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中的社会参与与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育管理论文,我国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适应社会的需要,以便服务得更好,西方一些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在高等学校管理中引进了“社会参与”机制。社会参与高等教育是指社会直接参与学校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直接为学校提供社会化服务。社会通过参与学校的规划、系科和专业的设置、政策的制定、教学管理等宏观领域和通过参与学校的教学计划的制定、课程的设置、质量评估乃至教学等微观教学活动,体现社会对学校办学的执行、保证和反馈功能。社会参与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学校与社会的紧密联系,保证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能反映和满足社会的需要,促进学校为社会(特别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参与高等教育与高等教育为社会服务息息相关,相辅相成,高等教育为社会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直接影响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社会参与是除了市场机制作用外对高等学校自主办学和政府宏观调控的必要补充,是高等教育体系运行调控的重要环节。
一、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中社会参与的现状
1.社会参与高等教育管理正在逐渐增多。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中确实存在社会参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力量参与高等教育管理还在逐渐增多,社会参与的方式及内容越来越广泛:1)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的代表参与高等教育的宏观决策。从中央和地方政府领导人的决策,到高等教育方面的有些工作会议,学术性会议,都注意邀请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的代表参加,听取他们对高等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使有关决策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要。2)组成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高校董事会。目前我国许多高校都建立了董事会制度,把热心于教育的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企业、行会组织等组织起来参与高校决策,为学校管理提供咨询。进行监督,为学校办学筹措资金,进行了一系列的尝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3)建立“产—学—研”联合体。这是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界参与高等教育管理的一个重要途径,其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和企业组成咨询小组,共同探讨双方关心的事情;企业向高校提供资助、贷款或奖学金,建立教学实践基地;高校参与企业的训练活动,帮助企业开设培训课程,训练员工,高校和企业开设新专业,组织科研力量对企业难题进行攻关等。4)组织对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培养人才质量的社会评估。这是国外采取的方式,对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提高有很大作用。近几年来我国也开始采取这一方式,如中国管理科学院对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学术水平的评估,在报纸上多次发表学术榜排名。
2.社会参与高等教育管理的不足。从八十年代初期至今,社会参与高等教育已有二十余年的历史,社会参与从形式到内容经历了一个不断丰富完善的过程,参与的机制也在逐步地建立,但是总的看来,我国社会、企业参与高等教育管理处在起步阶段,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这些问题主要有:1)社会力量参与高等教育的管理权缺乏。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还只是纵向关系的调整,即“中央—地方—学校”三者的权力分配,而横向关系的协调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因而在即“国家—社会—学校”三方关系的协调上没有突破性的进展,所以高等教育的管理权其实一直是在政府和高校这两极之间进行分配,政府一直是高等教育管理的实际拥有者和高校还拥有的一点管理权相比,作为政府和高校之间的社会力量参与高等教育的管理权几乎完全被漠视。