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近代史上书报评论的逻辑_法国国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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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播的政治史经常被强调为是通往自由的惊心动魄的征途:无可避免的、光芒四射的崛起打碎了奴役的黑暗枷锁。这是个不错的传奇故事,不过有些粗略。我们这里以印刷时代为例开始讨论的审查机构的漫长历史展示出一些数量的循环机制,在这里,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意愿都不能作为主宰来统治。

       颠倒的关系

       就好像昨天在书店和君主之间,今天在记者和部长之间有一个零赌注的赌博。前者越有力越自信,后者就越谦卑越可怜。

       你们可以在《抄写员》①中找到关于政治权力和知识权力间平衡游戏的一点描写:当其中一个下降的时候,另一个就会上升,反之亦然。法国历史和每个共和国的历史都是证明。

       这一连通管道在出版业中有一个量化的表达。在16世纪,印刷产业爆发,罗马教会内部爆裂。在17世纪(在投石党运动②及其雨点般的攻击马扎然的文章、歌曲和讽刺诗之后),印刷产业紧缩退步,王权到达了顶峰。在18世纪,图书和文人膨胀,君主制陷落。就好像是如果其中一个占据了中心位置,另一个就要让路。

       从在无线电领域的经历开始,结合随后在法国广播电视部的工作经验,皮埃尔·舍费尔,③通过一个完美的气体公式总结了权力/传播的对峙:“权力★传播=常量”。传播为零的时候,权力无限,反之亦然。根据这种双曲线关系,他写道:“在一个人人都可以以同等的机会传播的理想社会中,权力趋近于零。”(Schaeffer,1972:243)这个双曲线草图立刻就表现出细微的差别,就像他本人画的那样,因为将曲线趋向零和无限的同时,我们可以在一边找到无政府状态,在另一边找到独裁。无政府状态就像是纯洁的噪音,独裁就像是完美的寂静。

       在一个所有人同时说话的群体中,由于缺少一个公认的权威将话语权依次分给每个人,大家无法再互相听见:传播为零。但是如果领导人以外的人都不敢抢在他前面说话,传播依然为零。他得到的可能不是一条抛物线,而是一条高斯曲线④,最大值位于中部区域。总之,这个简短的代数公式提供了一个有用的定量来给审查的历史变量一个排序。而这个恒定的权力意志在面对一个媒体的突然出现的时候首先做的就是尽可能地使渠道和信号稀疏。

       亲爱的,需要明白这一点。没有任何政治权力看重偶然,它们都怀有一个永恒的梦幻。不得不“应付意外”是一个政府在绝望中万不得已的最后办法。而掌握事件的最好方式——任何话语都是一个充满威胁和意外的事件——依然还是将其消灭于摇篮中。这样秘密就可以得以保存——不会有不适当的泄露。公共话语警察表现了绝对权力允许接近的绝对的节目编排的幻觉。在朝鲜,人们确保唯一的日报,即党的日报会在发行日到来之前提前几天印刷——工作人员和编辑部会因为在超水平完成执行计划的指标的热情而受到表扬。现代科学认为,告知就是制造未必会有的事。

       “统治就是预见”,而预见就是将意外带回到规范之中。通过限制信息发出者的数量或者使发出的信息缺乏内容,这样我就缩减了意外、异常和偶然的余地。这样我就能更好地统治,因为我可以更好地预见。在所有情况中(还有所有国家中),无法在预先的计划中消除意外,那意味着缩小话语变故的可能性,以及所有能够被合法地大声讲出来的东西的范围。事件还是需要的,但是要尽可能地使其正规化并对其进行分区控制。

