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文革说”与“文化大革命”的定性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化大革命论文,文革论文,两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6年是“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爆发30周年,结束20周年。西方和中国香港及台湾,由于某些研究者的努力特别是传媒的有意渲染,出现一小股“文革”热。祖国大陆也发表了一些研究“文革”的著作和文章,也开过一些小型的主要由学者参加的研讨会,但一般民众知之者甚少。现已尘埃落地。回顾这一波的研讨,似可以说,新观点、新材料、新成果并不为多。但其中也有颇为引人注目的新提法,那就是“两个文革说”。关于这种新观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学者徐友渔曾作如下概括:
“在纪念文革发动30周年的研究和讨论中,‘两个文革’说是讨论最集中、争论最热烈的话题。”
“‘两个文革’说脱胎于‘社会冲突论’——这是海外中外研究者关于文革研究的一种方法和理论。西方学者李鸿永、陈佩华、安德佳、骆思典、怀特和白霖等人主张,研究文革不应集中或局限于研究中央领导人之间的路线斗争、政策分歧或权力斗争,还应该研究群众的行为,他们的矛盾和冲突反映了中国社会的矛盾。杨小凯、郑义、刘国凯、王绍光等人也持‘社会冲突论’的观点,杨和郑以及王希哲明确提出:有两个文革,一个是上层的权力斗争,另一个是下层的群众斗争,是群众利用文革之机反官僚,反特权,争取自己的利益。”
“两个文革说”既然已经成为海外“讨论最集中、争论最热烈的话题”,那么大陆的“文革”史研究者也不应该漠然置之。
一
如果仔细研究一下,不同人讲的“两个文革”内容是有区别的。概而言之,似可分为两大类:即一类是偏重把“文革”按不同的社会群体进行分类研究。例如把社会的上层和下层,领导和群众,工人和农民,“造反派”和“保守派”,“红五类”和“黑五类”等等加以区分,认为他们参加“文革”有不同的动机,不同的表现,不同的要求和不同的利益等。这种观点无疑有其合理性,也是“文革”史的进一步研究所需要的。在过去“文革”史的研究中,确有重视领导而忽略群众,重视决策而忽略实践,对不同层面的群体研究不够等缺欠。另一类则偏重在对待共产党的不同态度方面,把“文革”分为毛泽东的“文革”和人民的“文革”两种,认为前者是中国共产党内部的权力斗争,而后者则是人民大众反抗共产党“暴政”的“人民起义”。这种观点中最具代表性又说得最明白的莫过于现在国外的民运分子、作家郑义了。他在香港出版的《开放》杂志1996年5 月号发表文章说:“一个是毛泽东老谋深算地利用人民夺回最高权力的权力斗争;一个是人民不自觉地利用毛泽东的权谋反抗中共专制暴政的民主斗争。”这就是他认定的“两个文革”。而从第二个“文革”的意义上说,他“宁愿把人民的反抗视为中国当代史上第一次全国性的反抗共产暴政的人民起义”。
这后一种观点,实际上对于“文化大革命”史研究提出了一系列十分尖锐而又具有根本性的大问题,即:“文化大革命”到底是干什么的,如何准确地给它定性?在1966年到1976年的10年中,是存在着一个“文革”还是两个“文革”?如何认识“文革”中名目繁多的各类群众组织,它们同中国共产党、同党的领袖毛泽东到底是何种关系?那10年中客观存在着的不同形式的反抗斗争,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的正义斗争还是“反抗共产暴政的人民起义”?如此等等。很显然,这些都是“文化大革命”史研究中不能回避的问题,也是必须搞清楚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的不同判断,必然引向不同的研究方向。所以,本文要着重评析的是第二种“两个文革”说,对第一种只能顺便涉及。
二
要评析“两个文革说”,首先需要弄清楚“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么?即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掀起翻天巨浪,搅得8 亿中国人不得安宁,使一部分人颠沛流离、甚至家破人亡的那场大风暴,到底是何方神圣?这一直是一个引人注目、发人深思的大问题。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关于“文化大革命”的论断,是得到大多数人赞成的权威性的说法。这就是:“‘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从事物发展的客观结果看,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它对当时已经提出的“反帝反修说”、“群众反官僚主义说”、“上层权力斗争说”、“反革命宫廷政变说”等等,均是一个有相当说服力的回答。
