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实施计划编制中应注意的问题_审计计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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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审计实施方案的态度问题

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怎样去做,要达到什么目标,取得什么成果,都应该以审计实施方案的规定为依据;在编制审计报告时,审计人员必须根据审计实施方案设定的审计事项及其具体目标逐个进行评价,已查明的必须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结论,未查明的则必须说明不能评价的理由。

二、审计实施方案的规范格式问题

审计实施方案应当由文字和表格两个部分组成。文字部分相当于独立审计的总体审计计划,通常应当说明如下内容: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的依据、关于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审计总目标、审计范围、重要性水平的确定与审计风险的评估、审计内容组成(审计事项)及其审计重点、审计起止时间、审计步骤、审计组组成人员等。表格部分相当于独立审计的具体审计计划,通常应当包括审计事项及其具体审计目标、审计方法、审计时间安排、人员分工、工作底稿索引号等。表格可采用下列格式:

三、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的依据问题

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的依据应当包括审计权力获得的依据和审计方案内容形成的依据两个方面。前者应是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组审计的文件,即审计机关签发的审计通知书。这是审计组能够编制和实施审计实施方案的前提。审计组编制和实施审计实施方案都要以审计通知书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不能超越其相关授权与规定。后者应是审计组审前调查所了解的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要想使审计实施方案符合实际,行之有效,就必须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出发来编制实施方案。至于审计法律、法规、上级审计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的指令等,是审计机关编制审计工作方案的依据。审计工作方案是签发审计通知书的重要依据。审计通知书是编制实施方案的直接依据之一。

四、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的调查与反映问题

审前调查不仅要通过查阅审计档案重温审计经验,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以前接受审计的情况;而且要通过收集和研究被审计单位所在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及行业专业书报刊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特点及其相关规范要求;还要通过走访被审计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所在的集中核算中心、开户银行等相关单位,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基本情况;更需要到被审计单位调阅有关资料、查询有关人员和进行分析性复核等试审工作来了解有关情况。一般说来,前两种方法可在送达审计通知书之前进行,后两种方法则应当在送达审计通知书之后,凭审计通知书副本和审计人员工作证来进行。审前调查结束后,审计人员应当按照业务类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编制审前调查表。审计实施方案中介绍的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应当直接来自于该表。

五、审计目标的确定问题

审计目标是审计组办理审计项目所要完成的任务或达到的境界,是审计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属。它有总目标和具体目标之分。根据《审计法》的规定,政府审计总目标是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具体到某一个特定审计项目,其总目标应当根据该审计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审计机关自身的能力加以确定。具体审计目标是审计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包含在审计实施方案中的审计内容中。审计总目标对审计范围、内容、重点、方法等的确定具有导向作用,是审计实施方案的核心内容。

六、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和审计风险的评估问题

审计风险的评估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评估。固有风险的评估旨在确定审计项目和各项审计内容存在重大错误舞弊或严重损失浪费问题的可能性。因此,它需要从项目总体和各项审计内容两个层次进行评估。如果某个审计项目备受上级领导或社会公众重视,可能存在重大错误舞弊或严重损失浪费问题,则应当将固有风险评估高一些。通常为了谨慎起见,审计人员一般将审计项目的总体固有风险直接定为100%。各项审计内容的固有风险主要应根据其发生重大错误舞弊或严重损失浪费问题的可能性来确定。这种可能性越高的审计内容,其固有风险就越高,对其审查的详细程度就应当越高。各项审计内容的固有风险评估结果,应当作为审计重点确定的重要依据。

控制风险的评估旨在确定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总体的健全、有效性和与各项审计内容密切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审计组应当在审计准备阶段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初步评价。如果初步评价认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比较健全有效,则在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审计步骤时应计划更多的时间进行符合性测试;在确定审计重点时应将相关内部控制不够健全有效的那些审计事项确定为审计重点。通过符合性测试,进一步评价确定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后,应将进一步评价的结果与初步评价的结果进行对比。如果两次评价的结果大体相同,则应按审计实施方案中确定审计重点、审查规模和审计方法进行实质性测试;如果两次评价的结果相差很大,则需要根据符合性测试的结果修改实施方案,重新确定实施测试的重点和抽查的规模。如果初步评价认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很不健全或基本无效,则在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审计步骤时不安排符合性测试,而应安排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活动进行详细审查。

七、审计范围的确定问题

审计实施方案中的审计范围是指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所属的会计期间和有关审计事项。这里的会计期间和有关审计事项要根据该审计项目的审计目标要求来确定。如审计目标是某单位某年度的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则审计范围就应当是该单位某年度的各项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如审计目标是某领导干部(人员)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的真实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则审计范围就是该领导干部(人员)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有关事项。在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确定审计范围时,往往还需要解决需要不需要进行延伸审计的问题,即在时间上要不要延伸到以前年度,在空间上需要不需要延伸到下属单位及关联单位。如果审前调查发现被审计年度的有关重要审计事项需要追溯以前年度的有关情况才能查清,或以前年度有许多重大遗留事项需要在被审计年度予以处理或纠正等,则在确定审计范围时就需要确定延伸审查以前年度有关事项的范围;如果调查发现被审计单位有下属单位和关联单位,且有重要的经济往来,则在确定审计范围时就需要将它们纳入延伸审查的范围。