       从16世纪到20世纪,政治专制主义始终受到知识倍增的纠缠。黎塞留在学校的增加中只看到了危险,就像柯尔贝⑤也在印刷产业中只看到了危险一样。印刷业被分散,君主制就集中(在巴黎的印刷厂主都集中在圣雅克街)。“通过印刷手段的无限增加,(书籍)在所到之处的传播使一个一个国家被说服”,一个勇敢的政论家科隆比⑥1631年在其“来自国王的权力”如此写道,他希望通过这个办法轻微地强化“恰到火候的书籍”对失去理智的人的呼喊和造反的优势。至于拿破仑,他对欧仁⑦说:“要少印一点,越少越好。”首先恢复审查,然后创建一个印刷管理的国家指导机构,书商需要宣誓和执照,再加上缩减来源的传统方式:在帝国157家印刷厂中关闭97家,将巴黎的报纸数量减少到4份,每个省只有一份报纸。如此这般,高枕无忧。

       度过了第一个无忧无虑的时期,在位权力,即教会和王权面对印刷产业繁殖的侵犯感到自己属于正当防卫,应当稀释、审查、干涸。

       “布告”事件不久之后——在国王卧室的门上张贴针对圣餐变体和圣体同在论的批判性文章(1534年10月18日)——弗朗索瓦一世⑧难道没有简单明确地禁止人们在他的王国里印刷任何书籍,否则将“绳索伺候”,即绞刑?在他可怕的天真中,在其惊慌之中使用的驱魔咒,不由得让我们联想起那些禁止油印机和复印机的政体,比如齐奥塞斯库在罗马尼亚规定家中持有打字机需要预先许可。在圣巴托罗缪之夜(1572年)⑨之前,查理九世⑩统治下采取的措施设置为一个分为两条防线的部署——政治许可和经济特权——这种部署经过后来的复查和修改贯穿整个旧制度时期。这是一种双重过滤,法律过滤和行会过滤。前者严格控制信息的内容:一个审查的组织;后者规定传递的手段和条件:职业的组织。

       查理九世1563年9月10日的法令:“不分身份、才能、地位,禁止任何人发表、印刷、委托他人印刷任何书籍、书信、演讲,以及其他任何文字,不管是韵文或是散文,禁止任何人散播诽谤性短文、张贴布告,以及公布其他任何相关作品,违反者将被拘留和没收财产;如无上述国王陛下的许可,禁止任何书商印刷任何上述物品,违反者将被处以绞刑和勒刑……”

       1565年“七月最后一日”的议会决议:

       此判决禁止任何印刷厂主、书商、流动商贩或任何身份的人印刷或委托他人印刷任何充满亵渎、蛊惑或轻蔑的、任性的并且只以扰乱国家和公共安宁为目的的书籍,违反者将被处以拘留和财产没收。1566年,穆兰法令(11):

       我们禁止任何人在没有我们的同意或许可、以及我们的国王印玺下颁发的特权证的情况下印刷或委托他人印刷任何书籍或论文。

       所有这些在法国长达三个世纪中统治“精神生活”的规定的主旋律——诏书、法令、决议——都是:“禁止”。抑制。阻挡。枯竭。

       从1535年开始,巴黎印刷厂主的数量就回到12个,他们的生产也仅限于“获得许可的和对公共事物有益的书籍”。有两个印刷厂主和一个书商在莫贝尔广场被烧死,无数袋书籍以及它们的异端读者被投入到烈火中。书籍制造中的所有行业都被怀疑有异端。艺术和文学的君王、达·芬奇的保护者和法兰西公学院的创建者、将法语规定为公证书和判决书中的指定语言(1539年)的弗朗索瓦一世强加给法国人一套判决和公证书(1539年),给印刷物套上第一张立法网,通过颁发营业执照建立“法定送存”(12)制度,1537年开始强制执行;1542年,强制规定出版物销售前需要经过从大学中聘请的审查者进行检查;第一份国家禁书目录的问世(1545年);禁止印刷和销售任何来自日内瓦或德国的有关圣经的作品(1547年)。

