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为准”与“中文为准”*——香港中文的一个难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英文论文,中文论文,难题论文,香港中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长期以来,香港社会重英文轻中文。早期只有英文是法定文字。七十年代以来,虽然中文也成了法定文字,但是重英轻中的本质没有改变。法律上的文件、合约都是以英文写成。有时即使有中文本,文件上却注明:有歧义时以英文本为准。现在面临97过渡,很多人希望能把重英轻中的局面扭转过来。基本法也规定,将来的香港社会“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1〕但是,语言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现象, 基本法的规定只能视为一个引导性的原则。以后是否可以改变重英轻中现象,以至如何才能改变重英轻中的现象,这都牵涉到一系列极为复杂的问题。
这些问题更须从历史的角度来理解。二百年前清廷锁国时代,语文也是自给自足,既不输入,也不输出。 马礼逊(Robert Morrison )1807年来华。那时候“中国人教授外人以中文是犯死罪的”,“外人学习其语文或购藏其书籍为大罪……藏有外国书籍为大罪。”〔2 〕十九世纪的变局导致了亘古未有的变化。鸦片战争(1840年)引起渐变,甲午战争(1894年)引起突变。语文方面也是如此。1915年的《辞源》编纂缘起说:“癸卯甲辰(即1903—1904)之际,海上译籍初行,社会口语骤变,报纸鼓吹文明,法学哲理名辞稠叠盈幅,然行之内地,则积极消极内籀(Induction,现称‘归纳’)外籀(Deduction,现称‘演绎’)皆不知为何语,由是缙绅先生摒绝勿观,率以新学相诟病。”
二十世纪的种种变化导致目前华人分居五湖四海三洋两岸的局面。中国本土风俗习惯观念语言本来就有东西南北的差异,经过了百多年来欧风美雨日霜俄雪等等的侵袭或滋润,各地华人的风俗习惯观念和语言变化极大,而往往又不是同步的。就语言现象来说,不少人纯从语言本身来说明问题,我尝试举例从观念的角度来阐释一些有代表性的混乱现象。
1.改历法引起的混乱
a.中国本用阴历。民国改用阳历,或称“国历”(名“国”实洋)。但是民众在观念上长时期内还不一定能适应。例如张三填报出生日期时填写a.1941年12月1日生,但他实际上是b.阴历辛丑年十二月初一生。几十年后要填表时一时无法查到阳历,也就无奈以“阴”为“阳”。而实际上他的阳历生日应为c.1942年1月17日。因此张三现在(1995 年12月9日)应该是53岁(按c算),但也可以是54岁(按a算), 也可以是55岁(按中国旧虚龄算法)。
b.民国改用阳历,并以旧历元旦为“春节”。“春”有多种定义。中国本来也有以农历元旦为春天开始的简单化的说法,所谓“大地回春”。但是过了接近一个世纪,国人仍有“以阳代阴”在阳历1月1日就庆祝“大地回春”的。例如1990年元旦,《人民日报》上登载了题为“九十年代第一春”的社论。1994年1月, 徐世荣先生在“岁朝清供”一文中说:“喜迎1994年的到来。……聊当岁首新春的芹曝之献吧! ”〔3〕1994年1月12日, 香港《大公报》在南京金陵饭店举行“新春酒会”。1994年12月23 日(冬至翌日)周南先生发表“新年贺词”, 内说“1995年元旦即将来临,我谨……致以新春的问候……”。好辩之士会说,“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2.改度量衡制引起的混乱
1929年国民政府颁布,以米突制为度量衡标准,采用“公尺”、“公斤”、“公升”。并设辅制,分“市尺”(=1/3公尺), “市斤”(=1/2公斤),“市升”(=公升)。民众又简称为“尺”、“斤”、“升”。
此制50年代仍为人民政府沿用。但新旧制都用“尺”这个字,实属不智。现在香港用的“英尺”也常简化为“呎”、“尺”,读如尺,更形混乱。向诸位提一个问题,香港1995年的“斤”是什么“斤”?〔4〕“两万五千里长征”的“里”是什么“里”?
1933年,我国著名学者严济慈先生在他的名文《论公分公分公分》〔5〕中,已经指出同名异物为祸之烈:
·今乃一个名词,包含三种意义,其混淆费解恐有非吾人所能想像者。任何民刑公私法规条例中,决不能容有如是混乱名称之存在。
·今此数种基本单位之取名,不幸竟相雷同,毫无殊异,则日常应用上,困难之从生,固属无可避免,而科学教育上,贻害之深远,更不知将伊于胡底。
·未来之国民,于面积观念,将永无了解之一日。戕丧儿童脑力,阻碍学术进步,莫此为甚!