但是,正如任何一个定义都不能概括复杂事物的各个侧面一样,“内乱”的定义也难以满足“文革”史研究逐步深入的需要。“内乱”是一个中性词,只是表述了社会生活中的一种现象,而不能明确表述这种现象的性质和特点。比如中国历史上有所谓“安史之乱”,它是蕃镇强大之后向封建最高统治者皇帝夺权;又有所谓“八王之乱”,则是最高统治家族内部的一种权力之争;又有所谓“洪杨之乱”,则是农民起义造封建统治者之反的革命性斗争。而中国历史上的这些内乱同“文化大革命”虽然可能有某些类似之点,但从根本上考察,是有本质区别的。起草《历史决议》时可能已经考虑到这一点,所以特别给它加上“由领导者错误发动”和“被反革命集团利用”两个定语,这当然是很必要的。但它依然难以回答一个关键性问题,即:领导者为什么要错误发动、发动这样一场史无前例的大运动要干什么?因为这场运动发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社会主义中国;发动这场运动的恰恰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理论水平最高又富有政治经验的领袖。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很有必要对“内乱”的总定义作一些不同侧面的补充。
近年来,颇有一些研究者把“文化大革命”同建国以来持续不断的各项政治运动联系起来,认为“文化大革命”也是一场特殊的政治运动。比较集中地阐述这种观点的是1995年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金春明著《“文化大革命”史稿》。该书的前言中说:“文化大革命”是由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人亲自发动和领导的,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为指导思想的,以所谓走资派和反动学术权威为革命对象的,采取“四大”方法动员亿万群众参与的,以反修防修巩固红色江山为神圣目标的一场矛盾错综复杂的大规模的长时期的特殊政治运动。给“文化大革命”作这样一种界说有什么好处呢?第一,有助于说明“文化大革命”发生的来龙去脉。因为“文化大革命”并不是平地生风的,而是1957年以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各项政治运动的总汇和最高潮。正是那连绵不断的政治运动为“文化大革命”作了充分的政治、理论和思想准备。从一定意义上说,没有那些政治运动不断发展的恶性循环就没有“文化大革命”。第二,可以更好地显示“文化大革命”本身的特点,显示它不同于历史上任何内乱的独特性。例如特殊的领导,特殊的理论,特殊的目标,特殊的对象,特殊的方式,特大的规模,特长的时间等等。第三,有益于帮助我们分析和理解“文化大革命”中的各种繁纷复杂的事物和事件。一篇文章说:“文革是对人在平时很难受到的测试的各种限度的测试……不同身分、不同年龄段的好几亿人同时投入这一测试之中,这本身就是人类历史上的一大奇观”(注:《焦点》杂志,1996年7 月号,第33页。)。从这个角度观察,不少“文革”中发生的奇异现象和怪事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有人认为这样的界说是对党的《历史决议》的“偏离”。我认为不能因为文字表述的角度不同就作这样的论断。其实,从精神实质上看,把这种说法看作是对《历史决议》论断的一种补充,可能是更符合实际的。
三
“文化大革命”是一种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空前规模的特殊政治运动。如果认为这样的界说能够成立的话,评析“两个文革说”就可能比较容易一些了。
第一,提供了可以比较的历史事件,这就是建国以来的历次政治运动。这些运动的具体目标、运动方式、规模和延续时间是各不相同的,但在一些基本方面却是相似的。例如,都是由执政的共产党提出号召和发动的;运动的方针和目标都是由上边规定的;群众一般是响应党的号召,有组织地参加运动,虽然也有某些自主性,但一般不能超过领导规定的范围等等。像建国之初的土地改革运动,主要是在新解放区的农村进行;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主要是在城市的机关干部和大专院校的教职工及学生中进行;1959年的反右倾运动,主要是在县以上的党员干部中进行等等。“文化大革命”开始时也是规定在“五界”(即:学术界、教育界、新闻界、文艺界、出版界)中进行,不过后来范围扩大了而已。
第二,共产党搞政治运动的特点是上下结合,动员广大群众参加。这既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方针决定的,又是党的领袖毛泽东所特别强调的。他认为要办成任何事情都必须大搞群众运动。因此,没有广大群众参加的政治运动是没有的,只是参加运动的群众有多大规模、达到何种广泛性和深入性有区别而已。有几百万人、几千万人参加的政治运动,在中国曾是很平常的事,有亿万群众参加的也不只“文化大革命”一次,像土地改革、“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都是有亿万群众参加的,不过时间没有那么长就是了。