       弗朗索瓦一世没有能够制止书籍的增长,因此也没有能够阻止异端邪说的蔓延。1535年开始采取的阻止事态发展的对抗措施和赎罪仪式(就像不妥协保守主义者反对萨尔曼·拉什迪(13)那样)只能够降低法国印刷厂主当年的产量。书籍开始蔑视规定和审查,随即就在法国境外开始印刷,然后手传手,这里以年历的形式,那里伪装成圣经、日课经或赞美诗,以微不足道的题目遮掩污言秽语。1550年后,异端邪说迅速大量繁殖。技术现实挫败了政治秩序,媒介从网眼中穿越。

       从那时起,学说禁止和国家禁止的成本就不断升高:信息介质的微型化和穿透力与对其进行侦察和捕获的成本同比例升高。对印刷物的治理就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虽然处罚严酷且有大量的监视机器。对电磁波的治理,因其所需要的人员、时间和设备的投入只有很弱的效果。定向仪卡车在密集的城市环境中并不实用,其精确度有待提高。第二个招数是干扰,有效且无缺陷,因为目标固定、数量不多并且功率不大——只是要禁止大量的资源。对赫兹波的过滤完全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直播卫星配以抛物面天线就可以绕过干扰。

       在赫兹网络和播放中心由国家控制的第三世界国家,面对录像革命时表现出的慌乱使人联想到并混同于旧制度国家在面对印刷物时表现出的慌乱。同书籍一样具有不稳定功能的录像带是可携带、廉价、可复制和便于走私。它颠覆官方的宣传,绕过宗教的禁令(尤其是穆斯林),成为反对派的一种政治武器——迫使警察妥协或闭眼,就像我们过去的警察那样。南半球比北半球遭受更多媒体动荡的打击,其程度就像是城市暴动。不同之处在于书籍在欧洲从“高处”来,而录像从“低处”大量入侵,还要考虑到文盲率(在印度是60%)和录像机价格的降低(乡村有放映厅)。对于发展中国家的现行权力来说,录像要比过去我们这里的书籍更加危险。

       正是在其防御体中,权力在技术面前的备案是政策的失败,竟然发现良药其实就在毒药里。因为噪音是比静默更加经济的审查者(更有效,成本更低),是最不坏的一种方式。“集中”模式、国家主义最终总会失败;而“竞争”模式、自由主义显得并没有预想的那样“灾难性”。事件在其自身的膨胀中抵消,新闻的喧嚣声减弱它的影响,书籍淹没在其自身的泛滥中,就像饱受信息轰炸的西欧公众面对信息战的无动于衷所表现的那样。只有在一本西方出版且涉及冒犯一位东方独裁者的书面前、在一个令人愤慨的节目面前、在一个侵犯了X或Y人民的尊严的出版物面前,拉响的警报才偶尔能使愤慨的死灰复燃。这些都是由两个现象之间的短路引起的进口的激奋:全球文化演进阶段的年代错位和由传递的即时性引起世界新闻的技术同步。东方的宗教规则(fatwa)(14)由来已久,西方针对穆罕默德的指控也是一样。新鲜的是有了电视、飞机和电传机,不妥协保守主义者的宣判可以跳过国家主权。整个世界都变成“伊斯兰之家”(15),它的隐秘角落要比奥斯曼帝国(16)的少。

       我们看到了,每个新的传递手段都消化吸收之前的手段(印刷与手写、电影与戏剧、广播与无线电报、电视与广播等)。这样,新手段要通过一个模仿的阶段。结果就是监控机构滞后于要监控的发明,感到意外的权力来不及应对。

