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少数民族认同研究_高山族论文

台湾少数民族认同研究_高山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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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文化研究

民族识别,是指对一个族体的民族成份和民族名称的辨别。通过调查研究,首先弄清楚待识别的民族共同体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其次,如果是少数民族,那么,他们究竟是单一的少数民族,还是某一少数民族的一部分。我们称此项工作为民族识别工作,是新中国建立以来一项十分重要的民族工作。

台湾少数民族的民族识别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为了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民族平等团结政策,结束旧中国遗留下来的民族成员结构、民族成份和族称混淆不清的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即组织大批科研人员和民族工作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问题理论为指导,从中国的国情和民族的实际出发,就有待识别的各个族体的族称、分布地域、经济生活、语言文字、共同心理素质和社会历史等方面进行综合的调查研究和深入的比较分析,并在充分尊重该族体人民意愿的基础上,科学地甄别各个族体的民族成份和族称(总称民族属性)。

新中国建立初期,全国各地自报族称的有400多个,仅云南一省就有260多种。除历来公认的蒙古、回、藏、维吾尔、苗、瑶、彝、朝鲜、满9个民族外,经过多年的民族识别,又认定了46个少数民族,至1990年止,经国务院正式确定公布的共有55个少数民族。其中高山族(即台湾的少数民族)就是在1953年被中央人民政府确定为我国的一个少数民族。这样,使我国历史上长期深受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甚至不被承认或被迫隐瞒自己民族成份的许多少数民族,从此得以“返本归原”,成为统一多民族大家庭中的一个平等成员,实现当家作主和享受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所赋予的民族平等和区域自治的权利。从而基本上解决了中国统一多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的族属问题和民族成份的结构问题,全国各族人民对此是比较满意的。这个工作对于我国政治的稳定,社会的安定,民族的团结,充分发展和巩固各民族的凝聚力,发挥他们在祖国大家庭中的主人翁作用,激发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性等,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台湾和全国一样,也存在民族识别问题。本世纪80年代,台湾有些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知名人士在从事“原住民运动”,为争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而斗争。1984年12月,台湾少数民族青年知识分子还对族群的名称提出正名为“原住民”而走上街头示威游行,并组成“台湾原住民族权利促进会”。其活动之一就是“正名运动”,要求台湾当局和社会各界以“原住民”代替“山地同胞”、“山胞”、“山地人”、“番仔”、“番人”、高山族等传统称呼。他们不认同“高山族”或“平埔族”。他们认为“原住民”这个名称,“也许并不是最好的名称”,但“这个称呼是我们少数民族为自己取的称呼”,“请政府和优势民族(按指汉族)尊重我们的意愿。让台湾的少数民族有选择对自己称呼的权利。”①1992年5月25日,台湾大专院校的少数民族学生于台大校门口,静坐示威,要求台湾当局重视原住民正名的呼声②。这是台湾少数民族的民族自我意识的表现,他们自觉要求“返本归原”,恢复本来面貌,实现当家作主权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发展本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贯彻民族平等,改善民族关系,所有这些问题,实际上就是台湾民族识别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1989年8月,国家民委接待了以“台湾原住民族权利促进会”会长、阿美人青年知识分子夷将·拔路儿为团长的“台湾省少数民族自治区考察团”一行13人,就台湾少数民族的族称,是不是单一民族等问题交换了意见,他们希望国家民委研究这个问题。台湾的民族识别,即对台湾少数民族监别其为汉族还是少数民族,如果是少数民族,那么,他们究竟是一个单一的少数民族还是几个少数民族或是其他民族的一部分。具体说,台湾少数民族中的9个族群是一个民族还是9个单一的民族或是分属于若干民族支系?平埔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他们内部的许多不同称呼,究竟是一个民族还是几个不同的民族支系?等等。认真对待并实事求是地解决这一问题,不仅是一个学术研究课题,也是一个具有深远影响的现实问题。

