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联合银行业务存在的问题与思考_电子论文

电子联合银行业务存在的问题与思考_电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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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子联行系统》程序设计不够完善,业务操作存在不便

经过一段时间的电子联行业务的实践操作,电子联行业务虽能顺利,做到当日业务当日到帐,且对帐简便,与手工联行相比,有了质的飞跃。但是,由于程序设计未经过长期的实践,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1、《电子联行系统》程序设计的收款人及事由栏的字节长度不够。当收款单位名称及事由文字较多时,数据操作员不能按客户要求完整录入其内容。他们有的是凭主观进行删减,有的虽会及时向商业银行查询,依照商业银行的答复进行删减,但部分商业银行也会因某种原因而随意答复人行,这样往往会造成该笔汇款业务汇出后,还要经过查询查复才能收妥入帐,甚至造成误发,引发资金风险;2、在系统业务员打印来帐补充报单时,《系统》不能首先选择流水号打印,而只有按流水号打印后,才能选择流水号打印。如柜面已领用的报单当天不够用,需要领用新的电子联行来帐补充报单时,直接按流水号打印则会打坏新领用的报单,造成不必要的消费。3、由于现在启用的新磁盘时常会出现物理损坏,即使对数据和环境都做了双备份,但在帐务恢复时,会因磁盘物理损坏原因导致数据和环境恢复失败,该系统没有象《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一样,设置了帐务数据软盘备份修复功能,修复一些因物理损坏的磁盘。

二、电子联行制度不够明确、执行当中难以统一

人行系统电子联行开通后,人行清算总中心曾制订了《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往来制度(修订本)》和《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运行及管理办法》(以下分别简称《制度》和《办法》)。这两个规章制度的出台,为规范电子联行业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使得电子联行业务能不断发展、完善。但是,由于部分地区没有很好地结合本地区的实情,制订完整的实施细则,所以在实际操作电子联行业务中,这两个规章制度并不能完全统领和完善电子联行业务的全过程,存在一些模糊和欠缺之处。首先,《制度》和《办法》均未具体明确规范电子联行小站的业务操作规程。如针对人行县级小站的会计、联行、清算业务都是由会计部门来处理,它既没有规定小站电子联行业务日常打印清单的种类和份数,它没有具体要求其如何进行传递、签收、使用,装订和保管;同时,没有落实县级人行哪些会计人员可兼任何项具体电子联行业务,容易出现混岗操作。由于人行县级行人员偏紧,部分支行在配备电子联行经办岗位、顶班岗位人员时,往往捉禁见肘,出现岗位制约失衡。其次,对电子联行操作员口令的更改时间间隔、保管期限等也未作统一规定。

三、业务操作和管理不够规范,制约监督缺乏力度

电子联行开通后,大部分清算分中心和小站都能自觉地维护和执行有关电子联行业务制度,规范业务处理行为,规避联行资金风险。但由于一些主客观原因,部分行在电子联行业务的操作管理上仍存在不够规范的地方,平时工作中只限于当日往来帐业务能否及时处理,做好帐平表对,没有真正体会到每一环节的重要性,把好每一个关口。具体表现在:1、岗位设置不合理,相互制约不够严密。这种现象在基层小站较为突出,主要原因:一是少数部门负责人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本部门会计人员思想健康,没有作案动机和理由,所以在业务分工和顶班时,存在个别联行岗位与其它会计岗位交叉现象;二是有的小站会计部门人员的确偏紧,无法按制度配备好所有工作,即便是做到了日常经办岗位不乱串、乱兼,也无法保匠顶班人员不混岗操作。2、由于各经办行人员工作责任心和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他们有的没有及时下载和安装总中心发来的联行机构变动表,有的即使能及时做好下载和安装工作,但如果其他商业银行,信用社的联行业务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不认真查找和审核汇入行行号、行名等要素,也会误填转汇清单,致使部分联行业务不得不经过收报行转划和查询查复后才能到达收款入开户行的现象时而有之。3、电子联行查询查复操作不规范。电子联行往来制度中对查询查复规定已经是很详细,很明白,但是,部分行在办理查询查复业务过程中却没有认真按规定办理,他们有的图方便省事,发普通包办理电子联行查询或查复;有的是没有认真对照查询查复错误类型正确选择查询(复)途径和方式;再就是部分小站所在地的人行与各金融机构间查询查复,既不规范又不及时,延误查复时间,影响资金周转;甚至有的是该查未查,随意办理或退票。4、人行核查把关不严。有的电子联行小站没有严格把好“三关”。一是核对关。即核对汇出行的转汇清单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提交的原始汇款凭证一致;二是发出关。小站经办人员进一步查实汇出行填写的转汇清单中汇入行行号、行名以及收报行行号等是否准确无误,录入后往帐业务是否正常发生;三是事后核查关。事后监督不全面、及时。会计事后监督员往往侧重于日常会计核算方面的监督,对电子联行业务的监督只流于形式。5、部分小站的机房管理也不尽完善,大多支行联行操作员是集中在同一个机房操作,有的甚至是几台终端机挤在同一桌上,由于各机之间并未设置任何安全防护档板,就给内部作案人员盗窃他人密码提供了可趁之机。

