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先秦小说观念_文学论文

论先秦小说观念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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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文揭示了中国古代小说先秦小说存在形式的几个共同特点,即驳杂性、衍化性和琐屑性,并进而以孔子、庄子学派小说观念入手,比较他们的异同,探讨在百家争鸣的历史背景下,诸子的文学、哲学、政治观念和小说形式的有机联系及相互的渗透和影响。

关键词 先秦小说 驳杂衍化 琐屑 观念 诸子

在先秦文化典籍中,已存在着一些被后人视为小说或是类似后世小说的文学作品。受着神话传说、寓言故事和史传杂记的孕育,这一时期今能见其存书或佚文的小说著作,便有三种。如以“诸国卜梦妖怪相书(《晋书·束皙传》)为内容的《琐语》,元末明初的杨维桢即视之为古代早期小说的代表[1];“序述山水,多参以神怪”的《山海经》,清代纪昀认为是“小说之最古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记述“周穆王游行之事”(晋·荀勖《穆天子传序》)的《穆天浊丛》,明代胡应麟推尊之“颇为小说滥觞”(《少室山房笔丛·三坟补逸下》)。小说之作在先秦时期的实际存邻,不仅能从这三部著作得到证明,而且在《庄子》、《孟子》、《韩非子》、《列子》、《吕氏春秋》、《晏子春秋》等诸子杂著中,也间有一些产生于想像和虚构、颇富形象性和情节性的精彩片断,其中不少篇什艺术之成熟,即使置身于后之典型的笔记小说中亦毫无愧色。

但是,作为古代小说的初级形态,先秦小说,无论是专门的小说著作,还是诸子中的单篇作品,其存在形式均有几个共同的特点,即驳杂性、衍化性和琐屑性。

所谓驳杂性,是指小说与其他文体并存。在小说著作中,虽以类似小说的传说故事为主,但也夹杂着历史、地理乃至自然科学的大量文献。如《山海经》便记载了有关上古历史、地理、物产、医药的丰富史科;《穆天子传》记述周王西行里程及沿途风俗,也颇多详实之处;《琐语》现存佚文中也不乏逸史杂史之作[2]。在诸子杂著中,则虽时时可见类似小说之作,但大量的是寓言、神话和政论散文。百家诸子为了增强各自著作的论辨性、说服性和可读性,调动了当时已经产生并创造着各种文学手段和文学样式以著书立说,从而在其著作中便形成了诸体兼容交杂的现象。

如果说驳杂性是就整部著作而言,衍化性便是专指单篇之作。在小说著作中,衍化性主要表现为史体向小说体的衍化,或是史体的外壳包裹着小说的内核。如《琐语》现存佚文,内容上描述的多是虚构的历史故事,或是假托历史的虚构故事,体例、手法则仍然多用史传化的记叙手段;《山海经》则以历史地理书的形式出现,具体篇目姑且不论,书以“经”名[3],体分“山”、“水”,便都反映了这一点;《穆天子传》记述事件多标日期、里数,类似后之史书编年体起居注。然而,这些小说虽在形式上尚未能完全蜕尽史著的胎记,但“实则恍惚无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穆天子传》)。今天看来,旧时史书如《隋志》、《旧唐志》等,多归《琐语》入史部杂史类,归《山海经》入史部地理类,归《穆天子传》入史部起居注类,虽是不无道理,却实为遗神取貌之举。衍化性在诸子杂著中主要表现为寓言体向小说体的衍变和转化。如《庄子》的《盗跖》、《孟子》的《齐人有一妻一妾》、《列子·汤问》中的扁鹊换心传说,或以形象丰满见长,或以对话精警取胜,或以情节离奇著称,但其共同之处是,显示出诸子杂著中的某些篇目,已开始了寓言向小说的衍化。这种衍化,主要表现为小说主题的独立性和写实性代替了寓言主题的寓意性和哲理性,即这些篇目所表现的主题,是由艺术描写的全部内容通过形象而独立显现的,而非作者在开头结尾所着意点出或附加的;所表现的主题直接表达作者对现实社会的种种看法,而不再是哲学概念的演绎或几无哲理意味。这类小说,在诸子杂著中虽然还不普遍,但也不是个别现象。