第三,在过去的那个历史阶段中,群众是分阶级和阶层的,即使是同一阶层中也有社会地位、环境的不同,利益和要求也不会是一致的。成百万、上千万的人参加同一个政治运动,尽管他们可能呼喊着同一个口号,念着同样的语录,但他们的动机和要求,他们的表现和行为也必然是千差万别的。这些因不同动机、要求产生的不同行动,虽然也会给运动打上或深或浅、或全局或局部的不同烙印,但都不能决定或改变运动的性质。例如在土地改革运动中,有的地方斗争激烈些,有的地方相对缓和些;有的地方打击面宽些,有的地方窄些;有的地方挖浮财多些,有的地方少些,如此等等,但都不能改变土地改革彻底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性质。再如,1959年庐山会议以后的反右倾运动,有的地区声势很大,火势很猛,有的地方相对势头弱些;有的地方认定的“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多些,有些地方少些;有的领导干部很积极,也有的比较消极,甚至委婉地抵制并保护一些人等等。但这些均不能改变这次运动是在“左”倾思想指导下打击了正确意见,造成了严重恶果的错误政治运动的基本性质。
以上三点对“文化大革命”也是适用的。首先,“文化大革命”是由共产党的最高领导人毛泽东亲自发动和亲自领导的,这是众所公认的历史事实。虽然党的具体领导方式同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不同,“文革”初期流行“踢开党委闹革命”,大多数部门和各个地区的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确实有两年多的时间不能发挥领导作用,但共产党总体上的领导还是存在的。按照当时公认的说法:毛主席的领导就是党的领导。所以,“文化大革命”从总体上说,并没有超出共产党的领导之外。其次,确实最广泛地发动了群众。毛主席号召群众关心国家大事,也确实有亿万群众参加“文化大革命”,规模空前。这和历次政治运动没有什么两样。而离开了这种空前规模的长时间的群众运动,也就没有了“文化大革命”的特色。再次,参加“文化大革命”的群众,存在着不同的动机,不同的利害,不同的要求。这方面比以前的历次政治运动表现得更明显、更突出。例如确实有人不赞成打倒“走资派”,不赞成打倒刘少奇、邓小平和那么多老干部;确实有人不赞成当时盛行的个人崇拜思潮;确实有人要求好好反一下当时已严重存在的官僚主义作风等等。群众组织分为两大派,而且存在尖锐的对立以至发展为严重的武斗等等。但是,这些分歧和不同,并不能决定或改变“文化大革命”的性质,这也是公认的客观事实。
有研究者认为:“是否构成另一场革命运动,这主要是对他们活动的自发性、独立性的判断。如果群众的行为纯属响应毛泽东的号召,如果他们的要求大致可以纳入毛泽东关于‘文革’的理论、纲领之内,那么就谈不上第二个‘文革’”(注:北京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中国研究》,1996年8 月号,第12页。)。这样的分析判断标准,我认为是比较合适的。
四
这就是说,要弄清是否在那10年中神州大地上存在“两个文革”,关键是要看是否存在着所谓的“反抗共产暴政的人民起义”。这里需要的是客观的确凿的史实,而不是基于政治偏见的耸人听闻的言词,也不是虚张声势、盅惑人心的空洞结论。可惜,在这方面“两个文革”论者并没有也不可能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
“两个文革”论者,特别强调的是“文革”当中的造反派,强调造反派组织的特殊意义。他们认为造反派组织“已具政党形态,组织结构与共产党类似,有宣传部、政治部、组织部”;“各省造反派已发展壮大成有权、有人、有钱、有枪、有地盘的政治、经济、军事上统一体的实力集团”;“文革中积极造反的人都是市民中对共产党不满的人……这是一场真正的造反,共产党官僚十七年来干的所有事都受到市民的清算”,如此等等。不了解情况的西方人也许会相信这些论断,但对亲身经历过十年动乱的中国人来说,这些论断离开历史的真实太远了。
“文化大革命”中的群众组织山头林立,数不胜数,可谓多矣。但要找出一个公开声明不拥护毛主席,不赞成“文化大革命”,要推翻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并提出这方面的纲领要求的,则可以肯定地说,一个也没有。例如,北京的五个著名的大学造反派组织:“清华井冈山”、“新北大公社”、“北航红旗”、“地质学院东方红”、“北师大井冈山”,从名字看就是非常革命的。他们都极力标榜自己是“毛主席的红色卫兵”、“文化大革命的急先锋”、“中央文革的铁拳头”,宣称“誓死保卫”毛主席和红色江山,“刀山敢上,火海敢闯”……这哪里有一点反抗所谓“共产暴政”,“清算共党官僚”的味道呢?
那么,当时不被中央文革小组承认,被排斥打击,甚至被打成“保守组织”,以至“反动组织”的那些群众组织是否符合“两个文革”论者的反抗“暴政”的条件呢?也很难找到。比如说,曾被定性为“反革命阴谋集团”的“五一六兵团”,在其第一届代表大会决议(1967 年7月11日)中说:“我们全体代表决心以中国共产党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力求在火线中在思想上首先加入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中国共产党,为了捍卫毛主席、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而奋斗终生,直至生命最后一息”。这种鲜明的政治立场与反抗“暴政”有何相干?