·小则误入耳目,大则颠倒是非,其足阻碍我国科学之发达与普及,可断言也。
香港近二十年来推行所谓“十进制”。只看香港中文“十进制”,难以理解,要看英文口号、标语“go metric”才能明白。 原来香港中文“十进制”意即“米突制”。但是这个目标还没有达到。
3.学术名词的混乱和误导
a.英语word,早期译作“字”,后来译作“词”(一般香港人仍然说“英文字典”,不说“英语词典”)。但是汉语“词”的定义是什么,语言学者也还没有一致的看法。〔6〕
b.英语verb译成“动词”,但是有的动词不动。季羡林先生说:
“我学外国语言是从英文开始的。当时只有十岁,是高小一年级的学生。……当时最使我苦恼的是所谓‘动词’,to be和to have一点也没有动的意思呀,为什么竟然叫做动词呢?我问过老师,老师说不清楚,问其他的人,当然更没有人说得清楚了。一直到很晚很晚,我才知道,把英文verb(拉丁文verbum)译为‘动词’是不够确切的,容易给初学西方语言的小学生造成误会。”〔7〕
c.英语adverb英汉辞典译成“副词”极易误导。adverb和汉语“副词”是两回事。
d.译词混乱妨碍学术讨论。香港中文大学黄继持先生1994年到苏州去参加了“当代华文散文研讨会”。回来后写了一篇文章。〔8 〕他说:
“‘散文’是什么,几天会开下来,论者各说各的。到了最后一场小组讨论,主持人吁请与会者,他日刊出论文时,先用几百字说明自己对‘散文’所下的定义。听来有些好笑,但此中实在蕴涵一个很严肃很重要的论题:源于五四前后西方文学观念移入,导致本国文学概念与文学术语之调整,以及在调整过程中,古今中外观念杂糅,造成一定的‘模糊性’。”
e.译词混乱常使学术讨论偏离主题 1995年5月6日,香港中文大学何万贯先生在“中国语文教学研讨会”(香港)宣读了“论范文教学的统整”一文。与会者对“统整”一词大感兴趣,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后来何万贯先生指出“统整”一词实译自英语integrate。英语integrate有多义多译。个别与会者提出是否译为“整合”、“综合”为更好。何先生指出,“统整”一词其实已为台湾语文教育界采用。
4.译词难用
词典说:“拷贝”只能用于电影,其他物品的copy不能用“拷贝”。录音带、录像带、磁盘等的copy,香港人为了贪图方便,常常在中文里直接夹用“copy”。要用纯正汉语,必须转个弯儿来说。但如此则须处处小心。一不设防,便会引起误会、麻烦。
据说中国某学者甲出席某一国外会议作为observer。回中国后自称是某一会议的“观察员”,引起了一些同行的不满,那些中国同行认为“观察员”必然是高身份的,认为某学者甲是自己抬高身份!如果某学者甲照实自称为“observer”那就没有问题了。〔9〕
同样,有中国某学者乙是国外某学术机构的academician, 他自称是某机构的“院士”,也引起一些同行的不满。他们认为,“院士”必然是高级的,某学者乙也是在自己抬高身份!同样,如果某学者乙照实自称为“academician”,那也就没有问题了。中文译词真是难用啊!
香港也有类似现象。英语officer一词有多义。 直译是“负一定责任的办事者”,政府里就是“官员”,有些机构里就是“干事”。香港中文,经常译成“主任”。例如香港政府“中文公事管理局”里有上百位Chinese Officer,从事有关中文和翻译的工作。 他们都是“中文主任”。因此有上百位“主任”,而没有一个副主任!
5.对等问题
这就牵涉到所谓“对等”问题。再举大学职称对等问题为例,说明混乱的情况。“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的实际首长,根据英制,称Vice-Chancellor,简称V.C.。香港中文称之为“校长”,〔10 〕但按照字面,或根据英汉辞典,Vice-Chancellor的中译, 只是“副校长”。因此,据说在大陆和香港双边学术交流初期,双方为此曾经发生过误会。英制大学professor(教授)以下有reader一级。〔11 〕英汉词典一般译为“(英国大学的)高级讲师”。六十年代香港中文大学成立之初,定译reader为“教授”。之后香港中文也就一直称reader为“教授”。1995年香港,大学的lecturer,senior lecturer( 字面义为“讲师”、“高级讲师”)据说对等于中国大学的“副教授”。另一方面,大陆高等院校老师中据说以“博士生导师”地位最高。而不成文说法是:英制大学lecturer原则上都可以是“博士生导师”!
