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无土壤,何以植树?——发展科技产业的必要条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必要条件论文,若无论文,土壤论文,科技产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纳斯达克指数一路上扬,“美国在线”买下老牌媒体娱乐公司“时代华纳”,网络公司如雨后春笋,“新经济”在美国突然出现,一个全新的科技时代似乎终于在世纪之交降临,海内外为此兴奋不已,各种题材炒得沸沸扬扬。究竟应该如何看待和分析这一新现象,如何采取应对措施,是每一个学者、商业人士和政策制定者都必须面对的问题。忽视新科技给人类生产和生活带来的冲击,我们将会坐失良机,再次落后于潮流。但如果盲从冒进,则有可能将大量的宝贵资源投入不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领域,仍然无法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取得立足之地。
我们在这里讨论的问题不是如何开发“两弹一星”那样的单项技术,而是一个产业,一个以科技为带动经济增长的手段的新型产业。以这个标准衡量,世界上能够成功的国家,如果存在的话,只有一个,那就是美国。科技在西欧诸国并未形成一个强大的产业,在亚洲,科技也没有使日本经济摆脱长达十年的准萧条。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科技成为经济增长的火车头究竟需要什么条件?我们在下面就这些问题做一初步的考察,给热火朝天的科技浪潮掺入少许冷却剂和镇静剂。
我们的基本结论是:发展科技不是一个单纯的科学技术问题,甚至不是一个融资的问题,它要求完备的法律保护、有效的激励机制、创新的文化以及具有敏锐商业眼光的科技人才。在中国发展科技产业,当务之急既非二版市场,也不是政府规划,而是创造良好的法律、经济、和社会文化环境。
条件之一:法律保护
没有对知识产权有效的法律保护,就没有科技投资,也就没有新型科技产业。设想“微软”耗时若干年投入上亿资金开发出新一代操作系统,如果在推出后的第二天,人们就可以在街上以五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的价格买到盗版,“微软”的前期投资将无法收回。在一个法制不完善、执法力度低下的环境中,“微软”不可能投资开发新一代系统。为什么世界知名软件公司对在中国、香港特区投资犹犹豫豫,就是因为那里遍地的盗版光盘和假冒产品将政府信誓旦旦的保证打得粉碎。
印度之所以成为世界软件制作王国,除了大量训练有素且成本较低的软件编制人员外,英国人建立并着力维护的法律系统是一项不可或缺的无形资产。如果在印度翻版成风,谁敢将软件开发出来交给他们去做?科技在法制根基深厚的美国兴起,并非纯属历史偶然。相比之下,中国自汉朝以来就没有法制的习惯,虽然在1999年的人民代表大会上将以法治国写进了宪法,但把中国真正建成一个法制国家,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大规模的科技投资恐怕很难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对于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不仅关系到风险投资的回收与回报,而且是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的基础。没有明晰的产权,创业者就无法预知成功之后可以获得多少好处,也就不会有冒巨大商业风险的积极性。这就引出了我们要讲的第二个条件:激励机制。
条件之二:激励机制
当代科技的特点是高风险高回报,为了鼓励人们冒险,必须有一套制度保证创业者成功之后能得到丰厚的回报。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据统计,自1995年以来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网络公司中,目前有三分之二的股价低于发行价,亏损者俯拾皆是。
在高风险的环境中,没有重赏,何来勇夫?纳斯达克市场于是成为激励机制中的重要环节。一项新技术或新产品,甚至一个新的概念一旦被市场接受,创业者和风险投资家可以获得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回报。对于这个问题,国内的认识相当混乱,误以为上市是高科技公司的主要融资渠道。
