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结构对金融稳定的作用机理:功能观的分析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融论文,机理论文,视角论文,作用论文,稳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金融功能观点:一个理论分析视角
金融结构的变迁以及金融稳定的实现都和金融系统功能的发挥息息相关,基于此,笔者首先对金融功能观点加以系统阐释,并从这个视角出发来探讨金融结构与金融稳定之间的互动作用关系。西方理论界在解释金融体系的相关问题时,往往将现有的金融机构和组织结构作为既定的前提,形成了传统的“机构观点”(institutional perspective)。但是,博迪和默顿(Bodie and Merton)却将机构形式和内容视为可变的,在研究中视其为“变量”,将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作为分析和观察金融体系的一种新方法——功能观点,从而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提出了著名的“金融功能观点”(functional perspective),主张通过金融基本功能的视角来研究金融问题。
机构观点往往将现存的金融机构和组织结构视为既定的、固化的,认为金融体系的调整与改革只能在这种既定的前提下进行,并且把金融制度、金融市场、金融结构及运作看成是一个个独立的、特定种类的组织机构,如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基金及保险公司等,然后再为这些不同种类的机构建立各种法律规范,设立不同的规章制度。事实上,金融机构的形式、内容及组织等随着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一直处于动态的调整中,因此,为这些组织、机构设立的法律、制度规范往往带有明显的滞后性。
针对机构观点的明显缺陷,功能观点应运而生。这种观点所强调的是,相对于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形式而言,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具有相对稳定性,它很少随时间和地域范围的变化而发生改变,金融功能论认为,至关重要的问题是,经济体是否具有一个有效发挥作用的金融体系,而这个体系如何构成则是其次要的。莱文(Levine)这样阐述和概括金融功能论:金融功能论将分析的聚点放到了怎样去创造一个具有良好功能的银行和市场。这就把银行主导论和市场主导论之争推到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功能观点首先要解决的是“金融体系需要行使哪些经济功能”,然后根据不同的经济功能来设计最好的行使这些功能的机构与组织形式。
博迪和默顿认为,由于各国政治、文化和历史背景的差异,各国金融机构大不相同,但一般来说有两点是确定的:一是金融职能比金融机构更为稳定,即在不同时期、不同国家,金融职能的变化较小;二是金融机构的形式随着金融职能的变化而变化,即机构之间的创新和竞争最终会导致金融系统执行各项职能效率的提高。在此基础上,他们提出了金融体系的6项核心职能,它们分别是:(1)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行业之间提供经济资源转移的途径,从而提高经济效益。(2)提供管理风险的方法,即利用各种形式的金融合约来转移和规避风险。(3)提供清算和结算支付的途径,以完成商品、服务和资产的交易。(4)为储备资源和在不同的企业中分割所有权提供有关机制。(5)提供价格信息,帮助协调不同经济部门的决策。(6)当交易中的一方拥有另一方没有的信息,或者一方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时,提供解决激励问题的方法。事实上,从宏观经济系统运行的整体看,金融市场具备聚敛功能、配置功能、调节功能和反映功能等几种宏观经济功能。
功能观点提出后,引起了理论界的高度重视,许多研究都认为功能观点在金融体系层面、金融机构层面、金融经营层面和金融产品层面等的分析上都是适用的,是有价值的。客观地说,功能观点本身的寓意十分深刻,也十分有意义。特别是在研究金融结构与金融稳定的互动机理时,更有必要从金融功能的角度入手进行分析,而不应该仅仅立足于金融机构的发展和演变。
二、金融结构与金融稳定作用机理的宏观分析
(一)金融结构与金融稳定作用机理的宏观图示
金融稳定是特定金融结构基础上的相对稳定状态,金融结构的变迁则是打破原有结构的平衡状态,对其进行调整、修改甚至彻底改变,同时对各种金融要素进行重新组合和调配,创新金融工具适应随之改变的金融制度和市场的需要,直至新的金融稳定状态亦即新的金融结构平衡状态的出现,这是金融结构变迁影响金融稳定的最直观的内在机理。
金融结构的变迁是为了适应特定的实体经济需要而进行的变革,其目的在于更好地促进金融功能的发挥和金融效率的提升,在提高金融业竞争力的同时实现金融稳定的大局。本文在整体考察金融结构与金融稳定相互作用机理时引入了货币政策和实体经济这两个重要的概念,有如下两点原因:
