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非解禁问题与市场道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道德论文,小非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2007年末开始,中国股市步入低迷、股价震荡大、市值严重缩水已经成了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有美国经济疲软带来的中国经济未来预期的不乐观,有中国股市整体估价过高,回落属正常价格调整范畴,有从2005年开始的中国股改遗留下棘手的问题:大小非解禁等等。我们不能很笼统地说究竟是哪个原因占了主导地位,尤其在中国股市持续低迷的时候,只要有一点利空消息对股市的震荡都是很大的。但我们能够确认的是,美国经济的疲软给美国本土股市带来的冲击远没有给中国股市带来的冲击大,究其原因,我们不能否认中国股市现阶段的震荡和国外经济金融环境没有关系,但这些外围因素有被放大的嫌疑,我们必须正视的应该是我们自身的问题,尤其是现阶段的大小非解禁所带来的非流通股股东套现做空,股市下跌。更加要关注的是随之而来的市场道德问题,因为缺乏良好的市场道德,就不会建立起良好的市场运行环境,那么要使股市回升以至稳步运行则无异于“空中楼阁”。
一、“大小非”解禁
近来在中国的股票市场,有一种现象的发生越来越频繁,那就是“大小非”解禁,那究竟什么是“大小非”解禁呢?
“大小非”是指大额小额限售非流通股。“大非”指的是大规模的限售流通股,其规模是占总股本5%以上;“小非”指的是小规模的限售流通股,其规模是占总股本5%以内。当初在股权分置改革时,限制了一些上市公司的部分股票上市流通的日期,因此许多公司的部分股票暂时不能上市流通,这就是非流通股,也叫限售股,或叫限售A股。其中的小部分就叫“小非”,大部分叫“大非”。解禁就是允许上市流通。“大小非”解禁就是限售非流通股允许上市。
中国股市总市值20万亿~22万亿元,流通市值8万亿~9万亿元,起码有一半以上还未流通,自从中国证监会2005年9月4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至今,满足解禁条件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以深圳股市为例,截至2008年4月,深市主板42.64%解除限售股被减持。2009年深市主板公司将进入解禁高峰:共有412亿股限售股面临解禁,而2008年这一数字预计为225亿股。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增加,成为处于发展中的中国股市难以承受之重,但是在政府诚信问题面前,又不能不让其解禁,所以政府又出台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相关限制到期解禁上市公司减持的规定。但在这种情况下,仍有许多上市公司违规减持,如宏达股份、万好万家、冠福家用等,在监管部门的严格监控和查处下,“大小非”的违规解禁得到较为有效控制。
“大小非”解禁日益成为决定市场估值博弈格局的重要力量,据统计显示,亏损股以及高市盈率的“大小非”成为抛售重点;而那些业绩、回报稳定,介入门槛高的绩优股,被减持量很少。同业绩特征一样,高市盈率行业的“大小非”也成为减持的重点,而银行等低市盈率行业的“大小非”筹码高度锁定。在“大小非”减持和市场估值中枢下移的过程中,市场估值越来越向公司基本面靠拢。以前二级市场中的金融资本跟产业资本并没有直接关系,各类投资机构在股票定价上握有重要的决定权。但随着“大小非”的解禁,产业资本逐渐参与股权定价,改变了证券市场既往的博弈结构:相较金融资本投资者,产业资本拥有更深的产业背景和产业经验,虽然在股权价值的理解和判断上比不上金融资本,但由于其集中持有大量股权,并能参与或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具备诸多先天优势,正在取代机构投资者成为市场博弈的关键力量。从市场发展趋势看,在全流通时代,证券市场上的资产价格将更多被实物市场上资产价格所导向,A股市场的估值体系已经由金融资本决定转变为由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博弈共同决定。
二、“大小非”解禁所带来的市场道德问题
(一)奉行道德虚无主义。道德是社会秩序的维护力量,其功能的发挥依赖于人们所必备的基本道德信仰以及公正的道德评价机制。人们的道德信仰一旦丧失或者道德评价机制一旦遭到破坏,必然导致道德体系的崩溃和社会秩序的混乱。当前,我国股市之所以出现大量的败德行为与人们奉行道德虚无主义不无关系。人们常常认为的“股市不属于道德范畴”,“道德值几个钱”,“只要不犯法,什么办法都可以用”,“只有造假,才能赚钱”,“股市是赌博场”,“不投机,怎能富?”等等阴暗的“股市格言”在到处流传。这些反道德的思想倾向和现象,迎合了一部分私欲膨胀者的心理需求,成为一些人和一些集团不择手段捞取个人和集团好处的辩护词。还有一些人认为股市是追求经济利益的地方,在股市活动中只要能实现经济利益就不必恪守道德原则和规范,甚至有人认为“股市的发展必须以道德的牺牲为代价”。以上这些反道德的恶劣思想与风气同当前社会中存在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搅在一起的善恶价值观,涣散和消解了人们的道德意识,动摇了人们的道德信仰,破坏了正常的道德评价机制,使本来应是阳光交易的股市变成了幕后行动的舞台。
