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管理与当代学术发展论坛”发言选登——学术管理中的意识形态、权力和功利——按学术发展规律引导和管理学术研究——关于学术管理的若干思考——改变“计划学术”下的学术增长方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术论文,学术研究论文,意识形态论文,功利论文,增长方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学术管理中的意识形态、权力和功利
黄颂杰
在当代世界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中,自然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学术研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使它成为政府管理中的重要领域。学术管理有其特殊性,不同于经济、政治、行政等方面的管理。人类理智把人类引向了文明之路。理智成了我们的向导,我们的利剑。但是,在生存实践的驱动下,人类理智具有趋同性,趋普遍性,也可以说是一种习性,即喜欢追求不同事物的统一性、同一性、相似性,把某个领域中具有某种同一性普遍性的道理搬用、套用到各个领域,导致许多误区的产生,把行政管理模式搬用到学术管理便是其中一例。下面从宏观角度谈学术管理中的意识形态、权力和功利,着重于存在的问题。
学术管理首先要恰当地把握好意识形态的尺度。任何国家都有意识形态,用以保护自己国家的利益,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在于意识形态所构筑的防护墙是否合理得当。改革开放之前的三十年,我们确立并强化了以阶级斗争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学术研究完全受控于意识形态,乃至被意识形态所取代,学术领域被挤压到最小最窄的程度,学术研究无自由独立可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意识形态从以阶级斗争为核心的状态中扭转了过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实现了史无前例的高速发展,呈现为全球现代化进程中的一大奇观。我国学术研究的自由度也空前提高,学术事业的繁荣发展前所未有。与此同时,我们在国内国际所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也空前复杂和尖锐。无疑,学术研究必须为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作出努力,也要为学术自身的积累和发展作出贡献。为此,意识形态不能凝固、僵化,而应当随着国内国际形势和状况的变化作适时的调整。近年来,我们在国际国内各个不同学术研究领域已经能够感觉到意识形态的变化和调整。例如,关于中国近现代史尤其是辛亥革命、抗日战争中的一些人物、事件的评价,表现出更加公正、客观、理性,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对于改善和发展海峡两岸的关系无疑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正确地把握意识形态对于人文社科学术研究的影响举足轻重。打开历史,我们在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实在太多了。
第二,学术管理要防止、阻止乃至清除权力化倾向。历史悠久的科层制行政管理模式构建了一种平稳的运作秩序,同时也形成了明显的等级制倾向,成为滋生权力崇拜的温床。随着行政化趋势的增强,学术领域中的权力化势头也在上升。一个明显的现象是:具有行政职务的学者,他的话语权远远大于、高于同一层次的学者。当然,具有行政职务的学者,在有关学术行政事务方面理应行使他应有的职权,他的地位和作用自然高于一般学者。但是,学术不同于行政事务,它在本质上是求真求是的事业。学术的真假、高低、优劣,学术上的评判、鉴定、辨识、论证决不能用权力来解决。历史上用权力处理学术问题而留下骂名的事件不胜枚举。欧洲宗教裁判所迫害科学家、扼杀创新科学思想是一个典型案例。前苏联运用政治权力抬高、推行米丘林学说以失败告终也是典型一例。我们现在面临的则是某些学术腐败案件背后的权力崇拜。虽然在许多学术评判活动中有专家的参与,形成所谓专家组,但是,由哪些专家参与、评判的规则、办法、意向乃至领导权往往还是取决于行政权。值得注意的是,在行政化管理模式愈来愈强势的情况下,在学者中出现了权力欲的滋生和扩展。凭借行政职务或学术职务来提升学术话语权的现象成为相当普遍的现象。对于学术发展这并不是一种好兆头。与行政强势相对照的是学术共同体不够强大,甚至很弱,这对学术发展是很不利的。学术方面的问题,包括学术评判等等,学者、学术共同体应该最有发言权。培育、发展健康的学术共同体应是当务之急。行政领导要为学术共同体的成长创造条件,但不要把等级制等行政管理模式搬用到学术共同体。要引导学者把心思、精力集中于搞学术事业,聚精会神搞学术,抑制乃至清除权力欲、权力崇拜的滋生。学术管理中权力的使用要特别注意权力的范围、边界、限度以及权力运用的监管、制衡机制。
第三,学术管理要抑制庸俗和过度功利化倾向。追求功名利禄是中国读书人(学者)的传统,“学而优则仕”就包含有功利的意义。学术的功利性不应笼统地反掉。改革开放之前30年我们搞“政治挂帅”,批判资产阶级名利思想。改革开放把我们国家融入全球经济大动脉之中。当今国际社会是功利主义盛行的世界,当代中国社会也没有例外。市场经济必定讲功利,无利可图就要停顿、萎缩。19世纪风靡欧洲的功利主义思潮就是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产生的。西方现代化是通过经济的市场化和政治的民主化展开的,但这是以私有资本为导向为核心的,即以资本所有者(资产者)的利益为核心为导向展开的,无论是政治上还是经济上,都是以资产者的利益为核心。但资本要增值、要获利又必须通过无产者的劳动,而利却大多归属于资产者,这就必定导致分配不公、贫富分化、劳资矛盾、社会动荡不稳。功利主义的最基本最著名的原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就是试图缓和社会矛盾。功利主义无论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遇到难题,但它的主张很动听,有诱惑力,至今仍是一股强劲的社会思潮。