国内(大陆和台湾)都以“研究员”为高级职称,相当于教授。但在香港,任何大小机构的研究人员都可称为“研究员”,“高级研究员”也非少见。
6.译名问题
译名问题是老问题,也一直是热门问题。〔12〕这里举些个别例子,以见问题的严重性。
a.香港习惯替外国人取一个中国化的姓名。这种“译名”(其实是“取汉名”)方法,可以追溯到利玛窦(Matteo Ricci,1552—1610)。香港前任总督David Wilson本来就有一个汉名“魏德巍”。他任港督时香港中文公事管理局替他改换新名“卫奕信”。香港中文公事管理局的一项工作就是替外籍官员起汉名。风气所及,香港很多学校、机构的外籍人士多有汉名。
b.英国政府高级官员也都有汉名,据说全由英国驻港商务专员公署决定。Malcolm Rifkind任国防大臣时, 该公署已经为他取名“聂伟敬”。1995年7月6日,Malcolm出任外相后,该署为他改名“李文君”。 但是,7月19日,该署又罕有地发表声明, 弃用“李文君”改回“聂伟敬”!这种做法,似玩弄华人华语于掌上!
c.中文报章提到外籍人士时,如果用汉名,则华洋不分,扑朔迷离。这样,中文报章只能沦为辅助读物。要求真相,必须还得经常阅读英文报章!
d.香港有“麦当奴道”或称“麦当劳道”。此“麦当劳”与快餐店的“麦当劳”是否同宗?通过英文才知道前者是MacDonnell, 后者是MacDonald,两者并非同宗。九龙有“弥敦道”。弥敦又是谁? 他是一百年前的香港总督M.Nathan,中文近代史文献里有称之为“那桑”、“纳桑”的。〔13〕
e.不少人为外籍人士“翻译”姓名时,着重点在于“好”还是“不好”,不理会“译名”是否可以成为有效的语文工具。例如著名电影演员Vivien Leigh香港“译名”为“慧云李”。一般中文工具书不收“慧云李”条。国内三四十年代以来,一直“译”成“费雯丽”。然则是否可以在中文工具书上找到呢? The New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Micropaedia收有Leigh,Vivien条。该百科全书两岸都有译本。〔14 〕大陆书名《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有关条目为“丽Leigh,Vivien”。台湾书名《简明大英百科全书》,有关条目为“Leigh,Vivien 丽”。只会中文的读者要在“丽”字下才能找到“费雯丽”。看来打开这本知识宝库最方便的钥匙仍然是英语!
f.译名混乱当然也为学术研究带来障碍。南京鲁国尧先生,为了“布文”一词,始则“百思不得其解”,继则“一日不解决,一日心难安”,后来查《中文大辞典》,有“布国”、“布路斯”条,才“恍然大悟:‘布文’者,德文也!郁积两载,一夕涣然冰释,浮一大白可也。”〔15〕原来一百多年前,“德文”曾经写成“布文”,源自Preussen(即英语Prussia,曾译成“布路斯”,后译为“普鲁士”)。
g.译名混乱,连上帝也不能置身事外,但也无法解决。把God 译作“上帝”还是“神”,是19世纪以来基督新教人士历次重译中文《圣经》的争论重点。1987年,基督教和天主教双方再次讨论合作翻译统一的中文圣经。开始时,天主教方面接受以“上帝”代替“天主”,但后来天主教高层不同意,理由是:“大家觉得有共同之圣经——《合一本》是好事,但以《合一圣经》是为大家念的,假如把圣经中的‘天主’全改为‘上帝’,天主教教友在整部圣经中找不到天主,那大有危险。”〔16〕
7.“基本法”里的用词
翻阅一下未来香港特区基本法的中英文本,〔17〕也可发现英语语词比较稳定,中文语词改变较多。试举例列表如表一。
表一
英语词(不变)
中文词(现在)中文词(未来)
Legislative Council立法局 立法会
Executive Council 行政局 行政会议
Members of Legco
立法局议员 立法会议员
Members of Exco行政局议员 行政会议成员
audit 核数审计
bauhinia
洋紫荆 紫荆
又可以发现,中文比较难用。中文“基本法”既有“会”,又有“会议”;既有“议员”,又有“成员”。其中“紫荆”更是错词。“洋紫荆”(Bauhinia blakeana Dunn)1908年在香港岛发现,1965年成为香港市花。现在常见简化为“紫荆”,则与我国传统紫荆Cercis chinensis相混了,这是花名的张冠李戴。我国传统紫荆,见《中文大辞典》“紫荆”、“紫荆花”条。“紫荆花”条说:
“紫荆树之花。用以美兄弟之不分遗产也。(续齐谐记)京兆田真兄弟三人,共议分财,生赀皆平均,惟堂前一株紫荆树,共议欲破三片,明日就截之,其树即枯死,状如火然,真往见之大惊,谓诸弟曰:树本同株,闻将分斫,所以憔悴,是人不如木也。因悲不自胜,不复解树,树应声荣茂,兄弟相感,合财宝,遂为孝门,真仕至大中大夫。(书言故事,兄弟类)美兄弟不分者,用紫荆花。”
这是一个美丽的传说。今人也有把此传说误套在(洋)紫荆名下的。这又是传说的移花接木了。〔18〕
8.香港法律翻译
这里再讲几句关于香港法律翻译的话。香港法律源自英国法律。基本法第8条:
“香港原有法律,即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除同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
香港原有法律以英文为准,其实根本没有整套的中文法例。十年前有关当局开始了香港法律翻译的难巨工作,其间过程和问题可参阅古应佳先生最近的文章。〔19〕文章提到:
“可惜由于中文常用词汇不及英文的多,往往是不敷应用的,因此便要以创造新词作为解决办法之一。至今,该科创造的新词包括‘押记’(charge)、‘契诺’(covenant)、‘容受’(suffer)、‘信纳’(satisfy)、‘管有’(possess)等,但愿读者他日读到法例的真确中文本时,能够明白译者的苦心。”
我们希望,将来“法例的真确中文本”完成时,同时也会有新词的详细注释,用中文说明什么是“押记”、“契诺”、“容受”、“信纳”、“管有”等。否则这些新词恐怕不过是英语原词的模糊代号而已!〔20〕
9.人云亦云
香港曾经有人提倡“少做工夫,多叹世界”,形成了人云亦云的风气。港英的New Territories香港中文袭称“新界”, 其实应称为“新英占区”才对。 香港近代历史的标记为:1842 年沦陷(英占)——1941年再沦陷(日占)——1945 年续沦陷(英再占)。 香港中文有把1945年的香港美之曰“重光”的!今年为抗战胜利50周年,香港中文有照抄日语名之为“shusen终战”50周年的,也颇有些人说无所谓。最近有一位老作家因有意外而见报,某大报称之为“老稿匠”,颇引起一些作家、作者(writer)的不满,认为该报记者欠缺水平。我的看法是,该记者写的可能还是正宗的香港中文!香港警署内的案件记录满纸本地俗语。案件记录里如果出现“写稿佬”等字眼绝不奇怪。这些才是可据以“为准”的香港法庭文字!
文章已经太长,该是来个初步总结的时候了。“‘英文为准’和‘中文为准’”这个题目牵涉到语文的各个方面,本文只涉及词汇方面。这个题目也可从多个角度,例如从翻译的角度来观察。但是文学翻译者和法律翻译者的基本态度可能也不一致。〔21〕这个题目也涉及语文教学。老师常教学生写“好文章”,好文章是否也是“准确的文章”?这些问题这里俱不及一一细论。香港以前是以“英文为准”,希望将来能以“中文为准”。我说“希望”,因为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首先要有一个观念上的改变。中国人有望文生义的习惯,有尚简洁的习惯,还经常根据好恶,任意命名,任意译名,任意简化,任意美化,任意丑化,任意夸大,任意“张冠李戴”。玩弄各种文字游戏。我常说,“简化字”不是问题,“简化词”和“任意命名”才是大问题。杜诗“葵藿倾太阳”,今人多注“葵”为“葵花”,而“葵花”一般辞典释为“向日葵”。但向日葵要到十六世纪才由新大陆传入旧大陆。唐代中土何来向日葵呢?Esperanto原义只是“希望者”,中文把它夸大、 升格为“世界语”,还称之为“意译词”。Matthew Ridgway 既可写成“李奇微”“李奇危”,又可写成“里吉威”。“大猩猩”既可指Gorilla (产非洲),又可指大的“猩猩”(Orang-utan,产婆罗洲、苏门答腊)。法国男士Christian Dior变成女性化的“姬仙蒂奥”,扑朔迷离。
这个题目当然涉及“规范”问题。现在做“规范”工作的,多是由上而下,不大体谅民众的苦衷。如果有人拥有《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而找不到“开士米”(见注〔14〕),那不但是那人的损失,也是《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的损失。我常说,中文版的“世界地图”(指只有中文地名的)最没有用。同时也不能否认,中文版“世界地图”的编者们的确付出了极大的劳力。付出最大的劳力而得到最小的效果,是不是最大的损失?