第一,维护金融稳定是我国货币政策的重要目标。(1)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是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如果金融体系产生了不稳定现象甚至发生金融危机,将导致人们对金融机构尤其是存款机构信心的削弱,引起银行业的恐慌,金融市场的投资和融资功能将遭到破坏,经济形势恶化,那时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将无从谈起。(2)当金融系统出现不稳定甚至危机时,货币政策将重点转向刺激经济增长,这将导致通货膨胀率的急剧变化,破坏人们对货币价值稳定的预期,从而大大提高中央银行在短期内实现币值稳定目标的成本和难度。(3)金融不稳定将导致货币需求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和银行负债结构的急剧变化,同时银行的信贷流量也将发生相应的变化,这将破坏货币政策相对稳定的政策传导机制,使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变得困难。正因为金融体系稳定性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具有重大影响,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不可避免地成为货币政策的重要目标。
第二,经济发展史证明,经济与金融之间存在着重要的联系,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而金融结构是经济与金融较为复杂互动过程中的重要结合点。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联系紧密,经济运行的状况与经济宏观环境的恶化可能导致金融结构天然的脆弱性,而金融结构的脆弱性又可能导致金融运行所依赖的实体经济陷入恶性循环。由于金融结构反映了金融风险在整个经济金融领域里的分布以及防范、转移等情况,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的互动过程中时时隐含着影响金融稳定的因素。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货币政策的重要目标之一是维护金融稳定,它通过作用于金融系统影响着金融结构的变化,而金融结构的变动直接作用于实体经济,由此引起的实体经济的波动对金融稳定产生联动效应。同时当我们进行反向考察时,可以发现,金融稳定将有助于实现实体经济的良性发展以及金融结构的稳定与优化,而这也将有助于货币政策目标的最终实现。当然,这些互动的关系都建立在一个重要的前提和基础之上,那就是金融功能在特定金融结构之下能够得到有效提升。基于此,笔者提出的宏观层面的金融结构与金融稳定的作用机理如图1所示。在图1中,①表示货币政策的变化影响金融结构的变化;金融结构的变动也会影响货币政策的调整。②表示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关系紧密:实体经济的需求是金融结构调整的原动力;金融结构的变化影响实体经济的运行。③表示实体经济的变化将引起金融稳定的变化;金融稳定的状况又反作用于实体经济。④表示货币政策的目标之一是维护金融稳定;金融稳定是实现货币政策的重要基础。
图1 金融结构与金融稳定相互作用的宏观图示
(二)金融结构对金融稳定作用机理的宏观分析①
如图1所示,金融结构在货币政策、实体经济的影响下与金融稳定发生关系。为了更好地从宏观上揭示金融结构对金融稳定的作用机理,笔者通过研究发现金融结构与金融稳定存在以下关系。
一是金融结构的自我变动与调整过程影响金融稳定。金融结构从原有状态过渡到新的结构状态,面临变化次序、变化速度等问题,往往会打破原有金融结构内部的平衡。而在变化的过程中,所有的内部结构之间很难在较快的时间内达到步调统一,内部结构与外部环境之间也很难做到协调发展,因此多少会有一些影响金融稳定的因素。
二是金融结构与货币政策的互动过程影响金融稳定。货币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其调整和变化的依据从本质来讲还是经济金融发展的现实需要。随着现实需要和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货币政策的变动直接影响着金融结构的调整方向,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复杂性等问题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金融结构调整时出现滞后或偏差,从而产生一些不稳定的金融因素。
