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报与晚清宪法_大公报论文

大公报与晚清宪法_大公报论文

英敛之、《大公报》与清末立宪,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立宪论文,大公报论文,清末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5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35(2006)01—0076—10

英敛之名华,字敛之,又号安蹇,满洲正红旗人,姓赫佳氏,天主教徒,1866年生于北京。曾积极支持康梁的改革运动,是“维新运动中一有力分子”[1](P1)。1902年6月17日天津《大公报》的创办是英敛之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 从此他开始以《大公报》为舆论阵地,身在政治之外,心却在政治之中。在其主持下,《大公报》由于“宗旨纯正,言论激切,一时声誉鹊起。”[2](P437) 成为“清末华北地区最重要的大型中文报纸”。[3](P232)

英氏《大公报》不仅是立宪运动的记录者和见证者,也是立宪运动的宣传者、支持者与监督者。此报既出,即“大声疾呼,日非立宪不足以救亡,与全国上下相提撕如是者。”[4] 而后《大公报》每次重要活动都围绕着立宪政治展开,其三次千号纪念征文均以立宪为主题:“本报一千号出版正值五大臣出洋考察宪政之年;二千号出版之年正颁发筹备宪政清单之年:三千号出版又值缩短国会期限之年。”“与宪政之开始,宪政之成立宛若有固结之缘。”[5] 至1912年2月23日, 《大公报》改用“中华民国”纪年,英敛之也实际退出了报界。可以说,英氏《大公报》与清末立宪是贯彻始终,息息相关的。此外《大公报》还曾公开宣称“本报发行数载,关于一切宪政事宜记载最详。”[6] 其中保存了大量的清末立宪史料是毋庸置疑的,惜乎此点并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因此本文尝试围绕英敛之、《大公报》与清末立宪的关系展开讨论。

清政府一向厉行专制,严格控制舆论。至清末,对报业更是大加摧残,“但稍能自立,主持正义者,未有不为官界眼钉肉刺,必去之而后快者也。”[7] 所以自报纸风行“舆论始稍有价值,然官场之忌嫉报纸,亦因此而深,限制不已,加以迫胁,迫胁不已,加以摧残。”[8] 各报“旋开旋闭如昙花者,不知凡几,……此硕果仅存者,或岌岌皇皇,或汶汶汩汩,皆不得言语之自由。”[9](P48) 然而《大公报》却凭借其有利条件而久盛不衰:其报馆设于租界且有洋人入股,因而可以保持其一贯的办报风格,并成为清末立宪运动的舆论重镇。

英敛之在“宪政萌芽尚未发动之时”就开始大声呼吁立宪,以“达其唤醒国民之目的,以遂其希望立宪之热心”。[8] 该报初创就登载文章,要求以光绪为首进行立宪改革。[10] 至1903年8月18日时,更是公开打出了要求实行君主立宪的标语“恭贺大清国大皇帝万寿圣节:一人有庆,万寿无疆,宪法早立,国祚绵长。”英敛之还把其对维新派的同情也表露于《大公报》上,以不署撰稿人姓名的方式,转载梁启超的文章,“在戊戌党禁尚未解除的情况下,不可不谓非常大胆之举。”[11] 而“百日维新期间的变法诏书中的社会变革,也醒目地反映在《大公报》上。”[12]

《大公报》透彻地分析了当时中国的内外形势,指出了立宪变法的合理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为实行立宪政体乃是时势所趋,潮流所向。从国内形势出发,《大公报》指出当时所行的新政权为治标之策,并未触及国家的根本症结,并且大多有名无实,徒有其表而已。“今所藉以延中国一线之生机而为自强之者,群曰行新政矣!然以今日新政核之,其大端不外立学堂也,改科举也,兴武备也,设课吏馆也,创工艺局也,振兴商务也。凡数者,询其章程则茫无次序,观其办理,则毫无把握。”[13] 根本不足以救国。《大公报》谴责统治者蔽塞守旧, 顽固腐化的行径,警告他们“今天下疲困极矣!水旱连年,盗贼蜂起,暴敛横征,亘古未有,农不得耕,工不授器,商不获利,而士亦不能专一学业。观望徘徊,吁嗟愁惨,终日惶惶,莫知或止,中国几不知成何世界?成何国家?”[10] 并提出倘若要拯救国之危亡,“非亟行宪法不为功,盖宪法为振兴邦国之本,举君国之威权,人民之义务,立法、司法之权限,行政、参政之机关,胥受成于宪法。宪法实国家之精神,而治平之模范也。”[14]

《大公报》还从开民智通上下的角度分析了要求立宪的原因。指出西方富强之本在于“其民之智耳!”所以“欲全吾邦以富强,必先开吾邦之民智”。而“居今日而务开民智,除非设议院以伸民权,兴社会以倡民意,更无善法矣!”因为“国家既予人民以举官之权,则人民自有国家之思想。”[15] 由是则上下情通,官民相连,国家富强为当然之事。

同时,《大公报》也从国家安全的角度强调速行立宪刻不容缓。指出国家已面临着列强瓜分的危险,形势岌岌可危,“俄人之于东三省也,所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之知矣,……英之于威海,德之于青岛,往事班班(斑斑)。”[16] 长此以往“我中国必为万国之属地,我中国人必为万国之牛马。”[17] 告诫国人“劣者必败,弱者必亡,优者必胜,强国必存。……此天演之公例,即进化之公理也。”[18]

