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学者对《资本论》生态思想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资本论论文,学者论文,生态论文,国外论文,思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面对生态危机全球化的趋势,很多学者们纷纷到马克思著作中寻求良策,力图从中找到问题的解决途径。施密特、奥康纳、福斯特和岩佐茂等国外学者在《资本论》的研究中,对其理论蕴涵中的生态学思想进行了不懈的探索。
一、人与自然的和解,乌托邦?
施密特在他的博士论文《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一书中,以马克思的著作特别是成熟时期的经济学著作《资本论》为参照①,紧紧围绕着“人与自然”这一显示西方马克思主义特色的“创新主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使用了“自然被人化,人被自然化”为内容的“物质变换”概念,给人与自然的关系引进了全新的理解。但他又认为即使是这种“全新的理解”,也达不到人与自然的完全和解,出现毁灭性灾难的后果仍然是可以看得到的,这样恐怕马克思就会成为哲学史上最大的乌托邦主义者。
施密特在他这本书的“序言”中谈到,马克思很关注自然概念,但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又极少讲到自然“自体”。这并不等于说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自然所占的位置并不重要。问题恰恰相反,这也正是马克思的独到之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分析作为资产阶级社会的“细胞”商品开始,因为商品本身首先是一个“外界的对象”,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在它自身里面反映着“自然和历史过程”的关系,它包含着作为“自在存在”以及“为他存在”的自然。马克思把商品的自然形式称之为商品的使用价值,这种使用价值“有一种不借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质基质”。它是交换价值的“物质基质”和承担者。商品的交换价值体现的是抽象的、一般的而且相等的劳动,它完全不包含任何自然物质在内,因而是资产阶级生产形态中典型的“超自然属性”。商品的这种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正表明了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观点:绝不能把劳动看成是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如劳动是形式的“价值创造者”,自然物质是实质的“价值创造者”。构成社会劳动的基本形式的,是作为具体的、特殊的东西的“劳动的自然形式”,而不是作为抽象的、一般的而且相等的东西的劳动。马克思对支配流通领域的生产过程的分析本身,就说明了人的劳动绝不是物质财富的唯一“创造者”。抽象的一般劳动的存在形式,总是以具体的特殊的劳动,以不能还原为人的社会规定性的“自然基质”为前提。
施密特认为,把人当作一个“自然物”,“这是马克思追随费尔巴哈而贯穿他的全部发展阶段的观点”。在马克思看来,费尔巴哈比之“纯粹唯物主义者”具有这样的长处:把人看成是经验的自然存在,一种“感性的对象”,他具有其他各种自然的一切性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把“这个论题”又重新提出来了,并把它当作“哲学的唯物主义为经济学分析所设的前提”。②“人本身单纯作为劳动力的存在来看,也是自然对象,是物,不过是活的有意识的物,而劳动本身则是这种力在物上的表现。”“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他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蕴藏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的活动受他自己控制。”③ 劳动不过是劳动力本身、纯粹自然力的表现,总的表明它们是劳动中所不能消灭的基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再次系统论述了这个“自然基质”。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也曾系统地论述了人是有形体的、赋有自然力、有生命力的、现实的感性的“自然存在物”,人靠自然界来生活,自然界是“人的无机身体”的观点。
施密特进一步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不仅把人当作一个“自然物”,而且把“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也当作一种“自然历史过程”,构成了自然史与人类史有差别的统一。“在马克思看来,社会显然是和自然关系完全相同的……人所把握、支配了的生活过程,依然是一种自然关系。”④ 当马克思依此来研究社会时,被他的批判者指责为过分采用“自然主义”的方法,“是不恰当的变态的自然科学方法”,因而他的理论不能算是一门人文科学。施密特引用了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一直到《资本论》都追随费尔巴哈的一个思想:“一切科学都必须以自然为基础,一门科学在它不能找到自己的自然基础之前,只不过是一种假说”。⑤ 马克思在《手稿》中期待着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将合为一体:“属人的自然科学或关于人的自然科学”,都将成为同一门科学。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⑥ 当然,我们也不应忽视自然历史过程和社会历史过程之间存在着“种的差异”,“如维科所说的那样,人类史同自然史的区别在于,人类史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而自然史不是我们自己创造的。”⑦
