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纽约市教师评价与发展新体系的解读_纽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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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424.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654(2014)01-066-007

自2013年9月1日开始,纽约市使用“教师评价与发展新体系”来评价全市所有公立中小学的教师。本文尝试对此做一比较全面的介绍。

一、“纽约市教师评价与发展新体系”的出台

1.什么是新体系

所谓新体系,是相对于纽约市已实行了六年的教师评价旧体系——“年度职业表现评定”(Annual Professional Performance Review)而言。六年中,旧体系的弊端已逐渐显现,主要表现为:评价等级设置过少(只有满意与不满意两个等级);评价结果对大多数教师的切身利益影响不大,导致评价失去应有的激励、导向与诊断功能。在此背景下,2013年6月,纽约市教育局正式出台了“教师评价与发展新体系”(DOE'S Teacher Evaluation and Development System),新体系的英文简称"Advance",中文译作“发展”,体现的是“评价促进发展”的教育理念。纽约市教育局推出新体系有两个目的:一是通过学生学业成绩以及教师教学技巧和表现方面有价值的信息,来提升教师的教学效果,并帮助所有学生做好就业或升入高等院校的准备;二是帮助教师实现“为了每位学生,让自己成为每间教室的有效教师”的愿景(vision of an effective teacher in every classroom for every student)。新体系试图使用多种测量手段,包括教室实践观察(observations of classroom practice)、检查教师教学材料(review of teachers' artifacts)、学生学业成绩(student outcome data)以及学生反馈(student feedback),来为教师、学校领导和学生家长提供在教学效果方面较以往更准确的理解。

2.新体系的核心理念与原则

为确保新评价体系能被社会各界广泛接纳,纽约市教育局在新体系的框架构建、量表编制、试点工作等方面一直恪守一些核心理念和基本原则。新评价体系的理念表述如下:

理念一,相信所有学生都能成功,无论他们的生活环境如何。

理念二,相信教师是影响学生学习的关键人物。

理念三,相信学校领导有能力在他们的校园内推动必要的改变:有效执行教师评价与发展实践。

基本原则包括以下七条:

(1)为教育者提供有价值的指导意见;

(2)支持教育者的专业发展;

(3)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学校层面的自治管理;

(4)提供可信与有效的测量;

(5)评价过程公正客观;

(6)理解尊重教育者;

(7)评价方案切实可行。

3.新体系实施的前期准备

美国纽约市政府决定:自2013年9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使用新评价体系对所有公立学校的教师进行评估。新评价体系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学术要求高,为此,纽约市相关部门在三年时间里做了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

(1)通过相关法律

2010年5月,纽约州通过了3012-c教育法案,这标志着“必须对纽约州的教育工作者的评价和支持做出重大改变”有了法理基础。该法案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多项措施的使用,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创造出一个比以前的“满意/不满意”评价体系更加严格、更加公正、更加准确的评估教师效能的机制。

(2)依靠学术研究

多数学者认为:现代教育评价,无论是质还是量的方面,常以教育统计和测量理论为基础,而衡量评价工具的好坏主要看两个指标:信度和效度,这说明一个科学有效的评价工具的诞生是以严谨的学术研究为前提的。从笔者所获取的相关资料来看,“纽约市教师评价与发展新体系”的构建得益于有关“教师教学效能”方面的学术研究,这些学术研究侧重于“教师对学生学业的影响”。此类研究主要有三个:一是“确保公正可信评价有效教学——来自有效教学评价项目三年研究的终极发现”(由“比尔和梅琳达基金会”提供支持)。二是“不可替代”,由TNTP研究团队完成,该研究报告分析了包括纽约市在内的四个城区学校中教学最有效的教师经历,发现那些教学高效的老师与教学表现最差的老师一样倾向于从城区学校离开。报告给出了为改进学生学业成就如何挽留最有效教师的建议。三是“教师教学效能的测量”,由"RAND EDUCATION"研究团队完成,其系列研究简报探索了以多种途径来测量影响学生学业成就的教师教学效能。此外,还有一些研究探索包括:教师的评价与发展对教师教学实践的影响;教师评价与发展的工作原理等。