此外,从社会发展的宏观前景预测,《大公报》认为当今世界恰是专制立宪两政体递嬗的时代,“征之列国,知世界必回归于立宪而后已。”从借鉴他国富强经验的角度出发,“居今日而欲振兴中国,采五大洲之良规,剔四千年之积弊,贫一变而为富,弱一变而为强,其必以君主之国而行立宪之法,最为当务之急也。”[14] 把立宪视为各国富强的通用法宝。它还指出中国之所以遭受外侮是由于无治外法权,而“欲收治外法权,必自立宪法始。”[19]

综合以上,《大公报》得出结论:“中国之政体,不改良则已,欲改良惟有立宪。”[20] “图治之根源,首在立宪法,予民权,如此则上下相安,君民一德,联合大群以防外患之来,则中国之前途或犹可补救于万一。”[21] 为此它“不仅进行一般地言论鼓吹,还别出心裁地开展宣传。”[22](P45) 创刊不久即在报上发表征文特白,附举例题如开民智法,开官智法,和新旧两党论,信教自由合群保国说[23] 等等,号召群策群力,关心国事。英敛之还抓住《大公报》的一千号纪念活动举办征文比赛,在中国日报史上首开先河。这次所取之三名一等奖,有两名为宣传君主立宪者,足见其政治取向。

《大公报》密切关注国内外重要事件,紧紧抓住每一个机会阐发其立宪主张。日俄战争爆发,朝野震撼,《大公报》除了及时报道战况外,还趁机大做文章。1905年4月13 日在其千号征文比赛中《日俄战后中国所受之影响》一文被列为三等奖,该文称“此役诚为创举,不知日立宪国也,俄专制国也,专制国与立宪国战,立宪国无不胜,专制国无不败。”由此论证中国改行立宪势在必行。1905年9月,清政府派五大臣出洋考察,中途差点儿被吴樾暗杀。《大公报》又借机指出,此事实为推动清政府立宪之一大动力,“我若畏难而退,彼党必趁虚直入,……我政府即迎其机而速行改革以绝彼党之望宣布立宪,以固其内力……急行其志,无俟踌躇。……遇阻辄退,则革命党之势力必日益膨胀,中国之前途必将不可问矣!”[27] 暗示倘不立宪,内乱即起。

最后在国内外严峻形势的逼迫下,在立宪派的积极鼓动下,在以《大公报》等为代表的进步报刊的舆论影响下,清政府终于在1906年9月1日发布了仿行立宪的诏令,《大公报》宣传与鼓动立宪的努力初见成效。

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后,《大公报》立即作出响应,及时将此消息通告全国。而后开始陆续刊登各地立宪的准备情况,公布政府大员的要折和各地来往的要件,还以言论和闲评的形式发表各界人士的评议,充当立宪运动的监督者。此外,《大公报》更以政治顾问和立宪策划者的面目出现,先后刊登了《为志学公社说地方自治》、《论立宪制度》、《立宪问答》、《日本留学生卢佐龙拟上大宪条陈三事折》、《论地方自治有专制立宪之别》、《论列国宪法之大义》、《论国民义务之范围》等文,向国人宣传立宪精神,解释立宪内涵,以激发其参政意识和民主觉悟。

自预备立宪旨意下达,英敛之对于政府的期望很高,一度坚信通过政府实现立宪是最佳途径,可惜政府虽托名立宪而鲜有实举。“观于朝廷,则敷衍如故;观于百官,则泄沓如故;观于讼狱,则黑暗如故;观于人情,则虚伪如故。虽有去岁七月十三日预备立宪之诏旨,九月二十日厘定官制之新章,而识者则病其变虚名,并未变实事,袭毛相而竟遗精神,百罅千孔,敷衍因循,补苴张皇,终无是处。”[9](P35) 因而尽管民气渐开,民心稍结,英敛之仍不满意,认为这些皆在下而不在上,且没有承上启下之官,没有什么值得庆贺的。可见此时,他还是把政府的努力放在首位。他对于困难当头统治者仍岌岌于争权夺利十分不满,进行了大胆地揭露与抨击。曾公开议论丁未政潮:“如赵启霖之妄事弹劾,辱及亲贵,罢官宜也。乃振贝子以年富力强,当差勤慎者,偶遭污蔑,何以听其去官?乃段芝贵之才堪大用,简在帝心,无端受此毁谤,朝廷正当奖慰之,何以遽变方针,置之不用?若瞿军机以枢要重臣其无才无德,何以伴食多年?其有为有守也,何以弹章一上,不得查覆,遽尔解职?岂预备立宪之时代固当如此乎?”[7](P4) 呼吁统治者从民族大局出发,抛开私心,真正将立宪措施付诸实施。