       谁负责手稿的控制?教会。那也就是由它负责管理印刷。它没有办法。它就将任务交给了国家政权。但有点晚。

       谁负责印刷的控制?是国家。那么它也就要负责对视听的管理。它没有办法。它就将任务交给了市场。但有点晚。

       开始的时候,权力很安静。它甚至带着慷慨的微笑搓着手掌来欢迎新来者。而最后则是恐慌。

       科技进步的加速显然缩短了压制的到来和根据商业逻辑最后不得不放弃之间的潜伏期。

       让我们从头开始,回到我们那16世纪的大暴风雨中。

       最早的活字印刷出现在1450—1455年间,第一家印刷厂于1469年落户巴黎。1475年,教皇将监视印刷商、出版商和作者的特权托付给科隆大学。经过半个多世纪,一直到1521年路德被逐出教会,镇压都是教会通过大学的特权。这个将自己的权力建立在文字传递的垄断地位上的西方最古老的势力,也亲身经历过这种有引爆性的言论,如之前从思辨到颠覆、从神学到政治的失足。它对它的“信息栅栏”付出过惨痛的代价。它知道精神的惩戒不能恢复精神的纯洁,而是能够给这个精神一个实体;它也知道,一个学说的实体是一个有机防御体,其免疫性要求摧毁外来的实体。然而,它仅仅满足于将新手段整合进已有的监控配置中,一直要等到特兰特主教大会(1571年)(17)才制订教会禁书目录,“这个教会母性仁慈的表现,它给一些能够让我们惊讶的书籍贴上红色的标签”,它十分正确地提醒我们思想的严肃——就像一个教义的严肃当中的异端。一个神学家出色地说,“禁书目录的精明只是阅读教育的第一章”(Calvet,1962)。

       谷登堡以前,出版手段的停滞不前有利于对来源的控制。一方面,教会控制着学校这个知识泄露的唯一中心:“圣职人员们”如果想出售他们的手稿需要获得统辖他们的大学校长的同意。另一方面,手稿极高的成本和稀缺性伴随着当时的文盲状态,限制了有可能穿过网眼的危险文字的作用半径和速度。这种双保险将思想圈在教会的内部。不管是在修道士的写作室中还是在大学生们的写字间中、不管是在手稿的修道院时期内(7个世纪)还是在众多大学创立后产生的世俗领域的扩大中,文本的生产都有其获得了化身的检查机构。除教会区域之外,文本还被“大学的帮手们”生产,以这样的身份,他们获得了剪切、监视的豁免权以及司法裁判权。我们还是在同一个圈子里。书商——只是简单的书籍专员——和圣职人员(古罗马词汇,被意大利的大学重新使用)——唯一有权抄写符合规定的样本然后租给学生们的人——都需要向大学宣誓,而大学反过来规定样本的租金和押金。

       正是这个经受了考验的制度模型要迎接突然到来的印刷,毫无防备、完全无辜。同样的,最早的印刷匠也是来自于金银匠行会,他们继承了那里的规则和习俗,而且最早的印刷物也会以古老的教会裁判权为保护伞,后者为这些印刷物准备了同以前一样的过关考试:主教或大学的许可、宗教法庭的检查、教皇委托给大学(如1475年的科隆大学)的审查特权。教会所做的——至少一直到拉特兰主教大会(1515年)(18)强化有关亵渎宗教的言论的立法——就好像是“真理的制度”没有任何改变,就好像神圣话语的管理依然服从于正统与异端之间的平静分割。就好像在面对一个活动的、可携带的、扩大的、去地域化的并且配备有一种前所未有的传播速度和流通领域的思想时,一个沉重的、缓慢的和集中化的思想的警察依然有效。在一代人的时间内,2000万册书籍在欧洲被印刷和扩散,相当于在短短几十年中印刷了比之前18个世纪中所有手稿的总和还要多的书籍。在16世纪内,全欧洲共印刷了1.5亿到2亿册书,其中有将近25000个版本在巴黎出版,13000个版本在里昂出版。风平浪静之后就是疾风骤雨。