在施密特看来,马克思有时喜欢用一些大胆的方式,以其固有的自然思辨的特点,把自然关系作为模式,来说明社会过程的必然性,其最好的例证就是对“物质变换”概念的使用。在对待自然概念方面,马克思比费尔巴哈及自培根以来在这点上有所发展的启蒙主义前进了一步,把自然和一切关于自然的意识都同社会的生活过程联系起来,把自然看成从最初起就是和人的活动相关联的。马克思有关自然的一切言论,都以社会的实践为前提的。在马克思看来,根本上存在着“一边是人及其劳动,另一边是自然及其物质”⑧,并试图根据人的劳动状况的客观逻辑来理解“人对自然的能动关系”。施密特认为,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把劳动看成是“自然的人化”这一进步过程,而这个过程同“人的自然化”过程是一致的,用一个等式表示就是:自然主义=人本主义。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似乎找到了对这一等式最好的表示方式,那就是使用了非思辨的“物质变换”的概念,给人与自然的关系引进了全新的理解。在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出场时,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就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⑨ 把劳动过程称之为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这种表述,完成了马克思由狭隘的自然主义的唯物主义向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变。真正立于“物质变换”概念后面的东西,是马克思揭露了整个资产阶级社会的阶级性。在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关系中,劳动和它的自然条件产生了根本分离,这种分离严重破坏了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
作为人与自然关系更高形式的物质变换理论,究竟在怎样的程度上“重新解放出冻结了的自然的创造力”,通过“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实现“自然的复活”?这在马克思那里简直就是“千福年说”和“末世说”,不可能达到人与自然的完全和解,因此“可以把马克思的关于人自身的自然以及人对外界自然的关系的理论叫做乌托邦”。⑩ 施密特认为,这种乌托邦理论最初出现在恩格斯那里,他讲了作为“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的社会主义。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说共产主义“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马克思在他的主要经济著作中对于乌托邦问题来说是最重要的地方,这样说:“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11) 这里提出了这样的问题:更合乎人性的社会究竟在怎样的程度是同超脱人类的外部自然界进入一种新的关系呢?这个社会能否停止“掠夺式利用自然”呢?即使将来也不能中止对自然的榨取,但人对自然的干涉能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借此逐步消除掉自然对于人的每一次胜利采取报复的可能性呢?马克思以社会整体来支配自然为目标,虽然他也为迄今自然受到亵渎和掠夺而叹息,但这毕竟不是关心自然本身,而是考虑到经济的合目的性。经济关系不应受到赞美,相反,应该使经济关系在人类生活中的作用衰退。马克思几乎过分重复地主张:不论人类在怎样的历史条件下生活,都同样必须依靠同自然的物质变换来生活。因此,在“联合体”内仍然存在着把自然作为应予征服的对象的问题,马克思所期望的人与自然的和解就成为乌托邦式的梦想了。
二、马克思是“自然资源保护论者”,但又不是“生态学家”
奥康纳在他的《自然的理由——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一书中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注意到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导致了资源的消耗与枯竭、大量的废弃物以及严重的污染”,(12) 认知到了资本主义的反生态本质, 所以马克思被认为是“自然资源保护论者”,具备了“一种潜在的生态学社会主义的理论视阈”。针对一些批评者对马克思在生态学问题上的猛烈攻击,奥康纳认为是“欠公平的”。“事实上,马克思关于社会的观点中包含有人类不再异化于自然界,人类对自然界的利用不再建立在资本积累逻辑的基础上,而是一方面以个人和社会的需要,另一方面,以我们今天所谓的生态学的理性生产为直接基础的思想……有人说马克思的思想中缺乏对自然界之相联性、差异性和相互依存性的关注,这种指控也只是对了一半。一方面,马克思十分关注把总体上的劳动力生产过程和具体的商品生产过程统一起来的、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说就是‘生态规则性’的过程;另一方面,他对当时的一些重要的生态问题,如农业中土地的质量和数量问题的讨论也十分感兴趣。当然,这里也必须承认,马克思感兴趣的主要是生态理性农业的条件,比如说,怎样增加土地的肥力,以恢复和增加农业生产力以面对由不断加快的都市化进程而带来的对食品和工业原材料的急剧扩大的需求”。(13) 但他又认为马克思不可能是“生物种类的保护主义者或生态学家”。因为马克思所留下的只是生态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的朴素遗产,并没有对生态系统作出理论上的分析。