1907年以后革命浪潮风起云涌,各地起义不断,尤其徐锡麟刺杀皖抚案使清廷大为震惊。《大公报》再次抓住机会呼吁政府速行立宪,认为此事“实为可贺,……贺其鞭策我政府速行立宪也。”[25] 借此抨击政府“预备立宪,徒託空言,修改法律,虚应故事。惟其如此也,故外人时有存一轻藐之心。存一轻藐心,则领事裁判权则无日望其收回,不收回领事裁判权,是我甘居于野蛮地位,而不得列于各国之平等,不能居平等则兼弱攻昧,取乱侮亡,一任他人之所为。呜呼!愈不能自立,愈野蛮,愈野蛮,愈不能自立,盛衰兴亡,殷鉴历历。”[26] 切盼政府从此“扫除私念,一秉大公,发奋为雄,虚心实力,则补牢未见无术,人心未必皆死。”[27]

就在同一年,英敛之曾赴北京考察,对预备立宪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自治会、宣讲所、研究处、阅报社触目皆是,此亦进步一端也。一晚,偶至一处听讲,讲员登台大有说评书之神情,学问深浅固不必深论,而其中谬理乖论,不一而足,甚至演讲风从艮地起及五行生克各端。然此不足怪,煌煌宫门抄及钦颂时宪书固明明有此也,此其正所以尊王也。呜呼!如此之宣讲员不惟不能开民智而足以助迷信,仆窃以为有不如无也。”[7](P13) 多数报纸内容猥琐,赌场生意兴盛,饭馆藏污纳垢,官员唯知吃喝玩乐,处处靡靡之音。此行对于英敛之打击很大,他颇感失望,“近观政府对待国民之举动,其手段其方法仍然以压制为唯一宗旨。”[28] “其去立宪之实行奚翅千里哉!”[29]

此后《大公报》的风格有所改变,愈来愈寄望于国民运动的开展,发表了《论今年国民当全力为国会请愿一事》、《论国民应跃起为政治的运动》等文,向国民宣传立宪的重要意义。“夫立宪问题所包含者至广,使此问题而解决,则各种问题皆随之解决,……吾今请正告国民曰:立宪政体者,非经国民做激烈运动之一时期,未有能成立者。”[35] 《大公报》批判了将立宪希望皆寄托于政府的想法, 指出“夫国家者为多数人民所集合,国家之意思必为多数人民之意思,然后此集合者可称之为国家,国中多数之人可称之为国民”,[30] “无以制政府之权力,即无以伸国民之主张,保国民之权利。所以倘若无一国民之结合与之并立提出国民之请愿书,为国民谋治安,则是永无实行立宪之期望也。”[31] 号召国民起来督促国会之成立。

1908年8月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宣布从1908年起九年立宪, 命令各部分别制定筹备计划。此后各地的地方自治活动纷纷展开,资政院、谘议局的选举也陆续拉开帷幕。《大公报》上不断刊载中央筹备立宪的要折,以及各地来往专件。并及时报道各地自治的进展情况如《直隶总督杨士骧奏遵章筹办地方自治折》、《浙江定期演习选举投票法》、《大兴县举办初选举》、《大宛初选举经略》、《顺天举办初选举》、《朝阳府选详情》等等。尤其对直隶、天津的宪政进行了详细报道,相当长的时期内《大公报》上几乎每日连载《关于天津地方自治之文件》、《直隶选举记事》等。为此,《大公报》还特设“选举”一门,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信息。

针对依靠政府单方面推行宪政的不足,《大公报》号召国民都要参与其中,给予支持。认为“无国民以谋其后,则规模虽具,根本未全,亦非吾民之幸福也。”[1] 尤其要求各地绅商必须积极辅助自治。建议他们通过兴办小学,设立宣讲所、阅报处,帮助政府禁烟,革除社会弊端等方式予以配合。号召有识之士向民众进行演说以开启民智,并刊登了许多较有影响的选举演说进行示范。

《大公报》要求有选举权者必须要慎重行使权力,认为他们“即为吾民请命选择良医,一疗吾数千百年之沉疴,而冀得长舒吾民郁结之气,大开吾民拘促之心者也。”[32] 责任重大,不可等闲视之。针对各地选举期间出现的种种不法情况,《大公报》进行了曝光,如披露有些地方的选举人员要求百姓“写我之名投入匦中,即所谓之投票”。[33] 有的还公然作弊,冒领选票,分赠他人。[34] 此外还报道说“近来公举之议员亦有自裙带而来者”,[35] “闻各省谘议局议员竟有于会议期中公应优拔之试者。”[36] “闻各省谘议局议员有赞成赛会以迓神麻者,有以裁胥吏为伤阴功者,有谓黄河为神河非人力所能治者。”[37] 各种荒唐之事,无所不有。

清政府之举措往往重表面文章而实则收效甚微,“徒有立宪之名,无立宪之实,仍不足以崇国家之体面”。[38] 在中央“修订法律之事,震动于世界之观听,劳企于吾民之心目者,已数载于兹。自举案颁行,内而枢部,外而督抚,此驳彼诘,聚讼纷纷,于是有斟酌新旧,重行订定之谕,自时厥后,不问不闻,盖几几如石沉大海矣,……至于暂时二字尤漫无限制,既可暂,何不可久?旧律消灭,新律实行之时,殆终无望矣!”。[39] 在地方,督抚对于谘议局分其权力甚为不满,处处阻挠。“谘议局闭会之日,崔护督嘉免(勉)议员曰秩序甚好。乃覆议决之议案,则又曰无理取闹。”[40]

