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新闻话语的转型与传媒公共性的建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话语论文,传媒论文,电视论文,新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全球化、市场化、数字化的冲击下,社会及政治生态环境正在发生深刻的变革,毫无疑问,我们正处在传播革命和信息革命之中。正如美国学者罗伯特·W·麦克切斯尼在《传播革命》一书中指出的,“在即将到来的时代里,我们拥有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去创造一个传播系统,它具有强大的力量推动社会的平等、人性化、可持续性和创造力,公正和自治是该时代的秩序”①。正是在这样大的宏观背景下,电视新闻话语也在发生重要的转型。其突出的标志就是以《新闻1+1》、《今日观察》为代表的电视评论节目的兴起。这两档新闻节目,无论是在话题的公开性、开放性和公众参与的平等性、自由性,还是在信息收集和传播的完整性、时效性方面,抑或是在评论问题的深刻性、批判性和营造一个理性、沟通、互动的传播空间方面,都既重塑了新的电视评论话语,同时也彰显了传媒公共性的理念及对传媒正义的价值诉求。
从客观性转向公开性:传媒公共性的凸显
大众传媒在现代社会扮演的重要角色就是它的公共性。传媒的公共性,“指的是传媒作为社会公器服务与公共利益的形成与表达的实践逻辑。它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传媒服务的对象必须是公众;第二,传媒作为公众的平台必须开放,其话语必须公开;第三,传媒的使用和运作必须公正。无论制度层面还是新闻生产,就理想层面而言,中国传媒运营指向的根本属性和价值维度,应该是公共性:以塑造传媒公共领域为期待,以公共利益至上为目标,以公共话语实践为行动。②
无疑,媒介的公共性是和公众的知情权、社会沟通的基本方式,以及传媒自身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它最为突出的特色就是普遍的公开性、开放性,从而满足人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媒体的公共性首先表现为它能够为公众提供一种开放自由的空间。它的目的之一是促成传媒承担起社会服务的基本责任,形成一个社会自治、合法、互动的空间。而这恰恰是《新闻1+1》等节目开办的诉求。“从时事政策、公共话题、突发事件等大型选题中选取当天最新、最热、最快的新闻话题,还原新闻全貌、解读事件真相,力求以精度、纯度和锐度为新闻导向,呈现最质朴的新闻”。从它的栏目宗旨和定位看,无疑凸显了其传媒的公共性,再看它的栏目清单,如《公开不能“躲猫猫”》、《公示,还是暗示?》、《石首,为何再度“失守”?》,以及最近的2010高考作弊系列节目《高考:“枪手”为何敢撞“枪口”》、《招商,不能变成“招伤”》等,其公开性、开放性在目前中国的电视新闻中可谓首屈一指。
过去,无论西方新闻界还是我国新闻界一直强调新闻的客观性传统,这也是新闻从业者信奉的职业规范,但是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西方公共新闻则对此提出了质疑,他们重新审视其“中立的”、“超然的”、“客观的”立场,反对新闻仅仅只提供事实、提供信息,强调新闻是解决问题的行动者,是公正的参与者。而这首先就要营造一个普遍开放的公共空间,这不但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更是公众得以进入公共议题进行讨论和进行政治参与的前提。
从单一灌输转向多元互动:话语民主的实现
社会多元语境下,各种观点、意见似如潮涌,因此,过去单一的重事实、重报道,轻主观、轻言论的传播范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和适应社会和时代的发展要求,也不符合电视媒体自身的发展规律。如何构建公共话语平台,促进社会和谐、公平正义、政治民主进步是当前传媒领域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对此,中央财经频道的《今日观察》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今日观察》的栏目宗旨为关注热点话题,展现观点交锋。它以话语方式的创新,构建了一个公共话语平台,整合了社会优势资源,从资讯时代走向观点时代。在节目形态上,《今日观察》主要由演播室的一个主持人和两个评论员组成,但视频延伸到场外专家,网络延伸到普通网友,突出观众的参与性,强调节目的现场感。