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交往制度与多元利益集团利益的表达_政治论文

政治沟通体制与多元利益群体利益表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利益论文,群体论文,体制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多元利益群体并存的格局。不同的利益群体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具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如何在制度上规范这些诉求以保证诉求的合理性、诉求实现的可能性,是摆在政治学者、社会学者和经济学者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从信息系统角度来论述该问题。

一、信息系统的基本模型和一般过程

欧文·拉兹洛构造了一个最简单的系统模型(见右图模型1)。在该模型中,E为噪声源,提供可以分析出稳定信息的噪声;P为输入部分,接收E提供的噪声,同时排除其他成分;C则为控制-编码中心,将由P传过来的噪声进行整理、编码;R为输出部分,将编码后的噪声,即信息传送出去。由R发出的信息再回到E,信息就完成了E→P→C→R→E流动过程。信息回到E之后,再不断地重复原先的过程,这就形成了一个持续不断的信息流。(注:〔美〕欧文·拉兹洛著,李创同译:《系统、结构和经验》,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年版,第10-11页。)

在拉兹洛的信息模型中,P和R是作为两个实际组成部分存在的,它们可以是信息的输入输出过程,也可以是输入输出的部件。为了方便理解,可以将P和R只理解为输入和输出过程,这样就可以进一步简化模型,形成模型2(见右图)。模型2由信息的发出者(E)和信息的接收者(C)两个元素、信息输入(P)输出(R)两个过程共同构成。

依据模型2,公众与政府之间的政治沟通的最简化形式可以表示为右图(模型3)。

在模型3中,社会成员就是信息的发出源,政府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信息的反馈者。一个完整的政治沟通过程,包含两个在信息传达路径上相互重叠的过程:一是作为信息输入的自下而上的利益表达过程,二是作为信息输出(反馈)的自上而下的指令传达过程。利益表达过程是社会成员依据自身的利益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将该意见传达到政府的过程,意见传达的制度化路径则称之为利益表达机制;指令传达过程是指政府依据自身对民意的了解,向社会成员传达法律、政策或措施的过程,指令传达的制度化路径称之为指令传达机制。

一般而言,利益表达过程和指令传达过程是相互统一的。利益表达的目的是为了得到适当的指令传达,指令传达则必须以利益表达为基础的;利益表达的充分性是指令正确性的首要保证,利益表达机制也是指令传达机制的合法性来源。在实际的运作中,指令传达过程经常出现与利益表达过程相分离的现象。需要分类考虑这些分离现象:第一种分离现象是正常的,指的是针对独特、突发的事件,政府可以依据一些基本原则独立做出自己的决定,无需过多地借鉴民意;第二种现象是非法的,政府几乎纯粹依据狭窄的部门利益发出指令,而漠视民意的存在,或者依据自己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人为地制造“民意”;最后一种现象介于两者之间,是由于利益表达机制的不完善,政府只能在信息不充分的情况下做出决定,导致决策错误概率增大,或者决策被少数强势群体所左右。第三种现象的表现形式与第二种现象相近,都表现为政府做出错误的决策,但在本质上两者是有区别的,第二种现象属于政府主观犯错,第三种现象是由于信息不充分造成的。另外,这两种出错情况,都可以通过沟通系统的结构性变化——增加沟通中介,予以部分抵消。

二、沟通中介的两个基本功能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保尔·拉扎斯菲尔德,通过对美国政治沟通体制的研究,提出了“两步流程理论”。两步流程理论认为,民众表达意愿不是直接向政府直接提出自己的要求,而是通过舆论领袖间接表达,所谓的舆论领袖大多是在社会中有名望的公民,它们或者是各级议会议员,或者是各种社会团体的负责人。两步流程理论揭示了一个道理,政府与民众之间需要一个沟通中介作为政府和社会成员的信息中转站。(注:孔德元:《政治社会学导论》,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12页-113页。)在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加入一个沟通中介之后,模型3可以演化为模型4(见右图)。

其实,模型4忽略了许多复杂的沟通过程,只是一个为了分析特定问题所作的两环节简化沟通模式。在环节1中,沟通中介面对社会成员,是噪音(分散的信息)的接收者;在环节2中,沟通中介面对政府,是信息(整理后的信息)的发出者。沟通中介具有多重功能,在这里通过比较模型3和模型4,我主要介绍它的两个基本功能:信息整合功能和分散权力功能。

