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出口卖方的信贷融资_出口信贷论文

利用出口卖方的信贷融资_出口信贷论文

利用出口卖方信贷进行融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卖方论文,信贷论文,融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日,中国进出口银行向中国地质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地公司)提供出口卖方信贷,用于支持该公司承建的孟加拉D-S公路2B段改造项目。该公路工程项目是连接孟加拉首都达卡和西北重镇希莱特之间一条重要干线,其中大部分为新建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该项目由孟加拉交通部采用国际公开竞争方式招标,中地公司经过与几家国际承包商激烈的角逐后,最终以2200万美元的报价夺得了第1标,并顺利地与业主签订了总承包合同。

中地公司能够在激烈竞争中取胜,除了公司技术、人才优势外,成本优势在竞标中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世界银行贷款,合同总价2200万美元,其中30%为美元,70%为当地货币。预付款为20%,其余80%按工程进度付款。中地公司除自有资金外,不足部分利用中国进出口银行卖方信贷进行融资,融资额占合同总额的50%,约为1100万美元。由于利用了出口卖方信贷,中地公司筹资成本大大降低,而且从资金规模上有了可靠的保证,使其在与国际承包商的角逐中能够报出有竞争力的价格,最终中标。

据统计,该项目可带动国内成套设备及施工机具出口约600万美元,占合同额的27%。孟加拉公路工程项目是以土建施工为主导,设计、施工、供货为一体的总承包项目,该项目的成功实施带动了施工设备、劳务和技术服务的出口,体现了承包商的整体创汇能力。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的出口卖方信贷支持,为中地公司的最终中标创造了有利条件。该项目的成功实施,进一步说明出口卖方信贷在开拓海外市场、带动国内设备和施工机具等产品出口中所起的作用。

目前,许多国内企业为扩展市场空间,加快自身发展,多方寻求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但在开拓海外市场时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其中主要问题在于自有资金不足,自身发展受到很大限制。虽然有些企业也能够融到资金,但因为筹资成本过高,或者大于原来预算,不得不放弃已签约项目,非常可惜。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企业可选择的融资方式越来越多,但是,现阶段怎样才能够得到利率更加优惠、贷款期限更长、贷款成本更低的贷款,这是摆在经营者面前必须考虑的问题。笔者认为,利用出口卖方信贷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筹资途径。以下笔者将对出口卖方信贷及其实务操作进行一些阐述。

什么是出口卖方信贷

出口信贷是一种国际信贷方式,它是一国政府为支持和扩大本国大型设备等产品的出口,增强国际竞争力,对出口产品给予利息补贴、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及信贷担保,以鼓励本国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对本国的出口商或外国的进口商(或其银行)提供利率较低的贷款,以解决本国出口商资金周转的困难,或满足国外进口商对本国出口商支付货款需要的一种国际信贷方式。出口信贷这种名称的由来就是因为这种贷款由出口方提供,并且以推动出口为目的。出口信贷分为出口卖方信贷和出口买方信贷两种方式。卖方信贷是指在大型机械设备或成套设备的进出口贸易中,为了解决出口商以延付方式出售设备而遇到的资金周转困难,由出口商所在国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优惠贷款。在一个国家出口信贷发展初期,往往把卖方信贷作为其出口信贷的主要方式,这是因为提供信贷的银行或申请信贷的出口商都在一个国家,操作比较方便。在我国现阶段,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的贷款支持也是以出口卖方信贷为主要方式。所以,本文着重介绍出口卖方信贷的一般做法和特点。

出口卖方信贷的特点和优势

(一)相对于打包放款、出口押汇、票据贴现等贸易融资方式,出口卖方信贷主要用于解决本国出口商延期付款销售大型设备或承包国外工程项目所面临的资金周转困难,是一种中长期贷款,通常贷款金额大,贷款期限长。如中国进出口银行发放的出口卖方信贷,根据项目不同,贷款期限可长达15年。

(二)出口卖方信贷的利率一般比较优惠。利用政府资金进行利息补贴,可以改善本国出口信贷条件,扩大本国产品的出口,增强本国出口商的国际市场竞争力,进而带动本国经济增长。所以,出口信贷的利率水平一般低于相同条件下资金贷放市场利率,利差由出口国政府补贴。

(三)出口卖方信贷的发放与出口信贷保险相结合。由于出口信贷贷款期限长、金额大,发放银行面临着较大的风险,所以,一国政府为了鼓励本国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放出口信贷贷款,一般都设有国家信贷保险机构,对银行发放的出口信贷给予担保,或对出口商履行合同所面临的商业风险和国家风险予以承保。在我国,主要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此类风险。

出口卖方信贷的具体做法

(一)出口商以延期付款的方式与进口商签订商务合同。合同一般要求进口商先支付10%~15%的预付款,其余85%~90%的款项在全部交货后若干年内分期偿还(目前一般做法为每6个月偿还一次本息),并支付延期付款利息。

(二)出口商凭商务合同向所在地银行申请卖方信贷,双方签订出口卖方信贷融资协议,由银行根据协议向出口商提供信贷。实际上,融资协议上规定的还款次数、还款金额及期限等条款与商务合同约定的预付款、延付金额及期限等是相对应的。也就是说出口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项目收汇,其次才是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收汇风险较大或国别风险较大的项目,还需要出口商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并将出口信用保险权益转让给贷款银行。

(三)进口商按照商务合同的约定,分期偿还货款并支付利息给出口商。

(四)出口商在收到进口商延期支付的货款后,按照贷款协议的约定分次偿还银行贷款本息。

下面以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卖方信贷业务为例,来介绍这种融资方式的具体要求。

(一)贷款种类:包括项目贷款、中短期额度贷款、对外承包工程贷款、境外加工贸易贷款、境外投资贷款等五类贷款。

(二)贷款范围: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贷款和中短期额度贷款用于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外贸政策规定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技术服务和高新技术产品(含软件产品)出口。

(三)贷款对象: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贷款和中短期额度贷款的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有权经营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业务的企业。

(四)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项目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出口成本总额减去定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其中外汇贷款资金最高不超过进出口用汇总额,其他贷款品种根据实际需求核定。

项目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5年,中短期额度贷款不超过3年人民币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出口卖方信贷优惠利率,外汇贷款利率根据中国进出口银行公布的外汇利率确定。

(五)贷款申请条件:

出口合同金额在30万美元以上。

出口产品在中国制造部分符合我国出口原产地规则等有关规定。

出口商以现汇支付定金的比率,原则上在船舶贸易合同中不低于合同总价的20%,在成套设备贸易合同中不低于合同总价的15%。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在中国采购的成套设备、施工设备、技术服务和材料部分占合同总额的15%以上。

借款企业经营管理正常,财务信用状况良好,有独立的资产处置权,有履行出口合同的能力。

出口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企业的经营范围,获得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已签订出口合同。

出口项目经济效益好,换汇成本合理。

进口商已取得进口许可,其资信可靠,并能提供中国进出口银行接受的国外银行付款保证或其他付款保证。

必要时按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出口信用保险。

提供经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还款担保。

申请外汇贷款的企业必须确有偿还外汇贷款的外汇来源及防范汇率风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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