(3)多方沟通论证

由独立、专业的教育评估公司研发的“教师评价与发展新体系”初稿出炉后,纽约市教育局多次召开研讨会,广泛征求教师工会、法律人士、政府官员、教育专家以及学校领导的意见。其中,与教师工会的沟通显得尤为重要。美国的教师工会是一个代表教师合法权益的组织,由于其人数庞大,在美国民主政治生态中是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因此,纽约市教育局与教师工会在评价内容、评价主体、评价过程、教师权益保障以及如何帮助处于“待改进”和“无效率”等级老师的专业成长方面,进行了数轮的沟通与谈判。在教育评估公司多次修改评价方案后,各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了新版评价方案。

(4)推进试点工作

纽约市教育局自2010年以来在三年多的时间里,用与“教师评价与发展新体系”相关的多种评价量表进行了试点。

2010-2011学年度,纽约市有20所学校参加首批“教师效能”(Teacher Effectiveness)试点,目的是测试一种与纽约州3012-c教育法案相适应的教师评价与发展方法。

2011-2012学年度,评价试点拓展到全市五个行政区、六个教学网络组织、75个学区的所有年级,参加的学校多达106所。第一个年度“全市教学预期”(Citywide Instructional Expectations)计划亦开始在试点学校实施,参与该计划的教育者都在为即将到来的课程与教学转变做好工作嵌入式准备。

2012-2013学年度,参与评价试点的学校已达到200所,涵盖了全市五个行政区、12个教学网络组织的所有年级,涉及的人员多达8500名教师和学校领导。同时,纽约市教育局启动了35个教师团队、10个实验室网站,来发展新的与“普通核心理念”(Common Core)相适应的测量学生学习的评价方案。第二个年度“全市教学预期计划”在所有学校得以执行,它在执行与“普通核心理念”相适应的单元教学和使用通用语言有效教学方面,为全体教育者提供了持续的练习。另外,参与强化训练周期的全市网络教学团队,其工作重点则是帮助学校学会使用Danielson“教师评价与发展框架”量表。

通过这些试点工作,84%的受访校长认为,新评价模式能让学生从任课教师处获得更大收获。教师们也认为,新评价模式促使他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观察学生学习、分析教材以及讨论如何教学上,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还有教师认为,现在整个学校都在谈论用通用的语言以及核心关键点进行教学。对校长及教师的问卷调查反馈显示,绝大多数教师赞同实施新评价方案。

二、新体系的主要框架与基本内容

“教师评价与发展新体系”主要由三个部分构成,即“教师教学实践测评”(Measures of Teacher Practice)、“全州统一测评或其他可比的测评”(State Assessments or Comparable Measures)以及“校本学习测评”(Local Measures of Student Learning)。三个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60%、20%、20%,每位教师的年终评估成绩由这三个部分的原始成绩总和而成(百分制),并根据成绩做出等级评价,分别是:(1)91-100分为“高效率”,(2)75-90分为“有效率”,(3)65-74分为“待改进”,(4)0-64分为“无效率”,四个等级类似于中国的“优、良、中、差”。

1.教学实践测评

不难看出,新体系中“教学实践测评”所占比例最大,地位十分重要。纽约市教育局为客观、准确评价教师的“教学实践”,采用了Charlotte Danielson的“教学框架”评价量表(Framework for Teaching)进行评价。最早的“教学框架”评价量表诞生于1996年,其后分别于2007年、2011年进行了修订,最新版评价量表于2013年6月修订完成。量表供观察课堂的评价者使用,包括四个维度,分别是:(1)计划与备课(Planning and Preparation),(2)课室环境(The Classroom Environment),(3)课堂教学(Instruction),(4)职业责任(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ies)。其中,第1、4两个维度共占25%,第2、3两个维度共占75%。需要说明的是,量表中的每个维度均存在多个细项,具体内容如表1所示:

鉴于通过课堂观察,对教师教学做出评价难以避免存评价存在主观因素,Charlotte Danielson在“教学框架”评价量表中,除了对每个维度的内涵与结构做了清晰的解释外,还对四个维度的每个细项给出了具体评价标准、关键属性(Critical Attributes)、可能示例(Possible Example),供评价者参考。评价者要利用此量表对被观察者在每个细项上给出具体分数,最后得出总分。另外,学生问卷调查于2013-2014学年度开始试点,其结果将成为教师“教学实践测评”的一部分(占5/60),2014-2015学年度学生问卷调查全面实施。

2.“全州统一测评或其他可比的测评”