奥康纳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以资本主义的机制所建构起来的造林业中所包含的矛盾进行了准确的界定。“漫长的周转期间,使造林不适合私人经营,因而也不适合资本主义经营。资本主义经营本质上就是私人经营,即使由联合的资本家代替单个资本家,也是如此。文明和产业的整个发展,对森林的破坏从来就起很大的作用,对比之下,它所起的相反的作用,即对森林的护养和生产所起的作用则微乎其微。”(14) 不仅造林业与资本主义有矛盾,“理性的农业”与资本主义也是不相容的。资本主义农业无论从身体的角度还是从生物学的角度都是有害的。从工人身体的角度来看,在现代农业中,像在城市工业中一样,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和劳动量的增大是以劳动力本身的破坏和衰退为代价的。都市化和农业的商业化联合成了一种力量,逐渐破坏着财富的原始资源,即土地和劳动者。从生物学的角度,资本主义农业毁坏了土壤的质量。它破坏了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归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资本降低了自然的价值,导致了农业的歉收,必然会以经济危机的形式表现出来。但奥康纳又认为马克思从来没有考虑到对生态具有破坏作用的那些农业耕作方式又会预示着一种独特类型的经济危机,即资本的生产不足的危机的来临。所以马克思始终没有发展出如下的观念:资本主义的矛盾有可能会导致一种在危机及社会转型问题上的生态学理论。
奥康纳还提到了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对资本主义所导致的一些废弃物排放和污染问题所作的研究。“生产排泄物和消费排泄物的利用,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而扩大”,因为“原料的日益昂贵,自然成为废物利用的刺激。”(15) 当马克思持有这种观点的时候,他实际上已经发展出了资本主义回收再利用理论的萌芽思想。马克思思想中还包含着可持续发展的理论。马克思说:“甚至整个社会,一个民族,以至一切同时存在的社会加在一起,都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只是土地的占有者,土地的受益者,并且他们应当作为好家长把经过改良的土地传给后代。”(16) 现在不管是右翼的还是左翼的生态学,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从这些异在于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传统中发展起来的。但奥康纳又认为,马克思的这些观点只是有关自然资源保护方面的伦理主张,强调的是人类控制自然界的能力。因此可以说,最彻底的人类中心主义观点就是最彻底的自然资源的保护主义观点。尽管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的生态破坏进行了批判和揭露,但他还是没有把生态破坏问题视为资本主义的积累与社会经济转型理论中的中心问题,低估了作为一种生产方式的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所带来的资源枯竭以及自然界的退化的厉害程度。
奥康纳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虽然认识到资本主义的反生态本质,但它并不包含一种自然和生态学理论。(17) 关于自然,马克思非常清楚认识到自然界(与人类劳动结合在一起)是物质财富之源,注意到了各种自然过程在谷物、酒类、木材、陶器加工业以及其他工业中的重要意义;在不同的工业活动中,自然过程在资本周转中的作用也是不同的;资本的再生产在总体上是与根据其自然属性或者说根据其使用价值来定位的价值构成(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相对比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总之,自然的因素在使用价值中占有重要的分量。这样看来马克思只是把自然界(与劳动一起)作为使用价值的财富的来源,并没有把自然界作为交换价值的财富的生产力来看待,导致了他没能对资本主义生产力作出“系统性的质询”。在马克思的眼里,资本主义生产力是人类从自然界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的潜在力量,是人类控制自然界的能力。他把人类放在了一个太主动和重要的位置上,而把自然界放在了一个太消极和被动的位置上。他的理论所凸显的是自然界的人化问题,却没有强调人类历史的自然化方式以及自然界的自我转型问题。资本主义的运行周期以及对劳动的剥削问题被置放在了一个远远高于有机体的生命周期、能源的使用周期和自然界的开发方式的位置上。“丰富的生态感受性”在马克思那里已经消失了,“自然界之本真的自主运作性”也在其理论中越来越被遗忘或者被置于边缘的地位。