在对时势进行深入分析后,《大公报》最后无奈地指出政府实无立宪之能力,“视政府诸公其有立宪之精神,而具立宪之能力者能有几人?以枢臣之老耄昏瞆(聩),疆臣之畏葸不前,但足以亡国而有余,绝不足以唤起沉疴,挽回危局以共臻于立宪之一境。”“一面提倡新政,一面任用旧人,南辕北辙,怅怅何之。”[41] 并再次警告国人周边形势之严峻,“俄英窥于西北,日法伺于东南,强邻逼处,群起开放中国之门户。……于是以机会均等、利益均沾之说,以制我死地。……挟维持世界大同之美号,而施其经济侵略的政策,阳为交好,阴蓄祸心。”[42] 长此以往,中国必难以逃灭亡之厄运。提醒人们假使再迟九年,“恐贻误已多,补救不易。”[43] 这种看法与各省开明人士的观点不谋而合,此后各地不断掀起国会请愿高潮,《大公报》也逐渐走上了号召国民自下而上逼迫政府立宪的道路。

随着立宪运动的展开,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立宪不可全部依赖政府,唯有“以国民督促宪政,政治始有进步之机。”[43] 于是立宪团体带动在前,立宪报刊呼吁于后,国人掀起了一场又一场以速开国会为目的的请愿高潮。在北地报界中独居尊者地位的《大公报》,再次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

国会请愿风潮早在1909年底就已开始涌动,《大公报》曾予以密切关注,称“今者各省谘议局特派议员赴沪会议,拟代表全国人民呈请政府缩短预备立宪之年限,猗与盛哉!我国宪政之成败将于此一举基之矣!”[43] 1910年1月12日再次发表闲评盛赞国人请愿热情,“鄂路代表之晋京也,学界中有断指以赠别者;湘省代表之赴沪也,军界中又有断指为血书者。夫一指何足惜,不过示吾民之决心耳,不知我政府诸公亦鉴及吾民之心,而顾惜吾民之指否?”从社会舆论的角度,积极为其造势。

1910年1月16日,立宪代表团抵京递交了要求速开国会的请愿书, 同日《大公报》发表言论《朝廷立宪真伪之评决》进行声援。指出虽然如今立宪形势“俨然有若决江河沛然莫御之势矣!”但中外人士对于政府的立宪诚意均表怀疑,如今16省代表请愿恰为机遇,若政府“果而知立宪为今日救亡之至计也……果知立宪以维持民气、尊重舆论、开诚布公为原则也”,那么必会“慨然允诺,以慰薄海苍生之望。”倘若政府无理拒绝则表明政府“平日之举动无非欺饰吾民之意,窃恐人人解体,人人灰心,……贻宗社之忧而腾外人之笑。”恰恰暴露了其欺骗人民的真面目。《大公报》还大加称赞此次代表之行为,认为此系光明正大之举,显示了国民觉悟的提高。而后,《大公报》又陆续刊登了,《论军人宜与闻国会请愿之事》、《倡办义捐以促开国会论》、《民气民智之进步》等文,尤其在10月23日至25日,还将《国会代表请愿书》公布于众,博取国人支持。可惜政府依旧固执己见,以“惟我国幅员辽阔,筹备既未完全,国民智识程度又未画一”[44](P642) 等为借口,驳回了代表团的合理要求。接着第二次国会请愿也无果而终。

1910年9月2日《大公报》再次刊文号召继续进行国会请愿,称“今日之中国,一将亡之中国也,今日之时势,一垂危之时势也,……亡国惨剧已在目前……此所以国会代表不得不为卷土重来,再接再厉(励)之举。……今日之时势,国会开则存,国会不开则危……此第三次请愿所以不容已也,国会之开幕所以不容缓也。”并且摆明了此次请愿的有利条件,原来阻挠国会的老臣,“今则皆退出于军机处矣……天假良机,此其时矣。”[45] 此外还指出,“日俄协约成立,日本并韩实行,正值外交紧迫之时,且近值资政院开院之期,各枢臣权贵中人也多有早开国会者,应趁此时机组织第三次之国会请愿。”它极力谴责专制之不合时宜,提醒政府,“吾恐事变日繁,人心日去,大权虽集中于中央,以中国之大,必非中央少数人之所能遥制也。”[46] 不遗余力地为此次请愿活动鼓气。《大公报》还刊载了各地人民对于请愿团的支持情况。此前后《大公报》上连载论著《中国国会制度私议》。

1910年10月19日《大公报》刊载的言论《三次国会请愿之感言》尤为感人至深,由此我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当时立宪运动在全国的影响。“内而亲贵以及时识时之大臣拟联合研究,力图献替者,……外而各省督抚方函电纷驰联衔签奏者……近而直省人士大张旗帜环谒长官者……远而海外华侨各举其秀纷纷内渡者……诚毅如代表奔走号泣请谒于大老之门者……激烈如学生割肉剁指喋血于京华之馆者,何事乎?曰请愿国会!请愿国会!漪与休哉!”