台湾少数民族族称的复杂性和解决识别问题的紧迫性

关于台湾少数民族的族称问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共识。

台湾有30余万少数民族,加上汉化了平埔人约10万人,总共40余万人,是台湾岛上最早的居民,占台湾全省总人口的1.6%强,还有2909人(1990年统计)散布在北京,上海、武汉、福建、南京、山东、安徽等地。历史上各个时期对台湾少数民族的称呼,史书中有着许多不同的记载,如三国称“山夷”、隋唐称“流求”(或“琉球”)、宋元称“瑠求”或“比舍邪”、明代称“东番夷”、清代称“土番”或(“熟番”、“生番”、“野番”、“高山番”和“平埔番”)等。加上因居地和语言的差异,各地又有许多不同的自称和他称。较常见的有泰雅(ATayal,又作“泰耶尔”、“太野罗”)、赛夏(Saisiat,又作“萨斯特”)、布农(Bunun,又作“布嫩”)、排湾(Paiwan,又作“百宛”、“派宛”等)、曹(TSou,又作“朱欧”、“兹乌”、“卓猴”、“邹”等)、鲁凯(Rukai)、卑南(Puyma)、阿美(Amis,又作“阿眉斯”、“阿眉”)、雅美(Yami,又作“耶美”、“野眉”)、平埔人等。而平埔人内部又有噶玛兰(Kavalan)等十多个不同的称呼。此外,还有“太鲁阁”、“比由玛”、“撒里森”、“拍拿拍拿扬”等称呼。可见台湾少数民族内部族称之不同,反映其族属问题是十分复杂的,他们究竟是一个民族还是几个民族共同体或是某个民族的支系等问题,一直是台湾亟待解决的民族问题。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台湾光复,祖国大陆人民对台湾少数民族总称为高山族。解放后一直沿用这个族称已有40年之久了。台湾当局在台湾光复初期,也曾使用过“高山族”这一族称,后来又改称为“山地同胞”、“山胞”、“先住民”、“原住民”等,都是对台湾少数民族的泛称或总称,不是单一民族的专称。台湾少数民族对其中的有些称呼表示不满。如阿美人不愿被人称为“山地同胞”或“平地同胞”,也不愿被人称为“高山族”或“山地族”③,就是其中的一例。

新中国成立后,经国务院正式公布确认的高山族名称,也是泛指台湾的少数民族。1980年学术界讨论这一族称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高山族”族称不能反映他们居住的特点,它又与16、17世纪日本侵犯台湾时所用的“高山国”、“高砂国”、“高砂蕃”等有关,带有侮辱性,不应该继续使用;另一种则认为高山族这一称呼基本上符合台湾少数民族多住山区的特点,不含有侮辱性,在没有经过民族识别调查研究之前,目前仍可继续使用。可见,台湾少数民族的族称,无论从历史到现状都是十分复杂的,它给台湾少数民族的识别研究带来了困难。

众所周知,一个族体的族称来源极古,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是族体全体成员所接受约定俗成的,它往往是伴着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发展而形成的,也是长期民族历史发展的产物,有相对的稳固性、延续性。它标志着一个人们共同体全体成员所认同的大家都属于同一族体的自家人的亲切感情以及区别于其他族体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的表现,所以,民族名称的提出,既是民族意识的表现,又是一个民族的共同心理素质的一种表现,是民族特征的重要标志之一。民族名称在民族识别研究中的重要性,它不仅可为鉴别民族属性提供依据,同时也为民族渊源的追溯提供线索,不但从民族互称中窥见历史上的民族关系,为民族属性的甄别提供有力的论据,也为民族支系的归并问题的解决提供必要的资料。

必须指出,台湾少数民族各族群各自拥有自己的称呼,而且赋予强烈的认同感情,纷纷提出要求以自己的自称为族称,并强调以“原住民”代之高山族。笔者认为以“原住民”为族称,同样不能解决台湾少数民族的族属问题,因为它也是泛指台湾少数民族,不是一个少数民族的专称或单称。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是有待于彻底落实台湾少数民族各族群的具体民族属性和民族成分的确定。因此,对台湾少数民族族称的确认与台湾的民族识别研究关系密切,是台湾当前民族问题的关键,它直接关系到民族族属的认定以及由此而发生影响享受民族平等权利等问题。

台湾少数民族不是单一的民族

根据目前所掌握的材料看,可以断言,台湾少数民族不是单一的民族,其理由分述如下:

一、语言互异。语言往往被看作是识别一个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一般说来,属于同一个民族的共同体的人们应该使用一种共同语言,而究竟是使用自己特有的语言,还是借用其他民族的语言,则是次要的。但这并不是说不同的民族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操着不同的语言,也不是说,凡操同一种语言的人们都必定是一个民族。现实存在着使用同一种语言的可以是不同的民族;同样,操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的人们共同体也可以融合为一个民族。台湾少数民族的语言是粘着型语言,属南岛语系(或称马来——波里尼西亚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一般划分为三个语群:(一)“泰雅”(泰雅、赛德克两个方言),分布在北部山地,即南投、台中、苗栗、新竹、桃园、台北、宜兰、花莲等县的部分地区;(二)“曹”(邹、沙阿鲁阿、卡那卡那布),分布在中部阿里山一带,嘉义与高雄两县的接壤处;(三)“排湾”(排湾、阿美、邵、布农、鲁凯、卑南、赛夏),分布在东南部山地及东海岸平原狭长地区,遍及高雄、屏东、台东、花莲、南投等县。此外,兰屿上雅美人语言与菲律宾巴丹岛上的伊巴坦语(Lvatan)、伊特巴亚脱语(Itbayar)、巴布彦语(Babuyan)有密切关系,都属于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巴丹语支(Bafanic)。平埔人的语言大多已消失,只噶玛兰语和巴则海语还残存着一些活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各种不同称呼的族群之间的语言差别大,互不通话,主要表现在基本词汇上,其次是语音和语法上。历史上存在过20多种不同语言,加上方言竟达三四十种之多④。这就从语言学上说明了台湾少数民族各族群不是单一的民族。

二、分布区域不同。台湾少数民族各族群分布区域不同,各自界限分明,区划齐整,基本上没有交错杂居的现象。大致分布以台湾中央山脉为中心,海拔500至1500公尺的占台湾全岛三分之二至二分之一的山区以及东部纵谷平原地带和兰屿上的山区。泰雅人分布在山区的北段,即今台北、桃园、苗栗、台中、南投、花莲、宜兰七个县相邻的11个山地乡内,排湾人居住在山区南段,即北起大武山,南达恒春,西起枋寮,东到大麻里以南属屏东、台中两县的10个山地乡;布农人分布在山区中段,分属南投、高雄、台东、花莲4个县9个乡;山区的左边偏西北,即今新竹县南庄乡、五峰乡住赛夏人;山区的左边即今阿里山和下淡水溪上游属嘉义、南投、高雄三县毗连的4个山地乡居住着曹人;山区的东边北部纵谷平原及沿海岸线一带,北起花莲、南迄台东的23个乡镇住阿美人;东南部台东县卑南乡住卑南人;屏东、高雄、台东三县的5个山地乡住鲁凯人;雅美人则分布在兰屿上⑤。至于平埔人内部居住也是界限分明,如凯达格兰人大部住基隆、淡水一带,小部分住宜兰县境。噶玛兰人住宜兰县境,道卡斯人分布于新竹、苗栗二县的沿海平地,巴则海住台中县丰原镇、东势乡一带,巴布拉人住台中县沿海一带,巴布萨人住彰化,和安雅人住嘉义、南投,雷朗人分布于台北,西拉雅人住台南、高雄、屏东一带,邵人住日月潭附近⑥。可见,台湾少数民族各族群各拥有自己的聚居区,彼此分布地域界限分明,互不交错杂处。

三、族称不同。台湾少数民族各族群都拥有自己的称呼,计有泰雅、赛夏、曹、布农、排湾、阿美、鲁凯、卑南、雅美以及汉化的平埔人。各族群的族称含义有同有异。如阿美人自称“班遮”、“班查”或“班则”,泰雅人自称“泰雅”,雅美人自称“陶”、“陶陶”,曹人自称“曹”或“邹”、“朱欧”等都含有“人”、“同族人”之意。排湾人的“排湾”是以民族发祥地名为族称。鲁凯人自称“鲁凯”乃“寒冷高山上原住民”之意。卑南人自称有二:一为“卑南”,乃地名;一为“巴那巴那扬”,指该族群的发祥地。有人认为“卑南”乃他称,系指阿美人称他们为“客人”或排湾人称他们为“他族人”之意。平埔人的“平埔”,即平地,是汉人对居住在平原地带的业已汉化的少数民族的称呼,内部尚有许多不同的称呼。