2)社会、企业与高等教育之间缺乏了解和沟通,社会、企业参与的深度不够,社会企业参与多呈间接性,直接参与尚未深入展开,并缺乏主动性,社会参与的渠道还比较单一,参与面不广,目前社会参与主要是企业参与学校,社会其他方面如社会及个人对学校的参与不够;3)许多学校的社会参与机制还未完全建立,目前尚处于临时性、短暂性的松散状态,如社会、企业与学校组成的教学、生产和科研联合体一般都是为了解决某些具体项目和课题,缺乏长期的综合性联合,缺乏共同解决双方感兴趣的、大型的、具有社会经济价值的科研合作项目课题。4)社会、企业参与联合体主要着重于科研和生产上,对教学改革的参与不够,目前社会参与的重点放在直接带来利益的教学、科研上,社会对学校的教学、质量的影响、反馈还未形成必要的机制。这些情况直接反映了我国政府没有做好社会力量参与高等教育管理的宏观协调工作。
二、从治理视角反思我国社会参与高等教育管理的现状
1.现状背后的价值取向。如果寻求这一现象背后的价值取向,“集体主义”则是一个很好的答案。我们是一个信仰集体主义的国家,集体主义是我们公共行政领域的核心,高等教育领域也不例外。根据制度经济学的解释,集体主义者视社会为一个整体,社会在任何时点上都大于构成社会的所有人之和。他们假设,社会真理和总体利益是可以被认识的,可以建立一些法定的权威机构保证这种利益,这些法定的权威机构就是政府。这种假设就推导出“只有处于政府的管理之下,才会发生‘正确的事’”。所以集体主义也曾被定义为“由一批专家和官员来为人们的利益进行管理,这些专家或官员比任何非官方的个人或人民大众自身更了解或认为他们更了解什么对人民有益。”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一直是在这种理念下进行的。政府作为整个社会和人民利益在教育领域的代言人,全面负责高等教育的管理,个人和社会无需参与。所以尽管高等教育已经走进社会的中心,和社会各个阶层、个人的关系前所未有的紧密,但是作为社会方面的个人、学生、社团、用人单位,对于高等教育的管理并没有多少实际的影响,更不要说什么权力。教育离社会很近,但管理和社会参与却毫不相干。集体主义的初衷是善的,但是政府也是由具有价值取向和一定私利的个人组成,它能够真正代表社会整体利益吗?制度经济学用公共选择理论对此做出了否定的回答,在政府的决策活动中存在大量损害选民利益的问题。当我们将高等教育的管理权全部委托给政府的时候,可能不仅不能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而且使教育事业沦落为政治活动,制造了学术腐败,而远离了学术和社会公平。所以为了能真正维护社会大众在教育中的利益,真正体现民主和公平,使我国的高等教育事业真正成为健康发展的公益事业,就必须吸收与高等教育相关的社会各个阶层、团体和个人参与到高等教育管理中来。社会不仅对高等教育的情况和运作十分敏感,而且能够影响高等教育的决策,并能在高等教育管理中发出自己的声音。也就是说,社会参与高等教育管理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
2.从治理理论的视角进行反思
1)治理理论产生的背景与含义。“集体主义”不能为高等教育管理中社会参与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那么我们必须寻求新的理论支撑。显然,治理理论不失为社会参与高等教育管理的理论支柱。治理理论是公共行政领域的一个理论,通过国际组织和西方政府的实践,现在已经成为指导公共行政的新理论和新理念。“从现代的公司到大学直至基层的社区,如果要高效而有序地运行,可以没有政府的统治,但却不能没有治理。”治理理论的产生主要源于政府失灵,20世纪80年代末世界银行首先使用“治理”一词,此后被广泛地用于政治研究领域。90年代以来,西方学者对“治理”一词的界定日趋明确和成熟。治理就是对政府全面控制社会、垄断一切公共服务的管理方式的挑战。要求政府下放权力,收缩控制的范围,将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情让位与社会和个人,同时呼吁社会团体、公共机构、私人机构、各种协会、个人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并且应当成为公共管理的重要权威和主体。当然治理不可能是万能的,它也内在地存在许多局限,为了让治理更加有效,“善治”理论随之产生。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府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善治实际上是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回归。善治的过程就是一个还政于民的过程,善治表示国家与社会或者说政府与公民之间的良好合作。
2)治理与善治对高等教育管理的启示。高等教育作为一项社会公共事业,根据治理与善治理论,社会力量参与管理是合理的,也是必须的,其实国外很多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一直是置于政府、社会和学校的共同管理,以美国为例,州教育委员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其委员从实业界、自由职业界、科学工作者、社会活动家、工会组织及团体、教会代表中任命,同时各种社会力量组成的各种各样中介性的组织和协会对高校同样拥有管理权。仅就从一所高校的管理上来看,同样可以看到治理的影子。美国大学的管理实行董事会制,董事会是大学的最高权力机关,把持着大学发展的宏观政策和方向,大部分学校的董事会由校外各界代表组成,如政府官员、工商界知名人士、企业财团老总等。“如果在高等教育管理中发生分歧……最后的决定权不应该在学者行会或学者团体手中,而应该在外行的懂事会手里……既然它(大学)只有在外界公众的默许下才能存在,那么,这一公众的代表无论在私立院校还是公立院校,都必须在政策冲突上拥有最终的裁决权。”这充分的反映和保证了社会各界和个人参与高等教育管理的机会和权力。