该文有力地驳斥了政府拖延立宪的种种借口“犹行曰国民之智识不齐也,今则云合影从几乎全国一致矣;犹行曰国会仅利于民而未必利于官,今则内外有识之大臣联袂而为国民之后援也;犹行曰国会或仅利益于一般之官民而未必利于皇室也,今则天潢贵胄登高而为国民之表率矣!群疑尽释。”强调“夫此次之请愿,不啻全国人民之请愿也,若仍不行达其目的,则咸晓然于立宪之虚伪,国会未必有开设之一日,势将人人丧气,人人灰心,……革命党且得利用此时机相为鼓煽,则各省不惩之徒,因是蠢动,而大局立见其危。迨至乱象已成,始幡然萌悔祸之心,则天下所失者已多,而元气愈蒙斯斩削,何如于未乱之先亟为收拾人心之计为得矣乎?”《大公报》对于请愿过程中政府的冷漠表现十分不满,“资政院开幕以后仅及二十日,为国会一事,显而易见者,则有卦臂割肉断指者,隐而难见者则有椎心顿足饭泣之人,至若声嘶力竭,舌敝唇焦则又有各代表其人,呜呼!国会!国会!其摧残我国民何至于此极!”[47] 并对顽固派的无理阻挠进行了公开谴责。1910年11月30日是《大公报》三千号纪念日,英敛之又抓住此机会展开讨论,主题为“立宪之要素一曰国会,一曰宪法,然当预备立宪之时,抑应先国会而后定宪法欤?抑应先颁宪法而后开国会欤?”号召国人都来关注国事。

在国内外强有力的立宪形势逼迫下,清政府被迫同意于1913年提前立宪。然而如此也难让众人满意,第四次请愿活动接踵而来。1910年12月中旬《大公报》发表言论《请速开国会以释众疑》。同月底又刊文声援东三省代表的请愿活动,“自日俄协约宣布,其吞并东三省之谋昭然显露,……论三年之期犹以为缓,以东三省现势而论,虽一年犹恐无及。遑论三年?朝廷果欲立宪开国会,亦何惜此三年之宝贵光阴,靳而不予哉!”[48] 然而政府不仅不予理解,反而进行暴力压制, 将请愿代表强行押解回省。

英敛之愤慨万分,严厉谴责政府对待东三省代表的野蛮行径,称其是直以热心爱国之绅民与匪党等量齐观。“当东三省代表之启行也,绅商学界送者几数千人,甚有截指割股以做赠送品者,何其荣幸之甚!比其反(返)也,民政部之警兵,步军统领之护军,同车而送者又数十人,沿途观者几至不可数计,又何其威武甚也?虽警兵也,护军也,平时所用以捕治匪人,押解盗犯者也,今乃以之送代表,不知代表诸君何以为情也,三省人民见之更何以为情也!”[49]

几次请愿运动虽然均以失败而告终,但是《大公报》在此期间所起的作用不可否定。它广泛宣传了民主精神,激发了民众的参与意识和爱国热情。尤为重要的是,它敢于大胆直言,不断揭露清政府假立宪、真专制的虚伪面目,引导人民提高政治觉悟和参政意识。1911年5月,皇族内阁粉墨登场,立宪派更为灰心, 他们对政府的容忍已经达到极限。与此同时,革命风潮掀起狂澜,各地起义不断,此后立宪运动滑入低谷。

1911年皇族内阁实行的铁路国有政策及签订的湖广铁路借款合同,遭到了两湖川粤人民的强烈反对,尤以四川保路运动影响最大。《大公报》及时报道了各地保路运动的进展情况,支持其收回权利的斗争。同时仍苦口婆心地对政府进行劝谏,认为川乱其措非当,但其情可悯。指责政府徒借新政之名虚靡帑金、搜刮敲剥,是导致人民反抗的主要原因,劝告政府切莫采用暴力手段进行镇压。“为今之计,惟有结合民心挽狂澜于将倒,不当残杀民命取快意于当前。”[50] 希望它幡然悔悟,实力改革,与国民以诚相见,如果朝廷能奋发有为,则立宪成功,国民得到应享有的权利,则可以挽回大厦将倾的局面。同时《大公报》也警告国人切莫由此而给外人以可乘之机,提醒国人谨慎处理内务。

可惜政府仍然奉行血腥镇压政策,最终激化了矛盾,加速了武昌起义爆发。这是清政府自取灭亡的一个重要转折点。此后政府不仅不争取立宪派的支持,反而更大力压制。“近闻政府诸大老竟以川鄂乱事皆有谘议局议员附和,特电告各省督抚须于开会时严行取缔,并饬派巡警到场监督。……不以议员视议员而以匪徒视议员也……议员之灰心丧气固不待言。地方官吏平日对于谘议局本已怒目而视,政府既为之发纵指示。假以阻挠之权,则将来摧残议员之举动势必无所不用其极,而宪政前途将永无进行之望。”[51] 由此更加速了立宪派与政府的分裂。