       路德说“思想不付关税”,但是国界处还是要有海关人员。教会对欧洲的集市、道路和海关没有权限,它就需要世俗臂膀的支援。在神圣帝国(19),皇帝从16世纪初就开始通过设置一个帝国审查委员会和一个印刷厂总监来救援教皇:这些印刷厂遭遇到德国的君主,谁统治,我们就信谁的宗教(cujus regio,ejus religio)(20),这使得商品从法兰克福逃往莱比锡,进入萨克森(21)国家。在法国以及欧洲其他地方,对潜入银行与商铺之间的世俗领域的印刷产品的监视,是通过保留有入市税征收权的商业垄断和特权被国王掌控。审查官首先都是索邦大学的学者,因此也就是教会的人,他们在17世纪成为世俗人士,隶属于掌玺大臣,即国王的阁员。皇家审查官会发给作者特许文书,如果作品以西塞罗字体印刷而不超过两页,那么警察局二副的许可就可以了。谢尼埃在18世纪的文人中看到了“一群被火鸡统治的鹰”——审查官(他们当中的很多人本身也是文人),这些火鸡却也是鹰的同事。但检查是间接的——主要是对流通手段的检查,因为权力机关在深思熟虑后,更担心的是运输和繁殖别人的思想的印刷商和流动商贩,而不是作者。

       掌玺大臣公署颁发印刷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可以有两种形式:昂贵的特权形式,相当于印刷垄断权;或免费的官印许可形式。历史学家们通过这份菜单向我们讲述了无法控制局面并且饱受攻击的皇家审查如何在18世纪内一点一点地以疏导代替了抑制;许可证和特权如何在书店总经理那里变通为获得“简单的许可”,以及马勒泽布(22)本人又如何半无能半帮凶地最后称他们更喜欢“心照不宣的许可”(或非公开的)和简单的“容许”。

       然而,16世纪的法规尽管被违反或绕过,却没有被废除,而是顽强地被重复。随着法律执行力度在商业秩序不可避免的胜利面前逐渐软弱,法律条文变得强硬。因为在消费和出口物品中,书是利润的源泉。1728年:

       第一条——所有关于印刷行为诏书、法令、声明和条例(……)都要根据其形式和内容被执行,本法不会减损其任何部分的效力:我们禁止所有印刷者、书商、流动商贩和其他人违反上述法律,否则将处以相应处罚。

       要知道:惩罚还有议会权限范围之外的项圈刑、船工苦役和流放,如果是重犯累犯,永久驱逐出我们的王国(第二,三,四,五条)。这些条文一直生效到旧体制的结束。1739年,一份法庭裁决取缔了王国43个城市中的所有印刷厂。1744年颁布一部巴黎书店和印刷厂法典。1757年四月的诏书恢复了对未获得批准的书籍的作者和印刷者的死刑;1764年三月的法令禁止发行任何有关财政管理的作品。1767年,一份议会裁决禁止发表任何有关宗教事务的作品;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有关“在负责宗教事务的官吏当中发生争执,以致扰乱安定平和而国王要求‘留中不发’的事务”,就像若利·弗勒里(23)在一封给掌玺大臣的信(Belin,1913)中明确指出的那样。一年后,一个被证实购买了《剥掉基督教的面纱》(24)的药剂师学徒被判处九年的船工苦役,向他出售这本书的流动商贩被判处五年的船工苦役,商贩的妻子被判处无期徒刑。

       在最开始的时候,未开化的市场经济帮了政治权力的忙。16世纪初,非法重印和伪造品伤害了出版商,他们转而求助于公共权力以便获得能够确保其印刷垄断地位的特权。1563年,在调动了辖区的议会和法院之后,通过颁发给印刷厂主——书商印刷垄断的特许权,国王站在了书籍制造过程的上游(同意大利最高司祭一样)。因此,印刷厂主和书商都涌向了巴黎,跑到皇权掌玺大臣公署那里获取批文,结果是里昂的出版商破产,而阿姆斯特丹、日内瓦或其他地方的出版商获利。有新教信仰的出版商的流亡和胡格诺派教徒的大迁移加强了这种商业失衡,但他们却奠定了18世纪书籍走私的基础——其巨大影响对于启蒙思想的腾飞和现有秩序的颠覆来说是决定性的。虚假的申报单、夜间的卸货、行贿海关部门、商品的调换等,所有这些20世纪的军火走私才用的计谋已经在十八世纪的观念流通中被应用。“纸上战争”(康帕内拉)在1789年达到了顶点。