“全州统一测评或其他可比的测评”,数据相对客观、真实可信,便于统计分析。由于教师的任教年级与科目存在差异,此项测评有以下几种情况:

(1)根据纽约州法律,1-3年级学生不参加州统考,4-8年级的学生英语和数学必须参加全州统考,因此教这两门学科的老师,其教学成绩要接受这种评估。不过,成绩的评价依据是进步率(Growth),而非原始成绩。教育评估部门会根据教师教学成绩的进步率给出评价分数。

(2)以州考为导向科目,如:4-8年级科学、3年级数学和英语、高中核心课程等,可参加“纽约州其他公认的可替代考试”、“纽约州英语作为第二语言成就测试”或“里根思考试”(针对高中核心课程的州际标准考试,尤以纽约州为代表)。

(3)没有州统考的科目,如:体育、音乐、美术等,其任课教师的评估由校长从下列备选方案中选择:

方案1 以“普通核心”(Common Core)课程标准为基础的纽约市学生学业表现评定方案(例如研究报告)

方案2 第三方评价方案(目前纽约市学校普遍使用)

方案3 基于在全州评价中取得显著进步学校团队的小组评价

另外,纽约市教育局目前正在讨论一个新的方案:“学生学习目标”方案(Student Learning Objectives),该方案由纽约州政府制定,包含关于课程、学科以及评估方法的所有细则。

3.“校本学习测评”

此项测评首先要确定考试方案,通常是由“学校委员会”(School Committee)从教育局提供的选项中选择一个“校本考试”的方案,并向校长推荐。校长可以采纳该方案,也可以拒绝“学校委员会”推荐的方案,并申请默认选项(一个被进步学校普遍采纳的评价方案)。选择默认选项通常在两种情况下发生:(1)校长认为学校委员会的建议不合适;(2)学校委员会不同意校长的其他方案。“校本学习测评”方案须在每个学年度开始后的9月9日前确定。

鉴于“学校委员会”担负选择测评方案的重要责任,委员会成员名单必须在每个教学年度开始的第一周即被确定。确定的方式是:第一步,由校长从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或教师中挑选四位;第二步,由教师工会(UFT)轮值主席认定。

4.其他构成要件

所有教师会在下一个教学年度到来之前(9月1日)收到一个最终等级评定,其中的规定是:(1)教师“教学实践测评”等级应在学年度结束前的6月份确定;(2)校长是学校年度评价工作的领导,助理校长和管理人员可以作为学校评价团队的成员,他们的资格将由教育局通过相关培训后考核认定;(3)被评为“待改进”和“无效率”两个等级的教师必须在下个年度参加“教师业务提升”计划,该计划将为这些老师提供清晰的反馈意见、明确的奋斗目标和专业提升的时间表;(4)所有获得“无效率”等级的教师,将在下个教学年度中,获得一个来自独立核验员客观、公正评价教师教学实践的课堂观察机会。

三、新体系的实施过程与保障

1.召开相关会议

(1)预备会议(Initial Planning Conference)

预备会议按规定必须在每个学年的9月3日至10月25日举行。此项会议中,校长(评价者)将与每位教师进行一对一的沟通;教师将通过“教学框架”评价量表对自己的教学实践进行自评,同时还会设定2-4个形成性专业目标,目的是指导教师的教学决策和教学方法,以便让所有学生的学术成就最大化。会上教师还需选定对自己课堂观察的方案(方案一:正式观察"Formal Observation";方案二:非正式观察"Informal Observation"),完成并签署“教师评价(方案)选择表”。

(2)观察前与观察后会议(Pre-and Post-Observation Conferences)

如果教师选择正式课堂观察,这两项会议都必须参加。非正式观察则自行决定。

(3)学年度总结会议(End of Year Conference)

在此会议上,学校管理者要与每位教师讨论该教师一年当中的教学表现证据以及改进教学实践的方法。同时,会议允许管理者采集该教师的有关信息并告知其本人基于“教学框架”评价量表得到的“教学实践测评”最终等级。

2.实施课堂观察

(1)正式观察(至少1次)