1.信息整合

在模型3中,政府直接面对民众,这似乎非常符合直接民主的原则,也许它应该是政治体制的最佳模式。但是,实际上,依据该单环节模型建立的政治体制存在诸多无法克服的弊病,这样的系统除了导致社会的功能紊乱之外,别无他用。

单环节沟通体制首先会导致利益表达机制被破坏,进而促使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关系出现脱节。这是因为,政府面对的社会成员不是集合的个体,而是分散的个体。也就是说,一个社会成员即为一个信息发送点,政府面对的是分散的、无穷的信息发送点,假设每个公民都将他的意见直接传递到政府部门,政府根本就没有能力接收这么大量的信息,即使能够接收,也无法短期对其进行分类和归纳。因此,单环节的沟通模式,要想得到实现,必须建立在两个条件之上:一是高昂的信息处理成本;二是极为缓慢的信息反馈。在现实中,前者是政府无法承担的,后者是公众无法忍受的。在不满足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依据单环节沟通模式所建立的政府与社会成员间的信息链实际上遭到了破坏,两者间的关系出现了结构性的缺位。

当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不存在正常的沟通渠道时,社会成员便会通过非正式的渠道表达各自的童见。不同阶层的成员表达的方式会有所不同的。中上阶层会通过与政府官员建立私人关系为自己谋取利益。私人关系的建立主要通过金钱和情感两种媒介实现,而不论是以哪种媒介为主导,这一非正式沟通关系不可避免地会带来腐败现象。相对于中上层阶层,中下层的利益诉求声音是微弱的,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金钱,也没有足够的际遇可以结交到处于上层、具有决策权力的政府官员,他们的声音很容易被中上层阶层的声音所淹没。这使得他们在社会利益分配中处于弱势地位,利益受到侵害是不可避免的。当他们感到自己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并且不能通过合法渠道实现公正时,倾向于采取极端的方式,或是采用暴力、示威、上访等行动(注:示威、上访等合法行为,在类似单环节沟通模式的社会中,经常是被视为极端的。),希望以此引起重视;或是采取自虐手段以获取有限公众对自己的同情;还有一种极端方式就是保持沉默,将危机暂时潜藏起来,在合适的时候,它会以更强烈的形式爆发出来。一般来说,在一个没有正常表达渠道的社会中,这些行动都会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沟通中介将分散的噪音整合成有效的信息传送到政府,经过沟通中介的信息整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交流的结构性缺位,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在这一过程中,一部分有效的噪音可能被过滤,但是相对于简化的信息所带来的效益,是可以接受的。

2.分散权力

当政府与社会成员缺乏有效沟通机制时,容易带来政府权力过度集中的恶果。社会成员利益表达是否畅通,实际上关系到话语权在社会中的分配状况。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表明政府有可能控制绝大多数的话语权,中下阶层很容易丧失了其话语权,中上阶层有可能享有一部分话语权,但是这部分话语权往往是通过不正当的途经获得或是以特权的形式存在,它们实际上派生于政府。

话语权的丧失会影响到其他权力的分配状况,政府在控制话语权后即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地行使政府的各种权力,同时可以利用话语权对社会成员进行思想控制,利用国家的强制力压制持不同意见者。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的运作体系很容易导向自我封闭,任何决策可以通过漠视民意,甚至制造民意得到实施。当然这并不是说,政府将集中所有的权力,现实中部分权力还是分散于社会中。在这样一个单环节信息交流的社会中,分散于社会的权力已经丧失了“天赋”的属性,而是变成由政府赋予的。“天赋”与政府赋予的权力的不同,在于前一种权力原则上不可剥夺,后一种权力则依据政府的意愿可收缩放大。也即是说,这类权力实际上是缺乏有效制度保障的。

沟通中介具有分散权力的功能,但这一功能的实现并不是自然而然的。两环节沟通模式存在一个变体(模型5)。在这一变体中,沟通中介流于形式,实质上已经整合入政府体系之中,只是政府的一个派生机构。该变体与单环节模式相比,信息整合功能有了很大改进,但是却增强了政府对社会成员的控制力,提高了政府体系的集权程度。因此沟通中介要想真正发挥其分散权力的功能,首先必须获得独立性,否则它只是政府控制社会的一个工具。分散权力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它与孟德斯鸠、托克维尔以来的“以社会制约权力”思想(注:〔美〕达尔著,顾昕等译:《民主理论的前沿》,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205-206页。)紧密结合,因此发展独立的沟通中介是社会民主化的一个必要环节。