所谓琐屑性,是指先秦小说在形式上以短小零碎为主要特征。这一特征,由《琐语》的名称便尽显无遗了。《山海经》也是形式琐屑的典型代表,篇幅短小,记述单纯,手法简朴,内容零散,甚至鲜有完整的故事情节而流于支离性。但是,这种以琐屑为形式特征的小说文体,在中国古代小说史上却有历久不衰的命运。究其原因,一是作者喜用:短小零碎,便于信笔漫记耳闻目睹的琐言轶事;细言琐语,无需殚精竭力于情节构思和谋篇布局。二是读者乐见。琐语体小说往往信息容量较大,异闻奇事层出不穷,很合古代文人士子悠悠消闲的读书心境。

在百家争鸣、诸子辨难的历史背景下,面对这样的小说创作现实,诸子各家将会产生怎样的小说观念;各自学派的文学、哲学、政治观念和小说自身形式的驳杂性、衍化性、琐屑性,又将怎样制约着小说观念的内涵和外延呢?

孔子学派小说观念

先秦学者的著述中,包含着或反映了某种小说观念的文献材料屈指可数,最早问世、且被后人时常征引的当为《论语·子张》所引孔子晚年弟子子夏之语:

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

子夏,是卜商的字,春秋战国之际卫国人。孔子死后,子夏居西河教授,曾为魏文侯之师。他所谓之“小道”,东汉郑玄注为“如今诸子书也”[4]。当是对礼乐政教之外的诸子杂学和农医百技的泛称,亦必包括小说在内。这里既肯定了包括小说或借助小说、寓言、传说等手段以传播的“小道”具有“可观”的价值和功能,又明言其不能成就远大的事业、达到宏深的境界,表明儒门弟子不屑为之,流露出对非儒家学派及其学术的低调态度。

子夏一段话,作为孔子亲传高足之语并在《论语》中得到正面引述,无疑在很大程度上代表或体现了孔子的学术观和文学观。班固撰《汉书·艺文志》,在“小说家”小序中,便将此段话置于孔子名下。所不同的是,“君子不为”写作“君子弗为”罢了。这段话与孔子学术思想的一致性,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得到印证,即“文学为末”和“诗可以观”。

文学为末。《论语·先进》孔子对其大弟子,按其特长和成就,分为“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四类。从其叙述顺序来看,不难知道具体各科在孔子观念中的孰重孰轻;《论语·述而》所云“子以四教:文、行∶忠∶信”[5],则从教学顺序的角度,说明了同样的问题,即文学只是用于启蒙教育的[6]。故清代李中孚《四书反省录》说:“孔门以德行为本,文学为末。”在传统的“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左传》襄公二十四年)之外,特辟文学一科,固然是重大进步,但同时毕竟也显示出孔子在人生事业的创建和人生道路的选择中,更注重其他三科。“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和“游于艺(《论语·述而》)诸说,也无不流露出把文学艺术视为“不足依据”[7]的余事。客观评述尚且如此,一旦以之评价孔子大雅之学而外的诸家杂派,则难免要得出“小道”的结论。

诗可以观。余事、末事之说,是孔子在整个社会人文领域乃至人生事业的总体范围内,对文学地位所作的一种评估;至于就文学而论文学,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孔子在为其门人弟子不学诗而感到不解时,曾提出著名的兴、观、群、怨之说: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论语·阳货》)