奥康纳关于马克思的《资本论》中不包含自然和生态学理论另外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马克思生活的那个时代还没有文化或环境这种类型的重大运动,所以马克思的资本、阶级斗争以及革命理论对于这种运动也没有任何实际内容的评论。马克思生活和工作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早期阶段,《资本论》中对于发生在英国,然后扩散到了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政治革命非常了解,对于像资本、雇佣劳动、技术、合股公司、世界市场等等经济革命也非常了解,但对于发生在马克思去世之后才形成的“资本主义社会和文化”就不可能谈得上有什么了解了,因为当时根本还没有特殊的资本主义文化和自然可以成为其理论对象。所以说那种以政治和经济的历史为基础的马克思理论,是不可能建立在社会的、文化的以及环境的历史基础上的。马克思的《资本论》就当然不包含自然和生态学理论了。
三、《资本论》中预示着许多当今的生态学思想
马克思有没有生态思想,是不是一个生态学家,福斯特认为,经过数十年的争论,许多对马克思即使是最苛刻的批评者最近都不得不承认,马克思的著作中包含着大量值得注意的生态思想。但质疑声又随之而来:马克思著作中的生态观点与其著作的主体内容没有系统性的联系,意思就是说马克思的生态观点在其思想中是居于次要地位的;马克思的生态思想被认为是来源于其早期对异化现象的批判,而后期著作则较少涉及。福斯特说,在他的早期思想中,也是持有同样的观点。把生态问题作为马克思的主要思想来解释马克思,他说是20世纪80年代的事。他研究了马克思的唯物主义,特别是《资本论》中的唯物主义。因为《资本论》是马克思“整个一生科学研究的成果”。(18) 如果《资本论》也贯穿了生态思想,自然而然生态思想在马克思的整个思想中的地位就不是次要地位了。他在研究中发现,在《资本论》中一种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和一种唯物主义的自然观以及自然历史的所有力量是完整地结合在一起的。唯物主义与生态学是紧密相连的,唯物主义和科学的发展使生态学思维方式得以产生。“我最终得出结论:马克思的世界观是一种深刻的、真正系统的生态世界观,而且这种生态观是来源于他的唯物主义的。”“马克思对生态的见解通常都是相当深刻的,这些见解并不只是一位天才瞬间闪烁的火花。相反,他在这方面的深刻见解来源于他对17世纪的科学革命和19世纪的环境所进行的系统研究,而这种系统研究又是通过他对唯物主义自然观的一种深刻的哲学理解而进行的。”(19)
马克思有没有生态思想的问题简化为《资本论》中有没有生态思想,《资本论》中有没有生态思想又要追溯到《资本论》中存在不存在一种唯物主义的自然观?一种广为人知的对马克思的批判认为:马克思涉嫌否认自然界在财富创造中的作用,原因是马克思构建了劳动价值论,而劳动价值论则把所有来源于自然界的价值,以及把自然都看作资本的“免费馈赠”。其实,这种批判是建立在对马克思经济学的根本误解的基础之上的。马克思是同意古典自由政治经济学关于土地没有价值的观点,但这仅仅是指非常狭隘的、缺乏创意的财富观念,这种观念与资本主义商品关系和围绕交换价值而建立的制度相关联。马克思认为,真正的财富由使用价值构成,使用价值是产品的一般特征,超越了特定的资本主义形式。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开头所说:“劳动并不是它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即物质财富的唯一源泉。正像威廉·配第所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20) 即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仍然认为,财富在更普遍的方面应当包括构成人类创造力全面发展基础的那些物质的使用价值,这样既扩展了与自然界相关联的财富,又反映了人与自然之间复杂而不断变化的物质变换关系。自然对使用价值的产生有所贡献,正像劳动一样都是财富的源泉,即使它对财富的贡献被这个制度所忽视,就是劳动也可以归于这种自然财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卢克莱修说,‘无中不能生有’,这是不言而喻的。‘价值创造’是使劳动力转变为劳动。而劳动力首先又是已转变为人的机体的自然物质。”(21) 马克思也一直把他的唯物主义定义为属于“自然历史过程”中的一种唯物主义。正是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和他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完整地结合在一起的。如果不了解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及唯物主义历史观之间的关系,就不可能全面理解马克思的著作。换句话说,马克思的社会思想是与生态学世界观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