三是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的相互作用影响金融稳定。第一,实体经济本身发展的不足、经济结构的不合理甚至扭曲等外部因素必然会影响正常的金融结构态势,并且极有可能引致金融不稳定。同时经济还可以对金融结构乃至金融稳定产生间接的影响。健康、良性运行的经济环境有助于金融的健康有序发展,金融结构就能按照经济发展的需要和金融发展的规律正常演进;反之,在经济动荡、无序甚至出现经济危机的时候,经济环境必然成为制约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也不可避免地会破坏原有金融结构的稳定性,从而威胁金融稳定。第二,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协同性问题影响金融稳定。通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考察我们可以发现,金融结构的变动总是与一定的经济结构、经济水平、制度性基础设施等因素息息相关,它会随着经济发展不断调整和变迁,然而金融结构的调整往往因为诸多的因素而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水平,也就是说,金融结构和经济发展的步伐极有可能出现不一致,导致可能出现金融结构与实体经济的阶段性或者局部性失衡,失衡的程度将决定金融结构的稳定性并形成结构变动的动因。这就是本文所说的二者的协同性问题。当金融结构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之间出现偏差时,二者之间就会产生协同性问题。当偏差越来越大时,金融结构的稳定性就会越来越差,脆弱性越来越强。这种由于协同性问题引致的金融脆弱性累积到一定程度,客观上就会要求金融结构进行调整,严重的将引发金融结构的急剧变动,乃至金融危机的爆发。因此,在某种程度上,金融危机的出现是对金融结构的一种强制性调整。
三、金融结构与金融稳定作用机理的具体分析
本文重点从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开放等方面具体分析金融结构变迁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一)金融机构变迁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金融机构的变迁是影响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金融结构变迁过程最表面化、最直接,因此也最容易被观察和了解。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机构逐步趋向多元化发展和竞争的局面,这就迫使金融机构不断地进行主动金融创新,更好地发挥金融机构的功能,提升效率。但是,过分地强调金融创新和市场竞争势必对金融结构形成冲击,在一定程度上会破坏原有的金融结构和金融稳定。因为金融创新是把双刃剑,过度的金融创新必将引致反面作用,导致金融结构的剧烈变动,从而影响金融稳定,而过度的市场竞争轻则导致金融机构的无效率,重则导致金融机构的不稳定甚至危机。
对金融机构进行历史考察和分析时,我们不难发现,金融机构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单元走向多元,并且不断强化竞争和发展的过程。通常学界普遍持有的观点认为,现代银行是最早的金融机构,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它在金融经济生活中扮演着“独舞者”的角色,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助推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各类商业金融机构应运而生,并且随着实践得到了迅速成长,逐渐成为了重要的金融机构,这打破了原有银行独占鳌头的金融市场均衡,建立了有银行业(包括旨在弥补市场失灵的政策性银行)、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等多元的金融机构体系,多元金融机构的出现增加了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的供给主体,同时使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的数量和种类的增加成为可能。因为多元金融机构面临着更加复杂和激烈的竞争,因此每个金融机构必然下工夫不断完善其内控制度,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并且力求通过应用新技术来实现金融创新,进而不断推出新产品和新服务,最终实现自身竞争力的提升。这些变化有效地促进了金融效率的提高和金融功能的更好发挥,但这一过程本身却也或多或少地蕴涵着导致金融不稳定的一些因素。②
(二)金融市场结构及金融工具变迁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金融市场及金融工具是金融结构非常重要的组成元素,它们的变迁必然会对金融稳定造成较大的影响。
第一,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主体在通过提供丰富的金融创新产品,利用新型的金融工具不断进行竞争博弈的过程中,其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将带有较大的不稳定因素。金融市场主体的多元化主要体现为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直接导致了金融产品、金融服务提供者的增加,以及金融市场交易规模和总量的扩大。但是,在金融产品及金融服务价格机制形成过程中,为了抢占市场份额,追求更多利润,赢得竞争优势,往往导致金融产品和服务价格的变动,当变动幅度远远超过金融体系所能承受范围时,它将严重影响金融结构基本功能的发挥,导致金融市场效率的降低,从而成为金融不稳定的一种因素。