包括三个环节:观察前会议——课堂全程观察——观察后会议,整个过程在40天内完成(课堂全程观察与观察前会议不能在同一天)。正式观察的要素有:在观察前会议上,评价者与任课教师一对一地讨论课堂观察的课程内容、时间。教师提供不多于8份教学材料①(Teacher Artifacts)供评价者检查,这些材料将作为校长给出的评估报告的一部分,如果认为有必要,校长还可要求提供附加证据。在任课教师同意的前提下使用录像记录教学过程。在观察后会议上,学校管理者要与任课教师讨论使用“教学框架”评价量表所获得的观察结果。

(2)非正式观察(至少3次)

包括两个环节:课堂观察、评价反馈。课堂观察环节不必事先通知任课教师,每次观察至少15分钟,次数不限。在征得教师同意的前提下可录像。评价反馈环节要求每次课堂观察后要将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书面信件或会议等方式提供给任课教师。观察结束后的最终观察报告要在90个工作日内提供给教师并存档。

3.学生问卷调查

作为教师教学有效性的重要体现——学生,其课堂感受和学习状态越来越受到教育研究者的密切关注。一个由剑桥教育(Cambridge Education)和哈佛大学Dr.Ronald F.Ferguson教授共同研发的受到学生广泛信任,并通过学生反馈来测量教师教学实践的学生问卷调查(The Tripod Student Survey)(简称“7C”),开始用于新评价体系,并成为教师“教学实践测评”的一部分。问卷调查只适用于3-12年级的教师。2013-2014学年度开始试点,但不计入等级评价。2014-2015学年度开始,问卷调查结果将会占教师“教学实践测评”部分的5/60。不过,学生人数不到10人的班级不实施问卷调查,目的是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生问卷调查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考察教师的课堂教学行为:(1)关注学生,譬如教师鼓励我做到最好;(2)掌控秩序,譬如课堂忙碌而有效;(3)答疑解惑,譬如我学习遇到困惑时老师总能想办法帮助我理解;(4)让学生接受挑战,譬如老师要求我们用自己的思考方式来回答而非仅仅记住某些东西;(5)吸引学生,譬如老师的讲课能吸引我的注意力,我不会感到枯燥;(6)与学生协商,譬如老师会给我们充足时间来表达自己的思想;(7)巩固知识,譬如老师每天都会将我们所学知识归纳总结。

4.落实改进措施

(1)独立核验员(Independent Validator)机制

获得“无效率”等级评定结果的教师,将在下一个教学年度内,由教育局派出的独立核验员作进一步的课堂观察。独立核验员的工作是核验学校领导对教师的等级评定,独立核验员对“无效”老师进行三次全程课堂观察(也可观看教师课堂教学录像,由独立核验员自己选择),最终做出独立判断。独立核验员有权修改原评价结果,并以核验员结果为准。为确保客观公正,独立核验员不得与被观察教师或(原)评价者接触,也不得在等级评定结束前做出任何相关评论。教师如果连续两年获得“无效率”等级评定,将被要求从教师体系中退出。

(2)“教师改进计划”(Teacher Improvement Plans)

对于所有最终评价等级被评定为“待改进”和“无效率”的教师,将收到一个在下一学年度举办的为期10天的“教师改进计划”(TIP),“待改进”老师与教学高效的老师将在预备会议上进行“一对一”的交流。

5.提供相关支持

为进一步训练所有教育者,使之具备符合3012-c教育法案所要求的新实践和新行为,纽约市教育局自2012年开始将此项工作提升到了执行层面。2013年春季,纽约市教育局推出了一个强大的支持系统,以确保所有的校长、助理校长以及教师都能在2013年的秋季到来之前,为新体系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这个支持系统的关键要素包括五个项目:

(1)面向全体教师和校长的“工作嵌入”式专业发展计划。纽约市教育局相信,教育者将专业发展“嵌入”到他们的日常工作中会有很大收获,因为教师们与同辈或管理者就高质量教学的专业交流,不仅有助于提升专业素养,还能相互分享与支持。

(2)集中提供的有关教师实践题目和“新体系”核心成分的专业发展计划。纽约市教育局已经为教师和校长进一步学习“新体系”,准备好了一连串专业发展的训练机会。这些训练一般是在校外进行,而且需结合Danielson's“教学框架”评价量表中强调的合作参与性原则以及公平性原则,对教师的教学实践进行客观评价,并为教师提供有效反馈、支持以及其他的新体系所涉及的核心内容。