英敛之对于政府的表现虽然十分不满,但其坚持立宪的立场仍旧十分坚定。他一方面谴责革命造成的种种破坏,劝说革命派息止干戈。另一方面又针对革命时期造成的混乱情况,帮助政府稳定局势、安抚人心,刊登了《为本埠人心慌乱正告大吏与居民》、《论各地亟宜组织民团》、《论宣布独立为通权达变之至计》等文。尤其是清政府迫于内外压力于1911年底宣布取消皇族内阁,颁布十九条信条,几乎毫无保留地接受了立宪派曾经提出的种种要求后,英敛之等人更是看到了一丝希望。“下罪己诏,改建内阁,协定宪法,开除党禁,停战议和,凡人民奔走呼号于数年而不得者,一日逾量以偿。”“自政治革命之说起,朝廷为之易。政府除党禁,编信条书,太庙除保存帝统外,一切取决于国民。”[52] 所以希望革命派就此罢手,相与和平解决。此期间《大公报》试图充当调解人的角色,希望双方尽快达成协议,勿使战端重启,发表了《敬告军队》、《论中国宜速议和不可延长战期》、《告南北政府》、《致民军政府请和平解决以维持大局计》等文。但实际上还是希望革命派后退一步,坚持认为君主立宪是最佳方案。

1911年12月5日在《大公报》发布的征文比赛结果中, 其所取之前二名均以《君主民主立宪问题之解决》为题入选,他们都认为在当时的情势下,君主立宪是上上之策。尤其排名第一的署名“第三者”之人的文章言辞颇为犀利。他认为当时的民主君主之争实际上是“心理上之竞争不能解决,非事理上之竞争不能解决也。”“所谓君主者,仅拥虚名而已,若必并君之虚位而欲翦去之,则舍种族革命外,恐无正当之理由。”他极其尖锐地指出革命阵营中存在的问题,“此次乱局除首倡钜子或具特见,其他则强半近于盲从,试执附和之军民而诘之,其能语君主与民主实际上之利害者,盖十不一二。觏至各省官幕士绅之昌言独立,或处于自保之政策,或激于极端之理想,或藉为投机之举动。”所以革命基础并不牢固。该文还从历史上之关系、地域上之关系、外交之关系、财政上之关系。宗教上之关系、政党上之关系等六个方面,论证了革命的不可行性与君主立宪的合理性,确有可观之处。并且当时持此观点者实在不乏其人。

更为重要的是,辛亥革命后革命派暴露的种种弊端使得英敛之等人仍有理由为其保皇立宪的理想做最后努力。辛亥革命爆发后,“革命在解除帝国主义威胁方面一事无成”,“在解民倒悬方面一事无成,那也是同样清楚的。”[53](P301) 在很多人眼中,革命派并不比政府好到哪去,“政府以北省铁路,抵借外债,民军亦以南省铁路,抵借外债,是谓同一政见;政府以某国救助,接济军火,民军亦以某国救助,接济军火,是谓同一外交;政府以鼓吹民主,仇视报馆,民军亦以鼓吹君主,仇视报馆,是谓同一专制;政府以爱国公债强迫亲贵,民军亦以爱国军饷,强迫商民,是谓同一手段;政府以停战期内,违约进兵,民军亦以停战期内,违约进兵,是谓同一计划;政府以君主政体,运动外人承认,民军亦以民主政体,运动外人承认,是谓同一心理。呜呼!政府呼?民军乎?现象如此,其将为一丘之貉乎?”[54]

此外,革命过程中带来的不必要的杀戮及国内混乱局面的出现,也是许多人抵制革命的重要原因。“何谓共和?曰手枪炸弹……曰发坟掘墓……曰强剪发辫……曰争夺都督……曰强迫选举……曰勒用纸币……曰捕杀无辜……曰捣毁报馆……曰擅收路款……曰滥骂满奴……”。[55] 而且革命派刚夺取政权内部矛盾就公开化,勾心斗角,争权夺势的现象不断出现,也是遭人非议的一个重要原因,“革命党杀保皇党不奇,革命党杀革命党则奇,……陶焕卿,纯粹的革命党人也,奔走革命事业青年,此番浙省成功亦陶之力为多,今忽被党人暗杀,岂非奇闻怪事!”[56] 所以很多人讥讽革命派为“形式上之共和”、“专制之共和”[57] 亦非空穴来风。当然革命过程中边疆的离心离德,国内分裂局面的出现也是英敛之等人反对革命的重要理由。“外蒙古唱独立……内蒙古唱勤王……呜呼!起劲起劲!热闹热闹!中国之幸欤?外国之幸欤?”[58]

不过革命派重建政权措施的不得力,还是人们反对革命最主要的原因。“今日之所谓破坏者,犹是形式上之破坏,非精神上之破坏,犹是名义上之破坏也,非事实上之破坏也。盖真正之破坏,必伴于建设而始见,破坏为造因,建设为结果,破坏为手段,建设为目的,姑破坏之有效力与否,当以建设之有效力与否为断。”[59] “然知有建设者矣!而移头换面,徒窃共和之名,未得共和之实,仍不过袭自古帝王之故智,专制之根,不能铲除,专制之毒必将复发,故欲缔造共和国家,不可无大破坏、真建设之能力,兼此者,始可为新共和国之总统。”[60]