四、现行电子联行对帐处理不够科学,存在资金风险隐患

目前,电子联行对帐采用的计算机当日自动对帐和月后手工对帐两套对帐方式。这种对帐方式简化了对帐手续,加快了对帐速度,对确保联行资金安全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但是,由于目前电子联行的事后监督普遍乏力,有作案动机的内部人员很容易利用这一弱点。如果事后监督员忽略了对当日联行帐务处理与同城清算资金核对时,电子联行员和记帐员就可“联手”,采取伪造清单,或直接在清单上进行涂改、添加业务的办法,将资金汇到异地自己早已开设好的帐户上,甚至直接在微机上发出一笔虚假的业务,造成虚发往帐。这样一来,发出虚假的电子联行业务只有在月后与清算总中心对帐后才能被发现,如果该笔虚假业务有电子联行对帐员参与伪造,那就更不容易被发现了。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作了以下几点粗浅的思考:

一、根据小站实情,完善电子联行管理制度和制作实施细则

首先,人行清算总中心应根据各电子联行小站的会计、同城资金清算、电子联行业务均由支行会计国库部门办理这一实情,尽快将《制度》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和补充:一是对县级人行会计人员偏少、而岗位较多的特点,妥善设置电子联行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二是对系统管理员、密押主管、电子联行业务操作员的口令规定至少在二周内更换一次,密封后交由保密委员会或分管行长保管,保管期限为一年;三是明确规定每天必须进行日志备份,将备份磁盘半年刻录一次,一次两份,保存二年,日终要打印电子联行运行日志,视同《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日志保管,期限为5年;四是完善计算机和机房管理制度,要求各小站配备足够的电子联行操作终端,保证每个操作员有一台固定的终端操作并将各级终端用胶板等物隔离开来,以免内部作案人员瞟窃他人密码。其次,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电子联行操作实施细则。尤其是对电子联行业务操作要作详细规定,规定小站的操作要求。操作流程,在保证既符合会计核算原则、要求又不浪费人力、物力的前提下,统一规定日终打印的纸质资料种类、份数。明确打印资料如何传递、装订和保管等。

二、提高认识,强化管理

电子联行是银行结算的“三大高速公路”之一,面对其速度快,风险大的特点,我们有必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内部管理。具体措施包括:1、各小站务必要认真对照电子联行各项制度,做好岗位设置工作,并具体落实各岗位职责,绝对不能违反制度兼岗、顶岗,或出现混岗现象,对人员不够的小站会计部门,除调用发行、国库人员外,还要在全行范围内调剂顶班人员,实行AB岗位责任制。2、各商业银行、信用社要积极配合人行电子联行业务的开展,及时到管辖人行下载电子联行机构变动表,按要求正确填写转汇清单;对人行打出清单上的错误内容和错误原始汇划凭证,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进行更正;人行电子联行经办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把好各个环节的审核关;各地应设置人行与同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电子联行查询(复)书的格式和联次,并统一印发;电子联行小站要对照制度,准确运用查询查复方式,及是办理电子联行的查询查复工作。3、各电子联行单位应强化电子联行事后监督工作。事后监督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把好事后监督关,核查有关数据是否相符,帐务处理是否正确,确保联行资金安全。

三、进一步完善《电子联行系统》运行程序,扩充通讯风格的容量

人行清算总中心有必要组织科技力量,完善电子联行程序。

首选,做一次实用操作调查,使程序设计更全面,更科学、更切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电子联行操作过程中的缺撼。从而减轻会计人员的工作量,缓解县级人行员工缺编之不足;其次在运行速度上要扩展通信网络,增加通信线路,提升电子汇划速度,加速联行汇划资金的周转。

四、改进电子联行手工对帐方式,强化资金风险防范

电子联行较手工联行的最大优点在于:汇进速度快,中间环节少、差错率低。然而,电子联行业务又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些消极的因素,如资金风险大、隐蔽性强、潜伏期限长。要消除上述消极因素,就必须在加强日常和事后监督的基础上,改进电子联行的手工对帐方法,将每月8号前由清算总中心向各分中心或小站发出对帐表,由各对帐单位对帐后在月底前寄回总中心改为由总中心按旬发出对帐表,核对时,各小站要求由系统业务员和事后监督员共同完成,且共同签章。事后监督员应根据对帐表的来帐发生额核打电子联行来帐补充报单,会计要定期抽查对帐情况(各清算分中心、中继行也可仿照小站办法对帐)。核对后于次日寄回清算总中心。同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及本行领导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电子联行业务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和指导,以督促制度执行到位,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联行资金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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