今天的中国在各种管理事业中,利益都是不可或缺的机制,利益成了社会的指挥棒,学术管理也不例外。在许多事情、许多场合、许多问题上,注重利益已经过了头。对利益的过度倚重导致严重的不良后果。在利益驱动下,经济领域中各式各样的假冒伪劣、不讲诚信、坑蒙欺骗等违背道德和法规的行为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学术领域中的种种腐败不端行为同样具有利益的根由。我们并不主张禁绝利益机制,问题在于在管理事业中如何正确恰当地使用这把双刃剑。市场经济是倚重法制和道德的经济,我们的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远不如经济建设的发展,我们又试图通过强化行政权力的办法予以补救。行政机构成了消防队,由于缺乏法制和道德的基础,常常是治标不治本,顾此失彼。行政权力不断强化的结果是使大量社会矛盾集中到政府管理机构。学术管理现在也已成了行政管理的组成部分,尽管有关部门一再提出要“去行政化”,却不见任何落实的措施。管理当然不能是抽象空洞而必须是实在可操作的,量化数据管理自然地成为了学术管理的抓手。量化数据管理模式学自西方,源自市场经济管理而移用于学术管理。我们不否定量化管理的作用,因为量化数据不仅对学术管理而且对学术研究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是过度倚重数据和量化管理,乃至将数量看作衡量、评判学术的标准,就难免偏颇失当。虽遭批评诟病,依然无改变之意,实因无取代之管理办法。透过量化管理的表层,我们依然可以看到利益的涌动。如何正确掌握利益机制当是学术管理中的重大难题。
中国正处在现代化的关键时刻。现代化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掌握了先进科学技术和适应社会发展的人文社会科学思想的国家,才能走在现代化的前列。截止到19世纪,英国之所以走在现代化的前列,正是因为它掌握了以牛顿力学为核心的近代经典物理学(17世纪)、以蒸汽机为核心的机械革命以及各种人文社会学说。20世纪以来美国之所以能站到现代化前列,也正是因为它利用了以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为核心的现代物理学的革命、电子和信息技术、原子能和空间技术,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的新进展。中国要超越西方发达国家走到世界现代化之前列,就必须在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思想领域占得先机。学术研究在国家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已经不是一个需要进行理论探讨的难题,而是一个已经被实践所证明的真理。关乎学术研究成败的学术管理,应从现代化的实践中建立起真正推动和促进学术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按学术发展规律引导和管理学术研究
董京泉
董京泉,中国社会科学院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 100720
我们实施学术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学术的发展。那么,什么样的学术管理才能有力地促进学术发展呢?我认为,只有按照学术发展规律从事学术管理,才能有力地促进学术的发展。否则,如果无视学术发展规律,迷信管、卡、压的一套传统的管理方法,以为管得越严、卡得越死、压得越重就越灵,其结果必将事与愿违,必然阻碍学术的发展。显然,我们这里说的学术是指人文社会科学或哲学社会科学。
我曾任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主任。在任职之初,我提出要按三个层次的规律来规划和管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三个层次的规律,一是社会科学发展规律,二是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律,三是对社会科学研究进行引导和管理的规律。我当时要求大家对这几个层次的规律认真探索和研究。显然,在这三个层次的规律之中,最根本的是社会科学发展规律。对这一规律,我经过初步研究,写了一篇大文章,题目是《社会科学发展规律研究》,在1999年第1期的《社会科学战线》上发表。我在这篇文章中概括了三条规律和四个条件。这三条规律是:1.社会实践是社会科学的源泉和动力,社会科学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发展;2.社会科学在思想斗争、学术争鸣中发展;3.社会科学在分化、整合中发展,在联系中整合,在结合中创新。在讲这一条规律时,我指出:“社会科学中的创新,往往起于比较,成于结合。”
四个条件分别是:1.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相互渗透、交叉、兼容是科学领域最高层次的结合与整合,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呈现出一体化的趋势;吸收和借鉴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自觉地与自然科学结合,是发展社会科学的重要条件;2.严谨科学的学风,长期潜心研究和创造性思维,充分利用和发挥集体智慧,是社会科学发展的必要条件;3.同家意志,统治阶级的倡导与支持,文化科学知识的普及,国民素质的提高,是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条件;4.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是我国社会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现在看来,批判地继承前人的研究成果,在继承的基础上创新,也是社会科学发展的规律或重要条件。在学术研究的管理上,我认为,应当实行老子的“无为而治”,即尽量少干预,避免添麻烦,帮倒忙,学术研究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应当主要是做好服务性、辅助性和因势利导的工作,为广大专家学者的研究创造和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并引导他们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这种做法,用老子的话说,就是“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老子》六十四章,郭店简本)。