       权力机关的禁止伤害了未来的国家利益,同时助长了非法市场的发展:禁书总是最贵的。竞争、生产率和赢利性这些迫切需要比上帝和国王的指令更强有力。书业交易最终战胜书店管制,庞库克(25)战胜马勒泽布。后者的“容许”不仅承认了对掌控印刷品流通的无力,也承认了想要将对手的收益降到最低的意图,因为禁书是最畅销的,监禁也是使人从默默无闻到家喻户晓的最短捷径(莫雷莱(26)说:“在巴士底狱坐六个月牢是个极好的建议,这必然会为我带来财富”)。《百科全书》——这是政治的坏事,却是好商机——最后考虑到弥补巴黎出版业在荷兰和瑞士的数额巨大的损失而被允许。总之,因为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高档和低档的书籍生产都逃脱了控制:大众文学靠流动贩卖,精英文学靠走私。(Bollème,1971; Darmon,1972; Nisard,1964)也可以说成是小口径或大口径。一个危机中的权力可能更加惧怕前者,和后者相比虽然射程近,但却更有效。马勒泽布说:“在地球上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歌谣、讽刺短诗、甚至是足够短的批判性文章被轻易地复制(……)这种短小的讥讽是最可怕的,因为这不仅早已为人熟知,而且人们会把它记住……”。印刷设备昂贵,需要回收成本。因此就需要不断地多生产,不管是什么。

       生产的经济逻辑打碎检查的政治逻辑,这是恒久不变的道理。通过与自然器官的脱离,话语沉淀在一个物质的、手工的很快成为工业的载体之上成为出版物,传播看到其功能(政治的)逻辑即将要与其器官(经济的)逻辑相冲撞。工程师和商人总是比警察抢先一步。

       “思想和舆论的自由传播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任何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除非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承担滥用这项自田的责任。”

       通过取缔行会系统和事先审查的原则,1789年的宪法制订者们以人权宣言中著名的第11条在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就使一个延续了三个世纪的防御系统坍塌。只在一瞬间:伴随着战争和动员,“印张”的繁荣(这种现象伴随着同样不可抑止的欢欣也曾发生在1848年,在巴黎公社时期,在“二战”结束的法国光复时期甚至在五月风暴时期)在1792年8月就已结束。在那之后,革命政府不得不违背那不朽的“传播自由”原则,尤其是通过1793年7月25日和30日的法令,将最早的光信号远程通信的垄断权交给国家。沙普26兄弟的发明也随即落入军事领域,用以方便同军队的联络——随后的50年,电报将由战争部资助。使电报不掉入大众的手中是顽念(Bercho,1981; Bertho,1984)。国民公会在巴黎和里尔之间建成世界第一条电报专线,1844年,法国的有线电报信号网总长度超过5000公里。但始终专门服务于官方电报,并且保持极度机密以便获得更大的保障(电报塔上的操作员全部都是文盲)。事实上,后来被1837年的法律和一份1851年的法令(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政变(27)的三个星期后)代替的1793年法令就已经将有效管辖范围扩展到电线传输的信号(这些线路在1851年3月1日向公众开放),前提是能够提供自己的身份和固定住址;随后,最初被看作是无线电报的扩展的无线传输也遭遇同样的猜疑规制。然后就轮到了电视。

       设计与使用的长效也落在每种新媒体的立法和行政的限制上。邮局、电报、电话法典中作为垄断依据的第39条完全照搬1837年有关电报塔的法律:“任何人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电报机或其他任何手段从一个地点向另一个地点传送信号,都将被判处一个月到一年的监禁和1000到10000法郎的罚款。”上述第39条不仅保留了刑罚,同时提高了罚款,正是出于这个理由,它只抛弃前法律中的最后一句:“另外,法院将派人拆毁机器和传送设备。”总之,今天法国广电总局垄断的司法地位正是源于国民公会。