再说大名鼎鼎的“联动”(即“首都红卫兵联合行动委员会”)。这个组织在1967年元月1日发表的《通告》中, 也是公开号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忠于马列主义和1960年以前的毛泽东思想,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继承革命传统”,而且“庄严地向全人类和所有敌人宣告:我们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这个《通告》的问题大概就出在把毛泽东思想限定在“1960年以前”,而有悖于林彪、“四人帮”所极力鼓吹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顶峰”。
在武汉“七二○事件”中被打成反动组织的“百万雄师”又怎么样呢?据一份名为《百万雄师联络站关于前一段工作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文件说:参加该联络站的57个革命群众组织的120多万人中,工人占48.14%,贫下中农占18.71%,红卫兵(学生)占19.12%,机关干部占5.07%,烈军属和街道居民占8.13%。 其中共产党员占武汉全市党员总数的85%。他们的实际活动又怎么样呢?当时,武汉军区曾称赞“百万雄师”有10大优点:1.大方向始终正确,矛头指向一小撮;2.最听毛主席的话,坚决贯彻《十六条》;3.对解放军始终信赖,用生命保卫解放军的安全;4.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5.能团结95%以上的干部和群众;6.有无产阶级纪律性;7.坚持抓革命,促生产;8.反对武斗,被迫自卫;9.成员多数是老工人、老同志、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10.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从这样的群众组织身上哪里可以找到一点反抗所谓“暴政”的影子呢?
整个的群众组织反抗“暴政”难以找到,那么说某些人、某些“造反英雄”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总可以吧?回答也很难令“两个文革”论者满意。以中国之大,人员成分之复杂,有几个反共分子并不奇怪。问题在于说哪位“造反英雄”是反抗“暴政”的代表人物,从他们当时的实际表现看却很难找。我们不妨具体分析几位当时声名颇为显赫的著名造反派人物。
先说北京造反派五大领袖之一的聂元梓。她是被毛主席称赞为所谓“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带头人,因毛泽东亲自批准向全国广播这张大字报而声名远扬,一段时间里扶摇直上,不可一世,是新北大公社著名的“老佛爷”。她“对共产党不满”吗?否。她从小参加共产党,是延安时期的老干部,在北京大学也是系的党总支书记。她不满的是,在四清运动中没有能在工作组的支持下扳倒校党委书记陆平,反而遭到了批评,因而对中共北京市委有气。她乘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之机,在康生之妻曹轶欧的授意下揭竿而起,但这里没有任何“反共”的味道。
五大领袖当中的另一位蒯大富,是清华大学“井冈山兵团”的头头,又是影响很大的“北京红卫兵第三司令部”(“红三司”)的司令。他造反前是一名年轻的大学生。他因反对有刘少奇夫人王光美参加的工作组被打击,又经周恩来出面给予平反,而成了“响的造反派”。他策划“智擒王光美”,开10万人大会批斗共和国主席夫人,率先奉命在北京举行大规模的反对共和国主席的示威游行,在天安门贴出“打倒刘少奇”的大字报,轰动一时。他对毛主席和中央文革小组一直是忠心耿耿,指哪打哪。这样的人能说是“对共产党不满”吗?
