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哈回合取得突破 “次优方案”尚待实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尚待论文,方案论文,多哈回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日内瓦当地时间8月1日零点30分,147个世贸组织成员方就多哈回合中的农业、非农产品市场准入、发展问题、服务贸易以及贸易便利化谈判等议题达成框架协议,明确了多哈回合后续谈判的大致内容和方向。
发起于2001年11月世贸组织第四届部长会议的多哈回合谈判涵盖面极为广泛,仅《多哈部长会议宣言》提出的本回合谈判内容就有8项:农业、服务贸易、非农产品市场准入、贸易规则、贸易与环境、建立酒类产品地理标识的多边通知和注册制度、探讨争端解决程序规定、提供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特殊差别待遇的发展议题,后来又提出了4项备选的“新加坡议题”:贸易便利化、政府采购透明化、贸易与投资、贸易与竞争。
农产品贸易向来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又是个摩擦频仍的老大难领域。多哈会议开幕前发布的世贸组织总干事2001年年报提醒各成员方,贸易壁垒依然存在,在农业和纺织品部门尤其严重,而这些部门对发展中国家极为重要。《多哈宣言》明确了农产品贸易谈判的任务、方向和谈判日程安排,要求在2003年3月31日前确定农产品谈判承诺模式,各成员方在2003年9月坎昆会议之前提交各自的总体减让表草案;在2005年1月1日前结束全部农产品贸易谈判。但在去年9月的坎昆会议上,美、欧就农产品议题提出的方案仍然忽视发展中国家权益,理所当然遭到发展中国家的集体抵制,坎昆会议因此失败,多哈回合谈判一度沉寂数月,直到今年3月才重新启动。
令人欣慰的是,美、欧均面临减轻财政压力的问题,尤其是欧洲最高法院7月13日裁决再次确认了《稳定与增长公约》所规定的财政纪律,由此降低了美、欧执政者削减农业补贴的国内政治代价,此次日内瓦框架协议终于迈出了回归发展导向的关键一步。最敏感的农业问题框架协议涉及国内支持、出口竞争、市场准入3项内容,发达成员承诺最终确定取消其农产品出口补贴的日期,同时在初期把所有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削减20%,并承诺对最不发达成员和新成员的待遇作出相应的灵活安排。同时,4个“新加坡议题”中只有贸易便利化被框架协议确认纳入谈判议程,另外3个“新加坡议题”因脱离发展中成员实际而被正式剔除出多哈回合谈判议程。
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这份框架协议虽不令人完全满意,仍不失为“次优”方案。就中国而言,除了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相同的利益之外,中国还拥有自己的特有利益,本次框架协议体现了中国关注的国营贸易企业纪律、微量许可优惠待遇、“特殊产品”优惠待遇以及新成员待遇等问题,为在下一阶段谈判中更好地维护中国利益奠定了一定基础。然而,框架协议毕竟只是框架协议,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要把日内瓦框架协议的“纸面富贵”拿到手,还需要在下一阶段谈判中继续显示维护自己权益的决心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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