三、利益群体的多元化与沟通机制的演变趋势

沟通体制的重心是利益表达机制,而利益表达与社会的利益群体的分布紧密相关,因此为了实现社会均衡发展,必须建立一套与社会利益群体分布相适应的政治沟通体制。

目前的中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利益群体趋向多元化,政治沟通体制也需要做相应的整合。在计划经济时代,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并未出现高度分化,政府通过“单位”结构将社会成员纳入一个统一的、严密的结构之中。社会成员的各种需求,包括生、老、病、死等等,都是在“单位”体系中解决的。这一体制接近于模型5所显示的沟通模式。在这里,单位是政府的派生机构,某一分配体系中的单位利益也是由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代表,因此单位间的利益协调,一般只是政府各部门利益之间的协调,不存在政府与社会成员、与多元利益群体的频繁的沟通问题。而且,社会成员也很难划分为严格意义上的利益群体,他们缺乏独立性,只是严密结构的各个组成部分。

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原有的单位体系在两个向度上逐渐解体。第一个向度是单位职能专业化,个体从单位解脱出来。一个单位不再是一个小社会,它只能涵盖一个人的部分而已,个体的其他需求需要从社会中得到满足。单位体系解体的第二个向度是,从原有“单位”中脱离出来的个人与处于社会边缘的个人构建的新型“单位”,促进了单位类型的多元化。单位体系在这两个向度上的解体促成了社会在两个向度上的分化:一是社会结构的分化,促进了社会利益类型的多元化;二是贫富差距扩大,导致等级利益的分化。社会的两个分化只是在形态上划分出了有迹可寻的多元利益群体,真正的利益群体是个体们依据自己的理性和感受认识到与他人的共同利益或目标,产生群体归属感基础上的个体联合。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多元利益群体构成了社会的一极,政府(包括立法、司法、行政三大块)构成了社会的另一极,那么政府与利益群体之间呢?目前,显然是缺乏像计划经济时代的“单位”这样的一个有效的沟通中介。

近几年,政府为了更好地与公众沟通,做了许多实际的工作,例如健全信访制度、设立“市长电话”、安排领导接待日、制定政策前咨询专家意见、鼓励新闻监督、提倡行业协会的发展、推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等。但是这些措施存在诸多局限性,它们的实施或者是特殊的,体现了鲜明的人治色彩,譬如设立“市长电话”、安排领导接待日等;或者是有限度的,譬如鼓励新闻监督、提倡行业协会发展等。政府一方面希望媒体、协会能够承担部分的社会职能,为政府减轻负担,另一方面又不敢过于放开,害怕引起社会不稳定,为此施加了很多政策限制。沟通渠道的不畅通和不独立,导致了上访、贿赂等体制外诉求方式的大幅度增长,使得对社会问题的解决更依赖于人治,而非法治。这就产生了一种恶性循环,因为体制外诉求方式是有效的,因此公众会更倾向于抛开体制内诉求方式,强化体制外诉求方式。过多的体制外诉求,会使得社会的利益表达机制简单化为模型2的单环节沟通模式,从而带来社会的功能紊乱。

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对社会的利益表达机制作一结构性调整。结构调整主要分为两大块:一是作为信息接收者和反馈者的政治体制的调整(不详述);二是加强沟通中介的建设,充分发挥其信息整合和分散权力的功能。从目前的社会发展状况来看,沟通中介的建设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获得突破:

一是发展独立的社会团体。社会的多元化和政府对社会的控制力减弱,在社会与政府间形成了一个真空地带,发展独立的社会团体能够弥补这一真空。社会团体的来源可以有不同类型,一是权力型社会团体,即原属于政府框架的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组织;二是经济利益团体,指基于行业划分的行业协会和商会;三是社会福利团体,这类团体在中国还相当少;四是各种公民自发组织的小规模合法团体。

二是进一步放宽媒体传播。现代社会,大众传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媒体已成为公众表达自身意见的重要途径。但是,目前权力机关对媒体传播限制过多。这一反差鲜明地体现在2003年3-4月的辽宁海城豆奶事件,面对数千名学生的严重中毒事件,地方政府错误的选择了封锁消息的措施,直到外地媒体的介入,事件的真相才逐渐公布于众。

三是推进基层政权民主自治。在推行农村“海选”之前,农村基层组织与农民的联系严重脱节。目前该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一方面是由于上一级政权的压力,迫使村民自治程度相当有限;另一方面是中国社会民主意识淡薄,有限的民主经常受到宗族等派别利益的挤压,有效的协调机制很难建立。这两点都是需要在以后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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