我们认为,纳斯达克市场最重要的功能在于,它提供了强有力的激励机制,它的融资功能仅仅是第二位的。下面我们将要提到,实际上,现代科技企业所具有的特点决定了公司不宜以发行股票作为经常性的融资手段。不仅如此,股市融资的弊端还在于,当股票市盈率过高时,也就是市场中有泡沫时,大批质量平平或业绩低下的公司会蜂拥上市,造成鱼龙混杂,泥沙俱下,最后蒙受损失的,还是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人。股市的这些局限,使风险基金成为高科技企业的重要资金来源。
条件之三:融资体系
美国科技企业之所以获得成功,原因之一是具有一个三层次的完整融资体系,即个人资本、风险基金和公开资本市场。在这三个层次中,风险基金发挥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优秀的美国高科技公司如英特尔和惠普都经历了创业者和风险基金投资家密切合作、共同培育、发展企业的阶段,这并不是一个偶然现象。然而,最近风险基金培育的阶段有越来越缩短的趋势,有些公司实际上已经越过这一阶段,直接上市,这就使人们不得不对它们的上市动机和公司的质量发生怀疑,不能排除新一轮“圈钱运动”的可能性。
众所周知,融资的核心问题是信息,资金配置的效率取决于信息披露的程度和投资者对信息的吸收理解程度。创立初期的科技企业一般规模都比较小,但数量众多,这个特点决定了银行不可能成为科技企业的主要融资机构。如果银行对每个小企业都要做一番研究,就没有规模经济,收集处理信息的成本会远远高于只有几个百分点的利息收入。除此之外,对银行来讲,理想的贷款对象是具有稳定现金流、能够按时支付贷款利息和本金的客户,而科技企业的现金流波动极大,处于产品开发时期的现金流往往是负的,只是在一项新产品推出之后,才有大量的收入进帐。银行每天都要应付储蓄者的提款需求,不可能等上几年,待科技公司有了钱之后再回收贷款。在经济和科技较为发达的日本,科技未能形成一个有规模的产业,长期以来过分依赖银行融资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基于同样的道理,股市也很难满足众多小型科技企业的融资需求。投资者为了降低风险,提高回报,一定要收集关于上市公司的信息,认真研究它们的业绩。给定投资总额,比如说一百万,上市公司越小,需要分别研究的上市公司数量就越大,单位投资的信息收集及处理成本就越高。为什么世界上所有的证券交易所都对上市公司的规模有严格的要求,为什么上市公司基本上都是知名大公司,为什么要通过风险基金将科技企业做大后再上市,其背后的道理就在于降低单位投资的信息成本,也就是提高融资效率。美国有几十万家企业,上市的不过数千,能够利用股市作为经常性融资工具的,别说科技企业,就一般企业而论,也是少数中的少数。
人们认识到科技企业融资的特点,试图以推广二板市场来解决问题,但二板和主板的区别并不在于上市公司的性质,而是上市标准和上市后的信息披露。二板以降低标准来迎合科技公司并非没有代价,随着上市公司质量的下降,信息披露的欠缺使投资风险增加,这些都会导致二级市场上交易量的萎缩,给一级市场上的发行造成困难。当交易量低到一定程度时,二板市场实际已失去融资功能。世界上的二板市场除纳斯达克外鲜有活跃者,问题就在于上市公司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程度。我国的主板在这两方面的工作亟待改进,如果匆匆忙忙推出二板,后果令人担忧。
与银行及股市相比,风险基金的优势是专业化、小型化、内部人化和本地化,可以大大降低信息收集和处理的成本。很多风险投资家本人以前就经营过科技企业,他们由于与企业家有业务及社交往来和地理位置的便利,对这些科技企业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相当了解,投资于企业后,风险投资家自动成为董事会成员,不仅掌握信息更加方便,而且还可以起到咨询和监控的作用,为风险基金以较低的风险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又加了一道保险。“美国在线”一直在向科技创业公司投资,实际上具有了科技公司和风险基金的双重身份。仔细观察美国加州的风险基金,它们的投资大多在加州境内,获取信息和了解管理人员都比较方便。这些现象说明了信息是决定融资手段的最重要因素,说明了为什么风险基金会成为科技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目前由各级政府出面设立科技基金的做法并不妥当,也无此必要。政府在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方面比民间没有多大优势,由于用的是国家的钱,基金管理人的利益不在投资项目的回报,官办基金的项目选择和风险控制都会成为很大的问题,一步不慎就可能酿成金融大案。既然国家已经明确要逐渐退出竞争性行业,为什么现在又要进入科技这样的高度竞争工业?我们猜测,人们可能受五六十年代“两弹一星”科学攻关的影响太深。实际上,当今的科技在性质上与“两弹一星”根本不同。“两弹一星”事关国家安全,属于公共产品,具有极高的社会价值,但没有什么直接的商业价值,也就是没有投资回报。这样的产品,只能由国家来搞。现在的高科技则不然,它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属于私人产品,却不具备“两弹一星”那样的直接社会价值。对于这些产品的开发、生产、流通与消费,市场是最有效的配置机制,国家没有必要插手。当然,对于关键性的基础技术和涉及到行业标准的技术,仍要由政府部门统一安排,但这时的资金渠道是正常的财政预算,而不是官办的科技基金。