就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而言,在我的任上,除了大幅度地提高了基金总量和资助力度,组织和召开了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成果评奖大会之外,提出了一些改革的措施,比如:强调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基础研究项目要致力于推进理论创新(我为此写了几篇大文章,并在不同的会议上,对理论创新问题作了多方面阐述);国家社科基金的在研项目,主要是基础研究项目,可以申请延期,所延期限原则上同意本人要求(重要的基础研究项目可以允许“十年磨一剑”,前提是承担者必须集中大部时间和精力从事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研究);基础研究项目不一定组成课题组,允许学者个人申请和承担(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我国学术发展史上有些精品力作、传世之作,比如司马迁的《史记》,班固的《汉书》,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张岱年的《中国哲学大纲》、汤用彤的《魏晋南北朝佛教史》等,都是个人独立完成的;如果当初是集体编写的,不知道会搞成什么样子);最终成果可以只是一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上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评奖,一等奖共两项,其中就有一项是一篇学术论文,以此表明最终成果不一定是什么专著之类);就基础研究课题而言,国家社科基金要重点资助“掘深井”的项目、“滚雪球”的项目、“开垦处女地”的项目,这一类项目可连续资助,而不应资助“反复耙地”的项目,即低水平重复性研究的项目;决定增设后期资助项目和西部地区项目;要坚决把好“进口关”和“出口关”,并为此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此等等。这些改革措施可以说反映了社会科学发展规律和社会科学研究规律的要求,是按规律办事的体现。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总体目标是多出精品力作,也争取出一点传世之作。“传世之作”应是精品中的精品,是可以问鼎于相关学术界的著作。“传世之作”当然可以预见,但恐怕一百年之后才能真正见分晓,即一百年之后看,在相关学术领域仍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著作,方可称之为“传世之作”;相反,如果二三十年后就无人问津了,能说是“传世之作”吗?现在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每年立二三千项,依我看,每年能出二三部“传世之作”就很不错了。我国整个人文社会科学界如果每年能出十部传世之作,十年就是一百部,三十年就是三百部,那就不得了了。就高标准而言,我认为“传世之作”应是“综罗百代,广博精微”(纪晓岚语)的学术著作。
我在这里简要地谈谈我所概括的社会科学发展规律的第二条,即“社会科学在思想斗争、学术争鸣中发展”。我先从理论上做一阐述,然后分析一下现在的实际情况。
马克思说:“真理就像燧石,只有撞击才能迸发出灿烂的火花。”毛泽东说:“正确的东西总是在同错误的东西作斗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真的、善的、美的东西总是在同假的、恶的、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当某一种错误的东西被人类普遍地抛弃,某一种真理被人类普遍地接受的时候,更加新的真理又在同新的错误意见作斗争。这种斗争永远不会完结。这是真理发展的规律,当然也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规律。”(《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学术与政治不同,政治上的大一统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学术上的大一统必然导致思想的僵化和科学的停滞;政治上党派林立,不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稳定,而学术上学派林立,却有利于科学的繁荣与发展。
实际的情形往往是这样的:不同观点、不同学派,在思想斗争和学术争鸣中为了批驳对方,都力求以充分的论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并使自己的观点趋于系统化,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迸发出某些新的思想火花,形成新的思想观点;而且在斗争中、争鸣中也会暴露出自己的观点或论据中的某些不当或欠缺,从而促使自己做更深入的研究,包括从对方的观点或论据中得到某些新的启示,借鉴和吸收对方的观点和论据中某些有用的东西。这样就会有力地促使自己观点、论据的丰富和深化。
马克思主义是在斗争中发展的。毛泽东说:“马克思主义必须在斗争中才能发展,不但过去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也必然是这样。”(《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在创立和发展的过程中所贯穿的思想斗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继承性的批判,或者说是扬弃;二是纯批判或抛弃;这是对论敌的:三是争鸣性批判,即对同一学派、同一学科中的不同学术观点的争鸣、交流、切磋,也带有批判或批评的性质。这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过程中是不乏其例的,在今后这种情况将是大量的、经常的。