从上述看出,台湾少数民族各族群族称不一,有自称、他称、互称,含义亦有同有异,他们不可能是单一民族,他们的不同称呼是否不同部落的人们共同体遗留下来的名称,还是各个不同民族支系的称呼或若干个民族共同体的称呼,都需要进一步鉴别认定。

四、来源不同。根据考古材料、文献资料以及民间传说,台湾少数民族的各个族群来源不一,他们是在不同的时期,从不同的地方飘流迁徙而来的,其中主要来自祖国大陆东南沿海一带古越人的一支,尤其与“闽越”有密切的渊源关系。翦伯赞认为台湾的番族,是“百越之族的支裔”。林惠祥也说:“台湾的新石器时代人类,便应是(从大陆迁去的)古越人的一支。”有人更从台湾少数民族具有断发文身、龙蛇图腾崇拜、语言、从巢居到楼居、婚姻、凿齿、猎首、丧葬、乐器、贯耳、墨齿、女劳男逸等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诸特征与古越人相同作比较,论证台湾少数民族主要来源于祖国大陆的古越人⑦。

此外,大陆迁去的还有其他居民,也是构成台湾少数民族的成分。如南宋时,元人灭金,金人有浮海避元的,为飓风飘至台湾⑧。宋末零丁洋之败,残兵义士亦有逃至台湾的⑨。有的则是从大陆迁去的汉人,长期与台湾少数民族生活在一起,逐渐融合为高山族的。如彰化县南庄、猫儿干二社的台湾世居少数民族,据说就是从福建兴化府迁去的汉人与当地土著民族妇女婚配的后裔⑩。说明台湾少数民族中不但有众多的古越人,而且还有从大陆迁去的汉族或其他民族。

不过,台湾地处东南海上,在漫长岁月里,也有少数从东北琉球群岛和南方菲律宾群岛以及密克罗尼西亚诸岛屿迁来的居民。如新港、莦垅、麻豆等社的台湾少数民族就自称来自小琉球;雅美人自称是从菲律宾北部某小岛迁来的;培旺(即排湾人)族自称是来自菲岛的,亦有称是来自马来半岛的(11)。

可见台湾少数民族是多种来源的,而从大陆迁去的古越人,时间早,人数多,是构成台湾少数民族的主要成分,他们与当地土著居民以及以后来自各个不同时期的琉球、菲律宾诸群岛的人们,经过长期的共同生产生活,逐渐形成今天包括不同名称的台湾少数民族。

五、文化生活习俗不同。台湾少数民族各族群的固有文化生活和习俗,既有相同的,也有差异的。例如男子会所制度和年龄组织则各不相同。泰雅人、雅美人既无会所制度又无年龄组织;赛夏人有年龄组织而无会所制度;布农、邵、排湾、鲁凯都有部落中心会所,而阿美人每个部落却有几个会所,其中一处为部落中心会所。各族群中虽然有的有年龄组织与会所,但形态不一。在拔牙习俗上,只有泰雅、赛夏、布农、邹、邵等族群流行,其他族群没有此俗。即使具有此俗的族群之间也有差别,泰雅人不分男女、赛夏人只有男子拔除上颚两颗第二门齿、赛夏人女子不仅拔去上前齿两颗,还要拔去两颗犬齿。拔牙的动机不一,有的为爱美而拔,有的与婚姻有关,有的则代表成人礼仪。各族群拔牙的年龄、时间、方式都不相同。有的不是拔牙而是“凿齿”,即凿去上颚二个犬齿的齿冠部分。此外,还有阿美人的涅齿习俗,即把牙齿染黑。在文身黥面方面,各族群也不一致。泰雅人、赛夏人有黥面之俗,多在婚前举行,男刺额部与颐部(上颚与下颚),女刺额部与两颊,因而史称为“黥面番”。文身的目的也不尽相同,有的为美观装饰,有的为猎头显示勇敢尚武精神,有的为显示贵族标志,或为获得结婚与参与部落社会活动资格等。有祭祖和丧葬方式上也不相同。各族群祭祀祖先的方式、时间都不相同。平埔巴宰人在祭祀时必唱祭祖歌,邵人以“祖灵篮”为祖灵安处之所,卑南人有“灵屋”,平埔西拉雅人供奉陶壶为祖先灵位。在祭祀时间上多在一年一度的“丰年祭”时进行,而排湾人则五年才举行一次“丰年祭”,故又称“五年祭”。在丧俗方面,有石棺(布农、邹、鲁凯、排湾)葬、室外岩棺葬(阿美、卑南)和岩葬(雅美)等。葬姿也有卧式和蹲踞式的差异(12)。