       随着视听的到来,追击加速重演,不过只是更好地展示了猎物对猎人的精巧反击——以至于我们不是很清楚,在媒介和政权之间是谁在追逐谁。同样的规章混乱,技术发明同样的躲闪游戏,它不断地摆脱民族—国家的掌控,使后者不停地移动它的捕猎器和止动器。例子:一部电影在上映以前需要一张赋有监督权限的政府部门下属的一个委员会颁发的审查章。但是,如何检查一部16毫米的影片,一部超八毫米的影片,更不必说一卷录像带呢?录像机会嘲弄任何行政监管。同理,最近(1975年)颁布的有关“法国本土播出的”视听产品的法定送存,是弗朗索瓦一世(1537年)那第一份法令的回音,虽然来得太晚。但这与已有的书刊出版资料(由国家图书馆管理)、广播电视播出资料(由国家视听研究院管理)或影片发行资料(由国家电影中心管理)之间模糊的界限相冲撞。那么还如何强迫录像带或幻灯片走上去往国家图书馆的路呢?

       ①《抄写员》(Le Scribe),作者1980年在法国巴黎格拉塞(Grasset)出版社的一本论著。

       ②投石党运动(Fronde,1648—1653),欧洲近代史上三十年战争末期在法国境内爆发的一场宫廷贵族上层和世俗资产阶级及其他纳税阶层之间的一场内战。——译者注。

       ③皮埃尔·舍费尔(Pierre Henri Marie Schaeffer,1910—1995),法国作曲家,作家,播音员,工程师,音乐理论家。今天被认为是在实验音乐、电声音乐即现在的电子音乐方面最重要的开创性人物之一。

       ④高斯(Karl Friedrich Gauss,1777—1855),德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天文学家,被誉为“数学王子”。高斯在科学观察中发现观察对象的分布是无序的,处于离散状态,人们最多只能提供一个估计的平均数。高斯提出一条正态分布曲线,使这种离散性可以通过这种曲线的偏离和分布来进行概括。——译者注

       ⑤柯尔贝(Jean-Baptiste Colbert,1619—1683),法国路易十四时期的财政大臣和海军国务大臣。——译者注

       ⑥科隆比(

de Cauvigny,sieur de Colomby,1588—1648),法国诗人,翻译家,国王顾问及国王演说的代言人,法兰西学术院最早的院士之一。——译者注

       ⑦欧仁(Eugène

Vidocq,1775—1857),法国罪犯和犯罪学者,被认为是现代犯罪学之父。——译者注

       ⑧弗朗索瓦一世(

I,1494-1547),又译作法兰西斯一世,1515—1547年期间的法国国王,被视为开明的君主,多情的男子和文艺的庇护者。——译者注

       ⑨圣巴托罗缪之夜(la Saint-Barthélemy,又称圣巴托罗缪大屠杀),是法国宗教战争中天主教势力对基督教新教的胡格诺派教徒的大屠杀暴行,死难人数高达数万。——译者注

       ⑩查理九世(Charles Ⅸ,1550一1574),法国国王(1560—1574在位),十岁时继承兄长的王位,在被母亲摄政十年期间,法国被宗教战争撕裂。——译者注

       (11)穆兰法令(L'ordonnance de Moulins),法国国王查理九世1566年法国南部城市穆兰颁布的法令,主要内容是限制议会质疑王室的警告权,取消省长的特赦权。——译者注

       (12)法定送存(Le

légal),法定义务或鼓励所有印刷物的生产者和扩散者向法国国家图书馆或指定机构提供一本或几本样本。目的在于保证对一般图书馆的管控,同时也有利于印刷物的扩散。——译者注

       (13)萨尔曼·拉什迪(Ahmed Salman Rushdie,1947—),英国印度裔作家和评论家,1988年发表著作《撒旦诗篇》(The Satanic Verses),遭到伊朗宗教领袖霍梅尼下达的全球追杀令。——译者注