从伊壁鸠鲁的“守恒原则”,到安德森的“土壤肥力”,再到李比希的“归还原则”,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了一个“物质变换”的概念。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有两个基本假设:“任何东西都不可由来自虚无的神力所创造”和“自然……决不会将任何东西归于无”。这两个假设构成了现在我们所知的“守恒定理”。这个“守恒原则”就具有现代生态世界观的倾向。广为人知的现代生态学四条“非正式规则”在伊壁鸠鲁那里都可以找到,卢克莱修在《物性论》第1卷中就强调过这几条原则。苏格兰的政治经济学家安德森的“土壤肥力”理论使马克思更加全面地了解土壤状况,在《资本论》中展开对资本主义农业的生态学批判。安德森认为,土壤肥力的总体性退化,就是由于资本家租地农场主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阶级对立使得无法对土壤改良进行投资;或者是由于肥料循环无法进行(因为日益增长的城乡分离)而造成土壤养分的实际性枯竭。马克思早在1851年就研究了安德森的著作,指出安德森的核心贡献就在于他赋予了土壤肥力这个问题以历史意义。“安德森决不认为不同的肥沃程度仅仅是自然的产物”,相反,“地主得到的级差地租,一部分是租地农场主人工地赋予土地肥力的结果”(22)。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安德森时,称他合理地耕种土地,“不像以前美国奴隶主那样对土地进行野蛮的掠夺——会改良土地”(23)。福斯特特别提到19世纪德国著名的农业化学家李比希对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时的影响。“马克思为什么声称,对于理解资本主义农业的发展来说,李比希比所有政治经济学家之总和还重要?”(24)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第1卷中的确提到了李比希:“李比希的不朽功绩之一,是从自然科学的观点出发阐明了现代农业的消极方面。”(25) 李比希在第七版《有机化学在农业和生理学中的作用》一书的序言中,揭露了建立在化肥基础上的英国集约农业一个“掠夺系统”,是违反理性农业原则的。与资本主义农业相伴而生的土壤养分的中断所造成天然肥力的下降,因为任何基于掠夺土地的耕种制度都会导致土地的贫瘠。在李比希看来,理性农业,与掠夺性农业制度不同,是建立在归还原则的基础之上的。所谓“归还原则”就是从土地里拿走的矿物质还得归还给土地;农民从他的田地里拿走多少,最终还得归还多少。
福斯特认为,马克思的这个物质变换概念很重要,把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三个重点内容的批判结合在一起:对直接生产者的剩余产品的剥削,相关的资本主义地租理论,以及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马克思把物质变换概念作为他“整个分析系统的中心”,把对劳动过程的理解根植于这一概念之中。“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一般条件,是人类生活的永恒的自然条件”(26)。福斯特还回顾了马克思使用物质变换这一概念的发展过程。早期的马克思对人类和自然之间物质变换关系试图更加直接地从哲学上解释人类和自然之间复杂的相互依赖关系。更为重要的是,物质变换概念为马克思提供了一个表述自然异化概念的具体方式。稍后马克思在为《资本论》准备的几本手稿材料中就不断地使用物质变换的概念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手稿(1857—1858)》中写道:在一般的商品生产中“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27)。马克思在比《资本论》稍前几年写作的《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指出:“实际劳动就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占有自然因素,是促成人和自然间的物质变换的活动”。马克思紧接着说,实际的劳动活动从来都不是独立于自然自身创造财富的潜力之外,“因为物质财富,使用价值世界只是由自然物质构成的,这些自然物质通过劳动改变了形态”(28)。马克思就是在他最后的经济学著作《关于阿·瓦格纳的笔记》中,仍然强调物质变换概念在他对政治经济学进行全面批判中的中心地位。“在说明生产的‘自然’过程时我也使用了这个名称,指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那里在分析G—W—G[商品—货币—商品]时,第一次出现了物质变换,而以后形式变换的中断,也是作为物质变换的中断来说明的。”(29) 作为马克思理论中的中心概念,出现在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中就不足奇怪了。作为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将合理地调节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
综上所述,马克思在两个意义上使用物质变换这个概念,“一是指自然和社会之间通过劳动而进行的实际的新陈代谢相互作用;二是在广义上使用这个词汇,用来描述一系列已经形成的但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总是被异化地再生产出来的复杂的、动态的、相互依赖的需求和关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人类自由问题——所有这一切都可以被看做与人类和自然之问的新陈代谢相联系,而这种新陈代谢是通过人类具体的劳动组织形式而表现出来。这样,新陈代谢概念既有特定的生态意义,也有广泛的社会意义。”(30)