人文社会科学只有在思想斗争和学术争鸣中才能发展。人文社会科学包括马克思主义,只有在同各种反马克思主义的和非科学的或错误的东西的斗争、争鸣中才能为自己的发展开辟道路,才能有效地吸收和借鉴对方的某些有益的东西。因此,思想斗争、学术争鸣的过程不仅是批驳论敌、修正错误的过程,也是博采众长、推陈出新的过程。
许多历史事实证明,开展学术争鸣有利于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
1.古希腊哲学时期,毕达哥拉斯、苏格拉底、德谟克利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赫拉克利特等等,这些哲学上的大将巨擘及其重要著作的出现,在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学术争鸣的产物。
2.春秋战国时期,儒倡“仁政”,法主“法治”,道讲“自然”,墨言“兼爱”,兵、农、名、杂、阴阳、纵横,各有主张,百家争鸣。齐国都城临淄的“稷下学宫”,没有门户之见,实行学术自由,吸引当时全国各个学派的代表人物去从事研究和讲学,成为当时全国思想文化交流和学术争鸣的中心,先后持续了两百多年,最繁盛时有上千的学子和学者,有力地促进了中华民族文化的繁荣和发展,《管子》就是其中的重要成果之一。
3.唐代重儒学、尚佛老,提倡学术争鸣,各抒己见,故立宗成派者,数不胜数,而各个领域的学术发展均呈繁盛局面,硕果累累。
4.由于北大校长蔡元培对各种思想流派实现兼容并包的政策,才有了马克思主义在北大比较自由的研究和传播,才有了《新青年》这样的思想阵地的创办,才有了李大钊、陈独秀、鲁迅、胡适等一批思想先驱的出现。
5.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实行不扣帽子、不抓辫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真正贯彻“双百”方针,提倡百家争鸣,使得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有了一个自由、民主、宽松、和谐的环境,从而推动了人文社会科学繁荣和发展局面的形成。
同时,许多历史事实证明,压制和排斥学术争鸣不利于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
1.西汉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得到汉武帝的首肯和历代封建统治者的推行(唐朝好一些),从那之后的两千年,严重压制了其他学派及其观点,也妨碍了儒学自身的正常发展。
2.在欧洲,整个中世纪,各国封建统治者实行神学愚昧主义政策,窒息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从而严重阻碍了欧洲科学事业及社会经济的发展。
3.在我国,虽然毛泽东在1956年就提出了“双百”方针,但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受“左”的思想路线的干扰,从1957年的反右派直到1978年的二十多年里,这一方针并未得到真正贯彻执行,“百家争鸣”变为了一个空洞的口号。文革时期,有人甚至说,什么“百家”,其实就是两家,一家是无产阶级,一家是资产阶级!这就把学术与政治混为一谈了。
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证明,“百家争鸣”是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内在要求,也是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途径之一。
理论上的突破和创新需要民主、团结、和谐、融洽的社会环境,需要实行学术自由、学术民主,积极鼓励不同学派、不同观点之间的相互探讨、相互争鸣、相互批评,还应允许犯错误。既然自然科学技术可以允许几十次、几百次的探讨和实验的失败,为什么就不能允许社会科学研究过程中出现错误呢?况且社会科学比自然科学要复杂得多,历史也证明,“正确的东西,人们一开始常常不承认它们是香花,反而把它们看作毒草。”(毛泽东)比如,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当初就认为是毒草;马寅初的人口论当初就认为是毒草;社会主义可以搞市场经济,起初就认为是资产阶级自由化。所以社会科学的一些观点需要接受长期的历史实践的检验,不能轻易地下结论。
毛泽东说:“科学上的不同学派可以自由争论。利用行政力量,强制推行一种风格,一种学派,禁止另一种风格,另一种学派,我们认为会有害于艺术和科学的发展。艺术和科学中的是非问题,应当通过艺术界和科学界自由讨论去解决,通过艺术和科学的实践去解决,而不应当采取简单的方法去解决。为了判断正确的东西和错误的东西,常常需要有考验的时间。……因此,对于科学上艺术上的是非,应当保持慎重的态度,提倡自由讨论,不要轻率地下结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毛泽东的这些论述仍是我们今天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发展人文社会科学的重要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百家争鸣”方针的现状如何呢?在我看来,较之改革开放前,情况已经有了显著改善,但还不理想。其主要表现是:
第一、现在的学术研讨会多了,但观点交锋的情况并不多见。在研讨会上几乎都是按会议程序发完言就拉倒,至多是出本论文集;有些研讨会甚至不请观点或学派不同的学者参加,当然也就不可能有什么学术的批评和争鸣。
第二、要真正形成学术争鸣的局面,不但要有不同的观点,而且需要形成不同的学派。我认为学派林立不是坏现象,而是好现象。比如作为中国国学两大支柱的儒家和道家,在他们的创始人去世之后都陆续形成了许多学派(《韩非子·显学》就说,“孔子死后,儒分为八”,即分为八个学派;老子死后,道家也出现了多个学派),佛教在传入中国之后,也形成了许多学派。历史证明,学派形成之后,学术观点才易于传承,才具有相对稳定性,学派的思想体系才利于逐步形成。有了林立的学派,各学派之间必然会相互碰撞、争鸣,又相互吸收,逐步整合,从而有力地促进学术的繁荣和发展。而我们的学术界还没有形成这种阵势,因而没有真正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没有“百家”,何谈“百家争鸣”?