六、民族认同意识不同。台湾少数民族各族群尚未超越部落社会发展阶段,他们各自拥有自己的居住区域,语言、文化习俗也有互异,而且族群之间的认同意识,即“我群彼群之认识相当清晰”(13)。每个族群内部部落之间有时发生械斗,存在敌对关系,但这种关系是暂时性的,非永久性的,一旦媾和,就可以和好相处,互相通婚与馈赠;但与其他族群发生的械斗敌对关系,则是永久性的,其仇视态度永不消灭(14)。各个族群对其族称,赋予强烈的感情,其成员感到大家都属于同一族称的人们共同体的亲切心理感情,成员之间存在着族称亲近感、民族认同心理感。每个族群内部凝聚力强,而族群之间的联系与关系却松散而不密切。

结语

综上所述,台湾少数民族的9个族群,“虽属马来玻里尼西亚文化系统(MalayoPolynesian),彼此之间仍存在很大的差别。从阿美、卑南的母系社会到泰雅、赛夏的父系氏族社会,从平权的雅美、布农分享社会到贵族的鲁凯、排湾阶层社会,从精灵信仰到多种信仰,从单系亲属群到双系亲属群,台湾少数民族各族群基于其自成一格的社会体系或社会结构,发展出各自的多种面貌的社会文化现象”(15)。因此,台湾少数民族不是单一的民族,而是有若干个各自独特的民族共同体。正如恩格斯所说的“民族、胞族和部落仍然完全保持着它们的独立性”的“小民族”(16),即“古代民族”。还有平埔人是汉人还是少数民族?平埔人内部各个不同的名称的族群之间是否存在民族支系的归并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属于台湾少数民族族属问题的识别研究范畴,其研究工作是十分复杂而艰巨的,是当前台湾亟待解决的民族问题之一。为了稳妥准确的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民族识别调查,对台湾少数民族各族群从族称到语言、从历史渊源到现实的民族诸特征进行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本族人民意愿,坚持“名从主人”的原则,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综合的分析和比较研究,准确地鉴别其民族属性。我们真诚希望海峡两岸有识之士和专家学者们携起手来,同心协力,共同组织识别调查组,对台湾少数民族的族属问题进行相互切磋的调查研究。我们深信开展这项研究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它也将为政府有关部门在对台湾少数民族采取政策措施提供翔实可靠的资料和科学客观的依据。

注释:

①台湾原住民族权利促进会编:《原住民》第30、121页,1987年12月台北版。转引自张崇根:《关于高山族的族属问题》。

②1992年7月3日《自立晚报》。

③陈国钧:《台湾东部山地民族》,1957年台北版。

④陈康:《台湾高山族语言》第3-4页,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2年。

⑤参见刘其伟:《台湾土著文化艺术》,台北雄狮图书公司1979年版。

⑥李亦园:《台湾土著民族的社会与文化》第52-53页,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2年版。

⑦拙著:《台湾史略》,福建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⑧郁永河:《裨海纪游》。

⑨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卷十九,“丛谈”。

⑩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卷十五,“番社风俗”。

(11)宋家泰:《台湾地理》第137-139页。

(12)参见张崇根:《关于高山族的族属问题》,载于《中国的民族识别》,民族出版社1994年版。

(13)台湾史迹研究会编:《台湾丛谈》第146页,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1977年版。

(14)李亦园:《南势阿美族的部落组织》,载《民族学研究所集刊》第4期,1957年台北出版。

(15)王嵩山:《南岛民族:台湾的先住民》,载《历史月刊》第51期,1992年4月号,台湾。

(16)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103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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