孔子对诗歌(实际上不妨视之为整个文学)具有感发人心、博观万物、协和群体、抒泄怨情等社会作用的全面概括,在文学思想史上有着久远的影响;而在古代小说观念学的发展过程中,留下自己深刻印记的,则首推诗“可以观”之论。《观》,据郑玄注,意为“观风俗之盛衰”(见何晏《论语集解》);宋代朱熹《四书集注》认为是指“考见得失”。总之,“观”当是指人们可以通过诗歌乃至文学去观察社会的盛衰、认知政治的得失、感受民心的趋避。如果说文学这种“可以观”的功能,在以抒情为主要特征的诗歌中,尚有其间接性的局限;那么,在以叙事为主要特征的小说中,则可以发挥得淋淳尽致了。子夏继承其师的学术思想,用“必有可观”来评价包括小说在内的“小道”,不能不说是将诗“可以观”的学说在小说观念学上一个积极的引申。

需要说明的是,文学为“末”与诗可以“观”在孔子看来是否存在着矛盾。我们认为,两者并无抵触之处,只是论述的对象和范围不同罢了。前者是指在整个人文科学和人生追求中文学所处的地位;后者是就文学范畴内论文学的作用。在孔子思想中,文学只是工具,“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文以足言”(《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引孔子语)。作为工具,作用是大的,“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论语·阳货》),均可有所借助,因此必须“学”;然而,唯其是工具,故只需学以致用,而无需创作了。用时为先,写时为末,所以孔子多次让人“学诗”、“学文”而从未劝人写诗做文,原因当即在此。子夏论“小道”认为可观而不可为,撇去其中对于儒学之外的“异端之说”[8]的轻视态度,恐怕正是孔子认为文学可用而无需为的思想在儒家小说观念中的具体化。

庄子学派小说观念

在中国古代文化史上,“小说”一词,首见于《庄子》一书。在《庄子·外物》篇中,有这样两句著名的话:

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

说其著名,是因为凡是论及中国古代小说观念者,鲜有不提到此语的。但是对其中“小说”一词的解释,却说法不一。较有影响的,是鲁迅先生的见解:“案其实际,乃谓琐屑之言,非道术所在,与后来所谓小说者固不同。”(《中国小说史略》第一篇)但近年来也有学者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小说”是一个名词,已近似后世小说的含义,而不是“小的学说”和“琐屑之言”的意见。观点颇为抵牾。

为了讨论庄子“小说”的含义,有必要过录其具体上下文:

任公子为大钩巨缁,五十犗以为饵,蹲乎会稽,投竿东海。……任公子得若鱼,离而腊之,自制河以东,苍梧以北,莫不厌若鱼者。已而后世辁才讽说之徒,皆惊而相告也。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是以未尝闻任氏之风俗,其不可与经于世亦远矣。《庄子》文风的诙诡汪洋,令后人对其语句的理解,很难达到完全准确的程度;但我们依然试图从文中“辁才讽说之徒”入手,去体会庄子“小说”的含义。

“辁才”,清代章炳麟曰:“辁本短论,则辁才者,短才也。”(马其昶《定本庄子故》引)故辁才当指浅学小才。“讽”,即背诵、诵说、传诵。“说”者,我们以为是指故事性的叙事文体。首先,从引文来看,任公子钓大鱼的故事,便是讽说者“惊而相告”的内容。但是,由于讽说者的浅俗不经,辗转相传的结果,却使故事大为走样。使大钓、蹲高山、临东海,竟变成了持竹竿、赴小河、守小鱼,而这样怎么可能会钓到大鱼呢?“饰小说”云云,便是庄子对讽说者的才疏学浅油然而生的慨叹。

“说”是指故事性的叙事文体,还可在《庄子》中找到旁证。试看《天下》篇:

南方有倚人焉曰黄缭,问天地所以不坠不陷、风雨雷霆之故。惠施不辞而应,不虑而对,遍为万物说。

惠施为好奇的黄缭讲述万物奥秘的故事,话如泉涌,滔滔不绝。“为……说”之说,当是指故事而言。再看《说剑》篇。如果说任公子钓大鱼是一个充满怪异色彩的神化故事,那么《说剑》则柿一篇虚构出来的历史故实。诚然,无论是就题目还就内容来看,“说剑”之说均是指阐说、叙述的动作,而非指文体;但是就“说剑”的表现方式或《说剑》篇的文体来看,庄子对剑之功能的述说,则是借助一个完整生动的故事来进行的,从而赋予“说剑”之说以“说故事”的深层意象。