八、审计内容的确定问题

审计实施方案中的审计内容是指为实现审计目标所需实施的具体审计事项以及所要达到的具体审计目标。审计事项一般可以按照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业务活动种类或者会计报表项目划分。审计事项应当涵盖被审计单位审计范围内的全部事项,也要尽量避免相互重复。具体审计目标是审计总目标的具体化,是为了实现审计总目标而对每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时需要查明的各项具体问题。对真实性审计总目标而言,其具体审计目标要求查明各项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记录的真实性、记录的完整性、记账和过账的正确性、入账资产所有权的明晰性、计价的正确性、截止期的正确性、计算的精确性、分类的正确性、披露的充分性;对合法性审计总目标而言,其具体审计目标要求查明各项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效益性审计总目标而言,其具体审计目标就要求查明各项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是否达到或超过有关各项效益评价指标。少一项记录、披露方面的审查,少一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制度的对照检查,少一项相关效益指标的比较、评价,具体审计目标设置就是不完整的,审计总目标就不能充分实现,审计质量就是不合格的。因此,具体审计目标设置的完整性非常重要。具体目标设定后,必须安排相关的审计程序和方法,进行相关的审查,获取相应的证据,形成相应的工作底稿。如果具体审计目标实现了,则应在审计报告中做出相应的审计评价;如果具体审计目标未能查明,则应在审计报告中说明未能查明、不能评价的原因。

九、审计重点的确定问题

审计实施方案中的审计重点是指对实现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因此,首先,应当围绕审计目标的要求来确定审计重点。真实性审计目标要求审计人员重点关注可能被弄虚作假的审计事项;合法性审计目标要求审计人员重点关注容易发生违法乱纪问题的审计事项;效益性审计目标要求审计人员重点关注有节约潜力、可能发生重大损失浪费的审计事项。其次,应当根据审前调查所取得的资料进行分析性复核,将分析性复核发现的有关资料间的异常关系和异常变动作为审计重点;最后,应当将初步评价审计风险的结果作为确定审计重点的依据,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较高的审计事项,应当被确定为审计重点。

十、审计方法的确定问题

审计实施方案中的审计方法是指为获取充分与适当审计证据以实现有关具体审计目标所应采用的方法。为了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在实施方案中确定审计方法时要明确审查是采用详查法还是抽查法。如果是采用抽查法,则还应确定抽查的规模。为了获取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人员在实施方案中确定审计方法时,要根据具体审计目标的要求,明确审查是采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技术方法中的哪一种或哪几种方法的组合。比如,要查明存货的真实性,一般应当采用监盘法;要查明收支的合法性,一般应当采用检查法,进行审阅和对比;要查明某项支出的效益性,一般应当采用分析比较法等。在实施方案中,每项具体审计目标都应当有适当的审计方法保证其实现,重要的具体审计目标应当有专门的审计方法保证其实现,一般的具体审计目标可以和其他具体审计目标结合采用适当的审计方法予以查明。

十一、审计时间的安排问题

审计实施方案中的审计时间安排是指对每个审计事项及其各项具体目标进行审计的耗时量作出的规划。为了保证审计质量,控制审计进度,必须在实施方案中做好审计时间安排。各审计事项的耗时量需要根据以往的审计经验和被审计单位的实际,基于确保审计质量,努力提高审计效率的原则,运用职业判断确定。审计项目的起止时间应当与审计通知书规定的起止时间相一致。为了防止意外情况对审计进程的冲击,审计机关在确定审计起止时间和审计人员配备时,应当给审计组留有适当的余地。

十二、审计人员的分工问题

审计组的人员分工对于保证审计质量,提高审计效率也很重要,审计组长要以审计事项及其具体审计目标为依据,以审计工作底稿的分工编制为手段,按照组员各自的专业特长,以及均衡工作量要求进行分工,确保每一项审计事项及其每一个具体审计目标都有人负责审计,并编制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

十三、审计步骤的确定问题

审计步骤也叫审计过程,是指审计组从审计开始到结束应当完成的各项工作及其顺序。它通常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报告阶段。每个阶段都有若干工作要做。编制审计实施方案,设计审计步骤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处理实施阶段的符合性测试与实质性测试之间的关系。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审前调查了解到的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准备阶段对审计风险评估的结果来合理设计审计步骤。如果准备阶段初评被审计单位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综合水平较高,则设计审计步骤时应适当减少符合性测试的规模,尽量扩大实质性测试的规模;反之,则相反。

十四、审计实施方案的调整问题

审计组调整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提出审计实施方案调整申请书,说明调整的内容和原因。一般性调整报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即可。如果调整了审计目标、审计组组长、审计工作起止时间及审计组所在部门认为需要报经审计机关领导批准的其他事项,调整申请书须报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如果因审计实施中发现了重大违法案件线索而调整审计实施方案,调整申请书须报审计机关主要领导批准。特殊情况下审计组不能及时办理方案调整申请审批手续的,可以先口头向有权审批的领导请示批准,待审计结束时应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摘自《审计与经济研究》(南京),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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