第二,金融市场过分依赖现代信息技术,在实现金融效率提升的同时也产生了技术犯罪的可能,并且逐渐成为影响金融稳定的因素。金融市场主体因为竞争和发展的需要不断采用新技术,提供新的金融产品,而金融市场为了更好地服务于金融行业发展的需要,也需要不断改善金融的基础设施,这些措施提高了市场交易的有效性,有利于金融功能及效率的提升。但是,由于金融市场过分依赖高科技手段,却忽视了现代信息技术本身所蕴涵的技术性风险,由此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实施技术犯罪成为金融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第三,金融市场结构的演进离不开各种各样的金融工具创新,这在为金融市场的众多投资者带来多种投资机会的同时,我们也不难发现金融衍生工具与生俱来的投机天性,这种投机天性恰恰成为金融风险的放大器,是影响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有观点认为,衍生金融在分散或降低微观金融风险的同时更提升与累积了宏观金融风险。
(三)金融制度结构变迁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金融制度的变迁也将直接或者间接地引致金融稳定问题。首先,金融制度的改革历史表明,一种新的金融制度的产生往往是为了适应当时变化了的金融业的发展需要而进行的改革,其落后于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发展,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因此,金融制度的创新其本身就是对原有金融利益结构的一种刚性调整,它所追求的目标在于金融市场利益的重新分配,所以往往招致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与阻挠,这种情况使得金融制度创新成本具有一定的隐性风险,有可能成为影响金融稳定的因素。
其次,关于金融制度的不适应性,主要是指金融市场主体对金融制度的变迁(即在金融制度的创立、替代、转换等过程中)在一定时间内具有不适应性。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新金融制度安排同现存外部金融市场环境的不适应性;二是新金融制度安排同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和中介之间的不适应性;三是新金融制度安排对金融机构创新活动的不适应性。假设现有的金融制度不能根据变化莫测、充满不确定性的市场需要,给各类金融市场主体及时地提供调整和完善其经营、管理对策的机制,那么,这将直接导致金融市场主体风险防范能力的下降,产生不利于金融稳定的因素。这种制度之间的相互不适应将影响整个制度体系功能的发挥,并可能导致整个体系的混乱。强制性制度变迁或制度移植能迅速改变法律规定等“硬”制度,但却难以迅速改变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软”制度,而且法律的执行质量也难以同步提高,这些将带来金融体系的不稳定。当然,一种不具有防止市场失灵、弱化风险的低效率制度必将被更加有效的制度安排所代替。
(四)金融融资结构变迁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金融融资结构的变迁对金融稳定也有较大的影响。金融融资结构的变迁会不断打破原有融资结构的平衡性,直到多种融资方式在某一时点达到新的平衡,这种动态的变化往往会对金融机构造成一定冲击。融资结构变迁的原因之一是,金融市场上多种融资方式可供人们选择,融资渠道逐渐出现多元化的趋势。面对多种可能性选择,许多经济主体往往会在考虑间接融资的同时考虑直接融资,融资结构由此而改变。在资本市场不断发展的今天,企业往往选择包装上市,直接到证券市场进行融资,从而带来了证券市场的迅猛发展,但是客观上必然会减少企业从银行贷款的比例,使银行失去一些市场份额。
在上述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两个问题。第一,直接融资方式本身含有不确定性,即具有风险性。在我国过去的几十年里,间接融资一直是主要的融资手段,因而国家更多地注重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建设和发展,相比之下可供直接融资的手段和中介落后许多。例如证券市场在我国已经风雨兼程十几年了,但是在准入机制、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还是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这些都是造成金融不稳定的重要因素。第二,银行业在新时期不断调整发展战略,更多的银行选择全能型的发展方向,因此许多银行开始创新间接融资业务,涉足证券化等多种新兴业务。由于这些新业务往往提供了一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对于其成本、技术、管理和经营都是一种挑战,所以整个过程也蕴涵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五)金融开放结构变迁对金融稳定的影响