“说”是指故事性叙事文体,从当时小说书名上亦可得到印证。东汉班固《汉书·艺文志》所载小说家15种,前9种未注明创作年代,后世认为多为战国人所作,其中有三部是以“说”取命者,即《伊尹说》、《鬻子说》、《黄帝说》。《伊尹说》记汤相伊尹传说故事,《庄子·庚桑楚》中亦加采用。而班固按语除《鬻子说》“后世所加”者不明其意外,“其语浅薄,似依托也”,“迂诞依托”等特点,均与小说创作特色相合。可见,“说”作为故事性叙事文体的通称,是被当时小说家所认可的。

如果以上围绕“讽说”之说是指故事性叙事文体的分析尚能勉强成立的话,这里还想说明两个问题。一、“讽说之徒”是指当时的小说家。虽然其中一些人因所讽之“说”与本事差距太大而被庄子看成离“大达”甚远的“辁才”之徒,但这却是专业小说家在历史典籍中留下的最初影相。二、庄子的“小说”论不等于其小说观。“饰小说以干县令”中的“小说”,不是庄子对当时小说的固定称谓,而是具体针对那些小说家所讽的将任公子钓大鱼故事传走样的“说”所下的贬语。虽然他看不起这些“辁才”的“讽说”者——低能的小说家所撰创的无聊之作,但在其整体的小说观念中,却很难发现轻视小说本身的思想痕迹。相反,无论是《庄子》创作好“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庄子·天下》)的艺术特色,还是《庄子》内容的具体构成,都不难发现作者对小说的认同。

那么,究竟什么是庄子的小说观呢?至此我们可以回答:文体上的特点“说”,内容上的特点“志怪”,形式上的特点“卮言”,这三点便是庄子小说观念的基本构成。“说”,即故事性叙事文体,是庄子小说观的核心和主体,上面已涉及很多,此处不再赘述。下面着重讨论一下“志怪”与“卮言”。

志怪:小说内容的主要特点。

《庄子》首篇《逍遥游》之首段,讲述了一个鲲鱼化鹏的故事: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则将徙于南冥。南冥者,天池也。齐谐者,志怪者也。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搏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

这是庄子采取暗用和明引相结合的方法讲述的一个出自齐谐的怪异故事。这里值得注意的有三点:一、此段文中虽然没有出现具有文体性质的“说”字,但就其故事的神奇性和描写的夸张性来看,均与任公子钓大鱼故事极其相似,应同为“说”之一体。齐谐,是人是书,今已不可确考,但是“无论怎样,总可以把它看做小说家。(青木正儿《中国文学概说》)即齐谐所言,与当时的小说——“说”有密切关系。二、书中对“谐之言”的正面引述,是《庄子》“重言十七”(《寓言》篇)、“重言为真”(《天下》篇)的创作特点的一个表现。“重言,为人所重者之言。”(《定本庄子故》引唐·陆德明语)在创作中多体现为常常引述先哲时贤的言论以自重,这是《庄子》喜用的艺术手法。可见作者对以齐谐为代表的小说家言,还是颇为看重的。并不是笼统地将当时小说视为“小”之“说”而加以排斥,相反,是借助小说家言,用以说明自己“充实不可以已,上与造物者游”的大道[9]。三、“志怪者也”,是对“谐之言”之类小说的内容特点的一个描述或概括。志怪,唐代成玄英疏云:“志,记也……齐谐所著之书所记怪异之事。”“怪”,在《庄子》中多作奇异罕见解。志怪者,所记正为一切奇异非常之人、物、事即各种怪异故事。前所引《庄子·天下》篇中描述惠施“为万物说”时,“说而不休,多而无已,犹以为寡,益之以怪。”亦是把“怪”当作万物之“说”不可缺少的内容。