就《大公报》本身而言,报人认为“一报必有一报之宗旨,无宗旨即无信用,无信用即无价值,若随一方之势力为趋向,个人之利害为转移,甚或为政府所利用。为党人所挟持,而不能发表其平日之政见,不已失监督代表之天职乎?”况且“民军起事以来,攘权夺位,蹂躏富绅,以指派之代表,妄称全体,以少数之选举,武断公权,而且党界、省界之争,牢不可破,勒捐派捐之事,时有所闻。甚至流贼、土匪肆无忌惮,弹丸剡注,布在市闾,人民未被其福,先受其祸,至于政治上之得失,国际上之利害,绝不注意。”所以认为“如此之假託共和,实行专制,……则何若留君主之虚名,行共和之实政……此则本报始终坚持之宗旨也。”[61] 在此期间《大公报》上还发表了《论美国共和政体之流弊》、《立宪国诏旨之调查》、《中国之立宪与革命》、《君主立宪与民主共和的利害》等文,仍旧处处为保皇立宪辩护,诚可谓有始有终矣!

晚清末叶十几年是思想界、文化界和政治界最为斑斓多彩之时,此时激进与保守同在,立宪与革命并存,各种势力交相错杂,大小论战风起云涌。英敛之作为立宪派的代表人物,其政治立场极为坚定,即呼吁变法,反对保守;要求立宪,反对革命。为了宣传其立宪主张,英敛之一方面向顽固派和守旧派发动猛攻;另一方面,又坚决反对革命。英敛之反对革命并非出自狭隘的满族立场,也是从民族大义出发,为国家安全着想,不过是代表了另外一种救国路线。他反对革命,同时也揭露清政府迫害革命派的暴行;反对革命也不以党派相标榜,鄙弃党争。其立场正如《大公报》出版弁言中所表白的那样,“尽假(政府)守死不变,则吾亦不能如寒蝉之无声,膜(漠)视吾国沉沦而不救,即所谓公也;但又不胶执己见,党同伐异,徒沾沾于一人之恩怨,无端而雍容揄扬,无端而锻炼周内,此即所谓‘大公’也。”[62]

英敛之在20世纪的开头,接触到西方资产阶级政治的启蒙知识。而在戊戌政变之时,又深受康梁君主立宪思想影响。再经义和团运动的冲击,使他更坚信保皇立宪是唯一稳妥的救国方案。从当时的国内外形势出发,他认为我国的民智和时势,皆不能与当日的法国比,我国有我国的特殊情况,根本不能实行革命主义。因而抵制民主革命,认为只有立宪才能救国,只有立宪才能强国,是英氏《大公报》的根本立足点。

英敛之“向往立宪与民主,而极爱当时已由满、汉、蒙、回、藏等族组成之中国”,“先生反对专制,但亦反对离间民族。”[1](P32) 但英敛之反对革命排满,绝非出自狭隘的满族情感,他并不袒护满人,所有满人的恶习,他都一样地加以指责。[63](P2035) 他反对的是种族自残,内乱纷扰。从而给外人以可乘之机。“试问革命兵起,能保外人不干预乎?试问革命兵力能保外人不破坏乎?试问革命排满,即使排尽满族,所谓支那者果能入汉人之手乎?不能落于汉人之手,而使支那沦亡于白种人之掌中,所谓排满者乃自排,所谓革命者乃革汉命也。”[64] 从维护民族团结,保卫国家安全角度,他反对革命。

英敛之还认为革命党是种族“私”党,而非民族“公”党,认为“革命党之所切望者,朝廷腐败,人心涣离。彼党乃得以扩大其势力。”[24] 革命派之举动不仅很难救国,而且还会激怒政府。阻碍变法形势的顺利展开。“今年来激昂义愤之士往往持一偏之论,不留余地,阻人自新之路”[62] 是不智举动,“徒予顽固以口实,阴阻其文明进化之路。”[65]

此外,英敛之是位虔诚的天主教徒,怀有颗仁者爱人之心,声称“独有天人悲悯念,未能一日去心头”,[66](P4) 主张用爱化解一切,反对暴力流血。“本报向主博爱合群之宗旨,从未一涉偏激残忍狠戾诸说,独怪世之自命维新革命诸君……夫爱者,合群之要旨……乃有人无端要倡杀人主义,不分良莠,不问善恶,皆在诛除之列,其暴戾乖张,惨无人理,亦何如是之堪怪论耶!”[9](P22—23)

但英敛之虽然站在立宪派立场上,却并不赞成立宪派和革命派之互相倾轧,其政治立场虽然鲜明,却从不以党团相标榜。他认为“譬如沧溟大海,巨浪狂飙,一叶孤舟,摇荡其际,生死相系呼吸之间。凡属同舟者,于此时也,当齐心努力,互相救助乎?抑应互相倾轧,同室操戈乎?”[67] 1907年5月31日与6月1日《大公报》刊登言论《和平改革与破坏改革者皆当以救国为目的》,再次批评这种党派淆乱,宗旨纷歧,人异其说,家出其喙,互相倾轧,互相争胜的现象。不仅指责革命派,“不惜牺牲学派,牺牲名誉,并牺牲其天良,牺牲其宗祖……何有于救国?何有于保种?”亦批判立宪派,“彼日言立宪!立宪!岂真以宪政政体之能确立于中国前途果有关系哉,……恐始以立宪抱守个人主义,显以释国民之虑,即阴以收集团之利。”劝解他们为民族前途计,合力救国,停止互斗。