金融开放结构的变迁对金融稳定的影响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外资进入我国金融业,是对我国金融市场的一种“占有”,是对本土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巨大挑战。外资的进入大大增加了我国金融业的不稳定性,只有严格限制外资的进入,才能维护本国的金融稳定及安全。另一种观点认为,外资进入我国金融业不但不会削弱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反而会增强它的安全性。因为我国引进外资是在商业银行整体基础差、不良资产多、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等情况下进行的,这样的条件决定了不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商业银行就不可能真正具有竞争力,就不可能真正开放金融市场;而不放开金融市场,就不可能最有效地利用资金资源,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这对于一国经济长期发展是不利的。
第一种观点是一种典型的保守和排外的做法,它忽视了全球金融发展一体化的大趋势,也漠视了中国金融实践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如果我国的金融结构永远处于不开放或者基本不开放的状态,那么有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金融市场资源就无从谈起,反而会长期影响我国经济金融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发展。第二种观点认识到了外资进入的优势,因为国际战略投资机构的进入,往往会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手段,这会使金融市场产生“鲶鱼效应”,促进金融功能的发挥和市场效率的提高。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金融开放结构的口子越大,就意味着外资进入的越多,由此带来的风险也越大。因为国外金融机构的进入使得国内金融市场微观竞争主体的数量增加,外资金融机构必然会与本土金融机构在业务、人才、市场份额等许多领域展开竞争,而外资金融机构拥有的相对较为成熟的管理理念、市场运作机制等,都会对国内金融机构提出挑战。因此,金融开放结构的变化也将影响金融稳定。
事实上,金融结构自身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对金融稳定影响的复杂性和多面性。例如,居民对金融市场和金融部门的信心直接或者间接影响着他们对金融产品的选择,有时候,甚至是一个金融市场的利空消息就会引起金融不稳定现象。因此,除上面已经提到的5个因素之外,金融信心、宏观经济环境、国际经济金融市场的波动、偶然经济事件的发生等,都可能造成对金融稳定的冲击。
四、结论与展望
本文以金融功能观为分析视角,引入货币政策和实体经济两个变量,描述了金融结构与金融稳定互动机理的关系,从而构建了一个基本的概念性框架:货币政策作用于金融系统并影响着金融结构,金融结构的变动作用于实体经济引起实体经济波动,进而影响到金融稳定,反之亦存在相反的作用机制。具体而言,金融结构变迁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体现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金融制度和金融开放等微观结构层面的变动上。从宏观到微观的考察可以看出,金融结构的变迁过程中蕴含着许多金融不稳定的因素,金融结构自身的复杂性、经济环境的动态变化等因素决定了金融结构对金融稳定作用机理的复杂性。本文所做的研究尚处于初探阶段,仅仅停留在概念模型层面。在未来的研究中,需要更加详细地解释金融结构与金融稳定的互动关系,构建更加科学的分析模型,对金融结构和金融稳定互相作用的机理进行系统分析。
注释:
①金融结构对金融稳定的作用机理的宏观分析,重点是通过引入货币政策和实体经济作为“媒介”进行分析。实际上,两者的宏观作用机理肯定不止这些。
②近20年来,为了适应全球经济金融一体化的需求,世界上许多国家开始选择混业经营的模式,“全能银行”等概念逐渐成为现实,同时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间业务相互交叉、相互合作成为趋势。但是,同时我们发现,金融机构开展的交叉业务往来在带来合作利润的同时也带来了较多的金融不稳定因素。总之,走向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的金融机构必然能够更加有效地服务于社会经济金融发展的需要,但是它所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和对金融稳定的冲击也是不可避免的,2007年以来由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全球性经济危机就是一个最好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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