对“谐之言”等先秦小说作“志怪者也”的肯定性描述,客观上准确地反映了当时小说创作的内容特色,主观上隐现出倡异尚奇的观念色彩。这是庄子喜“谬悠之说,荒唐之言”的创作观在小说观念上的具体化。

卮言:小说形式的主要特点。

《庄子》中有多处谈到“卮言”,较著名者有以下两段:

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寓言》篇)

以卮言为曼衍,以重言为真,以寓言为广。(《天下》篇)

卮,为古代圆形酒器。作为庄子喜用的三种创作形式之一,“卮言”所论乃是某种文体在形式上的特点,即比喻一种短小零散、支离琐屑的文体在形式上因物随变、己无常形的特色,这种文体在《庄子》中起着“曼衍”变化的作用。

这种具有随物赋形、变化无穷的表现力,且能表达一定事理[10]的“卮言”,它与寓言、重言对举并论,则必然既不是具有文体意义的寓言,也不是指具有修辞意义的重言,我们认为所指便是《庄子》中多所采用的小说家言。首先,卮言的含义与先秦小说的存在方式相同。先秦小说短简琐碎,以短书小语杂记各种逸事传闻,除了短和杂外,形式无一定之规,随所描述内容的不同而变化,并且多为诸子百家所采录,或掐头去尾,或断章取义,曼衍成文,为己所用。当时小说虽多赖此以传存,却也支离而破碎,《逍遥游》所引“谐之言”便是显例。《列子·仲尼》篇载子舆对公子牟批评公孙龙是“漫衍而无家,好怪而妄言”,将手法的曼衍与内容的好怪互文并言,有助于我们认识“因以曼衍”(《庄子·寓言》)的卮言与以志怪为特色的小说家言之间的密切联系。再者,卮言的含义与后世小说观念相似。汉代桓谭说“小说家”是“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新论》)如果在桓谭与庄子的小说观念之间寻找继承关系的话,“丛残小语”相当于“卮言”,“近取譬论”近似于“曼衍”。至唐代,刘知几撰《史通》对小说形式不仅有“言皆琐碎,事必丛残”的概括,而且首次将小说与卮言直接了当地联系在一起,明确称之为“小说卮言”(《史通·杂述》)。明代杨慎撰《卮言》,清代张元赓撰《张氏卮言》祝文彦撰《闻见卮言》,当时各种公私书目均将它们列入子部小说家类(参《中国文言小说书目》)。无论是小说家的取名,还是目录学家的归类,都可看出庄子“卮言”论对后世小说学的影响。这种影响之所以会产生,便是植根于卮言对先秦小说丛残琐语的形式特点的准确反映之中。

两家小说观之异同

孔子学派和庄子学派两大小说观,对小说的认识各有异同,并且同中有异,异多于同。在古代小说学发展史上,也各有其积极和消极的影响。

一、两家学派对小说均有过“小”的评价。如孔子学派的“小道”说,庄子学派的“小说”论。但是,平心而论,他们对小说这一文体均无偏见。“小道”说是就不同于儒学大道的诸子百家而泛言之,诚然其中包括小说家,然而却非专指;“小说”论的提出,虽是确与“说”这种文体有密切关系,却是专就某些“辁才”小说家的低能之作而下的评语,而非对“说”之整体以“小”视之。至于后世封建正统文人将“小道”作为小说的代名词而将之排斥于传统文学殿堂之外,实在是有违其先师“小道可观”的中庸平和之旨。同样,如果将庄子的“小说”论视之为对整个小说的轻视,也有悖于庄子本意。

二、两家学派小说观在思维形式上属于不同范畴。孔子学派小说观的核心是“道”,在观念上将小说家言等同于其他诸子的学说言论,把小说看作是逻辑思维的产物,从而忽视了小说的文学性质。以“道”为核心的小说观,是政治家的心理定势在文学思想上的具体化,或者可称之为在小说观念上的扩散。严格地说,这还只是文化意义上的小说观,其实质是将小说等同于其他各种学术文化。庄子学派小说观的核心是“说”,即把故事看作小说的基本要素或主体,说明对小说的叙事性、情节性有了初步认识,朦胧地意识到小说是形象思维的产物。以重视故事为特征的小说观,是作为文学家的庄子在小说观念上的自然选择,它在后世形象化和心理化的全面展开,便构成了古代小说创作追求故事性、读者欣赏偏爱故事性的民族传统。可以说,故事,是文学意义上的中国古代小说的最基本要素。

