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特色的辩证逻辑的系统研究——苗启明的辩证逻辑系列著作评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辩证逻辑论文,启明论文,著作论文,特色论文,系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还是在1991年,笔者在评价苗启明的《辩证思维方式论》一书时曾经提出,辩证逻辑的进一步发展“需要有更坚实的研究,需要有更新的视角,才望能有新的突破”,(《一本有特色的辩证逻辑著作》载《云南社会科学》1991年第4期),苗启明的《辩证思维方式——狭义辩证逻辑》一书可以说是初步体现了这一要求的著作。从那以后,苗启明又陆续出版了《辩证逻辑的发展与分化》等五部著作,向我们系统展示了作者关于辩证逻辑一系列基本问题的新见解和新探索,为辩证逻辑园地提供了一批扎实而又可贵的丰硕成果。
苗启明关于辩证逻辑的基本观点,最集中地表述在他的《辩证逻辑的发展与分化》一书之中。他在该书中指出,根据辩证逻辑的历史发展和研究现状,目前人们一般所说的辩证逻辑实际上包含着三个不同的领域:1.广义的辩证逻辑领域。这是一种建立在哲学思想发展中本体论(客观辩证法)、认识论与逻辑合流趋势之中的一种哲学性的逻辑领域。因此,这种广义辩证逻辑亦即哲理逻辑;2.狭义的辩证逻辑领域。这是一种由逻辑学、认识论、辩证法交缘而成的思维方式论,它是以辩证地与系统地把握对象的辩证性与系统性的辩证思维方式为其对象的,此即目前国内一般逻辑工作者所意谓的逻辑;3.思维辩证法领域。这是与自然辩证法、社会辩证法鼎足而立的哲学的一个分支。这包括现时人们所说的思维形式的辩证法与思维方法的辩证法。而这三者是分属不同的层次的领域的,不应把它们“塞到同一理论体系中”去。(参见同上)
为此,作者经过对上述三个领域深入而细致的研究,相继出版了分别论述这三个不同领域的三部著作:《哲理逻辑探要》(云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辩证思维方式论——狭义辩证逻辑原理》(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思维基础与思维规律论》(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系统提出了有关这三个紧密联系而各不相同的领域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观点。
在《哲理逻辑探要》一书中,作者提出了“哲理逻辑”的概念,并将其规定为:它是“以人类理性对世界的哲学把握的逻辑发展为对象、是研究哲学认识从现象世界深入自在世界的逻辑发展环节的哲学理论。”(该书第12页)它通过哲学范畴的逻辑运动,由哲学认识的浅层层面,逻辑地深入到其深层层面,既揭示出作为主体的人类哲学理性由单一性到特殊性到普遍性、再到必然性和具体性的认识的逻辑发展(即由现象世界向自在世界的哲学认识发展)的规律,又展示了作为哲学理性所揭示的客体从存在论(现象、本质、存在)到实在论(物质、运动、实在)到过程论(矛盾、过程、现实)再到系统论(系统、组织、整体)的诸哲学规定层层深化的规律,表明“哲理逻辑所依以成体的东西,乃是以范畴进展为体现的认识从现象世界向自在世界的深化运动。”(同上,第11页)这是哲理逻辑最本质的特征。由此,它所形成的理论内容和体系,既是客体的、客观辩证法的逻辑制约系统,又是主体的、哲学理性的逻辑发展系统,因而它既是哲学性的逻辑,又是逻辑性的哲学。哲理逻辑就这样在理论上较严密而系统地真正体现了辩证法、认识论、逻辑三者的统一。它是作为主体的人类对客观世界的哲学认识的逻辑结晶,是上升到逻辑高度的哲学原理,因而它属于最高层次的哲学—逻辑学理论。
在《辩证思维方式论》一书中,作者围绕“辩证思维方式”这一基本概念,探讨了辩证思维方式的总体特征,包括揭示出辩证思维方式的思维原则、存在特征和本质以及辩证思维方式的构成基础、基本环节与其系统性联系;论述了辩证思维方式在认识过程中的体现,包括论述了他所提出的各种辩证思维方法(如辩证综合分析法、系统综合分析法、辩证想像法等)、辩证思维规律(如内在差异律、辩证矛盾律、具体容兼律等基本规律)、辩证思维活动(环节辨识活动、依序构合活动、总体整合活动);阐明了辩证思维方式在表述方式中的体现,包括表述了辩证表达形式、辩证理论建构方式和辩证理论系统与辩证范畴体系等。而且,对上述基本内容大都作了符号化、公式化、规范化的处理。这样,本书就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给出了有关辩证逻辑研究对象、科学定义、科学性质及其基本理论的一系列具有独特见解的明确界说和规定,并从而相应地建构起一个较独特的辩证逻辑的范畴结构和理论体系。
在《思维基础与思维规律论》一书中,作者集中探讨了思维辩证法的一系列基本问题,认为思维辩证法乃是从辩证性与系统性上研究人类思维结构的本质规定性的学说,是对思维进行哲学的总体性的把握。为此,本书着力从思维的构成基础和由此决定的活动规律方面对思维辩证法进行了较深入地探讨,亦即从客观必然性上探讨了人类思维赖以成立,赖以进行的自在的、自为的和其自身的这样三重逻辑基础与特征(自在基础:主体性态——能动性、指向性、论理性;自为基础:逻辑格式——存在格式、反映格式、思维格式;自身基础:思维本性——认识本征、逻辑本征、思维本征)以及由其所导致的思维与主体、与客体、与自身的三重必然关系和三重规律(相容性规律群——思维与主体间的基准规律;相应性规律群——思维与客体间的适应性规律;相依性规律群——思维与自体间的依从性规律)。从而,从自然性与社会性、认识上与逻辑上对思维辩证法作了综合的、深层次的、有价值的探讨。