还可例举一位更年轻的,当时的中学生,全国第一个红卫兵组织的发起人之一的卜大华。正是这个清华大学附中红卫兵的文章《无产阶级的革命造反精神万岁》,得到毛泽东的肯定和亲笔回信,才使红卫兵运动风靡全国,掀起给全社会造成巨大震荡的风暴。后来,卜大华因“炮打中央文革”而一度被捕入狱。1968年到陕北插队,当了下乡知识青年。他曾有这样一段颇具代表性的回忆:“我当初参加红卫兵,真诚地相信,戴上红袖标,喊几句‘反修防修’口号,在社会上冲几冲,就能破坏一个旧世界,建立一个新世界。”到了陕北农村,他感觉从“天上”落到“地上”,这才认识到搞“文化大革命”同“人民的愿望相差十万八千里”。
上面例举的三位都是知识分子,仅讲他们似不够全面,那么就再举一位农民和一位工人的著名造反派为例,这就是全国闻名、因造反而青云直上的陈永贵和王洪文。
陈永贵是全国农业劳动模范中带头造反的一位。他是真劳模,在大寨的艰苦创业中作过重要贡献。“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积极响应号召,不但夺了县的权,而且夺了省的权,成为省革委会里的实权人物。他从农村党支部书记一直升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位于党和国家领导人之列。要找他“对共产党不满”的事实,从思想动机到实际行动,连一点影子也没有。他为什么造反呢?照他自己的说法,就是为了响应毛主席的号召,打倒从县到省的走资派,铲除修正主义路线。
王洪文是“文化大革命”中由于造反而迅速飞升至中共中央副主席的火箭式干部,是升得最高,官位最大的一个造反派代表人物。他为什么造反呢?因为确有不满。他本是上海国棉十七厂保卫科的干事,因“手脚不干净”而在四清运动中遭到批评,结果使这位抗美援朝转业的年青干部眼看到手的科长职位泡了汤。因而他胸怀不满,怒火中烧,乘“文化大革命”之机,在厂中第一个贴党委的大字报;又跑到社会上去搞串连,发起成立“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简称“工总司”),当上司令,成为中国最大工业城市上海的所谓工人领袖,为飞黄腾达打下了根基。但是,王洪文的这种不满,只是对工厂党组织不提拔他当科长的不满;他发泄不满的目的,还是向共产党要官当。这同“两个文革”论者所说的不满所谓“暴政”性质截然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这里,显然需要划清一条界限:对某些单位领导人的不满同对共产党整体领导的不满,对现实社会的某些体制和现象的不满同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不满,二者是有根本性区别的。二者是性质不同,不容混淆的两类事,这不但对研究者,即对普通人也是常识。
凡造反者总有对现实社会种种不满的理由,不管这些理由是什么。而不同的不满理由,也就决定他们造反的不同对象、方式和目标。例如,洪秀全是近代中国著名的农民造反领袖。但他反对的只是清朝的皇帝,而非封建制度,虽然也草拟了《天朝田亩制度》,却不能贯彻实行。结果他领导建立的太平天国,并不能超越旧的封建制度,也不能救中国。中国共产党是现代中国的最伟大的造反者,但与洪秀全不同,它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因而它可以领导中国人民彻底废除旧制度,打碎旧世界,建立崭新的社会主义中国。
“文化大革命”中的“造反”者,与上述造反者都不同。他们虽然也高喊“把旧世界砸个稀巴烂”,“建立一个红彤彤的新世界”,但造反的对象并不是中国共产党,也不是社会主义制度,而是所谓的“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和“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造反的目标既非改朝换代,也非推翻国家政权和打倒共产党,而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保证红色江山千秋万代不改变颜色”。这就决定了“文化大革命”中的造反,虽然调门很高昂,规模很宏大,声势很凶猛,代价很巨大,但所要达到的目标实在很有限。“文化大革命”中不管多么著名、多么活跃的“响的左派组织”,也只能在伟大领袖圈定的范围内活动,而不能跨越雷池一步。
难道就没有一个以推翻共产党的领导、改变社会主义制度为目标的造反派组织吗?由于中国之大,也由于当时的群众组织名目繁多,形式庞杂,而至今尚缺乏充分周密的调查和系统深入的研究,我不敢作绝对的结论。但就我个人接触和了解的情况而言,在“文革”期间公开发表的各种造反派组织的成立宣言或纲领中,确实还没有发现以“反抗共产暴政”为目标的群众组织。无视这样的基本事实,而主观随意地夸大“文革”时期发生的某些个别事例,甚至歪曲或捏造个别所谓“史实”,企图用以改变已取得共识的关于“文化大革命”性质的正确结论,是不可能为亿万“文革”亲历者接受的,也只能是徒劳的。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三点认识:
“文化大革命”只有一个,这就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人毛泽东亲自发动和领导的有亿万群众参加的长达10年之久的特殊的政治运动。此其一。
参加“文化大革命”的亿万群众,动机各不相同,行为千差万别,但总体上没有超出毛泽东划定的大框框,更没有人公开明确地提出任何独立于毛泽东的理论、方针之外的政治纲领和不同目标。此其二。
在广大干部和群众中,始终存在着对“文化大革命”的不满、反抗和斗争,这是不争的事实。这些反抗和斗争,为粉碎“四人帮”,结束“文化大革命”,以至随后的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奠定了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这种抗争成效卓著,功不可没,这是必须肯定的。但是,这种抗争与反抗所谓“暴政”是性质不同的两件事。这种反抗斗争从本质上说,是党内正确路线同错误路线的斗争,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反对“左”倾错误的斗争。斗争的目的恰恰是为了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此其三。
总之,“文化大革命”的准确定性问题,是可以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导下,进一步深入探讨的问题。而“两个文革说”则偏离了正确方向,违反了基本史实,是不足为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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