马克思在物质变换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对资本主义的生态批判。在19世纪,土壤肥力的枯竭是整个欧洲和北美的资本主义社会所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这足以与关注城市不断增长的污染、整个大陆的森林砍伐以及马尔萨斯对人口过剩的恐惧相匹敌。提出土壤肥力危机问题的中心人物是李比希,但对其更广泛的社会含义剖析得最为深刻的是马克思。他说:资本主义生产“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归土地,从而破坏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资本主义农业的任何进步,都不仅是掠夺劳动者的技巧的进步,而且是掠夺土地的技巧的进步,在一定时期内提高土地肥力的任何进步,同时也是破坏土地肥力持久源泉的进步。”(31) 资本主义在“物质变换的联系中造成一个无法弥补的裂缝,于是就造成了地力的浪费”,“大工业和按工业方式经营的大农业共同发生作用。如果说它们原来的区别在于,前者更多地滥用和破坏劳动力,即人类的自然力,而后者更直接地滥用和破坏土地的自然力,那么,在以后的发展进程中,二者会携手并进,因为产业制度在农村也使劳动者精力衰竭,而工业和商业则为农业提供使土地贫瘠的各种手段。”(32) 物质变换过程中的“裂缝”,就使得以食物和纤维的形式从土壤中移走的养料无法返还于土壤,其对应物就是城市的污染和现代排污系统的不合理。“在利用这种排泄物方面,资本主义经济浪费很大;例如,在伦敦,450万人的粪便,就没有什么好的处理方法,只好花很多钱用来污染泰晤士河。”(33) 所以马克思坚持认为,人的自然的新陈代谢所产生的排泄物,以及工业生产和消费的废弃物,作为完整的新陈代谢循环的一部分,需要返还于土壤。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农业以及物质变换的裂缝的观点,使他得出了较为宽泛的生态可持续概念。他认为这种观点对资本主义社会来说具有非常有限的实用性,因为资本主义和供应人类世世代代不断需要的全部生活条件的农业有矛盾,或者说,合理的农业同资本主义制度不相容,合理的农业所需要的,要么是自食其力的小农的手,要么是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的控制。马克思提出要“对土地这个人类世世代代共同的永久的财产,即他们不能出让的生存条件和再生产条件所进行的自觉的合理的经营。”(34) 甚至整个社会,一个民族,以至一切同时存在的社会加在一起,都不是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只是土地的占有者,土地的受益者,并且他们应当作为好家长把经过改良的土地传给后代。福斯特最后认为,马克思的这些理论构成了人类生产和生存的自然条件,并且是对资本主义与一般生产条件异化的最一般表述。反对资本主义的革命不仅需要推翻它对劳动进行剥削的特定关系,而且要以合理的方式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只有这样,马克思经常号召的“废除雇佣劳动”才有意义。
四、《资本论》中的环境保护观点
日本学者岩佐茂先是把“马克思本人的思想”和“以马克思的思想为起点而展开形成的马克思主义”区别开来,认为马克思以后的马克思主义缺少环境观点,而马克思本人的思想是存在着环境保护的观点的。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是环境破坏的罪魁祸首,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资本主义进行了批判。但是他们却很少去对马克思理论中包含环境思想的必然性,以及社会主义作为生态社会主义包含环境保护逻辑的必然性进行论证,而只是幼稚地认为社会主义不可能存在环境问题。当社会主义国家也存在着严重的环境问题成为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时,他们先是根本不愿承认,后又狡辩说那是偏离了社会主义的后果。所以马克思主义有必要回到马克思的环境思想上去,回到马克思成熟时期的著作《资本论》中的环境保护思想上去。
岩佐茂认为,青年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的“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的统一”的观点,与成熟时期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的“物质变换”理论是一致的,并得到了更为具体的解释。马克思的物质变换在《资本论》中有“自然的物质变换”、“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社会的物质变换”三个层次的概念。自然的物质变换是指自然界的物质循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首先是指吸收和消化食物、水、氧气等外部物质然后又将废物排到体外的同化和异化的生命活动,这一变换是以劳动为中介,通过生产、消费和废弃来进行的;社会的物质变换是指以货币为中介的产品交换。(35) 具体来说,《资本论》中环境思想有以下三个方面重要的内容。
第一,“马克思重视自然界的物质循环,把人作为自然之子为维持生命而进行的物质变换看做是自然界物质循环的一个环节。”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自然存在物”,人是拥有身体、拥有自然的各种力量的人的自然,同时又受到独立于人而存在的外部自然的限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虽然要以劳动为中介,采取生产、消费和废弃的形式来进行,但是这一过程不能搅乱自然界的物质循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不仅指出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包含了“自然物作为人的使用价值或产品被人占有”以及“人以食物和衣物的形式消费掉的土壤成分回归大地”的废弃过程,而且还指出了废弃物被作为资源重新利用即循环经济的可能性。