除上述著作外,苗启明还自著或主编了与上述三方面相关的另一些著作。为运用辩证法、认识论、逻辑三者统一的观点探讨原始思维之谜的《原始思维》(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系统探讨辩证思维方法(矛盾综合分析法、系统综合分析法、辩证想像法、矛盾推演法、反演推断法等)及其在实际工作(诸如在管理决策、经济生活、政治领域、军事活动等方面的实际工作)中的运用的《辩证思维方法及其运用》(云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等。
不难看出,苗启明关于辩证逻辑的上述系列著作是对辩证逻辑科学的坚实而深入、系统而有独创性的研究,是在辩证逻辑研究的百花园里一簇耀眼夺目的鲜花。具体地说,它有以下几点特别值得重视之处。
1.既立足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辩证逻辑基本原则的论述,又注意吸取现代科学思维的成果,论述有鲜明的时代感。这一点最集中地体现在该系列论著关于“辩证思维方式”的论述上。比如,《辩证思维方式论》一书对于这一作为辩证逻辑(作者所说的狭义辩证逻辑)研究对象的概念作了这样的规定:辩证思维方式是“思维辩证地把握对象的辩证本性的思维认识方式”(该书第47页)是以辩证法的世界观、方法论为其前提和基础的。但是,传统理解的辩证法大都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而着重强调其矛盾性这样核心方面,这当然是有根据的。但是,该书认为,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特别是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的发展,推动和促使人们对辩证法有了新的认识。“辩证法或者说事物的辩证本性,既有它的核心,又有它的整体性。辩证法的核心可以归结为矛盾,归结为对立面的相互渗透,不可分割的辩证法。而辩证法的整体性(两个对立面构成的统一体也已经是一个整体,有它的整体性),则是一个系统(矛盾就是一个对立面相互作用的二级系统),有它的系统性。系统性不能归结为辩证性,但却属于辩证性。”(该书第10页)说明辩证法乃是辩证性(矛盾性)和系统性的统一。矛盾性乃是辩证法的核心特征,而系统性乃是辩证法的整体性特征。作者认为只有同时抓住了这两个特征,才算是把握了辩证法,因而该书就把“辩证思维方式”进一步明确规定为“辩证地与系统地把握对象的辩证性与系统性的思维认识方式”(该书第47页)。这就既立足于马列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辩证法、辩证思维的经典论述、又充分注意到吸取现代科学思维、特别是系统思维的成果,使论述具有较鲜明的时代气息。
2.既注意吸取前哲与时贤关于辩证逻辑的研究成果,又不拘泥已有的观点与见解,独辟蹊径,论述多有新意。这一点最明显地是体现在该系列论著关于辩证逻辑的分化与发展的一系列分析与论述上。对此,本文前面已有具体说明,这里无须重复。在此只想着重指出,由于作者通过对前哲和时贤关于辩证逻辑的各种不同理解的分析与研究,独立地提出了在以往“辩证逻辑”名义下包含着三个既有联系而又彼此独立的理论体系和不同学科:哲理逻辑学(广义辩证逻辑)、辩证思维方式论(狭义辩证逻辑)和思维辩证法,就从根本上消除了在以往“辩证逻辑”名义下的某种“先验的”含混,明确了只有辩证思维方式论才真正属于辩证逻辑的科学领域,而哲理逻辑学则属于普遍的哲学层次,是一种逻辑性的哲学;思维辩证法则仅属于部门哲学的层次,亦即一种同自然哲学(自然辩证法)、社会哲学(社会辩证法)鼎足而立的思维哲学。随后,作者又分别就这三个不同的领域进行深入的研究,建构了相应于这三个不同领域的具有作者独特见解的三门科学体系。
3.立论鲜明,观点一贯,结构严谨,自成体系。这是贯穿苗启明前述系列著作的又一个突出特点。如前所述,由于苗启明对辩证逻辑的一系列问题有深入的研究,有明确的独立见解,这就决定了他的系列论著的立论无一不是极其清晰、鲜明的,赞成什么,反对什么,毫不吞吞吐吐,含含糊糊。而且他的一系列基本观点是一以贯之的。因此,作为这种观点的深入和展开的他的系列著作,无论就其整体而言,还是就其各个部分(即各部专著)而言,都能体现为一个层次分明、结构严谨、自成体系、自园其说的著作和著作系列。如果像人们常说的当代中国还缺乏关于辩证逻辑的真正有独立见解的体系性论著是有一定根据的话,我以为,苗启明的系列论著是一个例外。
在此,可以毫不夸大地说,该系列著作确为当代中国(而且不仅仅是中国)辩证逻辑研究中最具有理论色彩的真正称得上是一家之说的研究著作。令人遗憾的是,该系列著作陆续出版已五年多了,但却未能在我国哲学界与逻辑学界引起足够的重视,甚至可以说是受到了冷落,这不能认为是一种正常的状况。任何科学的发展总是在前人和同时代人已经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取得的,离开同时代学者间在学术成果上的相互交流、吸收,任何科学都是难于获得正常发展的。就此而言,苗启明的系列著作,作为有价值的一家之说,可以为今后的研究所超越,但却不能为今后的研究所忽视。现在,是我们应该给苗启明有关辩证逻辑的系列著作以应有评价和充分重视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