第三、在学术论文和学术著作中,基本上是自说自话,正面阐述,极少看到对相反观点的批评或反驳,所以论著的语言四平八稳,死气沉沉,没有生气。或者虽然有批评,有些也是点到为止,缺乏深入分析,缺乏说服力。更多的所谓批评是既不点名,也不注明对方观点之出处。我参加研讨会,很希望看到针锋相对的观点,以及不同观点的有说服力的批评与反批评,但往往令人失望,所以我很少参加这种研讨会。
古棣说:“有些论文和书籍节引或用自己的语言概述别人的观点而加以批评,既不指名道姓,也不注明出处。我认为,这种做法,既是不尊重读者,也是不尊重作者。被批评的作者的原文是怎样的,读者无法查对,因而也就无法独立思考。这无疑强迫读者跟着自己走。被批评的作者呢,看批评者所批评的观点,似乎是自己的,又似乎不是自己的,因而也无从答辩。我认为这种做法是很不好的。”①古棣对这种做法的批评是有道理的。他所著的《老子校诂》,就是凡涉及批评的文字,皆指名道姓,并且注明出处。我认为这是一种光明正大的学术行为。学术批评不同于政治批判,因为对于政治批判而言,在媒体上点名是很严重的事情,而学术争鸣中的点名,则完全是另一回事,性质根本不同。事实上,一切严肃的、以追求真理为己任的学者,大抵都是赞同学术争鸣的,也会欢迎对自己观点的批评。刀剑越磨越亮,真理愈辩愈明。在学术问题上,只要态度平和,说理充分,指名道姓的批评不仅无害,反而更有利于学术气氛的活跃,更有利于推进理论的创新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敢于指名道姓的批评,真心欢迎被批评者反批评,是贯彻“百家争鸣”方针的表现之一。因此,我认为,我们应当提倡这种既指名道姓、又注明出处的做法。我在研究老子思想时,就是因为读了古棣的《老子校诂》,并看到上面他所说的一段话,觉得有道理,所以在写作《老子道德经新编》时,凡是对不同观点的批评或商榷,皆指名道姓,并注明对方观点的出处,书中的脚注就达四百多处,其中大多数是对方观点的出处。我的这种做法得到海内外一些著名学者的赞同。拙著出版以来,我一直企盼看到反批评的文章或来信,为此我还在书的“作者简介”中注明了自己的通信地址和电子信箱。遗憾的是,我殷切地等待了三四年,却连一封信、一篇反驳的文章也没有等到。从这一点也反映出我们学术界争鸣的气氛,还是很不浓厚的。
注释:
①古棣:《老子通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序一,第6—7页。
关于学术管理的若干思考
程郁缀/刘曙光
程郁缀,刘曙光,北京大学 学报编辑部,北京 100871
目前,在学术界建立起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学术管理体制,已经刻不容缓。近些年来,社会和学界对包括学报在内的学术期刊千刊一面、低水平重复、学术质量不高的诟病不断,对高校和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的学术失范、学术不端现象的报道、揭露和抨击不断,对期刊、职称、学位等各种评价指标及其存在问题的批评不断。其实,这些弊端是对当前整个国家学术水平、学术状况的一种客观的反映。将目前学术界令人难以满意的现状完全委过于学术期刊或科研人员,是有失公允的。事实上,学术生态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否则,难以取得实际成效。如果对这些弊端穷根究源,最终必然会追溯到学术管理体制上来。学术管理体制不合理、不科学是学术全面异化的根源。
改革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关键词,深化改革也是消除学术全面异化的根本举措。近几年来,各科研机构、各高校对学术管理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但是,学术管理体制的改革也是一项宏大的社会工程。它与改革完善现行高校运行机制及科研管理与评价体制、教师职称评定与考核体制、学术期刊的评价体制密切相关。
一、科研管理与科研评价体制的改革
尽管学术管理有许多不同的定义,但是,总体上看,是对高校学术事务和学术活动的管理,是大学依据学术发展及大学学术的规律,组织与协调内部的学术资源(人、财、物)及学术行为进行调控与规范,从而实现大学学术目标的过程。①学术管理的基本职能包括:组织、指导、协调学术活动;制定学术规范;开展学术评价;作出学术决策;开展学术咨询;研究指导学术道德建设,等等。长期以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国学术管理存在着弱化、虚化、行政管理泛化的倾向,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其一,行政权力机构的越位。主要表现在行政权力机构对学术活动、学术研究过多干预,甚至代替学术管理。在高校系统,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既要相对独立又要协同互促,但是,不能事无巨细都由行政权力机构决策管理,学术管理人员也由行政权力机构的负责人兼任。“计划学术”、“审批学术”(科研项目、课题、基金、研究基地、成果奖、学位点等都需审批)越来越强化,导致行政权力完全取代学术权威,学术活动异化成行政工作,而真正的学术管理机构却不能发挥管理的主导作用。学术管理行政化,不利于学术自由和学术创新。应进一步理顺学术管理机构与非学术管理机构的关系,学术管理机构应当以学术人员为主体,建立民主议事程序。
其二,学术管理的错位。主要表现是:尚未建立和完善公正、合理、科学的学术管理制度、规则和程序,尤其是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估评审标准,学术管理层对学术评价“过分”重视和依赖,造成了过度的量化评价②。对毕业答辩、职称评定、课题结项、博士点申报、基地评估、重点学科建设等,无不需要硬性的论文指标作为必要或参考条件;学校排名、科研评估、奖金发放也把发表论文的数量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追求科研论文的数量而不是质量,追求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资金量,规定职称评定和研究生论文答辩中论文的数量和刊物的级别,偏重国外期刊、国外获奖和网络认证,诸如此类违背学术发展一般规律的做法,表面上是重视学术,实际上严重破坏了学术生态,导致优质稿源外流,国内学术期刊难以形成国际影响力,强化了国外期刊的优势地位和学术影响力,催生了学术泡沫、学术垃圾、学术不端乃至学术腐败。