三、两家对小说均提出过富有各自学派特点的建设性意见。孔子学派从儒家的立场出发,肯定小说有“可观”之辞,具有反映社会的功能,人们可以据此认识朝政得失、社会兴衰,表现出对小说内容的一种儒家的求实态度。庄子学派对“志怪”之谈的正面引录,对“谬悠三说、荒唐之言”的自觉采用,表现出身为道家先人的庄子对神异的外部世界和奇闻怪事的浓厚兴趣,并显示出追求小说创作奇异美的心理趋向,其中流露了对小说艺术的一种道家的务虚精神。但是,应该指出,“可观”说与“志怪”说积极作用的具体发生,是有条件的,即各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两者互补才会产生有益的影响。从小说史的实际看,强调“可观”的一面,极易将小说与史书相混淆而忽视小说的虚构特点,取消了一种文学样式的独立品格;仅注重“志怪”的一面,以搜奇辑异为小说创作的唯一旨归而忽视其反映社会现实的艺术功能,势必将之降格于“扪虱者类资之以送日”(明·明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九流绪论下》)的消闲地位。只有既充分发挥小说的反映——认识功能,使之具有内容上的可观性,又赋予这种内容以奇异美的艺术表现,顺应“世好奇怪,古今同情”(王充《论衡·奇怪》)的民族心理,才能从艺术内容到审美规律保证小说创作的健康发展。

四、两家小说观念均存在着消极因素。孔子学派的“君子不为”论,使中国古代小说的作家队伍,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总体上处于一种较低的文化水准,博雅君子鲜有染指者;间或有之,也持以游戏笔墨的创作态度,从而限制了古代小说的艺术品位和思想深度所应达到的层面。诚然,小道可观、君子“不弃”是后世小说撰辑者常说的借口之一,但与君子“不为”论的巨大影响相比,也只是一种无力的反拨。庄子学派的“卮言”论对小说史的消极影响也有迹可寻。虽然“卮言”体小说“古人以比玉屑满筐”(*

知几《史通·杂述》),但笔记杂著体小说占居主导地位,势必酿成小说形成期的漫长和中长篇说部的晚出。虽经唐传奇的出现而开始了古代小说的成熟期,经元明中长篇的问世而打破笔记杂著体的一统天下,但两者联袂,最终也只是与笔记体形成鼎足而三的局面。究其原因,在观念上则可寻根至庄子学派的“卮言”论。

注释:

[1]《说郛序》:“《琐语》、《虞初》之流,博雅君子所不弃也。”

[2]刘知几《史通·申左》原注“《琐语》载春秋时事,多与左氏同。”

[3]《孟子·滕文公》上曰:“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章学诚《文史通义·解经》释“经界曰:“地界曰经,取经纪之意也。是以地理书多以经名,《汉志》有《山海经》……。”

[4]《后汉书·蔡邕传注》引,见《论语集释》卷三十八。

[5]宋·刘敞《公是先生弟子记》曰:“文,所谓文学也;行,所谓德行也;政事,立忠;言语,立信。”

[6]南朝梁·皇侃《义疏》引李充语:“以文发其蒙。”

[7]魏·何晏《论语集解》:“艺,六艺也,不足依据,故曰‘游’。”

[8]宋·邢呙《论语注疏》卷十九:“小道,谓异端之说,百家语也。”

[9]《定本庄子故》引郭嵩焘语曰:“《天下》篇,庄子自言其道术‘充实不可以巳,上与造物者游’。首篇曰《逍遥游》者,用其无端崖之词,以自喻也。”

[10]参《庄子释译》引王先谦语:“因其事理而曼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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