在栏目设置上,《今日观察》更强调节目的互动性。以传播模式的创新,第一次采取电视栏目的网络化传播形态,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双向传播。同时《今日观察》栏目在选题上追求大众的角度——以公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老百姓最方便理解的方式进行表达。在评论方式上追求平衡的尺度——用事实诠释新闻,让多元达成和谐。在评论视野上追求全球的高度——呈现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经济动态变迁,既充当了“意见领袖”,又实现了话语民主,充分彰显了主流媒体的风范。
“对话”是人类最普遍、最基本的传播及交流方式,言论自由是人权的重要表征之一。十七大以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公民意识的觉醒,面对社会的不公,公众要求沟通、表达、倾诉的愿望愈加迫切和强烈,公民的参与意识、监督意识空前高涨,而《新闻1+1》、《今日观察》无疑为公众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和权利诉求并实施对国家政治权力领域和其他社会强权的批判、监督提供了理性沟通的平台,同时也是公民参与权、监督权的具体体现。如2009年6月22日的《新闻1+1》播出的《公示,还是暗示?》,节目转述网民的留言,质疑浙江教育考试网上公布的高考加分名单的不透明,对高考加分的公平和公正进行监督。而2010年5月17日的《问题疫苗:处理“从重”难“服众”》,同样大量引用网民资料,对监管部门进行“问责”。在《一个法官的自我“举报”》一期节目中,网民犀利的言论、深刻的洞察,令人警醒和难忘,的确,“使用权力入股,再用权力分红,权力虽好使,公正却消失”。这是制度的缺陷还是社会的悲哀?通过节目公开完整地呈现,观众不难作出自己的判断。
媒体的发展是社会民主和大众民主的前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无疑,网民的意见受到重视并得以呈现和解决是社会进步的标志,它标志着社会民主性、公民参与性和媒体公共性的成长。正如哈贝马斯所言:“本来意义上的公共性是一种民主原则,这倒不是因为有了公共性,每一个人都能有平等的机会表达其个人倾向、愿望和信念,即意见;只有当这些个人意见通过公众批判变成公众舆论时,公共性才能实现。”③的确,借助传媒这一空间,公众意见和公众理性得以汇聚,公共话语得以建立,公共精神得以传承,进而培育了社会公众的民主意识、公共关怀和公共参与,无疑这也正是现代传媒所追求的一种价值理想和责任伦理。
从“瞭望者”转向“批判者”:“第四权力”的伸张
美国著名记者普利策曾经说过,新闻工作者是社会这条大船上的船头瞭望者,他要随时瞭望环境、提示险情和直击需要关注的热点问题。这是正确的,但现在处在一个风险社会和多元社会,仅有这些已远远不够,尤其作为“喉舌”的中国传媒,不但要做社会的守望者,更要做社会的批判者,对社会一切丑恶的现象说“不”,对一切“以权谋私”的现象举起批判的利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重任。康德认为,批判的公共性是真理的试金石。立足于批判的“普遍舆论是立法的媒介和喉舌”,只有通过公众舆论,才能得到惩恶扬善的功效。“在公众舆论面前,所有的权威都变得哑口无言,所有的偏见都消失殆尽,所有的特殊利益都得以清除。”④传媒的公共性确保“公众能够进行监督,其批判能力能够起到决定作用”,全体公众构成了一个法庭,比其他所有法庭累加起来还要重要。它囊括了一个民族的所有智慧和正义。的确,从“许霆案”的改判、邓玉娇的无罪释放到“王帅案”的公开道歉,我们看到了公众舆论巨大的威力。无疑,对一切假、恶、丑现象实行“零容忍”,对一切黑暗腐败势力“绝不宽容”,这正是传媒应有的品格和风骨。在2010年5月20日的《新闻1+1》节目中,《零容忍:不论“天上”与“人间”!》就让我们看到了一种久违的舆论批判精神。节目对今年4月份以来北京警方查封包括天上人间在内的4家娱乐场所,以及对北京警车也包括外省市到京的问题警车的查处这一后奥运时代北京警方的行动,进行了深刻的阐释和不一样的解读。节目中透露出的尖锐、犀利、深刻、理性,让人为之一振。尤其指出这一行动挑战特权,净化社会空气的重要意义及价值,其态度的坦率、直言、大胆,令传媒的公信力和影响力大为提升。除此之外,在《谁制造了雷人的官腔?》、《官不大事大,煤不黑人黑》中对官本位的猛烈抨击,《墙内:不是盲区,更不是特区》、《公务接待,为何难公开?》对公权、特权滥用的深刻揭露,无不彰显了传媒的理性批判精神。哈贝马斯认为:“公众舆论作为批判力量或作为展示和操纵力量,其含义是不同的;前者使政治权力和社会权力的实施得以公开,而后者则公开了个人与机构、消费品与供货单。”⑤而监督权力,正是传媒的天职和正义所在。
