民族文化与他民族文化的教育

众多的民族,是我国民族的基本国情;多元的文化,是我国文化的基本国情。正确看待本民族文化与他民族文化,既是日常交往的需要;也是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同时还是促进中华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需要。每个民族不分大小都有着自己特有的民族文化,它构成了维系本民族成员的心理纽带,民族形成发展的基础。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都会有其独特、闪光的内容,都会在某些方面优秀于其他民族文化。不同民族的文化之间,没有绝对的优劣之分,都是人类文化的一部分,都曾为人类文化作出过一定的贡献。每个民族文化的发展,都离不开对其他民族优秀文化的学习和借鉴。中国的56个民族,都为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独特的贡献,各民族的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百花园中的瑰宝。只有正确地看待本民族文化与他民族文化,才能真正正确地认识中华文化的形成过程,正确地认识本民族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关系,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二)继承和发展民族文化的教育

民族文化作为一个民族的特征,承载着民族的历史传承、民族心理、民族习惯等内容,需要我们正确地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文化观对待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坚持的是批判性继承的观点。继承主要是对传统优秀文化的保护、发掘、整理、复制、研究和利用;发展主要是对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马克思主义坚持“扬弃”的观点,“扬”的就是适应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要求的优秀传统文化,“弃”的就是已经不适应、甚至阻碍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民族文化之所以能延续至今,已经历了不断“扬弃”,否则早已失去了生命力。从古至今,每个时代的新文化,都是不断“推陈出新”的结果。在继承优秀传统民族文化的同时,不断创新,又为后来的文化发展奠定基础,如此薪火相传,在不断继承和不断创新中生生不息,形成了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长河。

(三)建设中华民族共同精神家园的教育

胡锦涛明确指出:“文化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是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4]“一个没有文化底蕴的民族,是不能不断进行文化创新的民族,是很难发展起来的,也很难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要提高发展水平,增强发展后劲,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必须提高重视并全面推进文化建设。”[5]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离不开各民族文化的共同繁荣发展。历史告诉我们,中华文化多样性的统一是中华文化的根本特性,也是中华文化生生不息的生命力所在。多样性统一的中华文化是各民族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认同的强大思想基础,也是各民族文化的依托和根基。中华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必然是各民族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没有各民族文化的发展就没有整个中华民族文化的繁荣。因此,在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中,必须大力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以各民族文化的新发展铸就中华文化的新辉煌。

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是我国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也是少数民族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方向。因此,要大力开展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努力建设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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