三、积极发展完善实现高等教育管理的社会参与
高等教育管理的国际经验表明,社会力量参与高等教育已经成为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力量。在我国当前的高等教育管理现状下,为了能让社会力量真正地成为高等教育管理中的重要一元,政府和高校务必让出权力空间,社会力量积极发展、完善,方能实现高等教育管理的社会参与。
1.政府改变角色定位,从划桨者向掌舵者转化。新公共管理认为,公共组织分四种类型,即政策组织、规制组织、服务提供组织和服从型组织。前两者负责“掌舵”,而后两者的职能是“划桨”。政府应把这两种职能分开,将掌舵的职能置于中心位置,而“划桨”的职能尽可能通过社会来完成。吸收社会力量参与高等教育的管理,首先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改变管的太宽、统的太死的划桨者的形象,从细微的、具体的管理工作中退出来,而将这些管理权力还给社会和高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的主要职能则在于制定教育法律、法规,从宏观上把握高等教育的方向和质量,为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培养一个适宜的充满活力的环境,当好“掌舵”的角色。同时让社会、个人了解高等教育的现状和运作,充分尊重高校自己、社会组织、个人在高等教育方面的判断和选择,为其参与高等教育管理提供条件和环境。“它们(政府)只能保护一种氛围,使普通公民在其中能自由地评估什么东西是增进其财富的……管制必须是原则性的和少而精的。”只政府要重新认识在高等教育管理中的地位和角色,其责任是协调各方,制定各种政策,充分利用公营部门、私营部门和民间组织的优势,实现社会力量良好参与高等教育管理。只有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从微观管理真正转向宏观管理,才能为高等教育管理的社会参与提供“空间”。
2.借鉴西方高校管理模式,改革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我国大学的管理组织机构还是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模式,都是主管部门的行政管理和集中垂直领导,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党委常委和校长、副校长均是由主管部门的党组织决定任命并且对上级党委和政府负责。在这种管理体制下,行政力量过于强大,排挤了学术权力和社会力量参与高校管理的空间。和这种党委和校长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相比较,国外的高校管理主体要丰富的多,社会参与更加明显。如美国的董事会作为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其成员主要是由校外人士担任;英国大学的最高管理机构是理事会,它由大学教师、学生、其他大学代表、地方教育当局代表已经社会各界代表组成。法国大学的最高全力机构是校务委员会、校科学委员会和校学业与大学生活委员会。它们的委员由教师、科研人员、学生、行政人员、职工和校外知名人士组成。可以看出,无论什么类型的管理体制,国外的高校管理都顾及学术力量、学生、职工、社会各界在高校管理中的地位,只要高校触及的阶层,都有一定的发言权。我国高校也应当建立这种类似的董事会或者理事会,作为高校的最高决策机构,积极吸收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企业界、行业组织、专业组织等校外力量参与高校管理,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使高校真正体现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的利益。
3.发展和完善各种中介性教育组织,并积极吸收其参与高等教育管理。中介性质的教育组织可以向社会提供高校办学情况的信息,促进社会对高校的理解和支持;它还可以从不同方面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施加影响,以促进大学适应社会的需要。同时由于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性、公证性、权威性,所以它在社会参与高等教育管理中发挥着其它社会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我国的教育中介性组织只是近年刚刚开始发展,不仅类型单一,多为学术性机构,性质也不清晰,运作也不规范,难担管理重任。为了能够反映社会各方面的需求和利益,发挥它们在高等教育管理中的作用,首先要建立各种类型和性质的中介机构,使各个社会阶层和团体,都有反映自己呼声的组织,再就是规范中介组织的运作,用法律来规范和保护其参与高等教育的管理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