从现实判断转向价值判断:传媒正义的诉求
美国学者赫伯特·甘斯在《什么在决定新闻》中指出:“新闻从业者力图客观,但无论是他们还是任何其他人,最终都不可能离开价值行事。此外,现实判断永远不可能完全摆脱价值。”⑥的确,新闻本身就是价值传播的方式之一,价值是内嵌于新闻中的,尤其是新闻评论,更需要表明态度,申明立场,体现评价,旗帜鲜明地亮明自己的观点。因此作为国家大台,作为主流媒体的《新闻1+1》、《今日观察》不但需要引领舆情,确立自身的话语权,更要整合民意,做最有价值观点的传播者。
毋庸置疑,近年来,伴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及“十七大”确立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贯彻执行,中国的传媒有了较大的进步和发展,从以前单一的“喉舌论”,以正面宣传为主的传播模式,正在转向以追求公共利益为内容、以捍卫社会公平正义为目的的传媒话语实践,并初步确立了自主开放、及时透明、平等公正等为原则的传媒机制。从过去的用“事实”说话到现在的用“观点”说话,从“新闻立台”到“言论强台”,新闻话语方式的深刻转型,其背后的支撑动力正是新闻价值观的巨大转变及对建构一个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和谐社会的理想诉求。
从某种程度上说,传媒正义是社会正义的象征,也是社会正义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对一个国家和社会来说,媒体和传播系统是创造社会正义和人类幸福方面的一种最好的系统,它提供了人文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它本身也是对民主的参与。”⑦
大众传媒作为公众意见的载体,最为主要的现实功能就是通过有效的方式将公众的意见表达出来,形成舆论的力量,促进社会向公平、公正发展。尤其是目前中国正处在利益调整、结构分化、社会失衡、贫富加大的社会转型期,传媒对社会种种不公现象的批判,对一个个贪污腐败的揭露,对公众意见的真诚关注,对完善社会制度的理性思考,就是在捍卫社会的正义,就是在体现社会的公平,就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就是在对民主政治的追求。这点在《新闻1+1》节目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我们从节目的选题和内容中就可以看出,如《收入:多并公平些》、《户口贬值平等升值》、《公共服务“为公”靠什么?》、《人民公仆还是“人民币”公仆》、《公路:公民的路》,等等,可以说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医疗改革、高考改革、房地产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民生问题的持续关注是《新闻1+1》节目最大的亮点。而针对垄断行业高收入、收入分配失衡问题的日益凸显,社会财富应当怎样分配更公正?怎样破解分配难题?《今日观察》也做了“聚焦收入分配公平”的系列节目。的确,作为公共话语最重要的承担者,新闻媒体理应以全社会共享的规范、价值体系、目标和利益为其自身的价值诉求,但只有这点还远远不够,作为一种公共机构,新闻“必须要支持对公共空间和公共生活的维护;它必须找到公众能够互相表达的途径,它必须提高关于诸如得体的行为和真正的社会平等对话的质量,以发展和维系公共空间”⑧。无疑,作为社会沟通机制和公共话语平台的电视新闻话语正在践行和实现着传媒的公共性,传媒正义和社会正义的互为支撑,双向建构正在成为并且将深刻地改变着我们的社会。
注释:
①⑦[美]罗伯特·W·麦克切斯尼:《传播革命》,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版,第2页,第198页。
②潘忠党:《传媒的公共性与中国传媒改革的再起步》,《传播与社会学刊》,2008年,第六期,序言。
③④⑤[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252页,第117页,第283页。
⑥[美]赫伯特·甘斯:《什么在决定新闻》,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49页。
⑧[美]西奥多·格拉瑟主编:《公共新闻事业的理念》,华夏出版社,2009年版,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