其三,学术管理的缺位。学术管理的缺位不仅表现在与行政管理职责不清、权限不明、无所作为,还表现在没有健全制度,没有设置专门的监督机构,对学术失范缺乏惩处机制。自从有了社会分工,科研活动就不仅仅是一个求真创新的实践,更是一些人谋生的手段。学术失范绝不仅仅是一个道德的诚信问题,背后有着深层的物质利益原因。当前,科研奖励措施很多,但学术失范的惩戒措施缺乏。“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奖励有余而惩处不足,对学术失范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使得学术失范回报高而风险小。学术管理机构应在倡导优良学风、制造正向舆论氛围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学术失范惩处机制。建立学术失范惩处机制,通过对学者的他律引导其自律,捍卫学术的尊严与纯洁;通过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期刊编辑的共同努力与良性互动,逐渐形成全社会的良好学风,为扬弃学术异化、为高校学术功能的回归,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科研工作者的自主与自律
学术管理的异化有着复杂的、多方面的原因。学术管理改革关键在于制度的创新。
首先,是整个高校学术功能的回归。高校是个学术组织,应当“以学术为本”、以学术作为广大师生的安身立命之本,把学术管理作为大学管理的核心和根本,这是各大学校长反复强调的办学理念。在《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演说》中,蔡元培指出:“大学者,研究高深学问者也”③,在谈到发行《北京大学月刊》的必要性时,他又指出:“所谓大学者……实以是为共同研究学术之机关”,“大学者,‘囊括大典,网罗众家’之学府也”④。不仅大学教师要研究学问,学生在校求学也要以研究学问为本位,“大学学生,当以研究学术为天职,不当以大学为升官发财之阶梯”。⑤胡适也特别强调大学要“争取学术独立”。
令人遗憾的是,由于市场经济浪潮的强烈冲击,高校严重受制于权力、金钱与传媒,到处充斥着官僚风、铜臭味,学术管理似乎越来越不以学术为本,学术也似乎越来越功利化,大学、学术似乎都越来越偏离或迷失了自己的方向。不仅部分教师不以学术研究为己任,部分学生特别是研究生也不将学术研究作为自己学业的目标,而只视大学生活为“镀金”的过程和日后“升官发财之阶梯”。有的学者甚至尖锐地指出,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高校不见得比社会更纯洁”⑥。
就教师层面来讲,现在高校“官员博导”已不是稀有现象,学校聘请兼职教授不完全是以学术造诣高低为标准,而对职务高低重视程度有提高的趋势。北京的高校以“请部长”为荣,各地方的高校以“请厅长”为荣。官员凭借权力、名分获取高校的兼职教授,得到一种学术荣誉,而高校邀请官员加盟,有助于扩大学校声誉和影响力。此外,学校很可能因此获得相关部门资源上的倾斜。若是教育系统官员,则在人、财、物指标以及审批办事等方面得到便利;若是财政官员,则可能在教育经费上予以倾斜。这些兼职博导基本不参与学校的学术活动;一些学生选择官员博导,就是看中了他们很好的社会关系网和人脉,对今后的工作很有帮助。就学生层面来讲,每年各高校研究生招收“官员博士”,已经不再是极个别现象。当前,省区党委换届,其中,“博士常委”成为高学历官员的亮点。⑦
其次,要营造一种良好的学术氛围。强调学术人员是学术管理的主体,实现民主管理,使学术活动与学术事务真正由学术人员自主决定。学术管理机构应确立正确的管理理念,学术管理是一种特殊的管理工作,它有着与其他管理工作迥然不同的内在逻辑和规律,它在根本上是学术活动的一部分,而不是行政活动。⑧当前,我国的学术管理在管理理念和价值取向上存在偏差,官本位意识较强,重行政权力,轻学术权威;在管理重心上,主体地位颠倒,行政管理处于主导地位,学术管理处于从属地位;在管理方式上,缺乏民主机制,呈现行政化、官僚化倾向;在管理过程中,缺乏规范和制度,随意性较大;组织结构封闭。学术管理部门(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评议委员会)往往是由既担任学术职务又担任行政职务的高级职称人员担任,而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参与学术管理的程度不高、途径有限。⑨
最后,要建立完善学术自律制度,使学术研究从重现实利益转变到重诚信和重学术自律,通过学者自律与制度他律、道德教育与法律究责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来实现。
当前的学术管理和评价体制,以及各高校、科研机构对获取现实利益的诸多规定与条件,在客观上使得作者不是为了学术而写作,而是有意无意地推动他们为了功利、为了迎合评价体系、为了追求评价指标,为了学术的物化价值——职称、学位、奖金、学术资源、身份、地位——而写作。科研人员偏离、放弃职业操守,学术行为失范,学者的道德和品格遭到贬损,具体表现有二:一是学风浮躁,沽名钓誉,丧失学术情趣和学术良知,急功近利,难以潜心学术;二是科研人员数量“过分”膨胀,因为在现行体制下,学术研究很容易被当做是攫取名誉、地位、官职、金钱的有效手段和工具,甚至被个别官员当做是可以装点门面、附庸风雅、表现自己“学者”身份的行为。
三、期刊编辑的把关和坚守
在有关学术管理的讨论中,人们很少把期刊管理纳入其中。我们认为,期刊管理是学术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期刊管理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实行匿名审稿制度和三审制度,禁止违规操作和暗箱操作,保证用稿的公正性。编辑部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稿件三审制度以及评审专家的遴选制度、回避制度和轮换制度,聘请学术水平较高且有责任心的专家学者审稿,保证审稿人做出公正、负责的学术判断,拒绝关系稿、人情稿、职称稿、学位论文、学术赝品、学术垃圾。学术期刊不应为弄虚作假提供方便,不应为课题结项、职称晋升和毕业答辩等开具虚假的用稿通知。期刊编辑和评审专家也应当把审稿视为学术界对自己学术操守的一种信任和检验,以自己的信誉来保证审稿的公正性。现在,一些编辑部虽然对外宣称采取匿名审稿,其实也就是走走过场,流于形式。一些学术期刊面临复杂的生存和发展环境,难以排除主管主办单位及其他各方面的压力和干扰,难以保证刊物用稿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虚假的匿名审稿制度和人情社会文化,破坏了学术公信力。