当缺乏适当的汉语词汇时,汉英双语者不得不用英语(或其他外语)来思考,这时译词只是模糊的代号而已。例如双语者看到“共识”,脑中就是以consensus为准,看到“情意结”,就想起complex。以下再举一些例子(有*号者见上文):
传意 communication痛风gout〔22〕
身份 identity 统整[*]
integrate
互联网络 INTERNET 分享share
广场 square,place,plaza〔23〕 品味taste〔24〕
“以中文为准”的一种理想境界应该是脑海里不用浮起任何外语。150年前的中国人可以这样,也只能这样。 将来的中国人在语文上仍然可以自给自足吗?
后记
朋友看完上文,写评语说:本文结论稍嫌灰色,应该加些积极的步骤。我觉得积极的步骤首先应该是“多做工夫,少叹世界”。我们现在提倡“考今学”,提倡要建立一种特别的“词库”来解决一词多义、一物多名、译名混乱等问题。通过这种词库,既能从“山羊绒”找到它(cashmere)的释义,也可以从“开司米”“开士米”“茄士咩”找到它们(=cashmere)的释义。有了这类基本语文建设工作作为基础,“中文为准”就是扎实的“中文为准”。〔25〕所谓基本“语文建设”,也就是广义的规范化工作。现在大家比较注重字形和字音,谈词义词源的较少。字形工作做得比较好,起码使人有迹可寻。新版的《新华字典》简化字仍附有相对应的繁体字,用者称便。审音工作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旧字音给审掉后不再在新版《新华字典》中出现,变成无踪可寻。词汇工作似乎还缺乏观念上的突破。例如《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说:“‘社会主义’一词,大都认为起源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其实这是指Socialism而言。 汉字“社会主义”似首先在日本使用,到1899年梁启超才首次借用。
不少人非议中文夹用英文(或其他外文)。我觉得用得适当也无可厚非。正如方程x[2]+1=0没有实数解时,引进虚数解x=±i就很方便。这已经是中学生的常识。同样,例如新西兰有个城市叫“克赖斯特彻奇”,反正没有多少人懂,就不如干脆用Christchurch。但是,这就需要有一个观念上的改变。
然而,滥用外语或拉丁字母或其他符号究竟是不对的。1995年11月10日,香港“公民教育委员会”致函全港中学校长、志愿团体及机构,宣布已与“亚洲电视”联合制作了名为“基本法知多D”的电视节目, 并定于11月20日开始播出。不知道,像“基本法知多D ”这样的“中文”,是否就是香港公民应该用的中文,是否就是香港校长、教师应该接受的中文?
*本文是作者根据《“英文为准”与“中文为准”》一文改写而成。该文系作者向“1997与香港中国语文”研讨会(1995年12月,香港)提交的论文。
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4月。 The Basic Law of the Hong L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pril 1990.
〔2〕海恩波著,简又文译,《传教卫人马礼逊》(M.Broomball,Robert Morrison,A Master-Builder),基督教文艺出版社,香港,1956,1987,第8章。
〔3〕徐世荣,“岁朝清供”,《文改之声》第23期,1994年1 月1日。查1994年2月10才是农历正月元旦。
〔4〕“旧营造库平制以16两为一斤,合标准制0.5968 公斤”——《辞海》,中华书局,1947年,“斤”条。参阅姚德怀“‘市尺’、‘市斤’、‘市升’都是外来概念词”,《词库建设通讯》,第3期pp.28—29,1994年3月。
〔5〕严济慈 《论公分公分公分》,原载《东方杂志》第32 卷第3号,pp.79—82,1935年。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编的《自然科学术语研究》1985年第1期(即该会“成立大会专辑”)pp.57—59曾予转载。题目中的三个“公分”实指centimetre(厘米),gramme(克),deciare(10平方米)。
〔6〕徐通锵 “加强‘字’的研究,推进中国语言学的发展”, 《语言文字应用》,1995年第1期,第8—10页。
〔7〕季羡林 “我和外国语言”,上海:《外国语》,1987 年第1期(总第47期),第1页。
〔8〕黄继持 “‘散文’这名目”,《大公报》,1994年8月3日, 香港。《词库建设通讯》第5期pp.16—17转载,1994年12月,香港。
〔9〕《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第三版1984, 香港)译出席会议的“observer”为“观察员”。按这本词典的说法,则学者甲并没有错!