       (14)宗教规则(fatwa),即一个伊斯兰宗教规则,一个关于伊斯兰法律的学术看法。前提是意识到宗教权威,在细则上没有任何分类,不必有准确可靠的约束力。任何宣称这些规则的人被假定为有宗教知识的人,基于他们关于规则的知识和才智,需要从伊斯兰宗教资源中为看法提供证据,但不同的学者可能对同样的主题有不同的看法。

       (15)伊斯兰之家(La Maison de l'Islam),一个用法语在全世界推广伊斯兰思想文化的非政府组织,主张“从真实性和当代性去理解伊斯兰”。网址:http://www.maison-islam.com/articles/

       (16)奥斯曼帝国(Empire ottoman,),突厥人建立的一个帝国,存在时间为1299—1923年,领土范围以土耳其为中心,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分裂解体。

       (17)特兰特主教大会(Le concile de Trente),指罗马教廷于1545—1563年期间在意大利北部的特兰特城召开的关于处理教会改革的大主教会议。被认为是欧洲天主教势力反对宗教改革的序幕。关于该会议的内容,参阅英国学者沃特沃斯(J.Waterworth,1806-1876)根据拉丁文文献编辑的《特兰特圣公会议教规教令集》,商务印书馆,2012年。——译者注

       (18)拉特兰主教会议(Le concile du Latran),第五次拉特兰主教会议于1512—1517年在意大利罗马的圣-让·德·拉特兰(Saint-Jean de Latran)大教堂举行。会议在教义方面提出要意识到印刷是上帝的礼品,印刷文本的印刷要经过教皇、主教和宗教法庭的批准,否则开除教籍。这种检查制度的实质内容是在1559年制订禁书目录。——译者注

       (19)神圣罗马帝国(Saint Empire),全称为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或日耳曼民族神圣罗马帝国,是962—1806年在西欧和中欧的一个封建君主制帝国。——译者注

       (20)谁统治,我们就信谁的宗教(cujus regio,ejus religio),拉丁格言,规定一条政治原则即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有权强制臣民服从一种宗教。它最早出现在宗教改革时期16世纪中期。——译者注

       (21)萨克森(saxon),汉萨同盟(12—13世纪中欧的神圣罗马帝国与条顿骑士团诸城市之间形成的商业、政治联盟)时期位于今天德国北部的小公国。——译者注

       (22)马勒泽布(Chrétien-Guillaume de Lamoignon de Malesherbes,1721—1794),法国植物学家,法兰西学术院院士,法官,《百科全书》的皇家检察官但暗中保护狄德罗和阿朗,路易十六受审时的辩护人,1794年上断头台。——译者注

       (23)若利·弗勒里(Jean-

Joly de Fleury,1718—1802),法国政治人物,在路易十五期间负责王室和议会的联系,路易十六期间担任王室财政总监,历史学界的一般评论为无能、反动和心胸狭窄。——译者注

       (24)《剥掉基督教的面纱》(Le Christianisme dévoilé ou Examen des principes et des effets de la religion chrétienne),法国启蒙思想家霍尔巴赫1766年出版的反基督教宣传性作品,很快在启蒙时代的社会思潮中产生影响,并随即遭到禁止。——译者注

       (25)庞库克(Charles-Joseph Panckoucke,1736—1798),法国作家,出版家,工商实业家,18世纪知识扩散的重要角色。——译者注

       (26)莫雷莱(André Morellet,1727—1819),法国宗教界人士,作家,百科全书编写者,翻译家,法兰西学术院院士。曾经因撰文抨击反启蒙思想的剧作家蒙特诺(Charles Palissot de Montenoy)的喜剧《哲学家》(Les Philosophes)而在巴士底监狱服刑两个月。——译者注

       (27)沙普(Claude Chappe,1763—1805),法国工程师,电报机的发明人。—译者注

       (28)路易·拿破仑·波拿巴(Louis-Napoléon Bonaparte,1808—1873),又称为拿破仑三世,法兰西第二共和国第一任总统,法兰西第二帝国唯一一位皇帝,他在普法战争失败后退位,是法国第一个虚名总统和最后一个君主。——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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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近代史上书报评论的逻辑_法国国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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