2.改革期刊评价体制,依靠行业协会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高校社科学报要遵循学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不要被各种各样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机制牵着鼻子走,始终坚持期刊的学术本位。
学术期刊和期刊编辑应当成为学术诚信的楷模,避免自身的学术失范。由于期刊评价体系的不科学、不客观、不合理,学术期刊和期刊编辑自身也存在学术失范问题。这种失范主要表现在:为了入选教育部名刊工程、名栏工程,为了入选各种版本的“核心期刊”,为了入选CSSCI,为了提高在二次文献中的转载率、引用率,一些学术期刊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片面追求转载率和影响因子,不是把人力、财力、物力放在组约优质稿件、扩大刊物社会影响方面,而是放在跑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变相贿赂、编造虚假的引用率和影响因子上。这些做法在学术诚信方面产生了很恶劣的影响。
3.学术期刊和期刊编辑应严格自律,抵制诱惑,坚守学术阵地,拒绝与学术不端行为合作或为其开绿灯,不滥用学术权力,不为学术不端提供方便,为净化学术生态尽绵薄之力。当然,学报工作者也要向主管主办单位呼吁,争取足额的办刊经费。作为期刊编辑,既要善待作者,和作者做朋友,又要有原则和底线,守土有责,不能和作者做交易。但是,学术不端之风也诱使一些学术期刊和期刊编辑堕落。
非时政类期刊的转企改制正在分类分批进行。学术期刊将来是作为公益性还是经营性、是作为文化事业还是文化产业,还有待具体改革方案的出台。我们呼吁,学术期刊应由主办单位保证足够的运行经费。但是,一些主办单位却把学术期刊视为经营性产业,经费投入不足甚至不投入。一些期刊不得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通过收取版面费来缓解经费紧张。收取版面费难免会以牺牲学术性为代价。
学术生态环境受制于并影响着整个社会生态环境。在社会发展的某一特定阶段,特别是社会转型时期,高校和高校社科学术管理发生某种程度的异化、偏离,实属正常。优化学术生态,加强学术主体自律,建立科学、合理、公正的学术管理和评价体制以及期刊评价体制,促进高校、高校科研人员、学术期刊与学术生态的良性互动,是学术界和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
注释:
①甘宓:《我国大学学术管理研究述评》,《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②余三定:《三个“过分”破坏了学术生态平衡》,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报》第57期(2010年1月19日),第5版。
③蔡元培:《就任北京大学校长之演说》,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三卷,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5页。
④蔡元培:《北京大学月刊发刊词》,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三卷,第210~211页。
⑤蔡元培:《我在教育界的经验》,高平叔编:《蔡元培全集》第七卷,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99页。
⑥“大学得了什么病,问诊中国大学”,http://learning.sohu.com/s2012/wzdx/
⑦武杰:《官员博导现象亟须规范》,《文摘报》2012年5月24日第1版。
⑧马莉:《转变观念 充分发挥学术人员在学术管理中的主导作用》,《中国电子教育》2011年第1期。
⑨甘宓:《我国大学学术管理述评》,《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改变“计划学术”下的学术增长方式
锺兴永
锺兴永,湖南理工学院《云梦学刊》,湖南 岳阳 414006
所谓“计划学术”,就是通过行政力量(亦称非学术力量)对学术进行生产和管理的体制。这是将学术视同意识形态进行生产与管理的科研文化现象。“计划学术”的积极作用在于:第一,说明政府对学术人才和学术发展非常重视;第二,可视国家对学术发展的经费投入;第三,可通过行政力量加强对重点学术人才的培养,促进重点学科的发展。然而其消极作用亦显而易见。笔者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大环境下,应当逐步淡化“计划”,将学术与意识形态区分开来,使“学”与“官”分工清晰,由主要通过行政力量管理学术转移到主要通过学术力量管理学术。
“计划学术”的主要表现形式有:第一,科研计划项目下达与分配。目前,许多单位特别是高校与科研院所将学术研究项目分类为纵向研究项目和横向研究项目。一般将从各级政府部门拿到支持资金的项目称为纵向项目,如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发改委、国家社科规划办、国家教育部、省社科规划办、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市或县科技局等等,而从其他途径特别是从企业得到支持资金的项目称为横向项目。对一般高校而言,很看重纵向科研项目,如有的高校规定,若申报成功到一个国家项目,学校就等额配套资助,甚至高额配套资助。第二,学术载体的计划分配与调节。如有计划地分配给出版社书号和规定期刊刊号,固化学术资源。第三、计划性学术奖励。目前,对学术的奖励名目繁多,但大体上亦分两大板块。一是通过政府对学者和学术成果进行奖励;二是各学术团体对学者和学术成果的奖励。前者如国家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各级政府的社会科学成果奖等等,后者如各种学术团体对学术成果的奖励。对于后者的奖励,一般不被单位认可。还有通过各种计划、规划等对教学科研单位和学者进行评审、评估等所派生出来的“计划学术”现象。在“计划学术”体制内,学术、学术单位和学者已形成强烈的“行政依赖症”。