〔10〕两所大学的Chancellor必然是香港总督。Chancellor香港中文称之为“校监”、“监督”。
〔11〕《牛津现代高级英汉双解词典》(第三版1984年, 香港)reader条:“2(GB)university teacher of a rank immediately below a professor:(英)阶级低于教授的大学教师;讲师:R~in English Literature,英国文学讲师。”
〔12〕参阅姚德怀,“外国人名地名的中译问题”,《抖擞》创刊号,1974年1月,pp.28—35。《语文建设通讯》第45期(1994年9月)pp.8—12部分转载。
〔13〕见李恩涵著,“中英广九铁路路权交涉”,原刊台湾师范大学《历史学报》第1期,1972年pp.139—172。 该文收入作者《近代中国事研究论集》,台湾商务印书馆,1982年,pp.392—437。该文第二节称Nathan为“那桑”,第三节又称之为“纳桑”。可知两者只不过是模糊的代号而已。该文第一节有一句话值得我们警惕:一百年前我国在外债筑路诸合同中,“由于合同中文字措辞的笼统含混,使我国常常遭受到许多意外的损失。”但是这句话本身也有“语病”。它是指合同里的“文字”呢,还是指合同里的“中文字”呢?
〔14〕The New 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Micropaedia, 美国1974。大陆编译本《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85年。台湾中华书局在取得原书出版社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的同意后,在1988年出版编译本《简明大英百科全书》。同一百科全书,现分两中文版、两名称、两字体。
这里再举一个例子。如要找“茄士咩”或“开士米”或“开司米”,在上述中文版百科全书里是找不到的。 必须查“山羊绒”或cashmere才能找到,也许百科全书的编译者只收规范词“山羊绒”。 但是这样就苦了不知规范名的老百姓。中国的老百姓一般怕查词典等工具书,这是一个原因。
〔15〕鲁国尧 “‘布文’辩识本末及其他”,《中国语文通讯》第29期,1994年3月pp.21—25。
〔16〕赵维本 《译经溯源——现代五大中文圣经翻译史》,香港:中国神学研究院,1993。
〔17〕同注〔1〕
〔18〕参阅《词库建设通讯》第3期,香港1994年3月,“植物名称库”词条选刊(2)“Rauhinia blakeana Dunn 洋紫荆”条和“Cercis chinensis紫荆”条。我曾建议改称“洋紫荆”为“香港紫荆”,但不得把它简化为“紫荆”。
〔19〕古应佳“香港法律翻译工程难巨”、“香港法律翻译人才难求”两文,载香港《信报》1995年11月8日、9日。
〔20〕1995年香港政府出版了《英汉法律词汇》(第一卷)。由英文词汇可查到中文词汇。例:由charge可查到“押记”。但由“押记”难于找到charge。香港政府副法律草拟专员黄薇薇谈到:部分法律界人士批评《词汇》内对法律用词的翻译过分书面化,难以在日常生活或法庭审词中使用。她则认为一切也是习惯问题。见1995年11月11日《明报》专访:“黄薇薇对法例全中译胸有成竹”。
〔21〕思果先生有一篇自己文章的译述,题为“翻译欧化结构探讨”,刊《中国语文通讯》第29期,1994年3月,香港,pp.43—47。 这个题目不好懂。看了原来的英文题目,“Europeanized Structure in Translation”,就明白了。汉译把in这虚词省略了。其实“虚词”十分重要。“虚词”用“虚”也是误导。如无虚词,何来结构?
〔22〕“痛风”(gout)病症早已为人所知。但是中文“痛风”,常使人“顾名思义”,以为与“风湿”有关。其实毫无关系。
〔23〕参阅姚德怀,“也谈‘广场’”,《中国语文通讯》, 第26期,1993年6月,香港,pp.51—52。
〔24〕杨振宁曾说:“一个做学问的人,除了学习知识外,还要有‘taste’,这个词不太好翻,有的翻译成品味、喜爱。 一个人要有大的成就,就要有相当清楚的taste。”见“杨振宁谈治学之道”, 原载上海《文汇报》,1995年8月10日香港《大公报》转载。
〔25〕参阅香港中国语文学会刊物:《词库建设通讯》(1993年创刊,现出至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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