(3)符合“普通核心标准”并能精确权威评价学生学业的专业发展计划。从2013年夏季开始,为教师和学校领导提供给了一系列针对如何选择学生学业测评方案的培训。

(4)越来越多的在线专业发展模块、研讨会和教学资源,使教育者对“新体系”的理解达到共同一致。纽约市的教育工作者可以访问"ARIS Learn"(Achievement Reporting and Innovation System)在线学习平台,并利用其中的资源,这些资源能给教师和学校领导、个人或团体提供高质量专业发展的经验。

(5)解答纽约市教育者疑问的服务平台。教师、校长、网络团队成员以及项目主管,如果对3012-c教育法案或者在执行过程中有任何疑问,都可以给纽约市“新体系”服务平台发邮件。

(6)除上述项目(计划)支持外,纽约市还提供了多个层次的人员支持,保障了新体系的顺利实施。这些人员支持的结构图示如下:

纵观整个新体系,从其构想的提出,到试点工作的展开,再到全面推进新评价方案,有两个特点非常明显:

1.评价是在不断发展的

评价的不断发展体现在多个方面。

(1)旧评价方案被新评价方案完全取代。首先,旧体系只有满意与不满意两个等级,新体系则调整为四个等级,这种变化使得评价的结果更精确,更能激励被评价者。其次,旧体系中学生的成绩与评价结果没有关系,新体系中学生的成绩则占教师评价总等级的40%,这使得教师更关注自己教学的有效性,从而使评价发挥其导向和诊断功能。第三,旧体系中的评价主要是自评与同行互评,缺少客观性,新体系中的评价主要是他评,评价工具则是量表,其信度和效度均可信赖。第四,旧评价体系缺乏退出机制,即便教师被评为不满意,只要教师主动离开该学校,校长通常会给这位教师较高评价。新评价体系则从法律层面规定了:连续两年被评为“无效率”等级的教师必须从教师队伍中退出。

(2)新评价体系本身一直在不断完善。新评价体系中的评价教师教学实践的“教学框架”评价量表,从1996年诞生后,先后经历了三次修改,修改或者是因为量表中的某些表述不恰当,或者是因为社会对教师责任的认识有了新变化,或者是因为课程标准有了重大改变等。另外,将学生问卷调查纳入教师教学实践部分予以评价,则让整个评价体系显得更加完整、全面和客观。

2.评价的目的是要帮助每个人发展

从新体系的整个实施环节来看,评价不仅是一种手段,更是一种目的,其目的就是要帮助学校中的所有人,让所有人从评价中受益。

对校长、助理校长而言,通过培训、认证成为学校评价团队的成员,提升了自己对高效教学标准的把握,促进了整个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客观上也就帮助了教师和学生的成长。

对教师而言,新评价体系能使自己的课堂教学情况得到真实客观的反馈,如同获得了一面反映自己教学实践的镜子。获得“高效率”等级的教师,会因此强化对自己教学工作的肯定与认同,从而进一步地激励自己。获得“有效率”和“待改进”等级的教师,也能从评价中发现自己的长处和不足,明确以后改进的方向。即便是获得“无效率”等级的教师,也会因为有“独立核验员”机制的存在和“教师改进计划”的实施获得具体的帮助。

对学生而言,他们所获得的帮助来自于每位教师教学效能的提升,这恰恰是上述新评价体系的目的所在。

目前,纽约市教师评价与发展新体系已开始正式实施,实施的效果如何?是否如预期的一样?实施过程中又会出现哪些问题?这都需要通过一段时间的观察以及相关的研究才能得出答案。但不管怎样,笔者相信新体系必将使纽约市的教育生态发生改变。因为,它促使教师更加关注如何才能有效地教学。学生将因此获得更大的学业成就,实现纽约市教育局“孩子永远优先!”这一承诺。学校领导也会将更多时间投入到课堂观察中。

①教师可以提交的教学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单元教学计划中的组成要素(重要问题、知识与技能、评价以及相关课程);(2)对学生学业给出的评价报告(形成性或总体性);(3)对学生功课的分析;(4)学生表现评定的视频或音像资料:(5)学生行为计划;(6)返校夜或开放日日程安排;(7)参加学区、本州以及联邦学术组织的证明材料;(8)出席以数据带动教学、共同核心课程或专业发展为核心的培训班的证据;(9)学生成就(统计)数据;(10)家长问卷调查;(11)通过参加教师团队和(或者)年级计划表现出的教学领导能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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