(二)丧失职业道德。从伦理学的观点来看,每种职业所拥有的“责、权、利”是相一致、相对等的。承担多大的责任,就会有多大的权利和利益。承担和履行一定的社会责任是职业人的第一要务,赋予职业人一定的“权”是为了使之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而不是为了别的目的,“利”是职业人承担社会责任后产生的结果,是其应得的物质和精神回报,而不是离开社会责任的要求。我国股市中的一些职业人丧失职业道德,就是其所拥有的“责、权、利”失去平衡,即职业人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和履行往往持漠视态度,而对“权”和“利”则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想方设法绕开自己所承担的社会责任,利用手中的“权”来为个人或集体牟利。由于社会责任没有到位,社会公众利益、国家利益难免会遭受严重损害。一些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利用社会公众赋予的权利大肆为自己捞利,而不是努力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效益。虚造利润使公司得以上市其目的只为了“圈钱”,挪用募集资金炒股或者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过是为了让大把大把的钱流入私人的腰包。一些证券从业人员违背客户的真实意愿,擅自动用客户的资金在股市中炒股以弁取私利;或者只为了增加交易量、提高佣金,而诱导客户买一些没有任何投资价值的垃圾股。一些中介机构如被人们称为“经济警察”的会计事务所不能做到独立、客观、公正,默认、纵容甚至参与上市公司造假、提供虚假的审计意见,从中捞取好处费。一些政府官员和监管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到市场设租,进行钱权交易。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股市中的某些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沦落,行业不正之风的盛行,使股市出现了严重的责任感危机,这加剧了我国股市的混乱和震荡。大小非的解禁,A股的流通又给了这些违法乱纪之人以可乘之机。
(三)缺乏理性精神。市场经济的发展如果没有一种理性精神要素作为现行制度的基础,那么市场经济体制就会变成空中楼阁。就股市而言,表面上来看,股市中充满投机,是典型的非理性主义的场所。但股市从根本上说,还是理性为主的场所。股市的理性精神首先体现在股市的交易规则、交易程序的理性化。其次体现在投资者在选择股票、买卖股票过程中,只有基于理性预期而作出理性的决策,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最后,股市中的理性还表现在,从一个较长时段来看,股票的交易价格基本上是符合股票本身的投资价值。而大小非的解禁使得人们把物欲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发挥得淋漓尽致。一些人抱着企盼一夜暴富的投机心理,日夜沉溺于股市中。狂热的股市投机使股市从本来不产生价值的中介场所转变为黄金天降的场所。一些恶性投机者抓住人们的投机求富心理,进行各种各样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陈述、欺诈客户等败德行为;一些报纸、杂志、书籍、电视、广播等到处吹捧股市富翁,到处传授炒股技巧,人们盲目跟风,打听小道消息。由于人们缺乏理性精神,热衷于投机,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了社会风气扰乱了股市秩序,助长了股市败德行为的滋生。总之,在我国股市败德行为之所以产生,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信息不对称使我国股市难以构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有效资本市场,这为败德行为的滋生提供了机会;制度安排的不合理与市场监管的不得力,这是股市败德行为大行其道的客观的、深层的、根本性原因;而道德意识的淡漠则是诱发股市败德行为的主观原因。
三、大小非解禁背景下的市场道德问题的治理
(一)建立解禁前的严格信息披露制度。根据目前的信息披露规则,只有“大非”(持股超过总股本5%)在减持1%以上需要公告披露,而“小非”减持无需披露。首先,“大小非”减持都应披露;其次,国有股减持应加强信息披露,大股东每一笔减持都应先向交易所申请,提前十天公告。解禁股什么时候解禁,应当要求其在解禁前通过一定的平台进行信息披露,一方面这是市场交易公平的需要;另一方面,可以让市场消化这一不利因素带来的冲击。为了减轻二级市场的资金压力。监管部门应更加细化“大小非”解禁的时间、条件,且减持时国资委和证监会应有最终决定权,不能随意减持。目前国资委已经对国有股减持有了相关管理办法,确保股市顺利运行以及股民的合法权益。
(二)区分股票性质,明确地为两类股票“正名”。即:将“大小非”所持股份与二级市场投资者所持股份区分为两类性质不同的股票,前者根据其实际情况可考虑界定为控股股权,后者为普通股权。明确区分两类股票的性质可以有效减少投资者的非理性。
(三)对于股市中的投机分子,要减少其对股市的干扰,分离交易平台。股票市场原本就是多层次的,比如有场外交易与场内交易之分,有创业板、中小板和主板之分等等。由于股权的性质不同,所以需要不同的市场和交易方式,对其市场和交易进行分离或分割只是为了使流通更加有秩序和有效率。“大小非”是我国独有的问题,完全可以有自己的解决方式。事实上,真正能够对“大小非”的原始股权有一个市场定价的还应是大宗股权交易市场。“大小非”所持控股权主要通过大宗交易股权平台流通,在这个系统中交易的股票不能无条件地转入流通股市场。大宗股权交易平台的主要功能是为企业间的兼并重组提供方便。
(四)对于股市中毫无职业道德的投机分子,就要通过征收暴利税搭建两类股票在不同市场之间的转换流通渠道。“大小非”所持股份要进入二级流通市场,必须经过登记程序,征税可以提高“大小非”的减持成本,间接地缩小“大小非”所持股票与流通股在含金量上的差别。暴利税的税率原则上宜高不宜低,以让“大小非”感到减持不如分享红利划算为宜。此外,已经减持的,不论发生在何时,均应悉数追缴不留政策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