此外,英敛之虽反对革命派之行为,同时也反对清政府滥杀主义,曾于1903年公开披露清政府杖杀革命党沈荩之暴行,还刊登了沈的绝命词,在国内引起强烈反响。1907年又报道了政府残杀徐锡麟、秋瑾一事,指责清政府“通海后,万国观摩,已不应再有此举动。况今以煌煌诏旨,三令五申,预备立宪之时代?”[26] 英敛之承认革命派并非无的放矢,“夫乱党亦大可怜矣,人性固不相远,岂有生而甘心从逆乐祸者。其始也,不过激于一二政治之不平,迨愈激愈烈,势成骑虎,不意三百年来,忽兴种族之思……”。也看到了政治腐败是促使革命党奋起抗争的重要原因,“昏庸贪鄙之百官”,贪赃枉法,营私舞弊,“残贼剥削,为各国所独有,此所以乱党得所借口,铤而走险而不惜也。”[27] 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他亦有若干同情革命的心理。

平心而论,英敛之还是比较好地做到了“以大公之心,发折中之论”的,其反对革命之主张也并非持之无据,在某些方面还是切中了革命的要害。首先,当时革命排满的口号的确存在问题。它虽然比较成功地调动了许多人的反清积极性,但也确有汉族沙文主义之嫌。其次,为了发动革命,革命派“狂热地鼓吹‘最激进的破坏主义’和‘最急进的破坏之方法’用以煽动被压迫民族更大的怒火。”[68](P30) 与此同时却未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如英敛之所云“破坏吾固闻矣,但成立者吾不知果何若?”[26] 与之相比,通过和缓的方式实现权力的转移,要比起破坏再重建的损失要小得多。再者,更重要的是当时清末新政也的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整个国家是朝着现代化的目标缓慢迈进的。“新政诚然是全面的,彻底的,是蔚为壮观的,甚至是含有革命意味的,它们试图把中国再造刷新,而且,它们也确实获得了相当成果。”[53](P128) 这是英敛之对于清政府始终存有几丝眷恋的最重要因素。

诚如人们所言,辛亥革命的爆发确实带有很大程度的突发性,它来得过于迅猛,缺乏必要的理论准备和组织准备。所以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革命派无力稳定政局,而与此同时,革命的负面效应却表现得十分明显。革命派的种种不佳表现“使人们有理由怀疑资产阶级的共和国是否合乎中国国情,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在中国(是)否有其发展前途,中国的现代化发展,在当时是否有必然要推翻帝制?”[69](P102) 所以即使革命已成既定事实,英敛之仍坚持奉行其保皇立宪宗旨。

“近代中国改革之先驱者,为报纸,《大公报》其一也。”[12](P1) 英敛之创办《大公报》的目的就是要开民智,牖新知,以清议为手段,以舆论为武器,挽救大厦将倾的国家政权。他怀着强烈的爱国之情,认定君主立宪的路线,发挥文人救国的职责,“劳形怵心,往往通宵不寐”。[70] (严几道先生序)办报期间承受了来自清政府和外国的双重压力,犹坚持不懈,开创了文人独立办报的风气。

《大公报》宣扬民主,反对专制,号召民族团结,倡导精诚爱国,尤其在立宪运动中有极为突出的表现,在立宪运动尚未发动之时,就大声积极疾呼非立宪不足以保国,大力宣扬立宪的种种好处。并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文及号召开民智、开官智等种种手段来进行舆论宣传工作,推动了民主观念的普及化,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在立宪运动的发展期,《大公报》又尽职尽责地进行配合,及时向国人宣传立宪的内容和价值,激发了民众的民主觉悟和参政热情。此外,还以各种形式献可替否,揭露当时存在的各种黑暗现象,充当了政府的监督者,“以立宪一名词,套于满政府头上,使不得不设种种之法,定民选机关,为民权之武器,得凭藉以与一战。”[2](P28) 引导与推动着民主运动不断向前发展。在立宪运动的高潮期, 《大公报》积极充当了民众的喉舌,尤其是在四次国会请愿活动时表现突出,不断向民众们宣传请愿的必要性,并通过舆论途径配合代表们的请愿活动,为其鼓气助威。同时屡次揭发清政府预备立宪的虚伪和朝廷的昏庸腐朽,有利于国民早日觉悟。在立宪运动滑入低谷之时,《大公报》仍秉承和平改良的宗旨,为挽救立宪理想做了最后的努力。

如今,当我们跳出传统的革命视野,对清末那段特殊时期进行重新审视的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英敛之等人的主张也确实具有相当大的合理性。但是时代毕竟选择了革命,所以在民国已建,共和肇造之后,英敛之再鼓吹君主立宪论就根本无人响应,“报纸销路锐减,由日发行五千份减至几十份。”[71](P172) 继而英敛之一贯痛恨的袁世凯上台,标志着其君主立宪理想彻底破产。从此,英敛之再也无心办报,逐渐退隐,由他实际主持《大公报》的时代也就此结束。

收稿日期:2005—04—12

标签:;  ;  ;  ;  ;  ;  

大公报与晚清宪法_大公报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