“计划学术”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后堡垒。其弊端在于:第一,由于学术资源被行政控制,致令“官”学术盛行。如当了官,就读在职博士,当官读书两不误。又如利用特权,争抢学术利益: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高校与科研院所的党政一把手,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国家教学成果奖的一等奖,最后的答辩竞争多成了校长或书记的演讲;许多学术平台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的首席专家或负责人,往往是校长或书记挂帅。因为他们的“学术名气”,可以更直接地提高本单位的“江湖地位”。第二,学术利益分配不公。在项目评审、学术评奖等过程中,由予行政指定的专家相对固定,有评委的单位就有话语权,就有内部活动空间,使学术资源分配不公,甚至异化为“公关评奖”、“包装报奖”和“政绩造奖”。因为项目多是“跑”来的,许多单位还给予配套。如国家社科规划一般项目每项15万元,若单位按1∶1配套,便是30万元,相当于农民要生产15万公斤稻谷的价值。在项目结题时,却只要一本没出版的著作或报告,而这没出版的著作或报告也许就是在没出版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的成果。这样,多余的项目经费便以虚假发票报销作了个人“福利”。而且在单位津贴分配上,项目更是指挥棒,泾渭分明,甚至可以管下半辈子的高收入。第三,学术效能低下。在“学术计划”体制下,行政的力量大于学术的力量。如国家一般项目要求三年内结题,结题时往往是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把关,不考虑学术成果的转化,不开专家评审会,学术效益低下。第四,钳制了学术大家的学术作用。学术专家一旦出了名,便通过行政等途径,应召当各种评委,或走穴演讲,无暇再潜心学术,滞留在“评审专家”的圆桌旁。第五,产生了日益堆积的学术泡沫。在计划学术体制下,学术水平的高低和学者待遇的优劣,都由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来决定,人为确定“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级”,以行政级套学术级,按“级”论质、论性和论价,使学术研究急功近利的氛围日益浓厚,因而催生了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如分配书号资源,导致出版社收取“书号费”等。
对于学术管理,古今中外有经验可以借鉴。如我国在晚清民国时期,出版书局之类载体,大体可以分为两大块,一是官办书局,如崇文书局、商务印书馆等;二是民办书局。像湖南到处有民办出版书局。现在涟源市的太和乡就有太和书局;岳阳的竹荫街有文锦书局。岳州文化名人吴獬的《一法通》,用通俗的语言向小学生传经布道,就是1906年在文锦书局出版的。现在,台湾仍然延续着这样一种文化传统。台湾有近三千家出版公司,多是走公司注册登记程序。又如西方社会,主要通过学术力量形成学术共同体。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学术团体发展很快,其运作方式、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等方面均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管理模式。很多权威奖项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奖等,都不是行政颁布的,是民间行为,但影响却是世界性的。
改变“计划学术”下的学术生产与增长方式,值得认真探讨。第一,着力将“官”与“学”分开。如作为国家公务员类的行政领导,以及通过省以上组织部门任命的高校与科研单位主要从事管理工作的领导,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教学科研服务,可以在业余时间从事学术研究,但不可参加学术利益分配;可以申请攻读学位,但应该先离职并参加统一考试录取;可以有自己的学术成果,但不再以个人名义申报各种学术奖项等。第二,建立公平、公正的学术竞争机制,着力生产出真、精、新(即真正的学术、精品学术、创新性学术)的学术产品。正如彭国华所说:要改变单纯“以量取人”、“以刊取人”的格局。确立“重质不重量”的核心理念,可由本学科领域第三方的权威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小组,对申请者提交的论文质量进行评审、做出鉴定。第三,让专家回归学术。对各学科领域的著名专家,应有充分的时间从事学术研究,着力减少他们参与各种评审会、研讨会、座谈会等,为造就新一代的学术大师而提供良好的环境。第四,同意彭国华的建议,为避免资源和权力过分集中,可以借鉴国内外的传统与现实经验。如在学校层面实行理事会或董事会、学术委员会的管理机制,在基层院系实行教授委员会决策基础上的院长(系主任)负责制,使课题申报、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问题更加公平公正,使学者能够在心平气静的状态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第五,对纵向项目的结题,应该通过学术的途径完成,如网评、同行专家会审、可行性论证等途径组织结题,对项目经费实施真正意义上的而非形式上的审计,杜绝学术福利性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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