第二,“马克思指出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活动引起了环境污染,扰乱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危害了人的健康和生命。”资本主义生产由于把人口聚集到城市、由于消费废弃物的产生,“扰乱”了“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这种“扰乱”既是对“土地持久肥力的永恒自然条件”即对自然的“扰乱”和“破坏”,也是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精神生活”的“扰乱”和“破坏”。大量废弃物,特别是自然难以净化的人造物的出现,是近代资本主义产业化的结果。近代产业化只是服从资本的逻辑(把追求利润、积累资本当作最重要的目标,是使资本主义社会得以成立的逻辑)单纯追求经济效益。服从资本逻辑的产业化,以地球资源是无限的、大气和水可以无偿使用为前提,无视废弃物问题,进行了导致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大量生产。因为,大量生产能带来利润这一点恰好符合了资本的逻辑。大量的废弃物造成了自然环境的破坏。自然环境的破坏有两层意思:一是指人的环境破坏,二是指自然的破坏。“人的环境破坏”,并不是指自然本身对人的环境破坏,比如说火山爆发,而是指人自身的活动制造出不适合人类生活的环境。这种不适合人类生活的环境,就会损害人的健康。如果大气和水受到污染,或者食物受到污染,那么人的健康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损害,甚至会危及生命。所谓自然的破坏,并不是自然本身变迁中发生的生态系破坏,而是由人的活动所引起的地球生态系破坏。
第三,“马克思主张要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控制”。马克思对这一点的阐述集中在下面的命题中:“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这里论述的不是人对自然的支配,而是对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进行“合理地调节”,“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并且要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人对自然的支配”和“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控制”是有区别的。前者指人依靠科学技术支配自然或控制自然,但这仅是一种幻想,无论科学技术发展到何种程度,人都无法支配自然。人充其量只能控制自然的极小的一部分,甚至连由人利用自然而产生的人化自然也无法做到彻底控制。后者则是指对作为关系项的人的控制和对自然的控制。既然人对自然的控制能力有限,那么要想控制人与自然的关系,就只能对人本身进行控制。不论什么年代,人类为了生存都始终设法控制与自然的关系。在近代以前,人在努力控制自然的强大力量的同时,更主要的是采取一边约束自己一边去顺应自然的方式去控制自然和人的关系。而到了近代工业化以后,随着人类改变自然的能力不断提高,形成了人类能够支配自然的观念。但是,这只是重视了人与自然关系的一极——自然,忽视了自我控制的另一极,结果导致了自然环境的破坏,人与自然的正常关系也不能维持。为了控制人与自然的正常关系,控制人类的力量和基于这种力量之上的活动就变得极其重要了。
岩佐茂还特别强调了马克思把“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作为自然界的形态变化来把握的意义。在马克思看来,宇宙的一切现象,不论是由入手创造的,还是由自然的一般规律引起的,都只是物质的形态变化。“人在生产中只能像自然本身那样发挥作用,就是说,只能改变物质的形式。”(36) 他认为,马克思的这个思想有理论和实践上的双重意义。从承认了自然对人的先在性的唯物论立场出发,认为人的劳动只是引起了“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劳动是把自然的质料换成对人有用的使用价值的价值形成活动,在这个意义上它是“物质财富之父”,但不能形成新的质料。劳动所带来的只是“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使这种变化成为可能的则是作为“物质财富之母”的“土地”(自然)。从环境保护的观点上来看,这意味着把“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作为自然循环的一环来把握。劳动生产出了大量自然界不存在的东西,但这也仅是“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而已。正如“机器不在劳动过程中服务就没有用。不仅如此,它还会受到自然的物质变换的破坏力的影响。铁会生锈,木会腐朽。”(37) 所以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也要和“铁会生锈,木会腐朽”一样,要还原到自然界,都属于自然循环中的一环。任何自然循环的中断,都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上述学者对《资本论》研究的成果,对推动我国理论界加大对《资本论》的文本研究和我国正在进行的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作为马克思倾注毕生心血的《资本论》,在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预示着许多当今的生态学思想”。这些生态学的理论成果,就是我们今天建设生态文明的理论渊源。
注释:
① 据笔者统计,施密特在《马克思的自然概念》一书中直接引用《资本论》进行论述的达160多处。
② 施密特:《自然的概念》,欧力同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61页。
③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35、208页。
④ 施密特:《自然的概念》,欧力同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3页。
⑤ 施密特:《自然的概念》,欧力同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2页。
⑥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16页。
⑦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429页。
⑧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15页。
⑨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6页。
⑩ 施密特:《自然的概念》,欧力同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143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28-929页。
(12) 奥康纳:《自然的理由——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唐正东等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196页。
(13) 奥康纳:《自然的理由——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唐正东等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3-4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72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15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878页。
(17) 奥康纳:《自然的理由——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唐正东等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458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411页。
(19) 福斯特:《马克思的生态学——唯物主义与自然》,刘仁胜等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前言”第3、23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6-57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49页。
(2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3年,第160、162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99页。
(24) 福斯特:《马克思的生态学——唯物主义与自然》,刘仁胜等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24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80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07、215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04页。
(2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39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年,第422页。
(30) 福斯特:《马克思的生态学——唯物主义与自然》,刘仁胜等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75-176页。
(3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79-580页。
(3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19页。
(3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15页。
(3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18页。
(35) 岩佐茂:《环境的思想——环境保护与马克思主义的结合处》,韩立新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第249-250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6页。
(37)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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