世界各国之中,只有美国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这种个人资本—风险基金—公开资本市场三个层次的融资体系。除了融资手段上的优势之外,美国成为科技大国,还得益于它不断创新的社会文化。
条件之四:创新意识
当今科技商业成果大多来自于美国,每年的诺贝尔奖亦有相当数量落入美国人囊中。美国经济发达,科研经费充足是个原因,但并不是充分条件。日本在科研上的投资也相当多,为什么没有产生很多成果,在主要技术的发明上仍依赖美国?西方文化讲究创新,东方文化则强调继承,工业革命以及现代信息技术革命之所以发端于西方,有着社会文化方面的重要原因。受传统文化和教育的影响,中国人学习模仿能力甚强,但开拓创新能力严重不足,特别是在商业性的开发方面远远落在西方后面。中国人发明了火药,用来放烟火,洋人却用它开山修路,开枪放炮。一场鸦片战争,将火药的发明者打得落花流水。中国人发明了罗盘,用它来看风水,洋人却用它导航,将炮舰驶入罗盘发明者的内河。
现代科技的商业性开发并不需要爱因斯坦那样的大家,而是比尔·盖茨式的人物。虽然科学技术上并不怎么高深,但这样的人物具有极为敏锐的商业眼光,能够从科技、商业、市场、金融各方面综合地考虑问题。看看我们现在的中学和大学教育就知道,这样的人才即使可以培养出来,也是凤毛麟角。社会文化以及人才和经济的不配套,不止中国,整个东方都为其所苦,都面临着新的挑战。日本、中国台湾省、新加坡的执科技产业牛耳者,几乎全部是在美国受过教育的亚洲人,亚洲的本土气候似乎反而不利于盖茨式创业者生长。对于“两弹一星”那样的单项技术,我们可以引进若干海外专家,攻关开发。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中发展现代科技产业,需要成千上万个科技创业者、成千上万个风险投资家,完全依靠从外国引进,显然是不现实的。
发展我国高科技之路
以上讨论的政策含义不言自喻,发展我国高科技产业的根本性措施是深化改革和加强制度建设。法制方面,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要具体化,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加强对公众的宣传,彻底打破“秀才窃书不算偷”的传统观念。
有关投融资的法规应尽快颁发,在规范的基础上开放民间融资渠道,允许设立民间风险基金,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政府不能保证投资回报,对投资的失败或基金的倒闭不承担任何救援的义务,以此提升民间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和风险控制。目前,政府有关部门对于开放民间融资犹豫不决,似乎主要是担心金融诈骗和民间基金亏损引起的社会效应,这种担心虽有道理,却无必要,政府实际上潜意识或不自觉地将自己的角色定义为保证投资回报,仍在遵循投资亏损—百姓闹事—政府解决问题的公式思考问题。投资是个人的商业行为,政府不应该把自己套进去,承担它不应承担的责任。政府的作用是保证游戏规则的公正性和游戏的透明度,相信市场会教育每一个投资者,相信市场会实现投资风险和回报之间的均衡。
二板市场并非十万火急,如果一定要做,可以降低上市门槛值,但不能降低对公司质量的要求,特别是对盈利的要求。应该意识到,在公开市场上,分散的小股东对上市公司的监控力度远远低于风险投资基金对所投资企业的监控力度,若无股东的有效督导,很可能形成内部人控制的局面。从建立公司治理机制的角度看问题,我们认为民间风险基金优于二板市场,能够更有力地促进科技企业的创立和成长。
制度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教育改革、文化社会意识的更新,都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事。中国科技产业的发展无法采取“大跃进”的方式,而只能是新的长征,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走下去,从最基本的概念做起,从基础设施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